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定义、意义、内容、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定义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制度。
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意义1. 保障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备案,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
2.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
3. 加强政府监管: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明确了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领域的监管,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4. 促进诚信体系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如实提交相关文件,有助于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提高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
三、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内容1. 备案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等。
2. 备案时间: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备案。
3. 备案部门: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 备案方式:建设单位可以采用网上提交备案材料的方式,方便快捷地完成备案手续。
四、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流程1.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
2. 提交备案材料: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所需的备案材料提交给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3. 备案部门审核:备案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齐全、真实、有效。
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一、引言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是一项重要的过程,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步骤。
二、竣工验收程序1. 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在竣工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中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施工内容和施工单位、主要工程质量标准等信息。
2. 资料准备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准备齐全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3. 现场验收竣工验收组织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工程结构、设备安装、安全设施等方面的检查。
4. 技术验收竣工验收组织人员对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和测量,确保项目达到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5. 结果评定根据现场验收和技术验收的结果,评定建设项目的合格与否,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告知。
三、备案管理1. 提交备案材料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规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备案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图纸、施工记录等。
2. 材料审核备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核对与竣工验收结果一致性,并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备案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备案材料进行登记,并发放合格标识或备案证书。
4. 监督检查备案管理部门将对备案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维持在合理的水平。
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
五、结语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是建设项目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规范的程序和科学的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可靠、安全的基础设施。
建设单位和备案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改进与提升。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和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竣工备案验收表

竣工备案验收表
竣工备案验收表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并备案的一种表格。
该表格主要记录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包括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方面的验收情况。
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信息的填写。
2. 主体结构验收情况:记录主体结构的验收情况,包括主体结构的工程质量、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评估。
3. 装饰装修验收情况:记录装饰装修的验收情况,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设计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4. 设备设施验收情况:记录建筑工程的设备设施的验收情况,包括各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方面的评估。
5. 竣工图纸与实际情况对比:对竣工图纸与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确认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
6. 竣工验收结论:根据以上各项内容的评估,给出竣工验收的结论,包括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等。
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填写需要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他们需要对建筑工程的相关知识和验收标准有一定的了解。
填写完成后,该表格将作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并用于备案和归档。
同时,该表格也可以用于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的要求。
总之,竣工备案验收表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它记录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对于评估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竣工验收备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手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的法定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规定。
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质量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节能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三、竣工验收备案的范围1.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2.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设施工程;4.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5.新建、改建、扩建的其他建设工程。
四、竣工验收备案的主体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质量,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质量,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监理单位:负责监理质量,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五、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1.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2.备案材料准备: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准备备案材料。
3.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交备案材料。
4.备案审查:有关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5.备案结果:备案材料审查合格后,有关部门出具备案证明。
六、竣工验收备案的要求1.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指在建筑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合格的建筑项目进行备案并进行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和事故,并同时为日后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本文将从备案原则、备案程序、备案要求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一、备案原则1.合法性原则:备案机构应合法设立,依法行使备案权限,确保备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公开透明原则:备案机构应对备案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客观公正原则:备案机构应客观、公正地进行备案评审;4.及时性原则:备案机构应及时处理备案事项,确保备案的及时性;5.便利性原则:备案机构应积极做好备案服务工作,提供便利的备案流程和条件;6.责任追究原则:备案机构应对备案负有责任,并对备案过程中的失职行为进行追责。
二、备案程序1.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完毕后,按照备案要求,向备案机构提交备案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2.备案审查:备案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竣工验收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3.备案结果通知:备案机构根据备案审查结果,向建设单位发出备案通知书,通知其竣工验收备案的结果;4.备案保存:备案机构对备案材料进行保存,以备查阅和管理。
三、备案要求1.建设单位资质要求:建设单位应具备合法的建设资质,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等;2.竣工验收合格要求:建筑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达到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3.备案申请资料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备案机构的要求,提交完整、真实、准确的备案申请资料;4.备案审查评估要求:备案机构应对竣工验收的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备案结果;5.备案通知要求:备案结果通知书应明确竣工验收备案的结果,如合格备案、不合格备案等;6.备案保存要求:备案机构应对备案材料进行保存,确保备案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指在建造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的一种证明文件。
它记录了建造工程的竣工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估,以及相关部门的验收意见。
本文将从引言概述、正文内容、结论等方面进行阐述。
引言概述: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建造工程竣工后必须办理的一项手续,它是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也是建造工程质量的保障。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内容和要求。
正文内容:一、建造工程基本信息1.1 工程名称: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中首先需要记录建造工程的名称,确保准确无误。
1.2 工程地址:详细记录建造工程所在地的地址,包括街道、门牌号等信息。
1.3 建设单位:记录建造工程的建设单位,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等。
二、工程竣工情况2.1 工程质量评估:对建造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结构安全性、抗震性、防水性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价。
2.2 工程安全评估:对建造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价。
2.3 工程环境评估:对建造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噪音、污染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价。
三、相关部门验收意见3.1 建设单位意见:记录建设单位对建造工程竣工情况的意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
3.2 监理单位意见:记录监理单位对建造工程竣工情况的意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
3.3 主管部门意见:记录主管部门对建造工程竣工情况的意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
四、竣工验收备案手续4.1 申请备案:建设单位根据竣工验收备案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备案的材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竣工图纸等。
4.2 相关材料审核: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3 备案结果通知:主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通知建设单位备案结果,如备案通过、备案不通过等。
五、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重要性5.1 法律依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定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扬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扬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一、申请备案扬州市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市建设局负责管理的。
在工程竣工后,业主或承建单位需要向市建设局提交备案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竣工图纸等。
2. 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由监理单位出具,证明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包括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 相关的施工合同和付款证明:证明工程的合法性和支付情况。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环保验收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
二、备案审查市建设局收到备案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和核实。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材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核实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没有虚假信息。
2. 工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核查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信誉:检查施工单位的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记录,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
4. 环保和质量要求的满足情况:核实工程是否符合环保和质量要求,确保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保护。
三、备案结果通知市建设局完成备案审查后,将向申请单位发出备案结果通知。
通知中将明确工程备案的结果,包括备案通过、备案不通过以及需要补正的情况。
备案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继续进行工程的后续手续和使用。
四、备案公示备案通过后,市建设局将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备案公示。
公示期为15天,公示内容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备案结果以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对备案结果提出异议。
五、备案证书颁发公示期结束后,市建设局将颁发备案证书给申请单位。
备案证书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证明文件,也是后续使用和交接的凭证。
六、工程使用和交接备案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正式使用工程,并进行相关的交接手续。
同时,工程的使用和维护责任也将转移到业主或使用单位身上。
以上就是扬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流程。
备案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各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查,确保工程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引言概述: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文件,是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的最终结果和证明。
它具有法律效力,是建造工程最终交付使用的重要凭证。
在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中,记录了建造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信息。
下面将详细介绍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内容1.1 竣工验收情况: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中应包括建造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包括验收时间、验收单位、验收人员等信息。
1.2 合格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中应包括建造工程的合格证明,证明建造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1.3 其他相关信息: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中还应包括建造工程的相关信息,如建造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重要性2.1 法律效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建造工程竣工验收的最终结果和证明,具有约束力。
2.2 交付使用凭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是建造工程最终交付使用的重要凭证,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建造工程无法正常使用。
2.3 维护权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可以维护建造工程相关各方的权益,确保建造工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申领流程3.1 提交申请:建造工程竣工后,业主或者相关单位需向竣工验收单位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申请。
3.2 审核验收:竣工验收单位将对建造工程进行审核验收,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3 颁发证明书:审核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单位将颁发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给业主或者相关单位。
四、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保存和使用4.1 保存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需妥善保存备案,作为建造工程的重要文件,需长期保存。
4.2 使用范围: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可用于建造工程的交付使用、产权转移等相关手续办理。
4.3 监督检查:建造主管部门可随时对建造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造工程的合法性。
五、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的更新与补办5.1 更新要求:建造工程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装修时,需更新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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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申报材料:
单位: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竣工规划核实申请
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副本);
3、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受
理的作出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
理决定书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
3、审核:受理申请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规划管理
股受理审核,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由村管站受理审核;
4、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
实文件;不予认可的,将不予认可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申请表格名称:
(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审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房
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第三条第四条;《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
则》。
申报材料:
1、《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包括:5.1工程竣工
报告;5.2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质量保证资
料);5.3阶段验收文件: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
程;5.4专项验收文件:智能化系统、避雷系统、建筑幕
墙、电梯、通风空调、锅炉设备、压力容器、防水工程等;
5.5质量问题处理资料,含有关单位对质量问题的整改、
抽查通知和处理结果报告;5.6对实物单位工程质量的评
价报告;施工单位自评报告;监理评价报告;勘察、设计
评价报告;建设单位评价报告。
6、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包括:6.1市政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质量保
证资料);6.2主要原材料检测资料,各种预制构件质量合
格证及试验资料,主要外购件合格证;6.3道路、桥梁、
涵洞结构的轴线、高程、尺寸检验资料;道路各层密实度
和回填土密实度;砼、砂浆强度;结构预应力张拉;桩基
质量(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沥青砼含油量试验等资料;
6.4功能性试验资料;道路弯沉试验;桥梁静、动载试验;
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给水管水压试验,
水池水塔满水试验;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7、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
许使用文件;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
不予受理决定书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
3、审核:受理申请后,由住建局质监站进行审核;
4、审批: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将不
符合条件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类别:承诺件
备注:
(十一)商品房预售许可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
条。
申报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的总投资的比例符
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施工平面图;
6、商品房预售方案;
7、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合同;
8、楼盘表。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第四分中心即房地产税收
一体化大厅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受
理的作出受理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
决定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
3、审核:受理申请后,由住建局房产管理股进行审核,
并到工程现场勘查;
4、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十二)房改房上市交易许可
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四条十三款。
《贵州省房改房上市交易试行办法》第三条及《贵州
省房改房上市交易试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第一条。
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单位意见书(〈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书〉);
2、房屋买卖合同;
3、夫妇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
4、契税完税证和土地收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2、受理:窗口受理后进行初审,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
决定,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指出需
补齐的材料;
3、审核:受理申请后,由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改革股进
行审核;
4、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改房上市交易准入许可
证》;不予批准的,将不予批准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依据和标准:全产权房改房(部分产权的须补足
购房款,取得全产权)须补交土地收益差额取得《房地产
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后方可上市交易。没有补交土地收
益又须上市的房改房,届时除补足差额外,还要补足差额
利息,方可办理《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十三)危险房屋鉴定
审批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第
六条、第七条。
申报材料:
1、申请(委托)书(〈仁怀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委
托)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证;
4、产权人夫妇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政务中心第四分中心即房地产税收
一体化大厅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同意受理的作出受
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指
出需寂齐材料。
3、审核:受理申请后,由住建局质监站进行审核。
5、审批:审发鉴定文书。
收费依据和标准:黔价房调(2007)277号,住宅:木
结构2.00元/M2、砖木结构3.00元/M2、砖混3.50元/M2。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十四)房屋所有权登记(初始、转移、变更、抵押、
注销、预告等登记)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材料:
初始登记: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
姻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
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房屋测绘报告;7、其
他必要材料。
转移登记: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婚姻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
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5、完税发票;5、其他
必要材料。
抵押登记: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
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
变更登记: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
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注销登记: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消
灭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预告登记:1、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2、
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住建部门核发的备案通知书;3、当事人
身份证、婚姻证明;4、预告登记约定书;4、交款收据。
审批流程:
1、受理:申请人在政务中心第四分中心即房地产税收
一体化大厅递交申报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资料,受理人进
行审查并作出受理决定;
2、审核:房产管理股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核;
3、审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
项权证》或《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证明》等;不符合条件
的,将不符合条件的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依据和标准:发改价格(2008)924号初始
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
件;工本费10元。
法定期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
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抵押权、
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预告、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