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5年度研究生资料费及调研费报销工作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财务报销细则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以下情况,按照《办法》中级别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
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等,凭邀请方负担住宿费
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与其他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凭合作方提供的
(一)国际旅费。出国人员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 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 间。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交通费标准 参照国内差旅费执行。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 执行;国(境)外段超过 6 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 12 美元。
第八条 拟报销支出应当与业务活动具有相关性,不得将无关支出在学校经 费中列支。严禁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票据套取国家资金。娱乐、 康体、烟酒、消费卡、礼品、充值类发票等支出不予报销。
第三章 暂借款办理 第九条 暂借款办理实行“一事一借、按时清理、按时结算”原则,实际支 出应与借款用途相符。除设备购置外,一个项目仅可连续借款两次;前款未清, 又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第十条 在财务处办理暂借款事项的,借款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 工、研究生并提供工号、学号。本专科学生、临时工和非本校教职工不得借款。 借款人须填写一式三联借款单,各联编号须一致,第一联作为办理借款的记账依
费、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教职工出差的伙食补助,以往返交通费以及住宿费票据
为凭,仅有往返交通费无住宿费票据只发放在途间的伙食补助。出差当天来回,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财务处

西北工业大学经费报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全面规范我校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一级会计核算单位,二级会计核算单位参照本规定制订本单位的报销规定,报财务处备案。
第二章经费报销的一般规定第三条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包括应税票据、非税票据、西北工业大学内部结算统一票据和学校财务处统一印制的领款凭证。
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应具备下列要素:1.凭证的名称、填开日期、填开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及金额。
经济业务内容须具体、清楚,否则应由填开单位附加清单,并在清单上盖章。
2.应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非税票据必须印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统一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填开单位财务专用章。
4.学校内部结算票据由校财务处统一印制,加盖西北工业大学财务专用章和填开单位印章。
5.自制原始凭证由学校财务处及相关部门统一印制,填制单位负责人、填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购买多种物品的,必须由收款单位填开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有合同且合同规定明确的,可以不开清单,但需要在票据中注明“见xxx合同”字样。
第四条国际合作业务发生后,经办人(当事人)应索取国际支付凭证。
报销时经办人应将票据主要内容译成中文,主要内容包括支付人(或单位)、收款人(或单位)、支付事项、支付金额及支付日期。
支付凭证由经费负责人、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后到财务报销。
汇率按报销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现钞卖出牌价计算。
第五条以下票据属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1.凭证要素填开不全的票据;2.涂改后未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3.隔一个会计年度以上未报销的票据;4.毁损严重,主要要素无法辨认的票据;5.伪造和国家明令作废的票据;6.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如各种形式的白条等。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18•【字号】沪价费[2013]15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各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为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现就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通知如下:一、加强对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招生考试收费管理(一)研究生教育学费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由市教委根据高等学校申请提出意见,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制定或调整研究生学费标准,须加强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的成本监审,严格审批程序。
2.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确定。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生均成本、培养层次、学习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形成合理的收费档次,并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备案后执行。
3.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研究生教育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等学校,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学分设计方案和学分收费标准,并报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备案。
4.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每学分最高不超过1000元。
读研费用报销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XXX学院XXX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号:XXXXXXXX。
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目前的研究生学习生活情况,现将我的读研费用报销申请报告如下,请您予以审批。
二、申请原因1. 学术资料费用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的研究生学业,我购买了多本专业书籍和期刊,共计人民币XXX 元。
这些资料对于我的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帮助我深入了解专业领域的前沿动态,提高我的学术水平。
2. 学术会议费用为了拓宽学术视野,我参加了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共计人民币XXX元。
在会议上,我聆听了多位专家学者的精彩演讲,与同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为我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灵感。
3. 实验室设备费用在进行实验研究过程中,我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如XXX、XXX等,共计人民币XXX元。
这些设备对于我的实验研究至关重要,能够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研究课题经费我的研究课题为“XXX”,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共计人民币XXX元。
这些经费将用于购买实验材料、支付实验人员工资等,以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交通费用为了参加学术会议、实验考察等,我需要承担一定的交通费用,共计人民币XXX元。
这些费用包括往返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三、费用明细1. 学术资料费用:人民币XXX元2. 学术会议费用:人民币XXX元3. 实验室设备费用:人民币XXX元4. 研究课题经费:人民币XXX元5. 交通费用:人民币XXX元总计:人民币XXX元四、申请理由1. 学术资料费用:购买专业书籍和期刊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为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 学术会议费用:参加学术会议有助于拓宽学术视野,结识同行,促进学术交流。
3. 实验室设备费用:实验室设备对于实验研究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申请费用是为了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4. 研究课题经费:研究课题经费是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研究质量。
5. 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是为了参加学术会议、实验考察等,确保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5.29•【字号】豫发改收费〔2015〕557号•【施行日期】2015.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557号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为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规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为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规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收费行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河南省内的高等学校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2014年秋季学期新入学研究生入学第一年仍执行原收费政策,2015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执行新收费政策。
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收取,上述收费标准学校可以下浮。
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招收的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可根据学校培养成本等由学校自主确定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华东师范大学报销细则

华东师范大学财务报销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以及《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项经费,包括部门基本运行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以及自筹经费等。
第三条各项经费均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在学校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开支。
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须按照《华东师范大学预决算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纳入预算。
第四条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放松报销标准,或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二章报销准备第五条各单位或个人办理报销前需准备以下材料:(一)网上预约报销单。
需要清晰加盖实体部门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票据及所需其他材料。
报销的票据应真实、合法、有效,印有“地方税务局监制”、“财政部监制”或“XX财政局监制”,并盖有相符的“发票专用章”或“收据专用章”。
客户栏应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并完整填写日期、摘要(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
票据上有指定使用范围的,须按指定使用范围报销。
国外票据需注明用途、外币币种、兑换汇率和对应折算的人民币金额。
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票据报销,导致会计信息不真实的,依法追究提供虚假票据者的责任。
第六条“财务一支笔”或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经费支出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每一聘期初始,各单位均须根据单位党政领导聘任情况,出具“财务一支笔”或“财务一支笔”授权人(简称“财务一支笔”)相关信息并交财务处备案。
科研经费支出与报销管理细则

科研经费支出与报销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和优化财务报销行为,更好地为科研工作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16〕41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单位、各重点实验基地科研经费的支出及财务报销活动。
第三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支出及财务报销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根据科研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专款专用。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牵头组织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指导科研财务助理开展业务工作。
财会人员应严格履行会计职责,对违反规定的报销事项有权拒绝。
第二章开支范围第六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科研经费支出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第七条纵向科研经费直接费用开支范围(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价1500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应规范材料入库、领用管理,不得以购代支。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1.向校内单位转账支付测试费。
使用学校平台进行测试化验加工的,可以通过内部转账方式支付,转账时,须填写《高校内部转账单》,并附测试化验加工明细单。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收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价[2014]228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收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价[2014]2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15bd3516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0d.png)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收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正文:
----------------------------------------------------------------------------------------------------------------------------------------------------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收费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渝价〔2014〕228号)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2013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有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经市政府同意,我们下发了《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07号)。
由于重庆大学和西南大学培养机制的特殊性,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决定,现将我市研究生收费补充通知如下:
一、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型研究生学费标准,由两所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自行确定。
除此之外两所学校的其他收费标准仍按渝价〔2013〕307号文件执行。
二、该项收费政策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研究生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仍执行原收费政策。
2014年7月25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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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年度英语学院研究生
图书资料费及调研费报销工作安排
各位研究生:
英语学院12、13、14级研究生图书资料费及调研费的报销工作已经开
始。13和14级每位学生报100元图书资料费,12级研究生报200元图书
资料费和360元调研费,均需导师签字。
1.报销种类说明:图书资料费指图书购置费(请附发票和购书小票)和
复印费(发票),请导师在每张票据后签字。调研费指本人的有效交通票据,
报销外埠交通票据(如异地往返火车票),每个调研城市附一张调研申请书;
报销北京市内的票请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及事由。
2.票据有效期及粘贴说明:如在2015年5月15日前提交至财务处报销
则票据有效期为2014年9月1日至今,如在2015年5月15日之后提交则
票据有效期从2015年起。请各位研究生在4月28日(周二)之前完成报
销。请各位班长(负责人)将票据整理好后分类贴在B5纸上(调研费和图
书资料费请分开类别粘贴),票据每三个月的同种类票粘贴在一张B5纸上
(按方向或班级均可)。其他均需按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财务报销规定的要
求执行。
3.报销流程:票据收集统计(票据张数,金额,签名等) ----班长(负
责人)整理粘贴----班长(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409室)核对
数额 ------英语学院财务负责人签字 ----- 至财务处报销。
联系人: 姜老师 65778963
1教409办公室
英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