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劳工法简要

香港劳工法简要
香港劳工法简要

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 57 章)

《雇佣条例》是规管本港雇佣条件的主要法例。该条例自1968制定以来,经大幅修订,目前为雇员提供全面的雇佣保障和福利,其中包括:

?工资保障

?休息日

?有薪假日

?有薪年假

?疾病津贴

?生育保障

?遣散费

?长期服务金

?雇佣保障

?终止雇佣合约

?保障雇员不会因参与职工会活动而遭歧视

《职业介绍所规例》

附属于《雇佣条例》的《职业介绍所规例》对职业介绍所的运作加以规管。规例的主要条文包括:

?所有职业介绍所在经营任何职业介绍的业务之前,必须向劳工处申请牌照;

?有关牌照的申请,最迟须于开始营业前一个月,以指定的表格向劳工处处长提出;

?由发牌日起计,牌照的有效期是12个月。续期的申请最迟须于牌照届满前两个月提出;

?职业介绍所向求职者收取的佣金额,不得超过该求职者获安排就业后所赚取的第一个月工资的10%;

?任何职业介绍所如违反法例规定,可被检控和撤销牌照。

《雇用儿童规例》

附属于《雇佣条例》的《雇用儿童规例》规管在所有行业雇用儿童的事宜。儿童是指不足15岁的人士。规例的主要条文包括:

?禁止雇用未满 15 岁的儿童在所有工业经营内工作。

?13 岁及 14 岁的儿童可受雇于非工业机构内工作,但如他们未完成中学三年级课程,则须接受全日制学校教育及符合其他旨在保障他们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的条件。

?禁止未满 13 岁的儿童受雇。然而,为了发展艺术及培训人才,劳工处处长可特别批准儿童受雇为艺员,并订定某些严格的条件。

《雇用儿童规例》不适用于与根据《学徒制度条例》(第47章)注册为学徒的儿童有关的情况。

《雇用青年(工业)规例》

附属于《雇佣条例》的《雇用青年(工业)规例》对受雇于工业界青年的工作时间及一般雇佣条件加以管制。青年是指年满 15 岁但未满 18 岁的人士。规例的主要条文包括:

?工业界青年的工作时限

?

?规定雇主需于工作场所当眼处张贴经劳工处审阅的青年工工作时间表,列明青年工的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安排。

?禁止更改许可工作时间及休息日,除非在更改实施前的48小时,已将更改通知书送达劳工处处长。

?禁止青年超时工作、在夜间工作,以及在休息日和法定假日工作。

?禁止青年在鑛场或石矿场从事地底工作,或在工业经营内担任涉及开掘隧道的工作,以及搬动对他们的年龄和体格来说,属过重的物品。

?禁止青年受雇于危险行业。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香港法例第 59 章)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为保障工业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订定条文。

涵盖范围

这条条例适用于工业经营,即工厂、建筑地盘、食肆、货物及货柜搬运经营、维修工场和其他工业工场。

一般责任

这条条例对东主及受雇于工业经营内的人士委以一般责任,以确保工业经营内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a.每名东主该采取以下措施,照顾他在工业经营中雇用的所有人的工作安全

及健康:

?提供及维持不会危害安全或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

?作出有关的安排,以确保在使用、处理、贮存或运载作业装置或物质方面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

?提供所有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以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

?提供及维持安全进出工作地点的途径;以及

?提供及维持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

b.工业经营的每名受雇人士,也该透过以下措施促进工作安全及健康:

?照顾工作地点中他本人及其他人的安全及健康;以及

?使用由东主提供的任何设备,或遵照东主订定的制度或工作方式工作。

工场的呈报

?任何管理及控制工厂或其他工业机构(建筑地盘除外)的人,该在任何操作进行前,以指定表格(可到职业安全行动科各区办事处索取)向劳工处处长呈报有关资料。

?倘工场的资料,例如名称、地点或工业工序日后有任何改变,该以指定表格(可到职业安全行动科各区办事处索取)向劳工处处长呈报。

?根据《建筑地盘(安全)规例》,承建商该在建筑工程展开后 7 天内,以书面向处长呈报有关资料。

雇员补偿条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

《雇员补偿条例》就雇员因工受伤制定一个不论过失及毋须供款的雇员补偿制度。该条例的主要条文包括:

适用范围

?雇员因工及在雇用期间遭遇意外而致受伤,或患上《雇员补偿条例》所指定的职业病,雇主有责任支付补偿;

?《雇员补偿条例》一般适用于根据雇佣合约或学徒合约受雇的雇员。由香港雇主在本港雇用,而在外地工作时因工受伤的雇员,也受保障。

评估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两级制评估委员会─普通评估委员会及特别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雇员因工伤所须缺勤的期间和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主要的补偿项目

致命个案的补偿金额

已故雇员的年龄补偿金额

40岁以下84个月的收入(1)或最低补偿金额(2) ,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40岁至56岁以下60个月的收入(1)或最低补偿金额(2) ,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56岁或以上36个月的收入(1)或最低补偿金额(2),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

致命个案的殡殓费和医护费

任何人士如曾支付因工遭遇意外而死亡的雇员的殡殓费和医护费,有权向死亡雇

员的雇主申索发还有关的费用,但可获付还费用的数额以70,000元(3)为限。

按此可查阅「怎样申请雇员因工死亡补偿(文字版本)」(PDF) 有关资料

雇员因工受伤引致永久地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补偿金额

若雇员因工受伤引致永久地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补偿金额须按雇员受伤时的年龄

及每月收入来计算:

雇员在受伤时的年龄补偿金额

40岁以下96个月的收入(1) 或最低补偿金额(4) ,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40岁至56岁以下72个月的收入(1) 或最低补偿金额(4),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56岁或以上48个月的收入(1) 或最低补偿金额(4),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

若雇员因工受伤引致永久地部份丧失工作能力,补偿金额须视乎雇员丧失赚取收

入能力的程度,并参照永久地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补偿金额,按比例计算:

注:

按期付款

?雇员可由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放取工伤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达24个月。按期付款的计算方法如下:

?若雇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的期间超过24个月,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可超过12个月。

医疗费

?雇主须支付的医疗费的最高金额如下:

i.对雇员每天身为医院住院病人进行医治的费用:港币200元

ii.对雇员每天身为非医院住院病人进行医治的费用:港币200元

iii.对雇员在同一天身为医院住院病人及非医院住院病人进行医治的费用:港币280元

解决工伤个案的途径

?视乎个案情况,工伤个案可循下列途径解决:

强制保险

雇主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工伤补偿保险单,以承担其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及普通法就雇员因工受伤所要负的法律责任。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509章)

《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为雇员在工业及非工业工作地点,提供安全及健康的保障。基本上,这是一条赋权的条例,订下一般的规定。

涵盖范围

这条条例差不多包括所有工作地点─ 雇员工作的地方。除了工厂、建筑地盘及食肆之外,其他地点,如办公室、实验室、购物商场及教育机构也纳入法例范围之内。然而,也有一些工作地点是例外的,即:

?位于公众地方的飞机或船只;

?位于公众地方的陆上载具的司机占用位置(但在载具内工作的雇员则包括在法例之内);

?在其内的雇员均属家庭佣工的住宅处所;以及

?只有自雇人士工作的地方。

责任承担者的角色

根据这条条例的规定,所有人在促使工作地点安全及健康这方面都须承担责任。

a.雇主该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工作地点的安全及健康:

?提供及维持不会危害安全或健康的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

?作出有关的安排,以确保在使用、处理、贮存或运载作业装置或物质方面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

?提供所有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以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

?提供及维持安全进出工作地点的途径;以及

?提供及维持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

b.处所占用人有责任确保:

?该处所;

?进出该处所的途径;以及

?存放于该处所的任何作业装置或物质,

是安全和不会危害在该等处所工作的人的健康,即使他们没有直接雇用该名人士在该等处所工作。

c.雇员该透过以下措施促进工作地点的安全及健康:

?照顾工作地点中的人的安全及健康;以及

?使用由雇主提供的任何设备,或遵照雇主订定的制度或工作方式工作。

条例的执行

劳工处处长获授权签发敦促改善通知书及暂时停工通知书,以防止工作地点的活动对雇员构成即时的危险。雇主如未能遵从通知书的规定,即属犯罪,可分别处以罚款港币200,000元和 500,000 元,以及监禁长至 12 个月。

《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制定的《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就意外的预防、防火措施、工作地点的环境控制、工作地点的卫生、急救事宜以及雇主及雇员该如何进行体力处理操作等订定一些基本的规定。规例的主要条文包括:

预防意外

?作业装置须在设计和制造上合乎安全,并须有妥善保养,而危险部分须设有有效防护;

?工作地点的危险地方须以栅栏安全围封。

防火措施

?在工作地点内,要展示逃生路线,而所有出口须有照明的「出口」标志;

?走火通道须畅通无阻;

?确保所有出路门均能从工作地点内轻易开启或没有锁上;

?工作地点必须具备适当及足够的消防设施。

工作环境

?工作地点须保持清洁、充足的照明及空气流通;

?楼面要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卫生设备

?工作地点须设有足够的厕所及清洗设施;饮用水要充足。

急救设施

?工作地点须设有适当及足够的急救设施,并指派雇员负责急救设施。

人力搬运

?考虑雇员从事人力搬运时的潜在危险,并作出评估及加以检讨;

?对从事人力搬运的雇员,提供适当的训练及其它需要的防护措施。

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第 608 章)

《最低工资条例》确立法定最低工资制度,目的是在防止工资过低、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维持本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等重要考虑中,取得适当平衡。

法定最低工资是设定工资下限,保障基层雇员。

法定最低工资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由2013年5月1日起,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每小时28元调整至每小时30元。就雇主备存雇员的总工作时数纪录的金额上限,亦由2013年5月1日起,由每月11,500元修订为每月12,300元。法定最低工资以时薪为单位,基本原则是雇员在任何工资期的工资,按他的总工作时数以平均计算,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水平。

国外劳动法与大陆劳动法比对

国外劳动法与大陆劳动法比对 一、大陆与港台 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异同 内地: (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1995年国务院规定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施行每周工作40小时。 (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1995年5月1日起国务院规定周六、周日双休制。 (3)全年法定假日共10天:春节(3天)、“五·一”(3天)、国庆(3天)、元旦(一天)。另外“三·八”节(女职工半天)。 (4)有薪(或部分带薪)假:年休假、探亲假。《劳动法》未规定年休假天数。广东省地方规定,年休假自5天-14天不等,视其司龄而定。 香港: (1)只对受雇于工业界的青年(15岁-18岁)规定:每天不超过8小时。 (2)凡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每7天可享有不少于1天休息日。 (3)法定假日共12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香港特区成立纪念日(7月1日,一天)、中秋节翌日(1天)、重阳节(1天)、国庆节(1天)、冬至或圣诞节(1天,由雇主选择) (4)年休假由7天-14天不等,视受雇年资(工龄)而定。 台湾: (1)劳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48小时; (2)每7天至少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3)全年法定假日共14天以上:元旦(1天)、春节(约5天,政府每年公布天数)、清明节(1天)、妇幼节(4月5日)、“五·一”(1天)、中秋节(1天)、双十节(1天)、光复节(1天)、行宪日(1天)、国父纪念日(1天)。 (4)特别休假(年休假)由7-30日不等,视其司龄而定。 劳动法规保护劳动者有异曲同工之妙,工作时间法定假日天数、年休假差别不大。内地对劳动的保障日益增加,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公休假日内地要多一倍(52天/年),另外还有探亲假。这些是否太超前,要不有的民营或外企变着法子违反。 二、中国与法国 劳动法侧重保护的对象 在法国,企业员工的最低工资保障是每月至少1200欧元;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也不低于800-900欧元;除周末和近十个节日休息外,每年还有四至五周的带薪假期;职员每星期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5小时。 而在中国,劳动法只是强调对劳动者最起码的保护。 法国的法劳动法对员工的限制也是非常严格的。比如员工失职或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不当行为可能会导致由于个人原因解雇。在实行解雇前,通常会事先给与赞告。在执行解雇前的协商中,员工须为自己的行为作解释,雇主必须遵守职工权益或公约所规定的预先通知期限原则上,对于几年以上工龄的员工是几个月。如果该名员工严重失职,企业将不支付赔偿金。而反观中国的情况,解雇员工可以用形形色色的各种理由在中国,企业要想解雇一个员工,简直易如反掌。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企业 可以自己规定各种解除合同的理由。比如违反企业内部规定,比如不愿意加班,比如故意制定苛刻的工作条件和上班时间,让员工自己不能承受,提出离开。有的企业甚至说,不愿意加班是

《劳动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 A.工作 B.生活 C.劳动 D.生产 2.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 B.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的发展 C.劳动法的劳动,是指一切劳动 D.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 3.1944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 A.《国际劳动宪章》 B.《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 C.《费城宣言》 D.《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会议》 4.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 A.《暂行工厂规则》 B.《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C.《劳资关系法》 D.《劳工仲裁条例》 5.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了()。 A.《劳动立法原则》 B.《暂行工厂规则》 C.《劳动法案大纲》 D.《劳动立法大纲》 6.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法律本身规定终止生效或某些特定条件出现时自然失效 B.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颁布新的法规后而原有法规失效 C.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旧法规长期闲置而无效 D.劳动法可以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7.我国劳动法采()形式。 A.成文法 B.判例法 C.成文法为主,判例法为辅 D.判例法为辅,成文法为主 8.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A.《工会法》 B.《合同法》 C.《劳动法》 D.《宪法》 9.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的未成年人。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0.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A.健康检查 B.劳动补贴 C.设备更新 D.知识教育 11.劳动者所享有的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 A.国家福利 B.个人福利

法国劳动合同法

法国劳动合同法 篇一:法国劳动法中解雇权的变迁及其启示 法国劳动法中解雇权的变迁及其启示 张平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20XX-2-1610:05:04来源:清华法学20XX年第2期 关键词:解雇权就业权劳动法劳动合同 内容提要:解雇权与就业权存在着冲突,是劳动法面对的难题之一。法国劳动法就解雇权的规制,经历了从私法思维到社会法思维的转变。私法思维把劳动合同视为一般合同,把解雇权视为形成权,因而解雇权不受合同法以外的法律之限制。但是,社会法思维把解雇权社会化了,解雇权不再单单是私权。国家开始介入解雇权的行使,要求解雇必须实体上具有“真实且严肃的理由”。雇主还必须遵守严格的解雇程序。任何实体上或者程序上的违法将导致雇主面临经济上甚至刑事上的惩罚。而且,法国劳动法还设置了独立的劳动司法机构,这是规制解雇权的司法保障。 一、问题的提出:就业权与解雇权的冲突 法国劳动法的现代化,要追溯到阿拉德法令(decretd’allarde),又称“1791年3月2日和17日法”。该项法律的贡献就在于废除了行会对职业的垄断,确立了职业自由。因为,倘若没有职业自由,就没有自由的劳动市场。在行会时代,企业主、商人和工人等都必须遵守各个

行业行会的条件才能从事其职业。 [1]然而,该法律打破了行会制度,其第7条确立了“所有人都能自由地从事他所喜好的任何交易或者任何职业,不管是艺术还是工艺”这一原则。该原则后来被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所确认为“公民可以自由地实施所有不被议会的法律所限制的职业活动”。[2]并且时至现代,职业自由权也被法国宪法委员会赋予了宪法性价值。[3] 解雇权(droitdelicencier)就是职业自由权的内容之一。解雇(licenciement)是雇主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且不以雇员的个人同意为前提。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第4条中规定了合同自由,这被宪法委员会解释为雇主经营自由权(liberted’entreprendre)的法律渊源,[4]即雇主有权选择自己的合作对象—雇员。 雇主此项权利—解雇权—的行使,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国家法律(尤其是社会法、公法)的规制,而非停留在合同自由、合同相对性理论的阶段。因为解雇不仅仅关涉劳动合同本身的拘束力,而且还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就业权(droitzt1’emploi)。众所周知,就业权已经被国际公约、[5]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6]欧盟法律[7]承认为基本权利之一。另外,在法国法中就业权也是一项宪法性权利,法国1946年宪法序言第5条中规定“任何人都有劳动的义务以及获得就业的权利”。 ()因此解雇就意味着对劳动者就业权的剥夺。解雇权和就业权存在着权利冲突。如何协调好这两种宪法性权利之间的关系,这是劳动法学的一个基本法律问题。我国劳动法也不例外,需要做到既保证雇主的

新加坡劳工法解读

新加坡劳动法重要条款解读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 2、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3、工作时数 4、试用期 5、报酬 6、福利待遇(如病假、年假、产假) 7、劳动合同的终止、 8、员工行为准则 二、工作时数的规定: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日工作时数不超过8小时,周工作时数不超过44小时。日工作时数 不包含休息时间。 2、员工日工作时数最长不得超过12个小时,但以下情况除外: A.意外事件或潜在的意外事件 B.关系相关国防、安全等工作 C.工厂或车间的紧急工作 D.不可抗力导致的工作中断 另外,在公司向员工说明在《就业法案》中工作时数(第38条)和轮班工人(第40条)后,并告知其日工作时数、每周工作和休息天数,征得员工书面同意后,公司可以要求

该员工每日工作至12个小时。 3、一般情况下,员工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六个小时的,员工可以享有一次不少于45分钟的休息时间。因工作性质原因,员工需要连续工作8个小时,则必须给予该员工一次不少于45分钟的休息时间。 4、员工超出上述约定的工作时数,最长日工作时数为14小时,则公司须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请豁免。 5、每月最长加班时数为72小时,不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如果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时长超过其正常工作时长的,应计入加班总时长。() 三、休息日 员工每周可以享受一整天的休息,公司可以选择周日或其他日期作为员工的休息日。休息日不计薪。两个休息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大于12天。如果员工的休息日不是周日的话,则公司应每月更换其休息日,并在月初向其告知。(新加坡法律中加班仅指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日工作时数,对于休息日和节日加班有专门的约定) 四、工资: 1、公司应在计薪周期结束后7日内向员工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在14日内支付。未按时付 薪,依据《就业法案》,属刑事犯罪。 2、工资不含住宿补贴、年金、出差补贴、任务补贴、小费等。 3、新加坡无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由公司和员工协商,或公司和代表员工的工会协商。 4、依据《就业法案》或法院执行,公司可以扣除员工工资。法律规定公司可以扣除员工工 资的情形为:旷工;员工过错导致的财产损失,但公司须进行调查,并给予员工解释的机会,且此种情况下,扣款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5%;员工要求的餐饮或住宿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25%);员工预支工资、借款、多付的工资;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员工参

劳动法重点

1.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我国的《劳动法》是自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 2. 劳动法的劳动,具备的特征:履行法律义务;基于劳动合同关系;有偿性;职业性;从属性。 3. 劳动法的渊源:我国劳动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如国际惯例等。(选择) 4. 劳动关系具有五个主要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简答) 5. 最早的劳动法: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欧洲。 6. 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二)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三)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四)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五)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想结合的原则。(简答) 7. 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8. 劳动法的基本义务包括:全面履行劳动义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9.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和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 10. 就业促进的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是指消灭了周期性失业、市场分割性失业而存在的最优的自然失业率和自愿失业的就业状态。充分就业决不是完全消除失业。 11. 劳动合同的种类: 按不同的标准可对劳动合同进行多种分类,其中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主要有(1)以劳动合同期限为标准的分类,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根据用工形式的不同来分类,劳动合同分分为典型性劳动合同与非典型性劳动合同。(3)按照合同合同的存在形式进行的分类,劳动合同可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12.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3.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为两部分,即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14. 我国集体合同订立程序:(1)确定协商代表;(2)集体协商、形成草案(3)通过草案;(4)集体合同的审查与生效;(5)即行生效、公布履行(简答)15. 集体合同的内容:(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得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惩;(10)裁员;(11)集体合同期限;(12)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1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1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15)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熟悉) 16. 标准工作时间可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17. 工资的特征;工资的产生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标准的确定依据是劳动法、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规定和约定;工资的形式及支付方式是法定的;工资体现了国家与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双重属性。(简答) 18. 工资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主要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年薪等。工资构成即指工资总额由几部分相互联系的内容组成。最常见的工资构成单元有: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19.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1)协调原则;(2)基本生活保障原则;(3)分级管理原则。 20. 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1. 我国现行的安全卫生认证,主要包括: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特殊岗位或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 22. 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23.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指专门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 24.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16周岁以下为童工。25. 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我国城乡全体居民。(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覆盖了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3)被征地农民按照国务院规定纳入相当的社会社会保险制度。(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简答) 26. 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内容:(1)改革任务和原则;(2)覆盖范围和缴费方法;(3)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4)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5)加强医疗服务管理(6)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 27. 劳动保护监察的基本原则:(1)重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2)合法原则(3)公开原则(4)公正原则(5)高效、便民原则(6)教育与处罚想结合原则(7)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原则(8)监察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28. 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1)日常巡视检查;2)书面材料审查;3)专项检查;(4)对举报和投诉的查处;(5)应急预案制度(6)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29. 劳动保障监察的程序:(1)受理与立案(2)调查与检查(3)案件处理(选) 30. 违反劳动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31.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及时处理与原则;(4)调解原则;(5)三方原则。 32.(熟)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及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劳动P1(是指生产性劳动,人们运用自己的劳动能力。利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 2、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其实质就是指在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P3 3、劳资关系(指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 4、雇佣关系(关系强调劳动关系是雇主和雇员双方的关系。 5、劳工关系(更加强调作为劳动关系其中一方的劳动者。 6、劳使关系(日本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而使用的称谓。 7、产业关系(称劳动-----管理关系,源于美国。 8、员工(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利的工作者。 9、员工团体P6(因共同的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员工组织,包括工会组织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员工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10、管理方P7(由于法律所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或一般称产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的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11、利益冲突型的劳资关系P46(强调和注重劳资关系的各自利益和不同立场,劳资矛盾和冲突较为明显。 12、利益协调型的劳资关系P47(不仅劳资双方的关系比较和谐稳定,而且使得社会和经济也稳定地发展。 13、劳动关系理论P58(通过调整劳动关系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达国家为解决

这一问题已经经历了几世纪的探索和改进,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和发展了现代的劳动关系理论。 14、人的需要P82(需要是个人、社会集团和整个社会对于维持和发展其自身活动条件的各种要求的总和)利益是人的外显追求,需要是人的内显追求。 15、劳动问题P104就是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和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 16、事业单位P127(直接从事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产条件,为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服务,不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不以赢利为生存、发展条件的单位。 17、劳务关系P134(指当事人之间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民事关系。 18、罢工P144(是雇员为了提高劳动报酬,改善工作条件而集体拒绝工作。 19、怠工P145(是指工人不离开工作岗位也不进行就地罢工,只是放慢工作速度或破坏性的工作,是雇员采取产业行动的一种基本手段。 20、联合抵制P145(是指阻止雇主出售最终产品,分为初级联合抵制和次级联合抵制。 21、黑名单P146(又叫黑表,是雇主在劳动关系冲突中对劳动者采取的一种秘密报复手段, 22、排工P146(指雇主在雇佣劳动力时,对某些劳动者采取排斥态度。 23、沟通P183(就是主体之间交换信息的过程。在劳动关系中,特指管理方向员工及其组织传达信息的过程。 24、共同协商P184(是指资方的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制定决策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但是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的决策程序。 25、三方性原则P191(政府与雇主组织和劳工组织三方就劳动关系领域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与对话,消除误解,弱化有争议的问题,增加达成协议的机会。取得共识,共同协调劳动关系。 26、劳动争议P196(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执。 27、劳动监察P198(是劳动监察机构道标国家行使劳动监察职权,通过其监察活动,采取强制性措施保证个项劳动法律,法规实施的劳动法律制度。

2017年10月全国自学考试00167劳动法试题及答案解释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劳动法试卷 (课程代码00167) 本试卷共6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关于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以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理论为依据 B.劳动法基本原则随着劳动法律某些规范修改而改变 C.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贯穿劳动法律规范始终 D.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执法的基本准则 2.文某是甲公司职工一方的集体合同协商代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文某应由甲公司工会选派 B.甲公司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文某的劳动合同 C.文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问,甲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D.文某有权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 3.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下列情形中不属于用人单位合法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是 A.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B.劳动者接到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仍拒绝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 C.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下列关于最低工资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最低工资应当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B.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C.夜班津贴应计算在最低工资内 D.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劳动法要点总结

第一章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在广义上,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 劳动基本法以及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劳动法在狭义上,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 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 ?劳动法上的劳动,具备以上特征: 1)履行法律义务 2)基于劳动合同关系 3)有偿性 4)职业性 5)从属性 ?我国劳动法渊源,按其效力层次与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宪法 2)法律:包括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其他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 4)部门规章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6)国际劳工公约 7)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 8)其他 ?我国劳动法的功能: 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劳动法以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 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 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 ?以劳动关系表现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 ?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围: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个体)、公务 员、自然人用工等性质的劳动关系。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1)劳动行政关系 2)劳动服务关系 3)劳动团体关系 4)处理劳动争议关系

2011年4月自考真题劳动法

全国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有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公约对全体会员国具有约束力 B.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合称为《国际劳工标准》 C.建议书作为会员国制定法律的参考 D.建议书不需要会员国批准 2.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B.劳动法律规范本身不产生劳动法律关系 C.劳动法律事实产生劳动法律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3.韩某是甲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2011年1月1日韩某到公司上班,下列关于工资报酬支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韩某属于正常工作,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B.甲公司可以安排补休,不需支付加班费 C.如果该月韩某的工作时间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甲公司不需支付加班费 D.甲公司应支付给韩某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对加班事实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者承担 B.用人单位承担 C.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D.人民法院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 5.以下关于我国工会法律地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工会具有唯一性 B.工会具有独立性 C.所有工会组织都具有法人资格 D.工会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法国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内容摘要:现代法国是一个劳动立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国家。其劳动法历经漫长的探索之后日臻成熟。从中我们可以吸取到诸多有益的经验,对于我们发展和谐社会,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大有裨益。 关键词:法国劳动法权益保障 在工业化初期,法国劳工的合法权益丝毫得不到保障,经过不断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的社会保障,在此过程中劳动法也日臻完善。现今的《法国劳动法典》共有990条,其中除了一般的原则性规定,还有许多具体量化的可操作性规定。这样能够非常明确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也增强了执法监督的可操作性。 相比之下,我国的《劳动法》规定比较简单,仅有107条,其中有许多地方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规定,在法律实践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从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安全保护三个方面,来探讨法国的劳动法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求我们能够从中获得借鉴。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 法国的劳动合同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称为CDI,即长期的劳动合同,通常不明确标明起始期限。另一种称为CDD,即短期的劳动合同,通常明确标明起止期限。法国大多是的劳动合同都采用CDI的方式,这样除了职工本人辞职和单位具有法定的辞退职工的理由时,劳动合同的关系就一直是延续的。 另外法国劳动法严格规定了有期限的CDD合同的适用范围,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订立CDD合同:一是代替病假、产假的员工时;二是因季节等临时增加的工作岗位时;三是某些带有救助性意义的劳动合同时。定期合同的总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半,当雇员为企业工作了一年半以上时,就必须签订无期限的CDI合同。 相对于法国劳动法,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显而易见,大部分劳动者在工作10年以后,年龄会超过35岁,学习新技能和寻找新工作的机会都很低,在再就业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如果一个企业在用人10年以后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雇员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类似于“8年期劳动合同”这样的长期劳动合同本身就非常不合理。 相比之下,在法国工作了1年半以后就必须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非法定理由不得解聘员工,这样对于年纪大的雇员在一个企业中获得稳定的工作是有保障的。无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利于雇员的归属感和职业生涯的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稳定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论世界保障法的世界法本质——兼论劳动法与世界保障法的关系.doc

论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本质——兼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 一、社会法概念的提出及其定位 关于法学分类方法,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标准以来,就长期影响着大陆法系各国法律部门的定性。私法与公法之间的区分成为法律体系化的基础.(注:[奥]凯尔森著:《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6页。)作为制度的结果,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已形成了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结构,并因此形成法学的体系。就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从法所保护的利益为标准,凡是有关公益的法为公法;有关私益的法为私法。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凡以国家或公同团体的一方或双方为主体而规定法律关系的法为公法;规定私人相互关系的法为私法。从法律关系的内容为标准,凡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而规定公民相互之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 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理念的变化,西方国家的法学家明确提出了社会法的概念,并将社会法视为介于公法和私法之外的第三法域。但对于什么是社会法,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从各国学者对社会法的研究和理解看,社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法是指为了解决社会性问题而制定的各种有关社会法规的总称。它是根据国家既定的社会政策,通过立法的方

式制定法律,以保护某些特别需要扶助人群的经济生活安全,或是用以普遍促进社会大众的福利。将所有有关社会法规集合在一起,便被广泛地称作社会法或社会立法。(注:陈国钧著:《社会政策与社会立法》,三民书局1984年版,第112页。)“以维持这种社会经济弱者阶层的生存及其福利的增进为目的的诸法律在学术上按体系分类,称为‘社会法’,并被试图加以体系化。”(注:[日]星野英一著,王闯译:《私法中的人》,《民商法论丛》第8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86页。)而狭义的社会法,通常是专指社会保障法。 德国是较早提出社会法概念并制定了《社会法典》的国家。对社会法的概念采取了狭义的理解。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兴起,德国试行了工业社会化政策,并开始了社会法的研究。但对于什么是社会法,在德国同样存在着分歧。有人称社会法是调整对收入(如工资)、个人待遇不足或其他特殊负担及损失进行平衡的社会支出以及与之相关的预防和改正措施的法律部门。它还应包括对“社会弱者”提供机会的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社会救济的基本保障法律。(注:《中德劳动立法合作项目成果概览》1993—1996,第264页。)还有学者参照联合国宪章第22条的规定来定义社会法,该条款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有权享受必要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以符合其人格尊严和促进其个性发展。”因此,将社会法理解为消除社会不公平和不平等待遇的法律。(注:《中德劳动立法合作项目成果概览》1993—1996,第264页。)由于认为前者对社会法的描述不够精确并过于武断,后者对社会法的定义过于宽泛,因此这两个定义在德国都未被普遍接受。更多的

世界各国对《劳动法》的争议

世界各国对《劳动法》的争议 在2月11日开幕的2014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俞敏洪借着年会的主题“市场的决定作用”,在演讲中公开了一些他对劳动法的看法: 他认为,“在中国的发展中,劳动法的制定是特别好的事情,但是劳动法制定带来的后果是中国大量的中小企业的倒闭,而中小企业的倒闭带来一个最大的后果是老百姓失业,老百姓失业导致老百姓生存更加艰难。” 他还认为,由于人工成本和税收的原因,经过改革开放30年,“中国的大量民间行业不管任何行业,都已经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实际上已经变成微利行业,变成技术薄弱行业,变成竞争激烈的行业。”他甚至还引用了自己做过的简单调查,称“如果所有企业按照100%的方式交所有员工的社保、公积金以及税收,现在存在的企业一半会面临倒闭。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实际上伤害了经济的发展,也伤害老百姓的就业机会。” 俞敏洪的看法并非“小众”,最近几年,其实各国政治经济领域都有相关探讨 俞敏洪在近日参加的企业家论坛发表演讲 俞敏洪对劳动法的看法在曝光后引发了不小的争议:有相当部分网友觉得他说了企业家平日不太敢说的真话,指出了劳

动法存在的一些弊病和对普通劳动者的伤害;也有些网友觉得俞敏洪是代表“老板”说话,因为相比企业,劳动者仍然是弱者,俞敏洪是想通过放松《劳动合同法》这个对企业的“紧箍咒”,为自己和其他企业家赚取更多的财富。 虽然俞敏洪对劳动法的看法在国内相对少被当做公共议题 进行讨论,但在国外,特别是经过几轮经济危机洗刷的欧美,该“如何权衡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权益和如何提高企业的自主权让经济更有活力”已经成了不少国家政治经济领域的基本议题之一,对美国、日本、德国和法国的政客来说,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甚至攸关选战的结果。 劳动者和企业权益的争论持续,现实行动中欧美国家也分成了两派 正如网友所担忧的,其实主流经济学家对提高法定劳动者权益的利弊也是众说纷纭。实际上,学术界从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研究这方面相关问题,包括最低工资、为员工提供额外的福利保险等措施对经济、失业率等问题影响。但至今并没有一个学界统一的定论。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制定最低工资等强制措施保证劳动者权益可以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另外一些专家认为,劳动者获得的应该由市场决定。学界如此,真实的情况更加复杂。不久前,《经济学人》在综合了大量学术研究,以及就业、企业发展等等因素,最后认为,政府温和的限定劳动者权益,总体来看,这种行为的后果是利大

大工13秋《劳动法》在线测试一

大工13秋《劳动法》在线测试一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得分:3 V 1. 公民的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力能力开始于()。 A. 18周岁 B. 16周岁 C. 15周岁 D. 14周岁 正确答案:B 满分:3 分得分:0 2. 在我国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是()。 A. 国家机关 B. 社会团体法人 C. 其他 D. 法人企业 正确答案:B 满分:3 分得分:0 3. 因()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A. 签订 B. 检查 C. 订立 D. 履行 正确答案:D 满分:3 分得分:0 4.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以()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 1个月,书面或口头 B. 30日,书面 C. 30日,书面或口头 D. 15日,口头 正确答案:B 满分:3 分得分:0 5.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因无效劳动合同所引起的赔偿责任主体应当是()。 A. 用人单位 B. 劳动者 C.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担 D. 有过错的一方合同主体 正确答案:D 满分:3 分得分:0 6.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是()。 A. 某公司与其职工因支付加班费用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B. 某私营企业与职工因培训而发生的关系 C. 作者与出版社之间的关系 D. 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查处某建筑公司雇佣童工的关系 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得分:0 7.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用人单位 B. 事业单位 C. 企业

D. 团体 正确答案:A 满分:3 分得分:3 8. 李某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A公司与B公司合并为C 公司,则李某原先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A. 自然终止 B. 继续有效 C. 应该解除 D. 可以续订 正确答案:B 满分:3 分得分:0 9. 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C.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D. 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得分:0 10. 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产生的标志是()。 A. 前苏联的《苏俄劳动法典》 B. 法国的《工厂法》 C. 美国的《劳动关系法》 D. 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正确答案:D 满分:3 分得分:0 - 二、多选题(共10 道试题,共40 分。)得分:6 V 1. 下列有关劳动合同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劳动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B. 劳动合同属于议商合同 C. 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D. 劳动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正确答案:CD 满分:4 分得分:0 2. 以下哪些社会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A. 社会救济 B. 集体合同争议 C. 军人优抚 D. 公共福利 正确答案:B 满分:4 分得分:0 3. 引起劳动法律关系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包括()。 A. 可以是一方的违法行为 B. 可以是事件 C. 一般是合法的双方行为 D. 可以是行为和事件同时发生 正确答案:ACD 满分:4 分得分:0 4. 集体合同中的()条款属于标准性条款。

劳动法重点

关系的综合性法律。我国的《劳动法》是自1995年1月1日开 始施行。 2.劳动法的劳动,具备的特征: 履行法律义务;基于劳动合同关 系;有偿性;职业性;从属性。 3.劳动法的渊源: 我国劳动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经我国政府批准的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如国际惯例等。(选择) 4.劳动关系具有五个主要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 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2) 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 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 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

(5)劳动关系以劳动 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简答) 5.最早的劳动法:1802年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xx。 6.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二)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三)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 (四)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五) 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想结合的原则。(简答) 7.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8.劳动法的基本义务包括: 全面履行劳动义务;不断提高劳动技 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9.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 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 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和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权。

10.就业促进的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是指消灭了周期性失业、市场分割性失业而存在的最优的自然失业率和自愿失业的就业状态。充分就业决不是完全消除失业。 11.劳动合同的种类: 按不同的标准可对劳动合同进行多种分类,其中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主要有 (1)以劳动合同期限为标准的分类,有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根据用工形式的不同来分类,劳动合同分分为典 型性劳动合同与非典型性劳动合同。 (3)按照合同的存在形 式进行的分类,劳动合同可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 12.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13.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为两部分,即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14.我国集体合同订立程序: (1)确定协商代表; (2)集体协商、 形成草案

劳动法概述

幻灯片1

主讲教师王春晨 Email: 主讲教师王春晨 TEL: Email: 幻灯片2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外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劳动法产生的时代背景、原因和标志 1、劳动法产生的历史时代 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时期 2、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 3、标志 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幻灯片3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马克思曾经用极其辛辣的笔调指出,劳资双方完成市场交易谈判,即一离开劳动力市场买卖的“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则双方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幻灯片4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二)西方国家劳动法产生和发展的进程 1、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

特点是强制规定最高限度的劳动报酬数额和延长工作时间 2、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工厂立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的健康与道德法》——劳动法产生标志保护内容得到加强 劳动立法体系得到完善 保障水准得到提高 3、20世纪以来的劳动法 工会合法地位得到认可 幻灯片5 第一章劳动法的基本理论 二、我国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20世纪初期的劳动立法 工人运动为争取劳动立法的斗争导致北洋政府《暂行工厂通则》的公布《团体协约法》 《劳动争议处理法》 《工会法》 (二)国民政府的劳动立法 《工厂法》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劳动立法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为劳动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东师《劳动法16秋在线作业1

东北师范大学东师劳动法16秋在线作业1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在我国,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是()。 A. 国家机关 B. 社会团体法人 C. 其他非法人组织 D. 企业法人 正确答案: 2. 劳动者平均每周的休息时间则不得低于()小时 A. 220 B. 128 C. 123 D. 145 正确答案: 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费用或收入中可以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是()。 A. 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B. 加班加点工资 C. 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D. 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正确答案: 4.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A. 10 B. 15 C. 20 D. 25 正确答案: 5. 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天()。 A. 120 B. 90 C. 60 D. 45 正确答案: 6. 以下人员中,()适用不定时工作日。 A. 矿工 B. 哺乳期内女职工 C. 夜班工作者 D. 长途运输人员

正确答案: 7.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 A. 一天 B. 半天 C. 三天 D. 一周 正确答案: 8. 《劳动法》在第27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在()个月内录用人员时,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A. 3 B. 4 C. 5 D. 6 正确答案: 9. 我国规定的一般退休条件为:男年满()周岁,女干部年满()周岁,女工人年满()周岁 A. 60;50;55 B. 60;55;55 C. 60;50;50 D. 60;55;50 正确答案: 10. 我国实行40小时工作制是在()年 A. 1993 B. 1994 C. 1995 D. 1996 正确答案: 劳动法16秋在线作业1 二、多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1. 某厂由于近期订单较多,经与工会协商作出了如下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决定,问哪些违反了《劳动法》()。 A. 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延长工作时间 B.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延长工作时间 C. 除上述人员外,4、5月份所有人员每天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 D. 延长工作时间期间的工资统一按照120%发放 正确答案: 2. 下列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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