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第三章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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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1.我A公司于6月1日向国外B公司以电传发盘销售某商品,限6月7日复到,6月2日A公司收到B电传称“接受你方发盘,但价格减5%”,A公司收到B公司电传后未予答复,此时恰逢该商品价格巨涨,6月3日A公司又收到B公司电传称:“无条件接受你方6月1日发盘,请告合同号”。

试问,在此情况下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1996年11月,我国某粮油进出口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签订一份出口油菜籽的合同。

合同采用FOB价格术语,买方需于1997年2月份派船到厦门港接货。

合同还规定:“如果在此期间内不能派船接货,卖方同意保留28天,但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皆由买方负担。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尽快派船接货,但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

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

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

这时卖方拒绝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由拒绝赔偿损失。

问:卖方是否有权拒绝交货并提出赔偿?为什么?3.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达成一笔大麦种子买卖合同,合同规定大麦种子的发芽率必须在90%以上。

卖方在装船前对货物进行了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然而货到目的港后,却发现种子的发芽率不到60%。

于是,买方要求退货并提出索赔。

卖方予以拒绝,其理由是:卖方在装船前进行过检验,证明所交货物是合格的;买方在目的地发现质量有问题,说明货物品质的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按照FOB 条件,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转移,运输途中品质变化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庭审理时发现,大麦种子包装用的麻袋上沾有虫卵,正是这些虫卵在运输途中孵化成虫,咬坏了种子的胚芽,造成发芽率降低。

问:应当由谁承担后果?为什么?4.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价格术语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

国际贸易3国际买卖合同及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3国际买卖合同及案例分析
提示人们在装卸、 运输和保管过程中需 要注意的事项,一般 都是以简单、醒目的 图形和文字在包装上 标出,故有人称其为 注意标志。
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必须在运输包装上标明,以示 警告,便于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 的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资和人身的安全。包括爆炸品、 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剧毒品、有害品(远离食品)、感染性 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包装条款
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 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等。
包装及包装条款要注意的问题
1. 出口包装要遵循外国对包装的有关规定和惯例。 比如包装材料和衬垫物的选用。
2. 努力实现运输包装标准化,使我国出口包装与国
际包装标准逐步一致。 包装标准化: 统一包装材料, 统一结构形状, 统一规格尺寸, 统一包装容量, 统一包装标志, 统一包装方法, 统一固定方法。
2、品名条款的内容 合同中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通常都是在“商品 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列明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 称。有时为了省略起见,也可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 部分,列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 品名条款的规定,还取决于成交商品的品种和特点。 就一般商品来说,有时只要列明商品的名称即可。但有的 商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品种、等级和型号。因此,为了明 确起见,也有把有关具体品种、等级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 包括进去,作进一步限定。 此外,有的甚至把商品的品质规格也包括进去,在此 情况下,它就不单是品名条款,而是品名条款与品质条款 的合并。
性包装。
· 按包装程度不同, 可分为全部包装和局部包装。
运输包装上的标志

运输标志(唛头) 指示性标志 警告性标志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案例分析答案【精选文档】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案例分析答案【精选文档】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案例分析答案案例1案情简介: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用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理由有二:(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

后又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

对此,希予评论.要点评析:本案例合同中约定采用“手工制造”商品制造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是属于“凭说明买卖"的一种表示方法。

从各国法律和公约来看,凭说明约定商品品质,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与合同说明不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本案我方从根本上违反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说明,从而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所交货物与合同说明不符的责任。

同时贸易中如果采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需要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地做出具体规定,而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双方是采用样品成交,所以我方所说的实际所交货物与样品一致不能称为拒付理由。

本案例交易产品在实际业务中不可能采用全部手工制作,应该在合同中标明“基本手工制造书写纸”,以免双方产生争议,与实际所提交产品品质完全吻合。

案例2案情简介:合同规定水果罐头装入箱内,每箱30听。

卖方按合同规定如数交付了货物,但其中有一部分是装24听的小箱,而所交货物的总听数,并不短缺。

可是,买方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卖方则坚持买方应接受全部货物,理由是经买方所在地的公证人证实:不论每箱是装24听或30听,其每听市场价格完全相同.于是引起诉讼.对此,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依据何在?要点评析:根据《公约》规定,卖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质规格交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包装或者装箱,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卖方需承担违约责任.通常合同中的包装条款针对包装方式或包装材料的规定,对于每个包装的数量,属于双方特殊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数量装箱,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则本案例中买方可以拒收整批货物。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 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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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8:
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公吨洋葱给澳 大利亚公司,洋葱在日本港口装船时,经公证行 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并出具了合格证明。 但该批货物运抵澳大利亚时,洋葱已全部腐烂变 质,不适合人类食用,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 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 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要求卖 方退回货款的权利?
案例13:
我某公司和北美商人按CIF条件达成一笔花 生酥糖的交易,我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 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由于货轮陈旧, 船速太慢,且沿途到处揽活,结果直至四 个月后才到达目的港,花生酥糖因受热时 间过长全部软化,难以销售,外商就此向 我方提出索赔。 问:我方是否应该赔付,并说明理由。
计 我算某公司向东京某进出口商出口自行车100
案例11:
我某公司以CFR术语出口一批瓷器,我方 按期在装运港装船后,即将有关交易所寄 交买方,要求买方支付货款。过后,业务 人员才发现忘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此 时,买方已来函向我方提出索赔,因为货 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损毁。 问:我方能否以货物运输风险是由买方承 担为由拒绝买方的索赔?
案例12:
预付货款对买方的风险
1977年,某希腊货轮自新加坡装伪造了一 张载20,000吨糖的提单向银行结汇,拿到 款走了。而索马里政府就心安理得等侯着 心目中的20,000吨糖的到来,但当船抵港 后发觉只有500吨,一怒之下降罪于船东, 没收了该轮,并把船长收监。
问:通过本案例,预付货款对进口商来说 风险体现在哪些方面?
票据
A交给B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作为向 B订货的预付款,B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C以偿 还原先C的借款,C于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 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于当天起进行破产清理, 因而被退票,C随即向A追索,A以B所交货物质 量较差为由予以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 止付通知及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B。在此情况 下C再向B追索,B以汇票系A开立为由推诿不理。 C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A、B与银行三方,你认 为法院将怎样依法判决?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分析案例一: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

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

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参考分析: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案例二: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

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 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 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 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 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请问:这 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属于何种性质?
2.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轮 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仪 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为 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2000 美元。问该仪器属于何种损失?

6、某进出口公司出口商品一批,合同和 信用证都规定不准分批装运,数量为20 公吨,纸箱包装,每箱20公斤,共1000 箱,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卖方可否多交或少交货物,理由何在?

7、我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中约定 用牛皮纸包装,但在履约时,卖方没有 找到足够的包装材料,于是用价格较贵 的塑料纸包装,货物完好无损地到达了 目的地,此时恰逢该商品价格暴跌。对 方在检查货物后,以我方违反包装条件 为由,拒收货物。问对方拒收是否合理? 为什么?

3、某公司与外商签定出口合同,数量 12000公吨。买方开来信用证,规定七、 八、九、十月份分批等量装运。七、八 月份每月运出3000公吨,并分别向银行 交单议付,取得货款,九月份因货未备 妥,延迟至十月装。卖方将十月份签发 的单据到银行议付。遭到银行拒付。问 银行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4、我国某公司出口2000公吨大米,国外 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 方在装运期内分别在大连、天津各装 1000公吨与同一航次的“东方红”号船 上。向银行提交注明了不同装货港及装 船期的提单,银行是否拒收,拒付货款? 为什么?

6、我某公司收到日本富士银行开来信用 证一份,最大金额为10000美元。经审核 信用证无误后按时装运货物,并制成全 套货运单据。单据(包括汇票)金额为 10015美元,超出信用证允许的最大金额。 公司经办人员以该客户资信较好为由, 认为区区小数不会计较,要求议付行议 付,遭议付行拒绝。请分析理由。

国际贸易实务 第二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总结(内附案例及答案)


任何 方式 任何 方式 水上 运输 水上 运输 水上 运输 水上 运输 任何 方式
贸易术语的归纳(Ⅱ)
贸易 术语 交 货 地 点 风 移 险 界 转 限 出口报关的 进口报关的 适用 责任、费用 责任、费用 运输 由谁负担 方式 由谁负担
出口国内 CIP 承运人处置货物后 地、港口 两国边境 DAF 买方处置货物后 指定地点 DES 目的港口 买方在船上收货后 DEQ 目的港口 买方在码头收货后
案例分析

卖方在船抵达目的港后称出售给买方的2000 公吨小麦在运输途中已全部损失,并认为CFR 合同,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已转移给 买方,因此卖方不需负担2000公吨小麦的损 失。买方则要求卖方执行合同,交付2000公 吨小麦。双方争执不下,于是根据合同中的仲 裁条款请求仲裁解决。
不办理进口卖方责任最小卖方不办理进出口卖方责任最小卖方不办理进出口贸易术语的归纳贸易术语贸易术语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风险转移界限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适用运输方式适用运输方式买方处置货物后货物越过船舷承运人处置货物后货交船边后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越过船舷承运人处置货物后商品产地所在地商品产地所在地exw买方买方任何方式任何方式卖方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fca买方fasfobcfrcifcpt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贸易术语的归纳贸易术语贸易术语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风险转移界限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由谁负担适用运输方式适用运输方式承运人处置货物后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买方处置货物后买方在船上收货后买方在码头收货后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cip卖方买方任何方式任何方式卖方两国边境指定地点两国边境指定地点daf买方desdeqdduddp卖方卖方卖方卖方目的港口目的港口进口国内进口国内买方买方买方卖方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贸易术语的选用1考虑运输条件2考虑货源情况3考虑运费因素4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5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1考虑运输条件2考虑货源情况3考虑运费因素4考虑运输途中的风险5考虑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有无困难案例分析我西北某市某出口公司于1997年12向日本出口30吨干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为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1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含答案)

9、成都进口一批货物,从日本东京空运至成都,日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并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至成都,日方办理出关手续,中方办理进关手续。

按以上交易条件,应选用的贸易术语是( )A.DEQ成都B. CIP成都C. DDP成都D. DDU成都10. 成交一批由上海出口至英国伦敦的羊毛,下列贸易术语正确的是( )。

A.FOB上海B.FOB伦敦C.DEQ上海D.CIF上海14.卖方在货物交付运输前不必预先通知买方交运时间的贸易术语是( )A. FOBB.CFRC. CPTD. DDU17.上海出口一台设备海运至香港,中方办理出关手续,外方办理进关手续,外商支付运费和保险费,按以上交易条件,适用的贸易术语为( )A.FOB上海B.CIF香港C.CFR香港D.CIF上海18.北京从日本东京空运进口一批货物,日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但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至东京机场,日方办理出关手续,中方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支付进口关税,按以上交易条件,应选用贸易术语( )A.DDU北京B.CIP北京C.CPT北京D.FCA东京19、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贸易术语适用于哪类合同?[ ]A.买卖合同B.运输合同C.保险合同D.租船合同16、出口商品CIF纽约,每公吨100美元,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保险费率为1%,投保加成10%,应付保险费多少?(保留一位小数计算题)∵保险费(I)=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金额=CIF×(1+投保加成率)∴I= CIF×(1+10%)×1%=100×1.1 ×0.01=1.1$/公吨《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一、单项选择题1、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对当事人行为无强制性约束的规范是()。

A、国内法B、国际法C、国际贸易惯例D、国际条约2、与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是()。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跟单信用证统一通则》D、《托收统一规则3、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CIF条件成交时,货物装船时从吊钩脱落掉入海里造成的损失由( )。

国际贸易和实务第三章习题答案解析

国际贸易习题答案配套教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二版) 》主编:赵登峰江虹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2年8月第三章一、填空题1、南北贸易2、外部3、产业内4、历史或偶然5、产品生命周期6、收入水平7、林德8、贸易模式9、对外贸易乘数10、通过补贴获得市场份额11、自由贸易政策12、《综合贸易法》GAGGAGAGGAFFFFAFAF13、进口替代政策14、出口替代政策15、规模经济16、最优关税17、知识产权保护18、大低19、先发优势20、产业内贸易产业间贸易21、《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22、劳动密集型23、战略性贸易理论24、竞争效率25、政府干预二、判断题GAGGAGAGGAFFFFAFAFGAGGAGAGGAFFFFAFAF三、单项选择题四、问答题1、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有什么区别?产业内贸易是怎么发生的?答:产业内贸易和产业间贸易之间的区别有:(一)产业间贸易是建立在国家间要素禀赋差异产生的比较优势之上,而产业内贸易则是以产品差异性和规模经济为基础。

(二)产业间贸易的流向可以根据贸易前同种产品的相对价格差来确定;如果在规模经济条件下进行差异产品的生产与产业内贸易,贸易前相对价格就不能准确预测贸易模式。

GAGGAGAGGAFFFFAFAF(三)按照要素禀赋理论,产业间贸易会提高本国丰裕要素的报酬和降低本国稀缺要素的报酬,而基于规模经济的产业内贸易可以使所有要素都获得收入。

(四)在以要素禀赋差异为基础的产业间贸易条件下,要素的国际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是贸易的一种替代品;而在要素禀赋相似的国家间产业内贸易条件下,要素流动带来了作为产业内贸易主要载体的跨国公司的兴起。

从这点来说,产业内贸易与要素流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互补关系。

产业内贸易的成因有:(一)产品的差异性是产业内贸易的基础。

产品的差异性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特殊偏好,并且成为产业内贸易存在与发展的客观条件。

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并不一定要有规模效益,只要产品存在着多样性,就足以引起产业内贸易。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4)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题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1.按CIF贸易术语出口,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但是,载货船舶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

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2.有一份CFR合同,甲公司出口卡车500辆,该批货物装于舱面.这500辆卡车中有40辆是卖给某国的乙公司的.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承运人负责分拨.航行途中遇到恶劣气候,有50辆卡车被冲进海中.事后甲公司宣布出售给乙公司的40辆卡车已在运输途中全部损失,并且因为货物已经越过船舷,甲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要求赔偿损失.请叛别孰是孰非?为什么?第二章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1.中方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成交龙井茶一批,合同要求二级茶叶.卖方实际交货时发现二级茶叶库存已罄,便在未征得买方同意情况下,以一级茶叶抵充二级茶叶交货,并电告买方“一级茶叶仍按二级茶叶计价,不另外收费”。

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中方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妥当.因为在合同达成后,卖方交货品质低于合同的要求是违约行为.未经买方允许,擅自将品质高于合同规定的货物交付买方同样也构成违约.尽管中方所交茶叶适用于原来的用途,并且在价值上还高于二级茶叶的价值,但卖方已经违约,在市场行情的变化不利于买方,或由于卖方交货品质高于合同的规定使买方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中遇到麻烦时,往往会成为买方拒收货物并要求赔偿损失的借口.2.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 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待交货时,该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付多少数量?为什么? (2)如果站在买方立场上,磋商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什么?答:(1)可交付9500公吨,作为卖方,此时尽可能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少装货物,因为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使订约时合同价格对卖方不利,多交意味着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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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案例讨论】
1. 我某出口A公司于某年11月20日向韩国B公司就某农产品发盘,除列明各项交易条件外,还表示“Packing in sound bags”。

在发盘有效期内,对方电复“Accept your offer, packing in new bags”。

A公司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

数日后,该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跌。

B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做了变更,你未确认。

合同并未成立”。

而A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双方发生争执。

试析双方合同是否已经成立?
答案要点:合同应是成立。

因为韩国公司的来电已经构成了有效的承诺,其中所讲的关于包装方面的要求并不是合同成立所需要的必要条款,同时发盘人也以实际的行动“着手备货”,来表示对此要求并不反对。

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2. 国内A公司于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请法国B公司发盘出售一批钢材。

A在电子邮件中声明:此发盘是为了计算一项承建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加投标之用,并将于8月15日向招标人送交投标书,而开标日期为8月31日。

B 于8月5日用电子邮件就上述钢材向A发盘,发盘条件虽完整,但既没规定接受期限,也没有注明是否是不可撤销的。

A获悉后,据此计算标价,并于8月15日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书。

8月20日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涨,B发来传真通知撤销其8月5日的发盘,A当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盘。

于是双方为能否撤销发盘发生争执。

到8月31日招标人开标,A中标,随即传真B接受5日的发盘。

但B坚持发盘已于8月20日撤销,合同不能成立。

请分析该交易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在本案中,A在发盘邀请中已经清楚地申明B的发盘是用于A 参加日后投标,B理应知道其发盘的重要性。

而A已就B的发盘参加了投标,因此,A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采取了某些行动。

B在8月31日招标人开标之前是不能撤消其发盘的。

因此,合同已经成立。

3. 我某出口公司于6月11日就某商品向外商A发盘,限6月18日复到。

由于传递过程中的延误,外商A表示接受的电传于6月19日上午送到我方。

我方认为答复逾期,未予理睬。

此时,该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已上涨,我公司以较高价将该商品出售给另一外商。

22日,外商A来电称:“信用证已开出,请立即装运。

”我公司复电“逾期合同不成立”,而外商A坚持认为合同已成立。

问题:我出口公司与
A商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答案要点:此项合同已经成立。

根据《公约》规定,由于传递过程的逾期接受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原发盘人接受逾期接受通知后马上表示接受无效。

本案例中,我某公司没有马上表示其无效,则逾期接受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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