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汇报我单位近期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向您汇报如下:一、背景我国农业水价体系存在着价格低廉、补贴过多、资源消耗过大等问题,不利于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启动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旨在建立健全的农业水价机制,推动农业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二、工作内容1. 制定相关政策我们积极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和《农业水价定价办法》,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方案,为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思路。
2. 落实实施方案我们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调研、论证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了农业用水水量计量、收费、监管等制度,规范了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
同时,加强了对农业用水效益的考核评价,推动农业用水的节约和减排。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试点示范工作,并逐步扩大了改革范围。
3. 优化农业水价结构我们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实践不同方式的农业水价结构,采用差别化定价、分档收费等方式鼓励节水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质量。
同时,注重保障农业生产的基本需求,确保农业用水的合理供应。
三、取得的成效经过近期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1. 农业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2. 农村居民的水价负担得到缓解,生活用水得到保障。
3. 农业用水的节约和减排效果明显,节约用水量达到25%以上。
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示范效应逐渐显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水价机制的完善和优化,推动农业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旨在促进农业水价的改革,进一步提高灌区农业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背景、目标、政策措施和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更好地理解该方案的内容和意义。
一、背景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用水需求不断增加,但水资源的供给却面临着严重的短缺和不平衡。
传统的农业水价体系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需求和发展要求,亟需进行改革。
因此,制定《以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为当务之急。
二、目标该方案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改革农业水价体系,实现农业用水的科学配置,提高农业用水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具体目标包括:优化农业水价结构,实现合理定价;推进农业节水技术应用,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确保水价的公平合理性;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
三、政策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确保水价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其次,要加快农业节水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用水的效率。
此外,还要加强对农业用水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农业用水的合理分配和科学利用。
同时,还要加大对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地区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济支持。
四、实施步骤为了确保该方案的顺利实施,提出了以下几个具体步骤。
首先,要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的试点地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然后,要制定试点方案,明确改革的目标、政策和措施。
接下来,要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包括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水价测算等工作。
最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方案,推广应用。
《以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是为了解决当前农业用水问题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改革农业水价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定价,加强监管,提高技术水平,确保方案的顺利推行。
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6〕97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6〕97号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己经六届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21日三亚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和《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及中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表水是指存在于地壳表面,暴露于大气的水,是河流、冰川、湖泊、沼泽四种水体的总称,亦称“陆地水”。
本办法所称地下水是指广泛埋藏于地表以下的各种状态的水,包括地热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已撤销),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06•【文号】发改价格〔2017〕1080号•【施行日期】2017.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厅(局、委、办)、国土资源厅:为深入贯彻中发〔2017〕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现就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水安全。
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努力缓解我国日益尖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必要而紧迫。
2016年1月《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对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资金筹集整合面临困难等问题。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
现阶段要通过“花钱买机制”等方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调动各方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农业节水作为方向性、战略性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完善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2•【字号】三府办〔2020〕212号•【施行日期】202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12日三亚市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方案海南省作为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2020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工作,为做好我市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建设,促进农业资源保护于节约利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思路及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系列决策部署,树立有用、有限、有主、有效的现代农业资源观,以采集、监测、分析、评价、报告为重点,摸清我市重要农业资源底数,建立我市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开展农业资源动态变化,建立健全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共享机制,依据农业资源台账数据,开展农业资源利用评价,发布农业资源利用评价报告,为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建设任务(一)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
按照国家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清单和数据采集标准要求,系统收集2010-2019年各年度的水、土、气、生、农业废弃物、农村社会经济资源数据,逐级审核,编制形成年度重要农业资源台账。
(二)建立健全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共享机制。
充分利用遥感、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重要农业资源台账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市级农业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制度的建立,构建适应国家农业绿色发展需要的台账数据采集体系。
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具体内容

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具体内容
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总体要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供水、用水、管水等多个环节,需要平衡当前与长远、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形成多方共同推动的局面。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遵循新时期的治水方针,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同时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的策略,旨在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和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改革重点:锁定在工程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等六个方面。
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确保水价的调整既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又能不影响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同时避免增加农民负担。
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大力度推进农田灌排工程设施的建设,确保计量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明确工程管护的责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管护,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民科学用水技术培训,提高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并通过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如农民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来实现节水的目标。
其他措施:包括规范计量设施、建立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7•【字号】乐府办规〔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规〔2021〕6号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实施方案为科学制定我县农业用水价格,加快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促进节约用水。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49号)、《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7〕187号)、《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乐东黎族自治县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渡期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乐府办函〔2019〕60号)、《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标准拟定方案》精神,合理配置我县水资源和农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用水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水价分类农业用水实行分类终端水价,具体分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三类用水价格。
二、农业用水价格标准(一)已完善安装计量设施的农业用水价格标准计量单位:元/m?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生产定额用水价格表(二)未完善安装计量设施的农业用水价格标准未完善安装计量设施的农业用水价格,可暂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乐东黎族自治县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过渡期农业供水价格的通知》(乐府办函〔2019〕60号)规定的水利工程农业供水价格,作为过渡期价格先行推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探讨与建议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探讨与建议摘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工作难度较大的改革。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旨在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关键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难点;对策一、背景及现状(一)水价改革已转向全面落实阶段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以来,我省和成都市都积极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试点建设工作,分年度实施了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具备了全面推行农业水价改革的基础。
目前,农业水价改革已经进入全面落实阶段。
(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用水需求发生明显变化随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规模化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在农村经营主体中占比不断增加,部分地区已成为主要经营主体。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方式存在诸多差异,给基层管理和灌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存在问题(一)部门、基层单位协调配合不够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国家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此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这只是水利部门的事情,缺乏协同配合,影响了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群众和村民自治组织参与程度较低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角度来看,田间渠系(斗、农、毛)应由乡镇和村组自行管理。
但是,近年来群众的参与意愿逐渐降低,部分地方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田间工程运行状况较差,堵塞、破损问题较为突出。
另外,为减轻农民负担,全市大部分地区执行了骨干工程水费由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群众的“水商品”认识程度不够,节水意识普遍偏低。
(三)基础设施薄弱,制约推进灌溉工程配套能力差,节水措施低下,特别是斗渠及其以下的渠系工程衬砌率低,破损严重,制约着灌溉效益的发挥。
另外,成都平原地区以自流渠系输水为主,田间渠系交错纵横,过境水、行洪水、生态水、灌溉水不易区分、界定。
丘陵地区干支渠放水洞众多,计量单元难以划分管理,计量难度较大,给节约用水和水费计收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验。
这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啊,存在的问题可真不少。
首先,农民的接受程度就是个大问题。
我在实际工作中就碰到这种情况,很多农民用了多少年低价或者说近乎免费的水,现在要改成新的水价体系,那是一百个不愿意。
他们觉得这增加了种地的成本,就像突然本来一直免费给的东西现在要花钱买,当然不乐意了。
我觉得,这里面宣传不到位占很大原因。
以前推广的时候就只是简单说要改价格,没给农民讲清楚为什么要改,改了之后对他们长远有啥好处。
还有就是基础设施不行。
拿我们当地的一个灌区来说,那些水渠啊,好多都是老破旧的。
水在传输过程中损耗特别大,这就导致了水的利用效率低。
本来水价改革是想引导节约用水,可是这基础设施不给力,水都漏掉浪费掉了,你说这能行么?这就好比一辆破车,你再想省油技巧都不太管用。
再有就是补贴政策不灵活。
现在的补贴基本上是比较固定的模式,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农作物的用水差异。
比如说种水稻的和种小麦的用水量肯定不一样啊。
那我觉得针对这些问题呢,得对症下药。
针对农民接受度低的问题,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
不是简单发个传单贴个通告就完事。
可以搞些专题的培训讲座,最好就用当地已经受益于节水灌溉的农户的真实例子来讲。
就像隔壁村的老王,原来浇水成本老多了,后来按新水价装上节水设备,成本反而降了。
基础设施建设得赶紧跟上。
政府要加大投入,同时也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这个就像大家一起建大桥,都出份力,以后过桥都方便。
补贴政策我感觉要更灵活一些。
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水量,土壤的保水性等因素来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不过我也知道这个实施起来会有点难度,各方面数据收集起来不容易。
但是作为替代方案,可不可以先按照大区域、大作物种类来初步划分补贴档次呢?这也是我摸索中的一点小想法。
总之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想顺利推进,还得一步一个脚印地解决这些实质性的问题。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三篇精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开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根本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农业水价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本钱、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到达运行维护本钱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根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各地要根据灌区实际情况,按照“有利节水、有利计量、方便管理〞原那么,科学设置计量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使用地下水灌溉的要计量到井,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户。
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需在指定位置补充安装计量设施,新建、改扩建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对于已实施节水改造的灌区,在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配套安装计量设施,在高效节水灌溉管道进口设置水表,实行计量供水,计量到斗口,有条件的计量到户。
地下水超采地区要在3-5年内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结合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大、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
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在取水口和主要分水口建设取水量监测、图像或视频监控、网络通信等设施。
根据灌区工程渠道输水方式(渠道或管道),采用相应的流量监测设备。
流量监测设备的选型要结合地形地貌、渠线布置及供电情况确定。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开展改革委)(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按照先大型灌区再中型灌区、先重点中型灌区再一般中型灌区的原那么,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根底,严格实行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分批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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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亚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关系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是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市水资源短缺、农田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用水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全面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破解农田水利建设现实问题,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4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坚持协同发力、建管并重,夯实农田灌溉工程体系和计量设施基础,建立农业初始水权制度, — 2 —
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完善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实现节水、减排、增产、增效,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综合施策。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权制度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投融资机制改革紧密结合,综合运用价格调整、工程配套、技术推广、结构优化、财政奖补、管理创新等措施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坚持两手发力。坚持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并举,既使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也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保障农业基本用水需求,确保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 坚持助农惠农。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制定水价要充分考虑农民承受能力,最大程度惠及广大农户,让农民既注重高效用水又能用得起水,在积极参与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 坚持供需统筹。加强供水管理,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需求管理,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 坚持生态优先。立足于服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控制用水总量;运用水生态文明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技术,最大程度利用雨水资源。 — 3 —
坚持节水增效。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坚持水价调节、水权流转、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通过节水增效,促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任务目标 1.总体目标。202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村基层用水组织,实施规范高效管理,实现多种管理形式并存和长效运转,农业水费计收基本到位;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普遍建立,适宜的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农业水价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 2.阶段目标。用3年的时间在赤田灌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探索适合我市条件且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模式,出台一批政策性文件,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 (四)进度安排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覆盖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根据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在赤田灌区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优先启动大隆、水源池2个灌溉面积较大灌区的改革,其他灌区择机启动。 — 4 —
二、改革任务和内容 (一)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 1.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整合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涉水项目,吸引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联营、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果蔬产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重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针对各灌区工程设施短板,加快末级渠系配套、涵闸维修、泵站更新改造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综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快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要通过改造补足配齐,力争3年内完成赤田灌区供水计量设施配套,6年内基本完成全市灌区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行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小型灌区和末级渠系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结合区域输配水形式,选取合适的计量设施。以管道输水为主的,可采用水表、流量计等计量设施;以渠道输水为主的,可采用流量计、量水堰等计量设施;高效节水 — 5 —
灌溉工程尽量计量到户。要加强计量设施管护,坚决遏制毁坏计量设施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3. 推广节水技术措施。根据耕地土壤类型、作物需水规律以及水资源条件等,优化配置水、土、光、热、种等资源,因水布局,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抗旱、高产、适应性强的优势作物,实现节水增产和节水增效目标。大力推行管灌、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措施,集成发展水肥、水药、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行农机农艺节水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综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1.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指标。以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坚持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综合农业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水文数据、渠道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核定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2.科学分配农业初始水权。根据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按照总量控制、以供定需、适度从紧、科 — 6 —
学引导的原则核定单位灌溉用水量,在保障合理灌溉用水的基础上,明确用水管理组织、工程单元或终端用水主体获得的农业初始水权。实行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制度,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综合产业结构、用水现状等因素,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村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根据管理需要向用水单位或基层用水管理组织颁发集体水权证,也可以向用水个人颁发水权证书,并注明水源、水量、用途、期限、转让条件等,明确用水权利和义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综办、市国土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 1.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三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主体。其中,政府财政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各区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工程,产权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社会资本和个人投资、资助捐赠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或被捐赠者所有;以多种投资形式联合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共同所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相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健全档案,核定工程产权并颁发产权证书。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将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权移交给村集体、 — 7 —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确管护主体责任,确保水费收得上、工程有人管。(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2.加强用水终端管理。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组建、创新发展,并充分发挥其在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用水管理、水权分配、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农综办、各区人民政府) 3.深化行业改革。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离。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管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提升供水服务水平,建立管理科学、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做好工程维修养护,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1.明确农业水价定价权限。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社会资金建设的水利工程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程序进行成本监审、价格论证,报市政府审批。实行协商定价的,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 — 8 —
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并报发改、水务部门备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2.合理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农业供水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工程运行维护费、人员经费、动力费、水资源费等。农业用水价格制定实行成本监审制度,明确计入定价成本项目和标准,建立健全成本公开制度。农业用水价格制定要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变化、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并根据运行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3.实行分类水价。结合农业发展政策、生产效益、用水量等,区分不同的农业种养结构、作物种类、供水来源、灌溉方式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实行分类水价。粮食作物用水价格低于其他用水类型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类型用水价格。(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4.推行分档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区分农业用水定额与用量、供给与需求的不同档次,实行分档水价。以合理核定农业用水定额为基准,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确定用水阶梯和相应的加价幅度,推行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