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体系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体系认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体系认证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8829159.html,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一、申请依据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JB9001C-2017)。

二、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类型

1、尚未建立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2、已取证但面临监督审核的企业;

3、证书即将到期,需要重新申请的企业。

三、申请条件

1、成立3个月以上;

2、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

3、有相应的检验检测手段和专业技术人员;

4、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

5、建立并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3个月以上,且已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8829159.html,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产品实现流程图;

5、主要设备一览表;

6、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

7、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8、内审和管理评审资料;

9、具有内审员资格证书(内审员如何培训取证见:教育培训链接)

注:所有文件需在盖章处加盖相应公章,无公章情况不予受理。

五、申请流程

1、在单位内部按照《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贯标;

2、国军标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3、向质量认证中心或公司提交申请材料,质量认证中心或公司审核同意后与申请单位签订认证合同书;

4、进行现场审查,初次申请单位审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涉及: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主要涉及了解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第二阶段(若有)审核是全部门、全产品、全过程、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8829159.html,

5、现场审核有关材料结果经认证中心或公司审批后发放证书。

六、服务标准

1、服务模式:管家模式——指定项目经理和组建项目组(4-6人),从项目开始到项目服务期结束(取证后一年内)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专业服务。

2、服务内容:业务调研、资源评估、项目计划、专业培训(含发证)、项目实施、项目监督、审查指导、运行监督、年审服务。

3、服务时间:5*8*365全天候工作日八小时服务(特殊情况可加班)。

4、服务承诺:

(1)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符合企业实际业务管理需要;

(3)符合专业机构审查标准要求;

(4)符合第三方(如客户)监督检查要求。

七、时间期限

1、申请书递交期限:15-30天;

2、项目首期交付:15天内;

3、通过现场审查:一般30-60天(具体以认证中心为准);

4、售后服务:一年,特殊情况可沟通。

八、收费标准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8829159.html,

1、认证费:由客户直接与认证中心签订,以合同为准,一般为18000元起;

2、咨询服务费:与企业规模(人数及业务范围)有关,具体详情欢迎来电咨询四川首翔科技有限公司。

九、全国典型案例(部分)

成都大洋康鸿电子有限公司

成都维星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嘉义雷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精工伟达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航脉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擎烽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宏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三极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智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图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安世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科来软件有限公司

华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8829159.html, 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中科合迅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永鸿测绘有限公司

四川恒智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右侧咨询按钮可免费咨询

军工四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承制单位名录承制简要培训内容

承制:全称: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一、标准: GJB5713-2007 二、合格方式:以前是评价方式,现在是打分方式,1000分,800分及格。 三、等级:以前没有等级,现在有三个等级,一,二,三等级。一级是有许可,质量,保密的,二级是可以没有许可和保密的,一,二级均要来现场审查,三级是只需要质量,不需要到现场审查,但会到底现场核实。 四、审查内容:7个方面: 1、法人资格:6 条,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证/任职证明文件、组织机构 代码与管理制度、国有土地证/土地租用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其他与法人资格有关内容。 2、专业技术资格:8 条,专业技术制度、技术人员队伍情况、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按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生产产品的能力、主体技术和关键技术掌握情况、主要配套单位协作关系、其他和专业技术有关内容、 3、质量管理:6 条,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文件、第三方质量认证、质量体系运行保持情况、产品实物质量、质量管理活动有效性、其他质量管理活动满足要求情况 4、财务资金状况:6 条,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证明、近3 年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和登记表、银行资信证明、其他与财务资金状况有关的内容 5、经营信誉:7 条。近3 年有无严重违法违纪现象、近3 年产品交货记录与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情况、近3年产品报价文件及相关装备合同、银行账号未被冻结的证明文件、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和完凭证、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保费记录、其他与经营信誉有关内容 6、保密资格:2 条。保密资格证书、其他保密有关内容(保密认证资料) 7、其他(总装备部要求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申请:由企业填写申请书(固定格式),由军代室受理并盖章后,并军委发展部军代局(或管机关),并组织相应军代系统进行审查。一般是5-8位军人。 六、准备时间:申请书交上去后,一般1-2个月才能审查,审查完需有不符合项整改,不符合整改项需现场验证合格后,方可上报,证书下来需9个月左右。 七、不符合情况:有关键项,重要项,一般项,共不能开不符合超过10个,但,质量GJB9001B 可以开无数个。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队装备部门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进行审查、审核、注册和监督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组织开展,经审查合格的单位注册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作为装备采购工作中选择承制单位的基本依据。 装备承制单位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简化为A、B两类。 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在进行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时,由军方组织质量体系审核专家,作为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一项内容,与承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绑定在一起进行审查; 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需取得国家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证书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实施,军队作为采购方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审批时间周期为10-12个月。 审查方式分为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查,对申请单位进行的装备承制资格审查达到要求并经装备主管机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应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装备承制资格有效期四年,并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产品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的单位,应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保密资格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后,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申请A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产品不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的单位,应按GJB9001标准建立并有效运行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涉密的在取得保密资格后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产品不涉密的可直接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申请B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取得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后,直接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那么企业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呢? (1)具有法人资格和健全的组织机构; (2)具有满足申请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3)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4)资金运营状况良好,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 查看自己企业满足条件之后,就要走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审查流程了,这一步是证书能否成功获取的关键,企业需要详细了解熟悉以下流程。 从流程的宏观来看,主要分为四步: 一、是向军队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提出申请; 二、是提交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是接受军队有关部门组织的文件审查或现场审查; 四、是通过资格审查后取得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

2017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自检报告

2017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自检报告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自检报告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度: 单位基本情况 保密资格 等级 口一级口二级口三级 保密资格 有效期至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 方式 自检内容检查项目自检情况 基本项 1.保密工作机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2.是否存在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防 护措施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可能造成涉密信息失控; 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3.是否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或者无线通讯中存储、 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4.是否存在未按保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处理,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涉密信息存储 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为他用,可能造成涉密信息失控;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5.是否存在涉密信息系统未通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测评机构的系统测评 并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6.选择的涉密协作配套单位是否具备相应保密资格;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2

重点检查项1.是否明确定密、涉密人员、信息化、新闻宣传、外事等归口管理部门; 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2.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3.是否存在涉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测评但未提交涉密网络运行许可申请,或者已获得运行许可但未按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4.是否存在使用不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的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和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5.是否存在修改、删除涉密计算机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的违规外联监控程序报警回联地址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6.是否存在擅自访问、下载、存储、传输知悉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的情况; 口是口否口不涉及7.是否存在擅自扫描或者检测涉密信息系统的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密产品以及应用系统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8.是否存在故意隐藏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9.测试、调试、仿真、工控、数控等专用信息设备或者信息系统,接入涉密信息系统是否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口是口否口不涉及l0.涉密信息系统采用虚拟化技术,是否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口是口否口不涉及11.采用无线方式接入涉密信息系统或者涉密计算机,是否采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和密码设备,是否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口是口否口不涉及12.是否未经审批更换涉密服务器、涉密计算机硬盘,重装操作系统,或者单位年度内更换涉密服务器、涉密计算机硬盘,重装操作系统数量超过总数20%: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3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答

<一>问:什么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要申请许可? <二>答: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三>对于申请单位来说,在提出申请前应当首先认真查阅许可目录,确认自身从事 的军品科研生产活动是否列入许可目录,列入许可目录的才需要申请许可,未列入的无需申请许可。 <四>问:到哪里可以查阅许可目录? <五>答:许可目录为秘密级,申请单位在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后,可到 上海市国防科工办查阅。 <六>问:许可项目有分类吗?是如何分类的? <七>答: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重要程度,许可项目分为第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 可。 <八>第一类许可为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 主要是重要的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第二类许可为武器装备重要分系统和反映武器装备技战指标的重要配套产品。军民通用型专业产品不列入许可目录管理范围。 <九> <十>问:申请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十一>答:对列入许可目录的专业(产品),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十二> 1.具有法人资格; <十三>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四>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十五>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十六>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十七>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十八>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十九>问:许可申请单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二十>答:申请单位应当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单位可在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 <二十一>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单位应如何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二十二>答: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出申请: <二十三> 1.申请第一类许可的,或者同时申请第一类、第二类许可的,向国防科工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光盘)。

武器装备科研管理规定

武器装备科研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1.目的 为加强对本所武器装备研发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武器装备研发质量,满足军队客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武器装备研发项目,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以往产品的升级改造研究、委托开发项目等涉及军队客户的所有项目。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办法引用以下主要文件: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582号 2010年11月1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解放军总装备部第13号令)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科工管[2010]1232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 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质量体系文件等有关文件 4.职责 a)研发部门是研发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全面负责项目研发任务,保证项目按进度和指标要求完成。 b)科技产业部负责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查、过程管理、检查验收,确定和下发项目经费和项目代号。 c)质管办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参与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验收。 d)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经费管理、开支检查和项目预决算,参与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验收。 e)新业务拓展部负责研发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客户服务,重点做好合同分析、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做好客户接洽和商务,负责协调合同履行和催款。 f)所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武器装备研发的保密工作。 5.程序 项目立项 项目来源 a)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合同。 b)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产品升级改造开发合同。 c)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项目研究软课题。 d)参与军队的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武器装备科研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本所武器装备研发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武器装备研发质量,满足军队客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武器装备研发项目,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以往产品的升级改造研究、委托开发项目等涉及军队客户的所有项目。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办法引用以下主要文件: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582号2010年11月1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解放军总装备部第13号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科工管[2010]1232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 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质量体系文件等有关文件 4.职责 a)研发部门是研发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全面负责项目研发任务,保证项目按进度和指标要求完成。 b)科技产业部负责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查、过程管理、检查验收,确定和下发项目经费和项目代号。

c)质管办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参与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验收。 d)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经费管理、开支检查和项目预决算,参与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验收。 e)新业务拓展部负责研发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客户服务,重点做好合同分析、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做好客户接洽和商务,负责协调合同履行和催款。 f)所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武器装备研发的保密工作。 5.程序 5.1 项目立项 5.1.1 项目来源 a)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合同。 b)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产品升级改造开发合同。 c)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项目研究软课题。 d)参与军队的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e)与第三方签订的军队项目合同。 f)服务于军队单位的各种委托开发合同。 5.1.2项目审批 a)武器装备科研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之前由所新业务拓展部负责组织合同评审,重点对合同研发目标、产品质量要求、交付时限和本所的研发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合同评审输出评审意见,明确提出完成合同的优势和风险,并给出是否承接合同的意见。合同分析输出的结论作为正式签订研发合同和所内立项的依据。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8829159.html,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 一、申请依据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2、《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办理程序》;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4、《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 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程》;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规程》; 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9、《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内部程序》; 10、《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程序》。 二、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定的企业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三、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8829159.html,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和经济实力;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认证; 4、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并具有相应的工程组织、协调能力。 四、申请材料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的单位应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安全生产达标文件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4、保密资格证书; 5、环保验收达标文件; 6、消防达标文件;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知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须知 2010年3月 一、实施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依据 1.《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第143条规定“质量体系评定不合格的单位不能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 2.总装备部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中规定:需审查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装电字[2001]第220号规定,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各装备管理部门对装备承制单位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 二、申请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条件及要求 1.申请GJB9001认证的组织是为实施和保障军事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承担论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组织,或是与之配套的整机、部件、组件、器件和材料生产组织,或是为武器装备进行试验、贮存和工程建设等的组织。 2.初次认证申请组织,《申请书》需请军方用户签署认证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同时填写《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如该申请组织是部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对地方企业申请时,需有相关军代表出具《推荐意见书》,其内容包括:企业人员、技术、设备情况;产品质量状况;对配套企业,要注明产品与装备的关系(用在什么地方);说明申请认证产品与推荐单位的关系。 3.申请认证前须按GJB9001标准建立管理体系,运行3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三、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性质 1.认证注册反映和代表了武器装备顾客的利益; 2.认证注册具有事实上的强制性,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说明了组织承担装备任务的能力; 3.认证机构无权批准给受审方发证书。批准权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总装备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同成立。 四、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呈报审批程序 经认证中心主任审查---报装认委秘书长审批---报工业主管部门的装认委委员审批---报认证产品顾客所涉及的装认委委员审批---报装认委副主任委员审批---报装认委主任委员审批---颁发证书。 五、初次审核、监督审核、综合评议和特殊审核 1.初次审核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涉及:文审、与军代表或顾客座谈、了解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第二阶段现场审核通常在第一阶段审核提出问题关闭后进行,并与第一阶段间隔时间不超过4个月。第二阶段审核是全部门、全产品、全过程、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 2.注册证书有效期为4年,认证周期以证书注册时间为开始。在此期间通常进行3次现场监督审核(不含非例行),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一次。 3.综合评议是证书到期前的审核,在相关证书有效期截止前12个月由获证组织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于证书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且距离上次监督审核不超过12个月进行现场审核。 4.在证书有效期内,对涉及体系变更、地址搬迁、产品范围的增减等均需按要求进行变更部分的特殊审核,并换发新认证证书。特殊审核可结合监督审核时间进行。 5.如出现严重影响获证组织的活动和运作的变更(如所有权、人员、现场、设备等)时,或者对投诉、其他信息的分析表明获证组织可能影响认证要求时,认证中心需进行非例行的监督审核或提前综合评议。 6.在认证注册有效期内的换发证书情况,须同时交回原证书。

武器装备科研管理制度

武器装备科研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武器装备科研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武器装备研发、生产质量合格稳定,满足客户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武器装备研发项目,包括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以往产品的改进等涉及军队客户的所有项目。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引用以下主要文件: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582号 2010年11月1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521号 2008年4月1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解放军总装备部第13号令) GJB9001B-2009《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职责 4.1销售部负责市场需求的调查和市场信息的收集,负责研发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客户服务,重点做好合同分析、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做好客户接洽和商务; 4.2 技术部全面负责项目研发任务,保证项目按进度和指标要求完成; 4.3 质检部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过程控制和新产品的检查验收工作; 4.4 可拆车间负责新产品的试制工作; 4.5 保密办负责武器装备研发和生产的保密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项目立项 5.1.1 项目来源 5.1.1.1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合同; 5.1.1.2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产品改进合同; 5.1.1.3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项目研究课题合同; 5.1.1.4参与军队的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5.1.1.5与第三方签订的军队项目合同;

5.1.1.6服务于军队单位的各种委托开发合同。 5.1.2项目审批 5.1.2.1武器装备科研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之前由销售部负责组织合同评审,重点对合同研发目标、产品质量要求、交付时限和本公司的研发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合同评审输出评审意见,明确提出完成合同的优势和风险,并给出是否承接合同的意见。合同分析输出的结论作为正式签订研发合同和公司内立项的依据; 5.1.2.2合同评审通过后与用户单位正式签订研发合同,销售部向技术部下达研发任务书; 5.1.2.3根据项目合同和有关规定,技术部负责制定具体的产品研发计划,明确划分研发阶段和任务,若为公司新品,则按《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执行; 5.1.2.4武器装备科研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的与军品生产过程相关的控制程序执行; 5.1.2.5武器装备科研项目的产品技术标准以军方的技术要求执行,如在合同中未作要求,则须参照相关军标、国际或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5.1.2.6武器装备科研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保密条例》要求,落实各项保密条款。 5.2项目过程管理 5.2.1研发过程实行分阶段管理,在每个阶段末期或整个项目的中期、结束时,按照合同和使用要求,根据有关国家军用标准开展审查工作,以评估该阶段的研发工作是否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只有达到了阶段要求方可进入下一研发阶段,具体有技术部负责组织审查; 5.2.2研发过程中涉及跨部门的接口问题由技术部负责,涉及与协作单位的协调工作由销售部负责处理,项目小组之间接口由项目负责人协调,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和职责分工; 5.2.3武器装备研发项目进入研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变更,如遇重大变故确需变更时应履行变更审批程序,提交书面变更审批表,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经用户单位、军代表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对重要的涉及更改,应进行系统分析和验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已定型产品的更改应按定型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5.2.4项目研发完成后,由技术部负责将所有研发资料进行规定,并按《新产品试制管理制度》进行产品试制工作。 5.3项目验收 5.3.1产品研发和试制工作结束后,先由技术部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经确认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20年度)填写说明【模板】

附件5(密级)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 (20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备案号: 填写日期: 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可以打印,或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2.在报告封面单位名称处应当加盖与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 3.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者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4.军工单位代号应当填写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单位代号。无代号或者已经撤销代号的单位填写“无”。 5.注册地址应当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住所。 6.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场所地址,应当填写本单位进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地点,有多个场所的应当逐一列出。 7.经济性质应当填写本单位的所有制性质和单位类型,例如,“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事业”、“非公有制企业”等。 8.在“上级主管单位”一栏中,无上级主管的持证单位填写“无”。 9.联系电话应当填写本单位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工作人员的电话。固定电话按区号、总机号、分机号的顺序填写。 10.《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年度自查报告》表一参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自查表填报工具软件格式要求填写(报送电子版光盘),表二用A4纸填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一份)。 11.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注:此页不装订

表一单位基本情况表

注(填写时删除):“上次检查情况”一栏中,初次自查单位应填写备案申请时的情况;上年度接受过监督抽查或延续备案的单位应填写监督抽查或延续备案时情况;其它单位填写上年度自查时的情况。

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成都国军标GJB9000认证国军标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成都国军标GJB9000认证国军标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引言 0. 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决策。一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过程以及该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理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注”是理解和说明有关要求的指南。 本标准能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法规和组织自身要求的能力。 本标准的制定已经考虑了GB/T 19000和GB/T 19004中所阐述的质量管理原则。 0. 2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在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改进其有效性时采用过程方法,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为使组织有效运作,必须识别和管理众多相互关联的活动。通过使用资源和管理,将输入转化输出的活动可视为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直接形成下一个过程的输入。 组织内诸过程的系统的应用,连同这些过程的识别和相互作用及其管理,可称之为“过程方法”。

过程方法的优点是对诸过程的系统中单个过程之间的联系以及过程的组合和相互作用进行连续的控制。 过程方法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应用时,强调以下方面的重要性: a 理解并满足要求 b 需要从增值的角度考虑过程 c 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d 基于客观的测量,持续改进的过程 反映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展示了4-8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这种展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作用。对顾客满意的监视要求对顾客有关组织能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评价。该模式虽覆盖了本标准的所有要求,但却未详细地反映各过程。 注:此外,称之为“PDCA“的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过程。PDCA模式可简述如下: P—策划: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组织的方针,为提供结果建立必要的目标和过程。 D—实施:实施过程。 C—检查:根据方针、目标和产品要求,对过程和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报告结果。 A—处置:采取措施,以持续改进过程业绩。 0. 3与GB/T19004的关系 GB/T 19001和GB/T

武器装备科研管理办法(20101229)

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批准 1.目的 为加强对本所武器装备研发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武器装备研发质量,满足军队客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武器装备研发项目,包括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以往产品的升级改造研究、委托开发项目等涉及军队客户的所有项目。 3.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办法引用以下主要文件: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第582号2010年11月1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解放军总装备部第13号令)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科工管[2010]1232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评定标准与评分指南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 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质量体系文件等有关文件 4.职责 a)研发部门是研发项目的主要承担者,全面负责项目研发任务,保证项目按进度和指标要求完成。 b)科技产业部负责研发项目的立项审查、过程管理、检查验收,确定和下发项目经费和项目代号。 c)质管办负责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参与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验收。 d)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经费管理、开支检查和项目预决算,参与项目的阶段性检查和验收。 e)新业务拓展部负责研发项目的合同管理和客户服务,重点做好合同分析、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做好客户接洽和商务,负责协调合同履行和催款。 f)所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武器装备研发的保密工作。 5.程序 5.1 项目立项 5.1.1 项目来源 a)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合同。 b)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产品升级改造开发合同。

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批准 c)直接与军队单位签订的新技术项目研究软课题。 d)参与军队的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e)与第三方签订的军队项目合同。 f)服务于军队单位的各种委托开发合同。 5.1.2项目审批 a)武器装备科研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之前由所新业务拓展部负责组织合同评审,重点对合同研发目标、产品质量要求、交付时限和本所的研发能力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合同评审输出评审意见,明确提出完成合同的优势和风险,并给出是否承接合同的意见。合同分析输出的结论作为正式签订研发合同和所内立项的依据。 b)合同评审通过后与用户单位正式签订研发合同,科技产业部向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下达研发任务书,并开设研发项目代号,财务部按任务书的规定负责资金落实。 c)根据项目合同和有关规定,研发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新产品研制程序和计划,明确划分研发阶段和任务,计划编制由所总工程师批准后报所科技产业部备案。 d)武器装备科研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A-2001)要求,采用本所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的与军品生产过程相关的控制程序执行。 e)武器装备科研项目的产品技术标准以军方的技术要求执行。如在合同中未作要求,则须参照的相关军标、国际或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f)武器装备科研项目的产品质量标准须参照以下军标: GJB/Z 72-95 可靠性维修性评审指南 GJB/Z 106A-2005 工艺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 GJB/Z 114A-2005 产品标准化大纲编制指南 GJB 190-86 特性分类 GJB 368A-1994 装备维修性通用大纲 GJB 450A-2004 装备可靠性工作通用要求 GJB 546A-96 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 GJB 900-90 系统安全性通用大纲 GJB 906-90 成套技术资料质量管理要求 GJB 907-2006 产品质量评审 GJB 908-90 首件鉴定 GJB 909-2005 关键件和重要件的质量控制 GJB 1269A-2000 工艺评审 GJB 1310A-2004 设计评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答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 答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一>问:什么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要申请许可 <二>答: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 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三>对于申请单位来说,在提出申请前应当首先认真查阅许可 目录,确认自身从事的军品科研生产活动是否列入许可目录,列入许可目录的才需要申请许可,未列入的无需申请许可。 <四>问:到哪里可以查阅许可目录 <五>答:许可目录为秘密级,申请单位在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 位保密资格后,可到上海市国防科工办查阅。 <六>问:许可项目有分类吗是如何分类的 <七>答: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重要程度,许可项目分为第 一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八>第一类许可为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主要是重要的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第二类许可为武器装备重要分系统和反映武器装备技战指标的重要配套产品。军民通用型专业产品不列入许可目录管理范围。 <九> <十>问:申请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十一>答:对列入许可目录的专业(产品),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十二> 1.具有法人资格; <十三>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四>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十五>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十六>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十七>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十八>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十九>问:许可申请单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二十>答:申请单位应当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单位可在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 <二十一>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单位应如何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法规类别】国防科技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521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b01 【发布日期】2008.03.06 【实施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军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521号) 现公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 二○○八年三月六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秩序,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管理,保证武器装备质量合格稳定,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但是,专门的武器装备科学研究活动除外。 许可目录由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以下简称总装备部)和军工电子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并适时调整。许可目录的制定和调整,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应当在许可目录所确定的范围内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但是,经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除外。 第四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鼓励竞争、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总装备部协同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装备承制资格认证80问,承制单位审查二证合一

第一部分综述 1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 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 2为什么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法规,作为“采购方”,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味着该“供应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军方基本要求,可以承担武器装备采购任务,并签订装备采购合同。 3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队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如何实施?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管理,各军兵种(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装备部组织军事代表机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合同监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实施“两报两批”制度:一是申请单位向全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各军兵种装备部核实后上报审查计划,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下达;二是各军兵种装备部按照计划组织审查工作,对于审查通过的单位,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关系是什么?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是承担装备采购合同任务的前提条件。 6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单位能否与军方签订合同? 未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单位,不能与军队直接签订装备采购合同(部分预研项目除外),特殊情况报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 7从某一军兵种申请取得的资格,能承担其他军兵种任务吗? 可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为全军统一管理,资格证书全军通用。比如:从空军渠道申请取得的资格,也可承担海军或其他军兵种装备合同任务,前提是拟承担的装备任务,须在资格证书确认的承制装备范围内。 8参加武器装备招标活动必须要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吗? 不一定。参加军队装备部门组织的招标活动,原则上应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但对于军选民用产品(B类)招标,参与投标单位可以没有资格,中标以后再申请办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 9民营企业申请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有无特别要求? 民营企业只要满足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基本条件,都可以申请资格。 10什么是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是依据GJB9001《质量管理体要求》建立、实施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在等同采用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问答精选版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问答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一>问:什么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要申请许可 <二>答: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 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三>对于申请单位来说,在提出申请前应当首先认真查阅许可目 录,确认自身从事的军品科研生产活动是否列入许可目录,列入许可目录的才需要申请许可,未列入的无需申请许可。 <四>问:到哪里可以查阅许可目录 <五>答:许可目录为秘密级,申请单位在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 密资格后,可到上海市国防科工办查阅。 <六>问:许可项目有分类吗是如何分类的 <七>答: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重要程度,许可项目分为第一类 许可和第二类许可。 <八>第一类许可为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武器装 备科研生产项目,主要是重要的武器装备总体、关键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第二类许可为武器装备重要分系统和反映武器装备技战指标的重要配套产品。军民通用型专业产品不列入许可目录管理范围。 <九> <十>问:申请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十一>答:对列入许可目录的专业(产品),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十二> 1.具有法人资格; <十三> 2.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十四> 3.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 <十五> 4.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 <十六> 5.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十七> 6.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十八>7.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十九>问:许可申请单位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二十>答:申请单位应当提交《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单位可在国防科工局网站下载申请书格式文本。 <二十一>符合条件的许可申请单位应如何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请 <二十二>答: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出申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管理,确保科研生产质量,提高科研生产效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凡申请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经审查合格,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后,方可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第三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的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方案和有关政策,组织军品科研生产单位定点、资格审查和许可认定工作,依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专业(型号)确定许可证的发放种类和数量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国防科工委设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许可证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第五条 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许可证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 (二)编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三)受理许可证申请,并组织审查; (四)发放、变更、续发、吊销、注销许可证; (五)编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目录》,并向相关部门定向发布; (六)监督检查许可证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 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研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防科工委委托的单位负责许可证的初审工作,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提出初审意见。 第三章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七条 申请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三)具有与申请承担科研生产任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和经济实力;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 (六)具有按质、按期完成科研生产任务的良好信誉; (七)具有按照规定的标准、产品图样及技术条件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八)承担武器装备总体和系统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工程组织、协调能力。 第八条 国家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归口管理的科研生产单位的许可证初审工作;

军民结合 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保密管理办法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 科研生产体系建设保密管理办法 (2011年7月18日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 工信部联军民[2011]338号文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37号),加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军民结合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应当贯彻统筹协调、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局会同军队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共同做好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保密管理工作。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保密管理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 第四条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保密资格后,才能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 各单位负责所承担任务保密工作的具体落实,自觉接受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五条在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工作中,国家秘密事项范围主要包括: (一)武器装备发展战略、规划、计划; (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和统计数据; (三)武器装备的技术指标与性能、目标特性; (四)武器装备对外合作和军工贸易敏感事项; (五)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工艺、科技成果、技术手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