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畜牧微生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

合作 、共 同构建联合研发与成果推广的平 产能力 ,促进畜牧微生态生物技术产业的 台。通过开展科技优质资源服务、联合培 稳步 快速 发展 。 训 、微生态科技热点高层论坛 、商务考察 张 明海
中 国畜 牧 微 生态 产 业 技 术
新 战 略 联 盟茂 盂
日前 ,中 国畜 牧微 生 态技 术创 新战 略 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联 盟 成立 大会 暨第 一 次理 事会 议 在 济南 召 加 速 畜 牧 微 生 态 技 术 创 新 要 素 向成 员 企
立的。
态 生物 工程 核 心技 术 ,做 大做 优微 生态 产
中国畜 牧微生态产业技 术创新战略 业 为全 民 服务 、为 子孙 谋 福利 、为 低碳 经
联盟 是高 科技 企 业 和相 关 院校及 科 研 院所 济做贡献 ,努力推动畜牧微生态行业的科 自由倡议 、 自发 成 立 、成员 单 位 间互 补性 技进步 ,提高该产业的整体科技水平和生
据悉,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
战 略联 盟理 事 长单 位— — 山东 华尔 康 生物 规 划 纲要 ( 2 0 0 6— 2 0 2 0 年) 》已经 把 生物 技 技术 有 限公 司 发起 ,中 国农 业 大学 、中 国 术 与创 新药 物 相关 技术 列 入优 先领 域 。结 农业 科 学 院 、山东 大学 、海南 大学 、北京 合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安全 、环境污染 、药 水 产研 究所 等 1 1 处 科研 院 校为 技术 依 托单 物残留等急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产业技术 位 ,与 国 内5 0 多家相 关 的优 秀 企业 缔 约成 创新联盟来合作攻关,可以突破畜牧微生
开 ,这 标 志 着 经 过 三 年 的科
业 集 聚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的意见鲁政发〔2015〕2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市场规则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7号)要求,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提升“山东标准”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积极推进,上下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推进改革与完善法规规章的有机衔接,有序实施,依法行政;按照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面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改革,不断提高“山东标准”建设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任务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争取承建更多国际或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建立政府标准更优、社会组织标准更活、企业标准更高的标准实施、评估和服务体系,保证市场所需标准的质量、供给和服务。
(一)建立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
完善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标准化改革工作任务,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政策,对跨部门或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编制2016年度“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实施。
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激励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县创新型城市建设,结合XX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加强指导和引领,积极推动全县科技型小微企业进入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速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重新申报认定的奖励10万元;被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分别奖励5万元、2.5万元。
加快培育和打造一批占据主导地位、具备先发优势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对获批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企业研发的重点新产品经认定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2.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得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的,每个联盟按照省级、市级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3.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企业创成重点实验室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150万元、50万元;创成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创成工程中心、检测检验中心等专项科研平台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50万元、30万元。
企业建成博士后工作站、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按国家级、省级奖励50万元、30万元;建成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按省级、市级奖励50万元、10万元。
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使用公共科技资源开展研发创新,对获得省、市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用户补贴的企业,给予1:1地方配套经费支持。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落实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根据省财政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县财政给予省奖补资金50%配套奖励。
加大科技创新券资助力度,由县财政按规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解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任务要求,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培育一批具备权威性、基础性、公益性、前瞻性的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与检测、计量检测、认证认可关键技术、产业信息、知识产权等基础支撑和公共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服务平台分为试验检测、信息服务两种类型。
试验检测类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开展质量可靠性试验验证、标准验证、计量检测、认证认可、综合分析等基础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制定试验检测方法,建立计量标准器具,构建量传溯源体系,研制相关设备,提供相关服务。
信息服务类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先进的信息采集工具,构建专题信息库和知识产权资源数据库,提供政策研究、产业运行分析与预测、信息查询、知识产权分析评估和综合运用等服务。
第四条鼓励、支持服务平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服务,建成一流的知名服务机构。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集团分别负责对本地区、所属单位服务平台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服务平台的申报实行自愿申报、择优推荐,服务平台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应用牵引、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第七条服务平台的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政策及相关规定;(二)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集团的指导和监督;(三)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四)行业内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五)拥有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六)具备提供试验检测、信息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七)具有领先的科研能力和服务能力。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7修订)【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淄政字[2017]20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3.15【实施日期】2017.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淄政字〔2017〕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市编办对市科学技术局“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政府同意修订后的《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现予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5日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淄发〔2014〕13号),设立淄博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职责。
3.取消科技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核。
(二)增加的职责1.负责淄博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指导工作。
2.负责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作。
3.负责推进淄博市与山东理工大学校城融合发展工作。
(三)加强的职责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军民科技融合,提高国防科技动员能力。
2.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协调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为提升产业集聚区竞争优势,增强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按照“五规”(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生态环境计划和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计划)合一、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产城互动的基本要求,以集群、创新、智慧、绿色发展为方向,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工程,着力提升集群集聚、承接转移、节约集约水平,着力增强创新发展、基础配套、要素保障和服务管理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区持续上规模、上水平、上层次,提高吸引力、竞争力、带动力。
(二)发展目标。
集群竞争优势更加凸显,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支撑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总量规模。
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增长12%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超过5万亿元,增长10%以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 万亿元,增长15注右。
集聚发展。
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聚区超过20个,千亿元以上的达到5个;二星级及以上的产业集聚区超过45个,其中三星级及以上的达到10个左右。
集群培育。
依托产业集聚区,全省形成14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省辖市形成18个千亿级产业集群。
节约集约。
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下降1%左右,清洁生产和循环化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吸纳就业。
全部从业人员超过450万人,新增20万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产业产品结构升级。
深入落实《中国制造XX行动纲要》,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推进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培育新的增长动力。
1.突出发展优势产品。
实施“十百千”技术改造升级工程,重点依托产业集聚区骨干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建设10个试点示范类项目、100个创新引领类项目和1000个传统技改类项目,开发一批升级换代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9.08.05•【文号】国科发区〔2019〕268号•【施行日期】2019.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科发区〔2019〕2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与精准支持,科技部制订了《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2019年8月5日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企业打不垮的竞争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特别是各类中小企业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现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要着力点,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措施(一)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
1.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
山东2010年起实施高技术产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
新 能源 、船舶制造 及海洋 新兴 产业 、资源综 合利 用及环 保 、
高技 术 眼务 业 等 十大 战略 性新 兴 产 业 。3年 内 ,山东省 人 民政 府将 安排 2 元 专项 资金 ,重点 保障 该计 划 的实施 , 0亿 同时 以政府 投 入 为引导 ,拉动 市 、县及 各 类金 融 和投 资机
地和 科技 企业 孵化 器等 工作基 础 上 ,启 动 了首
批5 7家 “ 江苏 省科 技 产业 同” ,包 括新 认 定 的
南 京浦 口生 物 医药 科 技产 业 同等 在 内 的 4 l家 产业 特 色鲜 明 、同区形 态明确 的 专业 化创 新载 体及 江苏 软 件 同等 l 已被 同家 科 技 部或 江 6家 苏省科 学技 术厅认定 为省级 以 的 专业 园 区。 首批科 技 产业 园主及 生 物 医 药 、传 感 网 、环保 、新 能源 、战略性新 材 料等 新兴 产业
加 快 行业 技 术研 发 中心 升 级 建设 :五是
知识 产 权 开 发 与保 护 活 动 :六 是组 织 企
业 投融 资需 求 对接 会 ,邀请 有 关银 行及 风 险投 资机 构 ,对 5家 以上有 融 资需 求
的行 业开展实 地调研工 作 。
构 、企业 配套投 入 60亿元 以上 ,以期 到 2 1 0 0 2年底 ,山东 省十 大战 略性 高技 术产 业 产值 达 到 1万亿 元 ,确 立 山东省
合 ,促进企业 成 为技 术创 新 的主体 。二是 在加快 转变
经济 发展方式 ,探索 创新 驱动 内生 发展 的模 式 ,培育 发展 战略性 新兴产业 上探 索路 子 、做 出示 范 。三 是在
产业 同管 委会 等独 立运 行管理 机 构 ,制定 了相 应 的同 区发展 规划方 案 各 市 ( 、区 )政府 县 围绕 科技 产业 同建设 ,也 出台 了各类 支持 园 区
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作者:暂无来源:《科学中国人》 2019年第22期国科发政〔2019〕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部制定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2019年9月12日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二、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引导保障,注重激励约束并举,调动社会各方参与。
通过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三、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
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出资人)应当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提供保障,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避免功能定位泛化,防止向其他领域扩张。
四、新型研发机构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
(四)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第一条为了促进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发展实体经济为着力点,激励创新、优化服务,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应当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注重对新生产要素的运用,优化对能源资源、土地空间等传统生产要素的利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人才培养、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制定推进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生产力布局,组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相关规划和计划,综合指导和协调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旧动能转换的指导、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完善可预期的环保、能耗、水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标准,加强财税、金融、价格、土地等政策的协调配套,完善去产能奖补机制,鼓励产能置换指标市场交易,构建调节产能和能耗的市场化长效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去产能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兼并重组、企业升级改造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企业重组基金使用效率,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创新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化解等配套政策。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以用地、用水、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单位资源要素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实行差异化资源配置机制和节能降耗激励机制。
省人民政府建立全省统一的能耗大数据平台,为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和用能权交易等提供基础支撑;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用能指标省级统一调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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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 联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和各地资源及产业优势,构建 1
各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第三条 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示范工作。省科技厅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给予指导,对符合示范条件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称示范联盟)予以公布。 第四条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自愿提出示范申请,经设区的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推荐,按技术领域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见附件1、2)报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单位)。 第五条 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单位)负责对示范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和技术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示范联盟技术创新目标应结合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以及国家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属于我省重点扶持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范围。近期应主要体现我省工业调整和九大行业振兴规 2
划等。 2.示范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体现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支撑和引领产业技术创新。 3.示范联盟开展的技术创新活动应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 4.示范联盟的技术创新任务应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业务处(单位)将示范联盟审核意见以及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交政策法规处。 第六条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汇总相关业务处(单位)的示范联盟审核有关情况,并会同计划财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示范联盟协议应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2.示范联盟协议中应明确技术创新目标和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 3
3.示范联盟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约定示范联盟对外承担责任主体的方式和具体单位。 4.示范联盟协议中应约定经费、项目等管理事项,约定示范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和收益分享办法,以及违约责任追究办法。 5.示范联盟协议中应约定建立开放发展机制,包括吸收新成员、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成果扩散等。 对通过复核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征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交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示范联盟名单,并发文公布,授予牵头单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匾牌。 第七条 省科技厅常年受理示范联盟申请,分批集中审核,一般每年公布2-3批示范联盟名单。 第八条 加大对示范联盟的支持力度。省科技厅对通过审核的示范联盟在科技计划、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科技奖励等方面重点扶持,并推荐纳入国家 4
组织的联盟试点。 加强示范联盟工作的动态管理。省科技厅对示范联盟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评估和检查,对运行机制良好、创新成效突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联盟给予表彰奖励,在科技计划等方面连续给予支持。示范联盟须于每年12月中旬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分别报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单位)和政策法规处。 第九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申请书 2.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指南 5
附件1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示范联盟 申 请 书
牵头单位: (盖章)
主管部门: (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6
山 东 省 科 技 厅 二 ○ ○ 九 年 编 制 一、示范联盟简况 示范联盟名称 技术领域
示范联盟理事长 所在单位 示范联盟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名称
常设机构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成员总数 个 成员企业数量 个 成员高校数量 个 成员研究机构数量 个 二、技术创新目标(限500字) 7 三、示范联盟成员单位在行业(或领域)中地位的简要说明(若成员单位超过
20家,一般只填写20家主要成员单位有关情况) 序 号 成员单位名称及法人代码 在行业(或领域)中的地位(限200字)
1 (填写单位名称)
(填写法人代码)
2 8
3 4 5
四、产业发展状况(主要对国内外相关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概括描述,包括产业发展的现状、前景、趋势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9
五、产业技术发展的特点、趋势及我省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概括介绍国内外相关产业技术发展的现状、主要特点和趋势,重点说明当前相关产业核心技术的国内外分布状况,我省在其中所处的位置及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存在的差距等)
六、示范联盟技术创新活动与国家和省战略目标、产业发展政策的关联性(重点说明示范联盟的技术创新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战略目标和国家产业、环保和能源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省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产业振兴规划) 10
七、示范联盟组建对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作用(重点说明示范联盟是否体现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是否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是否有利于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否有利于形成持续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11
八、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九、示范联盟组建必要性和技术性审核意见
12
审核处室(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示范联盟组建复核意见
复核处室盖章: 年 月 日 13
附件2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编 写 14
指 南
二 〇 〇 九 年 八 月 15 说明: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科技部等六
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形成本《编写指南》,供示范联盟构建时参考。 16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17
鉴于: 1.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2.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 18
盟技术创新目标而开展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缔约各方共同指定,可代表联盟签署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协议中需要规定对该责任主体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约定内部责任分担方式。
明确设立决策机构,如理事会。明确决策机构人员产生办法、人员组成、职责、工作制度和决策程序等。
设立咨询机构(视联盟具体情况,非必设机构),如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咨询机构人员组成、职责、工作制度等。
明确设立执行机构,如秘书处或办公室等。明确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职责、主要负责人产生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执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可约定专职人员通过理事长单位或联盟常设机构依托单位委派、联盟成员委派、社会招聘等方式聘用。
可视情况明确联盟执行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 参考条款如: 1.本协议各方共同约定**单位(一般可以是联盟理事长单位),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