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向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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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设计要点及产品创新方向

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设计要点及产品创新方向

ʏ㊀农㊀业㊀经㊀济二ʻ一八年第二期㊀总第七十七期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设计要点及产品创新方向Ѳ孙乐㊀陈盛伟[内容提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是用以管理农产品价格风险的金融工具ꎮ通过研究价格指数保险设计要点发现ꎬ我国价格指数保险的设计存在目标价格设定不科学㊁保险期间的选取易造成逆向选择㊁保险金额计算不够精确等问题ꎬ需采用期货市场价格或农产品价格预测模型科学确定目标价格ꎬ通过延长保险期间或组合销售价格指数保险减少逆向选择ꎬ同时制定保险金额浮动条款或按农产品品种㊁所在地区精确计算保险金额等方式不断优化价格指数保险的产品设计ꎮ[关键词]价格保险ꎻ保险设计ꎻ目标价格ꎻ逆向选择[中图分类号]F842.4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文章编号]1008-8091(2018)02-0104-04ʌ收稿日期ɔ2018-01-17ʌ基金项目ɔ国家自然基金项目(71773067)玉米连续性和共生性致灾因子气象指数保险产品构建及差异性分析ꎻ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18DGLJ06)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ꎮʌ作者单位ɔ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ꎬ山东泰安ꎬ271018ʌ作者简介ɔ孙乐(1993-㊀)ꎬ男ꎬ山东东阿人ꎬ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ꎬ研究方向为农产品市场风险管理ꎻ陈盛伟(1971-㊀)ꎬ男ꎬ山东青州人ꎬ管理学博士ꎬ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㊁博士生导师ꎬ研究方向为农业保险ꎬ本文通讯作者ꎮ一㊁引言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是指国家利用保险机制ꎬ对保费进行补贴ꎬ实现对农产品市场风险汇聚㊁分散和转移的一种制度安排[1]ꎮ农产品价格风险发生频繁且具有系统性特征ꎬ价格指数保险设计的科学性㊁严谨性不足会导致产品风险分散能力不足ꎬ或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赔付风险ꎮ通过研究我国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设计可以看出ꎬ我国实践的价格指数保险仍存在一定问题ꎮ本文通过概括价格指数保险产品的设计要点ꎬ指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ꎬ并尝试为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创新提供思路ꎮ农产品价格保险与价格指数保险均为承保农产品价格风险的保险类型ꎮ不同的是ꎬ农产品价格保险以绝对价格作为保险理赔依据ꎬ价格指数保险以价格指数ꎬ即反映一组商品价格变化程度㊁趋势或方向的经济指标作为理赔依据ꎬ限于篇幅原因ꎬ本文统称价格指数保险ꎮ二㊁价格指数保险设计要点种植业农产品与畜牧业农产品在生产规律上的差异导致两类价格指数401ʏ㊀农㊀业㊀经㊀济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保险设计上具有差异性ꎮ(一)目标价格(指数)的设定我国种植业价格指数保险目标价格的设定ꎬ以农作物生产全成本或往年平均价格为依据ꎬ具体公式如下:Pg=Σni=1CyiΣni=1Oyi(1)或㊀Pg=Σni=1Phin(2)其中:Pg为目标价格ꎬCyi为保险期间前第i年每亩生产全成本ꎬOyi为保险期间前第i年亩产量ꎬn为价格参考年数ꎬPhi为第i年的平均价格ꎮ以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承保的山东金乡大蒜价格保险为例ꎬ其目标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前三年平均价格或平均每亩生产全成本与前三年平均亩产量的比值确定ꎮ畜牧业价格指数保险以农产品绝对价格或其相关价格指数为理赔依据ꎮ以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为例ꎬ以生猪绝对价格为赔付依据的价格指数保险ꎬ其目标价格的制定与种植业价格指数保险中的方法(2)类似ꎮ以价格指数为赔付依据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ꎬ其理赔依据为猪粮比价ꎬ也即单位生猪价格与单位玉米价格的比值ꎮ依据有关部门测算ꎬ目前我国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的猪粮比价区间为5.5:1至5.8:1ꎬ意味着当猪粮比低于该区间时ꎬ养猪农户面临亏损ꎮ在保险实践中常以此猪粮比价区间作为参照ꎬ根据不同保障水平相应调整目标价格指数ꎮ(二)实际价格(指数)的确定实际价格(指数)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参照标准ꎬ主要分为以下3种:一是市场平均批发价ꎮ实际价格以保险期间内本地区多家标准化交易市场的实际批发均价为准ꎮ如绍兴 淡季 叶菜成本价格保险 以保险期间内绍兴市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实际平均批发价为实际价格ꎮ二是离地(出栏)价格ꎮ离地价格也称地头价格ꎬ是指农户出售农产品时使用的价格ꎬ是农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或消费领域时的价格ꎮ如成都 政策性蔬菜价格保险 将离地价格作为实际价格ꎬ成都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以育肥猪出栏价格作为实际价格ꎮ实际离地(出栏)价格一般由本地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统计并发布ꎮ三是有关部门公布的价格(指数)ꎮ部分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地区物价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确定实际价格ꎬ实际价格为保险期间内相关部门发布的日平均收购价之和与发布次数的比值ꎮ如北京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猪粮比价为参照ꎬ将保险期间内猪粮比价的均值确定为实际猪粮比ꎮ(三)保险期间的选择种植业农产品的生产具有明显季节性ꎬ其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间依据承保时段划分为 保淡 与 保收 两个主要时段ꎮ 保淡 是指为防止 淡季 蔬菜集中上市造成价格下降ꎬ在农产品生产淡季进行承保ꎮ 保收 是指为防止市场供应量的骤增造成农产品价格下降ꎬ在农产品正常收获集中上市期进行承保ꎮ畜牧业农产品的生产具有连续性ꎬ年内各个月份均有产出ꎮ为防止畜牧业农产品不确定时段农产品产出过大ꎬ造成价格下跌ꎬ其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间以选择 顺延年 为主ꎬ 顺延年 是指从保险合同签约生效起向后顺延12个月ꎮ(四)保险金额确定与费率厘定种植业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额由过去年份的亩均生产全成本决定ꎬ其公式表示如下:Co=Σni=1Cyinˑλ(3)其中:Co为保险金额ꎬCyi为保险期间前第i年每亩生产全成本ꎬn为生产成本参考年数ꎬλ为保障水平ꎮ以宁夏 基本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 为例ꎬ其按照投保蔬菜每亩生产成本(包括物质与服务费用㊁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确定每亩保险金额ꎮ畜牧业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金额由目标价格(指数)和农产品保险单产决定ꎬ其中ꎬ以绝对价格为理赔依据的畜牧业价格指数保险ꎬ其保险金额公示表示为:Co=Σni=1OyinˑλˑPg(4)其中:Co为保险金额ꎬOyi为保险期间前第i年的单位产量ꎬn为产量参考年数ꎬλ为保障水平ꎬPg为目标价格ꎮ此外ꎬ还有以价格指数为理赔依据的畜牧业价格指数保险ꎬ其保险金额的确定需先将价格指数换算为价格ꎬ再将该价格带入公式(4)中确定保险金额ꎮ以泉州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为例ꎬ其保险金额为约定猪粮比价㊁约定玉米批发价501ʏ㊀农㊀业㊀经㊀济二ʻ一八年第二期㊀总第七十七期格㊁约定单猪平均重量的乘积ꎬ其中约定猪粮比价与约定玉米批发价格的乘积等同于式(4)中Pgꎬ约定单猪平均重量为(Σni=1Oyinˑλ)ꎮ价格指数保险在不同保障水平下ꎬ费率也不相同ꎮ目前常采用期望损失法进行保险费率的厘定ꎮR=E[loss]λPgi(5)其中:R为保险费率ꎬPgi为目标价格(指数)ꎬE[loss]为目标价格(指数)发生损失的期望值ꎮ(五)保险责任与赔偿处理在保险期间内ꎬ当保险农产品约定时段的实际价格(指数)低于目标价格(指数)时ꎬ视为保险事故发生ꎬ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责任赔偿ꎬ赔偿金额确定如下:In=CoˑPgi-PaiPgiˑN(6)其中:In为赔偿金额ꎬCo为保险金额ꎬPgi为目标价格(指数)ꎬPai为实际价格(指数)ꎬN为投保数量ꎮ以宁波市鄞州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为例ꎬ其保险责任为当每月市场平均猪粮比价低于5.7:1时ꎬ视为保险事故发生ꎬ保险金额为1374元/头ꎮ根据国家发改委每周公布的猪粮比价计算ꎬ2015年1月和2月猪粮比价均值分别为5.61:1和5.33:1ꎬ构成保险责任ꎮ依公式计算ꎬ赔偿金额分别为21.69元/头和89.19元/头ꎮ三㊁价格指数保险产品的缺陷通过研究价格指数保险的设计要点发现ꎬ价格指数保险产品在设计上存在一定的不科学之处ꎮ(一)目标价格科学性有待提升价格指数保险的目标价格通常选取过去3-5年农产品价格的均值ꎬ但农产品的历史价格不能反映农产品未来的供求关系ꎬ这种目标价格设定方式存在不科学性ꎬ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ꎬ过去价格异常波动易导致目标价格设定偏差ꎮ如2017年ꎬ山东省金乡大蒜(直径6cm)收购价格从最高11.25元/斤跌至1.45元/斤ꎬ跌幅超过87%ꎮ农产品价格年内大幅异常波动导致该年价格不具代表性ꎬ从而影响后三年目标价格的设定ꎮ第二ꎬ物价上涨的必然趋势易导致目标价格设定偏低ꎮ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促使物价上升ꎬ例如我国生猪价格一直保持平稳增长的确定性趋势[1]ꎬ根据过去生猪价格平均值设定目标价格ꎬ增大了目标价格低于实际价格的概率ꎮ第三ꎬ种植业农产品价格受季节性影响较大ꎬ用过去年份全年的农产品平均价格预期农产品本年收获期阶段价格ꎬ会导致目标价格偏差ꎮ(二)保险期间选取有待改进农产品价格波动可分解为趋势性波动㊁周期性波动㊁季节性波动和随机波动ꎬ前三类价格波动有可预期性ꎮ当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间不足以覆盖农产品价格周期性波动和季节性波动的时间长度时ꎬ易出现逆向选择问题ꎬ即农户可预期价格(指数)高于价格指数保险的目标价格(指数)时ꎬ农户选择不投保ꎬ反之则选择投保ꎮ以安华农险在四川承保的 生猪目标价格保险 为例ꎬ其保险期间可选择为1年ꎬ目标价格以近年历史价格均价为基准ꎮ我国生猪价格周期平均时长为40个月[3]ꎮ当价格处于生猪价格周期上升阶段时ꎬ 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目标价格低于未来实际价格的可能性增加ꎬ农户选择不投保的可能性上升ꎻ当价格处于生猪价格周期下降阶段时ꎬ 生猪目标价格保险的目标价格高于未来实际价格的可能性增加ꎬ农户选择投保的可能性上升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ꎬ农产品价格的趋势性波动尽管存在且可预期ꎬ但其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是一个长期过程ꎬ不容易发生趋势改变ꎮ如生猪价格ꎬ有学者研究认为我国生猪价格中存在长期稳定增长的确定性趋势[2ꎬ4]ꎬ该趋势的可预期性并不会造成逆向选择问题ꎮ(三)保险金额精确性有待提高种植业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金额依据过去年份生产全成本确定ꎬ生产全成本一般包括种子成本㊁化肥成本㊁农药成本㊁农具成本㊁机械成本㊁灌溉成本㊁人工成本ꎮ生产全成本指标多ꎬ影响因素复杂ꎬ以灌溉成本为例:每年降水情况不同ꎬ灌溉成本也不同ꎬ降雨量较大时灌溉成本低ꎬ反之成本高ꎮ同时ꎬ作物品种更迭㊁作物长势优劣㊁病虫害发生频次等因素均不同程度的影响农产品生产全成本ꎮ因此ꎬ以往年生产全成本简单均值确定的保险金额精确性不足ꎮ畜牧业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金额依据目标价格(指数)㊁单位产量和保障水平的乘积确定ꎬ目标价格(指数)和单位产量的精确度不足会加大基差风险ꎮ目标价格(指数)设定情况前文已论述ꎬ实践中单位产量的确定也存在不精确之处ꎮ以山东省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为例ꎬ601ʏ㊀农㊀业㊀经㊀济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其生猪单重为省内统计发布的总体生猪均重ꎬ并以此确定全省统一的保险金额ꎮ但省内各市存在生猪品种差异ꎬ 外三元猪 和 内三元猪 相较于 土杂猪 而言ꎬ具有明显的产量优势ꎮ此外养殖技术等差异也影响畜牧业农产品单产ꎮ从该角度看来ꎬ省内畜牧业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金额精确性有待提高ꎮ四㊁价格指数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针对价格指数保险目标价格㊁保险期间㊁保险金额存在的设计问题ꎬ本文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ꎮ(一)优化目标价格设定方法目标价格是对农产品的价格预期ꎬ根据农产品是否上市ꎬ本文认为可采用期货市场定价或预测模型定价的目标价格设定方法ꎮ利用期货市场确定目标价格ꎮ期货市场是公开叫价的交易市场ꎬ农业生产者㊁农产品加工企业㊁投机者等参与主体可以集中在期货市场报价ꎬ因此农产品期货价格包含更多未来供求信息ꎬ对农产品未来价格的预估更准确ꎬ理论上是作为目标价格的合理选择ꎮ利用农产品期货价格确定农产品目标价格具有一定的局限性ꎬ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产品期货的种类限制ꎬ现仅限于少数上市的大宗农产品采用该种方式确定目标价格ꎻ二是农产品期货价格发现功能限制ꎬ在采用期货价格确定目标价格时ꎬ应对其价格发现功能进行评估ꎬ价格发现功能较弱的农产品期货品种不宜采用该方式确定目标价格ꎮ通过构建农产品价格短期预测模型确定目标价格ꎮ农产品价格短期预测是基于农产品的历史价格数据和价格运动变化规律ꎬ通过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ꎬ对农产品未来价格做出判断的一种方法ꎮ当前ꎬ指数平滑-ARIMA㊁SVM-ARIMA㊁BFGS-NARX神经网络等价格短期预测方法具有较好的精确度ꎬ以此预测的目标价格要优于过去年份均值预测的目标价格ꎮ这种方法同样具有局限性:一是适用于历史价格数据积累丰富的农产品ꎬ二是需要根据价格预测理论的发展ꎬ动态调整模型ꎬ模型对当前经济环境的适用性问题是该方法存在的风险ꎮ(二)降低逆向选择发生概率由于畜牧业和种植业农产品的产出时间存在差异ꎬ其保险期间设置时段不同ꎬ根据保险期间设置的差异性ꎬ本文认为应采取以下方式降低逆向选择发生概率ꎮ对于畜牧业农产品ꎬ可延长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间ꎮ当畜牧业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保险期间覆盖一个完整农产品价格周期时ꎬ就可消除周期性波动和季节性波动的可预期风险ꎬ抑制逆向选择发生ꎮ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ꎬ理赔周期应根据畜牧业农产品产出周期设定ꎬ而不应以保险周期为标准ꎮ对于种植业农产品ꎬ可依据农产品价格周期ꎬ组合销售价格指数保险ꎮ种植业农产品收获期一般有固定月份ꎬ不能采取畜牧业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延长保险周期的做法ꎮ对于存在明显价格周期的种植业农产品ꎬ应根据价格周期所跨年数ꎬ将相应年份价格指数保险组合销售ꎮ理赔周期可依据相应的保险期间设定ꎮ(三)制定保险金额调整条款保险金额计算存在的固定化㊁同质化问题是使其不够精确的主要原因ꎬ本文认为保险金额的计算应存在一定的浮动空间ꎬ并进行具体细分ꎮ对于种植业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而言ꎬ保险公司应制定保险金额浮动条款ꎬ即ꎬ理赔结算时根据相关部门统计的生产全成本相应调整保险金额ꎮ但需要注意的是ꎬ保险金额的调整必然会耗费一定的成本ꎬ为避免农产品生产全成本浮动较小㊁保险公司调整成本较大的情况ꎬ应相应设置免调条款ꎮ同时ꎬ为避免农产品生产全成本浮动幅度过大给保险公司或农户带来较大损失ꎬ应设置保险金额上下浮动的限额ꎮ对于畜牧业价格指数保险而言ꎬ应细化承保品种分类ꎬ依照类别测定产量ꎬ结合预期价格或价格指数相应计算保险金额ꎮ同时鉴于地区间养殖技术的差异ꎬ保险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按地区㊁按品种确定产量ꎬ精确计算保险金额ꎮ参考文献:[1]张峭ꎬ汪必旺.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思考[N/OL].中国保险报.2014-6-9.http://kns.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name=CCND2014&filename=CBXB201406090050&dbcode=CCND.[2]王明利ꎬ李威夷.生猪价格的趋势周期分解和随机冲击效应测定[J].农业技术经济ꎬ2010(12):68-77.[3]严斌剑ꎬ卢凌霄.生猪价格波动周期的特点及其调控[J].价格理论与实践ꎬ2014(8):71-72ꎬ119.[4]王利荣ꎬ李明ꎬ葛林霞ꎬ等.探索我国生猪价格波动与生产能力的关系[J].价格理论与实践ꎬ2017(3):70-73.701。

国家发改委出台“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

国家发改委出台“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

国家发改委出台“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作者:来源:《商业文化》2021年第15期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

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方案》强调,要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充分研究论证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民生保障措施;坚持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完善价格法治体系,推进价格管理机制化、制度化。

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扎实推进“十四五”时期价格机制改革,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其中明确,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依照程序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意见》指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逐步成为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从加强信息共享、增强金融承载力、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发展信用贷款、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贷风险监测分担补偿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强化政策激励等方面,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0•【字号】皖发改价格〔2021〕517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现将《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0日安徽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省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更好地服务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本着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稳慎推进的原则,重点围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管理能力,确保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运行。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科学定价机制全面确立,能源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基本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二、完善和加强价格调控(三)完善监测预测预警体系。

建设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的价格监测预警平台,建立价格监测品种动态调整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开展价格监测预警。

农产品定价

农产品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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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6.经营的目标就是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大多数农产品经营者对于竞争者的价格都十分敏感,定价 之前要广泛收集资料,将产品品质、规格与竞争者类似产品 认真比较,并主要以对市场有决定性影响的竞争者的价格作 为定价基础,只有这样定出来的价格才会更加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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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7.目标投资收益率
生产经营者所追求的利润目标,通常用投资收益率或资产收 益率来评估。
示例
三、竞争导向定价法
竞争导向定价法是指企业对竞争对手的价格保持密切关注,以 对手的价格作为自己产品定价的主要依据。企业可以根据对手 的价格制定出高于、低于或相同的价格。 优点:考虑到产品价格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缺点:过分关注价格上的竞争,容易忽略其他营销组合可能造成 产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容易引起竞争者报复,导致恶性的降价 竞争,使公司毫无利润可言;竞争者价格变化难以被精确估算。
2.政府指导价
由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 规定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差率、利润率、最高 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制定某些农产品 的价格。
3.市场调节价格
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属于自由价格性质。具有
竞争性强、反应灵敏、自发波动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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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第三节 农产品定价方法
生产经营者在特定的定价目标指导下,对农产品价格进 行计算的具体方法,就是定价方法。 定价时应考虑的因素:竞争者的价格和代用品的价格是 定价的定向点;产品成本是定价的下限;消费者对产品 独特性的评判是定价的上限。 定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导向定价、需求导向定价和竞争 导向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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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固定成本 单位成本=可变成本 + 预计销售量
= 10 + 500000 =15(元) 100000

OECD国家农业支持和政策改革

OECD国家农业支持和政策改革

OECD国家农业支持和政策改革Ξ□李先德 内容提要 无论从绝对金额上看还是从单位劳动力或单位面积来观察,OEC D国家为其农业部门都提供了巨额的支持和补贴。

支持主要是通过一些对生产和贸易有极大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

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OEC D国家进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政策改革。

但总体上看,改革不仅步伐缓慢,而且效果十分有限。

今后,OEC D国家应该减少价格干预,采取与生产脱钩、更有效率的措施,对农业政策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大幅削减支持水平。

关键词 OEC D 农业支持 政策改革一、OECD国家农业支持水平和特征 (一)OEC D国家农业支持总体水平在过去的几十年里,OEC D国家为其农业部门提供了巨额的支持和补贴。

2004年的初步数据显示, OEC D国家农业支持总水平(TSE)为3800亿美元,其中生产者支持(PSE)为2795亿美元,消费者支持为326亿美元,一般性服务为658亿美元。

农业支持水平相当于OEC D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 DP)的1.12%。

按国别来看,欧盟的农业支持水平最高,为1400亿美元,其次是美国,为1087亿美元,日本位居第三,为608亿美元,这三者的农业支持占OEC D国家全部农业支持水平的82%。

(二)OEC D国家农业支持的主要特征1.农业支持占农业总收入比例较高。

2004年OEC D生产者支持占农业总收入的比例(PSE%)为30%,几乎与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水平一样高(见图1)。

农业支持对OEC D国家农民的影响非常大,农业总收入中约1/3是来自于政府各种各样的补贴和支持。

如果将农业总收入中的生产成本扣除,则农业支持占农业净收入的比例至少在50%以上。

图1 OEC D生产者支持占农业总收入的比例Ξ本文得到了世界银行第四期技术合作贷款项目“国家农业政策分析平台与决策支持系统(A29)”的资助 2.OEC D国家之间支持水平差异很大。

2002—2004年OEC D国家中,挪威和冰岛支持水平最高,分别为71%和70%,而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只有2%与4%。

农产品价格政策

农产品价格政策
调价 格 的稳定 。 c 】美、欧 、 日农产 品价格 政 策的主 要 内窖 二
二 、 煎 国 的 保 护 性 农 产 品 价 格 政

1美 国。 19 年 农业 法对 收 入 支持 政策 作 了 重大 . 96
改革 .取消了 目标价格和差额支付 ,代之 以生产灵活 性合 同支付。具体形式是对于每一个与政府签订合 同 的农场 主来 说 ,其所 耕 种 的某 种农 产 品应 获 得 的支 付
工业发展 积 累基金 。
不 同 国家根据 自己的 国情 ,选 择不 同的 目标组 合 。 发 达 国家 一般 把 前 3 作 为其 目标 ,如 美 国 、 日本 根 种 据 自己的特 殊 情 况也 把 第 四种 作 为 自己的选 择 .而 大 多数发 展 中 国家 把后 两 种作 为 其 选择 的 目标 ,同 时 强
贴 与市 场 价格 完全 脱 钩 ,从 而农
场 主承担 更 大 的收人风 险 :
2 欧共 体 。上 限价 格 ,包 括 .
目标 价 格 、指 导 价 格 、标 准 价 格 。其 作 用 主要是 :首先 ,作 为 生产 者 计划 和 安排 生产 的指 导价
格 ;其 次 ,作为 制 订其 它 价格 的 基 准 价 格 ;再 次 ,在 某 些 场 合
种价 格 时 ,共 同体 必 须 或按 需 要
进行 干 预 。进 口 制 价 格 ,包 括 控 门槛 价 格 、闸门价 格 等 。 配套 措 施 ,包 括 干 预 收 购 、储 藏 补 贴 、

国外 农 产 品 价 格 政 策 借 鉴
撤 出价 格 、生产 补贴 等 。 3 日本 。直 接 管 理价 格 政策 。主 要产 品有 大 米 和 . 烟草 ,政 府 控 制市 场 的 全部 流 通量 ,对政 府 购 人 的部 分 ,即 “ 政府 米 ” ,由政府 规定 其购人 价格 ,并规 定对 消费 者 的销 售价 格 。稳定 带 价格 政 策 。这 些产 品价 格 主要 有 肉类 、蚕 茧 和 生丝 等 ,由市 场 形成 ,但 政府 规 定 了价格 浮 动 的上 、下 限 。最低 价 格保 证 制 度 。政 府 规 定 有最 低 价格 ,当 市场 价格 低 于 最低 价 格 时 ,政 府 进 行 收购 。差 价 补 贴制 度 。当 市场 价格 低 于 政府 规 定 的标 准价 格 时 ,政 府 按其 差额 补 贴生产 者 。 ( ) 定 5 稳 基 金 制 度 。这 也 是一 种 价 格补 偿 制 度 ,但 其 补贴 不 由 政府 单 独 执行 ,而 由政 府 、杜 道 府 县有 关 部 门 、农 协 和生 产 者共 同组 织 的基 金 协会 实 行 。基 金 协会 规 定 上 述产 品的保 证基 准价 格 、补偿 基 准价格 等 。

玉米价格市场化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玉米价格市场化改革的观察与思考作者:刘帅来源:《农产品市场周刊》2016年第29期2016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确定了玉米“价补分离”的方案,这实际上是确立了目标价格的方案。

但是,补贴依据、补贴主体、补贴水平等问题,仍是悬念。

回顾玉米产业的发展,玉米加工业市场的低迷以及玉米的高库存,将玉米价格问题推到了前沿。

如何评价玉米临时收储价格?玉米临时收储价格是否应当取消或如何调?农民利益应当如何保护?玉米加工业如何发展?目标价格改革如何实施?上述一系列问题均是当下亟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推进玉米市场化改革,有必要从现行的玉米价格形成机制入手剖析。

玉米临时收储价格:保一伤二2008年以来,国家对玉米主产区实施了临时收储价格政策,类似于小麦和水稻的保护价收购。

近几年玉米临时收储价为2.24元/公斤,按临时收储价格收购的玉米实行顺价销售政策,致使产区玉米价格高于销区,出现产区和销区价格倒挂现象。

临时收储价格的初衷是保护种玉米农民的积极性,这一目标已经达到了。

玉米价格水平在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意义,以吉林省为例,农民收入的60%来自于玉米,保证了玉米的稳定价格就保证了农民收入的稳定。

吉林省近三年玉米产量已经达到270亿公斤,每公斤玉米比市场价格高0.20元,每年就可使农民增收54亿元。

一个年产量15000公斤的农户就可增收3000元。

高位的玉米价格使得玉米种植成为获利产业,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增加供给的行为:扩大耕地面积、扩大玉米种植面积、玉米种植区域北移、耕地流转价格一路飙升。

但玉米与小麦、水稻不同,除不到10%的部分进入主食消费外,其余部分都要以原料形态进入畜牧业和加工业。

因此,高位的玉米临时收储价格在保护种玉米农民利益的同时,却伤害了以玉米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利益。

近两年来,吉林省的畜牧业和玉米加工业因玉米高价,蒙受了巨大损失。

目前全省22户规模以上玉米加工企业在高成本的压力下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开工率不足10%。

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之政策篇(一):市场来定价农民不吃亏

关注FOCUS ON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领域的重大举措,也是深化农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改革将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实行9年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将被新的制度所替代。

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是由当前我国粮食面临的形势决定的”,中央农办一局副局长赵阳说。

在国际粮价大幅下跌、全球能源价格持续下滑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国内外粮食价差不断加大,我国重要农产品竞争力不足的问题开始凸显,这使得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我们的玉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较大,同时玉米及其替代品进口也在影响着国内市场。

”国家粮食局粮食调控司副司长罗守全介绍,国内外主要粮食品种已持续4年多价格倒挂,同时,大麦、高粱、木薯干等玉米替代品进口数量激增,对玉米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由此带来加工转化开工不足、库存不断增加、安全储粮压力突出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市场化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的改革思路。

“近年来开展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试点等改革,都为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创造了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副司长刘小南说。

坚持3大核心原则在赵阳看来,目前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但在实施步骤上应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具体到产储销矛盾比较突出的玉米上,一定要把握好3大核心原则———市场定价、价补分离、保障农民合理收益。

所谓市场定价,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现玉米价格由市场决定,真正反映市场供给关系,产销随行就市,并形成购销主体和多渠道流通的市场新格局;价补分离,则是将对农民的补贴从价格中剥离出来;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就是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让农民不吃亏、种粮积极性不减弱、地方抓粮积极性不放松。

据悉,2016年东北3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取消临时收储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

农产品定价问题

1 农产品定价 [摘要]: 农业是人类最古老的产业,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进程中,由于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力

水平不同,农业发展在各个阶段也有质的区别,并又生产工具、劳动者生产技能和生产力结合方式不同表现出来。农业的发展阶段有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我们所在的阶段就是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的社会化农业,它与市场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业的不断发展,也对农业的需求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三农”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农产品的价格也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它也随着社会经济、人民需求、生产成本、运输条件、加工处理等因素有关。本题中某国政府将脂肪和奶粉加工成牛奶、奶油和奶酪等奶制品,并根据供求关系来制定出奶制品的合理价格,使销售的总收入为最大。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用LONGO软件解得最大收益可达到22.50587亿元,具体各奶制品的价格正文里有详细介绍。

[关键词]: 奶制品; 消费需求; 价格伸缩性; 百分数;

问题重述 某国政府哟啊为其牛奶、奶油和奶酪等奶制品定价。所有这些产品都直接或间接的来自国

家的原奶生产。原奶首先要分离成脂肪和奶粉两种组合,去掉生产出口产品和农场消费的产品的部分后,余下的共有60万吨脂肪和70万吨奶粉,可用于各种产品的百分比组成见下表: 表 1 各种产品的百分比组成 成分 产品 脂肪 奶粉 水

牛奶 4 9 87 奶油 80 2 18 奶酪1 35 30 35 奶酪2 25 40 35 表 2 往年的国内消费量和价格 产品 牛奶 奶油 奶酪1 奶酪2 消费量(千吨) 4820 320 210 70 价格(元/吨) 297 720 1050 815 2

价格的变化会影响消费的需求。为表现这方面的规律,定义需求的价格伸缩性E; E=需求降低百分数/价格提高百分数 各种产品发E值,可以根据往年的价格而后需求变化情况的统计数据,用数理统计方法求出。另外,两种奶酪的需求,随它们价格的相对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相互替换。表现这一规律要用需求关于价格的交叉伸缩性EAB定义: EAB=A需求提高百分数/B价格提高百分数 奶酪1到奶酪2的E12值和奶酪2到奶酪1的交叉伸缩性E21值,同样可以凭数理统计方法求出,已经求出牛奶、奶油、奶酪1、奶酪2的E值依次为0.4,2.7,1.1和0.4以及E12=0.1,E21=0.4,试求出4种产品的价格,使所导致的需求使销售总收入为最大。然而,政策不允许某种价格指标上升,这使得新的价格必须使消费的总费用较上一年度不增加。因此,对问题的一个特别重要的附加要求,是对这一政策限制的经济代价,给出数量表示。

新时期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道路

新时期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道路摘要:本文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特点,从宏观和微观角度阐述了现阶段我国发展农业经济的主要道路及相关措施。

关键词:体制改革;市场化;工农业互动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4-0206-01改革开放30年来,在快速工业化的进程中,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解决怎样发展新型农业经济,建设新农村,富裕农民的三农问题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一、宏观层面:继续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消除束缚农业生产里发展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合现代化农业发展的社会经济体制。

(一)政府主导农业经济体制改革1.改革城乡体制统筹城乡发展。

1978年农村率先改革,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把土地的使用权承包给农民经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业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但中国特有的“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城乡二元结构并未根本改革。

30年的时间中,我国城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农村的体制改革却止步不前。

“城乡分治”的结果是城乡分化,农村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

因此,从社会结构层面来认识,三农问题说到底是体制结构问题,必须改革现行的城乡体制。

要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进行农村第二次改革,把农民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桎梏中进一步解放出来,创新体制,调整结构。

2.改革农村产权制度。

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行,虽然不改变耕地的集体所有权,但它却导致了耕地的集体所有制度与分散经营的私有制之间的矛盾。

土地的所有权与土地的占有权和经营使用权的不统一使得农民无法利用土地、房屋的出让、租赁、抵押、变卖等财产性收入。

现行的土地制度使农村的自然法人缺乏抵押物,农民不能获得财产性的收入,缺少了参加市场经济竞争的经济基础。

所以必须要改革现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明晰农村财产关系,使农民有可以自主支配处置的固定资产,可以获得财产性的收入,可以作为参加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初始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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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向何改
郑风田:
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改革的困局与方向
我国的粮食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
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战略,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今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通过价格机制改
革,理顺供求关系,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意义重大。何谓农
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即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
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
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2014年已启
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
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
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未来如果进一步扩大试点,还面临不
少待解困境,主要包括:
其一是农产品目标价格确定的依据该多大程度上参考国
际价格?
政府在设定农产品目标价格时,如何平衡国际价格?国内
的粮价该不该比国际粮价高?不少消费者认为既然我国是
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粮食价格就不应该比国际粮价高。以大
米为例,北京市场近年东北大米的批发价每吨4000多块,
而国际市场像越南的米价是每吨400美元以下,400美元以
下如果按汇率6来算,二千多元,这就是说我国现在的米价
比越南要贵近一倍,这也是我国近年来大米进口与走私激增
的主要原因。但从更长的一个时段来看,以国际13种米价
综合性价格指数为例, 按人民币中间汇率来算,国际米价
从2003年到2008年从每公斤2元涨到4.33元,而同期我
国米价每公斤1.72到2.93元,这就是说中国粮价和国际相
比并不高。从长期趋势来看,我国的米价仍会有很大的涨价
预期。目前全球的大米主要出口国是越南、巴基斯坦,印度、
泰国等。除泰国外,这些稻米出口国的农民收入都不及我国
农民收入的一半。如果按照国际米价出售,对这些国家的农
民是合适的,但对我国的农民来讲,如果按照国际价格来销
售,估计就会出现大量的农民都不再种稻了。
另外两个大宗农作物是小麦与玉米。全球玉米、小麦基本
上由美国、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大农场供应,中国却
是户均耕地不足10亩的小农来生产。如果这两个作物目标
定价也是以国际粮价为基准,这样做对中国的小农也是不公
平的。因为我国的年均亩产与他们相比并不低,但我国人均
耕地太有限。这些作物的目标价格制定不能仅仅看国际粮
食,还要看与我国同是东亚小农的日韩。按照日韩两国的经
验,为了保证口粮稻米的自给,相应的稻米价格比国际要高
出不少,是同期国际价格的5-10倍。我国的小麦、水稻两
大口粮,只能和日韩等小农经济国家相比。如果按国际粮食
价格来制定中国的价格,中国的农民都会放弃土地的。
如果我国不坚持粮食自给的战略,大量从国际市场采纳,
估计13亿人口的大国效应会把国际粮食推高数倍,从这个
角度来看,不能仅静态来看待国际粮价。
其二目标价格制定要考虑粮食的比较收益。农民在进行粮
食生产时是有机会成本的,目前我国粮食在官方话语中是最
强调的,但种粮农民的收益却是最低的。如果长此以往,会
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价与其他农产品的价格、粮价与
外出打工的价格、粮价与农资价格不能拉得太大。近年来我
国农民种粮的生产成本快速增长、农资价格不断攀升,种粮
比较效益下降迅速。比如在山东农民种大棚菜,一个棚一亩
地赚个三万五万很正常,最差也可以赚三、五千元。但一亩
地如果种小麦呢?我去河南调研,河南农民告诉我讲现在种
小麦基本上是不赚钱的,利润基本上为零,尤其是河北等北
方地区,种麦一般还要浇灌几次水,每次灌水需要40-50元,
如果除去劳动力的费用,种麦基本上没什么赚头,如果把劳
动力成本忽略不计,每亩地可赚二三百块钱。华北的农民一
般一年种两季,夏季麦子、秋季玉米,麦子赚不到钱,玉米
每亩赚一千多元,稻亩也差不多。而农民人均耕地又很有
限。 近几年,国内蔬菜、水果价格基本都翻了好几倍,比
如牛肉50多元每斤,与此相比,三大主粮的价格上涨幅度
并不大。
其三是收贮的最优规模。目前收贮制度导致中贮粮一家独
大,企业收贮、农民收贮的积极性都被严重抑制。导致最低
价收购政策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占用的财政资金惊
人。如何破除垄断,调动企业、农民与地方的积极性,需要
综合考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产需缺口逐年扩大,粮食
进口量创历史最高。中国粮食供求总量趋紧,粮食自给率跌
破90%,去年进口的谷物7700多万吨。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认
为,“过去十年,在粮食总产量持续增长的背后,是更快的
消费增长,甚至某些产品的供给赶不上社会需求的增长”。
今后到2020年,被普遍认为是城镇化加速发展期,食品需
求还会更大。如何才能更好地进行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改
革,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其一是要继续增加对农民、种粮大户、产粮大县的补贴。
因为在粮价不能快速上涨的情况下,增加补贴可以减少农民
的机会成本损失。目前我国的城乡、工农收入差距愈拉愈大。
目前农民收入的一半来自于种地,如果种粮获得的收入太
低,就会影响到我国农民收入的整体提高,导致我国工农收
入愈拉愈大。而过大的收入差距则会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
定 ,应该通过补贴增加农民的收入。日、韩、欧盟、美国
对农业的补贴很大,让种粮的农民收入与从事其他行业的收
入不致拉得太大。 国家要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
补偿 ,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应该继续增加农业补贴
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其二要继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粮食虽然是我国居民最重
要的主食,但在目前的所有农产品中却是最不赚钱的。它的
价值在价格中没有反映出来,说明目前我国的粮食定价机制
还需要改进。未来在制定粮食价格时,不能仅仅看国际粮价,
还要借鉴日韩等国的经验,否则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
性,甚至会引起粮价大幅波动,影响社会稳定。
粮食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应该是政治经济问
题。所以粮食的目标价格也不应该单纯地从经济的角度来看
待,更应该考虑农民的收入、价格波动与社会稳定问题。我
国是小农经济,在市场完全占主导的经济中,难免会有价格
的波动起伏,这对小农经济而言挑战不小。如何既让市场机
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让政府承担必要的
发展责任需要综合平衡。目标价格改革比较适用于棉花、大
豆、油菜籽、食糖等非主粮品种,而对于三大主粮,尤其是
小麦、水稻两大口粮,应该持审慎态度,以免影响甚至挫伤
到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进而引发国内粮价出现大幅波动,导
致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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