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业务举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案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案例在商业交易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
这种交易方式指的是以非货币形式进行资产交换,而非直接使用货币来进行交易。
在实际操作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以是以物物交换,也可以是以物权交换的形式进行。
举个例子,假设A公司拥有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商业用地,而B公司则拥有一栋位于郊区的办公楼。
如果A公司希望将商业用地转换成办公楼,而B公司正好需要市中心的商业用地,那么双方可以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实现各自的需求。
他们可以通过协商,以商业用地和办公楼的物权进行交换,而不需要使用货币来进行交易。
另外一个例子是艺术品交换。
假设C先生拥有一幅名画,而D先生则拥有一件古董。
如果双方都对对方的物品感兴趣,他们可以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来实现双方的需求。
他们可以协商好价值,并以艺术品和古董的物权进行交换,而不需要使用货币来进行交易。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优势在于可以实现双方的需求,而不需要直接使用货币。
这种交易方式可以避免货币价值波动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减少交易双方的资金压力。
同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然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挑战。
首先,双方需要协商好物权的价值,避免出现价值不对等的情况。
其次,双方需要对交换的资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避免出现交换后资产价值不符合预期的情况。
最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需要双方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精神,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方式,可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需要充分了解交换的资产,协商好交换的条件和价值,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实践经验将为商业交易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及例题之欧阳引擎创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欧阳引擎(2021.01.01)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一)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1.不涉及补价的情况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2.涉及补价的情况(1)支付补价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2)收到补价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的会计处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将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三)相关税费的处理1.与换出资产有关的相关税费与出售资产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换出固定资产支付的清理费用、换出不动产应交的营业税先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最后结转计入营业外收支,换出投资性房地产应交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注会《会计》经典例题-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专题(第1部分,

2010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经典计算题详解(7)(三)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专题【典型案例1】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凡资料中涉及的其它企业,需交纳增值税的,皆为17%的税率),所得税税率为25%。
200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2月5日甲公司以闲置的一块土地置换急需用的一批原材料。
已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累计摊销2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250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按5%交纳营业税。
换入的原材料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1880.34万元,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19.66万元。
因材料价值较低,交换中对方企业按协议补付了银行存款300万元。
假设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2)6月30日即中期末,按规定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上述原材料经领用后,截止6月30日止,账面成本为800万元,市场价值为750万元。
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造成市场上用该材料生产的产品的售价也相对下降。
假设利用该材料所生产的产品售价总额由1050万元下降到950万元,但生产成本仍为970万元,将上述材料加工成产品尚需投入170万元,估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15万元。
(3)8月15日,因甲公司欠某企业的原材料款1000万元不能如期归还,遂与对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①用银行存款归还欠款50万元;②用上述原材料的一半归还欠款,相应的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为350万元(假定上述原材料未发生增减变动);③用所持M公司股票80万股归还欠款,股票的账面价值(成本)为24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在账中,债务重组日的收盘价为500万元。
假设在债务重组中没有发生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在办完有关产权转移手续后,已解除债权债务关系。
(4)12月31日,按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用上述原材料生产的产品预计售价为700万元,相关的销售费用和税金为20万元,预计生产成本600万元;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400万元,市场购买价格为380万元。
会计实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补价的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补价的处理一、不含税补价的处理CPA教材中指出,补价是交换双方资产不含税公允价值之差。
下面用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
例: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2012年10月,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协商,甲公司决定以自己生产的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机器设备和小汽车。
甲公司的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交换日的市场价格为1 000万元,市场价格等于计税价格。
乙公司机器设备的账面原价为1 0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5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
小汽车的账面原价为400万元,在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
假设不考虑其他的税种。
若按照CPA教材中的规定,补价为交换双方不含税公允价值之差,在本案例中,甲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乙换出的资产公允价值为1 100万元,故甲应该支付的补价=1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甲公司对换入的设备和小汽车的总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相关税费=1 000+100=1 100万元,而乙公司换入库存商品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相关税费=1 100-100=1 000万元。
这完全符合会计的真实性原则,同时可以判断出在准则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包括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另外,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70万元,乙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87万元,故甲换出资产的全部价值为1 270万元,乙换出资产的价值为1 287万元,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甲公司应该补偿给乙公司17万元的增值税差异。
总体而言,甲公司一共为该笔交易支付给乙公司117万元的差额。
故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应当将涉及增值税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还原为含增值税的价值,再进行比较,进而确定应补偿差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涉及的补价虽然并不包含对增值税的补偿,但企业在确定资产差价时必须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差额影响考虑进去,才能达成公平交易。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企业经营方式变化,包括资产置换、股权交换在内的非货币性交易越来越多,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也大大提高,会计环境和会计处理对象日趋复杂。
为规范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批露,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
本文重点探讨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信息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判断标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非货币性资产是除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
交易的对象主要是非货币性资产。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分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为两类:1、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交易,以下简称第一类交易;2、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交易,以下简称第二类交易。
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的判断,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为具有商业实质:一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二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关联方之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具备商业实质。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1、对于第一类交易,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不发生补价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关税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2)发生补价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相关税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相关税费)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相关税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税费)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中级会计实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材及典型案例解析

名师高志谦:《中级会计实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材及典型案例解析2012-5-4 9:32★讲义内容:1.常见客观题选材(1)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成本计算,以单项选择题方式测试。
(2)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损益的计算,以单项选择题方式测试。
2.典型案例解析【例题1·单选题】2008年5月甲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换入乙公司一幢房产,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提跌价准备8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5%。
乙公司房产的原价为400万元,已提折旧160万元,公允价值230万元,适用营业税率为5%,该交易使得甲乙双方未来现金流量与交易前产生明显不同,而且甲、乙双方均保持换入资产的原使用状态。
经双方协议,由甲公司收取乙公司补价40万元。
则甲公司换入房产及乙公司换入库存商品的入账价值分别是()万元。
A.252.5,227.5B.250,225C.250,230D.225,227.5『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①甲公司换入房产的入账成本=250+250×17%-40=252.5(万元)②乙公司换入库存商品的入账成本=230+40-250×17%=227.5(万元)【例题2·单选题】资料同前,甲、乙公司就此业务分别认定损益为()万元。
A.130,-10B.117.5,-21.5C.150,-30D.25,-7.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①甲公司换出库存商品的损益=250-(200-80)-250×5%=117.5(万元)②乙公司换出房产的损益=230-(400-160)-230×5%=-21.5(万元)【例题3·单选题】甲公司以一批库存商品交换乙公司一幢房产,该商品的成本为1 000万元,已提跌价准备2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5%,该商品的计税价格为1 500万元;乙公司房产原价为1 600万元,累计折旧6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计税价格为2 000万元,适用的营业税率为5%,经双方协议,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补价30万元,交易双方均维持换入资产的原使用状态。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例题课件

交换资产的性质
交换资产是否涉及货币性资产
交换资产是否具有实物形态
交换资产的价值
交换资产的价值是否相等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双方交换的资产价值通常不相等,以各自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进行交换。
交换资产的价值如何确定
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市场价格、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合理依据,确保价值的公正 性和合理性。
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存货与固定资产交换
总结词
存货与固定资产交换通常涉及企业间不同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各自的需求。
详细描述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换取乙公司的库存商品,双方按照设备的账面价值和商品的公允价值进行价值评估,并按照 评估价值进行交换。
案例二:股权投资与无形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例题课件
目录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税费处理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案例分析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特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常以公允价值为 基础进行计价,不涉及企业现金流, 但可能影响企业的资产结构、负债结 构以及损益。
交换资产的比例
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比例
交换资产比例对商业实质的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 理
账面价值的会计处理
账面价值计量
账面价值调整
会计分录
公允价值的会计处理
公允价值计量
会计分录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计量, 涉及补价的情况。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分录中涉及 资产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
总结词
详细描述
案例三:长期股权投资与存货交换
2019年会计考试辅导:第71讲_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教材例18-2改编】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持有的一项专利权与乙公司拥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交换。
交换后两公司对于换入资产仍供经营使用。
在交换日,甲公司的专利权的账面原价为900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1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乙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原价为1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55万元,甲公司另支付了35.35万元给乙公司(增值税差80.35,公允价值差-45)。
假定两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6%上述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且已得到认证;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换出专利公允价值与增值税合计=800+800×6%=848(万元),乙公司换出设备公允价值与增值税合计=755+755×17%=883.35(万元),甲公司支付补价=883.35-848=35.35(万元)分析:该项资产交换涉及收付货币性资产,即公允价值相关补价45万元。
补价45万元÷最大资产公允价值800万元=5.6%<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题属于以无形资产换入机器设备。
专利权这项无形资产和机器设备这项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风险、金额、方面有显著的区别,因而可判断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同时,专利权和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因此,甲、乙公司均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并确认产生的损益。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75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83500累计摊销1500000贷:无形资产9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80000银行存款353500资产处置损益500000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7000000累计折旧3000000贷:固定资产10000000借:无形资产8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000银行存款353500贷:固定资产清理7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83500资产处置损益550000【例题·单选题】经与乙公司商协,甲公司以一批产品换入乙公司的一项专利技术,交换日,甲公司换出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6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万元(等于计税价格),甲公司将产品运抵乙公司并向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日双方办妥了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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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业务举例 【摘要】笔者以几个例子为分析对象,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谈了自己的看法。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现金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补价)。新准则规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既可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也可以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新准则对于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标准计量换入资产价值规定了两个条件。一是交换交易具有商业实质。所谓商业实质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本文利用会计实务从几方面谈谈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理解。
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是否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价值和是否涉及补价分别处理。
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价值 (一)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新准则规定的条件的,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价值,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1.甲公司以其不再用的设备与乙公司作为固定资产的货运汽车交换。甲公司换出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2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为110万元。为此项交换,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设备清理费用1万元;乙公司换出的货运汽车账面原值为14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为110万元。假设甲公司换入的货运汽车将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使用和管理,且没有对换出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分析:甲公司以其生产经营用设备与乙公司生产经营用的货运汽车进行交换,该项交易中不涉及货币性资产,也不涉及补价,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于该换入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具有商业实质。同时,换出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均可以可靠地计量。因此,该项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的价值,即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000 000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设备1 200 00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3)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110+1 =111(万元) 借:固定资产——汽车1 11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 110 000 (4)结转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000 (二)涉及补价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需要解决3个问题。 1. 涉及补价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的判断标准 新准则给出了一个25%的参考比例。具体算法如下:收到补价的企业: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支付补价的企业: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
例2. A公司以一辆小汽车换B公司的一辆中巴车。A公司小汽车的账面价值为19万元,公允价值为16万元,B公司中巴车的账面价值为25万元,公允价值为20万元。A公司支付了4万元的现金补价。
分析:从支付现金的A公司来看,所支付的4万元现金占换出资产小汽车的公允价值与支付补价之和20(=16+4)万元的20%,小于25%,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从收取现金的B公司来看,所收取的4万元现金占换出资产中巴车的公允 价值20万元的比例为20%,小于25%,也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及损益的确认与计量 支付补价的企业:应确认收益=换入资产的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其中,换入资产的价值
=换出(入)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因此,应确认的收益=换出(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收到补价的企业: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入)资产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应确认收益=换入资产的价值+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换出(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可见,无论是支付补价的企业,还是收到补价的企业,其损益的确认与计量实质上均是企业换出资产损益的确认与计量。
例3. 甲公司以其离主要生产基地较远的仓库与离甲公司主要基地较近的乙公司的办公楼相交换。甲公司换出仓库的账面原值为380万元,已提折旧50万元,公允价值为360万元;乙公司换出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450万元,已提折旧80万元,公允价值为370万元。甲公司另支付现金10万元给乙公司。假设甲公司换入的办公楼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且未对换出固定资产提减值准备(不考虑相关税费)。
分析:甲公司以其仓库与乙公司的办公楼交换,在这项交易中涉及10万元的货币性资产作为补价,首先应判断交易是否属非货币性交易。甲公司:支付补价10万元÷(支付补价10万元+换出资产公允价值360万元)
=2.7%<25%。乙公司:收到补价10万元÷换出资产公允价值370万元=2.7%﹤25%。通过计算发现,属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3 300 000 累计折旧500 000 贷:固定资产——仓库3 800 000 (2)支付补价: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00 000 (3)换入办公楼的入账价值=360+10 =370(万元)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3 7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 700 000 (4)结转损益:应确认的收益=360-330 =30(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3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000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3 700 000 累计折旧 800 000 贷:固定资产——办公楼4 500 000 (2)收到补价: 借:银行存款1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 000 (3)换入仓库的入账价值=370-10 =360(万元) 借:固定资产——仓库3 6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 600 000 (4)结转损益:应确认的收益=370-370=0 二、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价值 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未同时满足本准则规定的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两个条件,则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换入资产的价值,而不确认损益。若涉及补价的,与前例一样,先要计算比例;若小于25%,则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例4. A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9 000元、公允价值为10 000元的甲材料,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为11 000元,公允价值为10 000元的乙材料,A公司支付运费300元,B公司支付运费200元。A、B两公司均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值税率均为17%。假设A公司和B公司的换入材料均非其生产经营所用。
分析:由于双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因此,此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且A、B公司均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A公司: 借:原材料——乙材料9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10 000×17%) 贷:原材料——甲材料9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10 000×17%) 银行存款 300 B公司: 借:原材料——甲材料11 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10 000×17%) 贷:原材料——乙材料11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700(10 000×17%) 银行存款200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情况 若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价值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资产的价值。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价值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价值。
例5. A公司以一项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为25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为190万元,同时换入B公司两项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一辆小汽车,账面净值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50万元;一台设备,账面净值为17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万元。A公司还支付B公司补价10万元,A公司支付相关运费10 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交易双方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是可靠的。
分析:支付的补价10万元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补价之和200万元的4%,小于25%,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应按照非货币交易准则核算。A公司的会计处理: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190+10+1=201(万元)。小汽车公允价值的比例=50÷(50+150)=25%。则换入小汽车的入账价值=201×25%=50.25(万元)。设备公允价值的比例=150÷(50+150)=75% 。则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201×75%=150.75(万元)。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小汽车502 500 固定资产——设备1 507 5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00 000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3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2 500 000 银行存款 110 000 因此,正确理解新准则是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基础。新准则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作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重要判断标准,是否确认损益与采用的计量方式直接相关。在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价值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