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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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病历窗口复印须知

医院住院病历窗口复印须知

医院住院病历窗口复印须知一、复印申请人资格范围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收费标准
0.4元/张
三、可前来办理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一般出院病案:出院3个工作日后。

◆需病理报告者:一般出院7个工作日后(特殊情况需视病理报告回报时间)。

四、窗口开放时间(周末及节假日不提供复印业务)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五、其他相关情况告知
1. 所有证明材料请务必按要求提供,均为复印必须查验内容,医院需存档。

2. 复印病案授权委托书可参考以下模板:
复印病案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受托人]姓名:与被委托人关系: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委托原因及事项:本人因XX原因不能亲自到**中**医院办理复印病案资料手续,特委托
XXX代理复印本人于年月至年月日期间住院病案,用作(用途)。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3. 在院病人病历复印应由本院相关人员携带患者病历陪同患者或家属到病案室窗口办理。

4. 我院每月出院病人较多,历史存储病案数量巨大,人工提取、查找及复印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请您在窗口耐心排队等候。

5. 急诊流水病历不属于住院病案范畴,如需复印请先至二楼门诊大厅“新建门诊病案窗口”查询后根据指引前往住院病案室窗口复印。

6. 如有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

(最新)病历复印制度

(最新)病历复印制度

病历复印制度
1、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病区主任同意签字,由病区工作人员将病历送到医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2、患者需复印出院归档病历的,直接到医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3、复印本人病历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复印者,需患者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

4、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因审判、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

5、复印病历档案由医务处审批同意,病案室工作人员登记、核对无误后,陪同复印,加盖复印章。

6、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一、医院应受理以下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自己或其代理人;2、死者近家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安、司法机关;二、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以下要求供给相关证明。

资料:1、申请人为患者自己的,应该供给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该供给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资料;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家属的,应该供给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家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资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家属代理人的,应该供给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家属及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家属关系的法定证明资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家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资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该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包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自己或其代理人赞同的法定证明资料;患者死亡,应该供给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包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家属或许其代理人赞同的法定证明资料。

合同或许法律还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许复制病历资料的,应该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凭证的法定证明及履行公事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辅助。

7、以上证明资料由医务科进行审查。

三、现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四、病历复印、复制一致由病案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收取工本费,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复印、复制,复印、复制时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在场监察。

复印、复制完成由病案人员将介绍信及复印件交医教科,医教科对复印资料进行审查并盖印。

五、复印或复制病历,医务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存案。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

医院病历复印规定医院病历复印是病患及其家属获取病历资料的重要途径,也是医院为病患提供服务和保障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保障病历的安全和隐私,医院制定了一些规定,以下是医院病历复印规定的内容。

首先,医院要求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必须亲自前往医院进行病历复印的申请,不接受任何他人代替的申请。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病患的合法权益,避免病历被非法获取和利用。

其次,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在进行病历复印申请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这是为了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确保病历只能被合法的人申请复印,并防止身份被冒用。

另外,医院规定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在进行病历复印申请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复印费用的标准由医院统一规定,并向病患或其代表明确告知。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和维护医院的权益。

医院还规定了病历复印的时间限制。

一般情况下,病患或其合法代表可以在医院工作时间内进行病历复印的申请,医院会尽快为其办理。

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病历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及法律纠纷等,医院可能会要求病患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和处理。

最后,医院还规定了对病历复印的数量限制。

一般情况下,医院可以根据病患或其合法代表的需求复印一份病历。

但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复印多份病历的情况,医院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病患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医院病历复印的规定主要包括:病患或其合法代表亲自前往医院申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支付相应费用,遵守时间限制,同时医院对病历复印数量进行一定限制。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病患的合法权益和病历的安全,确保病患能够方便地获取到自己的病历资料。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病历复印管理规定3篇为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病历质量和创建和谐的医疗就医秩序,根据卫生部___年___月___日发布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___小时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病历复印合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如为患者本人的,必须提供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签名。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身份证、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

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申请人如为公安、检察、法院等执行公务的,查阅或复印病历必须出具证明材料、本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须两人以上且已立案,并先到医务科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由医务科开具证明到病案室进行查阅或复印。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复印工作,加强病历管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是指通过复印等技术手段,将病历原件进行影印复制。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复印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病历复印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复印质量和准确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保证病历复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复印流程和责任人。

第二章病历复印的条件和要求第九条病历复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病历复印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二)病历复印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复印质量和准确性。

(三)复印文件应当标注清晰的复印标识,明确复印的单位和时间。

(四)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确保复印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以下要求:(一)明确复印工作的组织流程和责任人。

(二)明确复印文件的保存期限和方式。

(三)明确复印文件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四)明确复印文件的查阅和查询程序。

第三章病历复印的流程和责任第十一条病历复印的流程和责任如下:(一)病历复印的发起: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提出病历复印申请。

(二)病历复印的受理:医疗机构接收患者的病历复印申请,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权限。

(三)病历复印的审核: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病历复印的执行:医疗机构按照审核结果,进行病历复印工作。

(五)病历复印的交付:医疗机构将复印的病历交付给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的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医疗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能正确判断病历复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具备病历复印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技能。

(三)具备保密意识,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外来人员病历查阅(复印)有关规定外来人员若需要查阅(复印)病历,须遵守下列规定: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可查阅和复印的病历资料有住院病历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2.由于病历的重要性,按《条例》规定,原始病历由医疗机构保存,他人只能查阅或复印。

3.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必须由患者本人凭身份证通过医务科办理查阅(复印)病历手续。

4.如患者行动不便,由其代理人来查阅(复印)病历,必须凭患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患者查阅(复印)病历委托书、法定关系证明材料(死亡病历需近亲属凭身份证、法定关系证明材料及死亡证明),通过医务科办理查阅(复印)手续。

5.如因司法工作需要查阅(复印)病历,有关人员须持司法部门的介绍信及有关证件。

6.保险公司、医保办等,凭介绍信及承办人员身份证明等证件、患者委托或同意书查阅(复印)病历。

7.查阅(复印)病历时必须如实填写:查阅原因、患者姓名、住院号、身份证号码、查阅者姓名、与患者关系、查阅者身份证号码、查阅日期等。

8.如病历复印,医院可收取病历复印工本费。

医务科必须每页加盖印章。

9.医务科必须按照以上条例做好病历查阅、复印及登记工作,保管好患者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和各种身份证复印件。

10.查阅(复印)病历,在住院病历归档前,由所在病区派医务人员送达医务科;归档后由病案室人员送达医务科。

严禁将原始病历交患方传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交送方工作人员自负。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负责保管。

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

病案归档制度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电子版

病案归档制度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电子版

病案归档制度1、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全部回收病案室归档。

2、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

3、在于病人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名。

4、计算机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核对工作。

5、负责病案收集整理,分类,统计,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保持清洁,妥善保管。

医院病历复印、复制的管理制度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安、司法机关;二、受理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包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医务科进行审核。

三、现病历如按规定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

四、病历复印、复制统一由病案人员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收取工本费,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复制,复印、复制时病案室工作人员应在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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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历复印制度
一、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内容范围,及时提供患者复印或复制病历。

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三、患者复印病历应先填写“要求复印病历申请书”。

由住院经治医师、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由医院统一提供复印,并按有关规定收取复印费,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四、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病历资料时,医院应当在复印或复制完成后,经核对无误,对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每一页上加盖医院印章并注明时间。

五、患者要求复印本人的病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其家属复印病历的需持患者身份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医疗过程尚未冻结时,
上述内容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原始病历的复印件。

封存的档案或病历由医院妥善保管。

七、对于患者复印或复制部分的病历资料,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患双方都有举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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