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监督交底书

施工安全监督交底书
施工安全监督交底书

施工安全监督交底书

依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进行交底。

一、监督机构监督职责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2.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4.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二、监督机构监督程序

(一)日常监督程序

1.听取工作汇报或情况介绍;

2.查阅文件资料和资质资格证明;

3.向被检查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确定工程项目抽查范围、部位和内容,重点抽查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4.抽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

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5.反馈监督抽查情况和意见。

(二)中止、终止监督程序

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程序

(1)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2)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2.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作出评定,并向施工单位发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将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记入施工安全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监督机构监督抽查内容

(一)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1.按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情况;申领施工许可证时,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情况;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

3.有无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以及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行为;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设施所需费用情况;

5.有无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施工现场安全告知书

施工现场安全告知书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颚帽带、从事高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水上施工必须穿好救生衣。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强化安全意识,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四、从事施工作业新进场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可上岗,新工人作业时,必须由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及班组长监护,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正规的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五、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赤膊、穿拖鞋、赤脚上班,严禁在吊装物、高空作业下方停留,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六.严禁在脚手架临边、高处作业平台上睡觉,违者容易发生坠落事故。 七、严禁非电工操作接电作业,严禁不懂电器和机械性能人员操作各种机械和电器,违者容易导致机械伤害及触电事故。 八、高处作业严禁抛物,施工作业场所严禁大闹,。 九、在禁火区严禁动用明火及吸烟,违者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及500度以上近视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十一、遇有暴雨、浓雾以及6及以上强风不得从事室外作业。 十二、穿越通车便道及公共道路时要注意左右观望,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通过。 十三、施工固定线缆必须按照TN-S(三相五线制)架设,临时线缆不得随意乱接乱拖,必须有效架空,过道线缆必须有效保护,线缆破损处、接头处必须按照规范包接。 十四、机械设备的传动部位要有防护装置,不懂或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或靠近。十五、脚手架的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得随意或凭经验搭设拆除,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墩柱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技术交底书 编号:aqjd- 施工单位及标段湖南炎汝高速公路 第十合同段 安全技术 交底日期 年月日 第 一 联 交 底 人 留 存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地点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交底内容: 一.电工要求: 1.电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持证上岗。 2.电工必须掌握电气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 3.安装、拆除或维修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完成。 4.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上岗操作前按要求必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 6.电工必须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气灭火常识。 7.按规定定期每月一次对用电线路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巡视记录。 二.供电线路: 1.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的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广告牌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2.架空线路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铜线》10m ㎡。(均为塑料绝缘线),电线架设高度为4m,跨越公路过往车辆为5米以上,以线低垂线为准。 3.电杆间距最大不超过35m(可视电线截面的大小而缩小其间距),线 间距不小于0.3m,上下横担间距为0.6m。 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砼杆或木杆,其尾径不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1/10加0.6m。 5.起止杆,中转杆必须采用8#铁丝双股或Φ6钢筋做拉线,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度与60度之间,地锚深度采用钢管打入地下不少于1.5m。 6.室内照明配线采用PVC管穿管,距地面不低于2.5m,宜使用拉线开关,(距地面大于1.8m),盒式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 三.配电柜(盘)配电箱及末级电箱设置要求: 1.总配电柜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配电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配电柜与操作面通道宽度不小于1.5m。 ②配电室的灭火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③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做到:防雨,防火,防浸泡,防潮,防小动物进入,通风良好。 ④配电柜应按规定装设,应有分路装置,电流表,电压表。 ⑤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有人作业禁止全闸”,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⑥配电柜内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用途,控制回路。 2.分配电箱,动力与照明应分开设置,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第一联 交底人留存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等标准要求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验收记录。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

施工人员安全告知书

施工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施工作业人员: 欢迎你参加中铁十五局土建4标的施工作业工作。为了避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因意外因素对你造成伤害,项目部特对你进行如下告知,请你逐条学习掌握以下安全常识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请掌握后打√):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和职业病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率100%。□ 3、你在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之前,应该受到安全教育,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会熟练操作机械设备,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你必须佩带符合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为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伤人,尤其要注意安全帽佩带和高处作业安全带的系挂。□ 5、如果你从事特种作业,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作业资格证书,否则将视为违章作业。□ 6、施工中未经许可,严禁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中严禁嬉戏打闹、听音乐,不做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7、你在施工中严禁由上向下抛掷物品,严禁焚烧垃圾,严禁随地乱扔固体废弃物,严禁随地大小便;不准在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临边、安全防护栏杆上以及有落物伤人危险处休息。□ 8、你在施工作业前,应认真观察现场环境,注意施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 9、你在下坑井、管道、深沟内工作前,应先检查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或可能引起窒息的气体,如有异常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 10、你在操作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和失效,未更换或修复前不得投入使用。□ 11、你在操作机电设备及小型电动工具时,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2、你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前应确认完好,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零部件的防护罩不得任意拆卸,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

高速公路安全技术交底书

. 保洁员安全交底 一、保洁员工作规定细则 1、工作范围:路面、中央分隔带、边坡。 2、工作内容:包括尘土、落叶、杂物、意外事件造成的污染、含泥土的废弃物、油料或化学污染及杂质、路面及桥梁积水清除、排水设施疏通、边坡养护、除冰雪以及不可抗拒因素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路障等。 3、保洁员的工作流程:安全、清扫作业交底-→上路-→清扫作业-→下路-→汇报 4、保洁员工作时间规定,上午7:00~11:00;下午2:00~5:30为出勤时间,在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岗,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以及未经保险的人员顶替上岗。 5、保洁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佩带胸牌,应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套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工作。 6、作业人员严禁带、骑自行车上路。 7、上路人员应选择合适的上路位置,上路需要打开隔离栅网的,应选择距离村庄较远的位置及别人不方便的位置,同时对隔离栅栏进行加锁管理,严禁非作业人员上路。出现非作业人员从此出入口进出的情况,被视为清扫人员违反本规定。 8、大雨、雾、雪天等恶劣天气,严禁上路作业。 9、正常工作日,每天对工作路段至少全过程清扫一次。 二、工作注意事项: 1、清扫作业人员必须面向来车方向进行清扫,严禁背对车流方向进行清扫作业。 2、清扫人员应随身携带一个编织带,将影响环境的杂物带出公路用地范围。 3、清扫人员横穿公路时要保证在安全距离内横穿,采用快速走过,不得拖拉或奔跑。 4、对黄土清理应用小铁铲清理后,用水冲洗、扫除。发现有油污染处及时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派专门人员用沙覆盖后清理。 5、在清扫过程中,保洁人员对于路上的护栏、边坡塌陷、隔离栅的损坏等情况做好记录并上报。 6、在清扫过程中,发现有行人上路有义务劝阻,使其离开,同时清扫人员不在清扫时,应在护栏外行走。 7、对于清扫中央分隔带边缘时,不仅要面对车辆还要时刻保持警惕,注重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8、清扫过的路面应做到清洁无黄土、石子、动物尸体、废轮胎、垃圾等杂物,凡是出现以上任何杂物就可以认定该清扫人员的路段不合格。 9、下路时将影响环境的杂物带出高速公路范围,严禁将白色垃圾倾倒在路基两侧,同时将进出隔离栅网的通道锁好。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 (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 1、我单位将依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我单位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2.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4.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及时向我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孝感市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高速公路安全技术交底大全书

保洁员安全交底 一、保洁员工作规定细则 1、工作围:路面、中央分隔带、边坡。 2、工作容:包括尘土、落叶、杂物、意外事件造成的污染、含泥土的废弃物、油料或化学污染及杂质、路面及桥梁积水清除、排水设施疏通、边坡养护、除冰雪以及不可抗拒因素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路障等。 3、保洁员的工作流程:安全、清扫作业交底-→上路-→清扫作业-→下路-→汇报 4、保洁员工作时间规定,上午7:00~11:00;下午2:00~5:30为出勤时间,在作业时间不得离岗,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以及未经保险的人员顶替上岗。 5、保洁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佩带胸牌,应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套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禁酒后工作。 6、作业人员禁带、骑自行车上路。 7、上路人员应选择合适的上路位置,上路需要打开隔离栅网的,应选择距离村庄较远的位置及别人不便的位置,同时对隔离栅栏进行加锁管理,禁非作业人员上路。出现非作业人员从此出入口进出的情况,被视为清扫人员违反本规定。 8、大雨、雾、雪天等恶劣天气,禁上路作业。 9、正常工作日,每天对工作路段至少全过程清扫一次。 二、工作注意事项: 1、清扫作业人员必须面向来车向进行清扫,禁背对车流向进行清扫作业。 2、清扫人员应随身携带一个编织带,将影响环境的杂物带出公路用地围。

3、清扫人员横穿公路时要保证在安全距离横穿,采用快速走过,不得拖拉或奔跑。 4、对黄土清理应用小铁铲清理后,用水冲洗、扫除。发现有油污染处及时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派专门人员用沙覆盖后清理。 5、在清扫过程中,保洁人员对于路上的护栏、边坡塌陷、隔离栅的损坏等情况做好记录并上报。 6、在清扫过程中,发现有行人上路有义务劝阻,使其离开,同时清扫人员不在清扫时,应在护栏外行走。 7、对于清扫中央分隔带边缘时,不仅要面对车辆还要时刻保持警惕,注重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8、清扫过的路面应做到清洁无黄土、子、动物尸体、废轮胎、垃圾等杂物,凡是出现以上任杂物就可以认定该清扫人员的路段不合格。 9、下路时将影响环境的杂物带出高速公路围,禁将白色垃圾倾倒在路基两侧,同时将进出隔离栅网的通道锁好。 安全技术交底书 单位名称:时间:2016年5月1日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 为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强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建各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和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及地质水文资料,相邻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会同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制定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工程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强行开工。在施工期间,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基坑、二层结构、主体(高层每四层一阶段)装饰等阶段及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状况进行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记入《安全资料》中。 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数量充足、专业分配合理的项目管理人员,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企业直接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不得擅自离岗。建设工程未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监管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安全保证体系。 三、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设起重机械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吊蓝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必须具备岗位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证书应按

规定进行复审 四、建设、施工单位应明确约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用和支付计划,不得取消或低于规定取费费率。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汇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应加强措施费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监理单位应监督措施费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 五、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在实施前报安监站备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以上高空作业工程、单跨18 米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房屋拆除爆破工程、桥梁面板吊装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要按定要求组成5 人以上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出明确的结论,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禁随意变动。 六、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安全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旁站监理或巡视监理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不按照方案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上,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情况严重的,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服从的,应及时向安监站报告。 七、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施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在软岩或不良地质的隧道中,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如设计文件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应对指定范围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不得盲目冒进。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4、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6、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不得开挖进洞。 7、隧道掌子面钻眼 7.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

状态,如支护、顶板两及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7.2台车和凿岩机进行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 7.3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7.4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8、爆破作业 8.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8.2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警戒区外,并设置安全警戒,其安全警戒的距离应遵守有关规定。 ●独头坑道内不小于50m; ●相邻的上下导坑不小于200m; 8.3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min后,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 ●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 ●顶板两邦有无松动石块; ●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4如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8.5严禁在炸药加工房以外地点进行炸药加工工作,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施工安全通知书模板

施工安全通知书模板 施工生产一直是安全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段,施工安全的注意很有必要,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施工安全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施工安全通知书范文篇一 xx 班组: xx年x月x日深装总项目部对你班组搭设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指出钢管立杆枕木不符合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 现责成你班组于通知当日下午15:00以前整改,整改完成、经施工员(xx)复查符合规范后,方可进行继续施工。 否则,项目部将按照安全生产规定给予惩罚,并由你班组承担重新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的一切责任。 特此通知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xx脚手架工程管理办公室 签发人: 施工安全通知书范文篇二 至工程施工队xx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光缆线路工程: 已经全面开工,为保证施工期间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为确保工程安全,工期质量保证,建议意见如下:1、为确保工程工期,施工单位应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加强施工进度。2、施工人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上杆作业必须打保险带。3、立电杆、拉钢线施工,要特别注意对其它线路的保护。4、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5、布放光缆杜绝野蛮施工,严禁光缆出现"死弯"现象,必须满足光缆的弯曲半径。6、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7、严禁客货混装、酒后驾驶、酒后施工,请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现象。8、在进行吊线和光缆线布放时注意保护施工沿线农作2 物,森林以减少各种损失,杜绝盲目、野蛮施工。9、靠近电力线施工时,要注意对电力保护以及对施工人员的保护,跨越电力线做好绝缘保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爆破 2.2.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道路安全技术交底

G105京珠线高唐南王至茌平花牛陈段路面改造工程安全交底 G105京珠线高唐南王至茌平花牛陈段路面改造工程 总监办 二○一五年十月

道路施工监理安全技术交底 一、施工现场及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 监理、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监控核销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严格审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2、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各区域防火间距的基础上,设置足够有效的消防设备。 3、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工棚)、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平坦干燥的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5、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6、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和重要库房,如油库、发(变)电房、塔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7、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 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9、在施工现场各作业场所及重大危险源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标志牌,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留有书面记录,记录要求真实完整,能够全面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牌、责任人、现场平面图等。对边通车、边施工的特殊路段,应配备专职人员,指挥车辆,疏导交通。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着装、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二、基层施工的安全技术重点: 基层和底基层施工安全技术重点: 1、拌和设备进场,必须采用集中厂拌,拌和场配合质检严格控制进入拌和场的各种材料的质量,特别是碎石的级配和压碎值,扁平料的的含量等技术质量指标,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不准进入料场。根据设计配合比和施工试验配合比确定施工准确地进行配料。同时还要控制好水泥剂量和拌和时含水量(略小

隧道岩爆防治、处理措施

隧道岩爆防治、处理措施 隧道发生了中等岩爆,为确顺利施工,结合隧道开挖对岩爆的防治经验,现对岩爆的防治、处理措施交底如下,请现场领工员和施工人员参考。 一、岩爆基本特点: 1、岩爆在发生前,并无明显的预兆,虽然经过仔细找顶,并无空响声,一般认为不会掉落石块的地方,也会突然发生岩石爆裂声响,石块有时应声而下,有时暂不坠下。在没有支护的情况下,对施工安全威胁极大。 2、岩爆时,石块由母岩弹出,呈现中间厚、周边薄、不规则的片状。 3、岩爆发生的地点,多在新开挖工作面及其附近,个别距开挖工作面较远;岩爆发生的时间,多在爆破后2~3小时内,有的部位还可产生二次岩爆,一般在爆破后10~12小时内。 二、处理岩爆的基本原则:先防后治 一般情况下,对隧道岩爆应采用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岩爆的发生机率,减小岩爆强度。对于岩爆较严重的部位,要先处理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三、岩爆的防治措施 1、岩爆的预防措施 1)切实提高光面爆破效果,保证洞室轮廓规则圆顺,避免应力集中;并严格控制装药量,以尽可能减少爆破对围岩的影响。 2)爆破后立即对围岩喷洒高压水,软化岩石,减弱岩爆强度。 3)加强机械找顶和人工来回找顶。 4)选用预先释放部分能量的办法,如松动爆破法、超前钻孔预爆法、超前小导坑掘进法、打应力释放孔等方法,将岩石原始应力释放。

2、岩爆的处理措施 1)对岩爆部位加强找顶工作,只有当找顶彻底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的测量画弧和钻眼作业。 2)加强对岩爆部位的支护,必须先打安全锚杆(必要时再挂网),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喷浆封闭,再进行开挖作业,这样才能使锚杆在爆破前有充分的凝固时间和防止石块掉落。在锚杆安装好后再在锚杆之间钻适量的空眼,以减小岩爆二次发生的机率和强度。 3)岩爆严重时,台车上的人员要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然后由有经验的人在有人陪同下对岩爆部位进行找顶处理。找顶从上而下,上层找好铺完架子后再进行下层找顶。一定要等找顶工作彻底后,所有人员才能进入掌子面进行作业。同时各作业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防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忌盲目作业。 4)对于岩爆特别严重的部位,在最短的时间内要对围岩进行锚喷网支护,防止作业时落石伤人,待二次岩爆过后,采用钢格栅支护,用Φ22mm螺纹钢与锚杆焊接成网状,然后及时进行二次喷浆支护;钻眼前并先打超前锚杆。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最新级配碎石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技术交底书 2017年3月5日 金安区县级公路畅通工程X003二黄路(G312至先生店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路面工程施工内容级配砾石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施工机具设备运转良好,无刑事案件发生,无火警事故。 二、安全技术措施 (一)清理场地 当路床晾晒过久时,摊铺前应清除路床上的杂物,对路床表面进行洒 水湿润,在用压路机静压一遍后进行级配碎石摊铺作业。 (二)过程管理 1测量放样 测量放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钢钎桩不宜露出地面过高。 (2)在挂靠钢丝绳后,应对道路进行封锁,并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 进入,意外绊倒。 2 挖掘机作业 如有挖掘机配合,需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 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 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 (3)挖掘机机械臂运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3装载机作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

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 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 (3)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 位不得碰撞车厢。 4汽车作业 除应遵守上述料车的各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 内不得超额坐人。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2)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 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5、压路机作业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5)碾压注意事项 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2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三环境管理措施 对施工垃圾应及时运至垃圾消纳地点;对路基两侧施工多余土方按要 求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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