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样本(2篇)

第 1 页 共 5 页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样本 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特制定以下____年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 一、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小散乱污企业普遍存在,其排放标准未能达到环保要求,对环境质量及公众健康构成了严重影响。为切实改善环境状况,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治理工作,以实现环境的净化和质量的提升。 二、目标设定: 至____年年底,全面清除小散乱污企业,确保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监管,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对小散乱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水平。 2. 严格执法,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对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小散乱污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增强其污染治理能力。 4. 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增强社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 5. 建立健全监测与评估体系,定期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成效进行跟踪评估。 四、实施策略: 第 2 页 共 5 页
1. 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人员。 2. 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 3. 建立信息交流体系,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 4. 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小散乱污企业的污染治理技术能力。 五、保障措施: 1. 确保经费投入,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 2.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监管和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3. 实施持续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执行和治理效果的达标。 六、成效展望: 通过本次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预期将显著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并为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小散乱污专项行动方案样本(二) 年度小散乱污企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小散乱污企业问题日益凸显,对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健康安全。为深化环境保护工作,我国将持续加大力度,针对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行动目标 第 3 页 共 5 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苏政办发〔2021〕84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三五”取得的成效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十四五”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第一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第二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第四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五节提升气候治理能力第四章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节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第二节加强VOCs治理攻坚第三节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第五章坚持水陆统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一节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第二节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第三节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四节扎实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第六章坚持系统防控,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第一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第三节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第四节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第七章统筹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第二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节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第八章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第一节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第二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第三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四节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第五节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第九章加强共保联治,助力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第二节全面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第三节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第二节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第四节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十一章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第一节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第二节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第三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第十二章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一节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第二节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第三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第十三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细化评估考核第三节强化资金支持第四节加强宣传引导第五节实施重大工程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一些散乱污企业也逐渐增多,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1. 清理整顿:全面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降低其环境风险。
2. 排污减量:通过技术升级、流程改进等手段,实现企业排污总量的减少。
3. 治理恶臭:针对存在恶臭问题的企业,采取合适的技术处理措施,消除恶臭污染。
4. 消除隐患: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生命安全。
三、整治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惩罚力度。
2. 严格准入管理:对新上项目进行严格准入管理,增加环评环保要求,防止新增散乱污企业的产生。
3. 经济激励政策:制定有针对性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改,推动其向清洁生产转型。
4. 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5. 企业技术改造: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散乱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能力,减少排放,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6. 培育环保企业:鼓励发展环保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吸引散乱污企业向环保产业转型。
四、监督与评估1.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2. 定期评估:每年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 公众参与:加强社会公众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监督,提高公众参与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五、预期效果1. 散乱污企业总量显著减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2. 散乱污企业排污减量效果显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弱。
3. 散乱污企业整体环保水平明显提高,企业形象得到改善。
4. 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形成合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六、总结散乱污企业整治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治方案,并加强监管、技术改造等措施的落实,相信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会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2023年“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2023年“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的增加,各种散乱污企业逐渐增多,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保护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决定在2023年展开一次“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1. 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清查,全面摸底、逐一登记,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确保全面纳入整治范围。
2. 严格按照相关环保法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改,要求其合法建设、合法生产,达到环保标准。
3. 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整治效果。
4. 推动散乱污企业倒逼转型升级,引导其向环境友好型企业转变,推动绿色发展。
三、整治措施1.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形成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2. 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严格执法。
加强环境监测力度,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增加监管力度。
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水平,确保监管工作的顺畅开展。
4. 加强企业自查自纠,建立企业环保责任制。
各散乱污企业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企业生产过程符合环保法规。
5. 加大投入力度,改造提升散乱污企业。
对于无法达到环保标准的企业,政府将投入资金进行改造提升,鼓励企业进行装备更新、工艺改进等,达到环保要求。
6. 鼓励并指导散乱污企业向环境友好型企业转变。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转型升级的企业提供贷款、委托生产等支持,引导企业走向绿色发展之路。
四、整治成效评估1. 建立整治成效评估体系,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企业整改率、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用于衡量整治工作的效果。
2. 对整治成效不达标的地区和企业,要进行限期整改,如整改无效,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 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地区和企业,要进行表彰奖励,鼓励广大企业和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小散乱污企业是指非法排放、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污染企业。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势在必行。
本文制定了一份专项行动方案,旨在推动“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环境污染形势严峻,不少地方存在大量“小散乱污”企业,这些企业以低成本、低技术装备污染环境,给周边居民健康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为了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加强环境管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必要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实施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任务:a.制定并完善“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指标和评估体系。
b.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c.对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工作的全覆盖。
d.对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包括责令停产整治、违法责任追究等措施。
e.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认识和支持度。
三、工作方案1.制定并完善排查指标和评估体系。
制定具体的排查指标,包括排放物种类、排放浓度、污染防控设施等,制定相应的评估体系,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评估和分类处理。
2.加大人力物力投入。
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增加监督人员,加强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日常巡查,进行实地检查,确保企业的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3.进行全面排查。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对所辖区域所有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4.对排查出的企业进行整治。
对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工作,确保企业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整改。
对整改不力的企业,采取停产整治、责令停产等措施,直至整改到位。
5.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对“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的认识和支持度。
2024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2024年“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此同时,“散乱污”企业问题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这些企业以小、散、乱的形式存在,生产过程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严重污染环境。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国决定在2024年启动“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全面整改“散乱污”企业问题。
二、目标1. 实现重点区域“散乱污”企业的全面整治,确保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 减少“散乱污”企业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质量;3. 推动“散乱污”企业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要求和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2. 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确保严格落实。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监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 落实行业准入制度:建立行业准入制度,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加强准入审批,控制企业数量和规模。
5. 资金扶持政策:对于主动整改的“散乱污”企业给予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并提供技术支持。
6. 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对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散乱污”企业的转型升级。
7.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加强舆论引导,促使“散乱污”企业真正纳入管理。
8. 建立信用体系:建立“散乱污”企业信用体系,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四、各方责任1. 政府: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2. 监管部门: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并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3. 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意识,主动参与整治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环评和排污许可申请,全面整改污染问题。
4. 社会组织和媒体: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督和曝光,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环境保护工作,推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江苏南通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江苏省南通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类别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程措施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调整“三线一单”编制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三线一单”编制。
产业布局调整化工企业“四个一批”2018年12月底前减少化工企业数量,依法关闭65家化工企业。
“两高”行业产能控制压减玻璃行业产能2018年12月底前针对玻璃行业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实行分类整治。
压减其他行业产能2019年3月底前辖区内涉及燃煤烧制的耐火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地板砖、石膏板、胶合板2019年3月底前依法清理整顿。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基层责任,查处一起清理一起。
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2018年12月底前10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集群,分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整治提升类进行分类治理,12月底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实现“两断三清”。
2019年10月底前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各地要制定统一的整改方案,对标先进企业,明确整改标准,企业升级改造完成后,经相关部门会签同意后方可投入生产。
—81—类别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程措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源污染治理实施排污许可2018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玻璃行业深度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玻璃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按照30、200、400毫克/立方米标准改造。
砖瓦行业深度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砖瓦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铸造行业深度治理2018年12月底前积极推进铸造企业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30、100、150毫克/立方米的标准改造或依法淘汰关停。
无组织排放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建材(水泥粉磨站、砖瓦、陶瓷)、燃煤锅炉和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电厂等120家企业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的深度治理。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报材料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汇报材料嘿,各位领导、同事们,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份关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咱们直接进入主题,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让咱们的工作更实在、更高效。
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散乱污企业问题日益严重,对环境、经济和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咱们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就是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让我们的生活更幸福。
二、目标与任务(1)彻底消除散乱污企业对环境的污染;(2)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3)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2.任务:(1)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3)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4)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措施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由咱们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环保、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排查摸底阶段: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档案;(2)打击整治阶段: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严厉打击,依法取缔;(3)巩固提升阶段: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4)长效监管阶段: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3.落实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4.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环保、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对散乱污企业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形成震慑。
6.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散乱污企业的违法行为,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工作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以赴推进工作。
2.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
要针对散乱污企业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1. 引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也面临着环境保护的严峻挑战。
散乱污企业作为主要环境污染源之一,使得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威胁到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加强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提出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有效降低散乱污企业的排放水平,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 散乱污企业整治的背景与现状2.1 散乱污企业的定义和特点散乱污企业通常是指不具备相关环境保护手续和技术设施,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这类企业通常不具备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存在排放不达标、污染物治理措施不全面等问题。
2.2 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现状目前,我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已经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政府部门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了清理整治,取缔了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但是散乱污企业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3.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3.1 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明确企业排放要求和处罚措施,形成有效约束和监管机制。
同时,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企业能够合规运行。
3.2 提供财政和税收支持为了鼓励散乱污企业进行环境整治和技术升级,政府可提供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等支持政策。
通过财政资金和税收激励,引导企业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更新,提高企业的环保技术水平。
3.3 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要严惩不贷,依法处罚,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3.4 打造环保产业集群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强与散乱污企业的合作,激励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和技术创新。
通过与环保企业合作,散乱污企业可以共享环保设施和技术,提高自身的环保水平,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5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升企业的环保技术水平。
“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散乱污”企业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是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
二、工作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发力。
2.坚持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4.坚持系统治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环保水平。
三、整治范围1.散乱污企业:指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散乱污现象:指非法排污、乱堆乱放、违规建设等行为。
3.散乱污区域:指城市周边、乡村、山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四、主要任务1.排查摸底: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2.整改提升: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3.取缔关停: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停,确保整治效果。
4.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5.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提升污染治理能力。
6.生态环境修复: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生态功能。
五、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2023年1-3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排查阶段(2023年4-6月):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档案。
3.整改阶段(2023年7-9月):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4.验收阶段(2023年10-12月):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六、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2.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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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7]177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2.08
【实施日期】2017.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
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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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知》(苏环办〔2017〕329号)、《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
《南通市“三河三行业”整治总体方案》要求,深化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
作,有效化解突出环境问题,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重污染小型企业为重点的
“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省环保厅、省经信委关于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最坚决
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各
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对全市“散乱污”企业逐一排查整治,促进全市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
(一)界定标准。
“散乱污”企业指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无
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能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存在污染直排或偷排等严重环境违法
行为的企业。
(二)重点区域
此次专项行动针对全市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重点对以下区域进行清理整治:一
是日常监管力量薄弱的城郊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区;二是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投诉
频繁的小型企业集中区;三是从经济发达地区淘汰转移落户的小作坊集聚区。
(三)行业范围
化工(含农药、染料、涂料、油墨、有机溶剂等)、钢丝绳、印染、橡胶、电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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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塑料造粒、酿造、造纸、石灰窑、砖瓦窑、铸造、船舶修造、水泥粉磨站、铅酸电
池、炼铁、炭素、印刷、家具等企业(包含但不限于上述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12月10日前)
各地根据全市“散乱污”企业暨“三行业”整治现场推进会精神,按照“散乱污”企
业界定标准和我市确定的整治重点,组织环保、经信、市场监管、国土、建设、安监、
规划、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散乱污”进行全方位摸
排,对照排查企业经整顿后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可否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能否稳
定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分类,排查梳理辖区“散乱污”企业清理类、整顿类清单,建立
管理台账,排查一项、入帐一项,做到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确保企业信息完整。
各地要在12月10日前将《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摸底情况情况汇总表》(附件1)加盖
公章后报送市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7年12月11日~2018年1月15日)
各地要根据“散乱污”企业实际情况,一厂一策,有序组织实施,按期整治到位。对
排查梳理出的清理类企业,严格落实“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
品、清除设备)要求。对整顿类企业,要组织实施综合治理改造,先停后治,督促按照
相关法规、政策和行业规范标准制定整治提升方案,责令限期治理改造到位。各地对清
理整顿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在2018年1月12日前填写《南通市“散乱污”企业
清理整顿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三)整治提升阶段(2018年1月16日~6月15日)
整治完成后,各地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和行业标准组
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要
对管理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列入清理类名单的企业死灰复燃,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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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类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技术指导,督促整顿类企业按照整
治提升方案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科学论证,统筹规
划,正确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搬迁入园,实现转型升级。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6月16日~6月30日)
各地认真总结“散乱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