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常见表现

习惯性违章常见表现
习惯性违章常见表现

习惯性违章常见表现

1 个人防护用品类

1.1 进入生产场所未戴安全帽或不规范,使用安全帽作为坐垫。

1.2 进入生产场所着装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长发和辫子未盘入帽内。

1.3 特殊岗位(化学、焊工、除灰等)未穿规定的工作服和戴防护用品。1.4 使用砂轮机或无齿锯进行工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等防护用品。1.5 接触热体工作时,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1.6 在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伤害的场所进行工作未戴防毒面具,未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2 作业环境类

2.1 未经公司相关部门许可在楼道和建筑物上打孔或在厂区内开挖土方。2.2 在厂房内外的工作场所,将井、孔、坑、洞或沟道的盖板打开,周围未装设栏杆和设置警告标志,或未加装夜间警示灯。

现场装置的各种安全设施挪作它用。

2.4 生产现场重要设备区内照明不足或无照明两天以内未恢复。

2.5 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源进行工作。

2.6 检修中将栏杆、护板及设备防护罩拆除,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恢复。

2.7 检修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阻塞通行及消防通道,充油管道不封,污染地面。

2.8 更换的设备、截门、管材等废品一天以内不及时回收,在检修现场到处堆放。

2.9 检修后的设备及系统发生变更,一周内不向运行人员提供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10 冲洗地面后不关水门,或水管未盘放整齐,或未经批准使用消防水冲洗地面。

2.11 在道路、通道、平台、步道、电缆竖井、建筑物旁堆放杂物。

2.12 检修或点检、巡检后不及时关闭接线盒、控制盘柜门、端子箱门。

2.13 现场高压试验、各种金相试验、微波设备的检验及其它工作不设围栏、不挂警告牌、不派专人监护。

3 消防安全类

3.1 油库、制氢站、电子间、电缆夹层等重点防火区域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未备足灭火器材。

3.2 在禁烟区内吸烟。

3.3 在制氢站、发电机氢冷系统、油区及易燃易爆场所检修工作不使用防爆工具。

3.4 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氧气或向发电机补氢时急剧操作。

3.5 油系统漏油到设备、地面、平台、保温管道上未及时清理。

3.6 现场用过的擦拭材料、废棉纱乱扔,未能放在指定箱内,定期清理。不按规定存放易燃物品,在现场用汽油或烯料清洗设备。

3.7 未经批准,擅自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4 现场作业操作类

4.1 工作人员变更到生产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未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

4.2 在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区域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4.3 未经特种作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焊工、天车工、起重工、架子工、电梯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

4.4 修理转动设备应停电而未停电就开工,检修后试转就地无人监护。

4.5 转动设备找动平衡不停电,用卡“事故按钮”的方法找动平衡工作。

4.6 转动设备检修中采用防转动措施时,在挡板上未挂警告牌。

4.7 转动设备防护罩未恢复就试转。

4.8 检修、维护设备工作中,手抛工具进行工具传递。

4.9 戴手套抡大锤或单手抡大锤。

4.10 在公用系统检修时未在被检修系统采取加装堵板或阀门手轮加锁等防护措施后开工的。

4.11 检修工作结束后具有单独操作的起重设备、电焊机等设备不停电。

5 工器具的使用、维护类

5.1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不戴绝缘手套、不站在绝缘板上。

5.2 使用摇表前、后,被测设备未对地放电。

5.3 无人监护使用摇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

5.4 在一般作业场所使用Ⅰ类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架构上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使用Ⅰ类电动工具,不装漏电保护器的Ⅱ类电动工具;在温热、雨雪环境中使用与用具不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5.5使用任意接长、拆换的电源线。

5.6 应有安全防护装置的设备、工具(如防护罩、盖)但未加设防护装置就被使用。

使用未经定期试验或绝缘电阻小于2MΩ的Ⅰ类电动工器具、小于7MΩ的Ⅱ类电动工器具、小于1MΩ的Ⅲ类电动工器具。

5.7 使用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无插头的电动工具。

5.8 使用未达到修复标准要求的电动工具。

5.9 使用电焊机用二次工作零线就近接线。

6 管道、容器的检修

6.1 在检修管道阀门、法兰时松开螺栓顺序错误,未先从离身体远的一面开始,以使余汽、水排出,未造成工作人员伤害。

6.2 检修中将管道设备的保温拆掉后未及时恢复。

6.3 使用气瓶的气体进行充压找漏。

6.4 未经批准和许可进入容器内工作,或外部不设监护人。

6.5 在盛过可燃物的容器内部或外部进行焊接时,未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

程》第478条规定进行清理、吹洗即进行焊接。

6.6 工作人员进入压力容器前,工作负责人未检查容器内的温度,或超温时未采取降温措施。

6.7 工作人员进入含有有害气体容器前,未采取良好通风措施。

6.8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使用24V以上电压等级的行灯,或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6.9 工作人员进入凝汽器内工作时,无通风装置及专人在外面监护。

6.10 发电机、汽轮机、容器、管道内检修工作不进行登记、未清点工器具。

7 电焊和气焊类

7.1 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前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未清理现场易燃物品,配备消防器材。

7.2 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接工作人员未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未穿绝缘鞋。

7.3 在油管道进行焊接工作时,事先未将管子冲洗干净,未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和监护制度。

7.4 电焊机一、二次引线、电缆线部分破损漏电。

7.5 气瓶的搬运未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513条规定使用专用车架、防撞击、合理摆放、防晒、防混运等措施。

7.6 使用到期未经水压试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

7.7 氧气瓶内的压力降至0.2kpa时继续使用,或用过的气瓶上无“空瓶”标志。

7.8 用氧气瓶代替压缩空气对设备进行充气。

7.9 使用中的氧气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或两瓶之间距离小于8米。

7.10 橡胶软管不具有足以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或高低压软管混用。

7.11 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无防止沾上油脂的措施,或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电线及运输通道上,或把软管和电焊线混放在一起使用。7.12 高处焊接未采取隔离措施,下部没有专人监护。

8 高处作业类

8.1 在未装设栏杆的梯子、平台、钢结构、炉膛内外或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未系安全带和自锁安全绳。

8.2 安全带在使用前未进行检查,或使用未经定期试验的安全带。

8.3 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或较大的工具未用绳子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随便乱放,未采取防止从高空坠落伤人的措施。

8.4 上下层交叉作业时,中间未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层板。

8.5 高空抛撒废料垃圾。

8.6 在脚手架外侧未设1.05米高栏杆、108毫米高护脚板,钢管脚手架使用铁丝或绳子替代合格的扣件进行绑扎。用木杆搭脚手架使用铁丝绑扎,铁丝头外翘伤人。

8.7 在脚手架上工作,随意投抛工具及材料,未使用绳子上、下吊送。

8.8 工作负责人未对所搭设脚手架全面检查挂牌后就使用,或每日工作前未对架杆、架板全面检查,或发现缺陷未立即整改。

8.9 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及时进行脚手架拆除。

8.10 检修后的脚手架杆、架板未及时拆除。

8.11 在高度4米以下工作使用靠梯时,两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上工作。

9 起重类

9.1 进行起重作业无人指挥、指挥者使用不规范的手势或旗语。

9.2 在起重物下方停留或行走。

9.3 起重机上未备灭火器材、驾驶室内未铺橡胶绝缘垫、或驾驶室内存放易燃物品。

9.4 起重工具(钢丝绳、吊环、倒链、卷扬机、抱闸)使用前未检查,或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工具。

9.5 起重机械使用未经1.25倍允许荷重的静力试验合格后的钢丝绳。

9.6 起重机起吊作业前,司机未仔细检查抱闸、限位等保护而起吊。

9.7 使用吊栏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对挂钩、钢丝绳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发现缺陷不及时处理。

9.8 在高处悬挂滑车未使用安全带,或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监护。

9.9 利用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倒链等。

9.10 起吊绳受力后,用手整理钢丝绳。

9.11 露天桥式起重机停止作业后不采取防风措施。

10锅炉部分

10.1 锅炉受热面检修时疏放水截门未全部打开,或未挂警告牌。

10.2 锅炉燃烧室及烟道内温度在60℃以上时就开始检修工作。

10.3 在锅炉燃烧室内部工作时工作人员少于两人,或炉外无人监护。

10.4 在制粉设备、系统附近明火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

10.5 炉本体化装板撕开、标志牌脱离、随意改变围栏、步道等安全设施。

11 电气、热工部分

11.1 在带电设备系统工作,人体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够,未采取防护措施。

11.2 使用电动工具时,电源未装设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11.3 清扫电气二次设备,使用带有金属的工具。

11.4 挂地线前不验电。

11.5 验电时使用电压等级不合适的验电器,或未先在有电的设备上检验。11.6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未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11.7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未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或围栏上未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标志牌未朝向围栏里面。

11.8 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独自一人在高压室内和室外变电站高压设备区域内工作。

11.9 在低压回路上工作未在拉开电源的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或在工作前不验电。

11.10 擅自解除闭锁装置

11.11 未经许可退出保护装置,或经许可退出保护装置后不登记,不向运行人员交代。

11.12 在电气保护盘、热工保护盘上打孔未采取防止运行中的设备及系统因振动而误动的措施。

11.13 电动设备引线拆下时未做标记、恢复前不核相,转动设备恢复后不试转向。

11.14 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未采取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措施。

11.15 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11.16 停送电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11.17 操作低压设备不戴绝缘手套。

11.18 设备检修不停电,不办理工作票手续、不经许可开工。

11.19 电气设备外壳在检修后未能恢复接地线。

11.20 接地线使用后不对号存放。

11.21 电梯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的信号故障14小时未恢复、照明故障16小时未恢复。

更换、维护电缆、打开孔洞不及时进行封堵;电缆夹层门、坑道盖板不及时关闭。

12燃料、除灰部分

12.1 输煤值班人员启动运煤系统前,没有进行联系,也未起启动警告铃。12.2 输煤系统积煤、灰不及时清理。

12.3 清理碎煤机内积煤、杂物时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及监护。

12.4 用水清理输煤系统地面时,将水撒到各种接线盒及开关柜上。

12.5 在上煤车取煤样时不与运行人员联系。

12.6 在火车车箱挂钩间跨越,或不经天桥穿越铁路。

12.7 清理粘煤时不停止皮带运行。

12.8 非司机人员擅自开机动车辆。

12.9 当翻车机回转90度后不切断电源和未经值班人员许可,就进入车底内。

12.10 不先停止皮带运行和切断电源,即清理磁铁分离器的铁块。

12.11 在煤场工作时进入斗轮机活动范围。

12.12 输煤皮带运行中从皮带下部清理积煤。

12.13 跨越输煤皮带通行。

12.14 输煤皮带停止运行时,在皮带上或其它有关设备上站立、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工具。

12.15 工作人员进入油区不登记,或携带火种进入油区。

12.16 人工除灰时工作人员不戴防护面具、手套、安全帽,不穿防护服。12.17 运行中打开给料机检查孔时,用手清理积灰。

12.18 运行中打开绝缘子室或电除尘本体人孔门。

12.19 处理堵灰管道时现场人员正对放灰孔。

13 化学部分

13.1卸酸、碱性质的工作人员,不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不根据工作需要戴口罩、面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以及穿橡胶围裙及长筒胶鞋时裤脚未放在靴内。

13.2 在操作酸、碱管道的阀门时,将面部正对法兰等连接件。

13.3 进入制氢站不登记,或携带火种、穿带钉子的鞋进入制氢站。

13.4 在制氢站、氢气管路及充氢设备周围进行检修工作,未按要求定时进行氢浓度检测。13.5 进入制氢站不放静电。

14 工作票、操作票部分

14.1 无票工作,或未履行许可手续既开始工作。

14.2 工作负责人在现场监护,不持工作票,或工作结束后不及时结票。14.3 代签工作票签发人的名字。

14.4 工作票许可手续未办理,检修人员就进入现场甚至开工。

14.5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未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未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即允许开工。

14.6 工作人员擅自改变或移动已布置好的安全措施。

14.7 现场装设的接地线编号与工作票上地线编号不符;拆除的接地线不对号存放。

14.8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在现场监护,或不监护直接参加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代理人。

14.9 工作负责人不亲自办理工作票开工、终结手续而委托他人代办、代签。

14.10 检修人员擅自扩大检修工作范围,不熟悉检修内容和工作范围。14.11 检修工作结束前,工作负责人未组织清理检修现场。

14.12 设备检修后试运,未将工作票收回,及试运后不根据需要重新布置安全措施。

14.13 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工作负责人未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

14.14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未能在开工前一天由工作负责人或熟悉情况的人员送到运行值班现场。

14.15 在填写操作票时,未能填上设备系统运用状态转换情况。

14.16 不使用操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遗漏或颠倒项。

14.17 操作前不核对设备位置、编号,跳项操作。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表现教学提纲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具体表现 设备部维护部编制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具体表现 一、公共部分: 个人防护用品类: 1、进入生产场所未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帽作为坐垫。 3、进入生产场所着装不符合《安规》要求,长发和辫子未盘入帽内。 4、特殊岗位(化学、焊工、除灰、除焦等)未穿规定的服装和戴防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或无齿锯进行工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等防护用品。 6、接触热体工作时,不正确地使用劳保用品。 7、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沟道内进行工作未戴防毒面具,未采取紧急情况下失去监护 的措施(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应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 作业环境类: 1、未经主业设备部等技术部门许可在楼板和建筑物上打孔或在厂区开挖土方 2、在厂房内外的工作场所,将井、孔、坑、洞或沟道的盖板打开,周围未装设遮栏和设置警告标 志, 或未加装夜间警示灯。 3、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如盖板、围栏等)挪作它用者。 4、生产现场重要设备区域照明不足或无照明而长期未恢复。 5、私自乱拉、乱接临时电源。 6、检修中将栏杆、护板及设备护罩拆除,工作完后未及时恢复。 7、冲洗地面完后不关水门,或水管未盘放整齐。 8、检修中使用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阻塞通道,充油管道不封堵,污染地面 9、更换后的设备、截门、管材等废品不及时回收,在检修现场到处堆放。 10、检修后的设备系统发生变更,不向运行人员交待。 11、在道路、通道、平台、步道、电缆竖井旁堆放杂物不及时清理。 12、检修或巡检后不及时关闭接线盒、控制盘柜门。 13、现场高压试验、金相试验、微波设备的检修不设围栏、不挂警告牌、不派专人监护消防安全类: 1、油库等单位未设防火标志,未备足防火器材。 2、在厂区禁烟区域内内吸烟。 3、发电机氢冷系统检修工作使用非铜制工具。 4、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氧气或向发电机补氢时急剧操作,未按规定均匀缓慢的打开设备上的阀

如何有效控制习惯性违章行为

如何有效控制习惯性违章行为 违章有无知违章和故意违章。无知违章是因缺乏或不懂有关安全技术,操作技能而造成的;有意违章是属于缺乏约束自己的能力,明知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却偏要干或无法控制自己而造成的。无论是无知违章还是故意违章,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就会逐渐变成习惯性违章。(文章来源:易安网) 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 1.不懂装懂。对岗位操作规程不认真学习,一知半解,意识不到自己的违章行为,长此以往即形成了习惯性违章。 2.明知故犯型。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但作业图省事,怕麻烦,养成违章习惯。(文章来源:易安网) 3.胆大冒险型。这种人把违章作业当成英雄主义,别人不敢干他敢干,随心所欲。 4.盲目从众型。在作业中明知是违章行为,但认为法不责众,别人干没出事,自己随大流也不会出事,意识不到安全隐患和危险的存在。 5.心存侥幸型。明知是违章操作,却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一次违章作业不一定会出事故。 6.不拘小节型。粗心大意不拘小节,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使自己在对待安全事故时也粗心大意。(文章来源:易安网)

7.急功近利性。有些人进入作业地点,不问青红皂白,不对周边环境条件了解,拿起工具就干活,不管有无防范措施。 8.得过且过型。这种人无所用心,得过且过,什么安全隐患不放在心上,混过作业时间就心满意足了。(文章来源:易安网) 习惯违章的特点 1.隐蔽性。由于违章成了习惯,操作人员往往对自己的操作行为浑然不知,安全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甚至也对这种操作习惯习以为常,使习惯性违章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2.长期性。违章行为由来已久成为习惯,习惯性违章往往被认为是正确的操作以继续。(文章来源:易安网) 3.普遍性。“三违”行为的存在范围相当广泛,各工种、各岗位普遍存在;员工中有,管理人员中有,决策人员中也有。 4.随意性。作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安全基础知识不足,自我保护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在行动上表现出随意性,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不考虑后果。(文章来源:易安网) 5.反复性。同一类型的事故在不同单位反复出现,同样的违章行为在同一单位、同一个人身上,只要不造成严重后果,也会重复发生。 6.不可遇见性。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人、物、环境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由于作业时人多,工作环境千变万化,人的行为还要受到情绪、家庭、经济、上下级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当

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修

HSE违章行为分类清单 1 HSE违章行为分类 胜利油田HSE违章行为分为禁止、严重和一般三类。 2 HSE违章行为考核与处罚 2.1 发现一起禁止类违章行为,扣罚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季度考核挂黄牌,油田业务分管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2 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扣罚二级单位季度效益工资1-5万元,油田业务分管部门约谈单位业务分管领导,责令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3 同一个二级单位重复发生禁止、严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的2倍进行处罚。 2.4 不同的二级单位重复发生禁止、严重违章行为,按照原标准1.5倍进行处罚。 3 禁止类违章行为 3.1 在禁烟区吸烟,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 3.2 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 3.3 无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 3.4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不合格的吊篮进行高处作业。 3.5 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动土、起重、盲板抽堵作业施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 3.6 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未经审批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油(气)作业。 3.7 海上动平台作业未经审批。 3.8 违规出海或不执行应急撤离指令。 3.9 钻井、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压裂施工不按规定验收和使用压裂井口。 3.10 违规搭建、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3.11 违规停用、拆除设备设施的联锁保护装置。 3.12 违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4 严重类违章行为 4.1 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4.2 不按规定进行“两特”带班。 4.3 海(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4.4 私自驾乘交通工具进出滩海陆岸通井路。 4.5 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证签批人未按规定审签,作业前未开展JSA分析,未按规定采取

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

附件2 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 (共199条) 管理类违章 1、违章指挥,安排员工违章、冒险作业或默许无票作业。 2、不按规定制定和完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运行规程及管理制度或不能有效地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或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 4、制定的规程、制度、措施不符合实际,执行中导致发生事故、延误事故处理或扩大事故。 5、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未布置安全措施或不检查、不落实安全措施。 6、默许或同意机组运行中强制解除保护。 7、设备未按规定使用双重编号。 8、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未按规定保管、使用钥匙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9、易燃易爆危险区域、重点防火部位距离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规定。

10、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埋设物等)的地方进行土方工程施工,设备管理部门无人监督。 11、未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带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12、未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未采取安全措施,对带电或氢、油的容器及管道进行焊接。 13、未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在楼板上、结构上、控制室、保护盘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 14、非电气人员进电气区域工作时,未设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到位。 15、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即进入燃烧室进行清焦、抢修等工作。 16、各种类型运输机械刹车装置不正常或有其他重大缺陷仍在使用。 17、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18、五级以上风力天气,在露天进行焊接、气割、高空、起重作业;桥式门吊、抓斗机未上轨道夹,未设地锚固定。 29、起重操作没有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 20、工作人员变更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未经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 21、未经特种作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焊工、行车工、起重工、架子工、电梯工、机动车辆驾驶工等)。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及其危害性(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及其危害 性(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及其危害性(通用版)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遇到意外时,如:高空坠落、高空落物、头碰硬物时,头颅将失去保护。 2、不使用安全帽下颚保护托带; 遇到意外时,人会因为慌乱而猛然抬头、低头或奔跑,此时,安全帽会脱落,头颅将失去保护。 3、工作中不穿纯棉工作服; 意外烧伤时,纯棉工作服不会沾贴伤口,而化纤工作服遇到高温时,会变成胶质贴在皮肤上,增加烫伤皮肤温度,且会沾贴伤口,清创时可能要将皮肤割除。 4、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意外坠落时,工作人员将失去保护。 5、不使用防坠绳;

工作时,因安全带使用不当松脱,失去第二保护。 6、防坠绳低挂高用; 工作时,因安全带使用不当松脱,人会在下坠时勒伤腰部。 7、使用不合格的脚踏板、脚钩、(梯子:残旧爆裂、断横踏、防滑套脱落); 工作时,使工作人员引起高空坠落事故。 8、工作点不设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 危及经过或围观群众人身安全,阻碍施工。 9、起重作业不设专人指挥(不戴袖章); 会因指挥混乱引起人身或设备事故。 10、立杆未稳就蹬杆作业; 会引起工作人员和设备事故。 11、边蹬杆边吸烟; 会影响蹬杆人员安全,烟蒂掉下会烫伤杆下施工人员。 12、任意改变接地线装设点; 属严重违章行为,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

习惯性违章的涵义、危害及主要表现形式

习惯性违章的涵义、危害及主要表现形式 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人身伤害的主要原因,据统计,电力生产人身事故中,70-80%是习惯性违章造成的,可见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因此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使广大员工明白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及危害,现将习惯性违章的内涵、表现及危害汇总如下,以便大家很好的学习及预防。 一、习惯性违章的涵义和种类: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照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习惯性违章操作,即那些在操作中,沿袭不良的传统习惯做法,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操作技术或操作程序的行为。 2、习惯性违章作业,即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随心所欲地进行生产或施工活动。 3、习惯性违章指挥,即负责人(或各级领导)在指挥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按照不良的传统习惯进行指挥的行为。 二、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 违章分为习惯性违章和偶然性违章。习惯性违章与偶然性违章相比,习惯性违章造成事故的机会更多,概率更高,因此危害性更大。 1、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顽固性。

习惯性违章是有一定的心里定势支配的,并且是一种习惯性的动作方式,因而具有顽固性、多发性特点,往往不容易纠正。只有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里定势不改变,习惯性动作方式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生,直到行为人受到事故的惩罚。 2、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潜在性。 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不是行为者有意所为,而是习惯成自燃的结果。对习惯性违章行为,由于人们看的多了,习以为常,所以,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身在险中不知险”,容易使人对违章现象丧失警惕性。 3、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它会危害几代人。 对现有的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分析,他们身上的一些“不良习惯性为的方式”,不是他们自己“发明的”,而是从老职工身上“学来的”。看到老职工违章操作“既省力,又没出事”,自己也盲目地仿效,而且又用自己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去影响新一代职工。这些不良的习惯性行为方式如不彻底根治,必然导致一脉相承,代代相传。 4、习惯性违章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有些习惯性违章的工人,对安全规程根本学不进,不遵守,总以为自己的习惯性方式“管用”,而安全规程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结果,必然严重地妨碍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 三、习惯性违章的认定标准: 1、工作场所不能保持整洁,随意堆放工器具和用料,收工前,不进行工器具和物料的清整与摆放;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docx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违规违章行为 施工现场作业层安全违规违章行为集中表现为以下情形: 一、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主要表现形式是:帽带没有系在下颚处。主要危害是:安全帽容易脱落,不能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有时可能还会妨碍作业。 二、不按规定穿劳保鞋。主要危害是:钉子扎脚、落物砸脚。 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不足:操作工人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未达到应知应会水平,有部分员工连本工种最基本的操作和安全常识也不甚了解。主要表现形式为:不能正确操作工具和机械;对机械没有进行正确的保养和维修,带病作业。造成的主要伤害是:手持电动工具和加工机械伤人。 四、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主要表现形式为:有少数员工高空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绳),更多情况则是安全带在身上,而挂钩一端不系挂。 五、氧气、乙炔两瓶间距过近,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安全距离。主要表现形式是:氧气、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长时间被太阳暴晒。 六、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载人。主要表现形式有:物资出库、倒运过程中,作业人员乘坐在运输车辆上,更有甚者,大型超高、超宽物体运输车辆上也有乘座人员。主要伤害表现为:紧急刹车时物体伤人、人员高处坠落伤人;大型设备运输途中易侧翻伤人。

七、起重机械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形式有:起重作业指挥信号不规范、不统一;塔吊作业有时横拉斜吊、超重吊装作业、起吊物下站人。八、违法违规现象:特殊工种未能完全做到持证上岗。主要表现形式有:吊车司机只有驾驶证而没有起重机操作证;所驶车辆与本人证照不符;无证驾驶机动车。 九、作业安全区域和安全通道不畅通、设置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地面作业区域没有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场地和通道狭窄或位置不合理;高空作业安全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通道铺设单块木板,不加设栏杆或栏杆高度不够;外护网和安全网防护不到位、不及时,易造成高空落物伤人。 十、火灾。主要表现为:现场随意吸烟,烟头随意丢弃;动火作业结束后,没有按规定进行火灾隐患半小时观察。 上述施工现场常见的十种违规违章行为其主要根源是: 一、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作业工人大都没有经过本工种系统的培训教育,不知道正确的作业方式、方法是什么。作业员工长期养成的不良行为所致,有相当一部分员工将个人行为习惯当作规范标准。 二、企业制度“缺陷”,管理职责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作业过程中偷懒省事、找“窍门”。“懒”字当头,敷衍了事。 三、作业现场监管不严:存有极强的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粗心大意,总认为“一次”、“一时”、“偶尔”不会出事。 针对现场作业层常犯的安全违规违章行为,应采取的主要管控措施是:一、必须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到管理层和作业层。对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

现场常见习惯性违章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 2、将无帽芯、帽带、变形、开裂的安全帽戴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安全考试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4、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现场。 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6、在施工现场打闹、取笑。 7、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 8、车辆在场内、施工道路上的行驶速度超过15km/h。 9、在禁止吸烟的施工区域吸烟。 10、施工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在2m或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于上方牢固可靠处。 12、高处作业梁上脱手行走。 13、高处作业时往上或往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 14、非电器和机械人员使用或修理机电设备。 15、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未加防护罩。 16、无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施工。 17、擅自在施工通道上堆放物料、土方等,影响正常的施工、通行。 18、在施工现场乱放、乱倒材料、垃圾;泥浆、污水、粉尘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19、车辆装载过满,污染施工通道。 20、喷砂作业场地不采取隔离措施。 21、在成品或设备上乱涂乱画,造成成品或设备的污染。 22、危险区域施工不设置专职监护人。 23、私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或施工需要拆除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后不及时恢复。 24、私自拆除损坏各类安全标志、标牌。 25、施工中的井坑不加盖,沟、池不加护栏,晚上无照明及警示红灯标志。 26、特殊、高层脚手架,运料井架的装拆不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7、脚手架、作业平台、运料井架使用前不按照规定验收、挂牌。 28、设置跳板、过沟板及各种施工用脚手扳时,搭放不牢或搭成一头悬空的探头板。 29、施工电梯、运料井架各分层门未关闭时即将电梯、吊笼开离,施工电梯人货混装,运料井架乘人。 30、在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 31、施工用电由非电工接线、操作、管理。 32、用电器具未接漏电保护装置。 33、使用木质配电(箱)盘。 34、施工现场电动工器具、照明设备的电源线未使用软橡胶电缆。 35、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钩挂于刀闸上使用。 36、用测试绝缘的大量值仪器测试小数值的接地电阻。 37、用木棍、木条代替接线插头。

电气作业常见习惯性违章

电气作业常见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大多属行为性违章的范畴。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习惯性违章的表现形式有多种,按照违章的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以下三种: (1)习惯性违章指挥。 (2)习惯性违章作业。 (3)违反劳动纪律。 下面小编带领大家去学习电气作业有哪些常见习惯性违章: 1、电气作业不按规定佩戴绝缘手套、护目镜、穿绝缘鞋、使用绝缘隔板、不站在绝缘垫上。 2、电气作业不按规定挂警示牌、设警戒线、不设置隔断设施。 3、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电气操作。 4、电气作业前不对工机具进行检测,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 5、电气操作不使用安全工器具;用电笔代替螺丝刀作业。 6、接临时线时,直接用线头代替插头插接。 7、临时用电时,电线、电缆未架空或架空高度不够或不使用绝缘物体架设。 8、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型等级没有达到所在场所要求或防爆设备不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有接头。 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要求连接漏电保护器或者使用失效的漏电保护器。 10、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没有经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

11、使用潜水泵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抽水时下面有人作业;潜水泵电源线有接头;提拉绳用铁线代替。 12、多台临时用电设备用同一开关控制。 13、电气配电箱门敞开使用或距地面高度不足1.3-1.5米。 14、露天放置的临时电源没有防雨措施。 15、移动电源电缆在地上敷设时,没有防砸、防压的保护措施。 16、电缆保护管不打翻口。 17、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与用电设备和线路不符,或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 18、坐在电源箱、电焊机、电机等用电设备上休息。 19、作业过程中,带手饰、手表,在二次回路上工作。 20、非电气人员私自接线。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及其危害性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及其 危害性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91-46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及其危害性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遇到意外时,如:高空坠落、高空落物、头碰硬物时,头颅将失去保护。 2、不使用安全帽下颚保护托带; 遇到意外时,人会因为慌乱而猛然抬头、低头或奔跑,此时,安全帽会脱落,头颅将失去保护。 3、工作中不穿纯棉工作服; 意外烧伤时,纯棉工作服不会沾贴伤口,而化纤工作服遇到高温时,会变成胶质贴在皮肤上,增加烫伤皮肤温度,且会沾贴伤口,清创时可能要将皮肤割除。 4、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 意外坠落时,工作人员将失去保护。 5、不使用防坠绳;

工作时,因安全带使用不当松脱,失去第二保护。 6、防坠绳低挂高用; 工作时,因安全带使用不当松脱,人会在下坠时勒伤腰部。 7、使用不合格的脚踏板、脚钩、(梯子:残旧爆裂、断横踏、防滑套脱落); 工作时,使工作人员引起高空坠落事故。 8、工作点不设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 危及经过或围观群众人身安全,阻碍施工。 9、起重作业不设专人指挥(不戴袖章); 会因指挥混乱引起人身或设备事故。 10、立杆未稳就蹬杆作业; 会引起工作人员和设备事故。 11、边蹬杆边吸烟; 会影响蹬杆人员安全,烟蒂掉下会烫伤杆下施工人员。 12、任意改变接地线装设点; 属严重违章行为,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

100条习惯性违章及防范措施

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及防范措施 一、化工厂习惯性违章100条 1、发出违反《安规》的命令或其它违章指挥命令。 2、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未系好安全帽带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集控室安全帽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准随意乱放。 3、进入生产现场穿裙子、高跟鞋、凉鞋,长发未盘在帽内,工作时戴围巾和穿长衣服,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服及袖口衣扣必须系紧,不穿的工作服不能随意乱放。 4、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在现场危险的地方停坐休息。 5、使用没有防滑垫的梯子或登在距梯顶少于1 米的梯蹬上工作,把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 6、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把抹布或绵纱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操作设备时未按规定使用手套及其它工具。 7、厂区内禁止抽烟。 8、集控室、电子间、热工工程师站、捞渣机操作间、主厂房厕所及其它设备间不允许有烟头。 9、在易燃易爆区域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掌)的鞋子。 10、厂内机动车辆违章载人,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操作各种特种作业设备。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构件上。 12、高处作业未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未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上下投掷工具及物件。 13、操作钻床、抡大锤时戴手套,使用有缺陷的大锤作业。 14、操作砂轮、气锤或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工作时不戴防护镜,炉膛看火未戴防护镜。 15、接触联胺、氨、酸、碱等有害液体作业时未戴防护手套。 16、设备运行时在下列区域长期工作应戴防护耳塞:锅炉设备现场、汽机主厂房、输煤皮带、空压机房、布袋除尘及电除尘现场,接触高温物体工作不佩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17、在下列作业时未使用防护口罩:磨煤机内部检修和燃烧器拆装检修;空预器清灰,炉膛、烟道电除尘器内部清灰;磨煤机加钢球;拆装保温;容器内打磨。 18、擅自变动现场安全措施或拆除安全设施,检修工作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未按检修措施悬挂“禁止操作”牌。 19、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0、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接临时电源未挂“临时接电牌”,擅自用检修箱电源。 21、将220V电灯当行灯使用。 22、使用未带漏电保安器或未可靠接地的电气工器具。 23、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并固定;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小于5米。 24、起吊重物时,未设隔离带和没有监护人。 25、人站在物体上使起吊平衡,在吊物下停留或通行。 26、用管道悬吊重物或起重滑车。 27、用钢丝绳绑扎吊运压缩气瓶。

常见典型习惯性违章141知识交流

常见典型习惯性违章 一作业性违章 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2、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3、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状态。 4、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未按规定保管使用。 5、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和电气安全用具。 6、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 7、设备检修不办理工作票或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8、工作负责人开工前不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带电部位和安全注意事项者。 9、工作负责人在工作期间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就离开工作现场。 10、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11、使用一类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12、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13、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 14、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15、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 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未经漏电保护器。 18、漏电保护器动作后,没有检查分析动作原因,就合闸送电。 19、无资格人员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20、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21、焊工不使用防火安全带,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2、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每天使用前未对脚手架进行检查。 23、沿绳索、脚手杆攀爬脚手架、竖井架等。 24、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25、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属设施不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恢复。 26、搭乘载货吊笼。 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箔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28、借助栏杆、脚手架、瓷件等非起吊设施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起吊物件。 29、使用未经定期试验合格的登高工具。 30、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进行工作。 31、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32、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作业。 33、登杆前未认真检查爬梯、脚钉是否齐全完好。 34、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35、冬季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36、酒后作业。 37、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戴不合格安全帽或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38、生产现场吸烟。 39、高处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物件,或高处作业的工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招投标中100种常见违规行为

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评审专 家之间,投标人为了成功中标,不惜违法采用所谓“潜规则”,这里总结100种典型串通行为,供参考! 招标人与投标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 4.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 5.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启投标文件。 6.招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允许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报价。 7.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8.招标人开标前与投标人就项目进行实质性沟通,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9.招标人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 10.招标人与投标人委托同一造价咨询公司提供服务。 11.多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采购预算均相差无几。 1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与投标人间约定给予未中标投标人一定的费用补偿。 13.评标时,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 14.招标人指使、暗示或强迫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5.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16.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间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低于成本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 20.招标人授意自己中意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给予一定报酬。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1.采购人向协议供货商询价,但结算时,同品牌、同型号、同期该产品,其他采购单位的购买价格远远低于采购人所购买的价格。 22.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中标人的报价比第二中标候选人高,所投产品质量也不如排名第二的公司。 23.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等。 24.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2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有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26.招标人对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等情形视而不见。 27.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缴纳或退还保证金。 28.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 29.招标人为参与建设工程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 30.招标人对投标人报价的明显串标行为视而不见。 31.代理机构标前悄悄组织仅几家公司参加的现场勘查。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60条

常见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1.接触有毒有害、腐蚀性物体时,不戴防护手套,不穿专用防护服。 2.电气、电解和焊接人员上班未穿戴绝缘鞋、靴。 3.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佩戴防毒口罩、面具。 4.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紧帽带,将安全帽当凳子使用。 5.危险作业时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6.新进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未经安全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7.未办理各种安全作业证、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事后补证、涂改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票证作业。 9.未办理电气操作票、填写内容不符或事后补票的重要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 10.安全作业证超过作业时间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未按时进行分析。 11.无证操作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焊接、充装气瓶等)。 12.检修负责人未对人员落实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而作业。 13.检修设备或管道时未置换合格或未加设盲板而作业。 14.检修人员未经允许私自操作运行设备。 15.高空作业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16.高空作业中,乱扔工具、材料或上下抛掷物件。 17.起重、拖动设备在尖锐棱角处穿套绳索不加垫块,起吊设备前未检查起重设备的制动装置。 18.在起重作业吊物下人员停留、通过、歪拉斜吊或吊物上站人。 19.生产现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20.临时用电作业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1.非电工人员从事电气作业,乱拉、乱接、乱拆电源线。 22.未使用带地线的插头插座,使用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和垫绝缘垫。 23.无人监护或监护人未下达操作令,自行进行操作。 24.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效验。 25.灭火器使用后未与安环科联系更换;或私自按下消防手动报警按钮。 26.用湿布抹布擦试带电设备、运行设备的转动部位。 27.跨越运行或备用的运输皮带或在皮带上站立。 28.擦洗、清扫运行中的转动设备或私自移动防护罩、遮栏。 29.进入生产区的车辆未带阻火器。 - 1 - 班长组织班员认真学习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

21 女工长发未放入工帽长发卷入设备,引发人身伤害加强监督检查 22 将香烟、火种带进站内火灾、爆炸禁止 23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高处坠落落实安全措施,禁止一人登高作业 24 不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 安全帽不带帽带、劳保不扣衣扣,袒 胸露背等。 降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等 级,可能造成意外伤害 严格管理、加强教育

25 忽视安全警告标志。缺乏操作前的安全警示,可能造 成意外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26 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 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 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造成个人伤害、妨碍紧急撤离; 环境污染 规范垃圾存放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和考 核奖惩 27 作业不使用作业指导卡、无安全措 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 可能因不按程序作业及安全措施 不落实引发事故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作业指导卡的使用 28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29 设备运转过程时加油、修理、调整、 清扫作业。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30 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 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31 电焊作业时,焊工在附近其他设备、 管线上引弧 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 线损伤,强度降低。 不违规操作。 32 不按规定检查与铝水接触的工具的 干燥状态 铝液爆炸飞溅烫伤 严格使用工具前的干燥确认(任何情况 下都必须先进行烘干操作)防护用品必 须佩带 二严重违章 1 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 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 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 者。 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机械事故、 财产损失 发现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及时修理更换, 严禁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行为 2 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 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 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设备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 严格落实车辆、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 章操作行为。 3 不按安全规程、工艺规程操作设备, 或为了突击生产任务使设备超负荷 运行。 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机械事故、 财产损失 加强教育,认真落实工艺设备安全操作 规程。 4 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 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 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 接班,擅自离岗。 操作人员操作技能不足,可能引 发设备毁损,人员伤亡等事故。 加强设备单位主管人员持证上岗安全 观念,强化交接班制度。 5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 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 可能造成高空坠物引发砸伤设 备、人员事故。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 工具加强管理及维护保养,定期检验。 6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 作业。 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及人员伤 亡。 加强管理,杜绝无证人员临时顶岗现 象。 7 违反规程规定无票作业、无票操作。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引发事故发生。 严格票据使用管理,杜绝无票作业、操 作行为。 8 擅自扩大操作票(特殊作业票、动火 票)工作范围或从事与工作票所列工 作任务不符的工作。 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引发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1)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2)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3)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4)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6)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1)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2)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3)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4)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5)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1)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2)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3)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4)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5)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6)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7)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8)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9)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10)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11)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12)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13)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14)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5)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16)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17)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1)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2)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3)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4)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5)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6)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7)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8)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9)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10)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1)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2)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3)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4)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煤矿职工常见的违章行为

煤矿职工常见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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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常见的违章行为煤矿职工中常见的违章行为有: 1、入井前喝酒。 2、携带烟草和点燃物品入井。 3、穿化纤衣服入井。 4、入井不戴安全帽。 5、入井不携带矿灯。 6、入井不随身携带自救器。 7、不接受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8、出入井不按规定走出入口。 9、不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0、超员乘罐笼。 11、乘罐躺卧、不站立和不握紧扶手。 12、乘罐、乘车嬉戏打闹。 13、乘罐、乘车摘掉安全帽。 14、乘罐时将头、手、脚伸出罐笼外面。 15、乘罐时将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罐笼外面。16、乘坐装物料的罐笼。 17、乘坐罐笼时随意向井筒内乱扔东西。 18、超员乘坐人车。 19、乘坐人车不关门、不挂防护链。 20、乘车、乘罐笼不听指挥,抢上抢下。

21、在两节车厢之间搭乘。 22、在机车头与司机挤坐在一起。 23、人车行进中扒上跳下。 24、乘坐井下装物料的矿车。 25、乘坐固定车厢式矿车、翻转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和材料车。 26、开车时不顾一切拣拾掉落在车外的东西。 27、乘车时在车内站立。 28、乘车时在车内躺卧、打盹、睡觉。 29、乘车时将身体或随身携带的工具等伸出车外。 30、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1、在行人道宽度不够的大巷里行走,当车辆接近时不立即就近躲避。 32、在轨道中间行走。 33、乘猴车时不扶牢吊杆,用手触摸绳轮。 34、建井期间乘吊桶上、下不带保险带。 35、乘坐带式输送机背向进行方向或站立、仰卧、手摸胶带两侧。 36、乘坐刮板输送机。 37、在刮板输送机的机槽内行走。 38、攀扶电缆行走。 39、在井下行走时,随身携带的长柄工具扛在肩上。 40、随身携带的锋利工具刃口不戴护套。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说课讲解

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 2、将无帽芯、帽带、变形、开裂的安全帽戴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安全考试的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4、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现场。 5、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6、在施工现场打闹、取笑。 7、在工作现场或区域吸烟。 8、施工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在2m或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于上方牢固可靠处。 10、设备操作无人监护 11、高处作业梁上脱手行走。 12、高处作业时往上或往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 13、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区域。 14、氧气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 15、坐在安全帽上的。 16、无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施工。

17、监护人暂离作业现场。 18、在施工现场乱放、乱倒材料、垃圾;泥浆、污水、粉尘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19、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小于10米的 20、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小于5米的。 21、在成品或设备上乱涂乱画,造成成品或设备的污染。 22、氧气瓶、乙炔瓶在阳光暴晒或滚动移动的。。 23、私自拆除、损坏安全设施,或施工需要拆除安全设施,施工完毕后不及时恢复。 24、私自拆除损坏各类安全标志、标牌。 25、施工中的井坑不加盖,沟、池不加护栏,晚上无照明及警示红灯标志。 26、将火种带入“严禁烟火”区域的。 27、脚手架使用前不按照规定验收、挂牌。 28、设置跳板、过沟板及各种施工用脚手扳时,搭放不牢或搭成一头悬空的探头板。 29、使用铁丝、皮带或有断股钢丝绳等作为吊索的。 30、动火不办理动火手续。

掘进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掘进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一、共性习惯性违章行为 1、上班迟到、班前会上睡觉。 2、酒后下井。穿化纤衣服下井。 3、下井人员携带手机或其它电子物品。 4、工作服衣袖不系扣,头灯、自救器斜背在肩上,戴安全帽不系 带,上下班途中手拿安全帽。 5、不遵守乘罐笼制度,不服从罐笼管理人员指挥,乘罐笼未握紧 扶手,互相嬉戏打闹,向井筒内抛扔东西,身体和携带物件伸出笼外。 6、不遵守乘车侯车、架空乘人车制度,互相嬉戏打闹,故意上下 左右摆动,携带超长超重物件乘坐架空乘人车。 7、不遵守侯车制度,未在大巷指定地点上下架空乘人车。 8、违规在大巷扒、蹬、跳车。 9、井下2人及以上行走不排队。 10、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过期证上岗。 11、工作期间睡觉、脱岗、空岗。 12、井下作业地点休息时取下安全帽当坐垫。 13、跨转载机、皮带,不走行人过桥。 14、用过的棉纱、布头不用铁通盛装,乱扔乱放。 15、人为损坏材料,将材料乱扔乱放。 16、不在现场交接班。

二、掘进专业习惯性违章行为 17、打钻施工作业时不进行敲帮问顶。 18、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19、作业过程中不戴防尘口罩。 20、用钻机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两侧有人员作业。 21、掘进工作面打钻不用水干打眼。 22、戴手套扶钻杆。 23、炮眼数量、周边眼间距与规程不符。 24、“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不好。 25、放炮前后,不对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 26、炮眼封泥长度不够或使用煤块、煤粉做炮眼封泥。 27、放炮线长度不够。 28、炮线有破口不及时处理。 29、炮线不用时不进行短接。 30、炮线吊挂不避开导体。 31、放炮警戒距离不够。 32、炸药乱扔乱放、雷管箱内有雷管不上锁。 33、放炮员工作面放炮连线时不随身携带发爆器。 34、放炮母线不及时收起,不短接。 35、掘进司机开机时未及时开启喷雾、佩戴防尘口罩。 36、掘进机前方有人作业,启动掘进机。 37、掘进机机身有时不挂瓦斯报警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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