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纲要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纲要相信很多企业都有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规定,甚⾄有些⼤型的跨国企业还制定了专门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那么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纲要具体内容是怎样?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件加密管理1、关于企业内部的商业性质⽂件,应当建⽴机密等级制度,也就是把⽂件依据重要性分为数阶机密等级,并且彻底建⽴标⽰制度,例如:“绝密”、“机密”、“秘密”、“普通”等。
2、针对公司⼈员设定查阅权限。
即应规范何⼈可以存取、查阅哪种等级的⽂件,⽆权查阅的⼈员,需通过审批流程才能查阅。
⼆、电⼦数据管理凡是列为机密的电⼦数据必须能够等同纸质⽂本⽂件那样的效⼒与作⽤,才能符合商业秘密管理的要求。
因此电⼦数据必须具备下列⼀些特性:机密性:要能够防⽌不应知悉者得知已受保护之机密数据的内容。
真实性:指确保电⼦数据在储存、传输或运送过程中与原来的信息⼀致,不会遭到篡改或伪造。
可利⽤性:数据与系统必须能及时应对并且公平配置资源,具有容错能⼒。
鉴别性:确保⽹络中之个体的⾝份确实如他所表明的,或由⽹络所接收的数据确实为该传送者所传送。
不可否认性:指藉由某种机制的存在,⼈们不能否认⾃⼰发送信息的⾏为和信息的内容。
三、信息安全管理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商业信息安全,市场上安全措施很多,笔者针对企业信息安全提供如下参考意见:每个员⼯必须只有唯⼀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他们必须输⼊才能进⼊系统。
员⼯股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必须受到不被拦截或窃听的保护。
在windows环境之登录对话框下,令切⼊操作系统之热键失效,是防御特洛伊⽊马病毒企图窃取⽤户账号和密码的第⼀道防线。
资源或对象的拥有者可以许可其他⽤户或⽤户群组存取该资源或对象的权限,⽽所有未经许可的资源或对象是不能被存取的。
已被删除的对象或档案是⽆法被恢复的。
系统管理者对于拥有者不是他的对象或档案没有私⾃存取的权利,如果他存取这些对象或档案,拥有者必须能够知晓。
四、⼈员管理1、与员⼯、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X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总部保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X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会审,公司分管领导会签和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XXX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及应急处理,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文件精神,对公司2010年发布的《XXX商业秘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再修订完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X各部门、二级单位。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使用、转让和保护,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对外,保护与利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商业秘密管理是各职能部门、业务板块的共同职责。
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商业秘密管理第一责任主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和责任。
第五条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所称的各部门、各单位是指公司各负有专门管理职责的部门(中心)、负有生产责任的二级单位。
所称的专业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岗位职责负有对专门性商业秘密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所称的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安排因直接负责或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产生商业秘密的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公司所有商业秘密的管理及保护工作。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二)落实国资委、中铝总部有关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三)组织起草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有关管理制度;(四)组织制定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五)组织审批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六)管理公司商业秘密许可使用;(七)指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单位的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商业秘密纠纷;(八)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文件的归档管理;(九)组织落实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商业秘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十)牵头组织商业秘密工作的奖励和表彰;(十一)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培训。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具有以下条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不为该信息的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具有实际的、潜在的商业价值;(三)经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坚持积极防范、有利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需要知悉原则和分割原则;需要知悉原则是指根据管理、科研、业务工作的需要,若不向员工授权掌握某项商业秘密就无法进行生产、工作或者达成某项交易,应使其知悉该内容;分割原则是指把完整的事项根据经营、管理不同环节分割成若干部分,每个环节只能知悉本部分商业秘密的内容;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第五条公司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六条公司应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列入各级领导议事日程,纳入公司各部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七条公司保密、法律和宣传部门应经常性的加强员工保密教育,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第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认真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研究决定商业秘密保护重大事项;第十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公司商业秘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二)组织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三)监督指导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及定密、标密工作;(四)负责出国携带资料或新闻宣传的保密审查;(五)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调查处理公司失、泄、窃密事件;第十一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领导负责制;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二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分工负责制,遵循“谁主管业务,谁负责保密”和“谁涉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密事项的保密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并针对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性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保密员岗位;专兼职保密员岗位职责是:(一)落实国家及公司各项保密规定,制定本部门保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本部门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负责本部门商业秘密的定密、解密的工作;(四)协助调查处理本部门失、泄、窃密事件;第三章范围和密级划分第十四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某一信息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一)影响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事项;(二)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三)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四)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事项;(五)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六)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七)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八)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九)公司特别指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工艺、配方、数据、程序、设计、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品价格、产销策略、招投标文件、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财务状况、法律事务、重大改革方案等;第十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密级按重要程度划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关系到公司生存与发展及重大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A级,关系到公司发展及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级,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级;第十六条公司商业秘密项目的确定和修改应遵循“谁产生秘密,就由谁定密”的原则,依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密源产生部门拟出保密项目,本部门保密员审核、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确认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汇总后报公司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将对保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第四章标识和保密期限第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的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设计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涉及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可以定为长期;标注密级时应同时标注保密期限;第十八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在发文稿纸上的相应栏目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十九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领导讲话、报表、资料等纸介质秘密载体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二十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磁介质、光盘介质等秘密载体严格按照存储文件同样的密级进行管理,在适当位置加盖“公司商业秘密保密标记章”,做出标识;第五章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密制度、做出保密标识、加盖保密标记、附注保密文字说明或提出口头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等合理措施;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内部保卫工作;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及会议场所;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重点涉密区、保密部门及涉密部位的管理;一公司领导办公区为特别保密区,总经理办公室、财务、技术、事务、信息、采购、销售等部门重点涉密部门;二特别保密区、重点涉密部门、重点涉密部位,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或接触;第二十四条公司必须与重点涉密部门、部位和岗位的重点涉密人员,以及所有涉密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对上岗、在岗、离岗各环节实行严格监督,发现不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商业秘密知悉范围,严格按规定的数量制作商业秘密载体,严格按指定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完善商业秘密载体收发、传递、借阅、复制、管理、销毁等管理工作;一收发商业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二传递商业秘密载体,送往外部门的,必须通过机要方式寄送,严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传递;商业秘密载体不得携带和邮寄出境;特殊情况下确需携带时,必须履行保密审查手段,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三借阅AAA级、AA级载体应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四复制商业秘密载体应经密源产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复制的商业秘密载体应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五销毁商业秘密载体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将商业秘密载体作为废品或垃圾出售给个体商贩或者废品收购点;六商业秘密载体应当由各部门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保存,并由专人管理,阅办后要及时清退、归档;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对计算机和网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计算机应设置用户口令,关键数据和软件应加密;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应加强防护;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存储在公用电子邮箱、私人电脑或私人用途的移动硬盘内;未经批准,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离保密办公区域;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该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措施;四涉密计算机网络应当与公共信息网络实行有效地物理隔离;严禁涉密计算机网络及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连;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对涉密会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会议场所应当具有屏蔽保密效果或保密条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二会前应对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三不得采用电视或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AAA级内容的涉密会议;四涉密会议文件、资料必须加注保密标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并做好登记,重要涉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会后收回”字样,会议休会或结束时,会议主办部门及时收回清点、登记;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计划、营销等方面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货源、库存、价格等信息;第三十条公司应加强项目投资计划、商务谈判、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保密管理;一谈判或合作前签订保密协议或者订立保密条款,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保护措施、保护义务、违约责任等;二参与项目谈判、招投标的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第三十一条公司在新闻宣传、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实行保密审查制度;一对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新闻,应由发布人所在部门进行保密初审,然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保密审查;二对外宣传和举办展览,参加评审会或鉴定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论文、交流材料等,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应由密源产生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外来人员参观考察和交流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合理安排行程路线,重要涉密部门、部门、装备禁止参观或者拍照;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涉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涉外工作保密的有关规定,对确需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事先签订保密协议,严格界定提供和使用的范围,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在合作研究与开发、专利转让、委托加工等活动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一委托或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时,应订立保密协议、对涉密的具体内容、使用范围、权利归属、商业秘密的披露及保密义务,以及项目完成后商业秘密的管理、使用,违约责任等应做出约定;二转让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约定许可使用的地域、时间、内容、使用方式、使用费用及违约责任等;三委托加工产品、提供设备或承销其产品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对该商业秘密的范围、保护措施、禁止转让、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第三十五条商业秘密的解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商业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二保密期限未到,原定保密部门或有关部门认为需提前解密的,应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解密时应在原密级旁标明“解密”字样并做好登记;三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定保密部门确定;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国家机关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应向国家机关说明情况并请求予以保密;第三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第三十八条公司对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做出突出贡献的所属部门、员工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三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事件的所属部门员工应该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六章员工的保密义务和权利第四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条款或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明确保密的范围、内容、责任和义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公司有权拒绝聘用不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人员;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谨慎、妥善保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一切有关资料、记录、软盘、设备等,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二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披露或提供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本公司许可,将公司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四协助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商业秘密;五非法侵害、利用他人商业秘密;六泄露因执行职务知悉的他人商业秘密;第四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仍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保密期限届满;一原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物品应当全部退还公司并办理移交手续;二不得利用其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三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部门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员工遵守前款规定,造成实际损失并提出补偿请求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期给予适当补偿;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司法、行政、立法等机构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并配合公司采取适当措施;第四十四条员工发现商业秘密泄露,应及时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报告,协助相关人员调查并采取积极有效地补救措施;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保密义务解除:(一)商业秘密保密事项期限届满;(二)公司正式公开披露该保密事项;(三)公司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约定义务的;第四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因商业秘密保护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二属于其他争议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金融行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设

金融行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设在金融行业中,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尤为重要。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获取的、具有商业价值且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商业计划、技术信息等。
建立科学合理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对于维护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出发,探讨金融行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构建要点。
一、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商业秘密是金融机构成功的关键之一,它可以帮助企业缔造竞争优势、巩固市场地位。
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商业秘密的保护尤为关键。
首先,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利益受损,竞争对手甚至可能利用这些信息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其次,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防止客户信息泄露,维护客户信任和声誉;再次,商业秘密的管理能力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因此,在金融行业中建立健全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构建要点1. 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金融行业商业秘密众多,首先需要确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并建立相应的分类和标识方法,以便在管理过程中统一执行。
2. 确立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金融机构应明确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包括遵守保密协议、保护客户信息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
3. 加强访问控制与权限管理:金融机构应建立严格的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有关人员能够获得商业秘密,并限制其范围和权限以最大程度减少泄密风险。
4. 加强技术防护手段:金融机构应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密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传输,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和利用商业秘密。
5.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机制:金融机构应加强员工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和技能,确保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落地与执行金融机构在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时,应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执行机构。
制度的落地与执行是关键,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商超保密管理制度范本(4篇)

商超保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超对机密信息的保护,确保商超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商超的商业竞争优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兼职人员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商超员工应当保护商超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机密信息。
第四条商超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超经营方案、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产品研发信息等。
第五条商超机密信息的保密责任由商超员工自觉承担,商超将为员工提供相应的保密培训。
第二章机密信息的分类与标识第六条商超将机密信息分为三个等级:重要机密、一般机密和内部机密。
第七条商超对机密信息进行标识,明确机密信息的等级和保密期限。
第八条重要机密和一般机密信息应当以明确的方式进行标识,例如明确标注“重要机密”或“一般机密”的文件、电子邮件等。
第九条内部机密信息不需要进行明确的标识,但商超员工应当根据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合理判断某些信息是否属于内部机密。
第三章机密信息的保护措施第十条商超员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妥善保管机密文件和资料,如有需要,应当采用密码、锁柜等措施进行加密与存储;(二)不得将机密信息存储于个人移动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等,除非经过一定的安全处理;(三)在处理机密信息时,不得使用个人的社交媒体账号或云存储服务;(四)对于已阅读或使用过的机密信息,应当妥善处理,如及时销毁、删除或归还。
第十一条商超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商超的网络安全规定,不得利用商超的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泄露、篡改或滥用机密信息。
第十二条商超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故意传播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
第四章机密信息的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泄露、篡改或滥用机密信息的员工,商超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第十四条如因商超机密信息的泄露、篡改或滥用给商超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商业秘密是本公司的宝贵财产,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为防止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为防止职工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干部、职工及其他从事公司业务的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公司下述保密信息或情报:1、生产技术、工艺、设计;2、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结果;3、产品销售、服务情报;4、原材料、零部件来源情报;5、产品客户情报;6、管理、经营的运行和决策;7、财务情报;8、人事情报;9、与其他企业协作业务有关的情报;10、与总公司、关联公司有关的情报.第四条除以上外,公司有权根据开发、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指定保密信息.二、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制度第五条为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管理,公司设立在总经理领导下的商业秘密管理系统。
商业秘密管理系统包括企业安全委员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
第六条*************************************************务、人事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保护组织,确定和修改商业秘密范围,指定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各部门的商业秘密管理责任人,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公司设立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向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
在经营部门、研究开发部门、法律事务部门、财务部门等各部门设置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业务,向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
第七条为保护商业秘密这种企业的重要资产,职工应树立强烈的保护意识,在企业的思想、宣传工作中,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
第八条职工加入公司时,或加入公司以后必要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合同书格式,与公司签订有关商业秘密的合同书。
三、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第九条为保护本公司生产、经营秘密,企业实行严格的门卫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_制度规范_工作范文_实用文档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商业秘密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和竞争优势。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利益和竞争优势,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商业秘密管理规范。
本文将从信息保护、员工培训、技术措施和合同约定等方面,探讨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信息保护1.1 企业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确保敏感信息的特殊保护。
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绝密、机密和秘密。
绝密级信息仅限内部高级管理层和有关人员知悉,机密级信息限制范围更广,秘密级信息适用于更多内部员工。
1.2 企业建立完善的信息存储和传输系统,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采用网络加密技术、访问权限控制、防火墙等措施,严格限制外部人员对商业秘密的获取和传播。
1.3 建立定期审查制度,对商业秘密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
定期对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制定对应的防范策略。
二、员工培训2.1 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保守商业秘密。
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明确的保密协议,明确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和责任,并对保密协议进行定期更新。
2.2 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教育。
企业应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包括商业秘密的定义、保密意识的培养、保密措施的应用等。
2.3 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惩商业秘密泄露的行为。
三、技术措施3.1 采用密码学技术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保护。
通过使用密码学技术,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解密和使用相关信息。
3.2 定期备份和存储商业秘密信息。
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同时设置严格的权限控制和审计机制,确保商业秘密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3 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技术手段,保护企业内部网络免受恶意攻击和非法入侵。
四、合同约定4.1 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相关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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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一、引言
商业秘密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具备商业价值的信息,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秘密等。
有效管理商业秘密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维护企业权益,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商业秘密的定义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并有保密措施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产品配方、供应商名单、客户资料等。
三、商业秘密的分类
商业秘密可分为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客户秘密。
1. 技术秘密指的是企业独特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研发成果、专利申请、设计图纸等。
2. 经营秘密指的是企业的商业模式、商业计划、市场策略等。
3. 客户秘密指的是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信息,包括客户资料、合同条件等。
四、商业秘密的管理原则
1. 非公开原则:商业秘密应该保持严格的保密,并限制接触人员的范围。
2. 明确责任: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人,并制定明确的保密责任书。
3. 分级保护: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涉及范围,划分不同级
别的保密等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4. 定期检查:定期对商业秘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修订制度。
5. 培训教育:定期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
1. 安全措施:对商业秘密的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进行安全保护,包括密码锁、防盗措施等。
2. 访问控制: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访问权限,采取身份认证和访问审批措施。
3. 约定保密:与员工、供应商和客户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4. 知识产权保护:申请专利、商标等,保护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标权益。
六、商业秘密的违约和处罚
1. 违反保密协议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
2. 对于商业秘密泄露的员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
3. 对于商业秘密泄露的供应商或客户,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赔偿责任。
七、商业秘密的识别和报告
1. 建立商业秘密识别机制,使得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和区分商业秘密。
2. 对于商业秘密泄露的情况,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紧急
措施阻止和追查泄密行为。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资产,保护商业秘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制定和落实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