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核销管理办法(版)

物资核销管理办法(版)
物资核销管理办法(版)

关于印发《物资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部室、工区及架子队:

为加强XXX项目工程成本控制,及时、系统、准确地反映物资的供应和消耗状况,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性和物资供应的合理性,达到控制工程成本,杜绝浪费现象发生,防止价差流失的目的,对项目物资材料实行核销管理。

现将《物资核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项目部物资核销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及时、系统和准确地反映XXX工程物资的供应和消耗状况,有效控制物资的合理消耗总量,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

材料核销是指对项目部投入工程中各类材料的消耗量,按照不同材料类别和不同施工部位进行分类统计,根据制定的限额领料标准(理论应耗量)和工程实际发生量,对统计数据进行数理分析,同时根据分析成果来指导剩余工程进行成本控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项目部统一供应的钢材、水泥、拌和楼生产的砼(含散装水泥、砂石料、粉煤灰、砼外加剂等)、预应力钢绞线、塑料波纹管、压浆剂、灌浆料、桥梁支座、锚具、商砼、桥梁伸缩缝、土工格栅、浆砌石、柴油、周转材料(含脚手架钢管、各类扣件、顶托、碗扣架、方木、木模板、钢模板、钢轨、枕木等)等物资核销管理工作。其他物资的核销视需要参照执行。

第三条核销管理

(一)项目部供应物资的核销工作由机电物资部归口管理,技术部、计财部、质量安全部配合实施。

(二)各工区负责按规定报送核销报告及相关核销报表。技术部、计财部和质量安全部负责对核销报告及报表进行审核。

(三)机电物资部负责对承包单位核销报告、报表进行审批,审批时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召开专题核销分析会议。

(四)竣工核销报告应报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核销时段

(一)物资核销按项目进行,分月度、年度和竣工核销。无论合同工期长短,工区都要报送月度核销报表。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必须进行月度、年度和竣工核销。竣工核销是物资核销工作的重点,其它时段的核销工作是项目部实现物资过程控制和管理的手段。

(二)月度核销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年度核销时段为每年元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竣工核销时段为项目开工至完工。

第二章核销办法

第五条核销依据

(一)项目部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及经业主和项目部审定的物资定额耗量。

(二)招投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

(三)经业主审查的工程变更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其他组成合同文件的有关资料等。

(四)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或业主确认的由项目部试验室制定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五)业主和项目部制定并发布的物资管理办法。

(六)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施工现场签证记录和相关资料。

(七)国家和各部委颁发的有关专业定额(如遇专业标准修订则相应套用新定额)。

(八)项目部及各工区确认后的各类材料收入与消耗台帐。

(九)经项目部机电物资部审定的物资收支存统计表、物资材料结算表、物资材料消耗明细表。

(十)以上文件如有重复或内容冲突,以生效时间在后的文件规定为准。

第六条核销内容

(一)确定施工项目应由项目部供应物资的总量。

(二)核对分时段被核销项目(合同)的调拨量与工区领用量。

(三)审核工区的物资在加工量、库存结转量和消耗量。

(四)确定分时段被核销项目(合同)的物资实际消耗量及具体使用部位。

(五)审核采用的单耗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核销依据。

(六)确定合理的损耗率。

(七)进行核销分析,得出核销结论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核销报表及报告编制

(一)核销报告及审批表采用A4幅面纸张,其它核销报表均采用A3幅面纸张编报。

(二)核销分析报告中应对理论应耗量、实际消耗量和项目实际供应量三者的关系予以介绍和分析。对造成差异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说明。报告中应对采用的核销依据理由进行说明。

(三)实物工程量为完工结算工程量。

第八条核销程序及具体要求

(一)工区在向项目部申报物资总量计划,根据合同项目中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投标文件所列物资数量,编报统供物资用量详表和汇总详表(必须含有品种、规格、数量详细说明)。物资总量计划须报项目部技术部复核,经项目总工审批后,报项目部机电物资部。施工详图下发后,工区应及时根据施工详图详细计算并重新补报物资总量修订计划,修订后的总量计划是项目部机电物资部对该项目实行物资总量预控的依据。

(二)工区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物资领用、发放、使用消耗、台账管理、检查和核销的规章制度,并制定详细物资核销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各部门及架子队的物资核销工作。

(三)工区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别编报各施工项目物资的月度、年度和竣工统计和核销报表。主要表格包括《项目(月、年、竣工)项目部统供物资进销存统计表》(表样见附表四)、《项目(月、年、竣工)项目部统供物资分项消耗表》(表样见附表五)、《项目(月、年、竣工)项目部统供物资应耗量核算表》(表样详见附表六)。核销报表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分部、分项工程实物工程量和相应的单耗、单耗采用依据、物资供应量、物资实际消耗量、损耗率、库存情况等。要求同时报送该报表

的电子文档一份。

(四)工区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物资核销报表。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核销报表,应向项目部计财部、机电物资部说明原因,无故不报将不予结算工程价款,并暂停物资供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工区及架子队自行承担。

(五)对需要进行年度核销的项目,年度物资核销报表和报告应与当年统计结算报表同步报送。年度物资核销报表中的工程量应与当期统计结算报表中的工程实物完成量相同,以便正确统计和分析年度物资消耗水平。年度核销结论作为项目部对项目物资供应总量进行预控制的依据。

(六)工区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应于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前编制并报送完工项目的物资核销报告和核销报表。核销工作未完成前,不予组织竣工验收。报送竣工物资核销报表和报告时,应附本办法规定的、核销报表中引用的、完整的核销依据文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七)月度核销统计报表、年度及竣工核销报告、核销报表应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审核部门为技术部、计财部、质量安全部,审批部门为机电物资部。竣工核销报告及报表的报审格式见《竣工项目物资核销报告审批表》(附表一)。年度核销报告及报表的报审格式见《年度物资核销报告审批表》(附表二)。月度核销统计报表不需填写专门的报审表,只需按报表所列单位对报表进行审核和批准。

(八)经批准的物资核销报告原件由工区报送项目部负责竣工验收的管理部门,作为申请办理竣工验收的依据。报送项目部计财部一份,作为

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报送项目部技术部一份,作为工程量核算备案;报送机电物资部一份,作为物资销户的依据。

(九)商品砼供应的物资核销管理。

商品砼供应商供应对象和供应范围应得到业主确认或批准,其物资核销程序与承包单位物资核销程序一致。商品砼供应商在填报物资核销报表时,应按本规定的时段如实填报物资应耗量、物资实际消耗量和对应的商品砼实际供应量。报表报送时应附上所供项目的砼配合比及相关证明资料。购买商品砼的承包单位在核销报表填报时应对商品砼单独列项,并列明商品砼使用的分项目和部位,核销报表报送时应提供完整的砼配合比文件和相关证明资料。

(十)核销程序参见物资核销管理流程图(附图一)。

第九条核销分析

(一)明确核销标准。主要指单耗标准及合理损耗标准的确定,核销标准采用依据及采用优先顺序见本办法第五条。根据相应标准和完工实际结算工程量计算项目总量。

(二)损耗率的确定:工区所报损耗率是否合理,由业主和项目部根据被核销工程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最高损耗率不得高于铁路行业最新的定额标准。

(三)对总价包干的临建项目,单耗和损耗标准可参照主体工程标准执行,待核销量在总量以内的予以核销确认。对单价承包合同按实际结算工程量予以核销确认。

(四)待核销量超过或少于核定总量的部分需要详细分析、说明、欠耗部分是否有未经批准自购、降低质量标准、工程量统计偏大或工艺水平提高等原因,超耗部分是否有损失浪费、挪用串项、物资外流、为下期工程备料、基建统计或结算滞后等原因。超耗部分原则上不能核销,要扣减该项目下期或该单位承担的其它工程项目的供料总量或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

第十条核销结论

(一)原则上不允许工区在其多个项目间进行项目部统供物资串项使用。但经项目部总工及主管领导批准,对于因工程急需、承包合同未签订而先行施工等特殊原因造成物资供应的串项事实,必须及时补办退库(对调出项目)及调拨手续(对调入项目)。

(二)核销结论必须对工区单位超、欠耗情况进行原因和定性分析,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三)机电物资部根据各方审核意见和核销分析情况进行物资核销报表的审核和审批,必要时可召开核销分析及审查专题会议。核销结论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生效。

(四)经项目部领导批准的核销结论是对承包单位超、欠耗物资等行为采取经济处理的依据。

(五)核销结论是工程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是组织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原始资料和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归档。

(六)核销工作完结需进行评价,总结物资管理工作经验和改进措施,

以加强项目物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对上理论消耗量”是指根据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按照设计工程量和主合同规定的消耗指标计算得出。

第十二条“对下理论消耗量”是指根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理论工程量和制定的理论消耗指标计算得出(但有时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调整)。

第十三条“实际消耗量”是指在结算周期内各单位按照领用的实际量扣除现场的库存量及已完未结工程所需材料量,得到同期实际投入参与核销的工程施工的消耗量。

第三章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质量安全部负责制定各标号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核材料使用情况,在已完工程量中有无使用不合格产品的现象发生及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照图纸及技术规范施工等。

第十五条技术部负责编制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及主要材料对下理论消耗量,提供给机电物资部和计财部。

提供当期已完工程量及已完未结工程量(含隐蔽工程量),并提供各工区当期已完工程量和已完未结工程量相应的材料应耗量。

对上材料核销过程中,如果由于施工方案和措施造成超耗的,应及时进行改进、优化,确保控制在消耗指标范围内;如果由于设计图纸变更的原因造成消耗超标的,应及时与监理、设计及业主单位进行沟通,要求按实际施工图纸予以认可。如果核销结果出现欠耗的现象,应及时采取有利

措施,防范风险。

第十六条计财部是对下材料核销的归口管理部门,提供当期对上结算工程量及材料单耗率和损耗率。负责提供甲供材料对上理论消耗量,提交给机电物资部。

对下材料核销过程中,计财部应根据材料应耗量和当期实际消耗量,计算出材料超欠耗情况,编制各单位材料核销表。如果出现超耗,并查明是否架子队管理不善造成的,应对超耗部分按市场价格加采保费扣除材料款;如由于架子队人为从中牟利,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将施工队伍清理出场。如果出现欠耗,应重新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在后续工程中重点关注该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

定期组织如开材料核销专题会议,找出材料超欠耗原因。

第十七条机电物资部是对上材料核销的归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材料核销工作,共同组织召开材料核销专题会议。负责编制主要材料实际消耗量统计表、机械设备材料消耗量统计表和架子队材料消耗统计表,提交给计财部。

机电物资部根据当期对上结算工程量、当期已完工程量、当期已完未结工程量结合单耗率和损耗率计算出当期对上材料应核销量。根据当期材料发放台帐及期末盘存数量计算出当期材料实际消耗量。将计算出的对上材料应核销量和材料实际消耗量进行对比,计算出材料超欠耗情况,编制对上核销表,同时,按照业主规定的材料核销程序与业主进行核销。组织召开材料核销专题会议,找出材料超欠耗原因。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 财金〔2017〕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债权和股权资产。本办法所称核销是指金融企业将认定的呆账,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或直接调整损益,并将资产冲减至资产负债表外的账务处理方法。 第四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当遵循“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基本原则。对于核销后的呆账,金融企业要继续尽职追偿,尽最大可能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

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含个人卡、单位卡)透支款项、透支利息及手续费等可认定为呆账。 第七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八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具备以下材料: (一)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情况,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已实施的追索情况,抵质押物及处置情况,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提供合理的内、外部证据,包括财产清偿证明、追偿证明等。无法取得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清偿证明等外部证据,金融企业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内部证据进行核销。内部证据应清晰、准确,并由核销呆账所属经办机构的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确认。 财产追偿证明或清收报告应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等。 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律事务部门或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行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或仲裁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的,应说明未诉讼或仲裁理由。 第九条借款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当其中一笔债务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或仲裁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终结(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或者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终结(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对于该借款人的担保条件不超过该笔债务,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定、内部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样本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样本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卫浴、机电类(开关、配电箱)、灯饰、空调、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金润源集团(包括子公司和控股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金润源集团公司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集团采购部,执行单位为集团贸易公司,其它关联部门为工程部、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 1、采购部:作为业主方代表,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对整个甲供材料流程进行监督。对供应商的选择,甲供合同的签订,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材料的进场和验收,材料款的结算,材料的存储和保管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

2、工程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用量和实际建设需要,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贸易公司: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合作数据库,签订供应合同。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6、监理公司:负责对甲供材料的进场把关,做好材料的品相、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7、财务部:复核甲供材料的结算,负责对甲供材料款的支付和扣回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要求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 在确定某项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后,采购部、贸易公司协同采购、审计、财务、法律、造价等部门经过询价、招标(或议标)等程序来选择最终的供应商,并遵循以下原则:

NC63往来核销操作说明讲解

NC63系统往来核销操作说明 基于现有NC标准产品功能并结合新乡白鹭化纤集团账龄分析需要,现编制此操作说明,NC系统总账中的往来核销主要是针对同一科目的借贷方发生数据之间进行勾对的处理,包括:核销对象设置、期初未达录入、核销处理、往来账龄分析,并在此基础提供核销余额表、核销情况查询。往来核销时提供自动红蓝对冲、核销处理的全选全销等操作。请相关会计人员认真阅读。 一、核销对象设置 设置说明:鉴于按一级科目设置核销对象,用户在核销时经常出现窜科目或窜辅助核算内容的情况,容易造成往来核销或核对时出现差异的情况,为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NC63核销对象设置务必按末级科目进行设置、且必须按辅助严格控制,这样就可以避免窜科目和窜辅助核销的情况出现。 NC系统所涉及的六大往来科目如下: 1122 应收账款、1123 预付账款、1221 其他应收款、2201 应付账款、2202 预收账款、2241 其他应付款。 现由于业务的实际需要,只需引用以下科目:1122 应收账款、2201 应付账款、1221 其他应收款、2241 其他应付款。 注意:若科目没发生任何业务的可不进行设置 核销对象设置的方法如下: 1.点击【功能导航】-【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核销对象设置】 2.点击-核算账簿-【新增】-输入数据-【保存】

上图操作说明: 1)选择带【客商、部门、人员】辅助类型的四大往来末级科目。 2)添加科目的辅助核算类型,如:112201应收账款-人民币添加【客商】是否严格控制请选择“是”,核销处理时系统默认按辅助核算内容进行核销,防止了窜辅助进行核销的情况。 启用日期说明: (1)NC63新增核销的末级科目,启用日期选择期初建账的期间和日期,如本公司2015年11月份建账,则启用日期选择2015年11月1日,一般情况下,核销对象科目需要录入【期初未达录入】后才能【启用】,对于没有期初余额的核销对象科目,可直接点击【启用】, 注意:设置完成后,请务必检查是否把有业务发生的四大往来末级科目都设置完成。 二、期初未达录入 核销对象设置后若存在期初余额的,需要进行期初未达录入,即录入期初数据。为使账龄分析期间准确,需把期初余额拆分到各具体的业务日期。以科目122102保证金为例操作如下: 方法一、在前台节点按业务日期拆分记录行 点击【财务会计】-【总账】-【往来核销】-【期初未达录入】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5〕60号)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财金〔2015〕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

《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釆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釆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臵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三)附1至附3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第九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提供财产清偿证明、追偿证明等内外部证据。无法取得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内部证据进行核销。内部证据必须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甲供材料(设备)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从甲供材料(设备)选用、合同、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甲供材料得到有效监控,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甲供材料(设备)管理流程 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招标及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验收---进度款支付及结算---供应商后评估 一、采购计划 工程部依据项目整体进度要求,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合同管理部依据《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综合考虑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备货期、运输时间、合同洽谈时间等,编制《材料/设备招标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 二、供应商选择 公司各部门推荐一至二家供应商,合同管理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考察及整体评估。 三、招标及合同签订 1、采取邀请招标的材料和设备,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执 行; 2、采取简易招标的,由合同管理部按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推 荐单位中筛选优质供应商,邀请三至五家单位密封报价,并封存各家单

位的样品,做好标识;(简易招标适应于:标的总金额﹤50万或50万≥标的总金额≤100万,且供货期紧张的招采项目) 3、定标后,合同管理部负责甲购材料采购合同准备及前期合同沟通,工程部及规划设计部从技术、供货时间、质量控制及商务报价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成本部及财务部从价格、付款条件等角度参与合同谈判,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由规划设计部负责材料样板封样、并移送工程部保存等相关管理工作。 四、材料进场及验收 工程部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及施工单位的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由工程部通知供应商供货,同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接货验货准备。 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工程部提前协调、落实进场条件,如道路、堆场或仓库等): 验收流程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前,由供应商填写《材料验收申请单》报工程部,工程部通知各部门做好验收准备。 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由工程部组织合同部、规划设计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验收,并做好统计的原始记录,各单位、部门统一签字确认送货单由工程部留底并抄送其他部门,所有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人员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视为该批材料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对接管货物后,对本批次货物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负责。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17〕90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年版)》的通知 各中央金融企业,其他有关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促进金融企业提高呆账核销效率,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实现资产保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切实强化责任和问责,现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请将本文转发至辖内地方金融企业执行。 附件: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 2017年8月31日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附件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7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企业,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金融机构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其他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债权和股权资产。本办法所称核销是指金融企业将认定的呆账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或直接调整损益,并将资产冲减至资产负债表外的账务处理方法。 第四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当遵循“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基本原则。对于核销后的呆账,金融企业要继续尽职追偿,尽最大可能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有效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杜绝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同时也为更好地控制进货源头,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依据公司物资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甲供材料主要指钢材(包含板材和线材)、水泥、木材、管材、商品混凝土、砌块(包含砖、浆砌块等)、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也包括燃油、电缆、五金类材料等。 3、本办法适用于天池能源工程项目建设。 4、本办法解释权归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技改指挥部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对土建工程建设而言,甲供材料的主管部门为天池能源技改指挥部(或由公司指定某部门负责),其他关联部门为法律部、审计部、财务部、审计部、造价公司、监理公司(如果有)等,各部门职责如下: 1、技改指挥部:依据工程项目的类别、大小,在立项、招标或合同谈判时确定是否采用甲供材料,划定甲供材料的种类、数量、规格及各项技术指标或等级,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2、技改工程部(或指定的其他部门):技改工程部为甲供材料的实施部门,负责和审计、法律、造价等部门共同完成甲供材料的询价、招标(或议标)以及谈判,确定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同时负责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进场、核算等工作,为最终的工程结算提供准确数据。 3、法律部:负责甲供材料合同、协议的签订审查工作,确保供应合同或协议在法律层面上的完整和严谨,防范风险的存在。 4、审计部:负责对甲供材料的审计工作,核对材料的规格、数量以及

供应程序是否完整,并审核甲供材料的结(决)算。 5、造价公司:负责向业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提供甲供材料的设计种类、规格及数量,为业主提供判断和分析的依据,复核甲供材料的设计用量和实际用量,做好工程的结(决)算工作。 6、监理公司:负责对甲供材料的进场把关,做好材料的品相、规格、数量等内容的检查和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 7、财务部:复核甲供材料的结算,负责对甲供材料款的支付和扣回工作(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要求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的选择 在业主方确定某项工程采用甲供材料后,由技改工程部协同审计、财务、法律、造价等部门通过询价、招标(或议标)等程序来选择最终的供应商,并遵循以下原则: 1、依据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明确甲供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技术指标等,确保甲供材料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规范要求。 2、询价:通过市场调查或咨询以及和各兄弟单位对接,对各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性价比分析,同时考察各供应商的资质、业绩、信誉等,将资质等级高、业绩和信誉良好的单位纳入邀标或议标的范围。 3、审批程序:完成前期的调查、询价以及对各供应商的考察后,将所有的资料汇总后形成报告上报领导审批。报告审批后,即可开始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活动。 4、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体概要说明,2、货物的详细说明,3、供货方式,4、供货期限,时间要作详细要求,并有奖罚措施, 5、投标单位的资格及条件,投标单位不少于3-5家,将材料设备的技术参数要求作为严格要求, 6、投标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负, 7、现场考察,投标单位考察施工现场,由工程部、审计、造价等相关部门对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8、招标材料的资金及付款情况说明 9、招标文件内容、目录、格式、资料等作统一说明和要求,10、招标

甲供材料和乙供材料的优缺点对比及管理办法的建议

甲供材料和乙供材料的优缺点对比及管理办法 甲供的优势: 1、质量可控; 2、进度可控; 3、成本可控; 4、降低甲方承担的风险。 甲供的劣势: 1.乙方偷卖材料赚取差价; 2.浪费严重,尤其是差价过大的材料; 3.材料供应速度跟不上,乙方索赔工期索赔损失; 4.工程材料出现问题,在材料上面容易扯皮。 乙供的优势: 1、供货速度快,工期能按时完成; 2、甲方不占用库房,节省库房管理; 3、工程材料出现问题,甲方便与索赔; 4、购买错误的材料,乙方责任自担。 乙供的劣势: 1、质量难控制; 2、成本高; 3、容易以次充好。 建议:由乙方提供材料,甲方采取认质认价的方法 1、甲控乙供材料询价流程:A、用量计划;B、市场询价或招标;C、核价;D、审计认定 2、基建部将施工方上报并经监理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供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认价单报资材部进行复核价格。 3、具体询价方式: ①对一些标准型产品的询价,采用电话、传真、网络查询、书面报价、市场调研等询价方式询价。 ②对于一些需通过选样确定的批量材料或需有专业技术安装的专业设备采用竞争性邀请报价询价。 4、签发询价依据,复印留存。 5、属甲控乙供的材料,甲方组织监理协助进行招投标,选择供应商。由乙方签定供货合同。零星材料由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商定。 6、乙方与供应商在买卖交往中,因货款不清产生的矛盾与甲方无关。影响供货拖延工程进度由乙方负责。 7、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材料到货时间和地点,以便甲方、监理跟踪检验,必要时甲方、监理将抽样检验,乙方要给予配合。 8、凡发生材料货源与招标中标单位不符。或材料发票、质保书、炉批号与材料不符。甲方、监理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清退出场。影响工程进度由乙方负责。 9、甲方、监理委托有资质的检验部门对抽检材料进行检测,所发生的检测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负责。 10、凡乙方所购甲控乙供材料必须将供货合同及供货发票的复印件交给甲方以便财务结算. 11、凡需甲方通过招投标形式选择供应商的材料,乙方必须根据自身计划安排提前5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影响供应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资材部

企业资产资料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DOC 5)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05]67号 各中央企业: 为加强中央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附件:1.《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2.《关于〈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实施的有关说明》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行为,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依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国资委有关财务监督规定,对预计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事实损失,对该项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其账面余额和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的工作。 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包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事实损失是指企业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 第五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原则 第六条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遵循谨慎性原则,规范建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制度,如实预计潜在损失和合理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做好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和核销工作。

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

材料成本核算和核销管理办法 JL/QG WZ05-2004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化管理下公司直管的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委托各安装公司组建的项目部的材料成本核算和甲供材料核销管理,各专业公司自行组建的项目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总则 1、根据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强化供应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实现供应管理效益最大化,结合公司新的管理模式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是规范项目供应管理工作的制度性文件之一,各安装公司、各项目部均应按此要求对在建和新开工程的自购材料消耗开展全面核算,对甲供材料进行全面动态核销,同时将该工作内容纳入供应管理日常工作之中。 3、凡公司组织施工除包工包料全部分包的单项工程外,其余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含包清工及主材不转分包单位的分包形式)。 4、材料成本核算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消耗的自购主材费用、辅材费用(指包括周转材料、手段用料、临设、工具、劳保、消耗材料等除主材之外的一切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并与相应时间段内完成的施工净产值进行比较,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在过程中控制项目材料费用。 5、材料核销是指对各施工单位在各单项工程中出现的甲供材料的数量(包括计划量、从甲方领用量、实际使用量)进行统计,并与完成的工程实物量、甲方通过财务部门转入的数量、经营部门的最终结算量进行比较、分析,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降低甲供材料用料风险,以求获取最好结算效益。 6、材料核销工作涉及技术、施工生产、财务、经营、供应等多个部门,供应部门应主动加强与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在项目部主管经营经理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 一、甲供材料的控制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材料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从材料设备选用、合同、计划、验收、保管、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使材料得到有效监控,能真实反映材料成本、最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甲供材料各部门职责 1、成控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总师办(無)、工程部、造价部(成控)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细则。 3、总师办职责(工程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采购材料(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技术参数及验收规范。 4、工程部职责: 4.1、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资料准备、采购实施、组织验收以及检查。 4.2、邀请三至五家供应商进行招投标,并封样存至仓库,做好标识。 4.3、工地办主任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主办工程师编制月度《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计划》。 4.4、书面通知材料商按照合同进行按时按质供货。

4.5现场工程师组织总包、监理、标段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材料进场验收签字汇总后送至造价部。 4.6、工程竣工扫尾阶段,现场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材料进行盘点,缺货或多余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商。 5、造价(成控)部职责: 5.1、依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设备采购计划,与图纸预算量进行比较及总量控制,并进行市场价格调查; 5.2参与工程部招标、评标工作,从性价比等方面提出评标意见; 5.3依据图纸及规范,联合工程部、总包、监理、标段单位对第一批进行材料进行验收,包含规格、型号、大小、尺寸、厚度、数量等方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并进行材料抽查。 5.4、依据工程部及材料供货商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并及时将月度材料供货情况及金额上报上级领导。 5.5、及时对甲供材料的预算量、供货量、实际结算量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汇报上级领导。 5.6、对抽查不合格的材料,造价部取样封存,责成材料商退货,造成损失及情况严重,请示公司领导给予罚款或解除合同。 三、甲供材料操作流程及要求: 1、制订材料采购计划

物资核销细则

物资管理核销细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实现管理目标,依据项目预算的策划、建立项目预算定额,通过加强物资计划、招标采购、验收入库、仓储管理、发放出库、收、支、存报表、仓库盘点稽核、现场使用、清场回收、报废处置等全过程的物资体系管理,强化和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规范物资管理工作,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落实经济责任,使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得以实现,可追溯性的满足公司和业主方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物资核销的定义:依据项目预算的策划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预算的定额。核销期单位、单项、分部分项、单元工程施工进度按排物资计划消耗明细量。对照核销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产生的进入工程实体的物料消耗量、与施工计划定额消耗物料对比形成数据结果分析编制的报告。以验证当期是否及时、系统、准确的反映工程物资供应和消耗情况,减少施工过程中物资的非正常领用、分析物资消耗原因,有效控制物资的消耗总量。 第三条物资核销的范围: 甲方供应的物资(甲供物资)、甲方组织招标并监管施工方签订合同的物资(甲控物资)。施工单位为满足工程需求自已采购的物资(自购物资)。

构成工程主体主要物资(钢筋、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等)。 单项工程中物料占比较大的物资(型材、钢拱架、铜止水、地材、土工材料等)。 施工过程中大宗消耗性物资(电焊条、油料、周转材料等)。 第四条物资核销工作的职责:项目物资核销工作由项目总经负责组织,项目经营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设备物资管理部各负其责,分局对口监管。 项目设备物资管理部:负责提供核销期按计划购进物资的进货量、按计划发放的领用量、按经营合同对分包队伍发放的调拨量、通过财务稽核盘点的库存量,月末通过签认的收、支、存报表。 项目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核销期单位、单项、分部分项、单元工程施工进度按排的物资计划消耗明细量、设计变更量,编制当期分项工程物资理论消耗量,根据当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部位提供设计消耗量和理论计算量以及半成品、混凝土配料单和钢筋配料表。 项目经营管理部:负责根据设备物资部提供的核销期物资实际消耗量,工程技术管理部提供的核销期物资计划消耗明细量、设计变更量,与本部门统计的工程完工结算情况、核定的损耗系数,分单位、单项、分部分项、单元工程进行对比,核算物资进入工程实体的超(欠)耗情况,并根据对比分析结果出具核销

甲供材管理办法

甲供材管理办法 一、进场时间 甲供材经招标询价确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后,采购部会同工程部进一步确定材料、设备进场时间。时间确定后,由总包单位、监理、工程部共同签字确认。采购部安排供货商按确定的进场施工组织生产、备货。 在约定的到货时间前,采购部提前同供货商进行沟通:该批次材料设备能否按时进场。如能准时进场,通知工程部相关主管工程师进行材料进场的准备事宜。如不能准时进场,立即同工程部进行沟通:是否对工程进度产生影响,并立即向供货商发出书面函件(快递形式)进行催促,函件和快递回执存档,作为后续追究责任的依据。同时,迅速落实准确到场时间(必要时直接到加工厂验证)。如甲供材料设备能够按约定时间到场,但总包单位因场地、施工进度滞后等原因要求迟延进场的,会同工程部,要求总包单位出具书面的进场时间要求。作为因此产生索赔费用的处理依据。 二、进场验收 材料设备进场后,进行进场初步验收。参加人员为工程部、采购部、现场监理、总包单位、供货商。供货商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等资料。各方对材料设备进场外观验收无问题的,在材料进场验收单(见附件四)上签字。 三、收料、出库、入库手续办理 收料单一式三联,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商、工程部、采购部分别在收料单上签字。其中采购部留存一联,施工单位、供货商分别留存一联,作为对账依据。工程部、监理单位作为监督见证,不留存收料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在收料单上签章。收料单见附件一

出库单、入库单为公司内部表单,作为内部控制管理用。 出库单由采购部、工程部进行签字。采购材料员办理材料出库手续,填写材料出库单。材料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采购部留存。第二联为会计联,作为付款附件,由财务部留存。第三联为工程部留存。材料出库单见附件二。 入库单为出库单的对应表单,采购部内部签字。一式二联,采购部留存一联。第二联为会计联,作为付款附件,由财务部留存。材料入库单见附件三 四、付款的必要资料 发票(大于等于申请付款金额)、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收料单、出库单、入库单、付款单位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应与合同相符、开户行、账号)及其他必备资料。 附件一:材料设备收料单 材料设备收料单 供货单位签章:单据号: 收料日期:

应收应付核销规则及常见问题

应收应付核销规则及常见问题(续) .7 预收款冲预付款 1.7.1 预收款冲预付款定义 就是应收系统的预收款与应付系统的预付款进行核销,可以是不同的客户与供应商之间进行。 1.8 收款冲付款 1.8.1收款冲付款定义 这个与预收款冲预付款的意思差不多,只是把预收单改为收款单,只是把预付单改为付款单而已。

1.9红蓝字的核销 蓝字单据的核销按照以上规则核销完全正确,确定核销金额如果要求核销金额相等,核销直接取本次核销金额,如果不等,就会先把本次核销金额小的单据先核销掉。对于有红字的单据参与核销,就需要附加一些特殊处理。(以下部分来源湛剑的整理) 1.9.1 全部是蓝字单据核销 选中单据均是蓝字单据,核销时按金额小的一方核销,同时对金额大的一方的单据进行扣减处理; 例如:核销界面同时选中以下单据 应收款 发票001 2004-04-15 2000 发票002 2004-05-10 3000 到款 收款单 2004-05-15 4500 系统处理:按核销金额4500核销,对发票002的本次核销金额自动改为2500,然后进行核销处理; 1.9. 2. 全部红字单据参与核销 选中单据均是红字单据,核销时按金额绝对值小的一方核销,同时对金额绝对值大的一方的单据进行扣减处理; 例如:核销界面同时选中以下单据 应收款 发票001 2004-04-15 -2000 发票002 2004-05-10 -3000 到款 收款单 2004-05-15 -4500 系统处理:按核销金额-4500核销,对发票002的本次核销金额自动改为-2500,然后进行核销处理; 1.9.3 选中单据同时存在红蓝字单据,如果核销金额大于0 选中单据同时存在红蓝字单据,如果核销金额大于0,核销时按金额小的一方核销,同时对金额大的一方的单据进行扣减处理; 1.9.4 选中单据同时存在红蓝字单据,如果核销金额小于0 选中单据同时存在红蓝字单据,如果核销金额小于0,则要求核销金额必须相等,同时按每张单据的本次核销金额进行核销处理 例如:核销界面同时选中以下单据 应收款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2014.1.1起执行)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 财金[2013]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

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采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

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规范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 (一)天马集团:是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受托管理的公司。 (二)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三)资产损失:是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毁损或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包括已计提和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发生的损失。 (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公司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1、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及裁决; 2、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受理与结案证明、回复; 3、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4、公司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5、行政机关的公文; 6、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 7、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法律及经济鉴定证明; 8、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9、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10、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五)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是指公司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变质等的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 1、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2、资产盘点表; 3、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4、公司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5、公司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6、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第三条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管理、状态跟进,收集、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对已发生实质性损失的资产提出核销需求。 (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资产损失核销的归口管理,收集、审核相关证据材料,在核销程序完结后进行账务处理及备案跟踪。 (三)审计监察部:负责定期向业务部门收集专项资产的分析报告,对呆滞、闲置等不良资产启动预警机制;参与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检查,提示风险点,出具意见书。 (四)法律事务部:负责参与相关证据资料的收集、检查,确认与核销损失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出具意见书;根据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进展更新不良资产的处置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资产风险防范建议。 (五)证劵管理部:负责判断资产损失核销报送的审批层级并提交审批。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马集团。 第二章资产损失的确认 第五条资产损失确认 应当在对资产损失组织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确凿且合法的证据,包

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同晖城市广场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落实施工单位、供货商与建设单位对甲供材料使用和管理,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同晖城市广场“甲供材料”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一、甲供材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采购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采购成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材料计划报送 1、工程合同中已明确由我方供应的物资,凡属首次供应的品种,施工单位至少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供材料需求计划》,门窗和外墙面砖等加工和生产周期较长的材料一般至少提前3个月。属同品种后续供货的,一般至少提前15日提出需求计划。 2、施工单位提出的《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先由编制人及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监理审核及我方工程部及预算材料部批准后,交我方预算材料部作为下一月的月度材料供货计划。月计划报送时间为每月的25日之前、周计划为每周的周四报送。 3、《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工程量应该按照图纸合理计算,并结合形成实际情况及损耗情况上报,不能因为过度节省材料导致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够又要补充且数量不大,如果有些材料运输路程较长或加工过程比较漫长,会造成甲方及施工单位自身施工进度等相关损失。施工单位在上报《甲供材料需求计划》一定要慎重考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4、施工单位报送《甲供材料需求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运输时间、生产周期等相关因素,为我方留出合理的采购时间。如因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足等情况,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封面应列出建设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材料进场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2015年修订版) (财金〔2015〕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增强金融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促进金融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统称金融企业)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本办法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 第二章呆账核销条件 第四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一般债权或股权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1)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第五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2)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第六条金融企业经釆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之后,符合?助学贷款呆账认定标准及核销所需相关材料?(附3)所列认定标准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第三章呆账核销程序 第七条呆账核销应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并经审核审批、对外保密和账销案存的基本原则。

第八条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持卡人)或被投资企业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及审核审批材料。呆账核销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情况,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追索情况及结果,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小额贷款呆账核销除外,可釆取清单方式进行核销。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原因,釆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的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臵情况,核销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等。 (三)附1至附3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第九条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提供财产清偿证明、追偿证明等内外部证据。无法取得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可凭财产追偿证明、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内部证据进行核销。内部证据必须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财产追偿证明或清收报告应包括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的原因、釆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对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初步意见等。 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律事务部门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行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的,应说明未诉讼理由。 第十条债务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相同,只要其中一笔贷款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该债务人的其余各笔贷款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 第十一条债务人在不同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相同,只要其中一个金融企业经过诉讼并取得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者终止(中止)裁定,或者虽有财产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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