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操作性极强)

某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操作性极强)
某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操作性极强)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含应急处

置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依法对**镇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被执行人违章建房情况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违法事实:**年**月,被执行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地段搭建铁皮棚砖房等建筑物。经核实,该地围墙内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执法人员分别于**年**月**日在施工现场向被执行人发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年**月**日,**镇人民政府对其做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行政处

罚决定并送达。

三、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镇国土、行政执法、城建、规划、党政、农村办、宣传、公安、司法、卫生、供电、供水、消防、**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成员:**

**

现场指挥:**

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8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组员:**,**,**…任务是负责此次强制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分组、分工文书汇报及善后工作,检查各有关单位履行拆违工作职责情况。

(二)现场控制组

组长:**。组员:公安干警10人、巡防队员20人、消防员4人、供电分局2人、供水公司2人。任务是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三)拆除准备组

组长:**。组员:党政办1人、国土分局2人、行政执法分局2人、司法分局2人。任务是在强拆实施前完成拆迁公告、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做好违法建筑物内物品的登记、清理,安排拆除后的复耕复绿工作。

(四)强制拆除组

组长:**。组员:行政执法分局10人,国土分局4人。任务是组织专业施工队伍强行进入违章建筑物和完成拆除建筑物的任务,并做好拆除施工安全防护工作及平整场地以备复耕复绿。

(五)执法监督组

组长:**。组员:司法分局2人、农村办2人、负责强拆程序的审核,确保拆迁主体、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强拆现场的公证、法律解释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组长:**。组员:电视记者2人、报社记者2人,任务是负责应付外来媒体以及对此次强制拆除行动的全部过程进行拍摄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强制拆迁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村组干部10人、医务人员6人,任务是负责设立现场指挥部,提供饮食保障;安排2辆120急救车辆,做好强制拆除现场的医疗保障工作。

(八)安抚劝导组

组长:**。组员:**村主任、治保主任,村小组长、其它村干部、警务区民警、治安队员。任务是在强拆实施前后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及做好违法建筑内物品的保管工作。

四、强制拆除工作程序

(一)确定具体拆违日期。镇政府确定具体拆违日期后,由综合协调组通知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分工和执行方案。

(二)发布拆除公告及送达法律文书。由拆除准备组实施,具体由镇党政办于强拆实施前三日发布拆除公告,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分局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安抚劝导小组于强拆实施前一日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拆迁当事人思想动态。

(三)公安部门现场警戒。由现场控制组实施,公安分局于强拆实施前一小时进场,对违法建筑物内的人员强制劝离,清场完毕后建立现场警戒,按照2名民警4名巡防队员为一组的方式成立4个警戒组和1个机动组,分别进入指定区域开展

警戒工作,五个警戒组形成相互支援关系,直至强拆行动完毕;组织供电、供水部门切断违法建筑物内水、电供应,安排人员疏导交通,组织消防、救护等应急车辆进场。

(四)其它拆违相关部门人员进入现场。由综合协调组实施,指挥各小组进场;进场后由后勤保障组组织治安队员搭设简易帐篷,设立现场指挥部,由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分局对当事人现场宣读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现场制作强制拆除询问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执法监督组做好司法公证和法律解释工作。

(五)完成对强拆建筑物内的物品进行清点、搬运、保存工作。由拆除准备组实施,行政执法分局、国土分局和村委会对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进行逐一拍照、登记,并将这些物品清理至指定地点保管,司法分局对整个过程进行公证,最后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分局对房屋进行查验,确定可以实施拆除后向现场指挥报告。

(六)下达拆除指令。现场指挥向总指挥报告准备就绪后,由总指挥下达拆除指令。

(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由强制拆除组实施,行政执法分局负责雇请10名民工,租用1台挖掘机械、1部货车,统一配发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统一识别标识,待强拆指令下达后组织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国土分局协助指导现场施工作业,协助公安分局维持现场施工秩序;公安分局维持现场施工秩序,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救护、消防人员

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安抚小组对当事人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防范恶性事件的发生;后勤保障组负责茶水、盒饭供应。

五、应急处置预案

强拆实施过程中如突发恶性事件时,现场指挥员按照预案迅速组织各小组展开相关工作。

预案一:被执行人病危

1、加强防范。后勤保障组组长**带2名医务人员**、**全程跟随观察被执行人的身体状况,正确判断其健康状态,遇有恶化趋势时立即向现场指挥员报告。

2、实施救护。出现危急情况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实施救护,到达医院后在医院设立抢救治疗指挥部;公安分局机动组的6名人员协助医务人员将被执行人搬运至救护车辆,派出警车护送救护车辆,到达医院后立即开展医院内部警戒工作,**村治安队长带4名治安队员协助现场指挥员开展工作。

3、安抚亲属。**带民警**、**带民警**、治保主任带治安队长的分工方式分别对应被执行人的亲属开展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将她们护送至医院;执法监督组组长带村组长**、其他村干部干部、公安分局第一警戒组的6名同志负责其他亲属的思想疏导工作,必要时护送他们至医院。

4、控制现场。现场控制组组长**迅速集中其余警戒小组的警务人员及强制拆除组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护送作业人员安全撤退,并做好增援医院的准备。

5、组织退场。综合协调组组长接任现场指挥一职,立即对作业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组织人员有序退场;

6、善后工作。由强拆领导小组总指挥指定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工作小组,负责后续跟进工作。

预案二、被执行人或其亲属出现自焚的过激行为

1、加强防范。安抚劝导组采取人盯人的方式,分别观察被执行人及其他亲属,仔细查看,认真防范,将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阶段。

2、组织灭火。发生火情后,现场指挥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下一步工作。

情况一:自焚者在开始纵火前或示威点火时就被控制住,仅衣服受损人员未受伤时,现场指挥员立即下达暂停强拆行动指令,指定警务人员将自焚者带离现场,经强拆领导小组协商后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强拆行动。

情况二:自焚者出现身体受伤的情况时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任务分工。强制拆除组的人员,每人携带一个干粉灭火器,按照2人一组的分组方式归建入警戒组,负责各自警戒区内灭火任务,**村治安队准备两部手推车式灭火器,负责

保障指挥部及支援任务,消防大队负责整个强拆现场的主要灭火工作。

(2)组织灭火。离自焚者最近的警戒组及支援组的警务人员立即上前利用盾牌将自焚者隔离,使用阻燃绳索将自焚者控制住,其余警戒人员迅速上前实施灭火,**村治安队迅速组织1 部手推车式灭火器参与支援,消防大队消防员立即操作消防车开展灭火作业;全体人员应注意安全、互相照应,防止被自焚者抱住。

(3)实施救护。扑灭火苗后,现场指挥员应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在120急救车上实施救护,并随后在医院设立抢救治疗指挥部;最近的警戒组警务人员协助医务人员将自焚者搬运至救护车辆,派出警车护送救护车辆,到达医院后立即开展织医院内警戒工作。

(4)劝离其他亲属。**村委会负责被执行人的直系亲属的劝离工作,按照预案一第三条的内容开展工作;执法监督组组长带支援警戒组人员及第二辆120救护车辆立即被执行人带离现场,视情况决定是否将其送至急救中心。

(5)控制现场。现场控制组组长迅速集中其余警戒小组警务人员及强制拆除组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护送作业人员安全撤退,并做好增援医院的准备。

(6)组织退场。具体内容与预案一第五条相同

(7)善后工作。具体内容与预案一第六条相同。

预案三:被执行人煽动其亲戚朋友和其它不明真相的群众武力围攻我强拆指挥部

1、加强防范。安抚劝导组于强拆实施前加大走访力度,多与其本人、亲戚、邻居、朋友等进行访谈,深入了解被执行人的心理行为,查看其曾否有过无过激行为,对走访情况综合认分析后,形成文字上报强拆指挥部;在强拆实施时逐人盯梢,密切注意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言行,必要时可以暂时强制控制其本人,隔绝其与外界联系。

2、组织防护。

情况一:小规模的攻击,场面可以掌控的。由公安分局立即组织30名警务人员利用盾牌形成防线,果断采取措施,将妨碍执行公务的不法分子强制带离现场,待情况稳定后继续实施强拆。

情况二:较大规模的攻击,形势较危险。

1、设立安全区。公安分局负责人迅速收拢全部警务人员,利用盾牌、车辆等工具设置第一道防线,治安队员,消防人员设置第二道防线,现场指挥员组织执法人员设立安全区,综合协调组组长组织其余人员进入安全区,指导人员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受伤。

2、固守待援。现场指挥员立即将现场情况上报至镇委镇政府,要求镇公安分局迅速派出支援人员赶赴现场。

3、组织撤离。待支援人员到达并控制现场后,现场指挥员组织相关人员有序撤离现场。

4、事后清点。各单位安全撤离后迅速清点人员、装备,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护,并将具体情况上报至总指挥。

(八)工作小结、整理归档。违法建设依法拆除后,由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分局向镇政府及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提交强拆简报,完善执法文书,要将现场照片、拍摄录像,连同其他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永久保存;宣传报道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营造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舆论氛围,并将现场拍摄录像复制后转交至国土分局、行政执法分局。

六、工作要求

1、在此次行动中,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服从现场上级指挥人员的安排,按照要求实施拆除行动,确保拆除施工顺利进行。

2、现场工作人员和拆除施工人员要分工清楚、各司其职,参加行动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证,拆除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拆除行动现场。

3、现场控制组要及时掌控拆违区域群众的思想动态,研判不稳定因素,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危机,维护好拆违现场秩序,确保现场人员、设备安全。

4、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各相关单位要落实现场签到制度,并将签到表报现场指挥部,如未经批准有中途退场情况,一经核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定义、处置以及操作步骤 〖违章建筑定义〗 一般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和设施。 分类 (1)违背规划型,即没有获得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审批或者超出规划审批的范围建设而成的建筑,包括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比如明珠小区车库就属于擅自占用已规划的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 (2)非法用地型,即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而为的建筑。比如化工厂职工宿舍就属于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且违反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建设。 (3)不当施工型,即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或者虽有施工许可但未按许可范围进行施工的建筑。比如国门金街旧边防大队德圣苑项目属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而进行施工且未按照规划要求施工。 (4)擅自搭建型,即在已有的建筑物基础上未经审批而搭建附属设施,或擅自改变建筑物的正常结构或者通常使用功能而形成的建筑。比如个别小区搭建门斗(大圐圙门斗)、泰和家园车库上搭建鸽子窝等。 (5)临建超期型,即在审批所规定的存续期届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比如步行街、迎宾小区西侧售楼部 (6)其它类型,即在用地、选址、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违反规划、建筑和土地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五篇】 现在办建筑证很难,就有很多的违法违章建筑,那么大家知道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吗?以下是辑为您整理的“拆除 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总结【一】 一、违法建设监管查处工作 一是建立分片监管查处机制,将镇域划分为六个片区,在严格执行违法建设监管日常巡查制的同时把违法建设巡查控管 的责任主体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中队队员。 二是强化村(社区)干部监管责任,我镇与村(社区)签定了违法建设目标责任书,成立违法建设村(社区)巡查控管队伍,所属村(社区)、组均有专人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控管工作,按每年4000元∕村安排工作经费,同时按照目标责任书规定,对村(社区)干部本年度的违法建设监管工作收取1000元保证金。 三是建立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参照黄水镇经验,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了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制度,标准为规划区内200元/㎡,规划区外100元/㎡,以审批建筑面积为准收取;对于违反

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建房户缴纳的保证金用于其违法建筑的拆除;对于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的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全数返还。截至目前,我镇已收取规划建设保证金49户。在规范建设秩序的同时,力争从源头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四是建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制度,为秉持公正、公开执法理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我中队首创施工责任监管举报制度,对镇域内办理了国土用地手续和乡村规划许可证,经过建管部门放线的建设户,我中队在其建设地点设立施工责任监管举报牌,将建设业主审批建房地点、层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监管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喷绘在举报牌上,力求实现违法建设监管全民化。 五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监督,凡镇域区内的任何违法建设,除日常巡查发现外,还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之中,举报信息一经核实,举报者将得到500—20XX元的奖励,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 截至8月,我中队对发现的违法建设下达各类文书共计181份,其中《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55份;《停止建设通知书》60份;《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66份,做到了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 二、拆违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中队配合县拆违办、规划、国土、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别在3月和8月进行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 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 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谁说违章建筑必须拆?这几种违建可以不拆除,看你的情况是哪种? 文章导读:提到违章建筑,就能联想到“拆除”两个字。事实上,不是所有违章建筑必须一拆了之的。在有些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暂时不拆除,或者根本不必拆除。今天我们聊聊这个话题。 一、违章建筑有哪几种类型? (一)未经批准在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且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的。 (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三)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五)未经批准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人行道等土地上搭建的棚亭、房屋等。(六)自建房屋,也就是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二、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分为几个步骤呢? (一)先要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 (二)进行催告。 (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四)实施行政强制拆除决定。 (五)对社会的不特定多数人,进行公告限期拆除。 (六)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时,才能进行强制拆除。 三、所有的违章建筑必须拆吗?这四种情形可以不拆除。 1、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 如果部分拆除建筑物,会影响建筑物和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或者整体拆除建筑物会影响相邻建筑物及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在这种情形下,违章建筑可以不拆除。

2、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 由于建筑的特殊性,或建筑物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根据现有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违章建筑,也可以不予以拆除。 3、拆除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有些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拆除之后,可能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这种情况下,该违章建筑可不予以拆除。 4、通过改正或补办手续,由“违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的,所涉建筑可不拆除。 按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以及前期土地相关的手续,并且可以通过改正或补办一定的手续来获得最后的《房屋建设许可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补办手续,应该给予改正或限期改正的机会。如果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建筑工程的相关规划手续,因为取得了一定手续,但是证照并不完备的情况,是可以补办延续的。 原创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楚林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精简篇)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 ****年《媒体网络重要信息(特刊)第**期》发布了网友关于 XX 县大面积强拆修建时未接到相关部门任何公文,强拆时未出示任何证件及批文的网贴,这个网贴严重失实。一、双山新区违法违章建筑产生的原因 ****年毕节市委、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抢抓机遇,规划建设毕节双百城市的宏伟蓝图,决定成立双山新区,双山镇为新区的主战场,纳入毕节双百城市总体规划。****年*月**日,市委副书记安金黎同志主持召开了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明确规定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停止一切建筑行为,冻结所有房屋建筑审批手续。双山镇党委、政府根据市委、政府和双山新区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次会议精神的要求,镇人民政府于****年*月**日发布并在集镇及主要村寨张贴了《双山新区土地纳入总体规划的通告》,明确规定在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一切建筑行为,成立了由国土、村建等部门组成的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综合执法组,组装宣传车对双山新区规划范围内严禁建筑行为作了广泛宣传,同时利用镇广播及校园广播进行严禁建房的宣传,在各中小学多次召开家长会及群众会进行宣传。但是部分群众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不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不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抢建抢修。对此,镇人民政府组建的综合执法组对所有违法违章建房户下发了《停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但部分群众不顾政府的《通告》及通知,顶风冒雨、昼夜抢修房屋。为此,镇人民政府会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了几次强制拆除行动。尽管如此,部分群众还是屡拆屡建,严重破坏了双山新区的建设规划,引起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二、依法拆违情况 ****年*月**日,市委专题组织召开了会议,要求双山镇用一个月时间全部拆除新区规划范围内在****年*月**日《公告》发布后抢修的违法违章建筑。当日,县委、县政府在双山召开专题会议。县委书记作了重要指示,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有关县委常委、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拆违领导小组。根据专题会议精神,镇党委、政府迅速对控制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作了详细安排,明确从*月**日起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宣传发动、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方案 关于对xx乡某村某队某姓村民建设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圈舍、院墙)进行拆除的方案 为了有效打击和遏制xx乡某村某队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保障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及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现结合我乡整体规划及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此强制拆除工作实施方案。 一、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ⅹ年ⅹ月ⅹ日,我乡接到举报,查实xx乡ⅹ村一户房屋(围墙)正在进行建设。经调查核实,当事人:ⅹⅹⅹ,性别:ⅹ,身份证号:ⅹⅹⅹ,家庭住址:ⅹⅹⅹ。该建筑面积、结构、层数、现建设情况,手续办理情况。 县规划建设局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对此违法(违章)建筑行为进行了认定,认定情况。认定结果:此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为违法(违章)建筑。 乡政府与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已下达强制拆除通告,并决定于ⅹⅹ月ⅹⅹ日对当事人违法或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时间、地点、方式及车辆安排

1、强制拆除时间: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ⅹⅹ时ⅹⅹ开始。 2、地点:xx乡ⅹⅹ村ⅹⅹ队。 3、方式:人工与机械相结合。 4、车辆安排:1辆清运车,3辆其他车辆。 三、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指挥人员 总指挥:xxx(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xxx(乡人大主席) xxx(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员: xxxⅹⅹ村村长 xxx乡党政办副主任 xxx乡安监站站长民宗专干 xxx乡林管站站长 xxx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xxx中队中队长 xxx乡土地所所长 xxx乡环卫站负责人 xxx乡派出所所长 xxx乡卫生院院长 成员单位:xx乡政府、村两委、规划建设站、派出所、司法所、管区执法中队、土地所、环卫站、工商所、旅游办、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2012-06-26 09:18:51) 拆除违法建筑的规范程序 拆除违法建筑应当严格执法,如果程序不合法,一旦违建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将会造成国家赔偿,导致拆违工作出现被动局面。在拆除违法建筑前,城乡规划部门必须完善执法程序,认定违法建筑。根据城乡规划法,结合上海等地拆除违法建筑规定程序,拆除违法建筑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取证 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面积多大、违法建筑的用途(出租、自用、自住)等。 3.现场勘验记录。违法建筑座落于××路(街、巷)××号,或者x镇x村x组(自然村)x号,多大面积,什么结构,修建时间。 4.调取城市、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规划区。到房管部门查询该建筑的登记材料。 (二)认定违法建筑 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乡镇政府的调查取证工作资料要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避免乡镇政府不知晓当事人已直接在县级规划部门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1.依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2.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3.当事人在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规划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通知当事人。 4.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四)下达执法文书

拆除违法建设预案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XXX的 工作预案 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规划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拆除XXX为及时、快速、稳妥的做好拆除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依法拆除目的 依法拆除XXX以维护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性,保障我县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实施。 二、依法拆除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快速反 应,果断 处置的原则。 三、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经调查、查证,证实XXX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 XXX已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决定催告书、行政强制决定书及行政强制拆除公告,现法定程序已完,已具备依法予以拆除条件。 四、依法拆除时间、地点、方式及物资配备 1、依法拆除时间:年月日 2、集合时间、地点:

3、方式:机械拆除 4、物资配备:220 大型挖土机2 辆、50 大型铲车2辆、大 型吊车2辆、物品运输车4辆、救护1 辆、消防车1辆、垃圾清运车4 辆、警车(扣押阻碍公务人员)、警戒线、摄像机(3 部)、干粉灭火器(2 个)、扩音器等。 五、拆违实施程序 1、现场指挥进行拆违动员,提出工作要求、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2、工作人员及时到位,设置警戒线,如遇现场抵制或出现过激、暴力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控制,强行带离现场。 3、工作人员及时切断水、电等设施。 4、拆除实施单位进行物品清理、登记、摄像,安排工作人员迅速将房屋内的物品搬离现场。 5、乡干部对实施现场进一步对物品进行清查,核实无误后由乡负责人向现场指挥报告。 6、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现场指挥下达拆除命令。 7、机械及拆卸人员实施拆除。 8、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出现当事人突发心脏病等突发疾病或者受伤、自残的,由乡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协助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严重的在采取必要救护措施后,立即送至医院。如遇群众围观起哄、拍摄的情况,由乡工作人员、村干部出面进行及时制止、劝说、教育。如出现恶意谩骂,进入现场不听劝 阻,阻挠拆违工作的滋事 人员,对采取恐吓手段或极端措施阻挠拆违的非法人员,公安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制止,并带离现场。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操作性极强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含应急处 置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依法对**镇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镇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被执行人违章建房情况 被执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违法事实:**年**月,被执行人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地段搭建铁皮棚砖房等建筑物。经核实,该地围墙内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执法人员分别于**年**月**日在施工现场向被执行人发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年**月**日,**镇人民政府对其做出了“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物”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 三、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镇国土、行政执法、城建、规划、党政、农村办、宣传、公安、司法、卫生、供电、供水、消防、**村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总指挥:**(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镇委委员) 成员:** ** … 现场指挥:** 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8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组员:**,**,**…任务是负责此次强制拆除工作的综合协调、分组、分工文书汇报及善后工作,检查各有关单位履行拆违工作职责情况。 (二)现场控制组 组长:**。组员:公安干警10人、巡防队员20人、消防员4人、供电分局2人、供水公司2人。任务是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违章建筑的确认主体、确认标准、确认程序、拆除程序等问题的探讨 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什么是违章建筑?在了解违章建筑的概念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建筑物?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那么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9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由于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违章建筑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

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分析

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合法性分析 —以“唐福珍案”为例 郑书宏卢宇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胡昌明违法建筑一案,因胡昌明前妻唐福珍自焚身亡,在各大媒体吵得沸沸扬扬。该事件系各种复杂因素所致,涉及方方面面,现笔者仅从法律层面对本案进行简要分析。 案情介绍: 年月,胡昌明与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签订了《建房用地协议》后,在未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及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修建了面积达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及简易结构房屋,用于企业经营。此后,胡昌明对所建房屋一直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年月,成都市决定修建市政道路金新路。为保证金新路施工顺利进行,金牛区有关方面多次与胡昌明沟通,要求其自行拆除该建筑。考虑到历史因素,金牛区有关方面拟给予适当补偿,但胡昌明拒绝接受,并提出了多万元的要价。年月日,成都市金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胡昌明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事先通知书,月日,又给他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限令胡昌明在年月日时前拆除。胡昌明未予理睬。年月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对胡昌明建筑实施拆除,遭到其前妻唐福珍组织亲属多人暴力阻挠执法,该次执法行动终因唐福珍采取往自己身上倾倒汽油的极端方式相威胁、为避免意外情况出现而终止。年月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对胡昌明建筑实施拆除。 法律分析: 本案虽因拆迁工作引发,但实质上金牛区城管执法局是依据规划及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认定胡昌明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并将其拆除而引发的纷争。本案中,争议焦点在于金牛区城管执法局是否是适格主体、胡昌明的违法行为是否因时效而应免于处罚以及其是否有权实施强制拆除。下面,笔者就该争议焦点分别进行分析:

一、限期拆除建筑决定的性质 行政处罚也称“行政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对被认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给予的一种制裁。限期拆除的性质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在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及行政拘留等六类行政处罚措施,限期拆除并没有归为其中之一,但是该条同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因此,考察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应当考察是否有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同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也对限期拆除做了明确规定。 据此,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拆除已经明确被规定,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其性质属于行政处罚。 二、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作出拆除处罚决定的主体资格之合法性分析 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胡昌明兴建房屋应当获得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同时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限期拆除。据此,根据该法律之相关规定,规划部门是有权对胡昌明违法建筑行为作出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年,成都市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四川省成都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制定了《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

拆除违法建筑操作规程

拆除违法建筑操作规程 为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预防和处理好在拆违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推动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程。 一、拆违行动的前期工作 (一)完善执法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动前,拟执行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按照《行政处罚流程图》(见附件)所列条件,必经程序依法履行完毕。 (二)现场分析研究。各城区执法局或案件承办单位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强拆建筑地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填写《拆违前安全隐患现场踏勘分析表》(见附件),罗列出安全隐患,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及周边环境,集体确定拆违时间、拆违工作安排、制定《集中拆违行动预案》(见附件);跨区域执法确需增援的由所辖城区执法局(大队)向市局提交《跨区域执法报告》(见附件),经批准后确定参加拆违人员及装备。 对集中拆除的违法建筑,要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及社会背景,各城区执法局或承办机构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或处理意见。 (三)拆违前的宣传动员。拆除对象与拆违时间确定后,案件承办单位应向当事人下达《强制拆除告知书》,告知其自行拆除或腾空房内物品。告知书应依法送达给违法建设当事人本人或直系成年亲属签收,当事人拒签的,送达人可以依法留置送达。各城区执法局、执法中队在限拆期限内应当主动和相关职能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系,发挥其熟悉违法业主及周边环境的优势,采取多种渠道反复耐心劝导,以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动员其自行拆除。 (四)制订实施预案。在拆违行动的三天之前,牵头部门应带领拆违行动指挥人员到现场逐个进行踏勘和分析,具体分析安全隐患(见附件),制定拆违工作方案和防暴排险措施,确定被拆违法建筑四周应清场及警戒的安全范围,包括建筑内外和周边人员疏散范围及财产搬离范围。 特别应注意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对于这类物品能搬走的应全部搬走,不能搬走的应注意避开。要了解内外电线、水管、煤气管道接入接出情况及隐埋电线、管道等,找到各类电线、水管、煤气管道所有的接入接出点,并作记录。要全面分析建筑结构隐患,如建筑物本身及相邻建筑物的墙体质量、跳台质量、内天井、共墙搭墙、地面铁钉、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和新旧房屋连体等。还要进一步分析并确定各个违法建筑的拆除施工作业方案,并应根据拆违方案,分析拆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如违法建筑倒塌时对各个方位的瞬间冲击;加层违法建筑倒塌时楼层是否能承受;拆违时砖头、玻璃等可能外飞的情况;民工进退及拆违过程人员走动而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等。另外要根据违法建筑户主身份的家庭情况及邻居的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暴力抗法隐患。最后要检查拆违行动法律程序是否到位,动员程序是否到位。上述各类情况汇总后,制定拆违预案,并确定对策。拆违预案应提前传送市局执法科备案。拆违预案要发至拆违行动各小组、拆违施工队、公安保障人员和各配合拆违行动的其他单位。 (五)委托施工单位。组织大型拆违行动确需委托施工单位的,应当与其签订拆违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拆违合同书(含安全责任)前,应先审核其法人资质和队伍素质,符合条件的方可签订合同。 二、拆前行动的动员及分工 拆违行动之前要召开拆违动员会,由拆违行动总指挥全面讲解拆违预案内容及注意事项,核实参与执法的人数和公安保障力量及民工人数,确定好拆违行动集合的时间与地点,明确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职责。1、现场指挥组:由城区执法局负责人及执法、法规等相关科室、执法中队以及辖区办事处、居委会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城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也应参与),主要负责拆违行动方案的制定、人员装备调度、行动布置和拆违实施的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2、宣教记录组:由违法建筑所在地办事处、居委会相关人员和城管局法规部门、具有执法取证经验的城管队员组成,负责拆违过程中的法规宣传,对相对人及围观人员教育,对拆违行动拍照、录像等工作。 3、人员清理组:由公安保障人员、城管执法人员组成(可指定一个执法中队担任),主要负责清理拆违场

违法建筑典型案例

【案情介绍】 原告:李某。 被告:××市××区规划建设局 ××市××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于2010年12月在××市××区××镇某处的临时建设用地上搭建鸭棚进行养殖,并××镇土地管理所缴纳了460平方米的临时土地使用管理费230元,但至本案审理之际未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2013年9月22日,××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2013〕113号《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包括原告鸭棚在内的区域为“禁养区”,并要求“禁养区”内各类畜禽养殖场在2014年底完成关、停、转、迁工作。原告未按通知要求搬迁。2015年6月,被告××区××镇人民政府发出《致“禁养区”内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要求包括原告在内的养殖户在2015年10月1日前自行拆除养殖棚屋。2016年1月4日,被告向原告下达了《“禁养区”畜禽棚屋强制拆除通知书》,告知原告因其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畜禽养殖棚屋,被告将告知市执法局于近日内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2016年5月4日,××区规划建设局向原告发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2016年5月8日17时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鸭棚,恢复原状,逾期将依法对其实施处罚。2016年5月15日上午,被告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原告的鸭棚。

原告李某诉称:原告系失地农民,自2000年起开始养鸭。原养鸭场地因汽车城和村建设所需,经相关部门与村委会准许于2010年12月搬至××市××区××镇某处。原告缴纳了管理费用,具有合法手续。2016年5月15日上午8时许,被告在趁原告不在场之机,纠集城建、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约五十人,擅自非法拆除原告的养鸭场,致使原告的3000余只鸭子大量跑失,损失严重。被告既无权强行拆除原告养鸭场,强制拆除程序又违反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拆除原告养鸭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被告××市××区建设局辩称:1.原告在“禁养区”内搭建的鸭棚属违法建筑,理应被拆除。2.被告拆除原告违法搭建的鸭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多次通过原告所在村的村干部做原告自行拆除的思想动员工作,但原告依然无动于衷。被告依照法律规定及相关精神依法拆除了原告的违法建筑。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市××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临时使用讼争地块虽然缴纳了土地管理费,但未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且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即在该地块上自行建造鸭棚进行养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该地块上建设的鸭棚系违法建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 所谓的违章建筑从一般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认定违章建筑的前提是:(1)有权认定的机关,只能是市政规划管理部门;(2)要有法律法法规的依据。有关城市违章建筑的问题可以说由来已久,我国各地方政府对违章建筑的处理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城市房屋拆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拆除违章建筑法律程序是什么1、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如果房屋产权证早已补办到手或使用欺骗手段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属本文研究范围。 ●对违章建筑的执行程序对违章建筑的执行,既要遵照对合法房地产执行的程序进行,又要顾着其特殊性的一面。一、查封1、确认财产归属 ●违章建筑行政处罚阶段的主要程序1、经群众举报或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现违章建筑的存在后,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违章

全市违建建筑拆除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建设,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开展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集中120天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为保证此项行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拆除违法建筑、创造优良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通过拆除违法建筑,带动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打造省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拆除违法建筑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违办),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行动。 市拆违办下设宣传报导组、督查组、信访组、安全保障组和拆迁组。 三、拆除范围、重点及目标 (一)拆除范围及重点。 未依法经住建、国土等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各类建筑均属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和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应当依法予以拆除。 1.在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口以及其它道路两侧建设的违法建筑; 2.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防火通道、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和在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建设的违法建筑; 3.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的违法建筑; 4.居住区内擅自搭建、设置的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5.城市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6.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抢建、搭建的违法建筑; 7.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

某某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

×××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城市规划管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的指示,现决定依法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 (一)执法主体:×××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人民政府。 (二)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责成×××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区内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的批复》。 二、强制拆除领导工作小组 此次强拆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担任总指挥,×××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拆违办、规划、国土、综治、宣传、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镇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镇党委委员、×××) ×××(镇党委委员、×××) 现场指挥:××× 成员:×××、×××、×××、×××、×××为确保拆除行动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分5个组,分别负责各项工作。 (一)现场指挥组 组长:×××组员:民兵应急分队队员30名(其中10名为女性队员)、城管队员20名、工人10名职责:在强拆实施前完成警戒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维护强制拆除现场的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对违法建筑内的物品进行清理和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确保现场拆违工作有序开展。 (二)现场政策宣传组 组长:××× 组员:×××、×××、×××、×××、××× 职责:在拆除现场向群众讲解国家关于合法建设和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强拆实施前后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向群众介绍城关镇关于古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引导群众合法地建设和用地。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 组员:×××

拆除违法建筑操作规程序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实践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规划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建设案件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廉洁、公正、合理、合法。 第三条立案: (1)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对发现或接到各种渠道反映来的违法建设案件,应及时前往现场勘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迅速查处。 (2)规划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对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应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施工。 (3)经初步调查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立即立案并深入调查。立案应按规定填写全省统一制定的《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转局法制室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调查取证:

(1)规划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应当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笔录要真实全面。如有必要,应对违法建设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录像。 (2)现场勘察内容:违法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全称、详细地址,现场标绘违法建设平面位置示意图(1/1000地形图),并标清每栋违法建设层数、高度、长、宽、建筑面积、工程进度等。 (3)调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出具书面调查终结报告。调查终结报告应记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初步核审对规划、交通、市容、绿化、市政、文物、消防、环境保护及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等方面的影响程度,提出处罚意见及处罚依据并按规定填写处罚审批表,报局法制室核审。 第五条核审 调查的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提交局法制室进行书面核审。局法制室应依据《建设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书面核审意见。 第六条告知、听证 局法制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等向违法当事人下达告知通知书或听证通知书。

拆除违法建筑操作规程

拆除违法建筑操作规程为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预防和处理好在拆违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推动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程。 一、拆违行动的前期工作 (一)完善执法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行动前,拟执行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按照《行政处罚流程图》(见附件)所列条件,必经程序依法履行完毕。 (二)现场分析研究。各城区执法局或案件承办单位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强拆建筑地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填写《拆违前安全隐患现场踏勘分析表》(见附件),罗列出安全隐患,综合分析相关情况及周边环境,集体确定拆违时间、拆违工作安排、制定《集中拆违行动预案》(见附件);跨区域执法确需增援的由所辖城区执法局(大队)向市局提交《跨区域执法报告》(见附件),经批准后确定参加拆违人员及装备。 对集中拆除的违法建筑,要在做好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及社会背景,各城区执法局或承办机构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或处理意见。 (三)拆违前的宣传动员。拆除对象与拆违时间确定后,案件承办单位应向当事人下达《强制拆除告知书》告知其自行拆除或腾空房内物品。告知书应依法送达给违法建设当事人本人或直系成年亲属签收,当事人拒签的,送达人可以依法留置送达。各城区执法局、执法中队在限拆期限内应当主动和相关职能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联系,发挥其熟悉违法业主及周边环境的优势,采取多种渠道反复耐心劝导,以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尽可能动员其自行拆除。 (四)制订实施预案。在拆违行动的三天之前,牵头部门应带领拆违行动指挥人员到现场逐个进行踏勘和分析,具体分析安全隐患(见附件),制定拆违工作方案和防暴排险措施,确定被拆违法建筑四周应清场及警戒的安全范围,包括建筑内外和周边人员疏散范围及财产搬离范围。 特别应注意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对于这类物品能搬走的应全部搬走,不能搬走的应注意避开。要了解内外电线、水管、煤气管 道接入接出情况及隐埋电线、管道等,找到各类电线、水管、煤气管道所有的接入接出点,并作记录。要全面分析建筑结构隐患,如建筑物本身及相邻建筑物的墙体质量、跳台质量、内天井、共墙搭墙、地面铁钉、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和新旧房屋连体等。还要进一步分析并确定各个违法建筑的拆除施工作业方案,并应根据拆违方案,分析拆违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隐患,如违法建筑倒塌时对各个方位的瞬间冲击;加层违法建筑倒塌时楼层是否能承受;拆违时砖头、玻璃等可能外飞的情况;民工进退及拆违过程人员走动而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等。另外要根据违法建筑户主身份的家庭情况及邻居的情况,分析是否存在暴力抗法隐患。最后要检查拆违行动法律程序是否到位,动员程序是否到位。上述各类情况汇总后,制定拆违预案,并确定对策。拆违预案应提前传送市局执法科备案。拆违预案要发至拆违行动各小组、拆违施工队、公安保障人员和各配合拆违行动的其他单位。 (五)委托施工单位。组织大型拆违行动确需委托施工单位的,应当与其签订拆违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拆违合同书(含安全责任)前,应先审核其法人资质和队伍素质,符合条件的方可签订合同。 二、拆前行动的动员及分工 拆违行动之前要召开拆违动员会,由拆违行动总指挥全面讲解拆违预案内容及注意事项,核实参与执法的人数和公安保障力量及民工人数,确定好拆违行动集合的时间与地点,明确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和职责。 1、现场指挥组:由城区执法局负责人及执法、法规等相关科室、执法中队以及辖区办事处、居委会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城区 政府、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也应参与),主要负责拆违行动方案的制定、人员装备调度、行动布置和拆违实施的组织指 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2、宣教记录组:由违法建筑所在地办事处、居委会相关人员和城管局法规部门、具有执法取证经验的城管队员组成,负责拆违过程中的法规宣传,对相对人及围观人员教育,对拆违行动拍照、录像等工作。 3、人员清理组:由公安保障人员、城管执法人员组成(可指定一个执法中队担任),主要负责清理拆违场地无关人员,隔离不配合工作的相关当事人等。 4、物资清运组:由公证机关以及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可指定一个执法中队担任)要负责对违法建 ,主筑中的物品证据保全公证、协助登记造册、清理(搬运)违法建筑内物资等工作。 5、现场强拆组:由违法建筑所在地城管执法中队组成,主要配合施工人员进行拆违施工,协助施工负责人搞好施工中的人员 机械调度、安全隐患排除等。 6、外围警戒组:由参加行动的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分三至四个组,成环形包围施工现场,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内层监控和外

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县拆除违章建筑实施方案 为规范城市建设秩序,有序推进拆违工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县政府专项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部署,决定由城管执法、公安、住建、卫生、规划等部门联合,对城区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为确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全会精神,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协调和动员相关单位和部门,把改善城市环境,打击治理违章建筑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集中力量对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区域内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从源头上解决影响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的违法违章问题,打造优良的生态环境和宜居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新**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违章建筑拆除工 。 棚户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顺利实施。 四、违章建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5个拆违工作组 1、宣传报道组 由宣传部牵头,文广体局、电视台、网宣办、记者站、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职责:网络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及时播发我县出台的各项有关拆违工作的通知通告,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电视台开辟的节目中做专题访谈,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做好江畔大屏幕宣传、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明确我县城市规划的重要性,拆违工作的必要性等;在《**新闻》节目和江畔大屏幕播发有关“三清”工作宣传标语、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新闻媒体重点报道拆违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对拆违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 2、违建鉴定组 由规划办牵头,城管执法局、房产局、国土局、**镇等单位配合。 职责:依法对规划许可、房屋产权、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当事人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筑地点、时间、面积,有无其他情况进行备注。并逐户制作调查笔录,拍摄房屋照片。调查终结后,公示各违建户的姓名、住址,违建面积,组织召开违建核查认定会,让当事人提供相关建设材料,证明比照航拍图,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 违建确定后,张贴违建名单,需向当事人告知,其在3日内可向规划部门进行申诉或对其他违建认定有异议进行反映和申辩。 对违建没有异议或者申辩被驳回后,按确认的违建名单进行张贴公告,要求违建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同时,喷涂违建顺序号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自行拆除的,向政府报送拟强制拆除申请及名单,政府进行批复并下达违建拆除执法委托书,由县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张贴违建强制拆除公告名单,规划部门在强制拆除现场宣读强制拆除决定书。 3、证据保全组 由司法局牵头,治安二大队、**镇、住建局、电视台、城管执法局等单位配合。 职责:由外及内拍照、摄像、清点物品、测量,确保无死角后再进行物品清点;做好拆违记录,所用公证、签字等表格由司法局负责制定;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确保被拆除违章建筑当时情况的第一手证据真实。 4、现场拆除组 由城管执法局牵头,住建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公证处、规划办、**镇、卫生局、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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