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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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管理主要

街道和重点地区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文字号】苏府办[2004]139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0.10

【实施日期】2004.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苏州市区城市市

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通知

(苏府办[2004]1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明确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今后,我市将视情对苏州市区城市市容管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予以调整。

专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附:

一、主要街道(157条)

1、人民路

2、人民南路

3、三香路

4、道前街

5、干将路

6、临顿路

7、齐门路

8、养育巷

9、中街路10、景德路11、白塔西路12、白塔东路 13、北环路14、凤凰街15、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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