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规程

合集下载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

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条例》精神,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学督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维护教学秩序、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学水平、优化育人过程和总结育人经验诸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教学督导以树立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爱岗敬业精神,树立学生的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为目的,坚持“督”与“导”相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通过“督教”、“督学”和“督管”,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教学督导工作实行学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简称“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主任1名,委员15-20名。

委员会下设督导办公室、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和院系教学督导专家组,学校督导专家组原则上由督导委员会委员组成。

教学督导员由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和院系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构成。

第五条学校督导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督导的日常事务。

院系教学督导专家组由各教学院系分别成立,负责本院系教学督导工作。

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由学校成立,分文科组和理科组两组,负责各院系教学督导工作的检查和全校的教学督导工作。

第三章工作范围与对象第六条教学督导主要采取“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包括督教、督学和督管三项内容,工作的范围涵盖全校各个教学环节和教学管理的全过程。

第七条督教的范围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综合训练等)全过程,督教主要采取听课、检查教学文档、访谈(座谈)教师、访谈(座谈)学生等方式进行,督教的重点对象是:(-)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二)承担教学任务的新引进教师;(三)首次承担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四)承担新开设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五)没有获得过教学大赛奖励的教师;(六)承担“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教师;(七)学生信息员或学生评教反馈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等。

最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三篇)

最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三篇)

最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最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通常涵盖以下核心内容:1. 幼儿园的使命与愿景:清晰阐述幼儿园的教育哲学和目标,同时设定对教职员工的行为准则和期望。

2. 管理架构与职责:定义园长及各部门的职能和权力,以及教职员工的职位配置和职责范围。

3. 幼儿健康照护:制定关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管理政策,包括疾病预防、定期体检、卫生保健和营养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4. 教学质量管理:规定教学内容、教学策略和评估标准,同时设定教师的教学规范和考核机制。

5. 安全防护措施:详细说明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设施、应急预案处理流程等,以确保幼儿的安全。

6. 家园合作机制:建立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机制,规定沟通方式、内容、频率,以及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的规范。

7. 额外服务管理:规定幼儿园提供的额外服务,如日间托管、校车服务、课后照顾等,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实际内容可能因地域、幼儿园的性质等差异而有所调整。

最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二)幼儿园工作规章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和规范幼儿园的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园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确保幼儿园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与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幼儿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保育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规程内容涵盖幼儿园教学、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工作规范与要求。

第二章:教学规程第一节:教学目标1. 幼儿园致力于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涵盖认知、情感、社交等多个领域,以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升。

2. 教职工需依据幼儿的年龄特征与个体差异,科学设定教学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确保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有效利用。

第二节:教学内容1. 幼儿园教学内容广泛,涵盖语言、数学、科学、艺术等多个学科领域,以促进幼儿各方面能力的均衡发展。

2. 教职工应充分关注幼儿的兴趣爱好与个体差异,实施因材施教,设计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以满足幼儿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幼儿园教师工作规程 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教师工作规程 幼儿园教师

幼儿园教师工作规程一、概述幼儿园教师是承担着培养幼儿健全人格、形成良好习惯、发展智力、身体、情感和品德的重要岗位。

为了规范和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水平,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制定本《幼儿园教师工作规程》。

二、基本要求1.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幼儿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位等级,并经过正规培训;2. 幼儿园教师要具有爱心、责任心和耐心,关心、爱护幼儿,为人师表,言传身教;3. 幼儿园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4. 幼儿园教师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保证言行得体,端正职业操守,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1. 幼儿园教师要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教学方案,组织实施各项教学活动;2. 幼儿园教师要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注意个性发展;3. 幼儿园教师要积极配合园长和其他教职工,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4. 幼儿园教师要加强与孩子家长的交流与通联,及时反映幼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与家长配合,共同关心培养孩子。

四、教学管理1. 幼儿园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教育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积极参与幼儿园的教研和教学交流工作;2. 幼儿园教师要认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和游戏活动,并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工作;3. 幼儿园教师要注重幼儿的个性差异,针对孩子的兴趣和特长给予引导与培养。

五、学生管理1. 幼儿园教师要关心幼儿的饮食、睡眠、个人卫生等生活细节,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2. 幼儿园教师要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坚持、独立和自理能力。

六、安全管理1. 幼儿园教师要认真负责幼儿的安全工作,不得疏忽大意,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2. 幼儿园教师要合理安排幼儿的玩耍、用餐时间,避免幼儿产生安全隐患;3. 幼儿园教师要配合学校组织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七、总结幼儿园教师工作规程规定了幼儿园教师的基本要求、职责分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内容,对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

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程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树立纪律严明的教风,带动规范的学风,全面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经校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教学常规管理条例,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凡本校在职在岗教师,必须坚持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的规章制度,自觉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执教。

二、全体教师在履行教学工作的过程中,都应坚持服从学校正常的教学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课表上课,落实教学内容,不得随意调课,占用它课。

不得在上课中途随意将学生放出教室,自由活动。

三、教师必须提前一周备好要上的课,提倡二次备课。

编写教案时要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注意三纬目标的有机统一。

教学过程合理有效,要体现师生的交往互动。

练习设计要注意针对性和层次性,每节课要根据所教内容进行适当的拓展延伸。

教师每节课后要及时书写课后反思。

四、每位任课教师必须提前2分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准时上课,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

要组织好下课的秩序,任课教师要在学生站队离开教室后,方可离开。

五、在课堂上,教师应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准确生动、书写规范工整。

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

六、课堂教学要追求优质高效,对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要沉着宽容,随机应变,因势利导,恰如其分地处理。

对违纪学生不得停课处理,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教师上课期间一律禁止教师串堂、坐堂、看与教学无关书籍、接待家长、接听电话等与本节课无关事务,若因特殊情况,需报经课程部或校长室批准。

八、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课程规定,按照课程表上课,有特殊情况提前报告课程部,通过课程部安排调课或代课。

九、要尊重学生的人格,杜绝侮辱诋毁学生人格的言行。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坚决禁止将学生赶出教室等剥夺学生学习权利的行为。

十、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安全负责。

如因教师管理不善,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承当一切责任。

十一、在上计算机、体育、音乐、美术等需学生改换学习场所的课程时,教师对整堂课必须要进行有效地组织,教师上课期间禁止将学生“放羊”。

《幼儿园工作规程》教学教材

《幼儿园工作规程》教学教材
第十一条幼儿园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
宜过大。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三至四周岁)二十五人,中班(
四至五周岁)三十人,大班(五周岁至六或七周岁)三十五人,混合班三
十人,学前幼儿班不超过四十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
【章名】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
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
。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章名】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分活动的机会,注重活动的过程,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第二十五条游戏是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选择和指导游戏。
应因地制宜地为幼儿创设游戏条件(时间、空间、材料)。游戏材料
应强调多功能和可变性。
应充分尊重幼儿选择游戏的意愿,鼓励幼儿制作玩具,根据幼儿的实
际经验和兴趣,在游戏过程中给予适当指导,保持愉快的情绪,促进幼儿
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
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
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
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第十二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程。

二、教学常规管理的目标1.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2.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权益;3.提高教学效果。

三、教学常规管理的内容1.课堂纪律管理(1)学生应按时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早退;(2)学生应按规定的座次就座,不得随意换座;(3)学生应专心听讲,不得在课堂上走神、玩手机等;(4)学生应遵守课堂秩序,不得打闹、嬉戏等。

2.教学设备管理(1)教师应及时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正常运行;(2)教师应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3)学生应爱护教学设备,不得损坏或乱用。

3.教学材料管理(1)教师应准备教学材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2)教师应及时发放教学材料给学生,确保学生能按时参与教学活动;(3)学生应妥善保管教学材料,不得私自丢弃或损坏。

4.作业管理(1)教师应合理布置作业,确保作业的质量和难度适宜;(2)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3)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抄袭、作弊等。

5.考试管理(1)教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2)教师应制定合理的考试内容和方式,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3)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考。

四、教学常规管理的责任1.学校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2.教务处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执行;3.教师负责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实施;4.学生负责遵守教学常规管理的规定。

五、教学常规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学校和教务处对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日常监督;2.学校和教务处定期评估教学常规管理的效果;3.学生和家长对教学常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1.学校应制定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并向全校师生公布;2.教务处应制定教学常规管理的操作规程,并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宣讲;3.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教学。

七、教学常规管理的奖惩措施1.对于遵守教学常规管理的教师和学生,可给予表扬和奖励;2.对于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的教师和学生,可给予批评和处罚。

《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检查细则

11、未经教委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庆典等活动。
5
15
10
5
5
5
5
5
10
20
5
二、




70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2、有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教学秩序良好。
13、有学校工作长期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学年工作总结。
14、校长每月主持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主持召开两次学生座谈会,每学期一次教代会(研究教学),每学期一次家长座谈会。
7、小学不得通过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考试成绩优劣重新编班。
8、学校不随意停课或串休(停课一天校长批准,三天以内县教委批准,三天以上市教委批准)
9、小学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不得利用休息时间上课或补课,不得收费补课。
10、学籍管理完善,转入转出手续齐备,无择校生,流失报告,毕业证,素质教育手册等表册填写及时。
19、实施素质教育,提倡创新教育(听课、看成果)
20、各课教师都有数学笔记、教学心得。
21、教师会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有一定的操作技能。
22、按教材要求开设实验课,学生分组实验课的开课率不得低于90%
23、不得把实践课上成文化课
24、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一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不超过半小时,四、五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
15、教师业务学习笔记(学习课程标准)15篇以上,听课20节以上。
16、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的教案、记录。领导业务讲座稿。
17、领导工作检查记录:(1)教学进度(2)备课情况(3)作业量(4)自习课情况(5)后勤工作(6)听课笔记
5
5
20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区中小学教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制定《泰州市海陵区中小学教学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区中小学。

执行本《规程》应列为学校目标管理、教师岗位责任制的基本内容,是评估学校和教师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的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由校长负总责。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务)主任,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应按学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第五条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括:㈠情况分析,㈡学期教学工作目标和要求,㈢学期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课改项目和特色建设,㈣具体课改措施。

第六条学科教研组工作计划包括:㈠对上学期教学工作的简要分析,㈡教研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㈢学科组科研课题和具体安排,㈣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内容和安排。

第七条备课组教学工作计划包括:㈠学生状况分析,㈡教学进度安排,㈢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措施。

第三章课程管理第八条学校应依照规定开设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重视活动和环境对学生的教育作用。

第九条学校应严格依照规定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依照国家课程标准构造实施教学,依照规定开设地方课程,根据学校实践开设校本课程。

第十条学校开设校本课程,应编写相应的课本,明确教学方针和要求。

第四章常规管理第十一条教师教学应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进行课后辅导,认真评定学生学业成绩。

第十二条教师应超前一周写好课时教案。

每一课时教案应有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板书设计、教具或实验器材以及作业布置等,倡导制作课件、撰写教后记。

第十三条学科备课组每周应不少于1课时进行集体备课。

通过集体备课学进度、教学目的要求、能力训练及作业内容、复检测等,对教学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合适的教学方法。

第十四条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试行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试行教育部日前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试行》,旨在规范和提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

本文将对这一规程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和分析。

一、背景与意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试行》的出台是教育部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总体要求,推进本科教育规模扩大、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的重要举措。

通过规范本科教学工作,不仅能够提高教学水平,加强学术交流和合作,还能够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内容与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规程试行》共分为六个章节,包括总则、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学科专业建设与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等。

规程试行要求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确保规程能够落地生根,发挥实际效果。

在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方面,规程试行提出加强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对本科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教学组织的责任与权力,优化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同时,规程还鼓励高校开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提供多样化的教学资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在学科专业建设与改革方面,规程试行要求高校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提高学科的内涵和外延。

通过扩大学科覆盖范围、调整专业设置,促进学科间的协同与交流,实现学科交叉和创新,提供更加多元、综合的学术环境。

在教学内容与方法方面,规程试行提倡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

高校要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模式,采用多种教学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具备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在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方面,规程试行要求高校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师评价机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发展。

通过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其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在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方面,规程试行强调高校要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本科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的监控和评估。

教学管理工作规程

宜宾翠屏电子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程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

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的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有个性地全面发展;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地工作;有利于与各类教育沟通与衔接。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质量方针是“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实施“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分层递进”的教学策略,为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求服务,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成功;学校坚持立足本市、面向全省、产教结合、开放办学,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强化教学管理,着力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力争使每一个学生都获得高质量的就业。

第五条本规程参照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管理原则,注重过程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强调结果的评价和可持续改进,力求建立教学质量的自我改进和完善的机制;本规程对实施的接口部门(负责人)、职责权限及文件和记录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力求形成由各类人员、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所构成的契约(文件)型结构。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第一节教学工作计划第六条目的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贯彻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实施教学目标管理的依据,用以确保教学管理的有效性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七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教务处教学工作计划的编制。

第八条职责1、分管副校长负责提出学校学年教学工作思路,批准教务处工作计划及其变更。

2、教务处负责拟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编制新学期校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学工作规程
一、制定教学计划
第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设置好课程,制定课程表、课外活
动安排表和作息时间表,有计划地组织教学,不准任意加班加点,不准随意调
换节假日和其他休息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调课一天或一天以上,由学校行政
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条 每学期(学年)初,教师要在研究教学大纲、教材、学生、高考学考考
纲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学期(学年)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内容要充实,有教材
分析,学生分析、教学目标、主要措施、进度安排等。同年级的计划进度安排
要求统一,其他内容体现教师各自特色。
第三条 学校必须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每期检查次数不少于两次,
检查由各教研组负责实施,教学工作服务处汇总后向主管校长报告。没有特殊
原因,教师不能随意更改计划。临时要变动的,须经教研组集体讨论,教研组
长把关,教学工作服务处备案后执行。
二、备课
第四条 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分课时写好教案,不得无教案或用旧
教案上课。
第五条 备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新课程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全面分析学
生,科学设计教学方法,做到知识点落实,重点突出,侧重于培养学生的素质
和能力。
第六条 教案要讲求实用,书写教案必须规范、认真。基本格式是:(一)课题
节次;(二)教学目标;(三)重点难点;(四)教学方法;(五)教学用
具;(六)教学过程(应包括自学、表达、探讨、迁移几个基本环节的具体安
排);(七)教学后记。
三、上课
第七条 教师上课要求做到:
(一)教风正。教师必须服装整齐,仪表庄重,语言文明;不迟到,不随便离
开课堂,不带小孩进入教室,不在课堂上抽烟,不坐着上课(患者、孕妇除
外),不穿背心、单短裤和拖鞋入课堂,不在课堂上宣传小道消息或发表内容
不健康的言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扬民主,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不
搞满堂灌。
(二)目标明。教师必须正确地把握每节课的教学目标,把政治思想教育有机
地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既传授知识,又培养素质、能力和探索创新精神。
(三)知识准。教师传授知识必须注意科学性、准确性,突出重点,突破难
点,落实知识点;出现错误要及时纠正。
(四)环节紧。教师要合理把握课堂的密度、难度,教学过程要符合认识规
律,井然有序,环环相扣,具有较强的系统性,自学、表达、探讨、迁移的时
间要控制好,不拖堂。
(五)教法活。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心理和知识面,结合教材内容、特点,采用
适当的教学方法,恰当运用各种直观教具和现代教学手段,注意师生情感交
流,注重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要积极合理地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六)语言精。教师要坚持讲普通话,课堂语言应条理清楚,精练准确,通俗
易懂,生动形象,富于科学性、艺术性和趣味性。
(七)组织严。教师应利用课前两分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督促学生遵守
课堂常规,形成良好的课堂纪律;对课内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能及时、冷静、
恰当地加以处理,不得影响正常教学,不得把学生逐出或整堂课罚站。
(八)效果好。教师必须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使绝大多数学生能听懂教师所
教内容,能较准确地回答课堂提问,能较快地完成课堂练习,能较熟练地进行
实验操作,完成实验报告,能独立完成课外作业,能创造性地质疑或提出解决
问题的办法。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八条 作业是巩固、运用所学知识,发展学生智力、训练学生技能的主要手
段,也是检验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的途径。教师
要充分发挥作业在教学工作中巩固知识、发展智力、反馈信息、检测效果的功
能,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学生作业分课内、课外两种,教师布置作业应以教材为主。对教材上的
练习题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补充课外习题要精、巧、活,即保证学生有充
足的作业量,又不加重学生负担。
第十条 各学科作业量原则上由年级组根据教学实际,遵循减负精神提出要求。
参考量:语文科大作文每两周1篇,小作文全期10篇,每篇讲读课文做作业1
次;数学、外语每周4次;理、化、生每周3次;政、史、地每周2次。学生
完成书面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
第十一条 教师对学生的书面作业,要及时检查,认真批改,批改后不能有政治
性、知识性错误。批语用词应确切,文字应清楚,批改符号要一致。学生的错
别字、错题一定要作出标记,要求更正。马虎、不合规范的作业要求学生重
做。缺交作业要求补做、补交,教师要补批。教师要有批改记录,及时进行讲
评、辅导。作文可尝试并推广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互批自改方法,教师重点批
阅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注重作文讲评;其他作业一律全批全改。
五、实验教学
第十二条 实验教学是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未完成实验教学内容就是未
完成教学任务。理、化、生实验要按教材规定的实验个数和内容,开足演示实
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第十三条 各年级各科的学生分组实验课应由有关教研组作出计划,由实验人员
编制出全期实验总课表,并公布于各室。学生分组实验课开出与否由教学工作
服务处考核,开出情况由实验人员填写。
六、现代教育手段使用
第十四条 教师要积极使用现代教育手段,每人每期至少上50%的多媒体课,语
文、外语教师每期要组织若干节语音课。
七、辅导与课外活动
第十五条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必要补充,是教师应尽的义务。
第十六条 辅导方式有个别辅导、集体辅导、出刊辅导等。辅导的时间有学生课
内练习、课业整理时间,自习课、早晚自习及其它课余时间。
第十七条 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下班及时,保证时量,态度和蔼,一视同仁,
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落实辅导重点,保证辅导效果。
第十八条 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负责有关课外活动小组的组织、指导工作,并
积极地鼓励、支持学生开展各种课外活动;各类课外活动小组应由主持人认真
制定计划,精心组织每项活动,注重学生知识的拓展,素质和能力的形成。期
末写好总结。
八、学生成绩考查
第十九条 考试与考查是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途径,每期期中、
期末两次大型考试均由学校统一组织。
第二十条 期中、期末考试采用闭卷式、百分制进行,毕业班考试参照国家统一
考试要求。
第二十一条 命题内容不超大纲,紧扣教材,落实“双基”,注重能力,逐步增
加智能题比重。命题范围严格控制在教学大纲和考纲之内。
第二十二条 考试阅卷后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对学生成绩进行统计、分析,向学生
公布成绩并进行讲评,写好试卷分析,及时上报教学工作服务处。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学需要,毕业年级可酌情举行月考以随时掌握教学动态,但
必须坚持不阅卷就不发卷、不讲评就不考试的原则,以落实检测目的,提高检
测效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为了进行教学研究,
掌握教学情况所进行的统测和抽考。具体考务由教学工作服务处安排。
九、学科竞赛
第二十五条 教师要配合学校抓好各项竞赛,尤其是奥赛参赛前的培训工作。凡
国家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必须组织学生参加,不得弃权。
第二十六条 各项竞赛的培训工作由各科教研组安排,培训要由教研组制定计
划,按步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由指导教师实施。
十、教研与教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学工作服务处下设教研组,教研组长每期应协助学校负责制
定本学科学期教研计划,每月至少一次主持教研活动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科的活
动。
第二十八条 每个教研组,每期均要有教改实验课题,教师都要主动承担教研任
务,完成教改实验课。语、数、外每期组织全校性公开课不少于3堂,理、
化、外每期不少于2堂,其它学科不少于1堂。
第二十九条 学校每年由教育科学研究室与教学工作服务处组织进行一次“东山
杯”教学竞赛活动。
第三十条 老教师应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积极参与以老带新,建立师徒关系
的活动,支持和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一条 教师应积极开展对口听课活动。新分配或调入的教师每期对口听课
不少于20节,其他教师不少于15节。
第三十二条 学校应积极支持、鼓励教师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
改革,积极扶持教师进行业务进修。教师应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并积极撰写教学
论文。每学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室、教学工作服务处应组织一次优秀教学论文、
优秀教学经验总结评审活动,并汇编教学经验、论文集。
十一、教学检查
第三十三条 教学检查日,学校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并详细写好听课和评课记
录。每期行政干部听课不少于20节,教研组长不少于15节。
第三十四条 教学工作服务处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
批改、课外辅导等情况,全期不少于2次。
第三十五条 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向教师公布,并进行分析、总结、表彰、奖励或
批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