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第十一章第三节:城镇基准地价评估至第六节:高层建筑地价分摊(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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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1.总则1.1.1土地估价的目的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和收益状况,对土地在某一时间使用权价格进行综合评定。

土地估价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上地提供依据。

1.1.2规程运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是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评估以城镇整体为单位进行。

宗地地价是城镇内某一宗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

宗地地价按评估目的可分为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交易底价等。

1.1.3土地估价的技术途径1.3.1基准地价评估技术途径a.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b.用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3.2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a.利用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采用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b.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地价。

1.1.4土地估价成果a.土地估价报告;b.基准地价图;C.基准地价表;d.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宗地估价只提供宗地估价报告。

1.5地方补充规定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对本规程中某些条款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规程规定相抵触,并须报国家土地管理局备案。

1.6规程解释权本规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2.准备工作2.1编写土地估价任务书凡开展上地估价的城镇,由市、县土地管理局编写上地估价任务书,经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土地估价任务书的内容包括:a.城镇基本情况;b.土地估价工作的领导与组织;C.估价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d.土地估价成果;e.土地估价技术方案。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_第十一章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_2011年版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_第十一章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_2011年版

1、单项选择题:某单位在其使用的划拨土地上建成办公楼并出租,尚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现该单位为进行内部资产清算,委托土地估价机构进行了地价评估,估价师在估价报告中进行了下列描述,其中正确的是()A:为委托方了解估价对象房地产正常市场价值提供价格参考依据B:设定评估结果为估价对象在产权无瑕疵条件下的完全产权价值C:评估时部分参数采用估价对象的实际数据D:该地公布的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06年1月1日,估价基准日为2007年12月16日,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时需进行期日修正答案:D2、下述关于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主要技术线路有样点地价平均法、定级指数模型法、基准地块评估法B:农用地效益资料中的价格指标均以元为单位,面积指标均以平方米为单位C: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资料包括土地定级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农用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文件等D:一般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包括县(市)行政区内现有农用地和全部未利用地答案:D3、某城市发布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中规定了二级土地分类的地价修正方法,其中规定“办公(写字楼)用地按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125%计价,体育及文体设施用地按住宅用地的70%计价”。

对此规定,以下判断不正确的是()A:办公(写字楼)用地价格高于住宅地价水平B:体育、文体设施用地属于应划拨使用的公益设施用地,制定定价标准无实质意义C:制定二级土地分类地价修正办法可促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D:基准地价评估可不局限于商业、住宅、工业三种基本用途答案:B4、下列关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途径的描述,最准确的是()A:在市场发达地区,在土地定级或均质地域划分基础上,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B:在市场发达地区,以土地定级为基础,以土地收益为依据评估C:在市场欠发达地区,以土地定级为基础,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D:在市场发达地区,以影响地价的土地条件和按因素划分的均质地域为基础,以土地收益为依据评估答案:A5、在城镇基准地价评估过程中,下列关于基准地价内涵界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考虑到基准地价是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内涵中的土地开发程度必须设定为全市平均开发程度B:考虑到基准地价是区域平均价格,在评估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不同用途价格的平均水平C:基准地价的平均容积率可以按级别确定,也可以全市统一确定D:考虑到基准地价是区域平均价格,土地开发程度应根据宗地红线内外的基础设施状况设定答案:C6、下列描述中,()不属于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的技术途径。

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金1、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作用: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依据;是清产核资中核定单位占用的土地资产和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作价入股的标准;是否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衡量标准;是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管理地产市场的具体标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标准。

由此可以看出,标定地价实际上就是由评估机构评估、政府确认的宗地地价。

但这又与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相符合。

按照该法,标定地价应该是各城镇标准(或标定)地块的价格。

这种价格可以是评估的,也可以是实际形成的。

只有这个意义上的标定地价才能用于定期公布。

2、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

基准地价因是平均价格,它的表现形式有级别价、区片价和路线价三种。

基准地价的主要作用为: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为国家征收土地税收提供依据。

制订基准地价的技术有两条:一是在城镇土地定级的基础上,根据级差收益来测算;二是在未完成定级情况下,直接划定均质地域,根据市场交易资料来测算。

用得最多的还是第二条。

现在各地已初步进入定期修正、调整基准地价阶段。

基准地价是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七通一平”),或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五通一平”),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的表示形式为楼面熟地价,同时公布楼面毛地价。

楼面熟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每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房地产评估(第9章)

房地产评估(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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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9章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9.1.3 土地分等定级的影响因素及方法
3)常用的三类用地定级指标体系与分布规律 (1)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级别分布规律
从市中心向市区边缘级别呈下降趋势,沿主要 街道两侧呈明显带状分布,街道两侧面街和背街 土地呈现明显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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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9章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土地分等定级的影响因素及方法
3)常用的三类用地定级指标体系与分布规律 (1)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定级指标体系
包括商服繁华影响度,交通条件方面的道路通 达度、公交便捷度、对外交通便利度,基础设施 方面的基础设施完善度,人口方面的人口密度, 及其他方面的如城镇规划等。
房地产评估
第9章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9.1.3 土地分等定级的影响因素及方法
3)常用的三类用地定级指标体系与分布规律 (2)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定级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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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9章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9.1.3 土地分等定级的影响因素及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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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
第9章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9.1.3 土地分等定级的影响因素及方法
3)城镇土地定级的主要方法 (3)地价分区定级法
该方法是直接从土地价格的差异出发来划分土 地级别,根据地价水平高低在市域空间上的一致 性划分地价区块,制定地价区间,最终得出土地 级别。
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9.1.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的含义及体系
(3)城市规划定级

不动产估价_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不动产估价_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第七章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重点提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一次性评估大量土地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本章在阐述基准地价的概念、特点、作用及其评估原理、原则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城镇土地、农用土地基准地价评估及其更新的步骤与方法,并介绍了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的思路和操作程序。

第一节基准地价评估一、基准地价概述1.基准地价的概念与特点基准地价是指在宗地估价的基础上,评估出的各个级别或各个区域土地的平均价格。

它包括城镇用地基准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基准地价是一种区域性的价格。

基准地价总是以某一个区域为单位进行评估的,此区域就叫做基准地价的评估区域。

所以,基准地价不是一种宗地价格,而是区域性的价格,它总是与一定的区域相联系的。

基准地价的评估区域一般有级别、区片和区段三种形式,相应地,基准地价通常有三种表现形式:级别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和区段基准地价。

(2)基准地价是一种分用途的价格。

在同一区域中,不同用途的土地有不同的价格水平。

所以,不同用途的土地,其基准地价也是不一样的。

城镇基准地价通常包括三大类:即商业用地基准地价、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个别城镇根据其特殊情况,还包括其他用途的基准地价,如旅游用地基准地价。

农用地基准地价主要包括耕地基准地价、园地基准地价、林地基准地价、水域基准地价和荒草地基准地价。

目前,一些地区所评估的农用地基准地价主要是耕地基准地价。

(3)基准地价是一种平均价格。

它反映的只是各区域各类用地的平均价格水平。

在某一区域中,具体某一宗地的价格可能稍高于或稍低于此平均价格。

所以,在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建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用以评估具体宗地的价格。

(4)基准地价是有限年期的价格。

基准地价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时间限制的产权,所以说基准地价是有限年期的价格。

就城镇而言,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最高年限不同,不同用途基准地价的年期也不同。

第06讲:第三章第三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2012新版)(1)

第06讲:第三章第三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2012新版)(1)

第三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房屋征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过去的房屋拆迁估价工作主要根据原建设部于2003年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进行,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发布后,《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将随之废止。

注:2011年6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一、房屋征收中的评估工作房屋征收中需要或者可以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测算的内容主要有:(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根据《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这也是房屋征收评估中的最主要内容。

(2)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房屋征收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此,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为了结算被征收房屋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除了评估被征收房屋价值外,还要对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房屋征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因此,为了保证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需要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

此外,还有一些可以通过评估确定的补偿内容,如当房屋征收当事人对机器设备、物资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时,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价值进行预评估。

例题1:对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 )。

宗地地价评估


第一节 宗地地价评估的原理
➢ 2、估价思路 ➢ ①搜集有关基准地价的资料。 ➢ ② 查出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 ➢ ③进行交易日期调整。与市场比较法的交易日期调整方
法相同,将基准地价在其基准日期时的值调整到估价时 点的值。 ➢ ④进行土地状况调整。将估价对象宗地的状况,与评估 基准地价是设定的土地条件或状况进行比较,将基准地 价调整为在估价对象宗地状况下的价格。调整的状况包 括:位置、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年限、容积率、土 地形状、临街状况等。 ➢ ⑤求出估价对象宗地的价格。
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 ➢ (2)环境优劣度。主要包括两个指标:一是人文环境,即商
业区周围的人口密度、收入水平等;二是自然环境,如地质状 况、土地承载力、地形等。 ➢ (3)城市规划限制。主要反映城市规划对商业区土地利用提 出的具体要求,包括土地的具体用途、建筑物的高度、密度、 容积率、道路宽度等。 ➢ (4)其他因素。 ➢ (5)个别因素还包括宗地的形状、临街状况、临街深度等
第一节 宗地地价评估的原理
➢3、公正性
➢ 宗地地价应该评估出正常市场中,一般经济 技术及管理水平下的正常价格,给土地交易者 提供决策的依据。
➢ 4、时效性 ➢ 宗地地价反映一定时点的价格水平,评估中
都要明确评估宗地在估价时点的价格。
第一节 宗地地价评估的原理
➢ 二、宗地地价评估的一般原理 ➢ 宗地地价评估是根据已有宗地的收益资料、市
场成交价格资料、在费用资料及影响土地使用权 价格的自然、社会、经济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 评估出的宗地在特定时间、特定目的下的价格。 ➢ 1、宗地地价评估的基本原理是地租理论。土地 使用者经营土地而获取的超额利润—土地收益, 是土地使用者支付地租的能力,也是土地使用者 愿意支付地价获取相应土地权利和收益的基础。

第31讲 城镇基准地价评估(2011年新版)

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六)用市场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1.基准地价测算区域的划分(1)以已划定的土地级别作为基准地价的测算区域;(2)没有划分土地级别的,按城镇土地条件相似和样点地价相近划分均质地域,作为基准地价测算区域;划分均质地域的城镇土地条件为地价影响因素中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划分方法为指标判别归类,将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相同的区域或区段作为一个均质地域。

(3)均质地域中样本数量较少,不能满足模型推断的样本需要量时,可通过均质地域同一性判别,进行适当归并。

2.样点地价计算(掌握)(1)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资料计算地价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资料,按下式计算地价:V=V T/S式中:V—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V T——出让宗地总地价;S——出让宗地总面积(2)用土地使用权转让资料计算地价用土地转让方取得的资金或实物折价作为土地转让总地价,按下式计算地价:V=V T/S式中:V——转让宗地单位面积地价;V T——土地转让方获取的资金或实物作价净收入;S——转让宗地总面积。

(3)用土地使用权出租资料计算地价土地使用权出租租金以实际签订出租合同中的租金为标准,按下式计算地价:V=(R/S)×(1/r)式中:V——单位面积出租宗地的地价;R——出租方每年得到的资金或实物现值;S——出租的宗地面积;r——土地还原利率。

(4)用房地出租资料计算地价(5)用土地联营入股资料计算地价根据合同内容或双方的实际经营情况,按土地的年收益或入股比例分别计算地价。

①用土地入股取得的年收益,按下式计算地价:V=(R/S)×(1/r)式中;V——联营土地单位面积地价;R——土地股每年分享的利润或股息;S——联营土地面积;r——土地还原利率。

②用合同规定的资金投入情况和分成比例,按下式计算地价:V=C g×(r e/r c)×(1/S)式中:V——联营土地单位面积地价;C g——出资方的资本总量;r e——出地方利润分成量;r c——出资方利润分成量:S——联营土地面积;(6)用以地换房资料计算地价用出地方取得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出让土地的总地价,按下式计算地价,V=(S tb×P bs)/S式中:V——土地单位面积地价;S tb——转让土地方获得的建筑面积;P bs——单位建筑面积的平均售价;S——出让的土地面积;(7)用柜台出租资料计算地价①商店运营总费用计算根据商店建筑物特点,计算商店在一年经营中需支付的经营管理费、房屋建筑维修费及折旧费、房屋保险费、水电热等运营费、与租房有关的各项税费等,作为商店运营总费用。

土地评估-基准地价法

土地评估-基准地价法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说明(一)估价对象描述委估的土地位于XX街道汇水路138号,土地使用证的详细情况如下:宗地地质条件一般,交通方便,整体形状基本呈正方形。

四至位置:北临近嘉琪工艺品有限公司等厂家,西临通园路,东至绅乐电子,南至汇水路。

周围工业企业集聚程度较高,基础配套设施较齐全。

委估地块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在考虑评估价值时综合考虑其影响。

(二)估价依据1、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宁波市XX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条例、文件、通知2、有关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3、有关产权证明文件:XX国用(2008)字第000130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4、其它与土地资产评估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XX市XX区公布的《XX区土地基准地价表》;(三)地价定义根据地价评估的技术规则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此次评估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国有出让。

本次评估土地价格是指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在2017年12月31日,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熟地,土地用途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四)地价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地价的因素主要有:对外及对内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企业集聚规模、公服设施条件、宗地条件、规划限制、开发程度、行业、容积率、使用年期、交易期日及交易情况等多种因素。

(五)待估宗地地价的确定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委估地块的现状、用途及资料的可收集性等多种因素,我们予以了综合考虑,最终选择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对待估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指的是在求取一宗待估宗地的价格时,根据当地基准地价水平,参照待估宗地相同土地级别的各种修正因素说明表,对地价影响的各因素进行修正,确定修正系数,修正得出待估宗地地价的一种方法。

基准地价内涵指的是土地开发程度为熟地条件下,按照不同的土地用途,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各级别土地的区域平均价格,基准日为2015年12月1日。

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研究

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是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在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受限,导致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波动较大。

对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进行科学评估,可以有效指导土地利用的合理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研究的深入探讨,揭示其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具体目的包括:一是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方法和技术,为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分析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形成机制、影响因素及规律,为政府制定土地政策提供参考;三是通过案例分析,总结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为土地市场监管和管理提供建议;四是探讨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合理性问题,引发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土地价格稳定的思考。

通过以上研究目的的实现,将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城市建设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1.3 研究意义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是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领域的重要课题,对于保障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可以有效监督土地市场的运行情况,防止土地市场出现过热、泡沫等问题,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确定合理的基准地价有利于规范土地交易价格,避免土地虚高和恶性竞争,减少土地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

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还可以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深入研究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2. 正文2.1 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概念和特点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确定的各类城镇建设用地的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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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城镇基准地价评估一、城镇基准地价的含义城镇基准地价简称基准地价,是在某个城镇的一定区域范围内,划分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一定使用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某一时点的平均价格。

每个城镇的基准地价都有其特定的内涵,包括对应的估价时点(基准日期)、土地用途(史记:也称为地类(用途)、土地使用权性质(史记:也称为使用权类型,如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期限、容积率和土地开发程度等。

二、城镇基准地价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城镇基准地价评估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如下:(1)制定基准地价评估作业方案。

包括确定基准地价评估的区域范围、技术路线,编制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落实评估人员,准备所需资料和设备,落实工作场地等。

其中,确定基准地价评估的区域范围由大到小有以下选择:①城镇行政区;②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④建成区;⑤市区。

基准地价评估的区域范围大小,主要根据有关规定、当地的实际需要和可投入评估的财力、人力等情况确定,一般应为规划区。

(2)明确基准地价的内涵和表达方式。

其中,明确基准地价的内涵是要确定基准地价对应的下列条件:①估价时点,一般应为年度的1月1日。

②土地用途,例如是分为商业、居住、工业等不同的用途,还是采用一个综合用途。

一般应分为商业、居住、工业等不同的用途。

③土地使用权性质,例如是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划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般应为出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④土地使用期限,例如是不问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还是统一为综合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50年,或为无限年。

一般应分别为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即商业用途40年、居住用途70年、工业用途50年。

⑤容积率,例如是不同用途对应的平均容积率还是综合平均容积率。

一般应根据各个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商业、居住、工业等不同用途的容积率的平均水平确定。

⑥土地开发程度,即到达宗地红线的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和宗地内的场地平整程度,例如是“三通一平”,还是“五通一平”、“七通一平”。

一般应根据各个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土地开发程度的平均水平确定。

此外,还应明确基准地价的构成,即确定基准地价包含的内容,例如是否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补偿费用、市政配套费等。

可同时给出熟地价、毛地价和出让金。

明确基准地价的表达方式是要确定基准地价是采用土地单价形式(如每平方米的土地价格),还是采用楼面地价形式,或者同时采用土地单价和楼面地价形式。

(3)划分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

其中,划分土地级别应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等进行。

划分不同均质地域通常是划分地价区段,即将“用途相同、位置相邻、地价相近”的土地加以圈围而形成不同的地价区域。

一个地价区段可视为一个“地价”均质地域。

即在该区域内的各宗地的地价水平相近。

地价区段可分为路线价区段和区片价区段。

城镇街道两侧的商业用地,适宜划分为路线价区段;居住、工业用地,适宜划分为区片价区段。

划分地价区段的方法通常是就土地的位置、交通条件、利用现状、城市规划、房地产价格水平及收益情形等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将情况相同或相似的相邻土地划为同一个地价区段。

各个地价区段之间的分界线应以道路、沟渠或者其他易于辨认的界线为准,但商业路线价区段应以标准深度为分界线。

在划分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中,通常还要绘制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图,编写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范围说明。

(4)抽样评估若干宗地的价格。

这是在划分出的各个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内,按照具有代表性、分布均匀等原则,选择若干宗地,然后由估价师调查搜集这些宗地的相关市场交易资料、经营收益资料或开发费用资料等,运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适宜的估价方法评估出这些宗地的正常市场价格,通常应求出土地单价或楼面地价,并进行市场状况、土地使用期限、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等调整,将这些宗地的价格统一到已明确的基准地价内涵上来。

(5)计算各个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地价。

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地价是某个特定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土地单价或楼面地价,它代表或反映着该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土地价格的正常水平。

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地价计算,是分别以每个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为范围,求取各该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内所抽查评估出的若干宗地单价或楼面地价的平均数、中位数或众数。

计算出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地价,相应有土地级别价、区片价和路线价。

(6)综合确定基准地价。

在上述各个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地价计算的基础上做适当时调整后即是基准地价。

在确定基准地价时,应先把握各个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之间的好坏层次(通常是从好到差排序),再把握它们之间的地价高低层次,以避免出现条件较差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基准地价,高于条件较好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确定后,通常还制作基准地价表,或者绘制基准地价图。

(7)编写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包括基准地价的内涵、作用,将基准地价调整为宗地价格的方法和系数,如土地市场状况、具体区位(如具体位置、临街状况等)、具体用途、土地使用期限、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形状等的调整方法和调整系数。

【2011年试题】现行城镇基准地价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中形成的地价,而不是通过评估确定的地价。

()答案:×解析:城镇基准地价是在某个城镇的一定区域范围内,划分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一定使用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某一时点的平均价格。

【2008年试题】城镇基准地价内涵包括()。

A.容积率B.土地使用税C.土地开发程度D.土地使用年限E.征地补偿费答案:ACDE解析:征地补偿费是基准地价构成内容。

第四节基准地价修正法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并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利用有关调整系数对估价对象宗地所在位置的基准地价进行适当的调整来求取估价对象宗地价格的方法。

基准地价修正法本质上是一种比较法(史记:应是市场法),并且是一种间接的估价方法,其估价结果的准确性主要取决于基准地价和各种调整系数的合理性、准确性。

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估价对象宗地的价格(史记:可以同时对多个估价对象地块进行估价,这一点与路线价法相同,基准地价也可以视为市场法中的标准房地产的价格),一般分为4个步骤:①搜集有关基准地价的资料;②查找估价对象宗地所在位置的基准地价;③进行土地市场状况调整和土地状况调整(史记:不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修正);④求出估价对象宗地的价格。

搜集有关基准地价的资料,包括搜集估价对象宗地所在城镇的基准地价表或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图、土地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范围说明、基准地价内涵说明,以及将基准地价调整为宗地价格的方法和系数等。

查找估价对象宗地所在位置的基准地价,首先是根据估价对象宗地的具体用途,确定其所属的用途类别,例如是属于商业用途还是属于居住、工业用途;其次是根据估价对象宗地的用途类别和位置,确定其所处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然后是根据估价对象宗地所处的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确定其适用的基准地价。

进行土地市场状况调整,是将基准地价在其基准日期的值,调整为在估价时点的值。

此处的土地市场状况调整的方法,与市场法中市场状况调整的方法相同。

进行土地状况调整,是将估价对象宗地的状况,包括具体区位、具体用途、土地使用期限、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形状等,与在评估基准地价时设定的有关状况进行比较,将基准地价调整为在估价对象宗地状况下的价格。

此处的土地状况调整的内容和方法,与市场法中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内容和方法相似。

调整系数连乘的基准地价修正法公式为:宗地价格=适用的基准地价×土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区位调整系数×用途调整系数×土地使用期限调整系数×容积率调整系数×土地开发程度调整系数×其他因素调整系数需要注意的是,因基准地价的内涵、表达方式等在不同的城镇可能不同,所以基准地价修正法估价中具体调整的内容和方法会有所不同。

【2005年试题】在基准地价修正法中进行交易日期调整,是将基准地价在估价时点时的值调整为其基准日期时的值。

()答案:×第五节补地价的测算补地价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因改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等而应向国家缴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出让价款、租金、土地收益等。

需要补地价的情形可分为3类:①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

具体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之后变更用途、变更容积率、既变更用途又变更容积率等情形。

②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

③转让、出租、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

对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补地价的数额理论上等于批准变更时新旧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市场价格之差额,即:补地价=新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市场价格-旧规划条件下的土地市场价格其中,对单纯提高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并提高容积率的补地价来说,补地价的数额为:补地价(单价)=新楼面地价×新容积率-旧楼面地价×旧容积率补地价(总价)=补地价(单价)×土地总面积如果楼面地价不随容积率的改变而改变,则:补地价(单价)=楼面地价×(新容积率-旧容积率)或者补地价(单价)=旧容积率的土地单价旧容积率×(新容积率-旧容积率)或者补地价(单价)=新容积率的土地单价新容积率×(新容积率-旧容积率)[例11-8]某宗土地的面积为1000㎡,容积率为3.0,相应的土地单价为450元/㎡现可依法将容积率提高到5.0,楼面地价不变。

请计算应补地价的数额。

[解]应补地价的数额计算如下:补地价(单价)=450×533=300(元/㎡)补地价(总价)=300×0.1=30(万元)[例11-9]某宗工业用地的面积为3000㎡,容积率为0.8,相应的楼面地价为700元/㎡。

现可依法变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到2.0,相应的楼面地价为1500元/㎡。

请计算应补地价的数额。

[解]应补地价的数额计算如下:补地价(单价)=l500×2-700×0.8=2440(元/㎡)补地价(总价)=2440×0.3=732(万元)实际中的补地价数额取决于政府的政策。

例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属于划拨性质,其上市出售从理论上讲应缴纳较高的出让金等费用,但政府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和存量住房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鼓励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可能只要求缴纳较低的出让金等费用,如为房价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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