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集下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嘉政办发〔2020〕99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6日嘉峪关市贯彻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的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调度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将市政府第十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0年第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巩固工业回升势头(一)进一步挖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潜力。

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及相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形成合力,凝心聚力,想方设法尽最大可能挖掘企业生产潜力,协调酒钢公司等支柱企业,制定补产增产措施,充分利用酒钢集团7号高炉建成投产的契机,实现钢铁等主要工业产品稳产、增产。

各部门要做好支持企业发展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紧盯工业运行主要指标,加大调度的力度和频次,通过入企调研、召开运行调度会等,积极协调重点企业发挥最大产能、稳产增产,“一企一策”破解企业经营发展的现实难题,促进企业释放产能,为工业经济稳增长做贡献。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政府国资委(二)切实发挥工业调度机制作用。

市工信局要继续坚持工业运行调度机制,在今年剩余时间内,每周、每旬都要进行监测,每月全方位调度,特别要把协调解决问题作为重点,动态掌握、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嘉峪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嘉峪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嘉峪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5•【字号】嘉政办发〔2021〕47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嘉峪关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嘉峪关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5日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嘉峪关市实施方案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兰洽会”)将于2021年7月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在兰州举办。

根据《第二十七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地点(一)时间:线下活动:2021年7月8日至12日,共5天。

线上活动:2021年7月8日同步启动,全年开展线上展销。

(二)地点:甘肃国际会展中心目标和主题本届兰洽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开放、开发、合作、发展为宗旨,以深化经贸合作,共建绿色丝路为主题,充分利用兰洽会平台,积极开展投资贸易洽谈活动。

三、活动内容(一)举办嘉峪关市招商引资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邀请工业、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领域的客商代表、商(协)会代表及有投资项目或投资意向的重点客商参加,推介我市投资环境、招商政策、重点招商项目和我市旅游文化资源,酒钢(集团)公司展示优势产业合作洽谈项目等,活动规模约130人。

牵头单位: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酒钢(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二)设计搭建嘉峪关展厅嘉峪关展厅位于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二楼特色优势产业展区TS-9,面积198平方米,全部特装展示。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等7则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等7则
识宣传 不够和监 督检 测力量 薄弱等 问 题, 调研组建议 : 要进一步理顺 、 健全食
建 议 办结 后 , 承 办 单位 要及 时将 办理
情 况 向常 委 会 和 提 出建 议 的代 表 进 行 反馈。 四是未结 建议跟踪 督办 。
品药品监管机 制 , 按 时完成食 品药品监
督管理机 构 的改革 , 加 强部 门间沟通、
费 收支 两条 线 管理 制度 ; 强化 组织 领
宕 昌县 人大常委会调研城乡居 民 社 会养 老保 险试点 工作 甘肃省 宕 昌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 研组 , 采取 多种形
式, 对全县城 乡居 民社会养老保 险试 点
工作进 行 了调研 。针对 存在 问题调研
组提 出: 加大 宣传力度 , 引导 、 鼓励城 乡
养老 保 险对 象 积极 参保 , 做 到应 保尽 保; 完善制度 , 把城 乡居 民社 会养老保 险工 作作为 惠民生 的基 础性 工作抓好
对 未 办 结 的建议 , 常委会通过“ 季 度
盘点” 将 其 列 入 以后 的代表 建 议 督办 计 划, 采 取 跟踪 督 办 的办 法 , 要求 承 办单位 继 续 办理 , 直 至办 结 为止 。五 是 定 期 报 告办 理 结 果 。 将 审议 代 表 建 议 办理 情况 列入人 代 会议 程 , 由政 府 向 人 代 会 报 告 代 表 建 议 办 理 情
药 品安全信息平 台; 进 一步加 大专项整 治和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 确保群 众饮 食用药安全。 ( 唐桂清) 泾川县人大常委会学 习贯彻 党的 十八届 三 中全会 精神 甘肃省 泾川 县 人 大常 委会 召开 中心 组 学 习会,会议
界代 表结合重大节 日采取文艺汇演 、 赠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嘉政办发〔2017〕120号•【施行日期】2017.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17〕120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5日中共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党组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我市落地生根,奋力推进“两个率先”目标任务实现,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印发<关于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精神,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推进扶贫开发、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管理、着力改进干部作风”等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这个有力武器解决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通过在全市政府系统集中开展“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政府各部门和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把牢方向,强化自觉。

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学思践悟中补足“钙”、筑牢“魂”、强化“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自觉。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甘政办发〔2020〕65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产能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坚持“夯实基础、确保产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依法严管、良田粮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152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2020万亩高标准农田,确保全省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0万吨以上;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不断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管理体制。

1.统一规划布局。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清查,全面摸清各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XXX利用状况。

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和引洮供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情况,编制全省“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形成省、市、县三级农田建设规划体系。

省级建设规划重点明确市州、县市区分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市级建设规划重点找准潜力区域,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布局,确定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县级建设规划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确定工程措施和时序安排。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25•【字号】嘉政办发〔2024〕58号•【施行日期】2024.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58号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25日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典范,进一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奋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雄关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以建设美丽宜居家园、打造绿色发展典范为目标,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开展全市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有效改善和解决城乡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202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29平方米,城市林荫道路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100%,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60%,实现天牛等蛀干性害虫危害面积降低60%以上,切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化质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以良好生态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立足我市自然条件和城乡绿化基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推动国土绿化,健全完善城乡绿化管理体系,保障规划、建设和管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嘉峪关市“双促双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

嘉峪关市“双促双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

嘉峪关市“双促双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6•【字号】嘉办发〔2018〕62号•【施行日期】201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嘉峪关市“双促双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着力推动农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双促双增”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发挥好“双促双增”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驻村帮扶工作队,是按照“双促双增”精准帮扶行动要求,从各帮扶单位抽调的到各村开展帮扶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选派和调整第三条帮扶工作队人员应从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综合能力强、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中选派。

以行政村为单位,从牵头帮扶单位抽调1名处级干部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从其他帮扶单位抽调1名科级干部,共同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

第四条帮扶工作队人员由市“双促双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组织部统一选派、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帮扶工作队人员驻村工作期限为一年,工作满一年的,由市“双促双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重新选派人员或从上一年度帮扶工作队人员中择优留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派出单位向市“双促双增”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市委组织部共同批准后,可对帮扶工作队人员进行调整。

(一)因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驻村工作的;(二)调离单位或辞去公职的;(三)退休或因原派出单位确有工作需要的。

第七条帮扶工作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双促双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市委组织部后进行调整,并书面通知派出单位。

(一)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宜驻村工作的;(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三)在驻村工作中不注意自身形象,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较大,不适宜继续驻村的。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峪关市畜禽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峪关市畜禽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峪关市畜禽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9.21
•【字号】〔2011〕109号
•【施行日期】2011.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嘉峪关市畜禽定点屠宰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因部分领导干部工作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畜禽屠宰检疫、检验管理,保证肉品质量,防止疾病传播,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嘉峪关市畜禽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静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焦多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福智市商务局局长
许万勤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冯彦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姜百文市商务局副局长兼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
王志坚雄关区副区长
魏致勤镜铁区副区长
丁斌长城区副区长
杨茂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靖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景强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会堂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纪检组长
蒲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逸冰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鱼新科市环保局副局长
何勇市市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定点屠宰的日常工作,彭益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发生变动,由接任相应工作的领导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1•【字号】嘉政办发〔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更好的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式,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风险意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56号)、《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甘农牧发〔2015〕135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体水平,推进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食用农产品(以下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活动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

近年来,国家、省、市都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我市也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列为2015年惠民实事工程之一。

经过各部门的强力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体系不完善、职责不清、资源难以形成合力、整体行政效能不高、监管有盲区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仍不容乐观。

为此,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全程无缝监管,对于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格局具有现实而深远的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农产品为目标,以强化监管职能为重点,明确部门责任,减少监管环节,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风险意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体系建设。

目前,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架构已形成,要尽快完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市农林局要实施市级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沟通,联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实验室、市农产品综合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优化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三镇要进一步加强监测设施的完善和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职能,支持、引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自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开展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城市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设立村级协管员和城市社区协管员,建成从市到镇,延伸到村(居)民委员会和生产经营企业、基地的三级监管网络。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在2014年市农林局建成批发市场农产品速测站的基础上,新建农贸市场农产品速测站6个,2年内农产品速测站建设要逐步向全市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及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农超对接配送中心全面推进,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全覆盖。

(二)加强源头管控。

严格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管理,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制定相关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标准并全面推行,保证农产品的产地环境符合要求。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有效监管,推广绿色生产技术,使用高效低残毒品种,确保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全面杜绝禁用农兽药使用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

农林、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共同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细化任务分工,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抓紧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产地环境管理、检验监测、质量追溯、农兽药审查备案登记、质量安全承诺、预警应急、风险评估、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四)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

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打造优势主导产业为目标,结合我市产业技术优势,加强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及推广应用工作。

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技术,引进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大对动植物疫情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农业生产者标准化生产技能;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逐步探索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加工产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五)加快市场准入步伐。

农林、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管理衔接机制。

市农林局首先要将“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标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产主体自检或委托检测出具的产地合格证明作为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对不同品种、对象、区域采取分阶段推进的方式,重点品种、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先期推行产地准出管理,其他农产品逐步推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建立与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

农产品经营主体应将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合格证明作为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基本条件。

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以及农超配送中心,要快速建立农产品自检制度,自觉接受和配合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接受执法单位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作出的处理。

各有关部门要采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测、监管信息互通,形成信息共享、联合共治的良好机制。

(六)加强品牌建设。

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申报认证工作,实行“三品一标”农产品奖励制度,加强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随着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要做好农产品网上与网下渠道“无缝联接”。

农林、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养殖场区加强证后监管,特别对其投入品使用、休药间隔期、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品牌安全。

(七)加强安全市创建工作。

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落实2015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明确要求,坚持从属地管理、社会共治、注重创新、完善机制、引领带动、客观公正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和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做好我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试点相应工作,力争将我市逐步创建成为国家级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

(八)加强追溯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

采取有效监管途径,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全程可追溯,使农产品从标识上能识别,从包装上能辨认,从生产过程上能查询,从质量安全上能追溯,从责任主体上能追究,建立不合格农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制度。

以产地证明、索证索票等纸质追溯为主,逐步实行电子档案、条码标识信息追溯。

从追溯农产品生产环节、收购环节、储存环节和运输环节入手,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对接。

市农林局率先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质量追溯试点,要优先将生猪和“三品一标”食用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并逐步覆盖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和市农林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有效对接,通过监督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九)加强应急处置。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提高预判能力,提升突发事件防患、应对和处置能力。

强化信息沟通与新闻宣传,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监管责任(一)明确属地责任。

按照“政府负总责,市、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分级负责制。

市级负责规划制定、目标考核、安全技术推广、追溯管理和档案建立、督导检查、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工作。

各镇要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各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监督和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人。

(二)明确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着力构建“分责全覆盖、知责全落实、履责全方位、问责全过程”的监管模式。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超市和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农产品市场准入、安全追溯,依法查处入市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市农林局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

其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与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

全面建立生产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和承诺制。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建立内控制度,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严格落实产地管理、生产管控、生产记录、包装标识等质量控制措施,设立质量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开展自律性检测,或委托有关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检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