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13(J)/T100-2009),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评审工作由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遵循施工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评委会评审,社会公示的程序,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评定的工程总数不超过160项。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申报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游泳馆、艺术馆;

(三)设区市城区8000㎡以上的综合楼、图书馆、教学楼、商场、单体住宅等;县(市)建筑面积在6000㎡以上;

(四)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管道工程、垃圾处理、堤岸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在5000万元以上的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

(五)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工程量在1000万以上的特殊工程;

(六)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五条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二)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并按要求办理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在施工活动中得到认真落实;

(四)安全管理资料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五)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查,综合评价为优良,且达到85分以上。

第六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

(一)工程施工中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程使用自制龙门架、井字架、自制吊篮、摩擦式卷扬机、木制配电箱,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以及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和建筑机械设备,或危险性较大工程没有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按规定应经过专家论证的;

(四)施工现场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和使用通铺,以及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五)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六)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有责投诉、治安案件或其他事件的。

第七条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现场,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评定打分应达到85分及以上。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八条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自工程开工列入创建计划。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接到施工企业申请后,应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严格考核管理,符合条件的建立监督管理档案,经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九条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各市申报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组织专家组对现场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列入全省创建计划。

第十条对列入创建计划的在建工程,由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对工程项目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打分,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工程竣工后,于当年9月15日前,将考评情况、工程竣工资料和推荐申报名单一并报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十一条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企业,提交的竣工资料应符合以

下要求:

(一)目录;

(二)《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表、工程总承包和分包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五)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工作方案、措施、组织网络和实施计划等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说明材料各一份;

(六)各施工阶段,施工企业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自评,评分表复印件一份;

(七)设区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提供《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评分表一份;

(八)竣工验收评定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一份;

(九)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全貌、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防护、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大门及七牌三图、现场办公、住宿、食堂、厕所、淋浴、消防设施、施工场地及材料堆放等主要部位;反映基础、主体、装饰三阶段施工的工程状况等依照有关检查分项、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要求情况的5吋彩色照片20张(附文字说明);以及介绍施工过程的录像资料一份(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十)以上能反映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情况的和全部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一份(U盘或光盘)。

第十二条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送竣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程项目汇总表;

(二)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推荐报告;

(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工地在基础、主体和装饰三阶段依照《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表》;工程竣工后的《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竣工评定报告》、《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分汇总表》;

(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彩色效果照片。

第十三条对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写明对工程的具体评价意见。对未签署具体意见的,视为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三)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并要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资料中涉及到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筑面积、结构类型、监督检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更改,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由主任、副主任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组织、监督管理和审定第十五条建立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等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十六条每次评审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

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人。

第十七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工地的资料进行审查,综合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审查意见。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后,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

第十九条对获得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的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授予《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荣誉证书与奖牌。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条申报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下一年度的评审资格。

第二十一条检查、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其检查、评审资格。

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和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设在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创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相关企业和施工现场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标准、严格要求,努力使全省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对已列入创建计划的工地,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不及时、不主动、不彻底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奖。 第三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五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

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 第十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三条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

日建发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日建发…2014?20号 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工程市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监理单位,市直各建筑业企业:为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建立自我防范、自我控制、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意见》(鲁建建字…2006?17号)、《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评选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日照市建设工程市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23日

日照市建设工程市级安全文明示范 (优良)工地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进一步深化建筑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考核工作,有效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实行预申报制度。预申报工程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工程总承包企业将《日照市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预申请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经审查同意,由施工企业按照附件1要求制作“创建日照市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项目”标志牌,并统一悬挂在工地大门右侧1.8米高处,供社会监督。未按要求悬挂标志牌的,不得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实行阶段考核、巡查考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督。 第四条各区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阶段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阶段考核由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出阶段考核申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

洛阳泉舜财富购物中心项目 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 2011年

创建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工作方案及措施 泉舜财富购物中心工程是我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洛阳市承建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该工程位于洛龙新区展览路与兴洛东街交叉口(开元音乐喷泉南侧),由厦门泉舜集团洛阳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筑面积240000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4 米,结构形式为框剪。本工程功能布局为购物中心,其中地下二层为车库,地下一层到地上四层为商场及餐饮、电影院、设备用房等。我项目部对本工程的管理目标是创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顺利的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来加强现场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宋庆飞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们项目部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状态进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 (2)、坚持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交付和全部生产过程、全部的生产时间和一切变化随着生产因素。因此,生产活动中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动态管理。 (3)、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如下:

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图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 (4)、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是经常性、制度化和规范的管理,通过执行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场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5)、安全技术交底制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具体贯彻、检查、监督现场各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实施。 (6)、定期安全活动制 项目部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总结上阶段安全工作,针对工地施工期间需要注意事项,阐述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3.3脚手架施工方案审批制和脚手架搭设验收制。做好分层验收,并做好书面验收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省厅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三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 第四条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筛选申报的办法。在获得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选的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本着从检查评分最高分开始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评选,并经初审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必须是在我省境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 3、县(市)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各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单位工程应在5000m2以上(含5000m2); 4、承发包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专项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及构筑物; 5、凡申报评选的工程应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或建设部批准使用的其他脚手架,

省级文明工地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1、3#楼建筑工程概况 2、4#楼建筑工程概况 3、5#楼建筑工程概况

4、7#楼建筑工程概况 第二章编制依据一、应用的主要安全施工规范及标准

二、应用的主要图纸 三、主要项目施工方法 (一)模板工程 1、柱模、剪力墙模、电梯井筒模、楼梯踏步模均采用覆面竹胶合板配制定型模板。 2、顶板、梁模板均采用竹胶合板、方木支设。 3、支撑全部采用钢管架支撑体系。 (二)钢筋工程

1、钢筋采用现场制作安装。 2、钢筋连接方式: (1)柱筋≥16全部采用直螺纹连接新技术。 (2)梁、板等受力钢筋≥16的采用单面搭接焊,小于≥16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方式 (三)混凝土工程:全部采用泵送。 (四)脚手架工程 1、主体结构施工采用悬挑式双排钢管脚手架一次挑三层,砌筑采用内搭活动脚手架。 2、外墙抹灰、涂料施工采用吊篮,内装修采用活动式脚手架。 (五)垂直运输方式 1、3#、7#楼结构施工各安装两台QTZ—630塔吊。装修阶段A区、B 区、C区各安装一台上料井字架,卷扬机提升。 2、4#、5#楼结构施工各安装一台QTZ40塔吊,装修阶段各安装一台井架上料,卷扬机提升。 第三章现场条件 帝景园3#、4#、5#、7#楼位于廊坊市北外环路北,廊坊市文化艺术中心以西的阿尔卡迪亚小区内,北邻喷水池绿化草坪,西临华景园8#、9#楼,南临华景园4#、7#楼,位置最佳,环境优美。现场平整无地下障碍。 第四章管理规划 依据公司规划,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一般发生频率控制到10%以内;分部分项施工安全自检合格率为100%。 预控目标:省级文明工地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

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5、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8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1)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 评定办法 2.1.1 “文明工地"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 综合标准分=实查各分项实得标准分之和/实查各分项应得标准分之和*100 2.2 “文明工地”等级划分 2.2.1 “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 “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20 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90 分( 含90 分)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 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

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资料

一、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 1、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一期工程设计蓝图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 4、《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9、《安全帽》(GB2811-81) 10、《安全带》(GB6095-85) 11、《安全网》(GB5725-85) 12、合肥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条例。 二、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02地块一期工程 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西侧、烟墩路以南,西藏路以东,杭州路以北 建设单位:安徽省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 监理单位: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滨湖工作站 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范围:合同中全部 投资性质:自筹 合同质量目标:合格 合同性质:施工总承包 合同工期:500天 第二节、建筑设计概况 本工程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东临徽州大道,西临西藏路,北靠方兴大道,南靠杭州路。均为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均为地下二层,地上三十三层。 3#楼为住宅用房,地下二层层高4.1m,地下一层层高2.9m,地上一层至三十三层层高为2.9m,建筑面积为11508.20m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最新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 一、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基础管理:各施工项目部必须完善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文明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安全协议;应急救援预案;危险源控制等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规范施工(生产)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依法确保安全生产。 (二)临边、防护设施。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预留洞口、深基坑、通道口、阳台、楼层、屋面等临边防护必须达标。 (三)安全设施。各种类型的脚手架、登高设施、电线防护架、各类操作平台等设施,必须有验收使用手续,符合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 (四)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有专业人员管理,对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敷设、现场照明,接地、零线、电箱(总电室、配电箱、开关箱)、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线架设、用电管理等方面,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五)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升降机。须经验收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搭设施工方案和验收手续齐全、限载标牌醒目、架体稳固、缆绳或附着装置、架

体接地、安全装置、信号装置、安全门符合规范要求、卷扬机吊篮钢丝绳、绳卡、滑轮安全可靠,符合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大型起重机械。大型起重机械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载荷性能标牌醒目、安装使用技术方案审批手续和安装、升节资料(含基础和附着的相关资料)和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齐全,保险、限位、机容机组和例保记录符合要求。 (七)中小型施工机械。施工机具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各项使用条件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要求。 (八)防台防汛。工地应严格按XX市政府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指挥部及XXXXXX集团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根据XX地区的特点,及时做好防台防汛工作。 (九)安全监控。工地必须有具体的安全监护实施计划和具体做法,重点加强工程施工中的危险源控制和过程控制,安全监控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二、技术质量管理 (一)技术管理:严格按照《XXXX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要确保其及时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XXX项目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图纸、设计变更等技术资料进行管理,并在阶段验收后及时归档;在总承包统一安排下,各施工部及时准备图纸会审工作,各

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要点

安全文明工地要点(小区) 目标:创安全文明工地 组织领导: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对每一项有责任人、有管理人、定人定时定措施。 一、脚手架 (一)具体负责人:搭设人:督促人: (二)具体要求 1、落地式脚手架: (1)方案能指导现场、且现场与方案一致,交底有针对性,签字齐全,验收每两层一次,并在脚手架拐角处设置“验收合格牌”(蓝底白字)且醒目、美观。 (2)排水沟:上口25cm,下口10cm,深15cm左右,内侧15%—5%坡度;四角和中间每隔20米设一处集水坑,集水坑上刷黄黑相间的警示漆,并标注“集水坑”字样; (3)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地面不小于20cm,横向扫地杆设于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满设。 (4)连墙杆: a、从第一步小横杆开始,以拐角处必设的连墙杆为起点,逐层按三步三跨设置;脚手架断开处两侧层层设置。 b、连墙杆与内外排架体连接,采用扣件加钢管方式与柱子或墙体连接,后者短管≥50cm,距节点≤30cm; c、内外设标示。伸出架体部分刷红漆并挂标有“蓝底白字”字样的连墙杆标牌;楼内固定处设置标有“禁止拆除”字样的标示;标示

规格宜为“100㎜×200㎜”。 (5)剪刀撑: a、跟上施工层连续设置,底斜杆落在支撑板上; b、宽度≥4跨,小于6跨,45°—60°角; c、设于脚手架近端、变截面处、中间间距不大于15m;搭接不小于1米、三个扣件。 d、刷红白漆,刷漆均匀; e、在其它变截面处不能设剪刀撑的应设“之字撑”,同样需刷漆。(6)小横杆: a、每个大横杆与立杆交点设一根,两端均固定; (7)底座与梁板: a、150×150×8钢板¢57×3.5×150钢管; b、垫板:50厚×200宽长木垫板,长>3m,平行于墙设,长2— 2.5m,垂直于墙设置; c、若采用12—16号槽钢,可不设垫座,但需垫板。 (8)层间(操作层)搭设 a、每层(或操作层)应设护身栏杆,高度60cm,刷红白或红黑漆,并设不小于18 CM的踢脚板,刷黄黑漆,至少操作层应设; b、操作层应铺木板或竹笆。 若为木板,小横杆间距≤1m,一般75CM,若为对接,对接处设两根小横杆,间距不大于30cm,外伸不小于150mm;若为搭接,搭接处设一根小横杆,搭接长度为300mm 若为篱笆,主钢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铺设,且采用对接,四角用直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促进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市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深圳市建设局同意,原安监站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移交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 第三条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评选,分为文明施工工地(简称文明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工地(简称双优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简称双优样板工地)三个奖项。 第四条评奖活动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及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检查评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1998)、《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六条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下辖的“委员会”为“双优工地奖”审定机构;“文明工地奖”由“委员会”授权予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第七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深圳建筑业协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担任,并组成若干专家组。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批评审方案; 2、审定“双优工地”获奖项目; 3、审查“双优样板工地”获奖项目。 二、专家评审组职责: 1、按评审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2、提出“文明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3、提出“双优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秘书处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其主要职责: 1、受理并审查“文明工地”、“双优工地”、“双优样板工地”申报材料; 2、编制评审方案; 3、安排检查计划;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目录 1 目的 (1) 2 内容..................................................... 1-19 3 引用文件 (19) 自购地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1目的 1.1背景 在目前集团公司背景下,打造一套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既能展现公司形象,同时也为高质量、高品质的施工做保障。再以此为蓝本,根据工程的工程量、造价等实际情况,形成内部规范,统一标准。 1.2安全文明施工的概念 安全施工是指建设安装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确保人身、设备、交通、机械等安全活动,也就是说各项施工必须是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安全施工是安全与施工的统一。 1.3安全文明施工的意义 1.3.1确保施工安全,减少人员伤亡。 1.3.2规范施工程序,保证工程质量。 1.3.3增加施工队伍信心,提高工作效率。 1.3.4提升产业园运营中心形象,提高服务形象。 1.3.5提高产业园运营中心盈利能力,增加产业园运营中心的经济效益。 2内容 2.1 施工区域 2.1.1围墙 工地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m,砌体围墙厚度不应小于24cm,提倡使用金属结构围墙和植物围墙等绿色环保围墙,做到兼顾、稳定、整洁和美观。大门侧的围墙显要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围墙周边应设降尘或冲洗用水管、水头。内容风格可以体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企业形象。

铁皮围墙适合工期较短使用。 实心砖围墙适合工期较长繁华地段。 顺丰自购地自建项目这些工地的围墙总体风格要求为以浅灰色为基调,与周边环境色调相一致;围墙可与花坛、花台、树丛、竹林、山石、雕塑、水景等相结合,形成具有自然情趣的绿化带或景观带。人文历史区域及主要干道还应注意与当地文化政府要求相符。 2.1.2 施工大门及周边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浙江省省标化工地)

鄞州区集士港镇xxxxx#地块工程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职务(称): 审核人:职务(称): 审批人:职务(称): 批准部门(章) 编制日期: 目录

第一节、工程概况 (1) 一、工程概况 (1) 二、文明施工目标 (1) 三、施工平面布置图 (1) 第二节、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1) 第三节、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保证措施 (3) 一、安全管理 (3) 二、宣传教育 (4) 三、卫生防疫及文明施工 (5) 四、安全管理网络及责任分解 (7) 五、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9) 六、安全防火 (11) 七、大型机械施工 (11) 八、季节性施工措施 (13) 九、钢筋混凝土工程 (14) 十、砌筑工程 (15) 十一、装饰工程 (15) 第四节、附件 (16)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6) 二、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8) 三、临时用电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9) 四、宿舍管理制度 (20)

五、卫生管理制度 (22) 六、卫生间、浴室卫生制度 (22) 七、门卫制度 (22) 八、治安保卫制度 (23)

第一节、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单位:xxx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x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xxx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xxx 工程地点:xxx 建筑面积:28787.2m2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 总工期:xxx 二、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按规范、省市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生产工地以及环境管理标准进行布置和管理,实现以下目标:确保合格,并获“宁波市标化工地”。 三、施工平面布置图 见附图1 第二节、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一、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架构

浙江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 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

用档案。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第十一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参选工程通过网络报送的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报备采用“浙江省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省级文明工地汇报材料

××××工程 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汇报材料 陕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

××××工程 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你们好! 首先,请允许我向前来检查指导和文明工地验收的各位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路,该工程地下×层,地上××层,××结构,建筑面积××m2,建筑物总高度××m。地下一层为戊类库房,战时6级人防工程。本工程合同工期××日历天,于××年×月×日开工,目前,主体结构已顺利封顶。 本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分别是: 建设单位:××××公司 设计单位:××××设计院 勘察单位:××××勘察院 监理单位:××××公司

施工单位:陕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工程报建手续: 本工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齐全,《施工许可证》编号:××××号,签发单位为××××,图纸经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工程管理目标: 质量目标:确保华山杯,雁塔杯,争创“长安杯”。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建成“省级文明示范工地”、争创“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结构示范工程目标:省级优质结构示范工程 绿色施工目标:创建陕西省绿色示范工程 环境保护目标:不扰民、不污染、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安全施工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 三、文明工地创建情况 (一)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1、本工程现场围墙美观、整洁,现场大门制作规范,现场道路硬化平坦且与场地区分,排水沟设置合理、排水畅通,施工平面布置合理,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层做到工完场清。大门处八排二图整洁、美观,进出口、临边危险作业点的警告、禁止、提示牌以及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操作责任牌等标识标牌制作规范、醒目,栏杆踢脚板等防护设施色标清晰,作业条件环境保护符合要求,现场易燃易爆材料分类、分仓库存放,消防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消防器材充足、有效。施工许可证已办理,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审批签字,管理人员上岗证齐全,项目部配备了两名经省建设厅考核合格,持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各班组均配备了经西安市建委培训考核合格的义务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93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标准版本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

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1000m2及以上; (二)群体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且应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三)个别工程的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条申报项目在现场评审时的形象进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施工完成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尚未拆除;群体建筑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体建筑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编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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