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在建

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5、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

法有效。

6、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创优约定;承担申报工程劳务(架业)工程量(或专业承包工程量)的40%及以上;现场组织机构完善,有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申报与评定

第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协会提交创建“示范工地”的目标计划,并在项目开工两周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创建“示范工地”工作方案(计划)报协会一份;市、县、区(开发区)的工程还应报所在地的安全监督机构一份。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争创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标牌,供社会监督(见附件1)。

第八条“示范工地”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监督和综合验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

第九条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日常及过程监督,秉承“好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工程项目参加综合验评,并对申报示范工地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第十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申报工地主体结构层数1/2前,填

写《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见附件2);脚手架分包企业填写《示范工地脚手架分包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分包企业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经建管部门备案的有效分包合同;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督机构依据标准和日常监管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同意推荐的工程报送至协会;协会应在结构封顶前组织综合验评,并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合肥建设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并未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一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示范工地”:

1、申报工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危险性较大工程未进行辨识、评价、登记建档和公示的;

3、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无方案(含未组织专家论证)的或不按方案落实措施的;

4、塔吊、人货电梯和附着升降脚手架安拆不按要求告知、检测、验收、登记的,塔吊防外电、防碰撞措施不力的;

5、悬挑脚手架的悬挑型钢、悬挑高度超过规范和地方规定规定的,悬挑层未用木板全封闭的或采用钢管悬挑脚手架的,脚手架外侧的安全平网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5]20号)文件要求设置的;

6、塔吊悬挑式卸料平台未与建筑物结构连接牢固的,人货

电梯、龙门架安全防护门不符合规定的;

7、临时用电不符合“TN-S”接零保护系统的、或外电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现场封闭不严的,三区分离不清的,或生活区内“五小设施”不全的;

9、现场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4〕43号)文件要求设置临时设施的或工地食堂没有领取卫生许可证的;

10、项目专职安全员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食堂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11、文明创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12、施工现场排污、噪音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专家组对工程实地现场查验后,现场评出分数并签字封存,作为现场评审依据。评审时总承包项目经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参加申报的分包企业负责人,建设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示范工地”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得分为85分及以上,综合验评为合格。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之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工地”荣誉:

1、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2、在各级安全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或在各级文明创建

检查中被扣分的;

3、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经责令停工后仍不整改的;

4、违反“扬尘治理相关规定的;

5、其他有关规定情况。

第十四条“示范工地”评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于专家现场复查时的交通、通讯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实行专款专用。收取标准为:2万㎡以内1000元;2万㎡—10万㎡2000元;10万㎡以上3000元;脚手架分包企业费用减半收取。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示范工地”优良业绩,作为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脚手架分包企业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按照《合肥市招标投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示范工地”创建的奖励措施,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每年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全市通报表彰,其创建情况作为“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获奖业绩可记入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等参建人员的个人信用档案,并授予申报单位荣誉证书。

第五章评审纪律

第十六条申报单位及评审人员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不正之风。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谋取私利收受礼品礼金。评审时要做到科学公正。对评审讨论过程中,评审人员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对外公布。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

地创建告示牌

(工地名称),本工地争创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受监安全监督机构:

创建活动投诉电话:0551-(需是施工现场24小时有人接听,能及时处理现场问题的号码)

注:尺寸长80cm、宽60cm(80*60公分) ,颜色:绿底红字。

年月日

附件2:

申报编号: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表

工程名称: .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 参评劳务公司: .

工程地点: .

申报联系人: .

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制

工程概况

JGJ59-2011自评得分汇总表

JGJ59-2011验评得分汇总表

注:1、在申报意见栏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分站、县、区站签署意见后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一式三份。

附件3:脚手架分包企业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1)

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要求 第一章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 2.1 评定办法 2.1.1 “文明工地"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 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 综合标准分=实查各分项实得标准分之和/实查各分项应得标准分之和*100 2.2 “文明工地”等级划分 2.2.1 “文明工地”以综合标准分为依据,可评为“文明工地”、“局级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不合格工地”四个等级。 2.2.2 “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得分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 2.2.3 “局级文明工地”:综合标准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文明工地”。 2.2.4 “市级文明工地”:建筑面积在三千平方米以上或造价在120 万元以上,综合标准分在90 分( 含90 分) 以上的“文明工地”。 2.2.5 “不合格工地”:综合标准分在70 分以下或工程质量好、安全生产好两个分项中的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奖。 第三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五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

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 第十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三条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

(完整版)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优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创优专项方案 一、目标:争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二、总体规划:施工全过程保证文明施工,各防护设施标准化,现场设几个绿化区,生活区规范化,办公区标准化。 三、实施方案: (一)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和公司要求高起点高档次进行规划,逐项逐条按要求落实。首先,建筑物主要道路及人行道路、操作区域全部C30,200cm厚混凝土硬化,混凝土路面硬化包括砂、石料厂、钢筋区、木工区、钢筋及脚手架管、木料存放区、落地式脚手架垫板处全部砼硬化。三标段西侧与二标段之间主干道从南侧起,砼硬化成6m宽至北头200米长的砼道路,厚度200cm,混凝土标号C30,各楼南北面主干道全部整平夯实后浇筑混凝土路面硬化(包括整个木工区、钢筋区),保证雨天不积水不沾泥。 2、按大元建业集团公司标准化手册要求设置门头,安装好门头灯,门卫处设八牌二图及《安全因素》公示牌、《安全文明月》宣传图和两栏一报,张挂醒目的“进现场注意防火安全”和“进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在办公区内设国旗、安全生产旗、大元建业旗,宣传栏前设观览甬道。 3、建好专用的生活区(宿舍和淋浴室),办公楼层高3米,顶子PVC塑料扣板,并设置好排气通道;。 4、现场卫生室配备齐全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5、宿舍内净高2.5m,通道宽1.0m室内设生活用品橱、鞋架和垃圾桶。 6、生活区设开水炉,保温桶、纯净水、饮水处防治一次性纸杯,夏季还

有防暑的绿豆汤。 7、厕所分男女厕所,全部为水冲式。 8、现场施工人员全部佩带好胸卡,接受三级教育后进入现场施工。 9、淋浴室和厕所为全封闭式,并设置好纱门和纱窗,照明为防爆灯具,按施工人数设置2个冷、热水淋浴喷头,地面为防滑地砖并配有更衣室、橱。 10、所有材料按规格排放整齐并标识好。 11、生活区和办公室前后设置好绿化园区,达到现场美化、亮化。 其他按照公司下达的文明施工要求进行落实。 (二)脚手架: 金属扣件双排落地式脚手架,自基础(找平、夯实、平整)铺设垫板开始,每个环节严格把关5cm厚垫层做防腐,两头和中间绑铁丝固定,防止木板开裂。搭设好架体基础后,外抹排水沟20cm宽×20cm深×下底12cm宽,每隔30m设一个积水坑。找平后,拉水平线砌架体砖基础,上铺垫板,垫板内外全部抹平水泥砂浆,并按规范要求搭设好上人斜道和安全通道,用5cm 的木板做好双层防砸。连墙杆严格按两步三跨设置,密目网、平网、剪刀撑,严格按规范要求搭设,施工层设两道栏杆及18cm高红白挡脚板。 (三)塔吊: 现场七台塔吊,使用前,首先经过安装方和项目部自检,然后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安装方及项目部共同验收合格后,备齐备案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操作规程悬挂在醒目位置,基础排水畅通、良好,接地保护齐全有效。 (四)模板与基坑支护: 基坑深度2米,严格按规定放坡,根据土质钎探情况做好相应防护,回填之前派专人昼夜巡视,时刻观察是否存在水位上升,浸透基坑下部造成塌方等事故。另外,槽外圈80cm处挡好20cm高的土堰,防止雨水流入槽内,上下设专门行人通道。模板搭设架体时,首先垫好木板,搭设齐全扫地杆和

日建发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

日建发…2014?20号 关于印发《日照市建设工程市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监理单位,市直各建筑业企业:为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建立自我防范、自我控制、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意见》(鲁建建字…2006?17号)、《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评选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日照市建设工程市级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23日

日照市建设工程市级安全文明示范 (优良)工地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进一步深化建筑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考核工作,有效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实行预申报制度。预申报工程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工程总承包企业将《日照市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预申请表》报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经审查同意,由施工企业按照附件1要求制作“创建日照市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项目”标志牌,并统一悬挂在工地大门右侧1.8米高处,供社会监督。未按要求悬挂标志牌的,不得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实行阶段考核、巡查考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督。 第四条各区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阶段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阶段考核由施工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出阶段考核申

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方案

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方案 会宁县桃花山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1、工程概况 工 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 类型层高(m )建筑总高度结构安全等级耐火 等级建筑安全等级

首层标准层 住院部大楼13587.65(m2)框剪12层 3.6 3.3 45.3m B 丙 B 会宁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及附属工程,工程处于会宁县人民医院院 内。由会宁县人民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3587.65m2。 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合格”,争创“飞天奖”。结构及装饰施工质 量要求达到优良率80%以上,为了保证施工现场能够实行安生产,为 了保证职工在施工中安全,为确保创“市级文明工地”,按照该工程的结构特 点,特制订本方案。 具体实施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带钉易滑鞋,并戴好安全帽。 3、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架子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齐全。 6、在基坑上方开挖的同时,距坑边1.0M处设置1.2M高的护身栏。并刷红白相间的油漆标志,挂标志牌。 7、上、下基坑搭设踏步式爬梯及人行跑道,坡度1:3。 8、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详见《脚手架施工方案》。 9、楼梯临时扶手、坡道边侧,从上到下用钢管做 1.2M高的两道护栏,并刷红白相间的油漆。 10、预留洞超过150×150者加盖防护,上铺盖脚手片。 11电梯井口及提升机入口均采纳钢筋焊接开启式防护门,门高1.5M安装时距地(楼)面5CM,并挂标志牌,刷红白相间油漆。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省厅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三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 第四条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筛选申报的办法。在获得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选的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本着从检查评分最高分开始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评选,并经初审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必须是在我省境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 3、县(市)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各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单位工程应在5000m2以上(含5000m2); 4、承发包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专项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及构筑物; 5、凡申报评选的工程应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或建设部批准使用的其他脚手架,

项目部创建安全系统文明示范工地方案设计和要求措施

创建安全文明示工地方案二 编制单位:双布洛三期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3) 二、创建目标、计划及组织 (3) 三、安全生产 (3) 四、文明施工 (11) 六、建筑队伍管理 (16) 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位置: 业主: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结构形式: 1.2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解》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二、创建目标、计划及组织 2.1目标: 安全文明示工地。 2.2计划: 安全文明示工地工作实施由创建省安全文明工地领导小组按照创建策划的总体设计要求来落实责任并具体实施,工作容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队伍管理 2.3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示工地管理机构,成立领导小组 创建省安全文明示工地是压倒一切的任务,是一项基础工作,为此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了安全文明示工地实施方案,并专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安全生产 建筑工地因露天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和操作等特点,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和较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应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和安全预防,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首先在工程开工前,应为施工现场在册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已办理好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同时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并做好评估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

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5、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8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

创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实施方案及措施

洪江1915 创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实施方案及措施 编制人:职务 审核人:职务 审批人:职务 工程名称:洪江1915 施工单位: 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前言 本着以人为本的企业发展理念,不断改善施工现场作业和生活条件,正确引导项目部走向可持续性发展的健康之路,根据怀化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此创建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在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物力、财力投入基础上,主要是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及施工保证体系,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根基不动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介: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431.21㎡,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为18.35米,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抗震等级6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建设单位:湖南洪江古商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5、施工单位:xx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开竣工日期:2015年03月12 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7、工程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沅江路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项目管理保证体系 1、建立健全与配合本工作方案同时执行的相关文件 1.1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2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4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5项目“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6项目“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7项目“消防管理制度” 1.8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文件及规定等。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1、在工地的周围设置高于2.5m的围墙和大门,且围挡材料坚固、美观、整洁,围挡牢固安全。设有射灯和绿化带,将建成“景观化”工地。施工现场的主入口大门上方悬挂华西集团徽记标牌。大门口处设置规范化美观化的灯箱式一图八牌。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企业业绩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安全告示牌、消防保卫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新技术应用牌。图牌的制作、安放严格按照华西集团《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管理规定》执行。施工现场进出口处按规定设置门卫,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合格安全帽,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安部统一衣服并佩戴工作卡。 2、施工现场实行门前“三包”。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等开出工地前必须冲洗轮胎,作除泥处理,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处理。转运建筑材料、垃圾、泥土等,采取措施不得污染城市环境。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和施工不扰民措施。夜间施工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搅拌棚四周采用彩条布围拦,外挂密目式安全网,顶棚上满铺50mm 厚木板,其上再铺一层竹胶板,搅拌机上设喷淋装置,便于防尘。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运建筑物垃圾必须采取集装密封方式进行,清扫场地和楼层必须采取湿法作业,现场不得搅拌水泥。自觉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

废水、固体废物,噪音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4、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和材料堆场,必须采用混泥土地面作硬化处理,料具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各类建材等按总平面图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合理布置,钢材分类上架上墩,钢模、木枋堆码方正,扣件清洗进盘,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分类存放。并同时做好各种材料标识。现场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现场内设置三级污水沉淀池、排水沟,保证排水系统良好。施工作业污水、生活污水及运输车辆清洗排放的污水,末经沉淀池不得排入城市排污管内,严禁将污水排入河道和雨水管道:做到场内无积水,道路平整、坚实、畅通无阻。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按总平面布置图搭设,且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尚末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场地内有绿化布置。施工现场办公室、会议室、职工住宿等采光、通风、卫生和消防等良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安全简洁适用。生活区设有专人管理,负责日常的卫生、环境管理工作。食堂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卫生许可证》和炊事员的《健康证》齐全,并悬挂于食堂内;食堂设置吊顶、纱门纱窗和外门下部60cm 高的铁皮等有效防蝇防鼠措施,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淋浴室搭设符合要求。 宿舍内实行一人一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被子、毛巾、鞋子三条线。生产工具统一入库;生活垃圾专人管理,且装入容器及时清理。并建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最新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方案

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方案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高(m)建筑总高度结构安全等级耐火等级建筑安全等级首层标准层住院部大楼135 87、65(m2)框剪12层 3、 63、3 45、3mB丙B会宁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及附属工程,工程处于会宁县人民医院院内。由会宁县人民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35 87、65m2。本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合格”,争创“飞天奖”。结构及装饰施工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率80%以上,为了保证施工现场能够实行安生产,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中安全,为确保创“市级文明工地”,根据该工程的结构特点,特制订本方案。 2、具体实施措施安全防护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带钉易滑鞋,并戴好安全帽。 3、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架子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齐全。 6、在基坑上方开挖的同时,距坑边 1、0M处设置 1、2M高的护身栏。并刷红白相间的油漆标志,挂标志牌。 7、上、下基坑搭设踏步式爬梯及人行跑道,坡度1:3。 8、脚手架搭设符合规范要求,详见《脚手架施工方案》。 9、楼梯临时扶手、坡道边侧,从上到下用钢管做 1、2M高的两道护栏,并刷红白相间的油漆。 10、预留洞超过150150者加盖防护,上铺盖脚手片。11电梯井口及提升机入口均采用钢筋焊接开启式防护门,门高 1、5M安装时距地(楼)面5CM,并挂标志牌,刷红白相间油漆。 12、梁、柱钢筋绑扎、立模以及浇筑混凝土用临时脚手架,凡高度超过

3、0M者要设 1、0M宽操作平台并设有两道护栏,高度不低于 1、0M,平台脚手板满铺,禁止出现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竹芭间不得有空隙。 13、施工人员严禁从高处向下投掷杆件、物体、材料、扣件及其它物品。 14、所有内、外脚手架搭救设完成后,必须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拆改架子。 15、严禁攀登架子上、下作业面。 16、场外防护:塔吊吊重物时,严禁在场外盘旋。 17、大门口及主要出入口采用钢管搭设防护棚,并挂好警示标志。临时施工用电措施 1、现场供电电源容量为400KW。 2、现场供电线路敷设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平面图路线要求走向敷设。 3、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沿基槽边缘直埋、敷设式吊挂,所有电闸箱统一编号,外涂安全标志,箱内无杂物。箱门上锁,箱内贴好电路图,并由专人负责。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设漏电保护器。 5、现场内电源线不得乱拉、乱扯。 6、电焊机置于电焊棚内, 一、二次接线处设防护罩,焊把线用完及时收回,拉线时避开钢筋等硬物,以防破损。 7、各部位临时用电安装必须符合施工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非此专业人员严禁随意拆改接线。 8、现场每班不少于2名电工,并持证上岗。 9、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临时用电具体详见《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机械安全措施 1、机械设备传动外露部分加设必要防护罩。 2、混凝土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专人操作,专人负责,及时检修,所有机械不得处于带病运行状态。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促进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市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深圳市建设局同意,原安监站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移交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 第三条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评选,分为文明施工工地(简称文明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工地(简称双优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简称双优样板工地)三个奖项。 第四条评奖活动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及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检查评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1998)、《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六条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下辖的“委员会”为“双优工地奖”审定机构;“文明工地奖”由“委员会”授权予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第七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深圳建筑业协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担任,并组成若干专家组。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批评审方案; 2、审定“双优工地”获奖项目; 3、审查“双优样板工地”获奖项目。 二、专家评审组职责: 1、按评审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2、提出“文明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3、提出“双优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秘书处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其主要职责: 1、受理并审查“文明工地”、“双优工地”、“双优样板工地”申报材料; 2、编制评审方案; 3、安排检查计划;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目录 第一篇工程特点(2 第二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2 一、项目部形象(2 二、安全组织管理(2 三、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5 四、高空安全作业规程(6 五、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程(7 六、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8 七、班前安全活动制度(8 八、现场防火卫生须知(8 第三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措施(8 一、场地围墙、工地大门(9 二、施工场地内环境卫生管理(9 三、施工擎示标牌管理(10 四、封闭施工管理(10

五、施工现场管理(10 六、综合治理(10 七、生活设施管理(11 八、本工程重点、难点、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1 (一、脚手架工程(11 (二、模板工程(12 (三、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13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14 (五、塔吊起重机械安全技术(14 (六、个人防护(15 第一篇总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编制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方案。 第二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项目部管理班子的形象

项目部对外树立良好企业的形象,对内体现出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全体项目管理人员统一着装,工装的制作要有公司标志,管理人员必须挂牌,标明姓名、职务、岗位,以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达到切实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项目施工班组的工人,一律实行挂牌作业,统一样式的工作服,进出工地必须出示项目的工作牌,树立班组工人在该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安全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奖罚办法。 3、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后各自的责任,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浙江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 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

用档案。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第十一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参选工程通过网络报送的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报备采用“浙江省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 则(通用版)

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围墙、围挡标准 1、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外地大型工程围墙、围挡标准必须采用集团公司统一形式,总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施工现场围挡总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如由于特殊情况,暂不能围挡的,要在该区域设临时栏杆或用软隔离作封闭处理及安全警示标识,夜间设警示红灯,待条件具备时按规定做好围挡。 3、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二.文明施工及标识标牌 1、进出口硬化标准: (1)进出口路面必须采用砼进行硬化。 (2)进出口处应设置洗车设施,清水贮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配有高压水枪,由专人管理。 2、现场硬化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人行道路应做砼、水泥方砖硬化处理。 (2)基础施工阶段主要道路可采用毛石、石粉进行硬化;主体施工阶段以后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主要道路宽应不低于4米;其它道路宽应不低于2.5米。 三。场容场貌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划分施工区、物料摆放区,并用黄黑相间钢管进行划分、围护,并设置标志、标识牌,明确责任人。 (2)现场的道路两侧,机械设备基础周边、外脚手架基础周边、降水井等特殊部位要合理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应当砌筑抹灰,保证排水通畅。 (3)桩基工程或基槽施工等,要按标准设置泥浆沟、沉淀场地,保持现场整洁、经沉淀场地过滤的水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4)现场宜设置职工吸烟室,不得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 (5)现场宜根据条件设置绿化与美化设施。 四.材料堆放管理: (1)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物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做好标志,设专人管理。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93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标准版本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

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 1000m2及以上; (二)群体建筑面积在5000 m2及以上,且应由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 (三)个别工程的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管理难度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九条申报项目在现场评审时的形象进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施工完成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尚未拆除;群体建筑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体建筑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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