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

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
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

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及预警管理

摘要: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我国各行业发展迅速,为我国基础建设贡献力量。在城市化进程中,建筑行业迎来了新机遇,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问题也越来

越突出,人们对建筑安全和质量要求关注度也随之提升。如果发生建筑安全事故,不仅会影响建筑企业声誉和效益,还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对建筑行

业发展非常不利。

关键词:建筑安全事故成因;预警管理

引言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至今,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就,改善我国人们的生活品质

和生活质量。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会对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控制产生不良的

影响,而且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无法得到有力保障,甚至可能给企业造成严重的

经济损失。作为工程建设单位,一定要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事

故类型进行全面的研究和分析,构建完善具有针对性的预警管理方案。

1建筑安全事故的成因分析

1.1建筑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建筑工程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的资源就是劳动力。但是,目前建筑人员

大多来源于农村务工人员,其知识水平低,缺乏专业的建筑施工知识,安全意识

也不强。同时,在录用建筑工人时,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和时间,忽视了建筑

施工专业培训,安全知识宣传也没有做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形式化,

从而埋下了安全事故隐患。此外,由于施工工程专业技能比较局限,可能存在操

作不当、注意力不集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也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如

果想要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加强施工工人工作技能培训,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非常必要。

1.2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难以有效落实

为了能够有效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性,建设单位通常会制定相应的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和相关的安全规章管理制度。但是,由于受到某些因素的

不良影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生产岗位责任制度难以有效的被落实到工程建设

管理过程中,而且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方面人员配备不充足,从而造成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无人负责的不良现象,进而造成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1.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疏漏

建筑工程具有工期长、投资大、内容复杂等特征,所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

作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对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要求较高。但是,在建

筑施工现场实际管理中,缺乏规章制度的规范,导致安全管理工作形式化,不仅

无法保障安全管理效果,浪费成本资源,还会埋下安全隐患问题。例如,安全管

理内容不全面、责任制度不明确、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都会影响建筑工程安

全管理质量,影响建筑工程整体质量。因此,为了提升建筑安全事故管控质量,

建筑单位需要健全安全管理内容,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和方法,强调安全管理的重

要性,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负责。

2建筑安全事故预警管理措施

2.1强化建筑人员的安全意识

在建筑安全事故管理中,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的施工目标,做好各项

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实时掌握建筑工程的安全状况,构建完善的建筑施工环境。因此,安全预警管理人员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和交流,相互探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操作手册

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项目 用户培训手册 项目号IT-2016-0059 文件编号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项目《用户培训手册》 版本号 1.0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8月

1. 概述 1.1项目概述 根据国家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指导要求,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年来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出企业应建立预警预测体系的要求。因此,在首钢一业四地及首钢矿业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基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技术标准(试行)》(安监总厅管四〔2014〕63号),以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水平为目标,借助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信息管理系统方面的强劲实力,为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全面辨识企业安全风险、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供全面有力的保证,最终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达到最新高度。 1.2术语与缩略语

1.3参考与引用文档 2. 系统概述 2.1功能概要 2.1.1系统管理 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组管理。 2.1.1.1用户管理 对用户进行查询和密码修改。 2.1.1.2角色管理 将系统的不同的操作功能配置到不同的角色。 2.1.1.3用户组管理 将系统的不同角色和用户配置到不同的用户组。 2.1.1.4角色数据权限设置 将系统的数据配置到不同的角色。 2.1.1.5权限配置 一、在以下情况下需要配置功能权限 1、用户登录系统后左侧的系统功能菜单空白、不全、错误; 2、各界面缺少功能按钮。 二、在以下情况下需要配置数据权限 1、主数据管理模块中的排查标准管理的组织树空白、不全、错误; 2、组织机构界面的组织树空白、不全、错误; 3、组织人员界面的组织树空白、不全、错误; 4、一般隐患信息创建和一般隐患治理流转界面中的隐患场所为空白、不全、错 误; 5、一般隐患信息创建的负责人选择为空白、不全、错误; 6、一般隐患-指派模块中点击指派整改人后的流转指派信息界面的整改人选择为 空白、不全、错误; 7、一般隐患-指派模块中点击整改后的整改完成信息界面的实际整改人选择为空 白、不全、错误; 8、一般隐患-指派模块中点击整改后的整改完成信息界面的验收人选择为空白、 不全、错误; 9、一般隐患-流转模块中点击指派整改人后的流转指派信息界面的整改人选择为 空白、不全、错误; 10、一般隐患-督办模块中点击指派督办人后的指定督办人界面的督办人选择为空 白、不全、错误; 11、角色数据权限设置界面组织机构空白、不全、错误。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 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文件

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文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 第一章目的: 为全面提高公司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流程的了解,避免一系列的纠纷发生,本公司依据《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流程细化。 第二章定义 一、事故等级: 根据2007年6月1日国务院第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 二、根据GB6441—86《企业职工事故分类》规定的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如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官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受伤职工一般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2.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不超过105个工作日的损失伤害; 3.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事故。该事故一般伴有轻伤,但无人员伤亡。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超过105日,但小于或等于6000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4.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死亡: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日。“损失工作日”的概念,其目的是估价事故在劳动力方面造成的损失。 5.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重大事故:指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 二级重大事故:指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____五个不同案例

案例一: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二项目部未编制挡土墙施工方案,没有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山体地质情况不明、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严,对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明确规定建设二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参建各方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责任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2.这起事故的发生,首先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任命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担任项目经理;其次是施工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3.监理单位没有根据《条例》的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四、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由于违反施工工艺流程,冒险施工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工程从施工组织到技术管理、从建设单位到施工单位都没有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

漯河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和预警制度 一、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的目的 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作业的危险性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预防及削减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接受的最低程度。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治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二、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的范围 l、车辆运行安全。 2、事故及潜在事故隐患。 3、停车场地安全。 4、设备、设施、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5、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7、重大事故风险 三、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应采信的依据 1、国家“安全法”、“劳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 2、“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工作规范”。 3、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安全管理合同。 5、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四、风险分析

1、车辆运行风险

(1)行车安全 车辆在行车中因疲劳开车等原因,易发生操作失误,雨雪天路滑下沟、横滑,雾天观察不到追尾和相互碰撞,造成交通违章和事故。 (2)普货运输 普货运输风险主要体现在货损货差、撒漏造成的经济损失。 (3)危险品二类 运输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会造成货物的外溢,有毒有害货物的泄漏,情形严重者会造成火灾、爆炸、冲击、化学物理污染,严重者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和对周边环境污染,危及人民生命赋产安全。 (4)危险品三类 运输一旦出现碰撞事故,会造成所运货物外溢,甚至火灾、爆炸、冲击和污染,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危险品八类 运输一旦出现事故,会造成腐蚀和污染,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事故及潜在事故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业出现交通事故在所难免,但由于当前车辆装载货物标准不规范,超载现象严重,其事故隐患为超限运输和疲劳开车。 3、停车场风险 平日正常出车,在公司场地停车较少,若逢节假日放假后,车都回场停放,容易造成车与车之间安全距离不够,一旦出现火灾会火烧连营,造成重大损失。 4、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风险 车辆灭火、防护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如灭火器过期,灭火毯配备不齐全,一旦出现火灾会起不到防护作用。 5、人为因素

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适用篇)

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适用篇)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3.2 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 部门责任者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4 安全管理部门承担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3.4 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四.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 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

企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企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安全第一与预防为主又是互相联系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就是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 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舒适、良好的劳动条件, 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 多种因素的制约。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 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 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 面的有效措施。 一、事故报告阶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或主管部 门接到报告后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2小 时以内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同时通知公安、劳动保障、工会、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单位发生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应立即上报 事故情况。

二、事故调查阶段 事故调查由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进行,事故调 查组由人民政府、安监、主管部门、监察、公安、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视情况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组成 员如与调查的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调查组组长由市政府指定。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 ① 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②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③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④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⑤ 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取证是完成事故调查过程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主要包括五个 方面: (一)事故现场处理。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 (二)事故有关物证收集; (三)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一是手机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事故发 生的有关事实。 (四)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 (五)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及事故现场图绘制。一是事故现场摄影、拍照, 二是事故现场图的绘制。 三、事故处理阶段 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工作。事故处理的 任务,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 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贯彻“四不放过”原则的要求。所以,事故调查是事故处理的前提和基础,事故处理是事故调查目的之实现和落实。

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我矿事故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为确保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事故监测、监控、预警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生产、通风安全、机电副矿长、及各专业分管副总。成员单位:安全、调度、技术、机电、财务、总务、工会、保卫等科室负责人。 二、事故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防措施 (一)矿井瓦斯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配备瓦斯传感器实现24 小时连续检测。(2)瓦斯检查员按规定检查瓦斯。(3)有关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氧气两用检测报警仪随时检测。(4)放炮地点严格实行“一炮三检”。(5)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传感器等仪器仪表按规定周期校验和强检,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主要预防措施(1)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2)掘进巷道应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3)

局部通风机禁止产生循环风;停工期间,不准停风等预防措施。(4)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5)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6)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施短壁静压注水,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围巷帮周边进行冲洗(7)各输送机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 事故预警的条件(1)安全监测系统自动报警或井下管理、个体巡回检测、检修等井下工作人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或途径巷道有瓦斯超限、自燃等预兆时。 (二)矿井煤尘 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1)按粉尘防治规要求,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仪器仪表,进行粉尘测定工作。(2)对井下所有产尘点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3)呼吸性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季测定一次,其它接尘作业场所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游离 SiO2 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2.主要预防措施(1)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2)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设一道净化水幕(3)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采用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实行放炮喷雾,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 20 米围巷帮周边进行冲洗(4)各输送机点、煤仓口等必须安装喷雾装置;(5)井下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3. 事故预警的条件(1)井下巷道有厚度超过 2mm 连续长度超过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油安字【2007】57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2004〕672号)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企业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警方案

松岗楼岗路接公明根玉路道路工程(宝安段) (K0+000~K0+88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警方案 一.目的 1)现场施工易出现偶然性和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后果严重,故制定应急预案是很有必要的。 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的目的:在于事故发生后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及最短的时间抢救伤亡人员,使其能尽快脱离危险环境,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尽最大努力抢救工程设备、施工材料、物质,将各种损失降低到最小。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适用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自然灾害及人为原因,而引发的突发性安全事故、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暴雨台风等)等,而导致本工程可能危及人员伤亡及周边环境破坏,所必须采取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三.潜在危险项目的确定 火灾; 台风暴雨; 人员伤亡; 公共安全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 停电/雷击。 四、安全小组 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安全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办公室)。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

小组为基础,组长任总指挥,有关副组长任副总指挥,负责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项目办公室。 注:若组长不在公司时,由副组长为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小组职责 1、安全小组组长: 1.1、负责本单位各种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1.2、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1.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安全小组: 2.1、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2.3、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须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2.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安全小组人员分工: 3.1、组长:负责监查安全小组的运作,并向安全小组作出指示,组织指挥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由项目经理担任。 3.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由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员担任. 3.3 撤离组: 3.3.1、在发生火警或演习时,指挥各班组人员撤离,督促各班组严格按照撤离顺序及撤离规则进行撤离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安全、迅速地撤离。 3.3.2、带领所辖班安全迅速地撤离至安全地带,清点本班人数,负责向组长报告撤离人数及救护、消防方面的情况。 3.3.3、定期和行政部检查各走火通道的情况,确保其畅通无阻。 3.3.4、定期召集各班组的撤离组人员熟悉走火图、走火方向,完全明白逃生顺序和逃生路线。 3.4、救护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他直属机构(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他直属机构以下统称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

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 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产业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及时,程序准确、规范。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包含了产业集团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过程。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产业集团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 3 定义与术语 3.1事故:指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为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违背人们原来意志的,并迫使其有目的的行为暂时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3.2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终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故。 3.3“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4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

3.5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生病需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因职工集体就餐发生的群体生病需要进行急救的事故. 3.6未遂事故:具备了发生事故的条件和临界状态,但由于检查出事故隐患或者发现及时而未发生人员伤害和设备设施损失的事故。 4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严重程度) 4.1 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4.2 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失能损失超过105个工作日。 4.3死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4.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4.6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4.7急性中毒事故:指发生在生产经营区域和时点内,一次造成职工急性中毒3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1产业集团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行使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组织发生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及事后的评价。 5.2产业集团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集团所属各单位应在每月3日前将统计报表报产业集团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 法简易版

公司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包括ABC三类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A、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

国有企业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公司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安全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企所属子(分)公司、控股公司和事业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三:青海省西宁市“04.27”边坡坍塌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27日,青海省西宁市银鹰金融保安护卫有限公司基地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O万元。 该工程拟建场地北侧为东西走向的自然山体,坡体高12~15m,长145m,自然边坡坡度1:0.5~1:0.7。边坡工程9 m以上部分设计为土钉喷锚支护,9m以下部分为毛石挡土墙,总面积为2000m2。其中毛石挡土墙部分于2007年3月2 1日由施工单位分包给私人劳务队(无法人资格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 4月27日上午,劳务队5名施工人员人工开挖北侧山体边坡东侧5 m X l m X 1.2 m毛石挡土墙基槽。下午16时左右,自然地面上方5 m处坡面突然坍塌,除在基槽东端作业的1人逃离之外,其余4人被坍塌土体掩埋。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项目经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责任人分别受到撤职、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资质降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施工地段地质条件复杂,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河谷区与丘陵区交接处,北侧为黄土覆盖的丘陵区,南侧为河谷地2级及3级基座阶地。上部土层为黄土层及红色泥岩夹变质砂砾,下部为黄土层黏土。局部有地下水渗透,导致地基不稳。 (2)施工单位在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情况下,盲目施工,也没有根据现场的地质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违反了自上而下分层修坡、分层施工工艺流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且在未办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委派不具备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人员负责该工程的现场管理二项目部未编制挡土墙施工方案,没有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山体地质情况不明、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3)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严,对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不到位。 三、事故教训

企业安全管理应当融合构建事故预警机制

企业安全管理应当融合构建事故预警机制 众所周知,海恩法则或事故金字塔模型,是著名的事故预防理论 之一。该法则认为,在1个死亡重伤害事故背后,有29起轻伤害事故,29起轻伤害事故背后,有300起无伤害虚惊事件,以及大量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存在。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事故产生的初期,由于 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形成了事故金字塔底部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 状态,如对其管控失效,就会逐步升级到无伤害的虚惊事件,继而产 生轻伤害事故,直至重伤害和死亡事故。因此,企业要想有效遏制各 类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将安全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到传统的安全管理之中,着重从事故征兆、诱因和发展趋势入手,构建事故预警机制,及 时消除或削弱事故金字塔的基础,防止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聚集或管理 失效。 反观企业现行的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存在着诸多缺陷,大致可以 概括为三重三轻:重隐患的排查整治,轻各类事故征兆的收集和分析 ;重险肇事故、事件的被动整治或处罚,轻预防性的控制措施和监控 对策;重事故的被动应急与救援,轻根据事故预警级别确定响应的规模。因此,企业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既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金字塔 的基础,又远不能适应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时代要求,必须尽快加 以改进和转变。 也许有的企业认为建立事故预警机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仅需 要大的投入和改造,而且还会带来机构、人事的调整,对现行的安全 管理体制和机制带来不小的冲击,因而顾虑重重,不愿或不敢轻易推 进实施。对此,笔者认为,企业面对当前事故率偏高的现状,应根据 各自的实际和特点,遵从简便、简易的原则,通过整合现有的管理基

础和资源,注重从四个方面着手,逐步建立起有效的事故预警机制,是完全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 殖入预警元素,重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效用。 企业在殖入预警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对其原有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能、结构进行一定的重组和改造,既可设置新的企业预警管理部门,又可在安全管理部门内部成立预警小组,专门负责对各类事故征兆(现象)的早期预防和控制,同时将预警分析和预警控制的相关技术、管理制度融入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当中,明确预警系统的职能分配和运行方式,完善对各类事故危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起赋予预警预控新职能的企业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整合软硬件设施,实现各类事故信息的互联对接。 实施预警机制,需要对各类事故信息进行搜集、传递、处理、识别和发布,这就需要有一定的软、硬件支持。因此,企业一方面应当合理整合和布置生产现场上的各类监测监控设备或设施,如有害气体报警仪、液位监视仪、温度探测仪、压力指示仪等各类监控仪器,实现对工艺技术参数、机械、电气设备性能、人员作业状态等各类事故征兆的在线监控。另一方面,应当建立微机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或者利用企业现行的各类生产运行控制记录、报表、设备点检、巡检表等记录载体,及时收集、储存、发布各类事故信息,建立事故信息库,实现企业各部门对各类事故信息的互通、共享。如企业各职能部门每天或定期都能从信息库中了解或掌握到工艺、装备、人员、环境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和异常状况。 强化预警分析,确定主要事故的征兆或趋势。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事故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2007-04-18 13:40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生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负责交通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生产设备管理的部门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安全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事企业单位。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事故分类 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安全事故按其性质可分为员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 (一)员工伤亡事故:系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施)不齐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二)交通事故:系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船舶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车辆(船舶)损坏的事故。 (三)火灾事故:系指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火灾,并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烧毁)或住宅受灾的事故。 (四)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系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井喷失控、装置或管道爆炸、油气泄漏、设备损毁等,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社会影响严重的事故,以及电气生产事故致使区域大面积停电等。 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一般 第 2 页共 6 页

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第 3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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