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附件3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遵循突出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统计工作流程为主线,全面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一)统计调查设计

1.准确把握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等统计用户需求,熟悉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围绕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规范设计统计指标和调查表式或问卷,准确界定统计调查单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划分统计调查范围。

2.熟悉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利用行政记录等数据收集方法的利弊及相互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选择有效的统计调查方法和数据采集方法。

3.掌握各种抽样技术,能够根据特定的调查总体、调查目的和调查条件,拟定抽样方案,确定具体精度要求和样本量,选择合适的抽样方式和现场采样方法。

4.熟悉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定,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具体统计调查方案的效率、成本和可行性进行恰当的评估。

(二)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1.了解国家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至少掌握一种国民经济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如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

输业、仓储业、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至少掌握一种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如能源统计、财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财政金融统计、人口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社会统计、科技统计、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住户调查统计和价格统计等。

2.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单位、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等原则要求,结合实际拟定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工作方案。

3.熟悉本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能够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或者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疑难问题。

4.能够综合运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对采集、整理、汇总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校验。

(三)数据汇总与整理

1.能够总体把握数据汇总与整理工作的全过程,根据统计用户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汇总与整理方案。

2.熟悉逻辑审核、相关分析等主要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法,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

3.掌握一种常用统计数据处理软件,如EXCEL、SPSS、SAS、STATA和R等,根据统计分析的需要对调查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4、能够组织编辑统计资料或数据报告。

(四)统计分析

1.熟知常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功能及适用条件,能够针对普通数据、纵向数据和面板数据,选择恰当的分析方法,如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分析等。

2.基于统计数据,能够熟练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建立统计模型,进行定量分析。

3.能够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正确运用统计指标,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其变化,评估政策效果。

4.能够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论文。

(五)国民经济核算

1.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功能,熟悉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原则。

2.掌握国内生产总值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投入产出表等基本核算表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3.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等国民经济核算主要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及其相互关系。

(六)统计法规

1.全面掌握《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的主要内容,熟知统计部门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

2.清楚了解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3.能够识别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选择对应处理措施。

法律与生活课的心得体会3000

法律与生活课的心得体会3000 篇一: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我一直就特别喜欢法律的那种魅力,小时候经常看《今日说法》,因此撒贝宁老师一直是我的偶像。但是法律是个很复杂的东西,小时候只是看电视的情节,也不明白到底是根据什么判决的,总是感性的判断是非,对法律了解甚微,因此缺乏理性。上了老师的几节课,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受益良多(但是法律实在太繁琐,真的很佩服学法律的人)。关于这门课,首先得明白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

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是治国之本、安邦之基。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自党的十五大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来,全国各阶层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法律素养指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专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学生,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内容,用法是基本框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学生作为祖国的主要发展力量,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作为约束国家公民的工具,需要我们大家认真学习。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

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案例一(道德与法律) 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 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着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例中卡车从又滑又窄的乡村弯道附近高速驶来,引起险情的显然不是林某;而林某采取的措施引起的损害小于两车相撞引起的损害,因此未超出必要的限度,因此他也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某女青年袁某,婚后常遭到丈夫的打骂和婆婆的责怪。袁某认为,夫妻感情不好,完全是婆婆造成的,于是产生了毒死婆婆的念头。有一天,丈夫去外地干活,袁某趁作饭之机,把毒药放入锅中。由于投度量小,婆婆和小姑子吃饭后只略感不适,并无他恙。第二天,袁某又加大了药量投入锅中,结果,婆婆和小姑子均中毒,呕吐不止。袁某见状于心不忍,就跑去找医生抢救,婆婆和小姑子均脱险了。 分析袁某故意犯罪的发展阶段。 答:袁某有两次投毒的故意犯罪行为。第一次,袁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投毒),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投毒量小)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第二次,袁某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因于心不忍,跑去找医生抢救,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属于犯罪中止。 四、公交车上的法律与道德 公交车上来一老人,好心司机劝乘客让座,车上的年轻人都不起身。司机发火,熄火罢运,并扬言:今天没人让座就不开车! 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谈谈如何看待 1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2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审计师考试初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真题及答案

2011年审计师考试初级审计理论与实务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各有四项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本题共30分,每小题1分。) 1.我国最早用“审计”一词命名审计机构的朝代是: A西周 B.汉朝 C.唐朝 D宋朝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家审计特点的是: A法定性 B强制性 C.有偿性 D独立性 3.下列有关审计种类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比,财经法纪审计更加突出合法性目标 B.局部审计也称抽样审计,是选择部分工程进行的审计 C.全部审计就是详细审计,可以查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所有差错 D.授权审计即委托审计,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是审计机关,并且存在业务领导关系 4.下列有关我国国家审计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的审计管辖范围由国家审计署确定 C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审计机关经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内部审计机构职责的是: A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B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C.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审 D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经管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6.下列有关审计准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质量的尺度 B 审计准则是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规范 C。审计准则是确定和解脱审计责任的依据 D.审计准则是审计组织与社会进行沟通的媒介 7.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审计工程时,应遵循的审计准则是: A 国家审计准则 B.国际审计准则 C.内部审计准崩 D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8.下列有关审计质量控制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审计质量控制涉及审计全过程 B.审计质量控制中不包括对审计人员素质的控制 C.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是审计质量控制措施之一

法律与生活感悟

法律与生活感悟 院系:12级国贸3班 学号:20123742 姓名:肖年新 一切人类理性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一切人类法律的发展都来源于生活!在这个法制逐渐完善,民主程度不断提高的中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每个公民必备的素质。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治的国家只有懂得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当代大学生,更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我们的法律素养。所以当我看到《法律与生活》这门课时,毫不犹豫选择了它,并且让我受益匪浅。 大家似乎对“法律”二字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究竟什么是法律呢?可能很少人能说出它确切的概念。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社会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从法律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主要手段,生活是一种实践活动,离不开社会,离不开人与人的社会活动,经常受到法律调整。所以,二者紧密相连、息息相关,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有意、无意地与法律发生着各种关系。 学习法律应向生活学习,向经验学习,而要学法律,功夫在法外,应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在法学院校学习的法律其实也是从社会实践中积累总结出来的,生活是根基,法律是花朵,根基深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与解决 胡兵 摘要:在现实社会中,道德与法律存在着不和谐之处。法律的出现总会与道德发生冲突,只要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的存在,法律无论如何都不能消除整个社会的道德冲突。相反的是,它在调整的过程中被这个冲突着的旋涡卷入其中,与道德发生着碰撞。 关键词:道德法律冲突道德法律化多元化 耶林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学中的好望角,那些法律航海者只要能够征服其中的危险,就再也无遭受灭顶之灾的风险了。①”因为在那个时代好望角是欧洲通往亚洲的必要航道,又是世界上著名的风暴区。这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理学中的一个必须研究而又难度很大的问题。美国著名的社会法学家庞德也曾说:“有三个问题在近一世纪的法学著作中是突出的,便是法律的本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律历史的解释。”②正因为如此,法律与道德的问题一直是中西方法学所关注的问题,并且至今争论不休。笔者认为,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期,有必要重新审视法律与道德的矛盾与冲突,深入探寻两者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含义 ①转引自【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2页。 ②【美】罗斯科·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道德的容归根到底来自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来自于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关系。这表明道德的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定义为: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和原则的总和。③它是人们的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方式为特点调整人们心意愿和行为,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社会习俗和人们的心信念来保证实行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还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④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以权力和义务为容,以确定、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体系。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1、纵的联系 ③张文显:《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三版),第381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第82页。

思修案例分析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 1.1甲公司将自有房屋一幢租给乙公司,租期3年。半年后,甲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1年,并以该出租房到设定抵押权。贷款期限届满,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借款,随决定以1000万元变卖该出租房屋,乙公司、丙银行都以自己有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购买此楼房,丁公司要出1500万元购买此楼房。 1.请回答:(1)乙公司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2. (2)丙银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3.(3)若乙公司不愿出1500万元购买,由丁公司买下此房,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乙公司有优先购买权。因乙公司取得的租赁权具有物权性质。 (2)丙银行无优先购买权。因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仅具有价值上的优先受偿性。 (3)租赁关系。依“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公司要在购得此楼房后交由乙公司承租,直至原订合同期限届满时为止。 2.1某市童车厂与某县长乐村联营搞电镀加工生产,由童车厂提供管理、技术等专业人员,长乐村提供土地、石房、劳动力等,并在当年开始加工生产童车的电镀配件。联营厂的电镀废水无任何治理措施,仅在厂房后挖一个约10米宽,20米长,0.6米深的坑,用以贮存废水。由于坑小水多,一部分废水通过地下渗透污染,而大部分废水则通过稻田边的小沟排入一小港,污染了小港下游群众的饮用水源,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06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答案要点】 这是一起行政复议执行案,所谓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而采用各种强制 手段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强制执行以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

审计理论与实务案例分析题1课件-新版.doc

审计理论与实务 案例一 (一)资料 2006年3月审计组对X企业200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有关资料和审计情况如下: 1、销售给A公司产品计936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合同约定: 试运行一个月并终验合格后支付货款,交货日期为2005年至11月20日。实际执行情况是:X公司于2005年11月15日发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验收报告日期为2005年12月25日,发票日期为2005年12月25日。X公司确认2005 年度该项销售收入800万元。 2、销售给B公司产品计1170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合同约定: 签订合同后支付300万元,出具安装验收报告后支付870万元,交货日期为2005年12月26日。实际执行情况是: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安装验收报告日期为2005 年12月29日,发票日期为2005年12月29日。截止2005年12月31日,X公司已经收取货款1170万元,并确认2005年度该项销售收入1000万元。在审计时,未取得该项销售业的发货单据,X公司解释的理由为供货单位接受X公司指令直接将货物发运至B公司。 3、销售给C公司产品计1755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合同约定:该批货物直接发运至C公司的客户D公司,安装调试由C公司负责。实际执行 情况是:X公司于2005年12月18日发货,发票日期为2005年12月18日,无安装验收报告。X公司确认2005年度该项销售收入1500万元。 4、销售给F公司产品计1287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截止2005 年12月31日,X公司已经收取货款300万元,确认该项销售收入1100万 元。在 审计中注意到,上述货物尚存放在X公司仓库,X公司为此提供了一份F公司2005年11月28日的传真,内容为:“由于本公司原因,自贵公司购进的产品暂 存贵公司,货物的所有权即日起转移至本公司”。 5、销售给控股股东G公司产品计3510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 已于2005年12月全部收到。2005年度,X公司确认该项销售收入3000万元,销售成本1800万元。2005年度,同类产品主要销售给非关联方,其加权平均毛 利率为10%。 6、销售给H公司产品计2106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7%)。发货单、发票。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浅谈法律与情感的冲突问题 中国一直在致力于完善法律体系,以达到期许的目的,希望以法治取代专制。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但是中国五千多年以来的泱泱大国文化历史传统底蕴,促使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习惯以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以自己的主观内心情感分辨对错是非,总之会有一套自己衡量的准则。法律与情感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会相互制约。庞德说:“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以及将法律和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法律与情感之间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我将通过以下两个案例来阐述下我个人的观点。 案例一:母亲住房风波案 某日,一电台法制节目接到了一位七旬老人打来的求助电话,向节目编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老人的老伴已于不久前去世,膝下有一女,女儿生活也不富裕,且住房较紧张。于是,老人考虑到女儿的情况,也想自己能有一个安乐的晚年。遂拿出自己毕生的积蓄,再加上女儿现有的钱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和女儿住在了一起。凭着母女关系,老人也没有多想,于是在房产证上写上了女儿的名字。谁想,不久,女儿将自己的七旬老母赶出了家门,并称此房是自己购买。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这套商品房的户主是女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儿的姓名,那么毫无疑问,女儿才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并受法律的保护。再从情感的角度说,女儿生活不富裕住房紧张,母亲好心资助自己,却过河拆桥,钻了法律的空子,其自私自利的行为深受大众所不齿,为社会道德所不容。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可以拿起情感道德武器,去寻求社会支持,采取向法律求助的措施。尽管社会上类似案件层出不穷,成功的案例却并不常见,因为负责审判的法官的裁决,法官与陪审员依据事实,根据法律规定,更倾向于维护法律,当然,会酌情考虑情感因素,会照顾年迈的母亲,可能会在判决书里加入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条文以保障母亲的权益,诸如此类。我们可能会愤怒,可能会不满,但是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情感和法律之间有了冲突,并且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上的利益,尽管判决也许不一定合乎道德,也违背了中国的礼仪之邦的精神内涵,必须服从法律。

审计实务案例分析

09审计第二小组 考试作业:案例分析与实训项目 科任老师:袁睿老师 组长:冯能乐 组员:蔡佳燕陈淑婷陈婉琼 黄秀媚黄雪冰沈虹珊吴语静

第七章案例分析 1、针对事项1,审计师应当提出什么建议? 答:注册会计师应当建议华兴公司把占款与长期股权投资的冲销原渠道冲回,因为华兴公司不能随意冲减长期股权投资,且不同性质的科目不能随意冲销,并且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事项。(蔡佳燕 090408101)2. 针对事项2,审计师应当考虑发表什么意见类型?为什么? 答:审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为E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未经任何注册会计师审计且在海外,审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2009年度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确认了该项投资收益1620万元,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华兴公司的年利润才1800万元,而确认投资收益1620万元,占了年利润的90% 。所以审计师考虑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陈淑婷 090408106)3、针对事项3,审计师下一步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答:注册会计师应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尚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不知道股权转让是否完成。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审计程序,以查明A公司长期股权是否完成转让。如果查明股权确实已完成转让(对K公司的控制和收益权已经丧失),应当建议华兴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股权转让尚没有真正完成(仍享有对K公司的控制和收益权),应建议华兴公司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陈婉琼 090408107)4. 针对事项4,判断华兴公司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能否确认,若尚不能确认,请列出调整分录。 答:不能确认收益。因为M公司经审计后,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分别变为-750万和750万,冲减已经确认的投资收益,并且按经审计后的报表确认投资收益。 调整分录为: (1)冲销 借:投资收益2 2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250 000 (2)确认亏损: 借:投资收益 2 2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 250 000 (冯能乐090408111)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道德与法律冲突案例4篇 篇一: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A4 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陈远寅,政治学院 摘要:道德与法律是调整社会行为的两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各自具有独特的功能,同时又都存在着局限,它们之间既有着相互依存的一面,又有着相互冲突的一面。本文重点探讨道德与法律相互间的关系,通过分析我国当前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状,从“合法不合理”和“合理不合法”这两个现象探讨了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并着重分析了产生冲突的原因,试图寻求一套对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解决这两个方面冲突的途径,让二者在冲突的解决中推动法治不断地进步。 关键词:法律;道德;冲突;原因;协调 Conflict between Law and Morality Chen Yuanyin,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bstract:Law and morality are two important social norms to adjust social behavior, each of which has a unique func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limitations, they have a mutually dependent, and have conflicts with each other. The focus of 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oral and la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current legal and moral conflicts. From the “legally unjustified” and “reasonable unlawful” the two explored the conflicts of law and morality, and has focused on the causes of conflict, and attempts to find a set of under construction the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way to solve these two aspects of the conflict , and let the two continuously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progress in resolving conflict in. Key words:Law;Morality;Conflict;Reason;Coordination 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一)法律及道德的含义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 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 是一种社会现象,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为一定 的经济基础服务。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生活在一定物质 条件下的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具 有善和恶,荣誉和耻辱,正义和非正义并逐渐形成一定的意识和传统,以指导或控制自己的行为。[1] (二)法律和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历来是古今中外的法理学所包含的一个重 要内容,也是法学家、哲学家们一直讨论的热点问题。从法律性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1、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⑴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⑵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 (1)班主任的做法是不对的。 (2)分析:该班主任对于“班级里学生丢10元钱”事件,采取了学生“投票,,选“贼”的办法,并以此作为证据来处理,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不仅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也有悖于教师的职业形象。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做到:- ①教师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的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②教师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履行教师的义务和正确行使 教师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利。 2、某校一位学生期中物理考试成绩12分,让学生自评时,该生给自己打了99分,于是老师在卷面上批示: “你去死!” 指出该教师存在的错误,并进行原因分析和点评。 参考答案: ①这位教师犯了语言过失错。 ②案情中,这位教师认为,学生考试成绩很差,却自评打分很高,是公然做了手脚,不知羞耻;对老师是一种轻慢与冒犯,于是作出了“你去死”的不文明批示。这位教师有着强烈的“师道尊严”心态,学生稍有冒犯、怠慢就使教师出现冲过职业“底线”的不道德行为。现实中还有一种人际关系:教师训斥学生,同事以至家长往往认为老师是“为孩子好”,表示理解与宽容,使得失去监督、获得同情

审计理论和审计案例分析-第二部分 审计案例分析-361

第二部分审计案例分析

目录 第二部分审计案例分析 (1) 审计工作流程知识点复习 (1) 审计各阶段工作 (1) 审计抽样 (5) 案例二补充知识点 (6) 银行存款的审查 (6) 银行存款的主要审计程序: (8) 案例三补充知识点 (9) 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循环 (9) 预计负债的确认 (10) 案例四补充知识点 (11) 采购与付款循环中的职责分工 (11) 货币资金业务中的内部控制 (12) 案例六补充知识点 (13) 薪酬业务循环内部控制 (13) 案例七补充知识点 (15) 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内部控制 (15) 案例八补充知识点 (17) 生产与存货循环综述 (17) 案例十四补充知识点 (19) 内部控制 (19) 案例十五补充知识点 (21) 现金审计-库存现金的监盘 (21) 现金收付业务的审查 (22)

特点: 1.稳定度高; 2.与实务结合紧密; 3.需要职业判断的内容多; 4.易于理解,记忆内容相对少。方法: 1.识别审计类型或审计循环; 2.知识补充; 3.理解中记忆; 4.题干标识。

审计工作流程知识点复习 审计各阶段工作 (一)审计计划阶段 1.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工作组织安排;审计工作要求。(目范重组要?木贩中祖腰) 审计机关业务部门根据审计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可以申请对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进行调整,并按审计机关规定的程序报批(可调整,应报批)。(二)审计实施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成立审计组,送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三日前)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项目审计前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 2.进行调查了解 第一,调查的内容 (1)单位性质、组织结构; (2)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 (3)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4)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 (5)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以及业绩评价情况; (6)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7)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 (8)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 (9)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情况; (10)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二,调查的方法: (1)书面或者口头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 (2)检查有关文件、报告、内部管理手册、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3)观察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场所、设施和有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4)追踪有关业务的处理过程; (5)分析相关数据。

《法律护我成长》案例分析

《法律护我成长》案例分析 教学内容 此课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道德与法制》下册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中的第三课时,本课包括三个子目: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维护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 知道青少年应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 知道不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 知道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时要机智勇敢、不能硬拼,并掌握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 过程与方法 在合作学习中提高巧妙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在情境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增强学生的责任感。 增强学生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教学重、难点及教学突破 重点:机智勇敢不能硬拼 难点:维护合法权益是青少年的责任 教学突破:运用多媒体课件展示调查资料及案例,引导学生评议,

以明确责任;通过角色模拟、分组表演,使学生在合作学习中掌握方法、提高能力。 学情分析 经过前几课时的学习,初一学生已经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了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保护自己,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还较差,各方面都还不成熟,对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如何机智勇敢地面对不法侵害行为的认识还不够清楚。 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调查学生是否有被抢钱的经历及处理态度,收集可为课堂教学服务的相关案例,制作多媒体课件。 学生准备 回答教师课前调查的问题,收集关于“智斗”的案例。 简要的教学过程和流程设计 教学过程:本课以展示课前对学生的调查结果——三种方式导入,教师引导学生对这三种方式进行评议,然后通过对一个反面案例的分析及讨论使学生明确观念,再通过分组的角色模拟表演及评议,运用集体的智慧使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最后,通过向学生展示教师自编顺口溜的形式,对本课内进行小结,提高升华。 流程设计:联系实际资料导入评议行为明确观念反面案例,激起责任角色模拟现场演练儿歌结尾总结概括 教学实录。 一、联系实际资料导入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案例

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 王江然 案例 1.孩子高举国旗,跟着巨人脚步 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中国代表团浩浩荡荡走进国家体育场“鸟巢”,旗手姚明的身旁走着另外一位小“旗手。 “这个小男孩是谁?”当中国队最后出现在国家体育场的跑道上时,全场中国观众在鼓掌、大声叫好之时,不少人也都在四处打听“与旗手姚明一起,走在整支队伍前面的小男孩是谁?”这位9岁的小男孩一手拿着奥运五环旗,一手拿着中国国旗,满脸笑容,大大方方地与姚明一起走在中国队的最前面。 原来,这位小“旗手”是来自四川地震灾区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小学二年级学生林浩,他的头上,还有地震带来的伤痕。 9岁的林浩,是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学习成绩很好的林浩,一直是班上的班长。 地震发生的那一刻,班上正在上数学课。林浩刚跑到教学楼的走廊上,就被楼上跌下来的两名同学砸倒在地。 “那个同学压在我背上,我怎么都动不了。当时,垮下来的楼板下,有一个女同学在哭,我就告诉她,不要哭,我们一起唱歌吧,大家就开始

唱歌,是老师教的《大中国》。唱完后,女同学就不哭了。后来,我使劲爬,使劲爬,终于爬出来了。” 逃出来的林浩,并没有跑开,而是去救还压在里面的同学,“爬出来后,我看到一个男同学压在下面,我就爬过去,使劲扯,把他扯了出来,然后交给校长,校长又把他交给他妈妈背走了。后来,我又爬回去,把一个昏倒在走廊上的女同学背出来,交给了校长,她也被父母背走了。” 连续救了两个同学的林浩,再次跑进教学楼救人时,遇到垮塌的楼板,又被埋在了下面,“我使劲挣扎,后来,是老师把我拉出来的。” 林浩所在的班级,共有32名学生,在地震中有10多人逃生。这其中,就包括林浩背出来的两个同学。 被问到为什么去救人时,林浩平静地说:“因为我是班长!如果其他同学都没有了,要你这个班长有什么用呢?” ······ 2.“范跑跑”事件始末 地震来时,老师先跑了 当“5·12”汶川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学校语文老师范美忠丢下了学生一个人跑出了教室,并第一个跑到了学校的足球场。其后,他在网络上发布了《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博文,文中有这样的描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与论述

准新郎推迟婚期,准新娘状告法庭距婚礼还有4天,准新郎突然悔婚。“新娘”拿着男友打的“精神欠条”告上法庭。 30岁的任某和比自己大8岁的申先生,原来商定在2004年4月24日举行结婚仪式。任某将结婚日期提前通知了家长及亲朋好友,并为结婚准备了酒席、购置了家具,部分亲戚朋友还送来了贺礼。2004年4月20日,准新郎突然提出推迟婚期。女方无法接受该事实,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准新郎向女友任某出具了一份“精神欠条”,同意因推迟婚期赔偿女友精神损失1 万元。因为婚期一再推迟,2005年4月10日,“新娘”任某手持男友写的“精神欠条”,将男友告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准新郎辩称,他所写的赔偿欠条,是在女友家被逼写出的,不能作为赔偿的依据。分析: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准新郎无故推迟婚期,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2男子开玩笑将女子推入江中致死自信能将准女友推出江岸后拉得回来,杨银林双手抓住准女友的双肩朝江面做了个一推一拉的动作,没想“玩笑开大了”,她被推进长江溺水死亡。杨银林、小帆(化名)等4人在南岸区南滨路烟雨公园的江边石梯处玩耍。因7月下旬暴雨连连,所以当天江面洪水滔滔,杨感到危险,就喊小帆上岸。小帆说“我不上去,你来推我嘛”。杨为了吓唬小帆,就双手抓住小帆双肩,朝长江方向一推,然后往回一拉。哪知小帆当即仰面坠入江中。随后,杨跳入江中,但没有救起小帆。3天后,小帆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分析:杨银林过于自信,导致悲剧发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未按合同约定规还来自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区的23名本科生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告上法庭。银行要求解除双方借款合同,并要求学生归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和利息。2005年12月28日,北京市昌平法院正式受理此案。结合实际,利用你所学过的原理进行分析。答案:(一)分析得出是:关于大学生与诚信道德的问题,结合大学生活中,找工作简历造假,助学贷款不按期偿还,评优、保研和入党中的不诚信的现实。(二)大学生要养成诚信道德(1)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3)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廖晓义的故事 廖晓义,198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获得硕士学位。1990年的一天,廖晓义在社科院查阅有关资料时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环境污染正在恶化,而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尚十分薄弱。从此,廖晓义开始自觉投身于环境问题研究和环境保护工作。为了环保宣传,她八方游说,到处求人,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自己编导、主持和剪辑,拍成了电视片《环保时刻》;为了环保事业,她离开了年幼的女儿,放弃了自己的美国博士梦,放弃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美国绿卡,做出了巨大的个人牺牲。与此同时,她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她建立了民间环保组织——北京地球村环境文化中心,建立了“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指导创立了全国首家垃圾分类清运回收系统,并且积极倡导、推动全国著名高校的大学生参加“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绿色社区”的工程。她的努力逐渐被社会认可,她所追求的事业正在成为众人的追求目标。请你结合上述案例,运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中学习的理论对廖晓义的人生价值进行分析。分析: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做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一个人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越大,他在社会中获得的人生价值的评价就越高。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尺度,正是对人生评价根本尺度的一种具体化。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衡量人生的价值,标准就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诚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结合廖晓义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案例,分析创造人生价值的意义或途径、方法均可。1、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的至高无上性,因此,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任何情况下,个人利益都要为其让路。答案:错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同时也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因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促进和保障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使个人的才能、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不但与集体主义不矛盾,而且正是集体主义思想的应有之义。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那种把集体主义看作是对“个人的压制”、是对“个性的束缚”的思想,是与集体主义的本意相违背的。事实上,正是集体主义对于培养人们健全人格、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提供了道义保障。对于集体主义来说,只有个人的价值、尊严得到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得到保证,集体才能有更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4.甲某明知乙某出售的香烟是假烟,但因价格便宜,遂购买了两条。因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所以甲乙之间的交易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错。因为我国民法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甲乙双方明知是假烟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行为。 5.王某因有外遇,欲谋杀妻子李某,将买来的毒药藏在房间内的隐蔽处,伺机投毒杀人,不料李某

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实务案例解析

离任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实务案例解析(一)课程背景、依据与内容 一、本课程的法规依据 本课程基于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12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解读。 本课程在对经济责任的解读基础上设计课程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针对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进行的以绩效责任为核心、以真实性责任、合法性责任为基础的审计评价。 二、本课程的现实依据 1、现实工作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狭窄导致审计评价客观性、全面性缺失;(以财务审计为中心的范围模式不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2、现实工作中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缺位导致审计评价无法实现其审计目的(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中心的目标模式将经济责任审计引入了治贪不治懒、庸的泥潭); 3、本课程拟从经济责任全面视角评价其责任履行,从既治贪又治懒、庸的角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1、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2、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3、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第一节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1、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有关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12月印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专门就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作出规定。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解析如下: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1)区域性党政机关 党委书记,副书记主持工作(一年以上); 行政长官正职,副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 党委书记、行政长官副职(思考:是否审计) (2)司法性机关 审判机关正职,副职主持工(一年以上); 检察机关正职,副职主持工(一年以上); 审判、检查机关副职中层(思考:是否审计) (3)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 正职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职(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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