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保障中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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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弱势群体及其保护

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弱势群体及其保护

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浅谈弱势群体及其保护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1-000-02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社会面貌发生了天翻复地的变化,中国人民变得富裕起来,少数人提前走在队伍的前列,占有着社会上的大部分资源,而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成为了这个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占有很少的资源甚至是没有资源,与此同时,他们应有的权利也受到不公的对待甚至基本处于被遗忘的角落。

本文运用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方法,首先界定了“弱势群体”的概念,然后通过阐述我国弱势群体的现状,来说明我国该如何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关键词法律社会学弱势群体法律保护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同哲学、法学、文学等学科相比,尽管显得还很年轻,但它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协调社会整体利益以及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实质平等方面显得魅力非凡,因而备受世人的瞩目和业内人士的追捧。

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在现实世界中往往存在强与弱、优与劣的不断竞争。

社会的发展需要强者,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关注社会中的弱者,因为如果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两极分化现象严重的局面,势必会对社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而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应是稳定、和谐,社会各阶层或群体的利益都能够平衡地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

所以,对弱势群体的利益和权利的保护已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弱势群体概念的界定业内学者普遍将弱势群体界定为相对的概念,它产生于某一个时期或只是存在于一定范围内。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弱势群体是指那些在社会资源的生产和分配中所占份额相对较小,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影响力相对下降的一些社会阶层。

[1]从社会学角度出发,在我国社会学界和社会政策学界普遍达成共识,认为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有些障碍及缺乏政治、经济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

[2]而从法学学者所给出的有限概念来看,法学界共同认为“弱势群体是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不能依靠自身力量来实现权利或获取权益,而必须依靠国家和社会的帮助,才能实现权利或权益的群体。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保护【摘要】当前,弱势群体的存在对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相当程度的危害。

这种因为社会成员在分化、定位、整合的过程中凸显的问题必须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

但只要我们足够重视并认真研究对策,那么弱势群体问题不仅不会成为我国安定团结、发展繁荣的障碍,而且还能以此切实地改善广大弱势群体的生活质量,进一步为我国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关键词】弱势群体;权利;宪法;保障一、我国弱势群体的涵义(一)我国弱势群体的定义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

这是政府第一次在政府文件中正式使用弱势群体这一术语。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怀,以及采取的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正和谐,让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

然而,对于弱势群体概念的界定,存在着广泛争论。

归纳起来是:1、财富论。

从经济学角度,将弱势群体定义为贫困群体,认为他们的一部分已经是贫困者,另一部分是潜在的贫困者。

2、特征论。

从弱势群体具有的特征角度,指出“社会弱者是一个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能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①。

3、地位论。

从政治和法律的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指在权力和权利方面,发展的机遇方面,生活的物质条件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其政治社会地位呈现‘边缘化’趋势”②。

4、资源论。

从占有和使用资源的角度,认为弱势群体是对社会公权力资源介入程度极低、对社会公共经济资源控制程度极小、在社会发展中谋求尊严生存和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的特殊社会群体。

笔者认为,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在不同社会和社会发展阶段,是较之优势地位的群体在生活物质条件、精神文化层次、社会地位与声望、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于劣势的的群体。

(二)我国弱势群体的法律特征1、产生的客观性。

弱势群体的产生可能是其先天能力的不足、自然或社会环境以及社会制度等各种原因,但这些原因都属于客观原因,并非弱势群体主观原因所致,也不是弱势群体主观可以避免的③。

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及其社会支持政策

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及其社会支持政策

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及其社会支持政策引言在中国这个拥有庞大人口的国家中,存在着许多社会弱势群体,他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境和挑战。

为了帮助这些弱势群体获得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机会,中国政府积极推出了一系列的社会支持政策。

本文将重点探讨中国社会弱势群体的现状,并分析了政府的社会支持政策。

中国社会弱势群体概述中国社会弱势群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人群:1.农民工:由于来自农村地区的农民工们来到城市工作,他们通常面临低工资、无社会保障和不稳定的工作环境等问题。

2.女性:尽管中国社会对性别平等有一定的关注,但女性仍然面临各种各样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特别是在就业、教育和家庭权益方面。

3.残障人士:中国有数百万残障人士,他们在就业、教育和社会融合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困难。

4.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在退役后往往面临再就业问题、身体健康问题以及适应社会的难题。

社会支持政策农民工为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中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来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

例如,政府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了工资支付保障,以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政府还鼓励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提供更稳定的福利和退休保障。

女性为了促进性别平等,中国政府致力于增加女性就业机会和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女性的权益,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反家庭暴力法》。

此外,政府还推出了针对女性的培训计划,以提升她们的就业竞争力。

残障人士中国政府非常重视残障人士的福利和社会融合。

政府提供了各种福利政策,包括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和教育援助等。

此外,政府还鼓励雇主提供适应残障人士就业的条件和机会,并设立了残疾人就业援助基金。

退伍军人为了关注退役军人的权益,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退役军人保障政策。

政府鼓励雇主优先招聘退伍军人,并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支持和社会保障。

此外,政府也加强了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和心理援助。

社会支持政策的问题和挑战尽管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社会支持政策来帮助弱势群体,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弱势群体法律规定(3篇)

弱势群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弱势群体是指那些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面临各种困难和压力的群体。

这些群体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

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为他们提供法律保护,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关于弱势群体的法律规定。

二、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个人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在法律保护弱势群体时,应确保他们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法律保护弱势群体时,应保证法律的公正性,避免歧视和偏见。

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人道原则人道原则是指法律保护弱势群体时,要关注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尊重他们的尊严,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关注弱势群体的身心健康。

4. 救助原则救助原则是指法律保护弱势群体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救助作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要注重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确保他们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主要内容1. 老年人(1)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医疗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实行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3)住房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居住条件改善,保障老年人住房需求。

2. 未成年人(1)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实行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歧视和排斥。

民政社会部一加强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关爱弱势群体

民政社会部一加强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关爱弱势群体

民政社会部一加强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关爱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是一个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关注弱势群体的福祉是民政社会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障,民政社会部在各个方面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和政策,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财政投入,保障社会救助资金为了加强社会救助与福利保障工作,民政社会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增加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

通过落实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确保每年都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民政社会部还鼓励社会各界对社会救助事业进行捐助,增加公益慈善的力度,扩大救助帮扶的范围。

二、建立健全福利保障制度,确保权益得到保障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民政社会部着力完善福利保障制度。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福利保障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

同时,民政社会部还建立健全了福利保障评估机制,对各类福利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福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提供多样化的救助服务,满足不同需求为了更好地关爱弱势群体,民政社会部努力提供多样化的救助服务。

通过建立社会工作体系,派驻专业社工到社区、村庄开展工作,对弱势群体进行全面的诉求收集和服务评估,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同时,民政社会部还积极发展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包括心理、医疗、法律等在内的多方面救助与关爱。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为了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水平,民政社会部注重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同时,民政社会部还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和福利保障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形成合力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障,民政社会部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形成合力。

与教育部门合作,推动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与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医疗救助和健康保障;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加大对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等。

探析社会转型时期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探析社会转型时期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多的群体性事件 ,使得弱势群体的法律救济问题越来越 受到重视 ,同时实现分配正义也备 受关注。
关键词 . 弱势群体 的概念 弱 势群 体主要 是指 在现代 社 会经济 利 益 和社 会权利 分配不 公平 、社会 结构 不协 调、 不合理的情况下 , 由于某种 因素 的缺陷 , 导 致行 为人在 社会竞 争 中处 于被 动不 利的 地位 , 依靠自 身力量无法保证个人及其家庭 成员最基本 的生活 。 需要 国家和社会给予帮 助 的社会群体 。 一方面是体现在经济利益分 配制度环节 中 , 他们处在社会资源的第三次 分 配中 , 另一方面 , 体现在社会权利的分配 上。 他们 的政治权利 占有量极 少 , 大部分人
改 革 开放 以前 ,国家 实行就 业分 配制 度, 人人都有工作 ,基本没有失业 , 但 ,随 着 改革 开放 , 经济体制的改革 , “ 充分 的就 业 制度 ”被 “ 有限的就业制度”和 “ 必要 的 失业 制度 ”所替代。企业 为适应市场经济体 制下优 胜虐太 的竞争 , 消减 了企业 内部大量 的冗余 人员。这些人知识水平较低 , 生存技 能差 , 是典型 的弱势群体。这一部分人员原 本隐形化的弱势群体特征显性化 了。 数目 庞 大的弱势群体好像 突然 间冒了出来 。 另一方 面 ,农业使用 现代技术 , 生产力快速提高 , 许多富余农业人员也进城务工 , 使得原本 紧 张的就业形势更加严 峻。我国经济增长方式 渐渐地 由粗放型增长向集 约型增长转变 , 劳 动密集型产业逐渐为资本密集 型、 技术 密集 型产业所取代 , 长期看来 ,弱势群体 的规模 必然会继续扩大. 2 . 生( 心) 理原因 生( 心) 理原 因是弱势群体( 主要是弱势 自
探索争鸣
2 0 1 3年 7期 ( 上)

弱势群体基本权利保障

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摘要:随着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步伐的加快。

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呈现发速发展的景象,而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也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强调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各个方面权利和利益平等的原则,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恰当行使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尤其是我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特别注重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具体保证。

然而,在具体的实现过程当中,许多公民却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和压力,而受到权利和义务上的各种歧视。

尤其对于我国的弱势群体来说,甚至陷入生存的巨大困境,因此,本文从宪法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保障问题出发,试图从宪法的角度对我国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进行阐释和分析。

关键词:宪法;弱势群体;基本权利;具体保障一、引言2002 年3 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第一次从正式场合运用“弱势群体”的这一术语,这充分说明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已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其后,弱势群体问题引起了全社会尤其是理论界的极大关注。

二、弱势群体的基本含义弱势群体,又称为脆弱群体、底层群体在近几十年成了国际通行的一个词汇。

它的内涵与外延超出了贫困群体的范围,如何定义却没有权威的文献。

在欧美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文献中,弱势群体主要是从丧失劳动能力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角度界定的,是指社会生活和社会福利制度中的“依赖人群”。

一、生理性弱势群体与社会性弱势群体(一)生理性弱势群体生理性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原因,导致其在经济条件、权力和权利、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特殊保护,例如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艾滋病群体、无支付能力的绝症患者。

1、老、幼、妇是生理性弱势群体。

未满14周岁的儿童由于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在法律上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民事活动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这部分人是当然的弱势群体。

中国的妇女由于其生理原因,在许多方面处于劣势地位。

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 二 )构成
层层上传 , 也许被 过滤 掉 , 也许就积压在某一层级而被遗忘 , 他们也就享受不到 国家 的社会保 障政策 。 ( 二 )社会保 障的公 平性 有待加 强 根 据 目前的情况 ,实行社会保 障政策后 , 我 国的贫 富差 距仍在扩大 , 这是一 个必须值得认真对待并需下大气力解决 的大 问题 。据 国家统计 局调查 ,养老 、医疗 、住房 、实物福 利等几项人均福利收入 ,富裕户 比贫困户高 8 7 %,其 中养老
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第二 , 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 益 上所 面临 的共 同困境 。“ 弱势群 体 ”这个 概念虽然 不能完 全与 “ 贫 困人 口”这 个概念 画等号 ,但 至少是 高度重 叠的 。 第三 , 在 社会和政治层面 ,他们也往往 处于弱势 的地位 。这
主要 是表现在他们表达 和追求 自己利益 的能力较低 。他们 掌 握 的资源很 少 ,尽 管可能人 数众多 ,但 他们 的声音很微 弱 , 他们对 利益的表达很难在社会 中发 表出来 ,在涉及他们 的利 益的时候 ,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 。 二 、当前 弱势群体在社会保 障方面存在 的主要问题 尽管党 和政府 十分重视对弱势群体 的社会保 障问题 , 先 后制 定并出台 了许多对于 弱势 群体 给予特别优惠 的政策 ,比 如不 准拖欠农 民工工 资就是 一个很 好的例子 。但是 ,我 国老 百姓普遍 对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心存疑虑 。 对于老百姓来说 , 不怕 差距 大 ,就怕没保 障 ,问题 的关键 在于我 国的社会保 障 制度不健全 ,对弱势群体 的保 障还存在一些 问题 。归纳起来 主要 有如下几个方面 : ( 一 )社会保障 面过低 由于我 国弱势群体的规模大 、分布广 ,以及 一些 人的道 德问题 ,一部分地 区仍然存在 上级下达 的一些有关优 惠政 策 很难 落实到地方基层 的每一个 人。基层 的大部分弱势群体 不 能充分享受或不能享受 到优惠 ,他们的生活状况也就得不 到 改善。有时政府提供 的社会保 障总体虽多 ,但除 以数 目巨大 的分 母 ,每个人得到 的保 障金 就很 少 了。因此 ,仍不足 以维 持一 些人的最低生活保 障。与城镇 相 比,农村弱势群体 的规 模 和程度更大 ,经济状况更拮 据 ,而他们 的权益得不 到保 护 的情 况却更严重 , 大部分农村 居民不能充分享受社会保 障权 利 。因为他们缺少基本 的法律 意识 ,他们的意见 和要求经 过

论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保障


远 离社会权 力 中心 ” ,较少参 与社会 政 治活 不断增加 的农民工工伤事件 ( 许 多甚 至是恶性 构建 社会主 义和谐社 会是 中 国共 产党在 “ 以及 许多农 民工处于孤立 无援 或生活贫 新世纪新阶段根据 中国发展的现实 , 提 出的一 动 , 难 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 。 同时 , 这也意味 事件) 全 国各地 普遍存在 个重大战略 目 标, 具有非常重要 的理论和 现实 着 弱势群体 仅仅依靠 自身 的力量很 难或者 很 困的境 地。更为严重 的是 ,
利保 障问题起到一 定的借鉴作用 。 全 部的收入用 于食品 , 即恩格尔系 数高达 8 0 % 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 , 向社 会释放 出大量 的

关键词: 弱势群体; 社会权利; 社会保年 度; - , - j - 南省 政府 招标 决 策课题 ( 立项编 号: 2 0 1 2 B 2 6 2 )

弱势群体的界定及基本特征
还有数 以百 学术 界对弱势群体 的表达 各不相同 , 有的 会群体。他们的职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 或 遇各种 自然灾害袭击 者达 亿人次 , 使用“ 社会 弱者 ” , 有 的称 为“ 社会弱势群体 ” 或 者已经失去年龄优势 ,因而没有职业安全感 , 万计的意外事故受害者。因此, 每年需要国家
论 弱势群 体 的社 会权 利保 障
口丈 /董 亚辉
( 河南科 技学院经管 学院 河南 - 新 乡)
[ 提要] 在 3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 - '
其次, 生活上的贫困性。经济上的低收入 达到 l 亿左右 。 由于很多失地农 民缺乏必要的
下, 弱势群体 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 性决定 了弱势 群体在社会生活 中的贫困性 , 既 非农产 业谋生技能 , 加之征地补偿 中存 在一些 通过对我国弱势群体相关问题的分析, 进而提 表现为 生活水平的数量低下 , 也表现为生活质 不公正、 不公正现象 , 他们 的生产 、 生活也面临 出相应的对策, 以期对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权 量 的低层 次性 。在其消 费结 构中, 绝大部分或 较 大困难 。2 0 世 纪九十年代 中后期 以来的 国

试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p csa d a q ie lme t. P e e tlwsaen te o g O p oe ts c e p e Sb n f s O i i n e e O e t n c ur d ee n s r sn a r o n u h t r tc u h p o l’ e ei ,S t s ed d t t q e tn w r t cinme h ns a dmeh d .Ba e nt eu d tn flg l o c p in ,o l ytkn l u s e p oe to c a im n to s s do h p aigo e a n e t s nyb a igmu。 c o te e r tcieme s rsa dp re t gt elg l y tm fp oe t g t eep o l a h ar eso h O i v lpo e t a u e n efci h e a se o r tci h s e pecn t efin s ft eS ’ l v n s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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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 r s h a r u ;lg lp o eto ;lg ls se ;lw nt es cey ywo d :t ewe kg o p e a rt cin e a y tm a o h o it
弱 势 群 体 , 叫社 会 脆 弱 群 体 、 会 弱者 群 也 社
准不科学 , 将导致 不 当地扩大 或缩小弱 势 Nhomakorabea体 的范
体 , 英文 中称 sc l un rbe ru s 在 oi lea lgo p 。它主要 av
围, 背保 护弱 势群 体 的初 衷 。因此 , 参考 其 他 违 应 国家在社 会文 明进 步 过程 中的经验 并结合 我 国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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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保障中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摘要】弱势群体问题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护,既是人道主义和法律正义的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国在弱势群体的保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健全弱势群体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弱势群体保护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职能,是改善我国弱势群体保护现状的有效途径。

社会保障并不是只面向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社会制度体系,它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保障制度与弱势群体社会保护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

【关键词】社会保障;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公平正义
一、社会保障中的弱势群体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弱势群体的主要特征来看,社会保障制度所涉及的弱势群体主要是社会救济制度的对象群体。

从理论上讲,社会救济制度作为人类生存权的经济保护制度,它的对象群体应该涵盖所有需要国家和社会帮助与支持的弱势群体,包括所有的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成员。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社会救济制度本身以及相关具体配套
制度、法规的不完善,部分弱势群体实际上还没有被纳入到我国现有的社会救济制度保护范围之内。

具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城镇和农村贫困人口、城镇新生贫困群体、农民工、残疾人。

二、社会保障中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现状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
和社会互助等内容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但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并没有完全到位,适用对象狭窄,目前受到保护的主要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如城市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农村劳动者几乎没有任何保障,使一些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被边缘化。

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十分突出。

(一)现有法律的内容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方式
法条的用语多属于原则性的宣示,缺乏程序性保障。

例如,我国《宪法》虽然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权,但它属于何种价值的平等观并不十分明晰,从而导致其实际规范作用难以发挥,难以有较为确定的客观标准进行操作。

实体权利没有实现的程序等于一纸空文。

(二)法律保障的范围过于狭窄,难以适应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新情况
在经济转型的当代中国,我国法律尤其是对历时性的弱势群体的保护甚少,或根本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保护,尤其是我国最需要保障的农村劳动者几乎没有任何保障。

(三)立法滞后,缺少应有的诉讼制度作为后盾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结构与《宪法》颁布时相比已经发生很大程度的变化,弱势群体的范围也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但《宪法》所列举的弱势群体的范围却没有改变,从而使得新的环境下产生的新的弱势群体(如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的权利无法获得宪法保护。

三、构建和完善更有力的弱势群体法律保护体系
通过立法、司法等手段建立和完善保护社会保障中弱势群体的法律制度,构筑更加完善有力的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体系,才能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消除社会隐忧,维护社会安定。

我们可以努力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来实现。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性的法律制度
1.加快社会保障立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罗尔斯曾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美德一样。

”社会正义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但社会正义的实现需要法律的推动和支持,针对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宜出台一系列完整的《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等,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典》。

2.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
完善的法律制度必然要包涵着健全的司法机制,因为健全的司法机制是解决纠纷的法律武器,为法律制度的健康运行提供最终保障。

建议在人民法院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庭,专门从事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案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伤害时获得有力的司法保护。

在条件成熟后,可借鉴国外普遍实行的专门法院审判方式,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在审判中充分体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特殊性。

(二)完善保护社会保障中弱势群体更好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
1.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各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应避免形式主义,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
助制度,既要处理好纠纷的事后救济,更应通过诸如免费咨询、热线电话等方式注重事前的法律救助,同时通过多种措施,多种渠道,鼓励社会上的法律机构无偿向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2.努力建立宪法诉讼制度
在国家没有相关法律得以保护弱势群体或其制定的法律法规带有明显的歧视性规定的时候,允许弱势群体通过提起宪法诉讼,从根本上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

在国外,许多国家都有允许公民通过提起宪法诉讼对国家侵犯公民利益的行为上诉的法律制度,其根本目的便是在于通过提起宪法诉讼,纠正国家在制定社会律令和执行社会政策时的不公行为,恢复社会的正义。

如美国在运用宪法司法手段维护弱势者方面有许多判例,涉及黑人的教育权、就业权等诸多方面,采取过多次影响很大的行动。

在我国,弱势群体在很多时候可能面临着自己的权利遭到侵害却无法可依或者是因政府制
定的明显带有歧视性的法律法规而不能享受自己合法权益的局面,在这样的情况下,允许弱势群体提起宪法诉讼,将有助于他们在根本上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国家的不公行为做出纠正。

参考文献:
[1][美] 约翰·罗尔斯著.正义论[m].谢延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
[2]张敏杰.中国弱势群体研究[m].长春:长春出版社,2003.
[3]朱镕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证国家长治久安[a].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献选编[c].北京:国家劳动社会保障
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
[4]侯晓.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0(3).
[5]陈建华.社会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探析[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3).
[6]邓伟志.让弱势群体从弱到强[j].社会科学报,2002.
[7]费梅萍.社会保障概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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