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人才队伍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04•【字号】成办发[2014]39号•【施行日期】201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成办发〔2014〕39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农业职业经理人是指运营掌控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资本,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先进实用技术,专业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领头人,属于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
大力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对于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的试行意见》(成办发〔2012〕45号)以来,我市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4〕15号)要求,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立足点,以满足都市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需求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出发点,以稳定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实现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倍增为目标,通过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加快打造一批高素质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
二、目标任务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和较强管理能力、较高经营水平的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引领带动我市都市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增强我市都市现代农业竞争力。
力争到2017年,全市培养农业职业经理人15000名以上,促进农业用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65%。
三、重点工作(一)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选拔机制。
农业职业经理人主要从大中专毕业生、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的种养能手以及有意投身农业事业的返乡农民工、城镇居民、复员转业军人和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其他人员中产生。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8.07•【字号】鄂办发[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工作的意见(2009年8月7日鄂办发〔2009〕42号)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推广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经验,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等88个乡镇(街道)(名单附后)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探索总结经验,加强典型示范。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思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村镇环境整治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促进试点乡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较大改善,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为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示范推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放在首位。
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发挥各地农业区域优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劳务经济开发,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
着力解决农村民生难题,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防止急于求成、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
(三)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对策

科技教育Keji Jiaoyu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摘 要:乡村人才的发掘与储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
一支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过硬的乡村人才队伍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对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当前,乡村人才存在数量较少、年龄偏大、综合素质不够高等问题,人才队伍建设成为制约我国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应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作用,提升农村教育水平,发展当地支柱产业,构建聚才平台,为乡村留住人才,加快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更快实现。
关键词: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新农民乡村人才是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为乡村经济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为上述领域作出相应贡献的农村劳动者的统称。
乡村人才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核心要素,是乡村经济文化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只有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才能更好地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乡村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
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乡村人才队伍的壮大可以为乡村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同时,乡村进一步发展也可以为各类人才提供广阔的平台,二者相辅相成。
(一)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是适应新农村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乡村人才队伍的建设变得愈发重要,乡村急需具备管理、技术和创新能力的新型人才。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15日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与农业产业政策结合、与脱贫攻坚政策结合,形成比较完备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规模经营水平、提高发展质量、完善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建设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基本制度。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通知-武政[2007]6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通知-武政[2007]62号](https://img.taocdn.com/s3/m/f12175a5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74.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通知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通知(武政〔2007〕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农场在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农场改革加快国有农场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6〕7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国有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把国有农场建设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区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加快推进国有农场“一主三化”进程,努力增强其发展活力和综合实力。
重点深化国有农场内部体制改革,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走企业化发展道路,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要盘活存量、引进增量,对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国有农场,可进行资源整合和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建企业集团,吸引企业和金融资本进入,发展区域性、跨所有制的农工贸企业集团。
要盘活土地资源,可按照土地由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思路,探索人地分离的有效机制,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开放开发。
对其他基础较好、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农场,可采取国家控股、参股,或以农场干部职工及管理技术人员与外来法人资本共同持股的方式,进行股份化改造,发展混合制经济。
进一步完善对被征地农工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工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将安置职工再就业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条件。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武政办[2014]9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武政办[2014]92号](https://img.taocdn.com/s3/m/c1b6eee6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1c.png)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正文:----------------------------------------------------------------------------------------------------------------------------------------------------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武政办〔2014〕9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家庭成员(含婚姻、血缘关系)为主要劳动力,生产经营规模适度,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商品化水平较高,且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为积极扶持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我市农业现代化战略布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通过科学规划、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使农业经营方式更加丰富、更加具有竞争力,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活力。
(二)基本原则1.突出主体地位。
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切实保障农户在土地流转中承包收益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农户、专业大户等通过土地流转,创办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培育新时期的职业农民。
2.注重适度规模。
注重土地、劳动力、资本、生产者经营水平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坚持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产率。
3.坚持规范发展。
以规划为引导,因地制宜发展。
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使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手段,有序吸纳流转土地,扩大种养植规模,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4.强化政策扶持。
通过政策优惠、项目支持、要素保障、政府服务等措施,培育发展规范化、示范性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合作社广泛吸纳家庭农场,构建分工明确、协作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武农办〔2021〕48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加快农业农村改革的关键之年。
做好今年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改革决策部署及市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的改革举措,紧紧围绕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全面建设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强力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板,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武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改委发〔2021〕1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改革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武改委发〔2021〕2号)要求,现对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加快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以东西湖区现代都市农业为重点,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推动新一轮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支持国家级紫薇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责任单位:乡村产业处、科教与种业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处、农田建设处、市场合作处、质量安全监管处、合作经济处、农机与农垦处)二、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
全面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实施,积极对接省十大产业链,聚焦现代种业、“菜篮子”、农科创、“农业+”等重点产业,打造四大精致农业产业链,创建一批精致农业示范点。
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供有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我县人才工作会议筹备方案》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服务、文化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及农民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等。
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就是要统筹城乡资源,经过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岗位培训等方式,采取鼓励城乡各类人才到农村服务、创业、对口支援等措施,以农村基层干部和实用人才为骨干,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能力,不断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随着我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不断加强,广大农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农村实用人才,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由于长期以来,对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投入不足,农村人才工作基础薄弱,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由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人才流失导致的结构性问题日趋严重,不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建设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人才,关键是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是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新农村新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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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人才队伍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8•【字号】武政办[2007]155号•【施行日期】2007.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人才队伍的意见(武政办〔2007〕15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关于“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的要求,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有力推进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人才队伍工作提出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统筹大科教、培训大人才、发展大农业的观念,以培养具有新观念、新技术、新知识、新产业、新生活等特征的“五新”农民为重点,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着力提高农民的学习、创业、致富能力,为农村家园建设和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农场(庄园)主、合作社长队伍、能工巧匠队伍、科技示范队伍和骨干农民队伍等“五支队伍”,实现农民从就业型向创业型转变,从身份型向职业型转变,从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从单干型向组织型转变,从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等“五大转变”,使全市农民的综合素质在中部地区保持领先水平。
主要任务是:(一)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2000名“学得精、用得着、留得住”,政治坚定有信念、实践宗旨有办法、发展经济有本领、依法办事有能力、清正廉洁有威信的基层干部队伍。
(二)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1000名(其中合作社长300名)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能进行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农场(庄园)主及合作社长队伍。
(三)适应农村二、三产业发展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1万名在旅游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以及特色手工业等方面有所作为的能工巧匠队伍。
(四)适应农民对农业技术信息服务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2万名(其中科技示范户5000户、核心示范户200户)有技术专长、管理能力和群众威望的科技示范队伍。
(五)适应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提高优势农产品的科技竞争力的需要,到2011年,全市培养10万名熟练掌握主导产业生产技术及相关知识、能成为农业发展主力军的骨干农民队伍。
三、工作重点(一)优化整合培训资源。
要建立新的培训机制,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科学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组织网络优势,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效率,建立村有指导员、组有示范户、户有致富能人的技术传播网络。
(二)加大培训创新力度。
在培训形式上,要扎实推进“五大工程”,搭建“梯层”培训体系。
一是实施“领头雁培训工程”。
通过组织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百万中专生计划”和现代远程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
二是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
通过开展农民创业培训和扶植,引领农民开辟增收门路、传承民间传统工艺和文化,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通过在农村家园建设创建村“进村办班”,以明晰致富门道,提高农民生产技能,促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
四是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
按照农业生产岗位规范的要求,通过农广校、星火学校、职业成人学校,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提高农民职业技能水平。
五是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
重点开展实用技术普及培训,通过专家一对一技术指导、贴息贷款等措施,支持科技示范户做大做强产业,提升示范带动能力,带领农民走科学化种养之路。
在培训方法上,要坚持“五个结合”,即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课堂与田间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讲课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大专家与土专家相结合。
在培训内容上,要与重点项目、板块农业、产业带、“一村一品”、家园建设紧密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发展生产的水平。
(三)健全培训制度体系。
一是要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根据教学的需要,不断充实农民教育培训的专门师资力量。
组织好师资培训,建立既有教学能力又有实践指导能力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平台。
实施专兼职教师聘任制度,根据培训内容的需要,从龙头企业、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广泛吸纳农业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不断充实农民教育培训的师资库,到2011年,要建设规模不少于1000人的师资库。
通过专家讲师团、科技小分队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系统性、大规模地培训农民。
二是要加强培训网络体系建设。
以市农业学校为龙头,市、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星火学校、职业成人学校为骨干,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各类技术推广机构为补充,构建新型农民培训的骨干网络,建立一批农民培训教学基地。
到2011年,开办10个“新型农民创业培植班”,建设1000所“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学校”,实现课堂培训、农民创业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
三是开展“农民讲坛”评先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评先活动,努力培养一批学用结合紧密、培训通俗易懂的农民讲师,打造一批农民培训品牌和精品农民讲坛。
(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
继续推进广播、电视、网络“村村通”建设,建设好电视、电话、电脑“三电合一”平台,办好“都市田野风”专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移动通讯等现代传播手段,开展农业手机短信、网上视频点播、语音信息查询等新型服务,加快农业科学技术传播,让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及时、快捷、简便地获得农业科技信息。
要进一步加强现代远程教育,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
在关键农时,运用科技下乡、科技赶集、科技大篷车等农民喜闻乐见且快捷高效的科技传播方式,使农民对先进实用技术能够看得见、听得到、学得会、用得好。
(五)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抓好文化惠农工程,建设好“小小科技馆”、“农家书屋”,组织市、区专业剧团、电影放映队深入农村基层演出、放电影,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利用新农村“领头雁”培训阵地,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公民道德教育,增强农民改革创新意识、文明诚信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勤俭节约意识与团结合作意识,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六)加强农技队伍建设。
强化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行为社会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农村公益性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质量和效率。
解决好基层农业服务人员的待遇问题,改善和提高基层公益性农技服务的条件和手段。
加强对农村基层公益性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管理,积极搞好培训和职称评审工作,提高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政策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培养新型农民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培养新型农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科技、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水务、农业、文化、林业、广电、气象、新闻出版局,市外办及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农科院、市农机办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培养新型农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有关区是推进新型农民培养工作的主体,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市、区要成立专家组,实行行业技术工作首席专家负责制,制订各行业培养新型农民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措施、量化培训指标、监督培训进程、考评培训绩效。
(二)增加经费投入。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通知》(农科教发〔2006〕2号)要求,从2007年起,我市在100个农村家园建设创建村启动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每个村培训40名新型农民,每个培训示范村补助培训资金1万元,所需培训资金从农村家园建设致富门道明晰专项资金中列支,以后将逐渐扩大培训规模。
按照《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实施绿色证书工作的通知》(农科发〔2001〕53号)精神,从2007年起,对每个获得“绿色证书”的农民,市、区各给予50元资金补助。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脱产大专班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科发〔2006〕49号)规定,对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学生,从2007年起,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型农民培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培训效果,为培养新型农民营造良好的氛围。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各种手段,组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的大型活动,调动科技人员和农民参与新型农民培养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都市农业人才队伍工作。
二00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