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证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证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证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证申请表

填报须知:

.请申请人进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网上审批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取得预受理号后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

.请根据《惠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门店)换证验收标准(试行)》和换证程序填报。

. 材料须如实申报,否则按《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承担不实申报的法律责任:或一年内不受理申报或者撤销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留可以接受信息的电话。如有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流通科,以方便收取监管信息。否则自行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表格中所提及的面积,均指实际使用面积;注册地址应当图示清晰详细;材料应当整洁有序。

.申请材料应由申请人填报,申请由他人代办的,应出具委托书。申请者为单位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确定某人办理。

.企业换证时有许可、登记信息变更的,只需填写此表。所有材料均应该企业印章。

保证申明

本企业所报零售药店换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本企业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药品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变更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许可证编号:证书编号:

填表说明:.有变更的,填写此表。.申请变更事项栏目中,不申请变更的填写“不变”;申请变更的填写拟变更的内容;变更经营范围的,填写增加或减少某某范围即可。.变更原因需真实填写。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附件2-1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申请审批表 拟办企业名称: 申请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年月日

附件2-2 填表说明 一、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二、申请企业(或个人)应按照要求填表,内容应准确、完整,并使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也可打印,不得涂改。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人”应填写企业名称(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者企业经营者(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五、封面上“受理编号”、“受理单位”和“收到申请日期”由受理单位填写。 六、“隶属单位”是指:企业上级控股集团、企业集团或上级管辖单位。 七、企业申请日期应填写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日期。 八、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九、按照要求无需填写相关内容的栏目,在该栏目中标注“/”或者“无”字样,申请表不得空项。 十、本表及所附申报材料、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或者由拟办企业申请人签字并附手印,复印件还应标注“与原件相符”。 十一、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制做卦皮、资料目录、编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二、委托检查验收时,被委托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检查组意见”栏中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局公章。 十三、本表可直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fb213721.html,。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理指南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1 范围(必备) 本标准规定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 行政许可 4 审批编号(必备) (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审批对象(必备) (符合办理事项业务条件的对象。) 7 审批依据(必备)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8 办理条件(必备) 符合换证的条件

9 办理方式(必备) 网上申请、前台受理、后台进行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 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 4.涉及许可事项变更的提供相应材料。 注: 1.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授权材料(包括企业法人授权书、企业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经办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经办范围、期限等); 2.涉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应提供上级单位意见; 3.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11 流程图(必备)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范本3篇 篇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编号: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制 填写须知 一、除特别限定外,申请人均须填报本申请书中的各页内容。 二、填报时可打印或用蓝色、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四、表内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日期用公历。五、名称、地址一律使用全称。 六、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 七、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八、本申请书填写一式三份。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燃气专业主要操作人员基本情况 篇二: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所属主管部门: 填表日期:年月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日 企业专业人员情况表 说明:此页不够可复印,并附证件的复印件 篇三: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 孟州绿能经贸有限公司文件 绿能字〔2015〕1号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孟州市河雍办事处太子村,占地六千多平方米,投资五百多万元兴建了LPG加气站,于2012年11月1日办理了燃气经营许可证,现根据市场需求,追加投资八百余万改建为LNG-CNG加气站,经营车用燃气,现拥有六名正式员工,建有配电室,值 班室和控制室等,共计建筑面积400多平方米,设备已安装完成,拥有质量保证、货源充足的供货渠道。特向贵局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以上申请,敬请批准。

孟州绿能经贸有限公司 一、燃气企业进本情况 二、企业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三、经培训持证上岗职工名册 四、企业经理情况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电子版)

受理编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拟办企业名称: 隶属部门(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并按指纹):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人须知 1、填表说明: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要求。 2、申请人填报本表时应附如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的聘任文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学历的应出具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有效证明;药品从业人员的岗位合格证、本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场所及仓库的地理位置图(标注所处街道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平面布置图(注明尺寸、使用面积和区域划分),并注明与最邻近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最短可行进距离。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提交资料标准: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要求。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节选)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指引-------------------------------------------------------------------------------- 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其中,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镇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村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许可程序 (一)申请筹建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申请验收申请人筹建完毕,到受理窗口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五、申请材料 (一)筹建申请申办人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开办企业申请报告。说明申办人的基本情况,开办原因,企业性质,经营地址、范围,配备人员、设备、设施等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B、任命通知(国有、集体、股份企业)。 4、药学技术人员: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B、执业资格、职称证书;C、劳动合同、聘书;D、在职在岗不兼职证明材料。 5、经营、仓库场地产权证及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6、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注:上述材料中的证件交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 (二)验收申请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验收发证的申请;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3、企业自查报告;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个人简历 5、与经营相适应的在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待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书、劳动合同; 6、营业场所、仓库的使用证明材料; 7、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经营场所药品分类陈列平面示意图。 9、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及程序

燃气经营许可办理主体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办理依据 《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一)符合已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当地《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的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应当有当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镇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划定并以规范性文件公布的管道燃气经营区域范围; (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有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协议书或供气意向书;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燃气的设备和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装置等设施; (四)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 1、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供气规模10万户以上或日供气50万立方米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供气规模3万户以上或日供气10万立方米以上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供气规模3万户以下或日供气低于10万立方米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从事LNG生产(加工)、储配的燃气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500万元; 3、从事CNG加气母站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500万元; 4、从事LNG加气站、CNG常规站及加气子站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5、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五)企业法人代表(或者授权负责人)、董事长、经理,分管工程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山东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合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六)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七)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经营方案,有完备的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必要的抢险抢修设备机具,管道燃气企业必须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用抢险抢修车辆; (八)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运行管理和作业人员: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的管道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师以上职称不少于15人(高级职称3人),会计师以上职称财务人员2人,具备资格的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备作业资格的专门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10人。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的管道企业,必须有燃气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申请表

附件3-1 受理编号: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许可或登记 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人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年月日 受理单位 (收到申请日期年月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附件3-2 填表说明 一、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二、申请企业(或个人)应按照要求填表,内容应准确、完整,并使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也可打印,不得涂改。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人”应填写企业名称(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者企业经营者(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五、封面上“受理编号”、“受理单位”和“收到申请日期”由受理单位填写。 六、“隶属单位”是指:企业上级控股集团、企业集团或上级管辖单位。 七、企业申请日期应填写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的日期。 八、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九、按照要求无需填写相关内容的栏目,在该栏目中标注“/”或者“无”字样,申请表不得空项。 十、本表及所附申报材料、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或者由拟办企业申请人签字并附手印,复印件还应标注“与原件相符”。 十一、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制做卦皮、资料目录、编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十二、委托检查验收时,被委托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检查组意见”栏中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局公章。 十三、本表可直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下载,网址:。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城市新建燃气企业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所属主管部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showing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form. The old town and the road network has been developed along the South, road networks are "well"-shaped grid structure. The nanxi area, the minjiang River area, dvn group and other area roads has not developed to a certain size 申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 (盖章) 或负责人 所在地址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电传 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安全员姓名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金经济性质燃气来源年使用量(吨) 劳从业人员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动持证上岗运行工人,义务消防队人 就 有本科学历人,大专学历人,中专学历人业 情

有职称人员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助级职称人况 有工程系列人会计系列人经济系列人统计系列人职高级工程师人高级会计师人高级经济师人高级统计师人称工程师人会计师人经济师人统计师人人助理工程师人助理会计师人助理经济师人助理统计师人员技术员人会计员人经济员人统计员人技术充装工人焊工人电工人工种运行工人管道工人仪表工人人员验瓶工人危运品运输司机人钳工人 泵工人危运品运输押运员人送气工人 占地面积贮罐充装枪数量加气枪数量 备注 23供气 (米) (米?个) (支) (支) 设施 showing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form. The old town and the road network has been developed along the South, road networks are "well"-shaped grid structure. The nanxi area, the minjiang River area, dvn group and other area roads has not developed to a certain size 企业专业人员情况表 序号姓名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资格) 发证部门及证书编号发证时间 说明:此页不够可复印,并附证件的复印件 showing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form. The old town and the road network has been developed along the South, road networks are "well"-shaped grid structure. The nanxi area, the minjiang River area, dvn group and other area roads has not developed to a certain size 抢险、抢修 人员情况抢险抢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及要求一换证申请报告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及要求 (按以下顺序装订) 1. 受理通知书(附件1); 2. 同意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批件(附件2); 3. 现场验收报告; 注:(1)此项仅限扩权县(市)(即恩施市、利川市),其他县的相对人在申报时不用提供。 (2)其他县在州局委托后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的统一格式附后。(附 件3) 4、《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 5、填报说明(附件4) 6、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5) 7、对照《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含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或 者《湖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连锁门店)验收实施标准》的自查报告 8、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6); 注:(1)填写本表时,请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药师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个人简历、身份证的复印 件附后。 (2)复印件应经过所在县(市)局的相关人员审核原件并签字。 9、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件7); 注:(1)填写本表时,要求同上,若人员与上述人员相同,可以不重复提 供复印件。 (2)根据相关要求,每个药店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要求的人员才能经营,所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可以设置为同一 个人,但如果是此种情况,就必须同时出具另外一个符合要求的营业员 的资质,并将其资质复印件附后,在复印件上注明“***药店营业员”,

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经过县(市)局办事人员审核原件和签字。 10、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8); 11、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图和位置图(平面图标明长、宽多少米); 12、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3、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4、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1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GSP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16、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承诺书。(附件9) 17、《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药品经营许可核发申请表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报资料 (单位名称) (日期)

申请材料目录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名称: 申请人: 填报日期 受理部门: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孝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须知 1、申请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确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2、所有资料必须用A4纸打印,内容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上一致”,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填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零售连锁企业填法定代表人)。 3、所有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4、经营级别:一级、二级、三级。 5、经营方式:单体零售、零售连锁。 6、所属区域:城区、乡镇 7、处方审核方式:驻店审方、远程审方。 8、经营范围:一级零售企业经营范围为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经营范围为中药饮片、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限制类抗菌药、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除外);三级零售企业经营范围:中药饮片、非处方药、处方药;三级零售企业申请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的需单独列明。 9、关于人员资质、面积(详见办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事指南) 10、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资料:(详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11、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含现有企业迁址),只能申办三级药店。现有药店(含改扩建)可根据自身条件申报一、二、三级药店。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日 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包括办公、营业和管理用全部设施设备)。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实际使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性或劳保用房。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资料

附件七: 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 拟办企业名称: 申请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申办人完成企业筹建工作后,填写封面和表1,报受理审查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2、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 3、报送申请审查表及其他申报材料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情况,应附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4、申请审查表以及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纸,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表1: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隶属单位注册地址经济性质仓库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职务 技术职称、 学历 企业质量 负责人职务 技术职称、 学历 质管部门负责人□ 质量管理员□职务 执业药师 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人 员情况职工总数 从事质量管 理、验收、养 护人员总数 药学技术人员数 执业 药师 主任 药师 副主任 药师 主管 药师 药师药士其它 设施仓储设施设备验收养护仪器设备计算机(台) 配备总量

设备购进记录用入库验收用销售记录用出库复核用 注:有□的请选择后打“√”,其他栏目若没有内容,请填写“无”。表2: 现场验收情况 检查组成员成员所在单位姓名(签字)检查项目 组长: 组员: 组员:

检 查 情 况 及 结 论 检查组长签字: 年月日

表3: 审批意见 公示情 公示时间公示形式公示结果自: 年月日 发证部门审批意见审查意审核意审批意 许可的内容、事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隶属单位 经营范围 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流水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材料模板

********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 申 请 材 料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目录 1、市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2、验收申请 3、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表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自查报告 6、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一览表 7、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 件、复印件 8、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 9、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0、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1、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12、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框图 1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保证声明 14、企业下属门店情况一览表

********公司 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的申请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同意筹建批准后,我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积 极进行了各项设施设备的布设、安装和调试,并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 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和相关的记录凭证,建立了相关的质量档案等。 现已筹建完毕。经自查,基本符合验收标准要求,请贵局进行现场验 收。 特此申请 ********公司 2017年2月4日

********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自查报告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于2016年12月26日提出筹建申请,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批准同意筹建。 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和仓库均与注册地址相同。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连锁公司。 公司经营面积:仓库面积。现有员工人,其中:各类大中专毕业人员人,药学及其相关专业人;其中执业药师人。 公司自筹建以来,坚持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作为公司经营的 行为准则,以“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经营理念,“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作为质量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提升企业人员质量意识、 管理技能,坚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和有效运 行。从整体上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水平,保证本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和人 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举办的有关 知识的岗前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识和了解, 提高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意识。同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组织人员制订了公司各科室职责、各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完善了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对质量体系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可 以保证药品质量。依据要求,安装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了对公司组织机构 与管理、职能与职责、人员与培训等系统全过程的内部自查。经过自查、完善, 使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落实完善,使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控制能 力得到的提高。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自2017年1月13日批准筹建以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范本)

WORD格式 受理编号:《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申请表 (范本) 企业名称:xxxxx药店 申办者(签章):徐xx 地址:xx市(县)xx路xx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徐xx 申请日期:2013年11月15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用原件填写,报药 店所在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一 份(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筹建的只须一份)。 2、隶属单位,指企业直接隶属的部门或单位,无隶属单位的应注明“(无)”。 3、企业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删除“企业负责人”字样;非企 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负责人,删除“法定代表人”字样。 4、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本表时,必须同时提交下 列材料: (1)核发《许可证》书面申请及对照有关规定的自查报告; (2)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筹建通知的原件或复印件; (3)企业全体人员情况表,并附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明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药学从业人员应同时附上相应的资质证明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或证明。 5、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表一 拟开办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xxx药店经济 性质 个体 地址Xx市(县)xx路xx号邮编352100 隶属单位电话 申办者徐xx联系人李xx电话xxxxxxx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徐xx 职称 (资格) 执业 药师 从药年限X年电话xxxxxxx 质量负责人李xx 职称 (资格) 药师从药年限X年电话xxxxxxx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药品 经 生物制品营 范 围 非药品 从总 数药 学 技 术 人 员 总 数 执 业 药 师 从 业 药 师 副 主 任 药 师 以 上 主 管 药 师 药 师 药 士 药 学 中 专 以 上 学 历 业 人 员51135 投 资情注册 资金8万元 固定 资产 5万元 流动 资金3万元 况 营业场所仓库面积(m 2)其它验收、养护设备 设施 面积 2 (m ) 温湿度调控设备总面积常温度阴凉库冷库 温湿度计 设 备 42空调无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10年11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2006年9月29日广西人大常委会十届第八十七号公告发布,自2006年11月1日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经营许可分为燃气经营企业的许可和燃气供应站点的许可。燃气供应站点由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申请设立。第十一条第一款: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申请设立燃气供应站点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站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 县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供应站点燃气经营许

可证的核发。 四、审批条件 燃气供应站点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燃气设施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建设质量的要求; 2、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为申请设立主体; 3、有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 5、有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工具、设备。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县区域内供应站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对象为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企业申请设立的燃气供应站点。 六、申请材料 燃气供应站点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燃气供应站点)》4份; 2、供应站点平面布置图和外立面彩色照片; 3、供应站点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从业人员的任职文件、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4、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供气服务公约; 5、燃气事故处置、应急灭火预案; 6、消防安全设备仪器一览表; 7、县级以上燃气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燃气供应站点安全技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新申请 申请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最低人数应满足: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其他类型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A、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的有关人员标准执行。 B、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 CNG加气母站和LNG生产储配经营企业不少于6人。CNG常规站、子站和LNG加气站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筹建 一、审批程序:1、填写筹建申请表;2、提交资料及证件;3、受理;4、审批 5、领取审批结果; 6、筹建 二、申请资料: 1、筹建申请表(一式二份);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拟办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受理凭证及批准备案的证明(网上查询打印); 4、当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已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及提交材料真实性确认保证书; 6、拟办企业的地址及座落地点示意图; 7、拟办企业经营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及租赁证明(同商事登记要求); 8、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授权委托书(需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签字或盖章)。 (学历、资格证、执业证书及证明文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 申请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2)企业法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名称,所有申报材料加盖企业法人单位公章,并提供企业法人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自然人提出申请的,所有申报材料需申请人签字; 验收 一、审批条件: 1、通过筹建审批,并完成筹建工作。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药品质量管理知识)。 3、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通过医药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4、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5、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6、符合《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修订)和GSP的要求; 7、符合《佛山市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或药品柜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备注:在乡镇以下地区设立的农村药店可依照《佛山市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或药品柜验收实施标准》(试行)验收(但仅许可销售非处方药)。 国家对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及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审批程序:1、筹建完毕 2、提交申请验收资料 3、受理 4、组织验收 5、审批 6、领取审批结果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材料模板

********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 申 请 材 料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目录 1、市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2、验收申请 3、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表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自查报告 6、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一览表 7、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 件、复印件 8、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 9、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0、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1、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12、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框图 1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保证声明 14、企业下属门店情况一览表

********公司 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的申请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同意筹建批准后,我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积极进行了各项设施设备的布设、安装和调试,并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和相关的记录凭证,建立了相关的质量档案等。现已筹建完毕。经自查,基本符合验收标准要求,请贵局进行现场验收。 特此申请 ********公司 2017年2月4日

********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自查报告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于2016年12月26日提出筹建申请,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批准同意筹建。 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和仓库均与注册地址相同。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连锁公司。 公司经营面积:仓库面积。现有员工人,其中:各类大中专毕业人员人,药学及其相关专业人;其中执业药师人。 公司自筹建以来,坚持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作为公司经营的行为准则,以“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经营理念,“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作为质量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提升企业人员质量意识、管理技能,坚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和有效运行。从整体上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水平,保证本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举办的有关知识的岗前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意识。同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人员制订了公司各科室职责、各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完善了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对质量体系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可以保证药品质量。依据要求,安装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了对公司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能与职责、人员与培训等系统全过程的内部自查。经过自查、完善,使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落实完善,使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控制能力得到的提高。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自2017年1月13日批准筹建以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药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核(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 第82条规定的情形; 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 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4、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 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5、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 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 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6、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 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办人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 (三)1、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企业基本情况、投资额、发展规划等);(四)2、药品批发企业筹建申请审批表; (五)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六)4、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七)5、由拟办企业所在地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证明; (八)6、拟设办公营业、仓储场所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的说明,附拟设办公营业场所、库房地址地理位置方位图、分布图、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或体积、长、宽、高等); (九)7、拟配备设施、设备目录; (十)8、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十一)9、保证所申报材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19日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 第五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最低人数应满足: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其他类型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及数量配备以及其他运行、维护和抢修类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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