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定方法)合同签订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签订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合同签订程序及应注意事项

〖前言:鉴于各公司合同管理员及合同签订履行关联人员对合同管理及法律法规的了解不深入,同时考虑及整个集团公司人员流动较快,公司部分员工对合同管理重视度不够等因素,我们借助这个机会于这里向大家系统地介绍合同管理关联知识、制度,以期提高各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壹、注重合同签订程序的意义

1、权力和责任划分的要求

企业的管理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团结壹致,通力合作,且各自发挥专业优势,为企业尽可能多的创造利润,同时也应尽可能避免运营风险。考虑各部门专业分工不同,从不同的方面对合同进行把关,有利于避免企业运营风险的出现。

有权力,就有责任,权力和责任是相对应的。合同签订程序关联规定,分别赋予了合同签订部门、会签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相应的权力,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责任。合同签订程序不仅仅是流程的问题,实体控制是关键,为企业争取优势,避免运营风险是根本目的。

2、事前的监督和预防的要求

合同签订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各部门会签审批认真负责,使风险降低到最低点,是事前防范。企业运营不应有侥幸心理,等待事后救济是下下策。所谓“名将无赫赫功”,不是其能力问题,而是其通盘的考虑,事前的策划和预防做的好,壹切尽于预料和掌握。

3、效率

合理、科学的程序有利于公司管理效率的提高。权力的明确界定,能够避免相互推诿;责任的明确,能够提高警觉度、责任心,且让减少推卸责任没有合法基础。

制度是执行的标准。程序明确,利于执行。

4、有利于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签订的权限、程序

1、关联制度

(1)**集团2003年3月7日公布实施的《关于规范公司签约行为的通知》(安海办2003[11]号)

(2)集团及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合同签订权限

(1)按照合同种类别

按照《关于规范公司签约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子公司签订赠和、借款、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委托、行纪、居间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土地买卖(租赁)合同和房地产合同等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授权。

(2)按照职责分工划分权限

根据集团及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委托代理人应于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权限和期限内从事代理活动,若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做出的要约、承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委托代理人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公司的二级机构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即加盖本部门公章或者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行为)对外签订合同、发出合同要约或者接受他人要约后作出承诺。

3、合同签订的流程

前期准备工作→合同报批(包括会签、审核)→合同编号、登记→盖章→归档、保管

三、合同签订的前期准备

1、市场调查:对需要签订的合同,应根据其内容对标的物的市场分布、生产厂家、价格及其趋势等进行综合性的分析或论证。尤其是买卖合同,要严格按照“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比结算方式”的原则做好签约前准备。

2、资信调查:对经市场调查后选定的签约对象的资信进行审查(如民事资格、运营范围、注册资本、生产和技术水平、履约能力和企业信誉产品质量等),以确定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履行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1]鉴于当前情况,需要加强对各签约单位信用的调查、评估,公司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是壹种趋势。其中,材料、设备、备品备件供应商,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有业绩的,应当调查收集该供应商的履约情况且尽量共享给内部其它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是否能及时履行交货义务,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售后服务的质量等资料;没有业绩的,资质审查时应当慎重,必要时能够去实地考察。

[注2]针对签约单位提供资质证明时,关联证件壹般仅仅为传真件或者复印件,真实性不强,所以要求提交资质证明文件的单位应提交件上盖章。于审查时,应注意多个证件的相互比对,也能够对同壹地区的不同单位相同种类的证件进行比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应当要求提交最新年检资料。授权书上,应当有被授权人和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且加盖授权单位的公章。

3、合同谈判:合同谈判应由具有合同谈判经验且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负责;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签订合同部门会同关联部门或专业人士以及合同管理部门组成谈判组。

4、文本起草:合同起草原则上由我方签订合同部门的谈判人员或谈判组负责,力争合同起草权,以掌握主动。

[注]针对部分职员问:公司要求签约对方接受本公司的提交谈判的文本,是不是太霸道?

我们认为,这不是霸道,是公司优势的合理使用,目的是争取有利。优势是壹种资源,不变现,它的存于将失去价值。大家要知道,企业争取的是利益,当我们的煤炭、钢材采购紧张的时候,部分煤炭、钢材供应商不和我们谈合同条款,我们只能接受他们的合同文本。但优势不可滥用,需要灵活,要根据市场决定。

5、合同初审:所有合同于正式签约前,签订合同部门应对拟定的合同文本和有关资料(如依据的计划、批件、市场调查及资信审查资料、合同谈判纪要、招投标文件、货比三家资料)进行初审。

四、合同报批的基本流程

合同签订部门(草拟合同和办理报批手续)→关联部门会签→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总经理审批

五、合同的会签、审核要求

1、关于《合同评审须知》及新版《合同评审会签表》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签约行为,明确合同评审人员责任,防范运营和法律风险,法律事务室于2004年12月份制定《合同评审须知》及会签表。

2、合同评审会签表内容介绍

(1)会签人责任

A、会签人应根据各自所于岗位的职责认真审核拟签合同,有不同意见的,应于会签单上或会签单的背面书面提出。

B、合同执行人应对拟签合同的真实性负责。

C、合同签订部门负责人应对拟签合同的真实性、计划性负责。

D、合同主管部门/合同管理员应对拟签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其中,合法性包括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合同签订程序符合公司规定。

E、会签部门负责人对拟签合同所涉及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内容应进行认真审核,且对此负责。

(2)填写合同评审会签表要求:

A、合同评审意见和合同主要条款俩栏的内容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合同执行人填写、签订合同部门的负责人审核。

B、本合同若需公司其他部门知悉或发表专业管理意见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负责人拟定,且由该部门负责送关联部门会签。

C、部门会签栏,由会签部门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签名。

(3)违反《合同评审须知》以及公司关联规定评审、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公司关联制度的规定承担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公司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合同评审意见的拟定

合同评审意见如何写?“三段论”:为什么签订——签订该合同的理由;为什么和该家单位签订——选定签约单位的理由;为什么以这个价格签订。

4、合同主要条款的节选

涉及到合同主要实质事项的条款。价格(是否含税)、运输责任和费用、买卖合同的交货期限(合同履行/有效期限)、结算/付款方式条款为必须,其他根据合同性质确定。

[注]“节选”俩个字,它表明会签表上的合同主要条款表述,要和合同表述高度壹致,要求“壹字不差”。合同是严肃的,壹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如:“卖方负责运输”和“卖方负责代运”,就壹字不同,运输责任发生了转移。

六、合同分类、编号、登记

1、合同分类应当保证科学、统壹、稳定,不宜朝令夕改。分类不宜过于繁多,简单、够用,才易于操作。

2、合同主管应当于经过审批且经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盖章前,按照规定对合同逐壹编号。合同及其会签材料编号壹致。

3、合同主管负责建立且及时更新合同台帐,其于合同编号后、盖章前应当将合同主要内容按合同编号逐壹登记入合同台帐。

[注]为统壹管理,合同编号权由合同主管独自行使。合同履行及付款单的填写的合同号只能依照合同管理员所编号为准。各部门为内部管理而编的合同号,只能于本部门中使用。

七、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1、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按照《关于规范公司签约行为的通知》等制度的规定,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确须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应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审核。不得签盖空白合同书。

(2)合同管理员的拒绝权和拒绝职责

若所签合同于程序上不合规定、内容上存于错误或者违法,合同主管(管理员)应拒绝加盖合同专用章,但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合同签订部门,以便修正。

(3)关于用印申请和合同会签单的关系

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规定,使用公章应当填写用印申请且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合同专用章,是公章的壹种。部分子公司按照规定,于合同经过会签审批且经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后,通常要求合同签订部门办理用印申请后再给予加盖合同章。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符合公司的规定,但重新办理用印申请是重复劳动,没有必要。原因是,合同会签审批结束且经过签字后,即表明公司同意签订该合同,当然同意使用合同专用章。各子公司于执行公司制度的时候,应当理解制度的内涵极其出台的背景,做到即坚持原则,又能灵活运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建议于合同会签结束且合同经过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经过合同管理员经过核对认为符合合同管理制度时,能够直接用印。

2、合同章的保管

合同主管应妥善保管合同章,不得外借或私自携带外出,如合同章毁损、丢失或被他人误用,合同主管应负全部责任。

3、注意学习集团公司及各个子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且遵照执行。

八、合同的存档和保管

合同应当及时存档且按照顺序分类别妥善保管。用印后合同主管应留存壹份合同原件,和合同会签原件壹且留存。合同已经留存,任何人借出,均应办理借出手续,且限期返仍,非公司内部人员禁止借阅。公司合同及过程资料应当保密管理。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合同签订管理规定及流程 一、目的 规定签订合同的要求、对合同条款要求、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和审定合同的要点,以维护公司利益,降低经营风险,减少签订合同不当造成的损失,方便合同的有效执行,最终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合同签订相关的过程中与合同签订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此规定。 三、职责 行政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核,业务人员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传递、保管和协调签订合同的整个过程,部门主管负责初审合同,公司领导负责对合同签订的一些例外事项进行决策。 四、内容 1、总则 与合同签订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应严肃对待合同,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平时要认真学习合同法,进行合同谈判时在坚持原则性的基础上,也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 公司只认可书面形式的合同; 每一份合同的签订必须有指定的承办人,承办人要求是公司正式员工,其应对合同自订立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合同签订人员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关人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 2、定义 合同:是指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同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也指本公司我公司使用本公司经销产品企业名义与外部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开据的一个书面授权文件至代理人叫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印鉴。 3、合同签订的主体 我方签订合同的主体视情况需要而定。 与我方签订合同的对方应是有独立法人的实体或者是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个体。部门主管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与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四、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五、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六、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七、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包括: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八、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 合同的评审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在合同评审通过后,方能正式签订。

签订销售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11 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签 订合同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 件》、法人身份证明书、签约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 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有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 认书盖章签字。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辖。 四、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 要跟踪管理,出具是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五、遇有重大误解、显示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诉讼期间行使撤销权(一年)。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出具欠条注意事项: 1.公司出具欠条:由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金额、还 款期限明确,无改动。个人出具欠条,如公司确认,视为公司欠条。 2.个人出具欠条: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具体明确,无改动, 本人签字画押,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合同预算部起草以下合同管理办法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施工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 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总经理审定批准。 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失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质量保修协议书; 15、安全协议书; 16、廉政协议书。 合同预算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预算部审核合同文字和结构、价款及价款调整(投标文件的经济标或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2、工程部门审核合同的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保修等条款; 3、物质采购部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与供应的型号、数量、达到时间、装卸货责任、质量保证金等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法律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6、主管领导对合同及以上部门的意见进行整体审核; 7、总经理整体审核。 四、合同的签署、盖章和执行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合同预算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财务部、及合

合同签订流程及规定

合同签订流程及规定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销售合同相关规定: 1销售合同签订流程: 2. 签订的订单一式四份:客户、业务员、财务部、生产调度(彩板车间:边艳 飞;钢构车间:赵杰)各留存一份原件。 3.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订单时必须填写的基本资料包括:合同编号、业务经办 人、订货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订货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订货日期、合同金额、产品名称、产品数量、产品单价、产品规格。 4. 销售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需填写“包头恒久公司销售订单、合同登记表” 存档,登记内容: 业务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订货单位、签订日期。 财务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订货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 签订日期、订货人、联系电话、产品名称、合同金额。 5. 对金额较大、货币不能及时两讫的及有风险的合同进行合同评审,对欠款发 货的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审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发货。

6. 对欠款人或单位应办理的手续: 执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及销售合同应具备的资料”规定,同时办理欠款或抵 1 / 8

押手续。 7. 客户以支票或汇款等方式付帐的,在货款入帐后才能发货〔请示相关领导(工程请示工程部经理;销售请示销售部经理)可适度执行〕。 8财务部每周五向总经理报送“包头恒久公司销售订单、合同登记表”。 二、工程合同相关规定: 1. 工程合同签订流程: 2. 签订的合同一式三份:客户、财务、工程部管理组各留存一份原件。 3. 工程部业务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范本规定内容严格填写。必须填写的基本资料包括 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合同金额、签订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工期、付款方式、工程结算方式、质保金留存金额及年限、甲方单位开户行、帐号、税号。 4. 工程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需填写“包头恒久公司工程合同登记表”存档, 登记内 容: 工程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签订单位、签订日期、施工地点。 财务部:序号、合同编号、业务经办人、签订单位、单位地址(家庭住址)签订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金额、施工地点。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和付款程序,并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合约部起草以下管理和签订程序,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署的所有经济类合同的管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等其他类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 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5、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实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5、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执行部门合同文字和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设计、工程、营销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应技术条款; 3、合约部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最后提交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约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合约部及合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原则上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如对方拒收应即改为特快专递方式重发。 4、合同执行过程中,合约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建设后补合同的程序。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2、工程类合同可采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方式进行合同变更; 3、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 解美川 (江苏佳和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常熟) 【摘要】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源头;是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依据之一。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合同签订管理水平,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是加强工程管理的关键。 【关键词】施工合同的订立依据;签订程序;注意事项;审查要点 《合同法》第二条将合同定义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任何合同均具备三大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主体指签约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客体也叫标的,如: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内容指当事人之间的具体的权益和义务。 从合同理论上说,建设工程合同也是广义的承揽合同的一种。建设项目关系的多元性、多变性、金额大、履约周期长等特征、竞争激烈等因素,构成和加剧了工程合同的风险性。施工合同又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开发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头,是进行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进度控

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开发企业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订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以往合同签订中的经验和教训写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及注意事项》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参考。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和条件 施工合同订立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3)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4)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单位的工程,其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施工合同的内容 承发包方应尽可能采用标准的合同范本订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选定的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3篇

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 结算方式,应该具体、明确。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此外,对于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完整版)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欢迎大家查阅!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

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流程

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流程 为加强完善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程。 一、合同签订与执行程序(流程) 项目申请→考察论证→填写合同申请表→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合同结算。 二、办理签订合同申请,必须有签约依据。 三、坚持资质调查在先,谈判、签约在后的原则。合同承办部门应审查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二)特种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三)工程建设企业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四)依据合同性质、类别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五)审查对方当事人近三年来的经营业绩材料 (六)审查对方有关生产规模、技术实力、施工或供货能力方面的相关资料,以确定其履约能力 四、合同条款不得随便约定预付款或定金。确属需要预付款或定金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五、合同会审 合同承办人牵头,首先由工程部长、预算部、工程副总、财务副总及法律顾问进行部门会签,然后交由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六、合同约定内容到货、竣工后三天内,合同承办部门应通知工程副总、预算部、财务副总等相关部门对合同项下的工程或项目进行验收。

七、合同履行完毕,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和《结算报告书》,如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事件的,应写明违约情况及处理意见。最后送总经理审查并签署意见,交财务部门结算。 八、经总经理特批的特殊合同可以简化上述手续。 九、5000元以上的支付,原则上必须签订合同,否则财务部门拒绝报销支付。 十、签订合同至少一式五份,业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合作方自留一份,公司财务副总一份,办公室存档一份。

(word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法》 4 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 4.2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 4.3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3 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执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5 合同管理 5.1经济合同的签订 5.1.1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5.1.2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外,其余必须是经总经理授权者,被授权者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5.1.3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范本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体现,也是业务能力的体现。现在的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大部分是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的,合同一旦签订,就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签订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实现以及可期待利益实现的程度。怎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得以实现,更多的体现在合同条款方面。 首先,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必须首先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即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签订人签字要与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一致,不允许出现错别字,严禁代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索要资料。 2、合同所有条款均不得删减;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有利于本公司履约和有利于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原则填写;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斜线“/”;其他约定事项没有则填“无”,如未写满横线,划上删除线“”至结尾。 3、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并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双方确认,并在更改处盖章签字。 接下来,根据公司采购合同范本详细了解下有关填写内容: 1、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前后所签订名称与公章名称须保持一致。 2、签订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把合同签订地法院约定为纠纷管辖受理机关,所以,签订地点尽量填写我方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要使用“电器材料”、“工程备件”等含糊不清的产品称谓,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2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生产厂家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合同内。 3.关于规格型号。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 4.计量单位条款。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但不能使用“一套”“一批”等不确定的数量单位。确保经过文字条款、参数描述后的合同交易标的具备唯一性。 5.关于单价、金额条款。由双方协商定价,如合同总价为优惠后价格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不能出现款到发货之类的模糊字眼,可以1.规定具体日期发货。 2.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 3.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 第二条: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样品要有出卖人签字确认。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最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防范于控制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订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公司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公司计划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调查。 4、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 5、公司物资部负责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6、项目部经理负责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工作。 四、合同的签订 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行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

业务合同签订流程和规定

捷利集团下属机构及企业关于业务合同签订的流程和规定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保证企业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特制定本规定。捷利集团下属的所有机构和企业对于业务合同的签订全部适用本规定。 一、合同的内容要求 1、订立业务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企业的利益。 2、订立业务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3、为保证业务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 二、合同的签订要求 1、企业的所有业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2、所有业务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企业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如果合作方提出格式合同,相关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必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并将格式合同交由财务部门进行条款审核。财务部门审核后,合同文本交由行政部上传到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合同协助区,由集团管理中心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行政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合同文本提交企业《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的合同流程审批,由有权限的人员全部审批通过后即可签订。 3、为便于管理,企业的业务合同实行统一保管。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人员应将合同交由行政部门妥善保管,行政部应及时将合同扫描件送财务部门及集团管理中心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各一份存查。 4、在订立业务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资料存查。 5、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 6、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如货物、劳务等); (2)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 (3)价款或货款,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对账时间、计算标准、开具发票、支付方式等;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数额较大的合同,有条件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可采用押金、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 7、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合同审批要求 1、本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业务合同都必须严格地按照下列要求审批。

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签订商品代销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签订商品代销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文书简介 商品代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代销人和委托人订立的,由代销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委托人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合同。 代销方应在委托方授权的范围之内,以委托方的名义处理处理其所委托的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如代销人的活动超出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或者代销人不以委托人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则法律后果只能由代销人自己承担。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代销货物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是委托人的,即在代销中无论以谁的名义经销商品,在商品未被卖出前,该商品的所有权都不发生变化,仍属委托人所有。 二、法律风险提示

1.商品代销合同的订立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2.代销方应当对商品的质量进行详细检验,如委托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代销方可以要求退货或者降价、更换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代销人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 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依据该条 规定,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虽不符合质量要求,但并不影响实现合同目的的,即属轻微违约时,买受人不得拒绝收货或解除合同,相反,买受人应当接受标的物,出卖人的交付导致标的物风险的转移。但是,买受人在接收货物后可以依法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标的物的风险仍由出卖人负担。因为出卖人的履行不合格属于根本违约,出卖人的交付不是真正的交付,不能产生交付的效果,标的物的风险自然不能转移给买受人。然而,当出卖人的交付构成根本违约而买受人又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doc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04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1)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2) 第四章工程合同签订/变动审批程序 (3) 工程(经济)合同签订/变动审批流程表 (3) 第五章合同的编号/签字/用印/存档/发放程序 (4) 第六章附则 (5) 工程(经济)合同审批流程表(GCGL-表18) (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工程合同谈判、草拟、会签、批准、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供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3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合同主办部门,在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执行、实施工作,随时 掌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委员会、行 政管理部、法律事务主管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和减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纠纷。 第4条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工程合同的执行部门,具体代表公司实施工程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5条签订工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合同的谈判原则

第6条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工程总监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领导 主持合同谈判;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 的副总经理主持合同谈判。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上述工程合同 的谈判。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和条款,报项目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 研究确定。 第7条工程管理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地方工商行政 管理局和建委共同监制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 料/设备采供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订或 编制工作。 第三章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第8条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 准、材料/设备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 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第9条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施工)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表10)中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 算办法等事项,参照《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制定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统一标准格式,由工程管理部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工程施工合同中技术性条 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0条规划、勘察、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和中标通知书约定的设计内容、深度,优惠条件,设计周期、付款方 式等,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 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 拟订,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 核会签程序审批。 第11条非招标工程设计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选定(设计)中标单位审批表》(GCGL- 表10)中确定的设计内容、深度、成果要求及付款方式、设计周期、服务承诺等,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原则和有关部门印制的《工 程勘察、设计合同》标准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由工程管理部拟订, 各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合同中技术性条款的拟订,合同初稿按合同的审核会签 程序审批。 第12条招标的工程监理合同,由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

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签订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管理制度: 为防范市场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因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规划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察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对外协作合同、经营销售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由经理办公室拟订,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和执行副总经理指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的问题 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合同签订后交财务部一份存档)。 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审核、审定、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相关部门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公司实行董事长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

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经理办公室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在规定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财务部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财务部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将财务部审查后的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执行副总经理审核和财务总监审定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定人的审定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管理,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程序办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综合部备案,并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财务部归档。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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