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程序(检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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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正确了解客户的需要,并根据客户需要评审实验室检测方法、能力和资源,与客户签订满足需要的合同。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所有客户委托检测合同的评审及与客户的沟通。

3.职责

3.1 样品接收员负责接受客户的委托,了解客户的要求和期望(明示的及潜在的);

3.2 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客户的要求进行评审,并负责建立适宜的程序、渠道和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新的委托项目合同的评审;

3.4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合同的签订。

4.工作程序

4.1标书与合同的分类

4.1.1一般项目的合同:指实验室公布的检测能力表范围内的日常检测项目的协议;

4.1.2新的委托项目合同:指本实验室未涉及过属新增的委托项目合同;

4.2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4.2.1一般项目的合同

样品接收员在接受委托前应详细了解客户的需求,并要求客户将期望和要求等填写在“委托协议书”上,经客户确认无误后,直接由样品接收员签署,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2新的委托项目合同

4.2.2.1样品接收员应报告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主管、实验室和相关人员评审,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4.2.2.1.1客户的要求是否明确;

4.2.2.1.2实验室技术能力和资源是否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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