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评审程序(检验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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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检验检测机构程序文件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程序文件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程序文件(第一版)编制:体系编写小组审核:批准人:关于程序文件的换版说明为了确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质认定管理体系各个环节、各项管理控制活动的开展流程有序性、结果符合性;并满足最新发布的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特编制换版程序文件。

一、本程序文件是为规范*******有限公司资质认定管理体系活动过程的内部文件,它所描述的管理体系符合质检总局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质量手册》的要求。

它对其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应如何开展、谁做、做什么、怎么做进行了描述和规定,是*******有限公司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循的行为规则,是指导体系活动有效开展的支持性文件。

为了方便使用和便于管理,本程序以活页形式装订。

特批准发布*******有限公司发布人:时间:*******有限公司修订状态:1/0文件编号:****- QP-0.1-2016程序文件修订页文件页码:共 1 页,第 1 页颁布日期:2016年1月1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1月2日序号章节号修订次序修订内容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有限公司修订状态:1/0文件编号:****- QP-0.2-2016程序文件目录文件页码:共 2 页,第 1 页颁布日期:2016年1月1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1月2日*******有限公司修订状态:1/0文件编号:****- QP-0.2-2016 程序文件目录文件页码:共 2 页,第 2 页颁布日期:2016年1月1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1月2日序号程序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评审准则》对照条款手册对照条款备注/ 关于程序文件的换版说明————0.1 第0.1章:修订页————0.2 第0.2章:目录————0.3 第0.3章:程序文件的管理————1 第01章:人员管理程序 4.2.1-4.2.12第4.2章2 第02章:人员培训控制程序 4.2.4 第4.2章3 第03章:质量监督控制程序 4.2.4 第4.2章4 第04章:安全与环境控制程序 4.3.2-4.3.4第4.3章5 第05章:测量设备管理程序 4.4.1 第 4.4章6 第06章:期间核查控制程序 4.4.7 第 4.4章7 第07章:修正因子控制程序 4.4.7 第 4.4章8 第08章:量值溯源控制程序 4.4.8 第 4.4章9 第09章:标准物质控制程序 4.4.9 第 4.4章10 第10章:保证诚信度控制程序4.5.3 第4.5.3节11 第11章: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4.5.3 第4.5.3节12 第12章:文件控制程序 4.5.4 第4.5.4节13 第13章: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4.5.5 第4.5.5节14 第14章:服务和供应品控制程序 4.5.7 第4.5.7节15 第15章:服务客户程序 4.5.8 第4.5.8节16第16章:处理投诉和申诉的程序4.5.9第4.5.9节*******有限公司修订状态:1/0文件编号:****-QM-0.3-2016 程序文件程序文件的管理文件页码:共 2 页,第 1 页颁布日期:2016年1月1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1月2日序号程序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评审准则》对照条款手册对照条款备注17 第17章:不符合工作的控制程序 4.5.10 第4.5.10节18 第18章: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4.5.11 第4.5.11节19 第19章: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5.12 第4.5.12节20 第20章:记录控制程序 4.5.14 第4.5.14节21 第21章: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5.15 第4.5.15节22 第22章: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4.5.16 第4.5.16节23 第23章: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程序 4.5.17 第4.5.17节24 第24章:非标方法控制程序 4.5.17.4 第4.5.17节25 第25章: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控制程序 4.5.18 第4.5.18节26 第26章:数据保护控制程序 4.5.18.b 第4.5.18节27 第27章:抽样控制程序 4.5.19 第4.5.19节28 第28章:样品管理程序 4.5.20 第4.5.20节29 第29章:质量控制程序 4.5.21 第4.5.21节30 第30章:能力验证控制程序 4.5.22 第4.5.22节31 第31章:结果发布控制程序 4.5.28 第4.5.23节32第32章:风险管理控制程序4.5.31第4.5.24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3年版):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本准则所称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是指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相关专业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是否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以及相关要求所进行的技术性审查。

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

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告知承诺程序实施资质认定的,对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的内容与程序,应当符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的原则。

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包括:对检验检测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般程序的技术评审方式包括:现场评审、书面审查和远程评审。

根据机构申请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技术评审方式对机构申请的资质认定事项进行审查。

现场评审——现场评审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有实际能力变化时)评审、发生变更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

现场评审应当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的技术能力进行逐项确认,根据申请范围安排现场试验。

安排现场试验时应当覆盖所有申请类别的主要或关键项目/参数、仪器设备、检测方法、试验人员、试验材料等,并覆盖所有检验检测场所。

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 评审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 评审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4新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24新版)

2024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总则1.为贯彻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确保科学、统一、规范地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3.本准则所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实力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而实施的考核认定活动。

4.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精确、统一规范和避开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二、参考文件GB/T27025-2025《检测和校准试验室实力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局长令三、术语和定义本准则运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号局长令和GB/T27025-2025《检测和校准试验室实力的通用要求》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四、资质认定条件1.组织1.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注册或者登记。

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取得所属法人授权。

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2.行为规范2.1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推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

2.2检验检测机构从事与其利益相关方生产、经营的同类产品或者有竞争性的产品检验检测时,应当建立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量体系及其文件,明确本机构的责任和工作程序,并与其利益相关方从事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完全分开。

2019年新版检验检测机构全套程序文件

2019年新版检验检测机构全套程序文件

2019年新版检验检测机构全套程序文件
2.1 职责
2.1.1 程序文件(包括修订本)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和发布实施,并负责解释。

2.1.2 程序文件由最高管理者授权质量负责人组织编写、会审,并负责保持其现时有效性。

2.1.3 程序文件(包括修订本)由综合部统一编号、登记、发放和回收。

2.2 程序文件的说明
2.2.1 主题内容
程序文件是是指导体系活动有效开展的支持性文件。

2.2.2适用范围
程序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开展检测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检测项目及与检测质量有关的所有管
理工作和技术工作。

2.2.3编制依据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质量手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需要的程序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需要的程序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需要的程序文件程序文件1:《人员管理程序》4.2.1程序文件2:《培训程序》4.2.4程序文件3:《测量设备管理程序》4.4.1程序文件4:《期间核查程序》4.4.7程序文件5:《修正因子使用控制程序》4.4.7程序文件6:《设备校准程序》4.4.8程序文件7:《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4.4.9程序文件8:《保证实验室诚信度(可信度)程序》4.5.3程序文件9:《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4.5.3程序文件10:《文件控制程序》4.5.4程序文件11:《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4.5.5程序文件12:《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4.5.7程序文件13:《服务客户的程序》4.5.8程序文件14:《投诉和申诉的程序》4.5.9程序文件15:《不符合工作处理程序》4.5.10程序文件16:《纠正措施程序》4.5.11程序文件17:《预防措施程序》4.5.12程序文件18:《记录控制程序》4.5.14程序文件19:《内部审核程序》4.5.15程序文件20:《管理评审程序》4.5.16程序文件21:《方法确认程序》4.5.17程序文件22:《开发特定的检验检测方法的程序》4.5.17.4程序文件23:《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4.5.18程序文件24:《抽样控制程序》4.5.19程序文件25:《样品管理程序》4.5.20程序文件26:《质量控制程序》4.5.21程序文件27:《能力验证程序》4.5.22程序文件28:《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程序》4.5.28程序文件29:《风险管理程序》4.5.3130,分包31,内务ISO/IEC17025:2005(GB/T27025-2008)要求建立的程序文件有:1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4.1.5.c);2保证实验室诚信度(可信度)的政策和程序(4.1.5.d);*3文件控制程序(4.3.1);4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控制程序(4.3.3.4);5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程序(4.4.1);▲6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的政策和程序(4.6.1);7投诉的政策和程序(4.8);8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的政策和程序(4.9.1);* 9纠正措施的政策和程序(4.11.1);10预防措施程序(4.12.2);*11记录的控制程序(4.13.1.1);▲12内部审核程序(4.14.1);13管理评审程序(4.15.1);14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5.2.2);*15(实验室)内务管理程序(5.3.5);*16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程序(5.4.1);▲17校准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5.4.6.1);▲18检测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5.4.6.2);▲19数据保护程序(5.4.7.2.b);20 设备管理程序(5.5.6);21设备校准程序(5.6.1);22参考标准校准程序(5.6.3.1);*23期间核查程序(5.6.3.3);*24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5.6.3.4);*25抽样程序(5.7.1);▲26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程序(5.8.1);27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控制程序(5.9);*28安全作业程序(5.2.3《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9环境保护程序(5.2.4《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30能力验证控制程序(4.2.2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表示原来有现增加了内容;▲新增内容。

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评审准则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3.1资质认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2检验检测机构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3资质认定评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 评审要求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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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正确了解客户的需要,并根据客户需要评审实验室检测方法、能力和资源,
与客户签订满足需要的合同。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所有客户委托检测合同的评审及与客户的沟通。
3.职责
3.1 样品接收员负责接受客户的委托,了解客户的要求和期望(明示的
及潜在的);
3.2 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客户的要求进行评审,并负责建立适宜的
程序、渠道和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3.3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新的委托项目合同的评审;
3.4 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合同的签订。
4.工作程序
4.1标书与合同的分类
4.1.1一般项目的合同:指实验室公布的检测能力表范围内的日常检测项目
的协议;
4.1.2新的委托项目合同:指本实验室未涉及过属新增的委托项目合同;
4.2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4.2.1一般项目的合同
样品接收员在接受委托前应详细了解客户的需求,并要求客户将期望和要求
等填写在“委托协议书”上,经客户确认无误后,直接由样品接收员签署,作为
合同评审的依据。
4.2.2新的委托项目合同
4.2.2.1样品接收员应报告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质量主管、实验
室和相关人员评审,评审的内容应包括:
4.2.2.1.1客户的要求是否明确;
4.2.2.1.2实验室技术能力和资源是否满足要求;

程 序 文 件 第1页 共3页
文 件 号:XXXX/CP-11 第2版 第0次修订
主题:合同评审程序 颁布日期: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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