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定额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定额管理办法

前言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述军。

本标准审核人:吴晓生。

本标准批准人:夏春生。

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11年10月首次发布。

劳动定额管理办法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劳动定额的制定、修订、实施、统计与分析及劳动定额的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应于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

2 规性引用文件

《劳动定员定额术语》(GB/T14002-2008)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定额:在一定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消耗量所预先规定的限额。

工时定额:是指生产单位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任务量的劳动时间消耗的限额。

4 管理职能

4.1 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即公司级和分厂级。公司的定额管理工作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分厂的定额管理工作在分厂厂长的领导下,由分厂经营室归口管理。

4.2 人力资源部

4.2.1 组织贯彻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劳动额标准,组织制定、贯彻公司劳动定额时间标准。

4.2.2 制定公司有关劳动定额管理文件。

4.2.3 组织开展工作研究工作,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消除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

4.2.4 平衡公司劳动定额水平,组织各单位制定和修订产品的劳动定额。4.2.5 审批各分厂的工时定额;核定委外工序工时定额。

4.2.5 汇总公司产品劳动量,统计、分析工时定额完成情况及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情况。

4.2.6 指导、评价下属各分厂开展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组织系统培训工作;开展经验交流。

4.2.7 收集先进单位工作方法及同类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信息;向有关部门提供劳动定额资料。

4.2.8 组织各分厂加强人工成本(包括劳务费用)进行控制。

4.3 财务部

4.3.1 负责提供各类产品的人工成本(包括劳务费用)

4.3.2 下达产品工作号。

4.4 技术工程部

4.4.1 负责工艺方案的制定,负责新产品试制技术工时定额的提出。

4.4.2 负责提供技术革新、工艺改进成果等工时定额修订的依据。

4.5 生产部

4.5.1负责编制、下达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布置临时生产任务。

4.5.2 负责委外项目的审批。

4.6 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确认完工产品的质量符合性。

4.7 产品开发部:提供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4.8 各分厂

4.8.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劳动定额标准;执行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程序文件。

4.8.2 负责工时定额的测定与写实;制定、修订产品工时定额。

4.8.3 对公司审核的产品工时定额进行分解、下达、组织实施。

4.8.4 负责分厂工时定额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4.8.5 汇总分厂产品劳动量;并按规定的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工时定额资料。

5 管理容和要求

5.1 工时定额的制定依据

a) 产品预算人工成本;

b) 产品图纸、设计要求、技术协议、技术通知等相关技术文件;

c) 工艺方法及工艺规;

d) 材料;

e) 质量、精度要求;

f) 工具、设备、作业环境;

g) 相近产品现行工时定额水平;

h) 生产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i) 同行业劳动定额水平。

5.2 定额时间的组成

a) 作业时间,包括基本作业时间和辅助作业时间;

b) 作业宽放时间,包括技术性宽放时间和组织性宽放时间;

c) 准备时间与结束时间;

d) 定额时间单位为小时、分、秒。

5.3 工时定额的管理程序

5.3.1 新产品工时定额的制定

5.3.1.1 新产品试制前,由技术工程部组织工艺技术人员对新产品图纸进行工艺分析,编制工艺卡片,提出试制产品的估算技术工时定额。

5.3.1.2 在新产品试生产阶段,各分厂初步制定、分解新产品工时定额,将新产品工时定额清单报人力资源部。

5.3.1.3人力资源部组织技术工程部、生产部、分厂进行主产品的写实工作,对技术工时定额进行修正,核定新产品的试制工时定额。试制工时定额要规定有效时间或有效台份。一般产品由分厂自行组织分厂定额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写实。

5.3.1.4 新产品形成批量、工艺稳定后,由申报分厂根据实动工时情况及工艺变化情况对试制工时定额进行修订,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定额。工时定额簿格式见附表11、附表12。

5.3.2 临时产品或临时生产任务工时定额

5.3.2.1临时产品或临时生产任务工时定额包括零星产品、非标、杂项、返修、加改、外委等,由技术工程部下达技术通知、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通知,人力资源部负责会签并审定下达临时工单。

5.3.2.2 因工序质量原因造成其它工序返工返修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返工返修工时。涉及各分厂之间的返工返修工时由提出单位、责任单位协商,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判定。

5.3.3 委外工时定额

5.3.3.1 需要委外生产的产品,由所属分厂提出申请报告,包括委外项目、委外数量、委外工时。

5.3.3.2 生产部审核分厂委外报告,由相关单位汇签,经主管领导批准。

5.3.3.3 人力资源部核定委外工时和结算工时,扣减所属分厂的工时定额。

5.4 工时定额的修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