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号用地预审报告.do

合集下载

土地指标申请报告范文(3篇)

土地指标申请报告范文(3篇)

第1篇报告文号:____年____号一、报告概述尊敬的____(土地管理部门名称):我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为____(单位名称),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现向贵局申请____(指标类型,如:建设用地指标、农用地转用指标、土地征收指标等)____亩。

为确保申请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申请人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____(单位全称)2. 性质:____(企业性质,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3.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4. 注册资本:____(注册资本金数额)5. 成立日期:____(成立日期)6. 主营业务:____(主营业务范围)三、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____(项目名称)2. 项目性质:____(项目性质,如:工业项目、农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3. 项目规模:____(项目规模,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4. 项目投资总额:____(项目投资总额)5. 项目建设地点:____(项目建设地点)6. 项目建设周期:____(项目建设周期)四、项目用地需求1. 用地类型:____(用地类型,如: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2. 用地规模:____(用地规模,如:平方米、亩等)3. 用地用途:____(用地用途,如:生产、仓储、办公、居住等)4. 用地期限:____(用地期限,如:50年、70年等)五、项目用地合理性分析1. 项目选址合理性: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 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 项目用地用途合理性:项目用地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4. 项目用地期限合理性:项目用地期限符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供应政策,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的长期稳定。

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

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

土地审批制度、程序及基本要求一、土地管理基本知识1、土地制度及土地权利体系:➢土地公有制:所有者、使用者、行使权力者、城乡二元体制➢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1)五级规划体系➢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规划的分级审批➢国务院批准:全国的总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批准:除上述范围外的➢市级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3、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年度计划的审批程序与权限与规划审批相同。

4、现行耕地保护制度体系(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问题,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三个基本方面:➢实现用途管制的基础是分类确定土地用途➢实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土地用途管制的关键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2)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主要可概括为以下规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五类耕地、80%以上、落实到地块和农户➢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五类耕地:a)经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b)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c)蔬菜生产基地d)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e)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3)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明确责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 建立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 测算等别折算系数,确保数量、质量不降低(4“下,开发未利用土地”,“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二、审批制度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内涵: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依据法律授予的职权,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申请、审查、批准以及与之相关的各个环节所实施的行政管理。

四川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文本格式及主要内容、申请格式、申报材料目录、初审意见格式2020

四川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文本格式及主要内容、申请格式、申报材料目录、初审意见格式2020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文本格式及主要内容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评审申请格式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评审申报材料目录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初审意见格式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文本格式)(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编制单位:(使用加粗三号、楷体_GB2312)****(使用加粗三号、仿宋_GB2312)编制时间:(使用加粗三号、楷体_GB2312)**年*月(使用加粗三号、仿宋_GB2312,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20年7月)目录(使用三号、黑体)第一部分总则(使用小四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下同) (5)一、概述(一级目录使用小四号、黑体,下同) (5)(一)项目建设背景(二级目录使用小四号、楷体_GB2312,下同).5(二)论证事项 (5)二、项目概况 (6)(一)项目基本情况 (6)(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8)(三)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8)三、政策符合性分析 (8)第二部分**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 (9)一、编制的原则、依据及数据来源 (9)(一)编制原则 (9)(二)论证依据 (9)(三)数据来源 (10)二、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 (10)三、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合法合规性 (10)四、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可避让性 (10)五、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减缓和补偿措施 (11)六、结论 (11)第三部分**项目建设用地踏勘论证 (13)一、论证依据 (13)二、建设方案 (13)(一)方案比选(用地情况、尤其是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13(二)推荐方案 (14)三、用地规模分析 (14)(一)功能分区用地情况 (14)(二)土地使用标准 (14)四、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可避让性与合理性 (14)(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法合规性 (14)(二)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可避让性 (14)(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工程措施 (15)五、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16)(一)占用耕地情况 (16)(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17)六、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17)(一)耕地占补平衡方式 (18)(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 (18)七、结论 (20)第四部分**项目节地评价 (21)一、节地评价的原则和方法 (21)(一)节地评价对象 (21)(二)节地评价原则 (21)(三)节地评价方法 (21)二、节地评价 (22)(一)建设内容(定性评价) (22)(二)规划布局(定性评价) (22)(三)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规模分析(定量评价) (22)(四)项目总用地规模分析(定性+定量评价) (22)(五)节地措施分析 (24)(六)小结与建议 (25)第五部分**项目规划选址论证 (26)一、论证原则 (26)二、论证依据 (26)三、涉及层级判识 (26)四、对区域发展的影响 (27)(一)对**城市群发展的影响 (27)(二)对**城市群发展的影响 (28)五、对市县空间布局的影响 (28)(一)对**市空间布局的影响 (28)(二)对**市空间布局的影响 (29)(三)对**县空间布局的影响 (30)六、对镇村空间布局的影响 (30)(一)对**镇空间布局的影响 (30)(二)对**镇空间布局的优化引导 (30)(三)对**市**区(县)村空间布局的影响 (30)七、其他影响分析 (30)八、结论与建议 (31)第六部分论证结论与建议 (32)一、论证结论 (32)二、实施建议 (32)第七部分附件与附图 (33)一、附件 (33)二、附图 (33)第一部分总则(使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下同)一、概述(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下同)(一)项目建设背景(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_GB2312,下同)[项目建设目的] **(项目名称),是为了解决**问题/应对**需求等。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田凤山(章)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以下简称"预审"),是指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土地用途管制;(二)切实保护耕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保障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第四条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等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建设项目由人民政府批准的,预审工作由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批准的,预审工作由该部门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建设单位提出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由负责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受理:(一)申请预审的正式文件;(二)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当包含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规划选址情况、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类型、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等;(四)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第七条负责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申请人的,视为受理。

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基本要求

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及基本要求
建设用地报批 程序及基本要求
添加副标题
一、相关知识(1)
单击添加文本
单击添加文本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各年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用途管制制度
一、相关知识(2)
城市规划区内,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
军事、特殊项目,直接申请
02
03
01
受理:
三、预审(6)
三、预审(7)
初审: 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是否符合国家生态安全
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七、批后实施(6)
七、批后实施(7)
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八、新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
各县区组织材料
省级人民政府汇总
国务院审批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省级人民政府汇总
国务院审批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各县区组织材料
补偿登记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土地征收方案公告
移交土地
支付各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实施征地:
七、批后实施(3)
供地
01
划拨供地
02
有偿供地
03

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土资发[2005]2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农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省厅。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湖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藩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休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建设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之前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预审。

第五条拟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包括县、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建制镇或街道办事处)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由省国土资源厅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应当由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的,委托市(州)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报省国土资源厅。

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加油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应当由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加油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委托市(州)级国土资源部门预审,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04.23•【字号】京国土房管规科[2002]335号•【施行日期】200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的通知(2002年4月23日京国土房管规科[2002]335号)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文,已经市政府批准。

现将此文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二、用地预审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源头,各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各区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应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

另将我局内部预审程序同时印发,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

四、自5月20日以后,尚未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办理预审手续。

未办理用地预审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须补办用地预审手续,否则,将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附件:1.《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意见》2.市国土房管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程序(审核)(略)附件1: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意见一、开展预审工作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3.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7月25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务课件


2.根据法律规定及国家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要 求,预审管理办法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 审的含义,即: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 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 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注意事项:
一是用地预审意 地;
二是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 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 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 理供地手续。
预审时应注意: 一是,凡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
目录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 条件,方可办理预审手续。 二是,凡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 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用地预审 手续。 三是,违反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续的,要承担相关责任。
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项目,不能 通过用地预审。如: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 已列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审查时不能通 过用地预审。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 目,不能通过用地预审审查。
如2010年7月,国家发改委和经信委印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建设行为的通知》 (发改产业〔2010〕1635号),要求加强钢铁、 水泥、平板玻璃、造船、维C等产能过剩行业管 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上述项目用地预审 时,应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没有投资主 管部门路条的,不予办理用地预审。
主要内容
一、粤国土资规划发〔2012〕 110号文解读
二、用地预审含义及审查原则 三、审批程序及审查要点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110号文解读
(一)关于规划 1.何谓列入规划? 凡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表”的水利项目,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及用地报批手续。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修订)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1.01•【文号】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修正,新法规名称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9日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文盛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第四条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第五条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在申请核准、备案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第六条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

建设用地申请报告范文3篇

建设用地申请报告范文3篇篇一: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共9篇)篇一:项目用地申请关于申请批复山东****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用地的报告尊敬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在**招商引资政策的感召下,我们山东**农资有限公司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论证,决定在贵处投资建设“山东**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有关规划如下:一、项目定位山东**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市场定位为:依托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特殊地位,以**为物流中心的核心,以**及周边城市物流基础设施与物流企业为基础,以国家综合运输网络为主干,构筑物流服务区域和物流服务主通道,形成**物流发展与运作的架构。

物流的内涵为:构筑面向市区重要产业基地、商品集散地、城市消费功能区的1小时区域配送物流圈;构筑以**为中心,以**及市内周边城市物流设施为依托,面向**及周边城市的3小时分拨及终端配送物流圈;构筑以**为中心,以国内各主要经济中心城市物流设施为支持的十二小时终端配送物流圈。

二、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项目注册资金500万元,建设投资270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我公司自筹。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在**经济开发区内,占地50亩,拟建现代化标准仓库1.8万平方米,办公楼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司机食堂宿舍占地面积750平方米,传达室占地面积50平方米,停车场及道路13350平方米,购置车辆36台(其中12吨位车6台,8吨位车6台,2吨位车12台,1吨位车12台)及水电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

现在特向领导申请项目建设用地50亩,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与批复!附:《山东**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山东**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篇二: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正本编号:东国土_______字( )______号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申请用地单位: ( 盖章 ) 法人代表签名:申请日期:二00年月日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监制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审查表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附件一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附件二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附件三委托书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全权办理本单位在镇(区) 村 (土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有关事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色司法[2011]6号
色达县司法局关于我局
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色达县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建设色达县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
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色达县司法局、行政单
位、色达县司法局业务用房)、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
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
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
2

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
的情况。
三、建设用地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建
设项目用地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
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各项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
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
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复印件);
3、地形现状图(原件加盖公章);
4、相关批准文件或其他辅助资料。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 项目 用地预审 报告
报:县国土资源局。
色达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