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

(简易程序处罚)

C1驾照考试交通违章罚分规定

一、扣十二分: 营运车辆超载以上地车辆,包含出租车、长短途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超员时罚款元.超员以上罚款元.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地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以上,罚款元.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以上.罚款元 3、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款元. 4、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车(没有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分钟地.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地.罚款元 7、酒后驾车,并扣押驾照个月,给予不超过元地现金处罚. 醉酒驾车地吊销驾驶证,并处刑事责任处罚,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营运机动车元,非营运元. 9、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地,并给予元和扣车地处罚.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地,并承担相应地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地,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地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使用伪造、擅自更改地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地.罚款元. 12、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逆行和借助中央隔离带缺口掉头等行为地. 二、扣六分: 1、使用不符合规定地牌照架罚款元,扣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罚款元. 3、货车超载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地车辆. 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地,罚款元,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地.罚款元. 5、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未达到.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地道路上行驶超速达到以上未达到地. 7、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地. 能见度小于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得超过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米以上地距离;能见度小于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公里小时,与前车保持米以上地距离;能见度小于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公里小时,并从最近地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以上三条未做到地. 9、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地.罚款元.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地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地,如车辆出现事故或者故障应该及时打开双闪,然后减速并线到外侧车道,待遇到港湾或者安全地带再停车.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12、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地不可解体地物品,未按指定地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者. 驾驶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地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地安全措施者. 14、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地机动车超过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分钟地.罚款元. 三、扣三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小型车在内侧快速车道,大型车在外侧慢速 车道).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地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车速未达到. 3、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地. 4、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地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地. 5、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

机动车驾驶扣分标准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四)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五)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 驶证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 标志的。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不按规定停车或者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五)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六)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七)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八)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九)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十)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十一)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十二)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十三)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二)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三)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四)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六)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计方案

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计方案 1.1.1.1X KH-LKY路考系统规性和标准化 按照2006年12月26日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和最新国标《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T554-2008),我公司与市多家科研单位联合开发完成了针对科目二(桩考及场路考)共十个考试项目计算机自动监控系统。使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了公安部对驾驶人考试管理的规性和标准化要求。 1.1.首先保证路考自动监控系统核心功能的实现, 借鉴国其他厂家的成熟设计方案和检测技术,利用我们多年的开发经验,按照“简单实用,准确可靠”的原则。对科目二中规定的场路考项目实施自动监控,保证用户能够满足公安部91号令的要求,又能得到性能价格比最优的系统设备。 1.2.专用车的路考必考项目的自动监控 本系统采用多项独特的场地项目检测技术和设备,考车安装车载电脑,直接在车进行各种项目的数据采集(并做到尽可能的少改动车辆,便于用户自己维护 维修),硬件安装简单,所有考试项目都有由车载电脑来完成。尽可能的减少场地 采集设备,降低故障率。 1.3.采用考试项目自动识别和定位监测控制技术,多车同时考试,互不影响 本系统通过安装在每个项目前方具有较好的电子识别装置。因此,在一个车道中,可以容纳多辆车同时考试,而不影响系统对正在本项目进行考试车辆的 自动监测,以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1.4.监控终端和考试车辆任意扩展 本系统采用无线网络系统,场地项目远程分布式数据采集,从而可使考试监控终端(车载计算机)任意增加,考试车辆任意扩展。 1.5.具备远程管理功能,实现考试情况的远程监督。 系统特别采用C/C和B/S相结合的软件构架,可方便地进行远程考试监督、查询、统计等管理功能的设计。方便地实现远端视频录像监控。 1.6.留有Oracle数据库接口,保证考试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统一性。 保持与公安部要求的数据库结构统一,使得路考系统的数据库和支队、车管所的数据库连接简单,性能稳定,效率高,安全性好。 1.7.完善的权限管理 使系统的易用性强、安全性高,严密性好,根据不同的权限进行不同的操作。 1.8.实用性设计 “XKH-LKY多功能型路考自动监控系统”是由我公司经过多年论证、连同多家科研单位联合研制出品,采用多项独创技术和我公司已有专利《机动车自动检测 系统及其方法》中的远程网络分布式数据采集技术,做到了主控机、车载机、车 载数据采集控制器及场地项目无线采集,全部用网络连接。做到了设备使用量少、 程序控制简单,易安装调试、易维护保养(无场地布线、无场地控制设备、无场地 控制设备)。 本系统在我们多年生产桩考仪系统和机动车自动检测线系统的技术和工程经

201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分析

201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分析 2011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24788638辆。其中,汽车(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105787698辆,摩托车102602397辆,挂车1723018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4651082辆,其他机动车24453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为235623439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73813961人。 一、近五年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加1591万辆,2011年增加1773 万辆,月均增量达148万辆。

截至2011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24788638辆,与2010年底相比,增加17727352辆,增长8.56%,增幅同比下降2.42个百分点。从统计情况看,近五年机动车保有量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年均增量达15911929辆,特别是2009年以来,受国家出台汽车摩托车下乡、小排量汽车购置税减免等一系列促进机动车消费政策影响,机动车保有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连续三年增量超过1500万辆。2011年,受国家刺激机动车消费政策停止执行的影响,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较去年略有下降,但明显高于近五年平均增量,仍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2011年机动车保有量月均增量为1477279辆,略低于2010年月均1641867辆的增量。从统计情况看,2011年上半年月均增量明显高于下半年月均增量,其中,1月份机动车月增量超过250万辆,明显高于其他月份。分析原因,由于受购车优惠政策2010年12月到期的影响,2010年底机动车消费市场活跃,部分机动车集中在2011年1月至3月注册登记,促使2011年第一度机动车增量明显高于其他季度。

二、机动车区域分布相对集中,8个省份机动车超过1000万辆,大中城市机动车增长迅速,23个城市超过100万辆。 从机动车分布省份看,山东、广东、河南、江苏、河北、浙江、四川、安徽等8个省的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其中山东省和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分别为21592362辆、20581293辆,分别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9.61%、9.16%。从行政区域划分看,华东和中南地区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62.69%。从年增长情况来看,2011年,广东、山东、云南、四川等4个省的机动车年增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广东省机动车年增量全国最高,达1299962辆;重庆、天津、甘肃、云南等4个省市机动车年增长率超过15%,其中重庆市机动车增长速度全国最快,年增长率达25.3%。

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系统

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系统 一、考试系统的特点。 1、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来规划考试场地,改造工程最小,可以适应平原、山地等各种地形。考试道路 有直道也有弯道,有宽路也有窄路,有直行也有转弯,既封闭又开放。场地规划人车分流,车车分流,互不干扰,考试路线清晰,流程清晰。 2、考试过程全部采用电子化自动系统,效率高考试容量大,一天最多可进行几千人的考试。 3、考试采用实际社会道路,社会车辆允许进入考场,真实体现社会道路的复杂路况。 4、考试系统完全按照公安部111号令关于科目三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设计判分项目,完全符合公 安部的标准。 5、考试系统采用考试全程的场地结合车载音视频监控,并可以支持录像回放备查和远程监管控制。 有效的杜绝了考生作弊和监考员的徇私舞弊现象。 6、系统可以实现场地电子地图的车辆实时调度和导航系统。 7、系统与科目一、科目二考试系统完全兼容、互不干扰。科目三可以直接调用考生数据,从而实现 整个驾驶人考试的全部电子化 二、考试系统原理和组成 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考试系统由主控管理系统、主控显示系统、侯考室系统、车载系统、场地监控系统、场地科目系统、数据通讯系统、系统软件8个主要部分组成。 a)主控管理主要实现 实时场地监控管理、车载监控管理、GIS地图管理、考试分配、数据通讯,数据等管理保存并导入导出、打印、签字等功能。 它由服务器、打印机、路由器、硬盘录像机、UPS、主控采集等设备组成。 b)主控显示系统实现 大屏幕视屏显示,操作平台功能。它包括LCD拼接大屏幕或电视墙操作台、视频矩阵、分屏器等设备。 c)侯考室系统实现 门禁照相,身份认证,自动查询等功能。它包括指纹仪、门禁闸机、照片采集、身份证读取器,LED排考屏幕、自助查询系统等设备组成。 d)车载系统实现 车门,安全带,灯光,制动,离合器,溜车,气压,车辆行驶速度的自动检测。对考试车辆精确定位,对车辆运动姿态的检测与场地科目系统结合实现自动判定及车载双路音视频监控的功能。 它包括车载主机,液晶显示器,触摸屏或手写板,系统客户端软件,车载传感器组,GPS系统,两个单路红外夜视音视频遥控系统,车载音箱,车载运动姿态监视器等设备组成。 e)场地监控可以实现 对路口、人行道、车多地段、场地科目等关键位置进行场地视频监控的功能,并且可以录像和历史记录回放作为考试备查依据。 它包括摄像头、云台、护罩、支架、视频线缆、配电器、光缆、光端机等设备组成。 f)通讯系统的主要作用 将考试数据实时传输到主控系统。它包括移动车载式或固定基站系统,AP系统,定向天线等设备组成。 g)系统软件是考试系统的核心部分 负责整个考试评判,管理,数据交换存储等功能。它包括系统的服务端软件和车载客户端软件。 三、系统考试流程 考试员提前从公安网下载考生数据,通过触摸屏认证指纹或身份证,按LED大屏幕显示

全国驾驶证查询 驾照真伪查询 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大全

全国驾驶证查询驾照真伪查询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大全 目前国内相当齐全的驾照真伪查询和机动车驾驶证查询驾驶员违章查询、驾驶证记分查询、驾驶证扣分查询、以及驾驶员积分等咨询页面,经整理了国内26个省市区108个城市的驾驶员违章查询、驾驶证记分查询、驾驶证扣分查询信息。 驾驶证真伪查询 鉴别驾驶证真假查询三步法 一、看。 首先看驾驶证上的字体是否符合技术规格要求,驾驶证的正、副页字迹、材料或颜色是否一致,若不相符,则有可能是一真一假。针对旧版驾驶证主要看驾驶证的分类、副证上的年审签注章的字体与公安部统一设置的专用字体和式样是否一样,是否有针孔,能否用手能摸出来,若字体无针孔,则是假证;针对新版驾驶证主要看驾驶证的分类、主页或副页签注字体是否使用全国统一的专用打印防伪字体,若不是,则是假证。其次看驾驶证上的发证机关印章是否为原子印章盖出来的,若不是,则是假证;若是旧版驾驶证还要看驾驶证照片上有无发证机关钢印章,若无钢印章,则是假证。再次看驾驶证上的相片是否规范,与本人是否一致、是否有错位、重新粘贴、过塑等现象,尤其是新版驾驶证的相片为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如有疑点,进入下一个步骤。 二、问。 发现有疑点时,询问当事人。主要询问其办证的有关程序、培训情况、考试情况、交费情况等具体细节,如当事人的回答不符合正常的办证程序、培训、考试情况或前言不答后语、破绽百出,则可判定其持有的驾驶证是假证。 三、查。 如通过以上方法仍不能确定其驾驶证的真假,而其驾驶证又确实具有疑点,则可利用公安互连网或发函、传真至其驾驶证的核发机关所在地查询,从而鉴别其驾驶证的真假。 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查询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020最新交通规则细则及扣分标准

2020最新交通规则细则及扣分标准 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将校车列入其中) 在明年,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车辆将受到扣除12分的处罚,其中除了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常规营运车辆外(不含公交车), 在新规则中还首次加入了校车。 2、严重超速(新规定加入校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对于之前有过故意摘掉车牌、遮挡号牌的驾驶者要注意了:从1 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另外,对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规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会受 到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是十分危险的做法,此次更新对于营运长途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如果营运客 车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车(没有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将受到一次 性扣除12分的处罚。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 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新增)

由于近年来关于校车的规定越来越完善,在新扣分规则中也将关于校车的处罚力度提升。 校车准驾驾驶资格: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可以说是最最严重的,对于酒后驾车除了扣除12分之外,还将扣押驾照6个月,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处罚。对于醉酒驾车则是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刑事责任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如果您驾驶了比获取驾照的级别要高的车辆,比如准驾车型是 C1(小客车),但开了B1的车辆(中型客车),那么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违章行为,实际上讲越级驾驶可以视为无照驾驶。另外除了扣除12分之外,交警还有权利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等处罚。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者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

交通违章扣分与罚款标准及有关规定

交通违章扣分与罚款标准及有关规定 【扣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讲解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 ICS 35.240R 80 GA 1029—2012 代替GA/T 845-2009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Layout specifications for driving test fields and facilities 2012 –11 –23发 布2013 –01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目次 前言I 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场地设置一般要求2 5 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3 6 科目二考试场地设置要素4 7 科目二考试路线布置与平面设计5 8 科目二考试场地项目设施6 9 场地基础设施15 10 科目三考试路段设施设置17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运行车辆容量和场地期望考试人次计算方法18 言前 本标准中第1章、5.2.1、5.2.2、6.2、7.3、第8章、9.1、9.2.1、9.2.2、第10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 845-2009《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与GA/T 845-2009 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科目一考试场地设置”(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考试车型”(见6.2,2009年版的第6.2条。); ——增加了“考试项目设置原则”(见8.1); ——增加了“小型汽车倒车入库”(见8.2); ——增加了“桩考”(见8.3); ——增加了“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见8.4); ——增加了“侧方停车”(见8.5); ——增加了“通过单边桥”(见8.6); ——增加了“曲线行驶”(见8.7); ——增加了“直角转弯”(见8.8); ——增加了“通过限宽门”(见8.9); ——增加了“通过连续障碍”(见8.10); ——增加了“起伏路行驶”(见8.11); ——增加了“窄路掉头”(见8.12); ——增加了“模拟隧道”(见8.13);

2014年汽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数据统计

2014年汽车保有量及驾驶人统计 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全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25辆私家车;驾驶人达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2.44亿人。驾驶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汽车数量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 驾驶人四年新增“一个亿” 人车数量井喷式的增长,让我国过快步入汽车社会,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汽车文明亟待加强。建国后至2003年,全国驾驶人数量达到1亿人,实现第一个“一亿”用了整整54年的时间。至2010年,驾驶人快速增加达到2亿,年均增量超过千万,实现第二个“一亿”只用了7年的时间。至2014年11月,驾驶人突破3亿大关,年均增长超过两千万,实现第三个“一亿”仅用了短短不到4年的时间。

机动车年增量超过千万,35个城市汽车超过百万 近十年,机动车年均增量超过1500万辆,11个省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汽车保有量达1.54亿辆,占机动车比例从十年前的33.3%提高到58.5%,群众机动化出行方式经历了从小型化到大型化、从摩托车到汽车的转变,交通出行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北京、成都、深圳等10个城市汽车超过200万辆。 驾驶人群体结构明显变化女司机增长19倍 目前,驾驶人占成年人口比例已达到30%,约每3个成年人中就有1人为机动车驾驶人。从事营运的驾驶人仅占7%,90%以上的驾驶人为非职业司机。女性、低龄、老年小汽车驾驶人数量激增,其中女性驾驶人从十年前的300万增长到6059万,增长了19倍;25岁以下低年龄驾驶人从221万增长到2744万,增长了11倍;60岁以上老年驾驶人从10万增长到393万,增长了38倍。从驾驶人驾龄情况看,一年以内驾龄的新驾驶人数量达2928万人,占全部驾驶人总量的9.7%。

最新版驾驶员扣分标准

最新版驾驶员扣分标准 最新版驾驶员扣分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四)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五)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

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九)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十一)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十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十三)逆向行驶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机动车扣分细则(最新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闯红灯+闯黄灯);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12) 1.1 考试项目设置一般要求 科目二考试项目按考试车型分别设置,设置项目应符合GA XXXX(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要求。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置应符合GA/T XXXX.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要求。 1.2 倒车入库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一般应符合图2所示,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选择和图3相同的图形设计。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控制线; W ——库宽:取值车宽(不含倒车镜,下同)加0.6m;L ——车位长:取值车长加0.7m;S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1.5倍; h ——车库距控制线距离:取值车长的1.5倍。 图2 倒车入库项目图形设计 1.3 桩考 1.3.1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3的规定。有条件的可在库侧增设障碍物。

○桩杆; ──边线。 图形尺寸: L ——桩(库)长:取值二倍车长,前驱动车加0.5m; w ——桩(库)宽:取值车宽加0.7m; W ——车道宽:取值车长的1.5倍; S ——起止点距甲乙库外边线距离:取值1.5倍车长。 图3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1.3.2 牵引车桩考 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4的规定。 ──库边线; ○桩杆; 图形尺寸: 甲、乙库长取值整车长加1m,库宽取值车宽的1.5倍;

甲库四角设桩杆,乙库在靠近甲库的一角设桩杆; 甲、乙库之间相距2倍车长,分设在路中线的两侧; W ——车道路宽:取值3倍车宽。 图4 牵引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 1.3.3 三轮汽车桩考 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5的规定。 ○桩杆; ──边线。 图形尺寸: 桩间距取值车长加40cm; 桩与边线的距离取值车宽加30cm; 起终点线距最近桩杆距离取值2倍车长。 图5 三轮汽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 1.3.4 普通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6的规定。 ○桩杆; ──边线。 图形尺寸: 桩与边线的距离取值为车宽加30cm; 桩间距取值为:普通和轻便二轮摩托车为车长加50cm; 正三轮摩托车为车长加40cm; 侧三轮摩托车为车长加80cm; 终止线距最后一根桩杆距离取值3倍车长。 图6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桩考项目图形设计 1.4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图形设计应符合图7的规定。

2017年驾驶证扣分标准大全

2017年驾驶证扣分标准大全 一新交规扣12分的违章行为(2017新交规扣分细则) 内容 1、驾驶营运客车超载20%以上(将校车列入其中) 在明年,营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车辆将受到扣除12分的处罚,其中除了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常规营运车辆外(不含公交车),在新规则中还加入了校车。 超载对于行驶安全来说是非常危险,再加上国内的运营车辆有很多都是年头久缺维护,超载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此行为也升级为恶劣行为。 2、严重超速(新规定加入校车)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3、故意遮挡号牌(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对于之前有过故意摘掉车牌、遮挡号牌的驾驶者要注意了: 从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另外,对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规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会受到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4、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是十分危险的做法,此次更新对于营运长途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乘客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如果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车(没有事故、车辆故障等原因)将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处罚。

5、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6、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新增) 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个比较偏门的规定。由于近年来关于校车的规定越来越完善,在新扣分规则中也将关于校车的处罚力度提升。校车准驾驾驶资格: 1、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4、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7、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可以说是最最严重的,对于酒后驾车除了扣除12分之外,还将扣押驾照6个月,并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处罚。对于醉酒驾车则是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刑事责任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8、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 如果您驾驶了比获取驾照的级别要高的车辆,比如准驾车型是C1(小客车),但开了B1的车辆(中型客车),那么将会受到12分的处罚。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违章行为,实际上讲越级驾驶可以视为无照驾驶。另外除了扣除12分之外,交警还有权利给予200-2000元和扣车等处罚。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背景与挑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中国的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持续攀升,机动车数量的增加给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道路行驶安全、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重大事故、环境保护等问题。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水平和素质,对整个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有着十分重要和越来越明显的影响。所以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意义十分重大,是一个学员成为合格驾驶员的重要关口,保证考试的纪律严格性,公平性,公开性至关重要。一套高清的,数字化,系统化的视频监控系统,逐渐成为每个机动车驾驶考试中心必备的系统和设施。 2012年公安部发布了《123号令》,对目前的驾驶员考试作出了新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考试的严格监管,也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机动车驾驶考试目前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文明驾驶)等三个个科目,每个科目都有不同的场地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为每个场地设置合适型号和数量的高清监控点和车载监控设备,设立考试监控指挥中心,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对所有的音视频资源进行统一的调度和应用。同事和驾考的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集成,使驾驶人考试信

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统一和融合,利用现代化的科技和信息手段,保证驾驶员考试的科学性,先进性,公开性,透明性,防止人为作弊和其他因素干扰,为社会输送出合格的驾驶员,更加促进社会生活的安全、和谐、稳定。 解决方案 建设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和管理各科目考试的音视频图像,同时和驾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对接,使驾考系统平台无缝的融入各科考试的音视频图像数据,供驾考管理部门,上级监管部门进行综合的应用。 系统的业务构架如下图:

2008~2010年全国机动车与驾驶人统计

2008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统计 截止2008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9887744辆。其中,汽车64672053辆,摩托车89537775辆,挂车1014380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14642694辆,其他机动车20842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180660736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22092132人。 一、机动车保持增长,汽车和摩托车是机动车的构成主体。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69887744辆,与2007年相比,增加10110155辆,增长6.33%,增幅下降3.69个百分点。其中,汽车64672053辆、摩托车89537775辆,分别占全国机动车总量的38.07%、52.70%,是机动车的主要构成部分。与2007年相比,汽车、摩托车分别增加7704288辆、2441162辆,分别增长13.52%、2.80%。 二、载客汽车增长较快。全国载客汽车保有量为38502646辆,与2007年相比,增加6675291辆,增长20.97%,增幅下降0.91个百分点。其中,大型载客汽车1006975辆,占载客汽车总量的2.62%;中型载客汽车1441125辆,占3.74%;小型载客汽车32811389辆,占85.22%;微型载客汽车3243157辆,占8.42%。小型载客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与2007年相比,增加6464764辆,增长24.54%。 三、载货汽车增长缓慢。全国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1254105辆,与2007年相比,增加788701辆,增长7.54%。其中,重型载货汽车2007121辆,占载货汽车总量的17.83%;中型载货汽车2490491辆,占22.13%;轻型载货汽车6455031辆,占57.36%;微型载货汽车301462辆,占2.68%。 四、营运机动车增长平稳。全国营运机动车保有量为16273085辆,

2020年实习期驾照扣分规定

2020年实习期驾照扣分规定 9月启动新平台 也就是说,一个驾照给多辆车处理违法或一辆车用多个驾照处理违法,超过一定次数,系统会自动给交警部门报警。同时,当事人 处理的非现场违法将上传公安部监管平台。这样一来,通过买分或 卖分来处理非现场违法将更加困难。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驾照被 别人冒用处理违法记录。 要刷被抓拍人身份证 交警表示,升级后的交管平台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违法处理当事人的身份鉴别认定。在处理非现场违法时,必须通过读取二代证读写 设备获得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公安部计划从今年10月份开始强制执 行这一规定,而青岛拟于今年9月正式启用平台后执行。 目前,交管部门规定驾驶人在处理违法时,必须持本人驾照到窗口办理,此外,同一辆车最多使用三本驾照。新平台启用后,靠倒 卖驾照分数为生的黄牛们可能面临“失业”。值得注意的是,新平 台也强化了驾驶证管理方面的有关业务。新平台调整流水修改功能,降级考驾驶证的学员不用再担心科目二预约考试次数被累计的问题。 此外,套牌车也将面临更严格的查处。交管平台升级后,将实行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发现违法车辆属于套牌车辆的,可以将其非 现场违法记录通过接口写入交管平台套牌车违法数据库,以方便之 后查处。 提醒手机号变了请及时去更新信息 随着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平台给车主和驾驶人的服务也多了。现在由于很多驾驶人和车主在办理驾驶证和登记车 辆时填补的信息已经发生变化,或填写不准确,无法享受到交警部

门开展的各项温馨提示服务,从而造成车辆和驾驶人临近年审、年检,车辆违法等信息。 据了解,交管平台升级后,针对驾驶证的服务也有所增加。在办理驾驶证初领、增驾、补换证、审验等驾驶证业务时,增加手机号码重复性校验,如果发现系统中已经存在相同的手机号码,会提示已有驾驶证手机号与录入的相同。这样可以更加明确车主和车辆信息,让驾驶人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交警部门也提醒,驾照登记信息(例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已变化的驾驶人和车主要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原文: “第九十九条之三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代扣分给我们自身带来的恶果 对于买分人: 1、驾驶证将会被扣留6个月,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再犯者将、组织他们代扣分者将会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5000元人民币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对于卖分人: 3、驾驶证如6个有效记分未达到12分可换领10年驾照,如果卖光了12分,将影响更换驾照。 而代扣分带来的行政拘留将会对你的影响: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 系统解决方案

目录 目录 (2) 1.项目概述 (5) 3.建设目标 (7) 4.建设原则和参考标准 (9) 5. 业务构架和功能设计 (12) 5.1 系统业务构架设计 (12) 5.2 系统功能设计 (13) 6系统详细设计 (17) 6.1 系统整体构架 (17) 6.2 前端系统设计 (19) 6.2.1 理论考试监控系统设计 (19) 6.2.2 科目二监控系统设计 (24) 6.2.3 科目三监控系统设计 (30) 6.3 网络传输设计 (34) 6.4 监控中心设计 (38) 6.4.1 中心服务器设置 (38) 6.4.2 客户机设置 (41) 6.4.3 大屏显示和控制系统 (41) 7系统特色功能介绍 (45) 8管理软件平台介绍 (53) 8.1 平台设计概述 (53) 8.2 平台整体架构设计 (55) 8.2.1 平台整体架构 (55) 8.2.2 功能模块构成 (57) 8.2.3 核心管理模块 (57)

8.2.7 集成接口 (67) 8.2.8 客户端 (67) 8.3 平台基础业务功能 (69) 8.3.1 实时监控 (69) 8.3.2 点位查询 (71) 8.3.3 轮巡功能 (71) 8.3.4 录像回放 (74) 8.3.5 抓拍功能 (76) 8.3.6 字符叠加 (77) 8.3.7 数字矩阵 (77) 8.3.8 视频加密 (78) 8.3.9 远程控制 (79) 8.3.10 对讲功能 (80) 8.3.11 告警管理 (81) 8.3.12 综合查询 (83) 8.3.13 运维管理 (85) 8.3.14 在线帮助 (87) 8.3.15 信息公告栏 (87) 8.4 平台基础管理功能 (88) 8.4.1 资源管理 (88) 8.4.2 用户管理 (89) 8.4.3 权限管理 (91) 8.4.4 报警管理 (93) 8.4.5 录像管理 (95) 8.4.6 日志管理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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