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鸡蛋销售管理制度

鸡蛋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鸡蛋销售活动,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鸡蛋市场的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鸡蛋销售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包括饲养场、批发商、零售商及其他鸡蛋销售主体。
第三条鸡蛋销售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保障食品安全,优质服务顾客”的宗旨,严格质量管理,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鸡蛋销售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者诚信自律,提高自律管理水平,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所称鸡蛋是指新鲜鸡蛋。
第二章鸡蛋销售主体的要求第六条鸡蛋生产主体应当具备健全的养殖、加工、包装等生产环节,充分保障鸡蛋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七条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饲养管理,保证禽蛋卫生安全。
同时,禽蛋产地应当与生产标识一致。
第八条鸡蛋批发商应当具备饱满的销售经验、良好的经营信誉,能够保证所销售的鸡蛋是来自合法合规的畜禽养殖场,并且其包装标识应当准确真实。
第九条鸡蛋零售商应当对进货的鸡蛋实行严格检验,保障鸡蛋的品质和安全。
同时,在鸡蛋陈列、储存等过程中,应当做好卫生防护工作,防止蛋类横行传染病和污染。
第十条从事鸡蛋销售的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建立卫生档案,保证鸡蛋的质量和安全,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鸡蛋销售主体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鸡蛋质量监督、检验和风险评估工作。
第十二条鸡蛋销售主体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鸡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第十三条鸡蛋销售主体应当建立鸡蛋质量检测实验室,全面检测鸡蛋的质量和安全指标,确保鸡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四条鸡蛋销售主体应当建立质量投诉制度,接受消费者对鸡蛋质量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鸡蛋销售主体应当依法对外发布鸡蛋质量信息,及时通报鸡蛋质量安全风险情况,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鸡蛋包装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企业鸡蛋包装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鸡蛋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鸡蛋包装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包装材料管理第四条鸡蛋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包装材料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企业应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第六条包装材料入库前,需经质量检验部门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包装材料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受潮、污染。
第八条包装材料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九条包装材料使用后,应按规定进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三章包装过程管理第十条鸡蛋包装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包装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一条包装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包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鸡蛋包装质量。
第十三条鸡蛋包装前,应检查鸡蛋外观、新鲜度等,不合格鸡蛋不得进行包装。
第十四条包装过程中,应保持车间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包装完成后,应进行产品标识、包装完好性检查。
第四章储存与运输管理第十六条鸡蛋包装产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鼠、防虫。
第十七条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标识储存物品。
第十八条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产品状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污染等措施,确保产品安全。
第五章销售与售后服务第二十条鸡蛋包装产品销售前,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十一条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资料。
第二十二条售后服务部门应设立专门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三条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蛋品厂管理制度

蛋品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蛋品厂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蛋品厂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鸡蛋、鸭蛋等各类蛋品的生产、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蛋品厂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循市场规律,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维护企业声誉,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蛋品厂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五条蛋品厂应当建立规范的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资料,便于查证和追溯。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蛋品厂应当设立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蛋品厂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蛋品厂应当设立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和改进。
第九条蛋品厂应当设立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和市场拓展工作。
第十条蛋品厂应当设立后勤保障部门,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蛋品厂应当制定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产能情况确定生产规模和计划。
第十二条蛋品厂应当制定生产工艺流程,明确生产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十三条蛋品厂应当建立检测检验制度,对原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蛋品厂应当建立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蛋品厂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和相关数据,便于溯源和查证。
第十六条蛋品厂应当建立危机管理预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生产秩序和产品质量。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蛋品厂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和控制。
第十八条蛋品厂应当建立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十九条蛋品厂应当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建立完整的追溯体系,做好产品溯源工作。
第二十条蛋品厂应当建立质量控制措施,加强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进出口蛋及蛋制品的检验检疫

进出口蛋及蛋制品的检验检疫术语检验检疫依据报检检验检疫准备和检验检疫方式 现场检验检疫和标签审核实验室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记录结果评定和处理证稿拟制和签发监督管理一、术语1、蛋及蛋制品:指鲜蛋、再制蛋、冰蛋品、冰蛋品及其制品(不包括种用蛋)。
2、鲜蛋:指新鲜或冷藏的鸡蛋、鸭蛋、鹌鹑蛋等鲜禽蛋。
3、再制蛋:指皮蛋、咸蛋、糟蛋等。
A、皮蛋:以鲜禽蛋为原料,经用生石灰、碱、盐等配置的料液(泥)或氢氧化钠等配置的料液加工而成的再制蛋。
B、咸蛋:以鲜禽蛋为原料,经用盐水或含盐的纯净黄泥、红泥、草木灰等腌制而成的再制蛋。
C、糟蛋:以鲜禽蛋为原料,经裂壳,用食盐、酒糟及其他配料等糟淹渍而成的再制蛋。
一、术语4、冰蛋品:指新鲜或冷藏禽(鸡)蛋为原料,经加工处理、冻冷等过程而制成的冰鸡全蛋、巴氏消毒冰鸡全蛋、冰鸡蛋黄、冰鸡蛋白等。
A、巴氏消毒冰鸡全蛋:指新鲜或冷藏鸡蛋经蛋壳消毒、打蛋去壳、过滤、巴氏低温杀菌、冷却、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B、冰鸡蛋黄:以新鲜或冷藏鸡蛋的蛋黄经加工处理、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C、冰鸡蛋白:以新鲜或冷藏鸡蛋的蛋白经加工处理、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一、术语5、干蛋品:指新鲜或冷藏鸡蛋为原料,经打壳、过滤、消毒、喷雾干燥或经发酵、干燥等过程而制成的鸡全蛋粉、巴氏消毒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粉(片)等。
A、鸡全蛋粉:指新鲜或冷藏鸡蛋经蛋壳消毒、打蛋去壳、过滤、喷雾干燥制成的蛋制品。
B、巴氏消毒鸡全蛋粉:指新鲜或冷藏鸡蛋经蛋壳消毒、打蛋去壳、过滤、巴氏低温杀菌、喷雾干燥制成的蛋制品。
C、鸡蛋黄粉:指新鲜或冷藏鸡蛋的蛋黄经加工处理、喷雾干燥制成的蛋制品。
D、鸡蛋白粉(片):指新鲜或冷藏鸡蛋的蛋白经加工处理、发酵、干燥制成的蛋制品。
二、检验检疫依据(一)检验依据1、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
内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以及数量、重量、包装等。
2、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参照有关标准检验(国际标准、进/出口国标准、相关技术标准)。
保健食品监管法规汇编

56.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02号)(2010.10.11)
57.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许[2010]410号)(2010.10.18)
5.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6.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7.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8.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部门规章、文件
10.汽酒卫生管理办法(1986.2.9)(2009.5.27废止)
11.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1986.11.14)(卫生部令第78号宣布废止)
22.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
(食药监办许函[2009]81号2009.3.10)
23.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2009.4.3)
24.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受理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237号2009.5.15)
25.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许函[2009]131号2009.6.12)
26.关于延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的通知(浙卫发[2009]142号2009.7.6)
27.关于含大豆异黄酮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与审评有关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567号2009.9.2)
7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梨膏糖食品厂梨膏糖生产经营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1〕236号)(2011.3.22)
鸡蛋干(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蛋干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鸡蛋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鸡蛋、咸蛋清、冻蛋液一种或多种为原料,经选蛋、打蛋、搅拌过滤,辅以食用盐、味精、白砂糖,添加食品添加剂(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乙基麦芽酚、高粱红、呈味核苷酸二钠),再经灌装、蒸煮,再加入植物油、红枣、酱油、食用香精、食用香辛料后卤制、烘干、包装、杀菌等工序制成的即食食品鸡蛋干。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GB 1886.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高粱红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2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种磷酸盐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T 5835 干制红枣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55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磷酸钠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聚磷酸钠GB 217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 原料鲜鸡蛋、咸蛋清、冻蛋液: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
鲜鸡蛋采购使用管理规定

鲜鸡蛋采购、检验及生产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控制鲜鸡蛋的质量,从而保证蛋卷的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适用于蛋卷生产时鲜鸡蛋的采购、检验及生产;
三、职责:技术中心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组织实施、改进;
采购、质检、生产负责按本规定实施;
四、内容:
1、采购:采购方式市场供应商每天提供当天新鲜鸡蛋
1采购应要供应商保证提供新鲜的必须2天以内出产的、干净的、完整的鸡蛋;
2采购应严格按照每批次生产所需的鸡蛋数量提前1-2天采购,不许提前采购,以保持鸡蛋的新鲜度;
2、检验:
1抽样数:每批次鸡蛋随机抽取10枚
2检验方法:外观视检,蛋液抽检
A、外观检验:整批次鸡蛋要求清洁干净、不破损、外型正常、色泽鲜明;;
B、蛋白检验:打开鸡蛋、蛋白应浓厚、不稀薄、无异味
C、蛋黄检验:打开鸡蛋、蛋黄应完整、无异味
3检验结果处理
A、整批次鸡蛋出现不干净或破损超过1-5%的,酌情扣罚1-5%;超过5%的,
退货;
B、抽查中,蛋黄或蛋白出现轻微不正常蛋白稀薄或蛋黄小量不完整:不正常
数≤1枚,合格;不正常数为2枚,扣罚5%;不正常数为≥3枚,退货;
C、抽查中,只要发现蛋黄或蛋白严重异常,或蛋液有异味,退货
3、生产
1生产领料后,按生产量蛋液放进冷柜4~10度冷藏冷柜开至2-4档
2生产打蛋时,一旦发现蛋白稀薄或蛋黄异常,即刻停止使用,并通知质检检查3打蛋前,先用清水冲洗干净;
4打蛋时,严格控制蛋壳进入蛋液中;
5蛋壳处理:生产时,蛋壳要装袋,当天结束后必须处理;
6未使用完的鸡蛋超过1星期的,退回仓库,采购退回供应商;。
我国现有的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我国现有的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卫生检疫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列17、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8、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兽药管理条列2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二、法规在食品伙伴网上搜到食品法规1631项,地方食品法规6389项,进出境法规523项,以下是部分法规:(一)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2年10月7日)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年8月23日)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6年12月2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1997年12月19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二)法规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2001年11月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2002年8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04年5月17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2005年3月30日)(三)部门规章(一)食品卫生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1986年11月14日)关于依法修定现行部门规章部分内容的通知(1996年5月29日)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1987年10月22日)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管理办法(1987年12月2日)混合消毒牛乳的卫生管理办法(1988年4月25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1989年12月5日)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7月28日)新资源食品审批工作程序粮食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蜂蜜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豆制品、酱腌菜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茶叶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食糖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酒类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调味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食用植物油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食用氢化油及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糖果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0日)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铝制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搪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年11月26日)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7月27日)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6年4月5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7月9日)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年8月27日)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年3月15日)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年3月15日)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1月16日)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4月8日)(二)食品质量与安全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1999年5月11日)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1月5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7月18日)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7月24日)……三、标准1、上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网搜索到与食品相关的标准1583项2、上食品伙伴网就有食品标准版块,其囊括了很多标准:国家标准10117项、进出口行业标准2136项、农业标准2242项、水产标准487项、商业标准442项、轻工标准936项、地方标准3768项、卫生标准322项、化工标准1052项、医药标准635项、烟草标准359项、其它国内标准2064项3、上食品标准网也能搜索到一些标准根据2008年的数据,截止2008年1月,我国发布的食品国家标准有1035项,行业标准1089项,其中食品加工产品标准509项、食品工业基础标准及相关标准116项、食品检验方法标准1060项、食品及加工产品卫生标准164项、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54项、食品添加剂标准221项,另外还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标准57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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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令第67号--卫生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发布日期:2009年5月27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27日)废止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0.11.20
【实施日期】1990.11.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1990年11月20日卫生部令第5号)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蛋及蛋制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各种禽蛋及其制品。
第三条鲜蛋收购时应进行检验,符合鲜蛋卫生标准者方可收购。
蛋品批发、销售前必须进行检验。
第四条为保持鲜蛋质量,各蛋品经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缩短鲜蛋收购运输时
间,鲜蛋包装容器和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臭。
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晒、防冻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