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一、户籍管理

(一)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

(二)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三)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四)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六)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七)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二、交通管理

(八)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的,每年审验工次驾驶证,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

(九)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凭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十)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十一)允许左下肢残疾的人员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十二)取消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内补发。

(十三)暂住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由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书面发函查询改为网上核对,及时办理。

(十四)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和审验业务,由地级车管所下放到具备联网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办理。

(十五)试行县级车管所办理汽车牌证业务;试行交警中队办理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拖拉机等车辆牌证业务。

(十六)车管所在具备条件的车辆交易市场,设置办理车辆牌证业务的窗口。

(十七)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检验由1年1次改为2年1次。

(十八)凡海关进口的车辆和通过国家汽车生产主管部门审查的国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一律免上检测线检测,并不收取上线检测费用。

(十九)缩短进口车数据通报周期,提高国产车公告传递速度,使进口车和新公告的国产车等待办理车辆牌证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月减少到48小时。

(二十)所有车辆号牌号码实行电脑公开自动选号,并可以选择2次。

(二十一)申请办理车辆转籍,部分登记事项不够规范的,由转入地车管所负责更正,不得退档;需要核对有关情况的,由两地车管所内部协调。

(二十二)简化车辆注册登记程序,不让群众在检测场和车管所之间多次往返。

(二十三)在互联网上建立交通管理信息主页,方便群众上网查阅办理车辆牌证的有关规定及考试模拟题库,下载、使用有关表格及填写式样。

(二十四)群众可以自愿选择有资质并在车管所备案的中介机构,代办各种车辆牌证业务。开办发牌发证邮寄、速递业务,供群众自愿选择。推行办理车辆牌证“一站式”服务,

三、出入境管理

(二十五)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的范围,2003年年内由上海、南京等25个大中城市扩大到100个大中城市,达到全国大中城市总数的1/3。

(二十六)在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大中城市,除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居民申请办理《往采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的意见。

证、户口簿,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签注有效期为3个月,分1次和2次往返有效,每次在港澳地区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申请次数不受限制。申请人领取通行证件后,可自行往来港澳地区。2003年9月扩大到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市,2004年5月1日广东省扩大到全省。

(二十八)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的申请范围,由原采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企业的员工,扩大到内地个体工商户和在港澳地区注册的企业的员工。

(二十九)对外国留学生签发与其在华学习相同期限的居留证,不再逐年办理延期手续。

四、消防管理

(三十)推广在互联网上申报和受理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受理窗口、互联网站和电话语音咨询系统中公布消防行政审批结果。

上述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第一至七项和第二十九、第三十项措施,公布措施后即可实行;第八至十八项、第二十至二十二项、第二十四项和第二十八项措施,于2003年9月1日起实行;第二十五至二十七项措施,已经有明确的实行时间;第十九项、第二十三项措施,于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注:公安部公布便民利民措施后,各地纷纷推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各地情况稍有不同,请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了解情况。

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残土拉运措施doc资料

精品文档 四、便民、利民措施及残土拉运措施 (一)废弃方处理 1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时,不得随意倾泻,影响附近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 施。应按业主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有条件时,力求少占土地。2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应在工程完工时及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河道和妨碍交通。 3废方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河道,尽量不要覆盖植被,尽可能选择荒地。 4及时对弃方进行压实,并在其表面进行植被覆盖,可以种植草皮、灌木或树木,既可防止 水土流失,又能美化环境。 (二)垃圾清运 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场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施工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建筑施工场 地的噪声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1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不得污染饮用水源。 2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施工用废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使能做到达 标排放。 3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严格堆放、管理,防止物料随雨水径流排 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4施工机械应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禁止机械将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 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三)残土拉运措施(包括车辆清洁、防止残土掉落、拉运路线及时间安排) 1为减少施工作业的产生的灰尘,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它控制扬尘措施,使不出现明显的扬 尘。 2易于引起灰尘的细料或松散料的材料堆场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应用帆布、盖 套或类似遮盖物覆盖。 3运转过程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应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 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4、车辆定时清洗,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或河水等水渠。 5、残土拉运配备专人管理,拉运时间及路线采用错开白天及上、下班高峰时间,尽量作到 不扰民并防尘。 6、残土弃土地点按要求倒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以免防碍居民生活。 7、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及取弃场按设计要求布置,不随意扩大范围。 不将上述临时工程设置在植被覆盖良好的地段。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按规定路线行驶,经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标识规定线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场地进行清理,用适当材料 覆盖施工营地、尽量恢复天然状态。 施工便道指定专人洒水养护,确保周围环境不受粉尘的污染,同时在便道的道口和交叉道路处,派专人负责防护和清扫。 8 合理安排施工区段,夜间施工,尽量减小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精品文档

公安交管10项便民利民措施解读

公安交管10项便民利民措施解读 2019年4月,公安部发布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这10项新措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5月23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这10项新措施陆续进行详细解读。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问: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在便利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 类),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对在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 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问: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会给大家带来什么便利 答: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一是申请地点,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无需返回原考试地。考试地可变更一次。二是申请手续,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直接办理考试地变更;其他人员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证件适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是考试流程,办理变更考试地后,申请人就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问:在便利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在总结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一证通考”的基础上,试行放宽大中型客货车省内异地申领条件,推行持身份证省内“一证通考”。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直接申领。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直接申领。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张弘)

公安机关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解读

公安机关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解读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安部决定,在户政、边检、出入境、消防、监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方面,集中推出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提高户口办理时效。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解读:坚持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承办民警无论职务、岗位有何变动,即使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或退休、离职的,也要对所办理的户口事项负责,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 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 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包括群众本人错报发生的差错和工作人员登记中造成的差错,应立即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二、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两级户政(治安)部门分别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收到群众办理户口投诉或举报15个工作

日内,将初步查处情况答复群众。 解读:目前,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两级户政(治安)部门已分别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收到群众办理户口投诉或举报后,公安机关将认真调查核实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查处情况答复群众。 三、推行鲜活产品优先验放制度。在陆地口岸边检站为载运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产品出入境的车辆开设绿色通道,优先检查验放,缩短侯检时间。 解读: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年均出入境机动车达到2400万辆次,其中载运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产品出入境的车辆占据了较大比重。由于此类车辆对通关时限要求较高,普遍希望减少通关等待时间。该项措施实施后,将在陆地口岸边检站对此类车辆设置绿色通道,对该类车辆实行优先检查验放。同时,所属各边检站将积极联络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等联检单位及对面毗邻国家口岸检查机关,争取共同实施鲜活产品优先验放,进一步缩短车辆通关时间。 四、开设跨境学童边检专用通道。每天上下学高峰期,缅甸、老挝等邻国入境求学学童或我国暂住境外居民学童可以通过边检专用通道便捷出入境。 解读:我国与毗邻国家、地区存在大量学龄期儿童在对方一侧就读的情况,该类学童每日上学、放学均需通过口岸集中出入境,且出入境时间均在通关高峰期。以往,跨境学童仅集中在毗邻港、澳口岸,但随着我国与毗邻国家、地区间交流不断加深,其他口岸该类情况也不断增多。以中缅、中老口岸为例,每天集中出入境的14岁以下学童已达上千人,是早晚通关高峰期的重要出入境群体。走读学童年龄较小,由于身高原因不方便在正常验证台查验,且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针对这一情况,毗邻港、澳地区边检站都推出过相应便利措施,此次便民措施实施后,便利范围将扩大,所有有

公安机关16项便民利民措施

遇到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d7470116.html, 公安机关16项便民利民措施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公安部集中推出提高户口办理时效、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实行机动车省内跨地市检验等16项便民利民措施。此次集中推出的16项便民利民措施,涉及公安机关户政、边检、出入境、消防、监所、道路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 这16项措施具体是: 一、提高户口办理时效。 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二、畅通户口办理监督渠道。

公安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两级户政(治安)部门分别设立专门监督举报电话,收到群众办理户口投诉或举报15个工作日内,将初步查处情况答复群众。 三、推行鲜活产品优先验放制度。 在陆地口岸边检站为载运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鲜活产品出入境的车辆开设绿色通道,优先检查验放,缩短候检时间。 四、开设跨境学童边检专用通道。 每天上下学高峰期,缅甸、老挝等邻国入境求学学童或我国暂住境外居民学童可以通过边检专用通道便捷出入境。 五、启用海港口岸《边检办证告知单》。 申请人在海港口岸边检站申办有关证件时,如果申请资料不全,由边检站执勤人员填写《边检办证告知单》,明确告知所缺资料名称等信息或不予签发证件的原因。 六、推行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填写身份信息及需要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消防便民利民服务七项措施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消防便民利民服务七项措施据公安部消防局消息,日前,全国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政府网站 正式开通并面向社会运行,这是国内首个依托互联网开展在线消防 业务的政务“直通车”网站,也是公安部消防局近日推出的七项公 安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中的一项内容。 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创新消防社会管理工作,积极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公安部消防 局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 育实践活动,从消防行政审批、承担应急救援、改进社会消防培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向社会集中推出七项公安消防便民利民服 务措施。 这七项公安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是: 一、依法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 设工程,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作用,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 和办事效率。

二、在互联网公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让社会监督和督促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改。 三、在互联网“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审批结果,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结果,方便公众查询。 四、在依法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提供山地遇险、水域遇险、异物被卡、电梯被困救援和摘马蜂窝、旱灾送水、排涝等社会救助服务,积极为民排忧解难。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研究,完善与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减少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对民众的危害。 六、在鉴定任务繁重或交通不便的省份,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鉴定;推进灭火救

科技局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科技局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区科技局全体人员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努力做好六项服务,使科技工作不断上水平。 一、积极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围绕我区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引导企业承担科技创新项目。一是对上争取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资金的扶持,力争我区有更多的科技项目被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二是抓紧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查进度,尽快下达区级科技创新资金。三是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会同财税部门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做好辅导工作,提供优质服务。结合目前正在申报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的契机,切实用好科技特派员这支队伍,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的联系基层纽带作用,深入了解企业创新需求,作好企业发展的科技顾问,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班,切实帮助基层科技企业了解科技政策,用足用好政策,使企业真正成为政策落实的受益者。 三、做好服务工作,全力排忧解难。深入基层,与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心贴心的交流,了解企业技术需求、企业发展瓶颈和政策扶持,同时认真研究创新发展中新的政策需求,修订和完善科技政策体系,突出科技政策普惠效应,扩大政策惠企的社会影响。 四、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舆论氛围。编印科技政策简明手册,利用网站书刊等媒介,采取筛选重点,解读重点的形式,及时宣传最新国家、省、市、区的科技政策,介绍最新科技成果。 五、做好联络工作,做到上联下达。积极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

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和部署科技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创新任务和目标,争取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广泛调动全社会各部门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及时向上级反映具体科技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使科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为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服务。1、实施知识产权立区战略,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保护。2、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创造、申报和保护做好服务;为企业知识产权的纠纷做好调解、仲裁等处置服好务。3、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实施方案,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从而促进科技型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内容仅供参考

四大措施便民利民惠民

“四大”措施便民利民惠民 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医院采取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入扎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一、优质服务在岗位 (一)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示范岗”,推行党员“一帮一”“一对多”,要求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促进行风建设。 (二)全面开展创建优质护理服务活动,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三)全院各部门建立了患者满意度调查系统,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和评价,通过病人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信息回访、窗口评比等措施督促全院员工,切实提高满意度。 二、便民服务在医院 (一)开设无假日门诊,增加节假日排班的医务人员,方便群众。 (二)实行“分层分区就诊”,患者到院后直接分流到各个专科分诊、候诊即可,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里,将分诊、等候、看病、缴费一个流程走完,无须重复走动排队,排长龙的现象基本杜绝。 (三)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推行就诊卡、分诊排队叫号、取药叫号等信息化系统,简化就医环节,缩短医疗流程,使就医流程井然有序、顺达通畅。 (四)加强导医标识,在显著位置设立、张贴就医标识、就医流

程、专家介绍、学科简介、健康宣教等,方便群众了解医院情况及就医。 (五)增加门诊引医导诊人员,建立导诊制度,为患者提供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六)加大门诊医生预约力度,在原现场预约为主的基础上增加了电话预约,增加了预约医生人数和预约比例,今后还将扩展为网上预约模式。 (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门诊候诊区域安置大量候诊椅,免费提供饮用水,为患者创造安静、宽敞、明亮、洁净、温馨的就医环境。 (八)与市公共汽车管理部门协商,将公共汽车总站设在该院院内,方便群众就医;考虑到院区面积较大,医院专门购置台电瓶车,用于穿梭院区接送患者入院、检查、就诊,提供便民服务。 (九)建设了“风雨连廊”,将院内的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等主体建筑连接起来,并根据结合医院实际将其打造成廉政文化长廊,营造廉政廉医的浓厚氛围。 (十)定期举办产科孕妇学校、心内科高血压知识健康讲座、肾内科的肾友会、内分泌科糖尿病等健康教育活动,受到患者与家属的好评,尤其是对举办孕妇学校反响非常好,基本上每期都有数百名孕妇参加。 三、让利于民在社会 (一)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患者住院费用。年平均住院日力争降到天(目前全国大型三甲医院的平均住院日为天,年市人民医院平

便民利民工作汇报

关于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实工作汇报2014年我站在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开展了“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切实落实执行各项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了温馨执法的工作理念,坚决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主要完成的工作情况: 一、根据政府的要求,首先,我站建立了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对城西客运站、西安市汽车站、钟楼机场大巴执行了联合执法工作。对客运站场周边秩序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督查,并按照程序通报反馈了周边乱象。从2013年10月17日开始我站稽查大队对辖区内三个客运站场实行全日制不断监管,同时,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重点打击,现已累计查扣25辆违规车辆,按照市政府会议工作要求,已全部报市运管处违章处理大厅;其次,我站稽查大队已严格落实三不处罚工作原则,切实落实道路运输各项法律法规,杜绝了公路“三乱”和吃拿卡要行为,杜绝了简单粗暴的执法现象。 二、我站业务大厅已将办理业务流程、文明服务规定、各项法律法规等工作制度上墙进行公开,并要求站内所有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着装规范、挂牌上岗、仪表整洁、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的工作要求,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

难办、慵懒拖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为了落实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我站窗口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简化了工作流程,比如许可证方面,厢式货车先提交资料在验车,给运输企业造成了麻烦,为了便民利民,我站简化程序,规定递交申请资料和验车一次性完成,让运户只跑一趟,即减少了办证程序,又方便了运户。营运证方面,关于修改数据往返次数多的问题,我站对工作程序进行了简化,使签字盖章手续一次完成;对于解锁签字人过多问题也进行了解决,我站于5月29日减少了签字环节,简化了解锁程序。 四、为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我站认真创建了“为民服务先锋岗”,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 1、每位工作人员对自身服务事项、标准、流程、方式、办结时限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每个党员在工作期间佩戴党徽、亮证执法,设立党员示范岗,并设立了公开栏接受群众监督;将监督电话向群众和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2、我站窗口部门开展了“看实绩、出实招、比贡献”活动,使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深入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为运输企业解难题、解民困,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今年我站还

便民利民措施以及残土拉运措施

四、便民、利民措施及残土拉运措施 (一)废弃方处理 1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时,不得随意倾泻,影响附近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应按业主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有条件时,力求少占土地。2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应在工程完工时及时清除干净,以免堵塞河道和妨碍交通。3废方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河道,尽量不要覆盖植被,尽可能选择荒地。 4及时对弃方进行压实,并在其表面进行植被覆盖,可以种植草皮、灌木或树木,既可防止水土流失,又能美化环境。 (二)垃圾清运 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如堆料场、加工场等距居民区不宜小于300m,而且应设于居民区主要风向的下风处。施工机械设备的工艺操作,要尽量减少噪声、废气等的污染;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1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不得污染饮用水源。 2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施工用废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它措施,使能做到达标排放。 3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严格堆放、管理,防止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4施工机械应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禁止机械将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施工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三)残土拉运措施(包括车辆清洁、防止残土掉落、拉运路线及时间安排) 1为减少施工作业的产生的灰尘,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它控制扬尘措施,使不出现明显的扬尘。 2易于引起灰尘的细料或松散料的材料堆场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润湿。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或类似遮盖物覆盖。 3运转过程时有粉尘发生的施工场地应有防尘设备。在这些场所作业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 4、车辆定时清洗,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或河水等水渠。 5、残土拉运配备专人管理,拉运时间及路线采用错开白天及上、下班高峰时间,尽量作到不扰民并防尘。 6、残土弃土地点按要求倒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以免防碍居民生活。 7、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及取弃场按设计要求布置,不随意扩大范围。 不将上述临时工程设置在植被覆盖良好的地段。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按规定路线行驶,经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标识规定线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场地进行清理,用适当材料覆盖施工营地、尽量恢复天然状态。 施工便道指定专人洒水养护,确保周围环境不受粉尘的污染,同时在便道的道口和交叉道路处,派专人负责防护和清扫。 8 合理安排施工区段,夜间施工,尽量减小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本工程修建的临时设施除临便道外,还包含设置标志、护栏、警告装置及其它安全措施。 1)绕行便道、便桥的管理 采用合理设计和修筑临时便道,保障施工运营安全,疏导交通。为防止过往车辆误入施工区,在绕行便道设醒目标志及安全栏杆,防止非施工车辆进入,并派专人看护,坚决杜绝外来车辆进入。 2)设置标识 在开挖基坑四周设栏杆,并做出明显标识,专职安全员在基坑前后观察指挥过往车辆,避免

十项惠民措施

兖州市卫生局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十项惠民便民措施 工作总结 我局于2011年5月19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济宁市卫生 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十项惠民便民措施督 导考核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兖卫字[2011]18号),重点要 求市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 口腔医院五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严格对照《考核细则》, 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十项惠民便民措施,将工作抓实抓细,确 保惠民便民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现将 兖州市人民医院及铁路医院十项惠民便民措施开展情况例 举如下: 为稳步推进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公立医院管理、质 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享受到公立医院改革带来的实惠,市人民医院 实施了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向广大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 务。通过建立和完善ISO质量管理体系,坚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了 服务流程,使科室布局相对较为合理,方便了群众就医,减少了病人 来院就诊停留时间。同时建立了门诊服务中心,实行了导医、简易处 方、检验报告单发放、门诊咨询、专家门诊预约服务等一站式管理和 服务。鉴于挂号、交费常出现排长队的现象,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并 把挂号、划价、收款合并窗口办公等措施,基本消除了排长队的现象。 为方便住院病人的查检,医院自行设计了担架电动运送车,成立了勤 务中心和担架队,免费接送病人做检查。建立了病人和家属候诊休息 室,免费为抽空腹血病人提供早点。院消毒供应室、药剂科、仓库等 还实行了物品、药品的下收下送,大大方便了临床工作,使各项工作 更好地贴近临床、贴近患者。 1、开展门诊预约诊疗服务 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门诊工作院长负责,门诊办公室落实管理。医院对外联络办公室通过网站、显示屏、公示栏负责对外宣传。患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各种形式进行就诊预约。挂号室每日设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保证电话预约、手工预约挂号的顺畅,极大的方便了患者就医。 2、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 按照《山东省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由医院工会牵头制定了《兖州市人民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规章制度和培训体系,开展了以医院为平台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医院职工自发组织形成志愿者队伍,利用节假日时间,为门急诊患者及住院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

便民利民实施方案

便民利民实施方案 尽快完成复核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并将网点审批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抄送有关部门。 六、区社区建设办公室与网点签订《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职责责任书》,根据网点具体情况规定其应履行的具体职责。 第四章社区服务网点的职责 一、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要本着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乐于奉献、热情周到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把服务群众、方便生活作为经营的根本目的。 二、商品经营性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的商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不能高于辖区市场同类商品的最低价格,商品经营的种类应当尽量满足居民的需求。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利润空间比较小的商品,如果居民有需求,则不应该拒绝提供。 三、建立社区居民服务档案,对服务区域内居民中的特殊服务对象建立定期服务制度。特殊服务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如6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长期患病人员,行动有困难的人员,对他们要进行上门服务、定期服务并做记录,服务纪录由被服务人员签字认可方能有效,否则将视为没有服务。 四、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视其规模按比例安排服务区域内的下岗 职工。就业人员以5人为单位,按15的比例安排下岗职工,不足5人可自主安排,不强制执行。要保证被安排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待

遇平等。 五、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必须在其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使用区社区建设办公室统一发放的社区便民服务网点专门标志,注明服务区域以及对服务区域内居民的优惠措施,标明网点的服务项目,并明确标出网点联系方式,在保证联系方式畅通的前提下,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 六、非商品经营类服务网点要建立社区弱势群体定期上门服务和咨询制度,定期对他们进行服务咨询,如果需要上门服务,则有无条件上门服务的义务。 第五章优惠政策 一、工商行政部门对凭《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要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免收登记费用,并从发照之日起2年内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对正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取得《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可享受免交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二、税务部门对凭《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务登记证的,要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免收登记费用,从发照之日起2年内所交各种税金实行财政全部返还。 三、财政部门对取得《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取得《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所交各种税金财政全部返还。 四、卫生部门对凭《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申办《卫生许

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服务措施

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服务措施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6 【实施日期】2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服务措施 (河北省公安厅 201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部署要求、省级机关作风整顿动员会议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水平,省公安厅日前集中推出2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一、省内居民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省内居民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可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无需再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及其它证明材料。 说明:过去,居民跨市、县迁移户口需要在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迁证后,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实行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有效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跑路。

二、居民身份证可以省内异地办理。户籍信息中有照片的省内居民,可凭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对正在申请且急需的,可在异地受理点申办临时身份证。 说明:针对人口流动性大,群众回原籍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便,通过人口信息系统对其身份进行核准,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解决群众异地办证难问题。目前,全省各县(市、区)至少设立了1个受理点,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工作。 三、更快办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偏远农村派出所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8个工作日、其他派出所由18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继续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对学生、返乡农民工和其他急需身份证的居民,优先办理,不受节假日限制。 说明:2014年,《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已经缩短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其中市区和县城区派出所缩短至18个工作日,其他派出所缩短至20个工作日。实施后,我省是全国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最短的省份。 四、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地址方便群众落户。对符合城镇落户条件的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可在派出所或社区设立的公共户口地址落户。 说明:当前,随着城镇落户条件的进一步放开,一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新建小区居民及其他无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虽符合城镇落户条件,但因无具体落户地址而无法落户。在派出所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地址,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方便群众在城镇落户。 五、为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服务。对拟为新生儿取用的名字,监护人可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查询本省、市、县范围内相同姓名人数,方便新生儿取名。

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措施(2篇)

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措施(2篇) 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措施(范文一) 为扎实推进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更具实践特色、更加富有成效,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乡紧紧围绕“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目标,完善并规范了相关便民措施,具体如下: 一、加强为民服务阵地建设。 乡党委积极联系农牧局,协调加强资金保障,投入资金5万余元装修改造服务中心并配齐办公设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提升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人人精通本职业务,个个一专多能,确保了阵地、人员、经费的“三落实”。 二、为确保责任到人,有人管事,乡党委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管理等工作。 从民政办、社会事务办、信访办、林业站、国土资源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农业服务中心、城建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司法所等单位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到中心工作,同时为确保中心真正能服务于民,办事处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定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服务指南》、《文明服务规范条列》、《服务承诺细则》《卫生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要求中心每天必须保证一人全天候值班。 三、加强责任落实,把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群众评价等直接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相挂钩。

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用语、面带微笑、真诚服务,确定了服务承诺制,明确了首问负责制和限时承诺制。同时为了方便群众监督,每个窗口服务人员的相片、姓名、工作部门、电话号码及个人的服务承诺全公布在工作岗位上,让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 四、乡党委始终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窗口。 认真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明确了中心的服务内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利民为目的,主要做好四项服务: 一是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审批事项。如户籍登记、户口迁入迁出、变更、居民身份证办理,民爆物品审批,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独生子女证、生育审批及证明、流动人员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林地占用审批、林权证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建房审批等。 二是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服务事项。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户供养、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汽车下乡补贴、扶贫搬迁等。 三是信访接待,确保民声通畅,及时化解矛盾。 四是其他服务事项。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凡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所有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为了方便群众,还专门针对每个窗口的服务事项制做了服务流程明白卡,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各窗口对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理,限时办结。 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措施(范文二)

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密结合消防工作实际,立足警务公开,着眼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制定并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一、实行一次性告知。窗口业务受理人员要热情接待群众,负责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对申报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受理;对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受理或不受理,均应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二、限时办结业务。对消防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实行承办人责任制,对单位或个人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不得推诿、拖延。 三、主动介入服务。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外资企业、招商引资、高新技术项目等工程要提前介入,主动参与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会审,提供全程消防技术服务。要加强经常性施工检查,杜绝先天性隐患。 四、开辟“消防绿色通道”。对规模大、周期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在整体方案设计通过消防核准后,除单体建筑工程外,可以

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审核、分期验收,分期出具审核、验收意见书。对小型装修工程及简易消防工程,要尽量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拓展消防服务渠道。向社会公布消防服务热线电话和消防互联网站网址,使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热线电话或互联网自行查询审批结果及有关信息。通过热线电话,向群众提供消防法律和技术咨询服务,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六、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支队将组建消防技术、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等专项小组,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设计、防火材料、火灾隐患整改、抢险救援、消防安全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七、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支队和各大队要设立群众来访领导接待日,支队领导接待日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上午,由支队党委成员轮流接待。大队领导接待日为每周周五上午。对群众反映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要建立举报查处台帐,责成有关单位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立案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及时答复当事人。 八、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服务。要深入重点单位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培训及其他义务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向社会单位和员工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对社会单位提出消防安全培训要求的,要认真制订教育培训方案,积极主动搞好服务。

国务院公安部30条便民措施

公安部推出30条便民利民措施 一、户籍管理 (一)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 (二)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三)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四)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六)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七)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二、交通管理 (八)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超过

70周岁的,每年审验工次驾驶证,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 (九)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凭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 (十)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十一)允许左下肢残疾的人员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十二)取消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内补发。 (十三)暂住人员申请考领驾驶证的,由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书面发函查询改为网上核对,及时办理。 (十四)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和审验业务,由地级车管所下放到具备联网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办理。 (十五)试行县级车管所办理汽车牌证业务;试行交警中队办理四轮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拖拉机等车辆牌证业务。 (十六)车管所在具备条件的车辆交易市场,设置办理车辆牌证业务的窗口。 (十七)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检验由1年1次改为2年1次。

消防便民利民措施

消防便民利民措施 一、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 (一)各级消防机构受理消防行政许可均应通过窗口,使用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进行。窗口单位应建立并遵循警务公开制度、首问首办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办事回执制度等。 (二)窗口单位应将受理范围、执法依据、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工作人员姓名和职务、服务承诺、工作纪律、投诉渠道等予以公示,免费发放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并根据群众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为群众提供准确、可靠信息。 (三)窗口单位应向群众一次性告知申请条件、申请方法、所需全部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等,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设立消防服务热线 (四)设置“96119”消防热线服务电话,从中查询各种消防业务办事指南,了解防火常识、消防法律法规等情况信息,受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五)公示省公安消防总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各县(区)公安消防大队热线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畅通投诉渠道。

(六)公示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方便群众通过书信向省公安消防总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县(区)公安消防大队咨询、举报和投诉。 (七)明确处理举报、投诉措施及时限: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举报、投诉有关火灾案件及其他消防安全问题,30日内给予答复;对问题较复杂、30日内答复不了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并尽快查明情况给予答复。 三、发布消防信息 (八)完善消防信息发布会制度。全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消防警示、火灾情况及防火灭火知识等消防信息,对本地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及时或定期公布,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报道和公开曝光。 (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的火灾特点以及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突出做好每年旱季防火、“11.9消防日”及消防专项整治工作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 四、建立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十)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公安消防部门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做到“六公开、四明白”:即向社会公开消防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公开接访时间、地点,公开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电话,公开接访程序,公开办理时

公安部推出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推出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公安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无小事。”为了切实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公安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个方面,陆续实行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户籍管理 (一)到西部地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到工作地区,也可以迁回原籍。 (二)到西部地区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户口迁入西部地区的,如果今后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也可以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三)在大、中城市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者农村工作的,可以不迁户口。 (四)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六)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 (七)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 二、交通管理 (八)考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上限由现行的60周岁放宽到70周岁。持有小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人员超过70周岁的,每年审验1次驾驶证,并进行身体检查,符合驾驶条件的,可以继续驾驶。 (九)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凭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申请考领地方驾驶证。 (十)增加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允许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十一)允许左下肢残疾的人员考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十二)取消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规定,对申请补领的,48小时内补发。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消防便民利民服务七项措施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消防便 民利民服务七项措施 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消防便民利民服务七项措施据公安部消防局消息,日前,全国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政府网站正式开通并面向社会运行,这是国内首个依托互联网开展在线消防业务的政务“直通车”网站,也是公安部消防局近日推出的七项公安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中的一项内容。 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创新消防社会管理工作,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公安部消防局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消防行政审批、承担应急救援、改进社会消防培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向社会集中推出七项公安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这七项公安消防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是: 一、依法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设工程,发挥施工图审查机构作用,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在互联网公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让社会监督和督促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改。

三、在互联网“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审批结果,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结果,方便公众查询。 四、在依法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提供山地遇险、水域遇险、异物被卡、电梯被困救援和摘马蜂窝、旱灾送水、排涝等社会救助服务,积极为民排忧解难。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研究,完善与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减少次生灾害和环境污染对民众的危害。 六、在鉴定任务繁重或交通不便的省份,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鉴定;推进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开展士兵和多种形式队伍消防员职业鉴定提供条件。 七、根据季节特点和火灾规律,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介和宣传载体发布消防安全常识,便于公众学习;组织官兵和广大志愿者深入家庭、学校、社区、农村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面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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