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特殊人群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减少和解决特殊劳动人群在生产作业活动中因生理特点和生理缺陷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特殊人群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特殊劳动人群的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特殊劳动人群工资、待遇的核定,假别的核准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3.2 各单位应建立负责特殊劳动人群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特殊劳动人群劳动保护的监督实施。同时负责监督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3.2 各部门、车间具体负责特殊劳动人群劳动保护的具体实施。

4 术语

4.1 特殊人群:指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

4.2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指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采取的不同于男子的劳动保护措施。

4.3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劳动时间率、能量代谢率、性别系数、体力劳动方式系数四个因素决定的。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体力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1级;大于15,小于20,为2级;大于20,小于25,为3级;大于25,为4级。各单位根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识别本单位女职工劳动级别。

4.4 高处作业:根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2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高处作业。

4.5 低温作业: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操作人员工作地点平均等于或低于50C的作业。

4.6 冷水作业: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0C的作业。

4.7 三期待遇: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享受的劳动保护和工资福利待遇。

4.8 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4.9 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10 残疾职工劳动就业:指帮助安排达到规定就业年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劳动并取得报酬。

5 管理规定

5.1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5.1.1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以下工作:

a.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b. 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5.1.2 女职工经期禁忌从事的工作:

a.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GB/T14439—1993)中规定的第二、第三、第四级冷水作业;

b.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GB/T14440-1993)中规定的第二、第三、第四级低温作业;

c.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d.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填写请假条同时附上医院证明,报部门、车间领导批准后,在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5.1.3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工作:

a.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b.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c.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d.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e.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GB/T4200-2008)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f. 噪声作业分级标准(LD80-1995)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g.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h.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算在劳动时间内。

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附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报部门、车间领导审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或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审批后,酌情减轻其劳动量或者调换工作岗位。

5.1.4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不得安排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从事以下工作,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和延长其工作时间。

a. 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

b. 在每班工作期可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c. 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5.1.5 女职工“三期”待遇

执行公司员工休假相关管理办法。

5.1.6 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a. 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

b. 未成年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单位办理和承担费用。

各单位未成年工具体劳动保护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

部发[1994]498号)执行。

5.1.7 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

a.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身残特点合理安排适当的岗位(如腿脚不方便的职工,尽量安排离安全出口较近的岗位,在突发火灾等情况时,方便其撤离,以减小人员伤亡),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改善劳动条件。

b. 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残疾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安排通晓聋哑语言的人员进行培训,务必使每一位接受教育的残疾职工都能真正受到教育,领悟到所学知识。

c. 要时时关心残疾职工的生产和生活,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密切留意他们的情绪变化,发现问题苗头,及时予以疏导,使他们身心愉悦的投入到生产和生活中。

d.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营造“人人平等、无歧视、同工同酬”的生产、生活环境,大力宣传残疾职工自力更生、身残志坚的精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 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残疾职工劳动。

残疾职工涉及的其他劳动保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①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②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公司各项目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四)公司各项目部从事施工管理和作业的人员,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五)公司安全质量部对公司下属分公司、各项目部、物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下属各小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管理 (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应核实生产劳动防护用品企业的资质,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自检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三)参照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若为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 (四)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相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五)项目部、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应当向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 (六)项目部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项目部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项目部应集中统一采购。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项目部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必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措施 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吸毒人员是指吸毒成瘾人员。我镇目前排查有吸毒人员3 名。 二、工作目标 搭建完善的救防体系,创新服务管理措施,落实服务管理责任,确保吸毒人员不漏管、不失控,有效防止吸毒现象滋生传播。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搭建救治防范体系。按照“综治牵头、公安指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建立集打击、求助和关怀于一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吸毒人员救助防范体系。镇一级成立由镇综治办牵头,公安、司法、卫生、民政等单位参与的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全面负责全镇的禁毒和戒毒工作。村(居)委会一级,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民警、社区医疗人员和禁毒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和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负责具体开展吸毒人员帮教工作。全镇上下构建起以镇禁毒办为龙头,以村(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为基础的救助防范工作网络。 二是推行分类管理模式。根据吸毒人员的综合表现,按照“严格管理对象”、“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三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理对象是指抗拒社区戒毒和帮教,无正当职业,随时可能复吸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社区医疗人员包保,实行严密控制、即时尿检,发生复吸的,实行强制隔离戒毒;重点管理

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长,毒瘾较深,有复吸倾向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社区民警包保,做好帮教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控制;一般管理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短,毒瘾较轻,日常表现较好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禁毒志愿者在做好帮教的同时,做好谈心、鼓励等工作,帮助其改掉陋习。通过实行分类管理,从根本上增强对吸毒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由镇派出所负责健全完善吸毒人员的档案,建档建卡,实行

3、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措施经费(安措费)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1.1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有效实 施,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 2 总则 2.1 根据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按营业收入的1%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2 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挤占、挪用, 并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2.3 年度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3 管理职责 3.1 财务部是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 入,将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财务计划,并予以保证。 3.1.2 做好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并不得挪用。 3.1.3 根据已批准的安全资金计划项目,监督专款专用,已完成的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及时 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主管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3.2.1 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经调查核实、综合平衡,编制全公司的 年度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 3.2.2 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分配,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3.2.3 对安措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列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项目报销进行审核。 3.3 生技部在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划。 3.4 生技部是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投入和维护保养的主管部门,承担以下责任: 3.4.1 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投入和维护保养的年度费用计划;3.4.2负责编制用 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程度的安全防护、保险等装置的更新、改造、维修等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 3.4.3 负责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保险等装置的更新、改造、维修等项目的实施。 3.5 安全主任负责编制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器材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年度费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3.6 办公室负责编制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费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3.7 各部门负责编制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年度计划。 4 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新编版)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员工做好个体防护。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购买、审批、发放、使用、保养、废弃等环节的管理。 【职责】 1. 职安部职责: 1.1.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汇总、审批、上报。 1.2. 负责建立公司级劳动防护用品台帐。 1.3. 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保养、报废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供应公司职责: 2.1.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及时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贮藏条件进行保管,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发放。 3. 工会职责:

3.1. 对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和员工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 3.2. 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工提出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问题。 4. 人力资源部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公司每月职工人数,职业健康安全部以此起草购买个人劳保的数量。 5. 各使用部门职责: 5.1. 负责日常工作中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使用、保养、储存、报废、管理等工作。 5.2.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5.3. 建立、健全车间级劳动防护用品三级领用台帐。 【内容】 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1. 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班组长、岗位工程师、员工代表等,共同对班组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析,识别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填写工作场所危害风险分析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表,作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1.2. 新增(或变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2.1. 由于工程项目或“四新”投入生产需要新增劳动防护用品,按照1.1的程序进行作业风险分析和职业危害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项目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 各项目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第六条 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同时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第八条 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

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第九条 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 第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各项目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对因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事故或伤害的,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方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内,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所需的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确保高温、露天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岗位上的工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针对天气炎热的特点,做好预防中暑药品和中暑急救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作业人员足够的休息时间。加强夏季饮食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调查报告

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调查报告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各级政府都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我院作为苏州市民政系统唯一一家精神病院,主要承担着对社会弱势群体中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救助职能,是苏州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伴随着苏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院的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和明确,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核心的理念,立足民政服务对象,强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能,切实服务好社会弱势群体中的精神病患者,为苏州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精神病福利院是苏州市民政局直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系江苏省民政系统一级精神病院(省民政系统最高级),1984年更名为苏州市普济医院;为了区别于管办分离改革的市属医院,经市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和市编办批准,改称为苏州市精神病福利院;增挂普济护理院牌子;市慈善总会在我院设

立慈善病床15张,至增至110张(实际开放65张),用于城区特困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3月,市残联在我院成立苏州市精神残疾人庇护中心,为社会特困群体中的精神残疾人士提供庇护。 主要职能:负责收养治疗市区内三无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康复军人、退伍军人;对市区部分社会特困精神病患者开展慈善医疗;负责治疗与护理城市救助管理(收容)中查无地址、姓名的受助精神病患者,并对其中超过6个月以上的转为三无精神病患者进行收养治疗。 二、加强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随着苏州改革的不断深入,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的相继出台,苏州市社会救助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院服务对象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宽,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在不断增加,对我们的救治、管理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针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2、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法规、制度开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新编版)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10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 管理办法(新编版)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或标准为依据;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总工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编制、管理的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依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及环保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环保)技术规程。 在编写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时,首先应对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环境和职业危害事故的相应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以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必要性就是要在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风险程度,为减少和防止风险而应采取的相应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结合现有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人力资源部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特殊人群管理制度

巧家县环保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建全长效工作机制,超前防范群体矛盾、健全维护稳定工作管理机制。1、按照巩固提高和新建完善并重的要求,逐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使预防和处置特殊群体信访稳定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着力于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具体抓,提高化解特殊群体矛盾纠纷的实效性,筑固单位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完善维稳信息预警处置机制。把矛盾纠纷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 第二条:实施真情感化,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1、分类建档帮扶。要通过调查把特殊群体人员的家庭住址、家庭状况、经济收入、身体情况、就业愿望、面临问题等情况全部真实准确地反映清楚。区分不同人员进行帮扶,对帮扶的人员分别建立个人档案。2、深入实际帮扶。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在特殊群体人员遇到困难时,采取多方面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3、就业指导帮扶。不间断地入户走访,分析问

题,为特殊群体人员出谋划策,深入就业指导。划分类别,联系用人单位,组织相应资源,分类别、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推荐,尽可能增加特殊群体人员的就业机会。 第三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上访人员合理诉求1、强化教育疏导。坚持对特殊群体人员以教育、疏导为中心,热情接访、认真处理。2、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法制化水平,加强特殊群体人员的法制教育,依法规范整顿信访秩序。3、加强形势教育。广泛对特殊群体人员进行形势教育,让他们了解国家和企业的政策,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发展形势等,起到“稳人心、控局面”的作用。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编号:SM-ZD-5812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3 职责 3.1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编制、检查、总结等管理工作。 3.2 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措施项目应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安全性评价结果作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4.2 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每年10月份由各部门组织编制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报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讨论,报总经理审定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4.3 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必须是年度计划内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完成情况和下季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项目报安监部。 4.4 公司分管领导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总结,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5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组织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完成情况,并报安监部。 4.6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不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保护和职业病的防治。 3.职责 3.1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依据有关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组织与发动职工进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严格按劳动保护法规办事,随时收集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向行政提供信息,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 3.2工会主席 3.2.1督促、检查、指导公司各级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3.1.2监督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3技术安全部 3.3.1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3.3.2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视和测量。 3.4机关其它部室、区域/专业公司/工程处、项目部 按规定要求安排工作、落实员工劳动保护、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病防治和控制措施。 4.劳动保护相关术语 4.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参加生产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3Ⅲ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746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4.4 Ⅳ级体力劳动: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2700大卡/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

4.5劳动保护:在生产过程中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施劳逸结合,加强女工保护等所进行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即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进行的保护。 5.员工聘用相关要求 5.1现场作业人员聘用前由项目部查验应聘者的身份证,识别是否是未成年工,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管理人员聘用前由人力资源部查验应聘者的身份证,识别是否是未成年工,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 5.2聘用前应了解应聘者的健康状况和获取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体检报告和职业病体检报告; 5.3不得拒绝符合岗位条件的妇女就业; 5.4身体状况不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聘用。 6.员工劳动保护 6.1体检 每年初,公司组织在职员工到指定医院体检;劳务人员的体检由劳务单位组织;长期从事易患职业病岗位的人员(木工、油漆工、电焊工等)除每年一次的体检外,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职业病体检。 6.2作息制度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执行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6.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配备 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区域/专业公司分公司办公室组织发放,具体执行《劳保用品控制程序》; 项目部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组织发放,具体执行《劳保用品控制程序》; 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6.4安全生产条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执行《安全设施机具及防护控制程序》、《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控制程序和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企业劳动防护管理制度(2018年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今天国际项目部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3.1、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 3.2、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3.3、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3.4、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

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5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 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4.1、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4.2、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 4.3、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 4.4、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 4.5、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4.6、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4.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4.8、小劳保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

小办发[2011]11号 中共小河镇委办公室小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小河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的 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王旗营农场、镇直企事业各单位: 《小河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方案,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小河镇委办公室 小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创新方案 中共小河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小河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特殊人群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工作,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政府《关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创新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创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特殊人群齐抓共管格局,不断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方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原则;(2)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4)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原则;(5)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6)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7)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8)坚持加大投入,保障运转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涉及特殊人群、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 和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四、主要任务 针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社会闲散青少年、艾滋病人和长期反映利益上访人员等七类特殊人群,分类实施服务管理创新措施,做到“底数全摸清、情况全掌握、管理全覆盖、服务全到位”,形成具有宜城特色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新机制,有效实施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劳动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有关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 第八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投入必要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工录用时,应注意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避禁忌岗位,并经常督促检查用人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和作业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职工有权向公司或车间提出改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技术的意见和建议、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三条新入厂职工、变换工种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私自代岗或随意操作其他工作岗位的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职工在每日开工前检查机器设备的电路、管道是否通畅,性能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车间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中途停电应及时关闭机器电源,严禁跨越或坐、靠机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措施。 XXXXXXXX有限公司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仲兴乡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总结 2014年全年,全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以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综治维稳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为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做出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网络 全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们按照职责分工,调整和充实特殊人群组织管理工作机构,强化了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确定了办事人员,做到了工作有人抓,具体业务有人管,保证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转。各成员单位有效整合了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体系。一是建立专门工作人员队伍。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由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挂帅”,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主抓,并抽调得力人员共同参与此项工作。二是建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队伍。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司法所牵头,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为主体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队。三是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吸收了一批懂法律、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专业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充实了基

层工作力量,为搞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控措施 社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管控和救治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今年三月,全县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启动之后,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了管控对象底数,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开展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1、重视和强化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此项工作主要由司法局负责。积极预防了重新犯罪。在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主要做到了“五个及时”和四抓。一是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进行家访,全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帮教工作措施;四是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重新犯罪;五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刑释人员重新就业、顺利融入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我们做到了“四抓”:一是入矫抓规范,统一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程序,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管理抓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组织严管对象在重大节、假日前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三是考核抓质量。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制度, 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劳动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填入《社区服刑人员考察表》,

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记录添加操作要求及方法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记录添加操作要求及方法 省综治信息系统中特殊人群走访服务记录情况是2015年底省明查暗访组重点检查内容之一,检查情况不太理想。为确保在今年上级检查中不失分,决定于近期部署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开展时间及数量要求 各类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记录添加工作从3月份开始,每个村(社区)每月不少于1条。区综治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省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每月通报内容,各区镇综治办可通过“”—“”—“” 辅助模块综合办公服务记录栏目查看各村(社区)服务管理记录数量。 二、服务管理对象 目前,系统内需要开展服务管理的特殊人群共5类,分别是特殊人群栏目下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易肇“” 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栏目下上访管理子栏目下的重点上访人员。但部分村(社“” 区)不一定5类人员都有。 三、服务管理记录添加操作方法 以刑满释放人员为例: “” )点击特殊人群刑满释放人员,勾选一条数(1“”—“”

“” 据,点击服务管理,如下图所示。 )点击服务记录管理添加服务记录,如下图(2“”—“” 所示。 (3)根据显示界面,录入相关服务记录信息,重点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 三级平台工作人员指前期录入的村(社区)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警务室工作人员,不能手动录入,需输入相应姓名搜索选择; 随从人员一般指村(社区)其他工作人员、村 ②“” (居)民小组长等,需手动录入,如没有可不填; 服务内容需用文字描述,如了解走访对象生活思想 ③“” 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 附件上传可上传走访活动现场照片,没有可不填。 ④“”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管理措施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 管理措施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体系及管理措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 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目标是: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全体人员健康安全,不断地对组织的职业健康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使各级明确自己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见图32-1。

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宗旨是搞好职业健康安全思想工作,提高企业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识,帮助职工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思想认识教育,提高认识,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通过劳动纪律教育,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证劳动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等,以提高职工职业技术操作水平和职业健康安全防范能力。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任(或经理)、技术干部、行政管理干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和安全员等。(3)企业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主要有三级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等三种形式。 ①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保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 引用文件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婴保健法》 (8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0)劳安字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 保护的内容 3.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2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在产、哺乳期的保护。 4 保护措施 4.1禁忌保护 4.1.1女职工禁忌连续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