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国有控股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护国有资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控股企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坚持经济效益优先原则,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根本目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明确内部权责关系。
第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经营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应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八条董事会应制定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监督企业经营管理。
第九条国有控股企业应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企业运营情况。
第十条监事会成员应由员工代表、职工代表和专业人士组成,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一条监事会应定期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三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五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市场营销管理,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七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社会责任管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八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对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第二十条国有控股企业应加强对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评估,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稳健。
第五章盈利分配第二十一条国有控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理确定盈利分配方案。
第二十二条盈利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布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十三条盈利分配应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水平、发展需求和员工权益为原则。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国有控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维护企业形象。
国企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国企公司日常管理制度xx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分支机构。
二、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管理原则,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坚持科学、高效、规范的管理原则,不断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三、管理内容1. 日常工作管理(1)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2)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危险行为;(3)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不得私自占用或破坏。
2. 会议管理(1)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以及部门会议和专题会议;(2)会议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议议题明确、议程合理、记录完整;(3)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议纪要整理印发,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3. 文书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传递、承办、立卷、归档等环节;(2)公文处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公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3)公司应加强电子公文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公文处理效率。
4. 安全保卫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措施;(2)安全保卫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内部安全;(3)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财务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环节;(2)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公司应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防止财务风险。
6. 人力资源管理(1)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2)人力资源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招聘合格人才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3)公司应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国有企业发展和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公司,包括其子公司。
国有企业公司应当依法自主制定配套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和完善本管理制度内容。
第三条国有企业公司应当设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章董事会第四条国有企业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职能。
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不低于五人,其中有国资委派代表董事。
董事应当具备较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管理经验,熟悉公司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司法》和《股东大会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及特别董事会,进行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董事会应当制定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公司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章监事会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司设立监事会,独立于董事会和经理层,行使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职责。
第九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有国资委派代表监事。
监事应当具备法律、财务和管理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
第十条监事会应当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董事会和国资委。
第十一条监事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和违规行为。
第四章经理层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公司设立经理层,由总经理领导,承担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职责。
第十三条经理层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经理层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公司运营状况和管理团队进行评估。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预算和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核。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篇一: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国有公司(企业)基本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适应公司全方位规范化科学管理,做好公司文件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文件是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
因此,必须认真做好文件的管理工作,有效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发扬深入调查、联系群众、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文件质量和处理效率。
四、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
公司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发放、传递、用印、保管和立卷归档。
第二节文件分类一、规定。
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用“规定”。
二、决定、决议。
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
转发上级机关文件,批转下级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四、通报。
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五、请示、报告。
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
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六、批复。
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七、函。
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用“函”。
八、会议纪要。
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的,用“会议纪要”。
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
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1 、行政类2 、财务类3、人事类4 、业务类5 、工程类6 、拓展类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
国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经营原则;(二)民主管理原则;(三)科学决策原则;(四)效益优先原则;(五)社会责任原则。
第四条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应涵盖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组织架构、决策程序、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内部审计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经理层及企业财务进行监督。
第八条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企业应根据规模和业务特点,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向经理层负责,经理层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十一条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应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第十二条重大决策包括:(一)企业发展战略;(二)投资决策;(三)融资决策;(四)资产重组;(五)并购、出售、租赁、转让等重大经营决策;(六)企业改革方案;(七)企业章程的修改;(八)其他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决策。
第十三条重大决策的决策程序:(一)提出决策议题;(二)调查研究,充分论证;(三)提交董事会审议;(四)董事会表决通过;(五)向监事会报告;(六)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由经理层负责,重大决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应严肃认真。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国有控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其出资人为国家。
公司行使出资人权益,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司行使资产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第三条公司的治理以市场化为基础,依法运作,按照国有企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和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
第五条公司的董事会依法依规产生,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若干人,并设立监事会进行监督。
董事会和监事会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指定代表出资人行使出资人权益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公司设立业务部门、内设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子公司和业务分支机构。
业务部门和内设机构根据公司治理需要设置工作机构和管理岗位。
第二章董事会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公司章程、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二)选举和罢免总经理,根据需要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三)审议和决定重大投资、重大债务融资、重大合同及其他重大事项。
(四)审议和决定公司财务报表及分配方案。
(五)任命内部审计机构和领导干部。
(六)决定公司的综合管理制度、职工管理和福利政策。
(七)决定公司的资产管理和监督制度。
(八)决定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八条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召集董事会需提前三天通知。
第九条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多数通过,其中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以及大额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过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第十条董事会设立各种專門委员会并办公,以便更好地行使职权。
專門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财务委员会、董事会事务办公厅。
国营企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国营企业工作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营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营企业的员工,在企业内必须严格遵守,凡违反规定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条国营企业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起到示范作用,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第二章工作岗位管理第四条国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各类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第五条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对下属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确保他们按规章制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必须按时上下班。
第七条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下属进行考核评估,根据员工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八条岗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员工间应当相互支持,共同努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中的安全事故,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生产设备和场地,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确保企业财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记录和汇总财务数据,及时报告给企业领导。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人员在做账过程中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的财务信息。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审计程序,确保企业财务的稳定和安全。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调动资金和物资。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在日常工作中尊重领导和同事,言行举止文明得体。
第十九条国营企业不得任何形式对员工进行体罚或虐待,不得侵犯员工的人身权利。
第二十条国营企业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工作,不得擅自决定企业事务。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大全最新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大全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有企业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由国家持有全部或大部分股份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条国有企业必须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加强内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国有资产。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维护国家的利益,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发挥国有资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能,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国有企业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等。
第六条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进行监督。
第八条经理层是国有企业的执行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决策。
第九条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机构,负责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应当具备高素质、专业化和团队精神,为企业发展提供领导支持。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生产管理、市场管理等。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提高企业竞争力。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倡导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环境。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坚持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员工权益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制度,保障员工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相关的健康保障和医疗服务。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促进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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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竞争能力,使企业由传统管理向现代化企业制度转变,结合公司的发展纲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总则。
第二条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发挥经理班子的职能,形成党委、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科学决策、经理班子认真执行、监事会严格监督、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企业决策经营管理模式。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建立公司党委领导下的董事会和经理负责制为管理的基础模式,推进企业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条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企业现代化制度改革,建立高效、民主、公开的管理体制,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发展能力和生存能力。
重点是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切实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树立行业廉洁形象;二是建立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一套有效、科学、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以制度管人管事,提升管理水平,使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轨道。
第四条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根据公司发展
需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支撑体系,按照城投公司人才需求,择优引进和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
人才引进途径:一是从全市范围内择优选调干部到公司任(挂)职;二是从企业自身和整合兼并的企业中选用人才;三是通过面向社会市场公开招聘人才。
第五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在生产经营中把员工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员工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与企业效益增长水平相适应,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第六条在企业内部管理活动中,一切以“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格控制、严格把关,把管理工作做到落到实处。
第七条规章制度是公司开展各项工作总的准则,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根据本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分(子)公司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条公司坚持围绕“政府政策、上级安排”两大核心任务,大力发展城市建设、开发;做大、做强、做优公司,把公司建成我市(啥都行)领域的龙头企业。
发展多种经营模式,大力开发旅游、基建、矿山等经营项目,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进行多元化管理。
第九条坚持妥善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局势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十条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的管理模式,以年度计划、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为考核标准,各部门、分(子)公司根据年度目标签订计划,开展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第十一条努力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团结、和谐、拼搏、开拓进取、和谐稳定、争优创新的企业文化。
第十二条大力推进财务公开制度,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推进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各种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职称考试,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四条各部门、分(子)公司注意收集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归纳和总结,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
第十五条建立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机制,使制度更加符合企业发展需要,更加符合维护职工根本利益的需要。
第十六条原各部门、分(子)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条款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