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政策解读(一)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涵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通俗地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就是将农村低效、空闲的建设用地置换到城镇去。概括地说,就是“拆、还、垦、建”四个字。“拆”,把空心村、空置屋、废弃工矿、砖瓦窑等拆除搬掉;“还”,对被拆迁的妥善安置,特别是搬迁农民的住宅用地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还建;“垦”,将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优先复垦成耕地,也可以复垦成其它农用地;“建”,将节余的面积(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城镇发展,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同时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二、全国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发展历程

2004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了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2005年,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规

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部署在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等5省(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参与试点的省、市已达到27个。从全国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来看,不少地方已探索出了大量成功经验,同时,也客观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2011年7-8月份,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各省市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全国各地增减挂钩工作将进一步规范。

目前,全国增减挂钩工作开始进入了有序开展、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轨道。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湖北省大部分市州先后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我市是湖北省第三批增减挂钩试点地区。

三、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中央、部委出台了如下文件:(1)国发〔2004〕28号《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2)国发〔2010〕47号《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3)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4)国土资发〔2007〕16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5)国土资发〔2008〕138号《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6)国土资发〔2009〕2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委、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如下文件:(1)鄂发〔2011〕7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意见》;(2)鄂土资办文〔2011〕24号《关于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3)鄂土资发〔2011〕7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4)鄂土资发〔2011〕77号《湖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5)鄂土资办文〔2011〕95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政策解读

(一)周转指标的理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置换出来的新增的建设用地面积,也就是扣除了还建区之后的建新区的面积。另外,挂钩周转指标按年度计

划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每年下达周转计划指标,周转计划指标不能滚动使用。

(二)基本程序。1、申报项目。首先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明确归还指标的期限,由省厅批复后,下达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申请使用周转指标。在挂钩指标归还期内,可以先期使用周转指标的80%。3、拆旧复垦。要求及时实施拆旧复垦工作,归还周转指标,对未能按时归还挂钩指标的试点县市,停止下达下一年度挂钩周转指标,情节严重的,停止试点县建设用地审批。

4、验收。由市(州)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 组织农业、水利、财政、交通、环保、林业等部门及省级专家库中的专家等共同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区内的还建和拆旧区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三)资金筹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平台,各种惠农政策可以通过挂钩试点项目的顺利推进而发挥更大的惠农益农效益。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有效整合中小水利、农村交通、村镇建设、农村扶贫、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资金,加大对农村土地整治的资金投入。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报批新增建设用地应收取的相当于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价款;(2)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出让新增建设用地产生的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3)城镇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4)各部门配套的涉农项目资金;(5)项目实施企业投入的资金;(6)各县(市、区)通过挂钩指标融资或其它方式筹措的资金。

(四)资金使用。通过增减挂钩置换的建新区用地报批,不需要向省、中央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建新区土地增值收益和通过项目的惠农资金。挂钩指标土地出让增值收益用于拆旧、复垦和依法补偿,剩余资金可用于新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按照鄂土资发〔2011〕7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用于农村拆旧补偿、土地复垦整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得少于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之和。结合我市的实际,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起来每亩达3万元左右,拆迁补偿后,可以将剩余资金返还农村,用于还建区基础设施、农村道路改造、医疗卫生环境改善和教育设施等公益事业方面的投入。建新区上缴的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部分,要足额返还或用于项目区建设。

(五)可以有效地解决“三大指标”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质是将建设用地、耕地在城乡之间实现空间上的置换、数量上的平衡。我们在开展增减挂钩的工作中,要求建新区、还建区新增的建设用地不得大于拆旧复垦区面积,占用的耕地不得大于复垦整理出来的耕地面积。这里面就包含了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总量平衡的关系。通过挂钩试点置换的建设用地,不占年度计划指标,也不增加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可以解决建设用地规模、年度用地计划和耕地占

补平衡三大重要指标制约。

一是挂钩试点工作可以有效解决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问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建新区可以随建新区建设用地一并报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这样可以适度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是挂钩试点周转指标是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有效补充。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报批后,可以使用80%的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建新区的建设,验收后可以全额使用挂钩周转指标。

三是挂钩试点工作可以有效解决耕地占补指标不足问题。各项建设占用耕地需要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的耕地,实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平衡。目前正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各项建设占用的耕地数量在不断加大,单一的、原始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增加的耕地远远不能补充建设占用减少的耕地。挂钩试点工作内涵之一就是项目区内部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所以建新区用地的报批不需要编制耕地占补平衡方案,有效地解决了耕地占补指标不足的问题。

(六)复垦标准。在拆旧区土地复垦过程中,我们要因地制宜,结合复垦区周边环境,优先复垦为耕地,但不是必须将拆旧区复垦为耕地,可以复垦为园地等其它农用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复垦的标准由市国土资源局参照有关政策另行规定。最基本要求是要达到耕种的基本条件。

五、开展挂钩试点的意义

挂钩试点是一项含金量极高的工作,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耕地保护“缺动力”,工业化城镇化“缺土地”,建设用地“缺计划”,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统筹城乡发展“缺抓手”等诸多现实难题,尤其是对作为传统农业大市、经济欠发达的黄冈而言,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1)开展挂钩试点,破解土地规划、计划瓶颈制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2)开展挂钩试点,加大国土整治力度,有利于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3)开展挂钩试点,充分挖掘土地潜力,有利于提高农村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4)开展挂钩试点,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摘要:本文剖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操作方法,阐述了政策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分析挂钩政策的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协调好城乡关系,注意保护好农村利益,同时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保护现象发生。 关键词:增减挂钩利弊城乡建设用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200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国土资[2006]269号,以下简称《批复》),并在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展开了试点工作。 本文对增减挂钩的内涵、操作方法和过程等进行深层分析,研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利弊,试图让政策明晰化,为其在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把握提供参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 1.增减挂钩内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内村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并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l],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挂钩”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先使用规划周转指标再归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牵头处室:规划处 参与单位: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于2006年11月,提出实施“一圈两翼”发展战略,以此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导航定向”,要求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6月7日,国务院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从重庆市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市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繁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在国家继续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把土地“闸门”,将土地资源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大背景下,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的重要举措,是国土部门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一条很好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手段。我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

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实施意见?,对挂钩工作的开展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规划编制要点?和?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实施计划编制要点?,为挂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3月,我局首期选定了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长寿区、大足县等7个区县为挂钩试点单位。由项目区所在地乡(镇)政府委托相关专业编制机构,认真开展了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的编制,于7月对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西彭镇和北碚区静观镇等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进行了市级专家审查,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为了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挂钩的相关政策,根据局长办公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局规划处与市土地勘测规划院组成调研组,在对我市目前已经开展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的九龙坡区、北碚区二个试点区县调研的基础上,对城乡挂钩的实施和管理作了深入的思考。 二、试点区县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西南部,是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重庆渝中半岛的重要组成部分,幅员面积432平方公里,与渝中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一: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

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pdf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方案(代拟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将挂钩项目实施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现代 农业发展、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场镇改造等相结合。 (二)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项目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 划、产业布局规划。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 益,切实解决好项目区农民就业问题。 (四)坚持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提高耕地质量的原则。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 量、质量不得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 (五)坚持节约依法、集约用地的原则。##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用地原则上通过挂钩项目解决,没有立 - 1 -

项的乡镇、村社不得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建新地块上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 居民的土地面积必须低于原农房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 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公安 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以及项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挂钩办),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 导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负责挂钩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市挂钩办:负责全市挂钩项目的统筹、协调、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补助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对项目乡镇拆旧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确认和公示;负责协助乡镇与被拆迁户签订相关协议和资金的兑付。 (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资料收集、立 项、验收及城镇建新区项目用地报征,指导项目乡镇相关业务性工作。 (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挂钩项目的宣传、组织、实施、协调工 作。一是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村、组意见,确保三分 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本 - 2 - 村实施挂钩项目,村民自愿签订“自愿放弃旧宅基地和相关权益协议(承诺)书”、拆迁安置补助等相关协议,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二是负责项目拆旧 区房屋拆除、建构筑物垃圾清理,配合做好项目区的测量、勘界、权属调查,负责 项目集中安置区(聚居点)的规划设计、宅基地分配、占地农户补助、基础设施建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国土资源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保障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是对近年来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中所采用的一种新的土地整理、利用和管理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方面是建设用地的挂钩——即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必须以相当规模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为前提条件,以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是耕地的挂钩。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城乡统筹中“保护耕地与保障建设”的双赢。从本质上讲,增减挂钩是建设用地的整理,是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调整和优化,也是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说,就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等规划,按照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建设,同时开展对旧村庄的复垦还耕,在保证农村必

要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将节约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平衡,耕地占用与复垦相平衡,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有利于保护耕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突破口。 一、当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对挂钩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过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主要在于拆旧复耕和新村建设等,没有综合考虑田、水、路、林的整治,没有充分做好与当地农民就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性质不同的两个区域在一起,产生利益的偏向城镇化过程中容易出现土地城镇化了,但是人留在农村;或者人跑进城里了,但是农村还留有居住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城镇化过程不合理的现象。在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下,把城镇和农村两个行政级别和性质不同的区域放在一个项目区,似乎是消除了行政上的影响,但是我国长期形成了城市和农村的区别,国家政策长期偏向城市,已经成为一个思维导向,当城市和农村发生利益冲突时,利益总是偏向城市。在一个项目区内,本来需要两个行政区协商的事情变成为在项目区内解决,农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犯。(三)对农民和集体的利益考虑不充分

增减挂钩工作流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流程 山东元鸿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六月

目录 一、前期准备工作 (4) (一)人员培训 (4) 人员培训主要是对挂钩相关知识和指标计算方法的培训,一个完整的挂钩工作主要是由3个区组成—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 (5) 指标(建新区)=复垦耕地面积-安置区占农用地面积 (5) 复垦耕地面积=拆旧区-安置区占拆旧区的面积-复垦区内的交通水利设施占地 (5) (二)资料收集 (5) (6)****县正摄遥感影像图(最新1:10000) (6) 二、现场勘测 (6) 接到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和地方沟通,参与项目的村庄和安置区的位置安排,在地方领导的指导下进入现场对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进行测量。 (6) 三、图件制作和指标计算 (6) 在对现场进行测量后进行图件制作,根据测绘成果制作勘测定界图,在完成勘测定界图后,将勘测定界图中的范围线转换后落到项目区1:10000分幅现状图、影像图和规划图中,并且加以文字注示,完成挂钩工作图件的制作。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时间关系,有时不进现场进行测绘工作,此时可以根据地方要求,从1:10000分幅现状图中将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分别画出,然后将边界线提出、转换到cass制作勘测定界图。但是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计算数据都要以勘测定界图中的面积为准,并且在制作完勘测定界图之后,将坐标点成果表导出,以便在评审时用。 (6) 在完成图件制作后,按照勘测定界成果,计算拆旧区面积、安置区面积、复垦耕地面积和指标(建新区)面积,并且填写相应的挂钩指标表。 (6) 四、附件收集 (7) 根据鲁国土资发【2012】51号文件要求,挂钩工作需上报附件有: (7) (1)XX地市XX年度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汇总表 (7) (2)XX市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7) (3)XX县人民政府请示文件 (7) (4)XX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 (7) (5)XX市局踏勘报告 (7) (6)XX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点撤并、改造和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文件 (7) (7)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同意撤并、改造和搬迁安置补偿的意见 (7) (8)土地整理复垦协议 (7) (9)居民点以外的其它农村建设用地要附县级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或者权属证明.. 7(10)项目区拆迁补偿协议——省厅2012年51号文件格式 (7) (11)县国土局、镇(街道)、村签署的三方协议 (7) 五、报告编制 (7)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报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 报告 2月22号,省厅召开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电视电话会议,xx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XX副局长针对清理检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强调各市县国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提前做准备迎接检查。 3月7号,xx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厅《关于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xx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工作,现将近阶段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清理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局长 副组长:xx副局长 xx副局长

成员:综合规划科科长xx 征转用地管理科科长xx 耕地保护科科长xx 自查清理工作 通过核查,XX年以来XX市没有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XX市XX年才开始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共申报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现将这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情况汇报一下: XX市国土资源局XX年8月份开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专门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确定XX市首次申报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为已废弃的灌赛铁路和丹东张家沟硫化铁矿铁路。拆旧地块确定后,我局聘请了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拆旧地块可复垦整理为耕地路段进行了实测,同时聘请有资质有挂钩试点工作经验的作业队伍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项目区实施规划经xx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我局组织申报材料,XX年12月份报到省厅。省厅接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后,已组织人员到XX市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已经省厅已会审通过待审批。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存在问题及分析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存在 问题及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摘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作为减缓耕地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这两大主题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手段,成为目前我国建设用地指标控制的关键部分。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现象,最典型的就是违背公众意志的暴力拆迁、农民产权受到侵害。本文通过对增减挂钩规划存在问题的阐述以及深层次原因的剖析,以期为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和农民权益维护提供借鉴。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分区;用地指标 一、引言 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一直是我国中央政府关注的重要议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区域土地由于缺乏合理的村庄规划,处于粗放、散乱利用的状态。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为了给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富余指标、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要对部分村庄进行拆迁合并,实现城市和农村之间建设用地指标的转移,即城乡建设用地挂钩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增减挂钩”)。 [1]2004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要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从2006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先后批准试点涉及省份共24个,先后三次共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约43万亩。[2]尤其是在我国的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当地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因此促使各地区对农村居民点进行拆迁合并。增减挂钩规划作为服务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战略目标的专项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待拆迁村进行进一步的规划,落实建设用地转移的具体空间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入库立项验收申报工作内容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入库立项、验收申报工作内容 一、基本流程: (1)测量:聘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将具体实施的范围测量出来,确定好具体面积,沟渠路 的走向,编制成图; (2)留好实施前照片,搜集拆迁房屋的宅基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3)聘请第三方对房屋进行评估; (4)根据评估结果拟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进行公示,同时,征求相关人员意见签字; (5)如果有安置区,需要提交住建局,住建局审查安置区建设详细规划,并出具相关意见。建设安置区时有异地安置(非本村安置)的情况发生时,需要附具安置区土地权属调整材料;(6)编制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及一书四方案; (7)对方案进行听证,邀请各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 (8)乡镇出具立项请示、资金承诺请示报区政府,立项请示需要转呈市政府,资金承诺需 要区政府出具承诺。 二、立项组卷资料内容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项目区实施方案的请示》。 同时附上乡镇政府向区政府的请示,挂钩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区拆旧安置实施方案 按照国土资规〔2015〕1号文件(附后)第十一条(一)规定实施组织材料,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项目区基本情况。对项目区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产业现状等进行简要说明,重点说明项目区位置范围(落实到行政村)、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现状及基础设施现状等情况、申请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及安置、建新拟使用指标情况、总投资及建设期限等; 2.项目区合法性、可行性和复垦潜力分析; 3.项目区实施方案。拆旧区复垦方案应当说明涉及的拆旧村庄及规模、拆迁户数和人数, 拆旧区复垦工程建设标准,复垦为农用地和耕地面积及耕地质量提升措施;安置区建设方案 应当说明安置区涉及的户数、人数、安置方式,拟用于农民安置住房、农村基础和公益设施、非农产业发展用地的规模,安置区总建筑面积、容积率、节地率等。 4.项目区实施管理。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周转指标使用情况、安 置补偿计划及落实情况、复垦耕地后期管护措施等; 5.资金筹措及投资估算。说明资金估算总额、筹措渠道,明确拟用于安置补偿、拆旧区复垦、设施配套建设等资金; 6.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涉及农用地或建设用地调整、互换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土地权属调整方案中,应当明确调整的原则和依据、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土地权属现状、土地归并和分配办法等内容。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doc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38号) 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云南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第1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8年6月27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

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困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是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缓解城市供地紧张的新型土地管理工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尚在试点阶段。部分试点在试点阶段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为供地紧张的地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力。部领导经常深入试点调研,足以说明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的关注性。加大力度推进和审慎进行是现时国土高层领导的主要态度。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相继出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了基本的原则和实施框架。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纳入年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简单的说就是将符合规划的建新地块和拆旧地块绑在一起成为一个项目区,上面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可先行用于建新地块的建设。等拆旧地块复垦后,将产生的指标规划原来下达机关。如此往复良性循环将能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调高和解决城市供地紧张问题。这是一种“抛砖引玉”的做法。 二、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等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调整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或者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调整的行为。 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327号)奠定了我省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基石。建设用地置换实行分批次报批,要求置换项目区内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扣除建设占用耕地后,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被占用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目录 1.总则 1.1规划目的 1.2规划任务 1.3规划原则 1.4规划依据 1.5规划期限 2项目区概况 2.1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2.1.1自然状况 简述项目区地理位置及交通,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等内容。() 2.1.2经济概况 主要说明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情况。() 2.2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2.2.1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包括项目区村庄数量、面积、布局情况、分布特点等内容。 2.2.2其他相关项目概况 项目区内已实施和规划实施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其他相关涉农项目的数量、面积、位置等内容。 2.3相关规划的要求 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以二调数据资料为依据,结合专项调查的相关内容,阐明项目区各类农村建设用地基本情况(类型、面积、分布状况、复垦整理潜力和存在的问题),测算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潜力,并明确规划期内的复垦整理潜力。 3.1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状况 根据二调统计数据,明确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阐述各自然村中的农村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使用状况等,说明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情况。 3.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3.2.1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 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是指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改造、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等方式,增加的有效耕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 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面积,并结合项目区的农村人口,测算现行人均用地面积。再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确定项目区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按乡镇说明)(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的面积为***公顷,通过专项调查,项目区涉及***户,总人口为***人,由此测算出现行人均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根据XX县的基本情况,结合以往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按照项目区人口户数和每户的人口数,确定项目区平均每户搬迁户建筑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为***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为建筑用地面积和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之和的**%,因此确定每户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土地政策措施,是解决当前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 (1)增减挂钩是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增减挂钩,将节约出的土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能够获得土地收益反哺农村,可以为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筹集大量的资金。通过增减挂钩,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对零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相应撤并,能够极大地节省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投入;通过增减挂钩,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余的土地指标调剂使用,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将获得的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返还农村,能够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的问题,改善农村住房和墓础设施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大大缩短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时间。通过增减挂钩,搭建良好项目平台,引导资金、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有利于扩大农村投资,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2)增减挂钩是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实行建设性的保护,提高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能力的有效途径。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着巨大困难。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走了一条积极的保护道路。通过增减挂钩工作,开展旧村庄、空心村、废弃建设用地等的整理复垦,并配套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整治,不仅能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坚守耕地红线;而且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有效拓展建设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增减挂钩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平台。 增减挂钩是土地管理政策的创新,几乎涉及农村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制度改革。

增减挂钩流程

几点说明: 1、为充分发挥增减挂钩试点的综合效益,土地整理不仅仅限于原宅基地,而是农村区域土地综合整治。 2、农民以宅基地换房设计为三种形式:一是村内置换;二是村外镇内置换;三是镇外置换,包括进县城和城市。 3、指标收益有两种:一是新增耕地指标,按现行省内异地置换委托补充耕地设计,不是市场定价,而是市级政府之间的博弈;二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指标和指标对应地块两种不同模式设计。 4、村内置换,集居点仍然是集体建设用地;镇内置换,集居点征用为国家建设用地;镇外置换,进入城市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市场。 5、立足于市场化操作,政府以项目形式的投入作为补充资金来源。 一、成立领导机构 按照“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村委会负责协调服务”的工作模式,成立领导机构,建立规范高效的决策指挥系统。 1、区县市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试点镇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方案制定和政策研究,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策划和包装,统一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组织提供服务,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部署、起草文件、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 2、试点镇和试点村所在镇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抽调机关得力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宣传政策;研究制定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股换保障的具体办法;测量及认定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和住房面积,计算置换面积,签订置换补偿协议及货币补偿协议;做好维稳工作。 3、试点村成立工作小组。由支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挂钩试点项目和置换办法进行村级民主决策,发动农民积极参与;组织引导成立土地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以宅基地换房协议、农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等文件;组织农民选房分房,搬迁入住、腾空旧房、归还原宅基地;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 1、区县市为责任主体,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资料为基础,对试点镇村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土地利用现状、权属,分析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和节约建设用地的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

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xx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xx县政府主导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试点工作,经县政府主导会同县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磋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的资金管理从以下方面予以了明确和规范。 (一)项目资金管理主体 xx县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运作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组织建新区土地报批、费用收取和挂钩资金使用;二是设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专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来源 1、财政拨款。主要指财政部门拨入县土地储备中心的专项资金。 2、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按使用年度计划指标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预缴拆旧区复垦资金及增减挂钩项目结余资金。 3、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 4、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三)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1、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遵循“政府筹资、财政监管、项目运作、区域平衡、封闭运行”的总原则。 2、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原则。项目法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3、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原则。所有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核算拆旧区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建新区资金收缴情况。 (1)资金收缴范围。即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按使用年度计划指标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基金、耕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预缴拆旧区复垦资金。 (2)资金收缴规程。建新区资金由土地储备中心凭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统一收取。土地储备中心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开出缴款通知书,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先将费用缴入xx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由xx县财政部门退付至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专户。 2、拆旧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支出成本范围。主要是指为组织、实施、管理增减挂钩项目而发生的各项开支,设立增减挂钩管理费(按项目资金总额的3%提取,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的组织、管理时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等前期工作费、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拆迁补助费、竣工验收费、项目协调费和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等方面资金。项目协调费内容包括乡村协调费和项目实施单位与承担(建设)单位协调费。增减挂钩项目协调费按工程施工费的3-5%核定,实行累进制管理。工程施工费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取5%,100-300万元的部分取4%,300万元以上的部分取3%。 (2)拆旧区项目资金管理。拆旧区项目资金由耕保科和土地整理中心共同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

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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