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财政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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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财政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1.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类型。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根据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规定,会计处理要求:

第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解析:

例:2001年1月5日,政府拨付给A企业45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台。2001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其中30万元一自有资金支付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09年2月1日A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01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4500000

贷:递延收益4500000

(2)2001年1月31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4800000

贷:银行存款4800000

(3)自2001年2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4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37500

贷:营业外收入37500

(4)2009年2月1日出售该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

累计折旧3840000

贷:固定资产4800000

借:银行存款1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60000

营业外收入240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900000

贷:营业外收入900000

第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解析:

例:甲企业为一家储备企业。2007年实际粮食储备量1亿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与每斤0.039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07年1月10日起,甲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1)2007年1月1日,甲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3900000

贷:递延收益3900000

(2)2007年1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3900000

贷:其他应收款3900000

(3)2007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13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300000

(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一、所述财政返还具有折让性质,比如属于受让土地价格折让性质,则应该调整所受让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摊销(折旧)金额;

二、是对为了吸引投资而给予的地方性补贴,则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所称的政府补助。

按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

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按照对目前大多数地方政策的了解,我们较倾向于按第二种方式处理。且企业应该按与取得补贴相关文件的精神分析判断是属于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以便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前述第一种情况,否则即使企业会计上按第一种方式处理,税务方面也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第二种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精神,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都应当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应注意,如果企业按第一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且当期对补贴收入做纳税调增,则应同时考虑当期及以后期间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的纳税调整(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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