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公益性服务_以钱养事_新机制的思考
改革创新农村公益服务机制

全面建立 乡镇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 :符合
条件的人员全 部按规 定建立了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 保险 ,补建个人 养老保 险账户 。部分地方还 为职工办
理了基本医疗保险 ,解除了转制人员的后顾之忧 :
公 益服务经 费列入县级 财政预 算 :各地按照鄂 发 [ 05]1号文件规定 的标准 ,由县级财政提供公益 服 20 3
稳 定 了公益服务队伍 。实行 “ 以钱 养事”新机制 .
真正实现了 “ 多劳多得 ” ,保 留了技术骨干 ,稳定 了服 务 队伍 。服务人员更精 。各地通过合理核定公益 岗位 ,
竞争上岗 ,妥善安置大病 、大龄和无技术人员等措施 , 精简 了富余人员 。技术力量更强 。各 地普遍 实行了资
推进乡镇事业单位 改革 的 目的 ,是要切 实转变 乡
( ) 二
通过改革 ,我省 已初步建立起 “ 以钱 养事” 的新 机制 ,呈现出 “ 政府 的公益性 服务职能得到切 实加强 ,
镇政府 职能 ,使农 民得到实实在在 的公共服务 ,不断 促进农 村生产力的发展 。中共 中央政 治局委员 、省委
书记俞 正声同志多次强调创新机制 的重要性 ,明确指
出 : 我们抓 ‘ “ 三农 ’工作 ,其 中长远性 、基础性 的重 要东西之一是 乡村两级政权的管理体制 、服务体系 。 ”
“ 以钱养事”新机制是否能真正建立 ,关系到乡镇事业 单位改革 的成败 ,也关 系到我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的
为农 服务质量得到切实提 高 ,服务 人员收入得到切实 保障 ”的三赢局 面 。一是 有人干事 。通过 竞争上 岗 ,
之 一
务经费 ,金额 都 比改革前有一定幅度 的增长 。乡镇 干
湖北省乡镇“七站八所”改制后的运行现状和问题

题。一是乡镇 “ 七站八所”单位性质改 受此影 响 , 外来服务 主体一般很难 打破 工作繁重而忽视 了对服务人员 的专业技
革了 ,但改制运行至今 ,后续相关配套 地域界 限参 与当地 的农村公共服务市场 术培训 ,人员服务水平仍停 留在改革前 政策措施 出台较少 ,改制单位 的运作方 竞 争。 式不明晰 ,缺乏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 的
目的是 , 通过建立农村公益事业 “ 以钱养 以成为合格 的市场主体 ,以至于 自 身发 伍 建设依然滞 后 ,不能适应农 村公共服 事” 新机制 , 积极推动农村公益事业和农 展受到阻碍。 业 生产 的发 展 , 解决 乡镇 政府 机关 工作 务市场的现实需 要。一是农村 公共 服务 农 村公共服务市场缺乏充分有效竞 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某县级市农技
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改制单位 二是农村公共服务市场 的地域 性限制 。
发现 , “ 以钱养事”改革之初制定 了较 为 系统 的用人制度 ,但在实际 的运作过 程 中却未能严格落实 。三是有些单位 因
的运行实践也 出现 了许多新 的情况 、问 农村公共服务往往具有一定 的地域性 ,
一
均 1 0 0 0 元, 2 0 1 4 年市综改办要求人 均工
共服务 的质量 和效率低下 。这些都需要 某县级市 的畜牧兽 医服务 中心没有乡镇 资上涨 2 5 0元 。即使如此 ,该镇 民办非 通过加强农村公共服务 的顶层设计 , 进 兽 医化验室 ,缺少化验仪器设备 ,缺少 企业单 位人 员的工资仍低 于该 市社 会平
服务多元化运行机制 。三是对 乡镇改制 农村公共服务能力 的提升 。调研发现 , 个 良陛市场化运作机制 ,以致农村公 条件受限 ,缺乏必要的物质资金 。如 ,
水产公益性服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产公益性服务机构实行人事 、经费由乡镇人 民政府主管 , 业务 由市水产局 主管的双重管 理 体制 。
二 、 在 的 问 题 存
1水产公益性事业服务力量不强 。 前 , 、 目 市 水产技 术推广 站现有 干部职工 l 人 , 8 其 中, 离退休 3 , 人 退养 3 , 人 离岗 3 , 际在 人 实 职在岗只有 9 。 人 由于人手少 , 加上专业技术 欠熟练 , 常常导致公益性职能无法履行到位 。 在 2 名乡镇水产公益性事业服务人员 中, 6 年
制。 ( ) 市 县 水产技术推广站是 水产公益性事
业服务的主体机 构, 照省水产办和省水产 梭 技术推广中心要求 ,配合省科 技进村入户工 程, 向全市渔民主要推广 了八大技术、 大主 八 导品种 、 大技术标准 。 八 我市年科技入户达到 30 , 00户 户平年增收 2 0 8 元。 采取 “ 四落实”
的普遍称赞 。 2市 乡 ( ) 、 镇 水产公 益性服务 网络 建立
健全 。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 。 市政府重新核定
了市 乡 ( ) 镇 水产公益性 事业服务体 系人员
编制 ,共编市 乡水产技术服务人员 4 人 , _ 其 4 中市级 l 人 , 8 乡镇 2 人 , 6 现在岗人员 3 人, 5
存在的问题 , 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
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基 本 情 况
目 ,水产公益性服务正处于 乡镇综合 前 配套改革后的规范化建设和全方位配套完善 阶段 , 亟待 明确服务职能 、 选准服务模 式 、 增 强工作 能力 、 形成服务体 系、 健全工 作机 制 , 确保联通衔接。
通鱼技服务 “1” “ 10 和 农信通 ” 组织省市专 ,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精简篇)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总结一、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一)以继续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设置机构、职能定位、人员配备工作和乡镇机构运行工作。
严格按照审批的三定方案统一设置机构,合理配置人员。
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把进口关,乡财政严格按照编制内核定人员核拨财政经费。
二是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
认真清理和核准单位机构名称、性质、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经费形式、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岗人员,建立起单位和在岗人员情况台账。
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乡镇行政事业机构整合后,从各自职能职责出发,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业技术措施指导和服务,扎实开展农村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有效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的和谐进步。
(二)深化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
一是乡政府年初与各服务中心签订规范细化的服务合同,各服务中心也分别与在岗人员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目标任务全部分配到每个岗位人员,主管部门进行鉴证。
二是坚持把以钱养事资金按合同规定直达服务主体,并把资金的安排使用上网公示。
三是坚持按规定的程序对合同完成情况进行年中和年终两次考核,确保了以钱养事新机制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深化了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认真执行乡财市管乡用的财政管理办法,通过管理职能定位,促进了乡镇收入的及时入库,规范了乡财政的支出管理,公务费支出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加大了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各项直补资金兑现到位。
这些补贴资金都由乡财政所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2016年直接打卡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7.2万元、综合直补资金344万元,家电下乡补贴81台33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85户13.3万元。
民政低保扩面增加371户927人,全乡低保户1183户2777人,发放低保资金179.9万元,城市低保45户73人,发放低保资金13.07万元,解决50人次大病致贫救助资金10万元,救助受灾家庭户15户,发放救助资金10万元。
山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浅析

3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的建议和对策 3 . 1 完善农机化公 共服务体 系建设 使农 机化公 共服务上有组织领导 ,下有示范基地。在 目前 情况下 ,要逐步形成 以县为 中心 ,乡镇为纽带 、村为基础 、户 为补充 的农机化服务 网络 ,提高县级 、强化乡镇 、发展村 级。 立足于 “ 小机械 、大服务 ”的总体要求 ,积极开展技术推广 , 质量监管 ,培训教育 ,安全监理 、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 。构建 县级组织领导 ,乡级组织实施 ,村级跟踪反馈三级联 动服务模 式 。围绕农业产业化不断地强化综合服务功能 ,不断提 高和拓 宽农机公共化服务领域和水平 。 3 : 2要争取资 金投入 、改善服务条件 要改善基层农机推广服务机构的办公条件,提供办公场所 , 配备必要的农机推广机具等 ,保 障推广经费。进一步加大投入 , 扩大 “ 以钱养事”的范围,逐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要进一步加 J v . , x C a  ̄ 机信息化的投入 ,建立健全农机信息化服务体系 ,及时传
农机 化公 共服 务是指 以公 共财 政为保 障 ,由政府部 门及 其机构 为 主体提供 ,满足 农业机 械化 发展需 要和农 民群 众需 要的公益性服务 , 主要包括面 向社会 开展的农机化技术推广 、 质量监 督 、安 全监 理 、教 育培训 和信 息宣传 等服 务 内容。随 着 《中华 人 民共 和国农业 机 械化促 进法 》、 《国务 院关 于促 进农业 机械化 和农 机工业 又好 又快 发展 的意见 》及 农业 机械 购置补 贴政 策等一 系列政 策法 律 出台和实 施 ,给农 机化 带来 了快 速发展 ,在帮 助农 民 “ 买得 起 ”农 机 的基 础上 如何 更好 解决 “ 用 得好 、有效 益” 的问题 ,对农 机化公 共服 务能 力提 出 了更 加迫 切 、更 加广泛 、更 高层次 的要求 。现结 合祁 门县 实 际 ,就 山区农机公 共服 务能力 建设 基本情 况 、存 在 问题 及 对策做一浅析 。 1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基本情况 祁门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经县 政府 授权 ,对全 县农 机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是县人 民政府 主管全 县农 机行 业的直属管理机构。县农机局设 农机化技术推 站 、农 机管 理 、农机 安全监理 、农 机培训 等农机公共服务管理 机构 , 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的事业单位 , 参公管理 , 在职人数 9 人。 同时在 1 8 个乡镇按区域设立 了 6个农机推广服务站 ,实行双重 管 理 ,其 “ 三权 ”直属 于县农 机局 ,为财政 差额 拨款的事业单 位 ,编制 2 0 人 ,在职人数 1 6 人 ,其中技术人员 1 6 名 ,中级以 上技术职称 7 人, 占4 3 . 5 %。主要职责:农机技术推广业务指导; 农机试验示 范;农机对 比试验;农机技术培训及农 机信息服务。 2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存在的问囊
积极探索“以钱养事”的实施办法

专 班 .定 期 进行 考 核 。 以合 同 和接 受 服务 对 象 的 签字 为 依据 ,逐 项检 查 考评 。 乡镇政 府 严 格按 照 考 核 结果 结算 服务 经 费 ,实行奖 惩 :■
( 者 系中共老 河 口市 委书记 ) 作
农 村 公 益性 事 业 过 去是 由政 府 出资 ,改 制 后 也 必 须 由 政 府 投 资 各 级 财 政应 逐 步 加大 对 农 村公 益 性 服 务 的 经 费投 人 , 为农 村 公益 性 眼 务提 供 经 费保 障 。三 是公 益性 服 务 固 定 资产 投 资 主体 不 变 政 府仍 然 是 农 村公 益 性 事 业 固 定 资产 投资 的 主体 改制 后 的不 同之 处 在 于 :财 政 对 农村 公 益性 服务 的 经 费不 再 按服 务 主 体 人
数 的多 少 安 排 ,而 是按 照服 务 主 体承 担 服 务项 目的 多 少 和服务 质量 的好 坏 来提供 。 其 次 .切 实 搞好 “ 定 ” 一 是定 公 益 服务 事 项 = 三 。
省 乡改办和省地 税局 4月 2 , 0日宣布 .在农 村从事公
我 市在 认 真 调研 的基 础 上 ,制 定 出 台了 《老 河 口市 乡
务协 议 ,对 每项 服 务实 行 合 同化 管 理 . 确保 农 村 公益 服 务 质 量 三是 定 “ 以钱 养 事 ”经 费 : 我们 将 农 村公 益事 业 服 务 经费 列 人 市级 财 政 预算 ,纳 入 乡镇 财 政 支 L 项 目.分 解 落 实 到 具 体项 目 .实 行 专 项 资 金 管 理 . } J
轮 农 村 公 益性 服 务项 目的 竟 标 中 .给 予 同等 条 件 下的
首 先 .坚持 “ 个不 变” 三 。一 是 用于 公益 性 服务 的
“以钱养事”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对策——以湖北省为例

移支付制度在施行 的过程 中缺乏法律 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 客观 上降低 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决策和运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 。
2 支农 资金 支付形 式的 不 确 定性 、
而且使农村公共服 务的资金到位不及时 , 甚至被挪用 、 挤占。
6 资金管理主体错位 , 、 管理过程不透 明
我国现行 的对村级转移 支付资金 的管理 十分混乱 , 主要表
移支付模式不仅不利于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 , 而且因为资金来 源 的有限 , 也不利于农村公共服务体 系的建立和完善 。
4 转 移 支付 中 支农 资金 流 经 的 渠道 过 长 、
我国层级过多 的政府结构增加了财权事权划分 的难度 , 影 响了财政转移 支付制度 的规范化 。而 且, 我国转移支付 的支农
现在 两个方面 。一是管理主体错位 。转移支付资金是村级组织 运转的主要资 金来源 , 而镇级农经 中心是集体资金管理 的职能 部门 , 转移支付资金 的使 用方案应 当由农经中心编制或农财共
在“ 以钱养事” 这一机 制中, 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中 专项用于农村公益性服务 的资金 , 以及上级拨付 的其他农村公 益性服务专项资金作 为“ 以钱养事” 这一新机制 重要 的资 金来
维普资讯
【 摘要 】 财政转移 支付 资金是我 国农村税 费改革后地 方
政 府 重要 的资 金 来 源 . 是 “ 也 以钱 养 事 ” 一 新 机 制 重要 的 资金 这
来 源 。 目前 我 国财 政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不 完善 , 移 支付 资金 的使 转 用效率不高. 已远 远 不能 适 应 新 农 村 建设 的 的 需要 。 本 文 从 完 善 我 国现 行 转 移 支付 体 制 对 “ 以钱 养 事 ” 一 新 机 制 的 重要 意 这 义 出发 .分 析 了 用 于 农 村 税 费改 革 的 转 移 支付 资 金 的使 用 问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7.31•【字号】鄂发[2005]13号•【施行日期】2005.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5]13号2005年7月31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鄂发〔2003〕17号),逐步构建新型的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对“三农”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对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1、指导思想: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体制,转换机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变“养人”为“养事”,增强社会事业发展活力,提高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改革管理体制2、转变单位性质。
除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牌子)以及规定的延伸派驻机构外,乡镇其他事业单位要在清退非在编人员的基础上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服务组织,到工商或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成为独立法人,依法产生法人代表。
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服务组织,暂按事业单位管理。
转制后的企业或服务组织原承担的执法职能统一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分别并入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牌子。
3、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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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与发展当代农村财经2015年第11期“以钱养事”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种机制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现阶段农村公益性服务要求,促进农村公益性事业健康发展。
如何让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良性运行?本文结合湖北省通山县的实际,就相关问题提出初步思考。
一、通山县建立“以钱养事”机制的实践近年来,通山县推行撤销“七站八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采取“四三制”措施,逐步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突出“三个转变”。
一是在服务主体上由政府向市场主导转变。
除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牌子)以及规定的延伸派驻机构外,对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转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服务中心,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农村公共服务中的任务,使农村公共服务由政府包办转变为以社会组织为主的市场化运作。
二是由过去的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事业单位转制后,所有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单位与政府脱钩,人员供养关系与财政脱离,其个人档案资料移交县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劳动保障机构代管,所有改制人员转变为自谋职业人员。
各乡镇服务中心重新聘用工作人员,使公共服务人员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更好地推动农村公益性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由行政任命关系向聘用关系转变。
对事业单位置换身份的人员按政策买断解除劳动合同,并发放一定的身份置换补偿金。
转制后的服务中心重新聘任服务工作人员上岗,使公共服务队伍精简、优化了。
全县“以钱养事”机制改革的乡镇直属事业单位有农技站、农机站、水利站、渔政站、畜牧兽医站、广播站、文化站、计生服务指导站、城建站等9个,单位改制后转为民办非企业服务中心。
乡镇站所数由92个减少为72个。
人数由1084人减少为373人。
(二)严把“三个关口”。
一是严把劳务合同签订关。
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职能,按照“财政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要求,实行规范的一、二级合同管理,即一级合同由乡镇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服务中心共同参与签订,二级合同由服务中心与服务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严把日常考核关。
乡镇建立合同考评制度,一级合同考核由乡镇“以钱养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对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二级合同考核由服务中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将乡镇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结合起来,将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进行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服务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三是严格兑现合同。
严格按照事项和考核结果兑现“以钱养事”资金,对不认真履行服务合同,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的服务单位和个人,按合同约定扣减其服务经费。
对服务效果好、超额完成合同规定服务指标的,给予了一定的奖励。
(三)搭建“三个平台”。
一是有组织平台。
建立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领导工作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责任,形成县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综改办具体抓,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劳动、编制、人事等部门各负其责的管理体系,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是有制度平台。
建立下乡服务工作日志制度、服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考核制度、“以钱养事”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是有办公平台。
目前,该县通羊、大畈等乡镇为“以钱养事”运行的农技、农机、畜牧3家服务组织提供办公用房,设立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统一加强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工作相对独立、开展综合服务的格局。
(四)力求“三个到位”。
一是“以钱养事”经费核定和保障到位。
县级财政部门将常规性、常年性的服务经费按规定纳入财政预关于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思考□朱斌邓海涛16农村改革与发展当代农村财经2015年第11期算。
县综改办按照各行业服务岗位承担服务任务的多少、工作量的大小和完成服务质量的高低,综合考虑服务工作所需劳务、物化投入、预算公益服务经费,并逐年增加,按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考核结果,由财政部门拨付至服务主体。
据调查,服务人员月收入在2600元以上。
政府为农村公益服务提供经费保障,有效防止了服务人员向农民伸手收费的行为,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是服务运行管理机制到位。
政府采取社会招标制、委托服务制、定岗服务招聘制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等形式购买服务,目前按“以钱养事”机制运行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有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文化、广播等5家服务中心,体制变动有水利、水产等5家服务中心。
农村公益性服务由政府出钱向社会购买,由乡镇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三是转制人员保险建立到位。
签订合同的服务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缴费,在“以钱养事”经费中代缴,由财政直接划拨给地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14年,全县现有在岗公益性服务199人,解决了在岗人员的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五项保险。
全县仅农技、农机、畜牧三家“五险资金”就增加44.74万元。
二、“以钱养事”机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管理主体不明。
转制后的服务中心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湖北省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由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
但在实际操作中,服务人员聘任由业务主管部门安排,服务中心聘用,造成了乡镇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在主管单位问题上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二是业务指导缺位。
由于单位改制,服务中心的主管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乡镇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对服务中心主管意识难以转变,致使服务中心工作行政管理、业务指导缺位。
三是合同履行虚化。
尽管每年年初与服务中心签订“以钱养事”服务合同,但由于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大多不确定、不具体,加之“稳定”与“照顾”因素,年终考核有时走过场,致使多数人员“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
(二)供养体制不统一。
同属“以钱养事”公共服务,“养事”体制多样不一、劳务报酬与实际工作的强度和责任不同,造成服务人员人心浮动。
一是收入不同。
文化、水产、村镇建设中心人员的待遇与事业单位一样,畜牧、农业、农机3个服务中心人员每年实际收入比其他“以钱养事”单位少1—2万元左右,要求恢复行政执法等行政职能,比照水利、水产等站所回归乡镇事业单位序列,并由主管部门统筹“以钱养事”经费,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的待遇提高劳务费。
二是身份不同。
水产、村镇建设中心直接或间接退出“以钱养事”体制,90%以上的人员没有买断身份,致使买断身份的人员要求恢复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三是编制性质不同,原“以钱养事”的计生服务中心并入乡镇卫生院,收入与卫生院职工享受同等,但人员由于没有事业编制,他们强烈要求恢复事业编制。
(三)服务能力不强。
一是服务意识淡薄。
事业单位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后,服务人员还是原来站所的一批工作人员,他们认为上级政府对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政策不够完善,对单位转制和自己置换身份的事实难以接受,淡化了对农村公益性事业的服务意识。
二是服务责任不强。
个别服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认为做公益性服务劳务报酬少,兼做一些为自己家庭经济创收的副业,无精力投入公益性服务,使农民群众不满意。
三是服务投入不足。
每年服务中心的“以钱养事”经费,除了给服务人员交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五险和支付劳务费外,无财力支付必要的物化投入,使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发展无后劲。
四是服务条件较差。
改制时不少服务中心将房屋、设施等固定资产都进行了处置,少数服务中心工作无固定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硬件发展资金欠缺,有的服务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四)管理机制缺陷。
一是后续相关配套政策少。
改革运行至今,对“以钱养事”单位管理的后续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得相对较少,使改制单位运作方式不清晰,缺乏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途径。
二是自身定位不准确。
大多数服务人员对自己的身份、报酬、用工性质认识模糊,认为改不改制都一样,仍把自己当作是乡镇单位干部职工,所得收入是工资不是劳务费,要求调资,发放增资;工作是终身制不应是签订聘用合同;有的难以接受身份及单位性质的转制,“等、靠、要”思想严重,自我提高服务水平的意识不强。
三是市场主体地位没有独立性和自主性。
服务中心名义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上有些地方依旧将其视为乡镇政府的下属单位,强行安排驻村、计划生育、护林防火等其他工作任务,难以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17农村改革与发展当代农村财经2015年第11期自身发展空间不大。
四是农村公共服务缺乏竞争力。
农村公益性服务供给主体相对缺乏,多数地方政府将服务项目交给服务中心管理,没有竞争主体,外地服务主体难以参与到本地农村公共服务竞争领域,以致公共服务质量不高和效率低。
三、完善“以钱养事”机制的建议(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
县(市、区)、乡镇政府是提供农村社会公益服务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项目、提供经费、组织实施、兑现合同。
应建立和健全“县政府主管,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乡镇政府监管”的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推进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工作。
二是实行市场运作。
要加强对单位转制后的引导,大力推行项目招标、服务承包,按照事项多少定支出,考核结果定报酬,依据质量定奖惩,实行钱随事走,以钱养事。
三是加强工作领导。
建立以县级政府主管的农村公共服务管理中心代行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规划、工作协调、信息发布、质量监管等相关工作。
切实加强对乡镇“以钱养事”服务单位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服务事业工作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健全改制单位运作机制。
一是完善服务中心管理机制。
加强人员组织纪律、服务便民管理、工作事项管理等,为农村公益性事业提供优质服务。
建议县政府不定期对乡镇“以钱养事”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二是细化服务项目内容。
为了明确企业服务内容,应根据上级“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制定详细的服务清单。
三是规范聘用管理。
加强对服务人员的聘用管理,对有专业资格且工作成绩突出的服务人员要择优聘用,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
对工作态度不好,服务不热情,群众不满意的服务人员一律不得聘用,谁聘用谁负责辞退。
四是创新集中办公模式。
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剂闲置的办公用房,建立乡镇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中心提供办公场所,实行集中服务。
(三)进一步严格服务项目考核机制。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要求服务人员明确服务责任,加大落实力度,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事项,更好地推动农村公益性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服务合同管理。
要根据服务项目不同特点,明确合同内容,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服务合同要有量化项目,科学、具体的考核指标。
二是建立服务工作台账。
工作人员要深入农户服务,将服务内容和时间、农户签字认可等有关事项记入工作日志,作为服务人员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