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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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人性格特点

自由主义的人性格特点

自由主义是一种政治、社会、经济理论,它强调个人自由、自主权和尊重个人权利。

自由主义的人性格特点也可以体现出这种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自由主义的人具有强烈的自主意识和自立求学的精神,他们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和观念,不受他人的干预,不拘泥于传统的价值观,而是自觉地去探索和实践。

其次,自由主义的人绝不放弃挑战,他们相信自己有能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勇于承担责任,自觉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勇于反抗枷锁,勇敢地追求自由和平等。

此外,自由主义的人也具有开放的思想,他们看待世界的视野更为广阔,不固守既成的观念,而是以开放的心态去接受新的观点和思想,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改变世界。

最后,自由主义的人也具有激情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不放弃挑战,勇敢前行,不畏艰难险阻,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

以上就是自由主义的人性格特点。

自由主义的人充满热情,主动地去探索,坚持不懈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勇敢地去面对挑战,以开放的心态去体验世界,这是自由主义理念的最好体现。

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和博爱的理念

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和博爱的理念

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和博爱的理念法国大革命是历史上一次重要的社会运动,它代表了人民对于自由、平等和博爱的追求。

这场革命不仅对法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整个欧洲乃至世界都产生了重大的启示。

本文将探讨法国大革命中所倡导的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理念以及其在当代社会中的意义。

首先,自由是法国大革命核心的理念之一。

在封建专制体制下,社会等级固化,贵族和教会享有特权,而普通人民则处于贫困和压迫之中。

法国人民渴望能够摆脱这种束缚,追求自由的权利和个人尊严。

自由的概念不仅包括政治自由,还包括思想言论的自由、经济贸易的自由等。

在革命中,人民对于这种自由的渴望被深深激发,推动着他们为之奋斗。

其次,平等是法国大革命的另一核心理念。

在绝对王权下,社会阶级差异极大,上层阶级拥有特权和财富,而普通人民则陷入贫困和苦难之中。

法国大革命宣言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主张废除特权,消除社会等级,并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机会。

平等追求的不仅是物质上的平等,还包括在政治、法律等方面享有公平的待遇。

平等的概念也对当今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我们应该在不同领域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此外,博爱是法国大革命中的另一个核心理念。

博爱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关怀,追求社会和谐与共荣。

革命中,人民联合起来,宣称所有人都应该享有尊严和安全,并主张相互帮助、关心和支持。

博爱理念的意义在于传承和弘扬社会关爱的精神,推动社会更加公平、和谐和温暖。

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和博爱的理念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思考。

在当代社会,我们仍然面临着各种不公平和不平等的问题。

贫富差距扩大、社会阶级固化、歧视等问题依然存在。

因此,我们应该从法国大革命的理念中汲取力量,为实现一个更加自由平等和关爱的社会而努力。

首先,我们应该坚守自由的理念。

每个人都应该享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不受到政治或经济压迫的限制。

思想言论自由是一个民主社会的基石,它促进了创新和进步。

其次,我们应该追求平等。

不论是种族、性别、财富还是社会地位,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理念

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理念

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理念法国大革命: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理念法国大革命,被誉为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社会革命之一,它不仅彻底改变了法国社会和政治的格局,也对世界范围内的政治与社会思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法国大革命的核心理念是自由、平等与博爱,这些理念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权力、社会结构以及对待他人的态度。

自由是法国大革命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在旧制度下,法国人民备受君主专制的压迫,他们缺乏自由行使自己的意志和权益,面临着封建特权阶级的压迫和剥削。

因此,自由成为人民渴望的目标,他们要求以人民的自由为出发点来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秩序。

自由的追求不仅表现在政治方面,它也涉及到个人的自由权利,包括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平等是法国大革命的另一个核心价值观。

在旧制度下,法国人民遭受着等级制度的压迫,社会分层明显,贵族与平民之间几乎没有桥梁。

法国大革命的推动者们倡导摧毁旧的社会等级制度,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他们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无论出身、财富或社会地位。

因此,法国大革命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建立一个平等和公正的社会秩序。

博爱是法国大革命的另一重要理念。

在旧制度下,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深刻的隔阂和仇恨。

法国大革命的推动者们希望通过建立一个充满博爱精神的社会来消除这些隔阂。

博爱的理念要求人们在对待他人时充满同情心和温暖,摒弃对他人的歧视和偏见。

它鼓励人们建立一个团结友爱、相互扶助的社会,以实现和谐与繁荣。

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与博爱的理念不仅对法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政治和社会思潮产生了重要影响。

它为后来的民主运动、人权保障和社会改革奠定了基础。

法国大革命所倡导的权利平等以及对各个阶层的尊重,引导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激发了对自由和公正的渴望,为后来的社会进步和民主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然而,法国大革命的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在为追求自由、平等和博爱的理念而战的同时,一些暴力和极端行为也随之产生。

自由平等的真谛

自由平等的真谛

自由平等的真谛自由平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理念,也是每个人应该以其为准则的基本信念。

自由意味着人们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行使他们认为适当的自由。

平等意味着人们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和对待,而不受种族、性别、阶层、财富或其它社会分工的限制。

自由平等的实现需要每个人都认识到其重要性,并且努力促进这些价值观的实现。

所以,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其真谛。

自由的真谛自由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个人应该有一定程度的自我约束。

这种自我约束应该以对人类做贡献和支持他人的方式表现出来,而非自私自利的方式。

个人应该在他们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权利。

这种自我限制能够帮助个人避免对他人的侵害,同时也可以保护他们自己免于受到侵犯。

自由也意味着相互尊重和分享。

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侵犯他人的利益或伤害他们的声誉。

所以,每个人都需要在保护个人自由的同时,为他人的自由权利设定界限。

平等的真谛平等是指每个人都应该受到不同程度的平等对待。

每个人都有基本权利,例如受教育、工作和享受健康和安全。

这些权利和机会应该不受种族、性别、财富、阶层或其它社会因素的影响。

而且,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尊重和对待。

在一个平等的社会中,人们应该有公平的机会追求他们的目标,无论他们的经济地位、种族、性别或其它身份特征如何。

平等还意味着没有人应该遭到歧视或看轻。

我们需要承认不同个体之间存在天然的差异,但是这些差异并不应该影响到他们的平等权利。

如果有人因某些特定身份特征而受到歧视,那么这是不公正的,并且是对平等价值的一种破坏。

自由平等的理论自由平等的理论最初由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提出,它在美国独立宣言中得到了居中地位,并成为了美国宪法框架的核心。

这一理念的范围扩展到整个世界,今天已经成为普遍的人类价值观。

自由平等的实现还需要政府在其各项政策中体现这些价值观。

这种政策可以包括教育、卫生保健、就业和社会公正的促进,以及保护人权和个人自由的宪法保障等。

这个世界上哪些国家重视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

这个世界上哪些国家重视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

这个世界上哪些国家重视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自由主义是一种独特的政治立场,它支持个人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同时将政治和经济权力分散到个人和组织之间。

自由主义的核心观点是人类应当自由、平等和独立地生活,他付嘱一个人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因此,自由主义已经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重要政治立场之一。

下面我们来看看到底哪些国家最重视自由主义这一政治立场?1. 美国美国是自由主义最为重要和影响广泛的国家之一。

作为一个自由主义的领跑者,美国致力于推动自由主义的理念,保障基本的人权和自由,尊重全体公民的个人自由和民主选择,并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主义秩序和多边主义。

美国的法制体系和民主政治也能够为民众提供更多的自由,它鼓励对多元文化和思想的尊重和包容,同时支持市场经济的自由和竞争。

2. 加拿大加拿大是另一个重视自由主义的国家,在其事实上也是一个自由和多元文化的国家。

加拿大的宪法和法律保障全体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它尊重包括人权、性别平等和文化多样性在内的各种多元价值观。

此外,加拿大的政治制度也是基于协作和平等主义的,它尊重并鼓励不同群体之间的对话和合作,以更好地实现自由和民主社会的愿景。

3. 新西兰新西兰也是一个非常强调自由主义的国家,它号称是“天堂之国”,因为它致力于保障全体公民的个人自由和自主选择,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包容和多元的社会。

同样,新西兰推崇的是民主和平等,在其国内和全球范围内维护自由、多元化和包容的价值观。

4. 瑞典瑞典因其强调自由和平等而闻名于世,它是一个崇尚福利国家和民主制度的国家。

瑞典拥有优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健体系,并致力于创造更加平等、公正和可持续的社会。

同时,瑞典也非常注重自由和民主的理念,它是一个开放、民主、现代化的国家,同时也是欧洲自由主义的引领者之一。

5.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也是一个注重自由主义的国家,它拥有健全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保障了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同时也重视多元文化的价值观。

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理解

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理解

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理解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是指社会成员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有自由表达、自由选择、自由发展等权利的一种社会理念。

它强调个人的自由意识、自由选择、自由表达和自由发展,充分保障了个体的权利和尊严。

在具体实践中,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

本文将就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概念、内涵、实现途径和推动方法进行深入探讨。

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概念和内涵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是指社会成员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框架下,享有自由表达、自由选择、自由发展等权利。

它强调个人的自由意识和尊严,反对任何形式的束缚和压制。

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体现了人的主体性和尊严,是现代社会个体权利的核心。

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由表达:社会成员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信仰和想法,无论是公开发表还是私下交流,都应受到尊重和保护。

2.自由选择:社会成员有权利根据个人意愿进行自由选择,包括个人的生活方式、职业选择、婚姻对象等。

3.自由发展:社会应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保障每个人的发展权利,让每个人有机会实现个人潜能和追求幸福的目标。

4.法律和道德框架下的自由: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并不意味着无拘无束,它是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框架下实现的。

个体的自由应当受到法律和道德的规范和限制,不能侵犯他人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实现途径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实现离不开社会制度的保障和公民的自觉性。

以下是几个实现社会核心价值观自由的途径:1.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制定明确的法律和法规,为社会成员行使自由权利提供保障。

同时,加强法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2.公民教育:加强公民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公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通过教育,使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增强自由意识和尊重他人权利的意识。

3.公共空间的开放和民主参与:为社会成员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鼓励公民自由表达和参与公共事务。

道家与西方哲学中的自由思想比较

道家与西方哲学中的自由思想比较

道家与西方哲学中的自由思想比较自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主题之一,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哲学思想对于自由的理解和表达也存在着差异。

道家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流派之一,与西方哲学中的自由思想有着不同的理念和观点。

本文将从道家和西方哲学的角度出发,对两者的自由思想进行比较分析。

一、自由的概念理解道家强调“无为而治”,主张顺应自然,追求自然之道。

在道家看来,自由并非是人为的努力所能获得的,而是顺应自然、随遇而安的境界。

道家认为,人应当顺应自然规律,不要刻意追求功名利禄,不要过分执着于物质欲望,而是要顺其自然,顺势而为,达到心无挂碍的境界,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相比之下,西方哲学中的自由思想更强调个体的权利和自主性。

西方哲学认为,人类是自由的个体,拥有自主意识和选择能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理性做出决策。

西方哲学中的自由与权利紧密相连,强调个体在法律和道德框架下的自由行使,追求个体权利的最大化。

二、自由的实践路径道家认为,实现自由需要通过修身养性,修炼内心,达到心无挂碍的境界。

道家强调内在修养和心灵净化,通过静坐冥想、修炼气功等方式,使心灵达到超脱尘世的境界,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

道家认为,自由不是外在的束缚和约束,而是内心的解脱和超越,只有通过修身养性,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

西方哲学中的自由实践路径则更多地体现在社会制度和法律框架中。

西方哲学认为,个体的自由需要在法治社会中得到保障和实现。

通过建立民主制度、尊重人权、保障个人自由等方式,实现个体的自由权利。

西方哲学认为,自由不仅是个体的内在追求,更是社会制度和法律框架的保障,只有在法治社会中,个体的自由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三、自由的价值取向道家强调自由与自然的统一,追求心灵的平静和超脱。

道家认为,自由并非是外在世界的追求和执着,而是内心的解脱和超越。

道家主张顺应自然,顺势而为,达到心无挂碍的境界,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

道家认为,自由的真谛在于内心的平静和超然,只有超脱尘世的束缚,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理念对比

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理念对比

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理念对比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是两种不同的政治理念,它们在对个人自由、经济制度和社会公平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看法和重视点。

在本文中,将对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理念进行对比,探讨它们在现代社会中的意义和影响。

一、个人自由首先,自由主义强调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自由主义认为每个个体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拥有个人财产、言论自由和自主决策的权利。

自由主义认为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和保护这些个体的权利,确保每个人都在平等的起跑线上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机会。

社会主义则强调集体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社会主义认为个人自由应该服从于整体的利益,并强调集体的社会目标和公共福利。

在社会主义的视角下,个人权利的实现必须通过政府的干预和调节来实现整体社会的公平和发展。

二、经济制度自由主义对市场经济持支持态度。

自由主义认为市场的自由竞争能够提供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和最高的效率。

自由主义者主张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能够实现最佳的经济增长和平衡,同时鼓励创新和个体的私人财产。

自由主义相信市场力量的优势,主张减少政府的干预和管制。

社会主义则主张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

社会主义认为市场自由的经济制度会导致资源不平等和经济奇异性。

社会主义主张国家通过计划经济来调节和分配资源,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社会主义倡导公有制和社会活动的调控,以保障社会公平和经济平等。

三、社会公平自由主义通过市场机制加强个体之间的竞争,从而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

自由主义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依据自己的能力和努力获得相应的回报,而不是依赖于政府的分配。

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责任和自由选择,认为财富的分配应该是基于市场告诉的供求规律。

社会主义则强调社会的权利和社会公平。

在社会主义的视角下,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集体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社会主义主张通过政府的干预和调节来实现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公平分配,以减少贫富差距并提高整体社会的福利。

社会主义强调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提供,以确保社会的公平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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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理念:五•四传统之阙失面 作者:甘阳

"人必须不断为社会牺牲自己"。他说。 "为什么?"我劈头直问。 "你这'为什么'是什么意思?--社会的福祉难道不是人全部目的和使命所在吗?" "但是,人人牺牲而无人得其所乐,社会又谈得上什么福祉?" "你这是在玩弄文字。" "我这是野蛮人的糊涂",我大笑而答。 赫尔岑《往事与随想》

人如果不要图救世,而只救自己--不求解放人类,但求解放自己,那倒反会大大有助于世界之得救和人类的解放。 赫尔岑《彼岸书》

"五•四"七十周年了,不断有朋友来提醒我,应该写点什么。然而,回首中国知识分子这七十年来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怎不让人有欲言又罢之感?真的,面对这由光荣的怀想与辛酸的回忆交织而成的历史,谁能知道该从何说起! 年来谈知识分子问题之风大盛。经常入耳者,似乎仍不外是"社会责任感"云云。不消说,这也正就是五四的精神、五四的传统、或说五四知识分子的心态:忧国忧民,时时以天下为己任。论者们之所论,多少给人以这样的感觉:似乎中国以后发生的事,实与知识分子们的社会责任感不强有关,因此今日中国知识分子最要紧的仍是要加强社会责任感。然而,我却真正怀疑,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还不够强吗?他们为社会、民族、国家所作的牺牲还不够大吗?今日仍然笼统大谈"社会责任感",是否真抓住了知识分子问题的症结呢? 不管怎样,当此"五•四"七十周年之际,我以为要紧的不是如何满腔热情地对五四礼赞一番,也不在于如何再唱一遍"继承发扬"或再弹"社会责任感"之类的老调,倒是更应该清醒地、理智地着重检查五四传统的阙失面。这不是要亵渎神圣,而是为了提醒我们自己切勿一错再错。 当代思想大师米歇尔•傅柯在与德勒兹(G.Deleuze)一次题为"知识分子与权力"的对话中曾指出,知识分子在以往的形象主要就是"为别人说话","知识分子向那些还没有看到真理的人说出真理",因此,"知识分子就是良心、就是意识、就是辩护人"。然而,知识分子们在今日突然发现,第一,大众已不需要他来为他们说话;第二,他们更察觉,所谓"权力体系"并不只是检查制度那种看得见的淫威,而是一种深层得多且已濡透整个社会网络的系统,更令人惊讶的是,"知识分子们本身就是这种权力体系的代理人"--这当然不是指那些"帮闲"文人,而恰恰是指:知识分子们那种“良心"、"意识"自居的责任观念及其言谈思考方式本身就"构成了这种权力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今日"知识分子的角色已不再是把自己置于'多少高人一等的超然地位'以便说出被窒息了的集体真理",而是要对知识分子及其所拥有的"知识"本身已不知不觉成为其组成部分的这种"权力体系"进行认真的分析,尤其要对知识分子自己已习以为常的言谈方式进行分析。 傅柯思想的得失以后再谈。但我们现在至少也可以追问:五四知识分子的那种心态是否已潜含着某些导致日后悲剧的危险种子?--从思想改造的"洗澡"到反右的"戴帽"到文革的"牛棚"以至今日之"倒挂",是否恰恰与那种时时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社会责任感"本身有着某种内在的关联?这种追问无疑将使许多人感到反感甚至愤怒,但我们却不能不看到这一真理:恶的后果常是由善的动机所造成的,世间之大奸大恶之所以存在,往往是由于人类有着太多对至善至美的追求。 本文认为,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最大教训或许就在于:他们总是时时、处处把社会、民族、人民、国家放在第一位,却从未甚至也不敢理直气壮地把"个人自由"作为第一原则提出,因为在他们看来,个人自由似乎只是关乎一己之私事,岂能作为社会的第一原则?如若有人多谈几句,也必然会遭人当头棒喝“中华民族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刻(百年来时时有人提醒我们现在又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你竟然还有心思谈个人自由,还有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吗?"中国知识分子确实太忧国优民、太以天下为己任了,他们不但说话是"为别人说话",而且他们的整个人生目的也都是"为别人"的:为社会、为民族、为人民、为国家。然而,在我看来,正是在这里,就已经隐含着他们丧失自己独立性的可能。因为既然你说话总是"为别人"而说,那么一旦这"别人"(大众)不需要你来代他说话,你也就顿时会感到张口结舌,再无话说;既然你的全部人生目标、人生价值就在于"明道救世",一旦事实向你表明,"道"非由你所明,"世"亦非你所救,那么不但你的整个人生支点一抽而空,而且还必然会觉得万分羞愧,觉得以往真白活了,务必今日重新做人。确实,在这样的时候,除了认真听取那"别人"(大众)自己要说的话(接受再教育),努力领悟那已显豁的"道",力求有益于这全新的"世",你还能做什么呢?--从思想改造到反右到文革,中国知识分子终于完全失去独立性的根本原因恐怕正是在这里。换言之,这并不是知识分子们丧失社会责任感所造成的,而恰恰是社会责任感太强的结果。须知中国知识分子近百年来一直朝思梦想救国救民之"道",一旦他们觉得“道”已显,那是恨不能牺牲自己的一切的:文化传统可以一刀割掉,①个人自由可以全部舍弃,只要国家真能富强、人民真能解放。从思想改造开始,全体知识分子之所以如此正心诚意地"脱裤子、割尾巴",正是因为他们觉得真理已如日中天,我们还有什么个己的东西不能割弃?还有什么理由不向真理完全认同? 那么,"社会责任感"错了吗?"忧国忧民"不好吗?当然不是。全部的问题是在于:当你怀抱社会责任之时,当你忧国忧民之时,你与这"社会"、与这"国"和"民"是否还有某种界限?或者说,你是否还有某种作为一个"个人"所必须具有的、无论如何不能让弃的东西?一种回答是?“没有”,我与社会、国家、人民是完全一体、完全同一的,我没有任何个人的东西不可以让渡、不可以放弃;另一种回答则是:"有",我与社会、国家、人民并不是完全一体的,我有我自己的绝对独立性,我有任何时候都不能须臾让渡的东西,这就是:我的"自由"。 不幸,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回答一直是第一种。于是,"作为社会最真实单位的个人一再地被当作祭品而献祭于某种抽象观念、某个集合名词、某面旗帜,却从未有人试图发问:此种牺牲的目的究竟何在?"(赫尔岑:《彼岸书》)我们一直缺少一位像赫尔岑那样有地位的思想家站出来大声疾呼“将个人屈从于社会--不管是屈从于人民、屈从于人类,还是屈从于思想,那都是在将活人当祭品",更很少有人能达到赫尔岑那样的深刻认识:"自由何以可贵?因为它本身就是目的。自由就是自由!将自由牺牲于他物,就是将活人作牺牲品。"(同上)事实上,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基本准则毋宁是西塞罗当年的那句名言:salus populi suprema lex〔人民的利益就是最高的法则〕,而"个人自由"则是远为次要的东西,必须服从这一法则。然而,正如赫尔岑一针见血指出的,所谓"人民利益原则从来就是个'罪恶'原则,是最大的暴虐;接受这原则,就是将个人自由牺牲于某种巨大抽象物,就是接受暴政,因为它总是走上一条最终必然导致'吃人'的道路--这就是为所谓的'未来幸福'而屠杀今日之生灵"(参"致一位老同志的信")。遗憾的是,近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却一直没能识破,"人民的利益就是最高的法则"这一看似极其正当、极其崇高的公理,几乎用不着作太多的转换就能变成另一更为有名的法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费迪南一世的名言:pereat mundus et fiat justitia〔纵使毁灭世界,也要让正义实现〕。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也一直没有弄明白,所谓以"个人自由"为第一原则,并不是说要将它作为社会人类的最高原则,而恰恰是说它是最低原则,亦即最起码的要求,最基本的条件。保证“个人自由",并不就保证有了一切,但是,剥夺了"个人自由",则最终必然会毁灭一切。这一点,纳粹德国与文革中国已提供了最好的证据。 人们或许会说,早在五四之前的一九一六年,陈独秀不就已疾呼问题"在以个人本位主义易家族本位主义"(《青年》一卷四号)吗?而且五四初期亦曾有一"个性解放"蔚为大观的时期,因此,说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从未把"个人自由"作为第一原则提出,恐不妥当,李泽厚教授更以"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说之,即认为五四初期是启蒙与救亡并行不悖相得益彰的局面,但未过多久,救亡的主题终于全面压倒了启蒙(包括个性解放)的主题。 我不同意此说。这里的关键问题就在于,究竟应如何评价五四的"个性解放"思潮?它秉持和传播的是一种真正的"个人自由"信念和准则吗?我以为否。有两点必须特别强调指出,第一,"五四""个性解放"思潮事实上并不是把"个人自由"作为目的本身(这是"个人自由"原则的根本点)提出来的,而是把它当作一种手段提出的:首先是作为一种全盘反抗旧社会的手段,其次也是更重要的,它还被当成是一种全面改造社会的手段--在五四人看来,"个性解放"之后接着就应是一个全新理想世界的出现;正因为如此,才会立即出来了所“娜拉走后怎样"这样的怪问题。本来,娜拉走了就走了,她可以再嫁、可以独身„„这全在她个人的选择,但在五四则不然,任何行为如果不与社会改造这个大目标相关联,那就是没有意义或至少没什么大意义,人们所期望的是,娜拉们的出走应意味着一个全新社会的到来;然而没有,于是"新青年们"失望了、彷徨了,开始怀疑"个性解放"的价值,因为这似乎意味着:"个性解放"(以改造社会)的道路是走不通的,应该重新探索,另觅新路--既然这个"手段"不行,那么当然得找另外的"手段",由此,"个人自由"不仅没有被作为第一原则奠定下来,而且已经名声扫地、大大贬值了,因为它已被试验过了“实践"已证明是走不通的。"个人自由"既被当作一种手段,其命运当然也只能如此。然而事实上,正如上面所说,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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