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干部的原则
干部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任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干部任用管理制度。
二、干部任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干部任用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性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干部任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选拔和使用有理想信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的干部。
三、干部任用的程序1. 干部选拔的程序(1)搜集材料。
组织相关部门搜集候选人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
(2)党组织推荐。
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填写个人申请表,并由上级党组织予以初审。
(3)民主评议。
组织所在单位党员、群众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了解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品质和工作业绩。
(4)考察考核。
对通过初审和民主评议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考核,包括个人面试、笔试、口试等形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立场、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
(5)提请决定。
对经考察考核,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候选人,提请上级党组织决定任用。
2. 干部任免的程序(1)提请报告。
对通过考核的候选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请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任用理由和程序。
(2)组织讨论。
上级党组织组织讨论,并听取有关意见,然后提出任免建议。
(3)上报审批。
上级党组织将关于任免的建议上报组织部门审批。
(4)决定任免。
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审批任免,并颁发任命证书。
四、干部任用的条件1. 政治条件: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维护党的领导和集中统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忠诚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品质。
3. 业务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
4. 进修能力:具备不断学习进取的进修能力,接受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五、干部任用的原则1. 德才兼备原则:倡导德才兼备,任用具有德才兼备的人员,并充分发挥其所长。
国有企业创新党管干部原则实现形式的一些思考和实践

企业与管理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国有企业创新党管干部原则实现形式的一些思考和实践国营长虹机械厂 易静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发展质量直接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国有企业必须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强调依靠党组织提高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合理优化配置党员干部,发挥党员干部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达到提升国有企业创造力,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目标。
本文简要分析国有企业党管干部工作形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基于创新性的党管干部理念总结党管干部工作的形式与方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管干部;实现形式一、实施国有企业党管干部的意义(一)保证国企经济的性质国有企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上,坚持党管干部不仅可以促进企业得到快速发展,而且可以把握国有企业的性质方向,从而达到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发展的目标。
党管干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维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国企发展必要条件。
(二)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党管干部还是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优化国企管理制度的重要保证。
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党管干部双管齐下可以明确党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可以更好的坚持党组织对国企改革的领导,并且可以为国有企业打造一支领导力强、专业素质好、政治信仰明确的干部队伍,这对于坚定国有企业走正确的改革道路,提高国有企业的政策执行保障力有重要的价值。
二、国企党管干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理模式陈旧国企党管干部工作存在着管理模式陈旧的问题,例如,现有的干部考评方式不能深化的反映干部情况。
首先,国有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层级制干部管理体系,上级委任、直接提拔或委派干部到下级单位,这些干部往往不是企业发展真正需要的。
一些长期在一线工作,精通业务知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部没能得到提拔任用。
其次,还有的国企党组织在考核干部时主要参照政府机关的考核模式,采用传统的行政级考评模式,考评机械化明显,考核不合理的情况存在。
2020年干部任用条例最新解读

2020年干部任用条例最新解读干部任用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20xx新《干部任用条例》解读的内容!《干部任用条例》解读1、《干部任用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干部任用条例》自20xx年颁布以来,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新变化新调整,干部任用工作需要与这些新政策相衔接;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改进。
这些变化使得《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
本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中央决定重新修订并颁布《干部任用条例》。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
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设高素质的党政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
组工干部业务知识

组工干部业务知识一、干部工作(一)干部管理权限1、县委管理的干部: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政协常务委员、县纪委常委,县属党政群团机关和事、企业单位科级干部,乡镇党委正副书记、党委委员、正副乡镇长、人武部部长、乡镇人大正副主席,新丰江风景区管委会、林管局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副局长、正副科长。
2、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乡镇干部(含行政编制内职工)、县直党群系统干部、县政法系统干部(含编制内职工)、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正股级干部、局级以上单位的专职人事、纪检干部、局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
3、县人社局管理的干部: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副股级以下(含副股级)干部(含行政编制内职工)。
4、有关部门管理的干部:教育局、卫生局直接管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副股级以下(含副股级)的干部。
5、科级干部退(离)休或离岗退休审批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把关,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和核发工资由人事部门办理。
(二)干部任免工作1、干部任免的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是干部任免最基本的原则,其他原则都必须服从于这个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是由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
党管干部原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干部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由党统一制定。
二是对干部的职务任免决策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
不论是何种类型的领导职务,不论是采取何种任免形式,都必须在党管干部这个总的原则指导下进行,绝不允许脱离这个总的指导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是党的干部路线的集中体现和核心内容,是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根本标准。
德才兼备,要把德放在前面,以德为先,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种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群众分认度和干部工作实绩是选拔干部的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
对民主推荐票低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凡是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好,不能提拔使用。
(4)分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就是要倡导公平的环境,坚持竞争择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环境。
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一、前言根据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我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报告如下。
二、选拔任用原则1.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2.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3.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4. 坚持依法依规、严肃纪律原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三、选拔任用情况1. 选拔任用对象本次选拔任用对象为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副职及下属单位正职、副职。
2. 选拔任用程序(1)民主推荐: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2)组织考察: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
(3)酝酿讨论: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用人选,提交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4)任前公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任用决定: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 选拔任用结果本次选拔任用共产生干部XX名,其中提拔使用XX名,平职调动XX名,交流任职XX名。
四、主要特点1. 选拔任用过程公开透明。
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均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 选拔任用标准严格。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出的干部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3. 选拔任用范围广泛。
本次选拔任用不仅涉及单位内设机构,还涉及下属单位,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
4. 选拔任用结果满意。
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选拔出的干部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个别环节存在不够严谨的情况。
(2)部分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群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2. 改进措施(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建设,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谨。
(2)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参与度。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有机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有机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的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企业资本要素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本。
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要推动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加快培养选拔一支适应时代要求和市场需要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深刻认识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就需要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和途径更加符合法治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
因此,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要不断推动党的领导方式、决策方式的改进和完善。
具体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上,就要将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优势互补,真正选准人、用好人,实现企业领导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充分认识党管干部的优势,深入研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需要解决的问题。
党管干部的优势源于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一是有利于把握干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党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把握国资国企改革所处的地位,明确国资国企改革方向和应该发挥的功能作用。
始终坚持党的组织路线,有利于组织动员企业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自觉将企业改革发展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
二是有利于建立健全有效的领导人员选任管理制度机制。
党注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意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有利于培养造就一支主动承担国有企业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同时为党政部门、社会组织等储备输送大批优秀领导人才。
三是有利于增强企业领导班子整体合力。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步入深水区,面临着许多风险和挑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能够更好地聚焦改革发展目标,凝聚共识。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的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担任职务的领导干部任免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任免干部职务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守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注重选优配强,突出德才兼备,着眼遵纪守法,重视实干能力,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四条重要任务任免干部职务是党和国家重大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
任免干部必须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做出正确决策,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性、公信力。
第五条领导责任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任免干部职务的工作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第六条工作规划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划,明确工作内容、任务、时限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调研论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工作。
调研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干部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
通过听取意见、查看档案材料、组织述职评议等形式,全面了解被任命或有意任命干部的情况。
第八条听取意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广泛听取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群众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述职评议、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九条报告审查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将有关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审批机关。
报告内容应包括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及听取意见的情况。
审批机关应认真审核报告,依法依规做出决策。
第十条公布任免结果任免干部职务后,应及时公布任免结果。
公布结果应公平公正,不得泄露被任命干部的个人隐私。
股级干部管理办法.pdf

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街道、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五条正股级干部党工委组织部任命管理,副股级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管理,报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股级干部任免,由所在单位考察,经党工委组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三章民主推荐和任命报批第七条参加民主推荐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一)个人身份与拟任职位相符;(行政部门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身份,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国家正式干部或聘干身份)(二)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工作经历(进入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三)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四)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六)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八条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三)其他不符合提拔条件的。
第九条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人数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80%)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通过书面推荐和口头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
第十条单位全体人员(不低于单位总人数的80%)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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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
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三是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四是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
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关键要把撞好以下几点:(1)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必须由党委负责制定,不能政出多门。
在各级党委内部,也要有合理的权限划分。
凡属关系全局性质的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干部的基本标准,必须由党中央统一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必须由党中央决定或批准。
地方和部门党的组织在贯彻执行中,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干部标准以及改革措施。
但这些具体规定必须与中央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有的在实施前,还要报经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审批。
(2)各级、各方面的重要干部必须依照权限,由各级党委直接管理,决定任免和推荐。
在这个原则下,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可以由党委组织部门统一办理,也可以由党委其它部门办理,还有一部分由政府人事部门办理。
但不论怎样分工,都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党委组织部的协调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办理。
(3)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不能由任何个人专断。
(4)正确处理党委推荐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和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
党中央和地方党委向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领导的重要保证,是执政党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
但是推荐干部不同于直接任命干部。
选举和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因此,党委推荐干部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严格依法办事。
同时,各级人大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人代会的临时党组织、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积极贯彻党委意图,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5)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
具体管理办法可根据实际研究确定。
各级党委特别是省级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工作的检查监督。
重点检查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党管干部原则的贯彻落实。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66 更新时间:2010-6-21 23:48:39党管干部原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政权建设中形成的重要组织原则,党委推荐干部与权力机关任免干部同属于我国人事任免制度中不可缺少、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重要环节,二者在目标、目的、标准、原则等方面都是统一的。
但是少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存在着处理两者关系倚重党管干部原则,放松了依法任命原则,一味强调保证实现党委意图,实行一边倒,党委推荐A,我不任命B,即使有不同看法,常委会组成人员也采取顺从态度,怕提了意见后会受到与党委不保持一致地指责,任命时画画圈了事。
由于两者关系处理不到位,致使外界对人大任命干部的作用普遍认识不足,把人大依法任命干部看作是形式、走过场,由此产生的消极影响是人大权威不高,被任命干部往往只重视对党委负责,忽视对人大负责、对人民负责,滋生长官意识,缺乏公仆意识,这很可能导致干部成长的畸形发展。
为此,要防止这类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依法任命,就必须从认识和措施上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命原则的关系。
我们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干部与党管干部目标一致,两者只是方式上的不同,党委将优秀干部推荐到人大,体现了党管干部的组织原则。
对优秀干部,人大要积极贯彻党委的意图,依法按程序予以任命,使党委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
对于少数心术不正者,利用当前的不正之风混人干部队伍中的。
人大常委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把好最后一道防线。
将一些对上影响好,对下影响坏,素质低下的庸才坚决筛掉,以帮助党委全面正确地选用干部。
因此,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干部既是实现党委正确选用干部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干部队伍纯洁的需要。
其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干部不但是对干部的法定认可,也是党委考察干部的延伸和补充。
党委从政治立场、组织原则、思想作风等方面考察。
而人大侧重于干部的法律意识、工作作风、公仆意识等方面的考察。
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选拔使用好干部。
其三,人大依法任命干部不仅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保证干部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法制保障。
两者的目的只有一个,即代表人民挑选好公仆队伍来为人民服务。
正因为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命原则在目标、目的、标准、原则方面是统一的。
所以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依法任命中要正确处理两者关系,偏重任何一方,都将给我们选拔使用好干部带来负面影响。
如何做到处理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命原则的关系呢?我们认为,一是党委在确定重要人事安排方案时,邀请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进行充分酝酿协商,在方案确定之后,由党委或组织部门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全面介绍情况,进一步听取意见。
即使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也不要求保证通过,尊重最后表决结果。
二是人大常委会要不断完善任免工作制度,严格按法律条文办事,制定具体可行的任免实施办法,做到有章可循。
改变过去提请机关通常在常委会会议举行前几天或会中报送任免材料的做法,由于时间仓促,主任会议讨论和常委会会议发言都缺少依据,使任命往往流于形式。
要求提请机关必须在常委会会议前十天报送有关材料,并将材料在会前发至常委会组成人员。
如果认为拟任干部情况不清或者涉及重要问题需要调查时,提请机关和任免工作机构要进一步调查。
对有关情况及问题经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是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在代表人民行使人事任免权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要按干部四化标准的要求投好自己神圣一票。
四是做好任后监督工作,采取调查、视察、述职、评议等法律规定,深入被任命单位了解掌握情况,并将了解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党委和人事部门,党委组织和人事部门要重视人大常委会对被任命干部调查、视察、述职评议掌握的情况,列人本人档案,做为今后连任晋升和使用的依据。
只有这样,党委对于部考察的政治立场、组织原则、思想作风与人大考察的法律意识、工作作风、公仆意识才能融为一体,更好地选拔使用干部,实现党的意图又符合了人民的意愿。
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任命干部原则的关系,既是党的组织路线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忠实意愿。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干部管理办法 03-05-29 08:04党管干部是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一条重要原则。
党管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干部管理制度的根本原则,也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组织保证。
党管干部的实质就是要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包括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和推荐重要干部,搞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等。
作为一个执政党,如果不直接管理选人用人,党的事业就会失去保证,党的领导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
同时,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党管干部原则应赋予新的内容。
最重要的,就是要由党来领导、组织和支持人民群众,按照党的干部标准和干部政策,参与选拔、管理、监督干部。
具体地说,就是要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使群众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民主化;就是要遵循干部人事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实行宏观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广泛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就是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建立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推进依法管理,实现人事管理制度化。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必须同改进干部管理方法结合起来。
改进是为了更好地管理。
时下我们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不是因为党管干部原则本身造成的,而是由于干部管理的一些方法与新形势、任务和情况不相适应造成的。
例如随着改革的深入,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要求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提倡和鼓励公平竞争。
再例如,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普遍增强,要求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做法,改变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逐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
又例如,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干部的活动范围和空间扩大,活动方式日趋多样,干部违规行为的隐蔽性增加,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察方法,以防止因考察失真失实而导致用人失察失误,等等。
实践证明,改进干部管理方法,能够使干部工作更好地贯彻党的干部工作原则,更好地体现时代的要求,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利于选好人、用好人,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有利于提高干部工作水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贯彻和体现,也是选贤任能、克服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治本之策。
要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民主测验的范围,改进方法,提高质量,使更多熟悉情况的人参加对干部的推荐、评议和测验,使推荐、评议和测验的结果能更客观、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反映干部群众的意愿。
凡是多数人不赞成的,决不能提拔任用。
要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
实行干部任前公示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创造,对于加强群众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具有重要作用。
对新提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有利于加强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有利于组织在实践中更加准确地识别和使用干部,对不称职干部早发现、早帮助、早调整。
这些措施都应得到彻底贯彻落实。
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
干部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