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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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质量检验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检验工作的管理,特编制如下检验管理制度。

一、检验的组织管理公司质检部是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其职能是代表公司对原材料、工序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和验收,检验人员独立行使检验权力,公司的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检验和相关产品性能指标的检测,工序检验员负责车间各个工序半成品的检测及质量控制,成品检验员负责成品的出厂检测及成品合格标示。

二、材料的进厂检验制度1、检验依据材料检验工作依据公司原材料检验规范进行,相关指标要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2、检验流程a.原材料进厂后由物资采购中心人员填写“原材料送检表”,书面通知中心试验室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依据原材料送检表去现场抽取样品。

b.被检物品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相关质量证明,方可取样检验。

c.检修人员如发现材料明显带有质量缺点可拒绝检修。

d.取回的产品(试样)依据相关试验请求进行检修和试验。

e.试验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试验方法应规范,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f.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据检验结果出具检测报告,物资采购中心依据检验合格报告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g.不符合公司原材料检验标准,但质量缺陷对产品影响不大的材料,可做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材料必须履行如下手续:①让步接收由检修员出具原材料检测报告,并由质检部、技术中心、生产管理部、物资采购中心主管及以上领导评审签字。

②原材料检测报告由中心试验室注明不符合项及指标,并记录试验编号。

XXX凭签字通过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办理入库。

h.特殊情况因生产急需而无法检验时,可由试验室备案,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放行使用,放行材料必须是供货关系较长,质量较稳定的供应商,特殊放行的材料必须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做好试用工作,一经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

i.因结构尺寸或材料密度不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的,应由中心试验室出具不合格材料、扣料通知单一式叁份报物资采购中心,留存一份由光电复合缆业务单元总监签述意见后转计量人员,计量人员在出具检斤单时,将其重量扣除,仓库多余数量应由材料核算人员以月为单位做涨库核销处理。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计划标准范文(4篇)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计划标准范文(4篇)

产品质量检验工作计划标准范文为了我们公司产品能长久源源不断的流向市场,获得广大人民一致好的口碑,作为一个公司质检员,我在此为以后能够胜任工作制定了如下几条工作计划:1、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抽样检验、实施、维护好检测状态标识,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外观和包装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并保存归档。

2、督促生产人员进行正常的生产,进行自检、互检、首检并保持每天的记录。

3、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技术执行、质量检查。

做好过程控制工作。

4、熟练掌握产品质量检测规程和检测方法及检验标准。

5、协助各部门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负责产品质量状态标识,严格控制不合格出厂;7、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8.了解基本的检验程序。

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外观和包装检验,能够很好的将日常工作按日记录、按周统计、汇总并向直接负责人汇报;质量是企业永恒的话题,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与保证,一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狠抓质量工作,抓落实、勤检查、重实效,开展了行之有效的质检管理工作。

质检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对在质量上出现的问题决不推诿、不扯皮,对违反制度及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事故,做到不手软,不姑息迁就,质检员随时对包装产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订应急和处理预案。

质量意识____生产全过程到位,以纠正习惯性违章操作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断完善质检监督约束机制,把质量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大质量检查力度,始终把质量第一的思想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职工质量生产教育基本到位,加强了质量教育宣传力度,通过公司统一组织学习,到车间部门的日常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时刻提高防范意识,组织了相关人员的学习教育。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文化是在生产、经营、发展、壮大过程中不断形成的理念,是广大员工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行为准则。

质检班在正规车间秩序,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的同时,也加强对员工生产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车间现场实时监控,使各种违纪违规现象都有所改善;质管部作为全厂性的生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中履行了质检的工作,努力尽到一个全厂性的质量把关、监督管理职能,在继续做好质量检验标准工作的同时,也应对全厂性的质量问题加强监管。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满足顾客需求,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可靠性与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成品检验的组织管理、检验流程、检验方法、检验标准、记录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的检验工作,包括生产过程中自检、互检、专检和顾客反馈的产品的检验。

第三条组织管理1. 成品检验由质量检验部负责组织管理,质量检验部对成品检验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生产部门应设立检验机构,负责本部门生产过程中自检、互检和专检工作。

3. 检验机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生产作业影响,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四条检验流程1. 生产过程中自检、互检(1)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指导书和工艺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保证产品质量。

(2)自检、互检记录应真实、完整,记录表由作业人员填写,班长审核,检验机构归档。

2. 专检(1)检验机构应按照检验规程和检验计划对成品进行专检。

(2)专检不合格的成品,应由检验机构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通知生产部门进行处理。

3. 顾客反馈的产品的检验(1)对于顾客反馈的问题,质量检验部应立即组织进行复检,确认问题是否存在。

(2)复检结果应真实、准确,对于存在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第五条检验方法与标准1. 检验方法(1)检验应按照产品标准、作业指导书、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

(2)检验方法应科学、合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检验标准(1)产品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要求。

(2)产品标准应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执行。

第六条记录报告1. 检验记录(1)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表由检验人员填写,主管审核,归档保存。

(2)检验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次、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情况等内容。

2. 检验报告(1)检验报告应客观、公正、真实,报告由检验人员撰写,主管审核,归档保存。

(2)检验报告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次、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情况、处理措施等内容。

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商品质量管理制度

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特指定本制度。

一、商品质量检验监督工作管理体系(一)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首的商品质量检验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采配中心经理、营运部经理、各门店店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商品的质量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门店由商检工作主管负责,设专(兼)职质检员,成立由会计、质检员、采购员、营业课长、合同员、物价员、商管员等组成的商品质量检验监督小组,负责本商品部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三)商品质量监督检察员要做到: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商品质量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质量监督检查部门的规定:负责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制订工作程序和要求,保管各种证件及原始资料,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经理,并负责协助解决二、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

(一)经理、采购员在与生产厂方业务洽谈中要执行进货检验制度,层层把关,不得出售以下商品:1、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未用中文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和出厂日期。

3、限期使用的产品,未注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

4、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未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成分名称和含量5、因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未有警示标志或是中文警示说明。

6、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盗用其他厂家注册商标.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7、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顶好.(二)向生产单位或经营部门索取证件1、对已经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商品,要索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商品包装及说明书是否有许可证标志.2、对食品进货要审查、索取食品卫生部门的检验证明,并按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执行。

3、经营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进货时要严格审查《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并检查商品上有无(mc、cmc)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出厂合格证、厂名、厂址。

化工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化工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化工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一、引言化工公司作为一家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的企业,必须重视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核心环节,本文档旨在规范化工公司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检验管理组织2.1 检验管理组织结构为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化工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检验管理组织。

该组织应包括以下职责和人员:•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包括采样、测试和数据分析等。

•检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进行具体的检验工作。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检验标准以及相关培训和管理工作。

2.2 检验管理流程化工公司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应遵循以下流程:1.采样: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规定的采样计划进行采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

2.样品送检:将采集到的样品送至检验部门,并填写相关的送检单,记录样品信息和送检日期等。

3.样品处理:检验人员按照相关检验标准进行样品处理,包括样品制备、提取和预处理等。

4.测试和分析:采用合适的检测方法对样品进行测试和分析,得出检测结果。

5.结果判定:根据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判定样品是否合格。

6.结果记录:将检测结果记录在检验报告中,并进行审核和签发。

7.异常处理:如果样品不合格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和处理结果。

8.反馈和改进:根据检验结果和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改进。

三、检验标准化工公司应制定适用的检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一致性。

检验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技术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安全要求等技术要求。

2.检验方法:确定适用的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检验程序:明确检验的步骤和顺序,包括样品采集、处理、测试和结果判定等步骤。

4.抽样计划: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案,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3篇)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3篇)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____条为了使质检专员在成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成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____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检验以及出货检查等。

第____条成品检验工作目标如下。

1.明确成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成品检验的作业流程,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成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提高质检专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2章成品检验规划第____条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____条质检主管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成品检验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

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第____条质检主管应在进行成品检验前,对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检验作出选择。

如果本公司不具备对某些项目的检验能力,而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则应在成品检验前进行申请说明。

第____条制订抽样计划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质检专员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特性,在成品检验前确定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有效。

2.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但是,若群体批各成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所有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第____条列明检验结果处理办法。

在成品检验之前,质量管理部应明确成品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办法。

处置办法应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进行制定。

第____条其他事项规划如下。

1.若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者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质检专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在成品检验规划中应明确记录的事项和保存时间等。

第3章成品检验规范第____条质量管理部质检主管____专人进行检验规范的制定工作。

第____条成品检验具体规范如下。

1.制定方式(1)对每一类产品应制定一份成品检验规定供最终检验或者出货检验使用,将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予以明确,有差异部分也应予以明确,并标示出检验依据文件。

最终检验及出货检验管理规定

最终及出货检验管理规程最终检验是产品包装前的最后检验,出货检验是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并找出潜在问题,作为产品持续改进的依据一.最终检验产品性能检验1. 产品留样:没有特别注明的成品留样统一为50—100克2. 检验员检测前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并检查仪器是否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3. 检验员依据检测标准及抽样标准对留样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数据记录于成品检验记录表上(具体的检验规格结合技术文件的检测标准)4. 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各相关部门确认,需要返工开具《返工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返工处理,返工产品需再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

5. 产品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下达合格指令,进行下一环节的包装工作包装检验:1.包装材料是否对应,是否符合运输要求2.产品重量检测:允许误差为±0.006kg,抽样数量不得少于总数量的10%3.成品标识检验:产品标签、批号、名称、数量是否正确4.成品外观检验:包装罐及包装箱有无变形、破损,标签有无开裂、划伤、贴歪等检验均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敲质检合格章,之后方可入库,产品未经检验合格不准入库二.出货检验1.仓库管理人员依据市场部开具的出货通知单,将产品放置于待检区,通知质检人员进行出货检验工作2.检验人员依据出货通知单指定的出货数量、品名,以每一批出货数量为一批次,依据抽样要求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3.检验项目应按照技术文件的检测标准及客户要求进行,包括产品的外包装及标识,并记录检验的结果4.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开具《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各相关部门,需要返工的要开具《返工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返工处理。

返工后的产品需再次进行检验,上海博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QP-BW-8.2.3-02合格后方可出库5.对于存放超过规定期限的产品,在出库前应重新进行开箱检验6.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出货检验员在外箱敲检验合格章后,方可出库7.出货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顾客厂家名称、抽样检验时间、抽样箱数及数量、出货总箱数、抽样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不合格品处理结果及检验员签名等。

质量控制检验管理规定

质量控制检验管理规定1.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公司在生产和运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和运营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和运输部门。

3.质量控制3.1 公司应制定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流程和操作规范。

质量控制流程应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

3.2 公司应设立质量控制部门,并指定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质量控制工作。

3.3 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查,包括对各个生产环节和产品的抽检。

抽检的频率和样本数量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生产情况确定。

3.4 公司应建立记录并保留质量控制相关的数据和文件,以方便查阅和追踪。

4.检验管理4.1 公司应设立检验部门,并指定负责人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检验工作。

4.2 公司应制定检验计划,明确各个生产环节和产品的检验要求和标准。

4.3 公司应设计和购置合适的检验设备和工具,以满足检验需要。

4.4 公司应对检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4.5 公司应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5.管理责任5.1 总经理应对质量控制和检验管理工作负总责,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5.2 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和检验管理规定,同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5.3 公司应对质量控制和检验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内部审核,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6.违规处理6.1 发现质量控制或检验管理违规行为的,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6.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停职、解雇等处理,并保留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报告的权利。

7.附则7.1 如果本规定与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存在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7.2 公司应定期对本规定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适应公司运营环境和法规的变化。

7.3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质量检验管理标准范文

质量检验管理标准一. 质量检验管理1)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质量检验的依据、原则和基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管理。

2)质量检验的依据:产品质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图样、制造工艺和技术标准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外购件、外协件及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需根据订货合同规定即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3)质量检验工作的原则:质量检验工作贯彻“三按”“五不准”的原则。

对原材料进厂、生产、储存、产品出厂等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把关。

4)质量检验工作的基本方针: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将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并做出评价,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厂长报告,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5)质量检验基本准则a)质量检验实行:质量管理工作“三检制”和质量检验工作“三检制”。

质量管理工作“三检制”。

自检:操作者对自己生产的工件进行自我检查。

互检:操作者之间对生产的工件进行互相检查。

专职检:工件自检合格后,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I.质量检验工作“三检制”。

首件检验:批量生产中变更工序或设备、工具、操作方法,操作工人将加工完成的第一批零件的检查。

巡回检验:零部件在制造过程中的各工序中,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的重点抽验或逐项检验。

完工检验:零部件制造完结的检验。

b)质量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或全数检验的方法。

抽样检验一般用于批量生产的一般零部件和需要做破坏性检查的零部件。

全数检验一般用于主要零部件和批量小的零部件。

c)检验员必须按工艺规定的检验工序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的依据是图样、工艺规程、有关标准等技术文件。

d)工件在完成任一工序后,操作者应送到检验工位交检验员检验。

合格件,在规定部位打上合格标记,方可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件,则打废品标记,填写废品单,统一由致废车间送交废品库或废品隔离区。

e)对于主要零部件,检验员详细记录实测情况,并在规定部位打上编号。

f)抽样检查中的取样如有一件不合格,则应加倍复查,如仍有一件不合格则应逐件检查。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1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1质量检验员根据所检验的项目、标准提出的所需的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报质量负责人,由其提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实施采购,质量检验员负责日常检验和管理工作。

1.2化验室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工作,采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 标记的法宝计量单位。

1.3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入库后,由化验室统一编号,并做好检验设备台账。

1.4检测设备在首次使用前须以过检验合格,检验员填写好检验设备的履历卡,检验合格证和检验记录。

1.5 检验员需对所有的检验设备制定周期检验计划,并定期委托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1.6经过检定的测量设备应有相应的检定台账、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应有检定合格证。

1.7在使用中的各种测量设备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合理运用。

1.8失效的测量设备作报废处理,并作标签标明。

1.9计量检测工作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计量法律、法规,由检验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并建立厂的计量检测标准及计量检测技术档案。

2 化验室管理制度2.1 化验室的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障化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使化验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据此目的的特制定本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2 准确记住化验室供电、供水的总闸和各分闸的位置,开启和关闭方向。

工作结束后离开化验室前,应切断电源,关闭水阀、门窗,并做好安全防盗检查。

2.3 化验室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器材,并注意更新防火、防毒、防爆,防破坏设施。

2.4 化验室配电线路、装置(开关、插座、保险盒等)必须布局合理、完好无损,带电部分不得外露,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5 化验室中产生高热的器具必须远离易燃物品,注意明火的合理使用2.6 对易燃易爆、高压气体、高压或减压系统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实验,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定。

2.7 使用有毒药品或气体必须保持室内通风透气,尽可能在通风橱或有强排风装置的地方进行。

2.8 对废弃物要妥善处理,符合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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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分级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保持公司质量检验工作稳定,根据相关法规和质量管理
体系要求,结合公司机构及运行机制调整后的实际,对产品质量检验的控制管理
作如下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质检员行政关系隶属所在单位的事业部。
2. 质量检验控制机制
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实行事业部和质量安全部两级管理,各负其责,各部
门应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产品质量检验的控制管理工作。
3. 质量职责
3.1事业部质量职责、权限
(1) 事业部主任的职责、权限
① 事业部主任对事业部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负全责。事业部在布置生产任
务时,应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教育和引导事业部员工重视质量工作,严格执行
相关工作程序,自觉遵守工艺纪律。
② 负责处理与本事业部有关的工地/用户投诉事宜。
③ 支持和督促事业部质检员按照图纸、工艺、技术标准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
规定独立开展质量检验工作。
④ 事业部主任负责对质检员的工作进行布置、检查和考核,有权对不称职的
质检员提出调离原岗位和行政处分的建议。
(2)事业部质检员质量职责、权限
① 事业部质检员是公司质量安全部派驻事业部的质量控制人员,履行质量检
查员的职责,质检员对所查产品的实物质量和质量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② 负责所在事业部产品质量的质量证明文件的资料收集、整理、编制、保管 ,
配合质量安全部做好资料完善工作。
③ 负责对事业部不合格品的控制,按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对于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质检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有权阻止不合格品违
规转序。
○4 负责将产品出厂信息报告质量安全部,配合质控专员开展产品质量验收。
○5 负责涉及本事业部质量问题的调查取证,配合事业部回复用户投诉、质
疑。
○6 负责撰写质量工作旬报,相关质量数据应真实可靠。
○7 负责填写产品合格证签发申请表。
○8 质检员有权越级报告质量问题,任何人不得阻拦、打击报复。
3.2 质量安全部质量职责、权限
(1) 主持质检员技能业务培训、考核,负责审核事业部质检员任职资格,发放
回收质检员印章。
(2)负责对事业部质量检验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
(3)负责对事业部质检员检验过的产品和质量资料进行抽查,有权对不符合规
定的事项提出整改要求,对事业部产品质量及工艺纪律控制不严的质检员进行考
核。
(4)负责产品合格证的签发。
3. 其它部门职责、权限
其它部门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履行各自质量职责,各部门对新机制
下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时,必须以保证产品质量为基本原则,并及时与质
量安全部沟通,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主管领导。
4. 其它规定
在实施本规定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现行质量体系文件,不得以
事业部经济独立核算为由,违反公司关于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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