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研究报告2018版

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研究报告2018版
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研究报告2018版

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研究

报告2018版

序言

本报告针对重庆市与韩国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出口金额,进口金额,进出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重庆市与韩国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重庆市与韩国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重庆市与韩国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重庆市与韩国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研究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

第一节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

第二节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

一、全国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

二、重庆市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2)

三、重庆市进出口贸易总出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2)

四、重庆市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占重庆市总出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3)

五、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3)

六、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4)

七、全国与韩国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4)

八、全国与韩国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5)

九、重庆市与韩国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6-2017)出口金额变动对比分析

(5)

第三节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6)

一、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6)

二、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6)

三、重庆市进出口贸易总进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6)

四、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占重庆市总进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7)

五、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7)

六、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8)

七、全国与韩国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8)

八、全国与韩国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9)

九、重庆市与韩国进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6-2017)进口金额变动对比分析

(9)

第四节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10)

一、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10)

二、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分析 (10)

三、重庆市进出口贸易总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分析 (10)

四、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占重庆市总进出口金额比重统计分析 (11)

五、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11)

六、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12)

七、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12)

八、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12)

九、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6-2017)进出口金额变动对比

分析 (13)

图表目录

表1: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1)

表2:全国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

表3:重庆市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表 (2)

表4:重庆市进出口贸易总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

表5:重庆市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占重庆市总出口金额比重统计表 (3)

表6:重庆市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3)

表7:重庆市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

表8:全国与韩国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4)

表9:全国与韩国贸易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10:重庆市与韩国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6-2017)出口金额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

表11: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

表12: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表 (6)

表13:重庆市进出口贸易总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

表14: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占重庆市总进口金额比重统计表 (7)

表15: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7)

表16: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

表17:全国与韩国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8)

表18: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19:重庆市与韩国进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进出口贸易(2016-2017)进口金额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

表20: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10)

表21: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占全国同类比重统计表 (10)

表22:重庆市进出口贸易总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10)

表23: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占重庆市总进出口金额比重统计表 (11)

表24: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11)

表25:重庆市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2)

表26: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12)

表27:全国与韩国贸易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2)

表28:重庆市与韩国进出口金额同全国同类贸易(2016-2017)进出口金额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3)

f2018最新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

第一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 案例一中德大麻品质纠纷案 ?案情简介 我国某出口公司向德国商人出口大麻一批,合同中的品质条款如下:含水(最高):15%,含杂质(最高):3%。在谈判过程中,我方曾向买方寄送样品,订约后又电告对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结果,货到德国后经检验,虽然品质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要求,但是,买方拿出货物的品质规格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 要求我方赔偿损失600 英镑。我方出口公司陈述说,这笔交易在交货时商品是经过挑选的,因该商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至于比样品低7%。由于我方出口公司已将留存的样品遗失,对自己的陈述无法加以证明,我仲裁机构难以处理。最后只好赔付了一笔品质差价了结此案。 ?案情分析 本案焦点是:①此笔交易究竟是凭规格买卖,还是凭样品买卖,或者是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买卖;②如果是既凭规格又凭样品买卖,卖方是否需要负品质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凭样品买卖是指交易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的依据的买卖。双方的这种约定,既可以是明示的(expressed)也可以是默示的(implied)。前者是指以样品为交货依据,并在合同中明确加以规定;后者是指根据交易的情况推断当事人有以样品为交货依据的意思。 从以上案情看,我方已在合同中明确了以规格表示的品质条款,本应属凭规格买卖的合同。但是,在成交前又向德方寄去样品,而且没有声明是参考样品,订约后又通知对方货物与样品相似,这就使该项交易变成既凭规格又凭样品的买卖,使自己受到双重标准的约束,对方则可以选择其中最高的品质要求。 因此,在该业务中,我方应在赔偿后吸取教训。如果交易货物的品质能够以规格确定,就无需再寄送样品,更不能轻易地宣称交货品质与样品相似。当然,为了进行商品宣传也可以寄送样品,但应该注明该样品仅供参考,参考样品(referenee sample)。如果是凭样品成交的合同,应该妥善保存复样,一旦发生争议,可以对复样进行重新检验以便对比,从而分清责任。 案例二数量条款纠纷案 ?案情简介 1998年6 月,A 公司与国外B 客户签订一笔买卖合同,由A 公司向B 客 户出口50000公吨面粉和稻米,以即期信用证方式支付。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这 样规定的:“50000M/Ts wheat flour and rice. Quantity 10 % more or less allowed .Ratio Of eaeh type Of the goods to be shipped is 50/50 approximate% ............................. 50000公吨面粉和大米,允许10%的溢短装。每种货物的装 运比例约为各50%)。”A公司根据合同规定,立即安排装运出口,共装运了54100 公吨,其中面粉27956公吨,大米26144公吨,并于同年7 月5 日取得了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提单。7 月10 日, A 公司备妥该信用证所要求的所有单据。 A 公司提交的单据表明:Wheat Flour: Quantity 27956 M/Ts(面粉:数量27956公吨)Rice:Quantity 26144 M/Ts(大米:数量26144公吨)Total Quantity: 54100M/Ts (总数量:54100 公吨)。

外贸采购合同2018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件: 联系人 乙方(卖方) 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件: 联系人 本合同由买方、卖方共同订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 1、甲方(买方)同意购买,乙方(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序号产品名称与规格摘要单价数量金额 1 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2 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总价(贸易术语、币种) 2、甲乙双方确定选择贸易术语(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为准,本协议有特 殊约定的优先适用特殊约定): 2.1 CIP 2.1.1乙方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并承担费用,按合同总价110%投保。 2.1.2乙方办理货物出口及进口的清关手续及承担一切关税、税款、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及其 他费用。 2.1.3乙方承担货交甲方之前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1.4甲方收获地点为甲方指定目的地(收货地), 2.2 FOB 2.2.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甲方或甲方的运输代理人租定。 2.2.2乙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按甲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甲方所指定的船只。 2.2.3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甲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乙方合同号、货物名称、船名、预计 装船日期、代理人的名称。以便乙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乙方应将联系结果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甲方。乙方应与甲方的运输代理和甲方保持密切联系。 2.2.4如甲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乙方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乙 方应负担甲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仓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2.2.5在货物越过船舷并脱离吊钩以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2.3 CIF或CRF 2.3.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甲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2.3.2乙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及适货。乙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乙方不得选择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2.3.3乙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2.3.4乙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以装船日为准)。 2.3.5乙方应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和邮件通知甲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2.3.6乙方不得将非甲方货物装入集装箱。 2.3.7乙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甲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3.8在CIF条件下,乙方负责货物的保险。在CFR术语下,卖方应在装船前2天以邮件方式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发票价值及开船日期,以便买方安排保险。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3、包装、装运 3.1货物包装须安全、坚固、符合该种类货物性质的包装要求,以确保货物运送和交付的安全。如货物因包装不当或因未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而发生损失或损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发生错发货情况,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 3.2乙方应提供所需的适应各种气候下长途邮寄/空运/陆运的外贸标准包装,防水、防潮、方针、防尘,以及防止其他所有由于乙方采取不正确的包装盒防护措施所引起的损失。货物重量在2公吨以上时,应以英文及国际贸易通用标志注明货物吊装部位及重心所在处,并于箱两侧标注知识性标志,以便装卸及处理操作。 3.3乙方应在装有散装附件的包装外标上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附件名称、放置位置、附件号。除上述规定外,配套的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试样等应随主机一起装运。备品备件和工具上还应标有“备品备件”或“工具”字样。 3.4乙方应在每包内附以下文件:详细的装箱单,数量质量证明,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 3.5乙方应在包装箱外表面四周醒目处应英文标注以下内容: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朝上标志并刷有下列唛头: 3.6货物中若包含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乙方除在包装和运输时予以特别考虑并采取专门措施之外,还应在单据和包装箱上特别注明,同时将其性质及处理办法告知甲方。 3.7乙方应在货物装运前7天以传真形式将装运的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发票金额、包装、毛重、尺寸、装运港、卸货港、船名或航班号、提单/运单号、起运日期和预计到达日期等通知甲方。 3.8乙方同时应在装运后48小时内将提单或空运单、发票金额、毛重、尺寸、起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总装箱单和详细装箱单、原产地证、三C证书以及其他相关单据传真/邮件给甲方。乙方还应在货物装运后的5天内快递甲方一整套正本单据。由于乙方未发装船/装机通知而致使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9除非另有规定,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分批装运或转运。 4、货款议付单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如下单据) 4.1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货物描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值。

r2018最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合同的标的物与品质条款 合同标的物条款,又称品名条款。内容主要规定双方当事人同意买卖商品的名称。合同标的物条款没有统一格式,既可以在合同序言中表达,也可以单独列出品名条款。由于合同对标的物名称的描述往往涉及商品的品种、型号、等级,因此,合同标的物的品名应依具体情况予以明确。在实践中,为了方便起见,往往把品名条款与品质规格条款合并为一个条款,对标的物作概括性描述。订立标的物条款,应当以商品名称能够表示交易商品为基本原则。内容要求明确、具体,文字要反映标的物的特征。 品质、规格条款,也即质量条款,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它是当事人提出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并可提出索赔。如果合同中质量条款不明确或不清楚,或没有质量条款,即失去索赔的依据。双方当事人关于货物品质、规格问题发生争议是比较常见的,为了减少日后发生争执,在拟定质量条款时,首先应尽可能地把买卖标的物的名称和质量要求规定详细清楚。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品质规格首先应当符合合同的要求,对于某些由国家制定了品质标准的商品,如某些药物、食品的进出口,其品质还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的规定。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同种类的商品有不同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①凭样品确定商品的品质。这种方法是指卖方或买方先交若干个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议定质量和价格,然后由卖方批量交货。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凡是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买卖,都称为“凭样品交易”。凭样品交易中的样品既可以是卖方提供的,也可以是买方提供的。如果是凭买方样品交易,卖方一般都要求按“对等样品”成交。所谓“对等样品”是指卖方复制的买方提供的样品。对卖方来说,“来样成交”往往有利于提高卖方产品的适应性和竞争性。但为了安全起见,卖方往往都要复制买方提供的样品并交买方确认,然后按样品生产。这样可以避免在交货时因双方对样品品质理解的差异而引发合同纠纷。 凡是凭样品交易,不论合同中是否注明,卖方以后所交货物的正品的质量都必须与样品相同,包括规格、成分、质地、花样、形状以及其他特征,否则即构成卖方违反合同。对此,买方可拒绝受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在国际货物买卖

最新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模板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ff6223335.html, 最新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模板 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双方跨国公司可能由于各种因素不能或者不方便直接进行贸易往来,这时候一方当事人会在本国选择一个代理人介入,以代理人的名义与外商进行贸易往来。这时候就需要签订一份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那么这个合同该怎么订立呢?接下来为您带来一篇最新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模板,供您参考。 国际贸易第三方合同模板

甲方:(代理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客户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 2、乙方委托甲方以甲方名义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 3、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甲、乙、丙三方同意: 一、甲方代理乙方进口以下商品 1、商品名称: 2、规格:数量: 3、产地: 4、价格:总金额: 5、包装: 二、甲方义务

1、与丙方签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开证保证金后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但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需索赔,在收到乙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乙方按甲方对外签署的合同规定向外索赔,索赔利益归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续费不做任何退回。 5、及时向乙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乙方及时做好接货准备。 6、收到国外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乙方结算。汇率以甲方实际对外付汇日汇率为准。 三、乙方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XX%的代理手续费。 2、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XX%作为开证保证

海运国际贸易合同 (商业合同范本)

海运国际贸易合同(商业合同范本) 合同号:JNR201801 日期:2018年1月13日 买方:A公司电传:87654321 卖方:B厂电传:81234567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贩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电线管、Φ18(mm)HRB335 单位:吨 单价:¥4140 ($766.16) 总价:¥414,000,000 ($76,616,000) 总金额:¥414,000,000 ($76,616,000)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中国;B厂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 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2018年2月13日

6.装运港口:上海港 7.卸货港口:慕尼黑港 8.保险:太阳联合货运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中国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花旗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BL,需要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 ,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C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 ,寄交买方。 (3)航邮:

国际出版合同模板2018

国际出版合同模板2018 国际出版合同模板2018 (日期)由 (下称版权许可人)与 (下称出版者)订于 (地点) 第一条版权许可人以第三条所述报酬为代价,授予出版者下列专有许可和权利(选择方案甲)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由着,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于 (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选择方案乙)对由着、名为的作品(下称作品)以文进行翻译,并以图书形式复制出版该译本(下称译本),于 (下称合同地域发行)。 第二条版权许可人向出版者担保其确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并系作品的惟一作者和所授权利的权利人:担保作品系独立创作并绝无违反已有版权许可,或侵害他人或他方其他权利,或内容违反法律等情事。版权许可人违反上述担保义务时,出版者因此涉入诉讼及交付诉讼费用(包括一切合理的法律费用支出),均由版权许可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本条所定担保义务和赔偿责任存至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出版者于本合同订立时向版权许可人一次总付(或作为版税的一部分预付)金额 (并于作品或译本出版时再向版权许可人预付金额 )。上述版税依所出版的图书的零售价计算并按已销售的每册图书支付。国际出版合同范文节选!

第四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复制作品时不得进行任何更改和删节。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自担费用聘人进行准确忠实的翻译。对原作品的任何删节均应事先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译本的名称应经版权许可人书面许可。经版权许可人要求,译本的定稿也应交付其认可。 第五条 (选择方案甲)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复制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出版者允诺于复制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 )和作品( )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复制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作品的初版年份、作品的版权人姓名。 (选择方案乙)出版者应保证于每册译本上适当显着地标明原作品名称和原作者姓名,并适当显着地标明译者以示其译者身份。(出版者允诺于译本扉页背面印明原出版者名称( )和原作品( )原有版本的出版年份。)出版者还应于译本扉页印明下列版权标记: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原作品的初版年份,原作品的版权人姓名;以及符号(c)(以括号代替表示圆圈),译本的初版年份,译本的版权人姓名。 第六条出版者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于个月以精装(或平装)版本出版该作品(或译本) 册。图书售价可由出版者按国内同类图书的’售价确定。作品(或译本)出版后,出版者应即时将出版期日、该版准确印数及图书售价通知版权许可人。 第七条出版者应自担费用对作品进行有效推销;保证图书持续供应和适时重版,

d2018最新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选编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选编 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例选编 目录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纠纷案 8>5“实盘”失效争议案 7合同成立形式要件纠纷案 11合同标的物品质条款争议案 15支付条款争议案 18包装条款争议案 22装运条款理解分歧案 24增减装条款纠纷案 27交货期条款引发争议案 28交货期与信用证开立日案 30仲裁条款适用纠纷案 32仲裁条款效力争议案 36照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引起的交货争议案 39信用证替代合同纠纷案 41“合同落空”仲裁案例 43拒收瑕疵货物争议案 47交货及付款条款变更争议案

51违约金条款陷阱案 53卖方部分交货违约争议案 57根本违反合同争议案 63品质保证期限内索赔案 66索赔期已过索赔争议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纠纷案 案情: 中国A公司于某年9月2日致函美国B公司,提出以每公吨1800美元CIF 纽约的价格向B公司出售400吨咖啡豆,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为14天。9月14日A公司获悉国际市场上咖啡价格上涨了30%,同日,A公司收到B公司发来的表示接受的电传,B公司表示其已作好履行合同的准备。15日,A公司向B公司提出将咖啡豆的售价由原来的每公吨1800美元增加至每公吨2300美元,B公司未同意。后A公司将该批咖啡豆以每公吨2300美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另一家美国公司。B公司遂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A公司则辩称,其与B公司间并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B公司的索赔主张缺乏依据。 诉讼结果:法院认为,A公司9月2日发出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B公司时生效,A公司作为要约人应受其要约的约束。B公司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做出了接受要约的承诺并已生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A公司将合同所涉货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损害了B公司的利益,应当对B公司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外贸订购合同(标准)

订购合同 PURCHASE CONTRACT 合同号: Contract No: 日期: Date : 买方: Buyers: Cable: Tel: Fax: 卖方: Sellers: Cable: Tel: Fax: 经买卖双方确认,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下列商品,特订立本合同: This contract is made by and between the Buyers and the Sellers,whereby the Buyers agree to buy and the Sellers agree to sell the under-mentioned commodity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stipulated below: 1. 2.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3.包装和唛头:每件货物上标志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原产地并列明下列唛头: Packing and shipping Mark: Each Package shall be stencilled with gross and net weights ,package number Measurement ,port of Destination , country of origin and the following shipping mark: 4.交货期限: Time of Delivery: 5.装运口岸: 6. 目的口岸: Port of Loading: Port of Destination: 7.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Country of origin and Manufacturers: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总值的110%投保险。 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110% of the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 9.付款条件: A. 信用证项下:买方接到卖方根据第十三条规定所发出的装运通知后,在装船前天内,开出与合同 Terms of payment 总值等值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 Under Letter of Credit:The Buyers upon receipt from the Sellers of the delivery advice specified in Clause 13 hereof .shall days prior to the date of delivery. Open an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at sight with in favor of the Sellers ,for th total value of shipment. B.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根据第十条规定所发出的装船单据后天内,将货款电汇或信汇给卖方。 By Direct Remittance:Payment shall be effected by the Buyers ,by T/T or M/T,within days after receipt from the Sellers of the shipping documents specified in Clause 10 hereof 卖方:买方: Sellers: Buyers: 签名:签名: Signature: Signature: Address: Address: Bank: Bank:

贸易进出口MOU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是由********(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的,目的是提高甲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为乙方在韩国市场推广甲方产品(室外健身器材)而双方相互协助。 一、合作领域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技术能力、产品质量和创新能力的培训和实地培训。 (二)乙方帮助甲方进行产品外观设计,乙方帮助甲方进行新材料的选用。 (三)乙方将在韩国开发的产品的设计及设计图纸提供给甲方,甲方承诺不向第三方转移或传递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乙方为甲方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工艺难题提供可行改进办法。甲、乙双方可以互访,技术人员到对方工厂工作三个月。 (五)乙方将韩国创新大赛中的创新产品提供给甲方并指导甲方进行生产,并允许甲方销售到其他国家。 (六)乙方确认甲方为乙方在中国唯一室外健身器材生产商和供应商。 (七)甲方提供乙方制作样本图册所需的和在韩国营销所需的必要资料(图片、图纸、价格)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转移或传递甲方提供的资料。 (八)甲方承诺乙方设计的产品甲方不向韩国境内其他客户销售。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在韩国举办展会的参展样品,乙方负责甲方人员在韩国展会期间的差旅费用参观学习费用等。 (十)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半成品,乙方制作好成品后需同时显示双方公司信息。 (十一)甲、乙双方携手共同开发日本市场。 二、合作及合作期限 (一)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本协议后一年。 (二)如要终止本意向,要求终止的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三)本意向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将自动延续一年有效,最多延续两次。 (四)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起三个月内未发生业务往来,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合作方式

[标准合同]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2018

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201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 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 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 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 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 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 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 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国际贸易合同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啊! 一、贸易条款有哪些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主要包括按合同和信用证金额及其采用的货币,信用证金额其中究竟包括哪些,合同规定的每一条款,采用的每一惯例,都有其具体内容,都是后履约的依据。而据萧先生介绍,国际贸易中卖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是不在出口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国际贸易纠纷的诉讼和调解方式慧聪网时分贸易纠纷的具体案例各不相同,其解决方式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也不同。一、合同规定有关条款合同,责任划分条款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是金光公司没有按期偿还中粮。 二、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合同总值: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溢短装。4、原产地国别:5、包装:6、装运期: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8、保险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合同对象,合同总值,交货条件,包装,装运期,装运口岸和目的地,保险,支付条款等等.时间有限,不能进一步了,给你一份合同,你自己,贸易合同中的货运保险条款了解货物运输的投保、英国海运保险的险别和条款;掌握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路途长、环节多,运输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而造成货物,公司注册部门,法院诉讼记录,银行间往来记录,房产管理部门,财务统计部门,其主要示范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

o最新国际贸易协议

国际贸易协议 __________ (下称卖方)为一方,_____ (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签订本协 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____ (下称货物),其数 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 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 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 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 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 份。 4 .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 量。 5.交货、

(1)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期为; (2)________________ 装运港。 6.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可指定作为其船运代理,并 负责支 付港口所有费用。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 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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