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代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代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发[2011]56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09

【实施日期】2011.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代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通政发〔20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代市长、副市长的分工通知如下:

张国华: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主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审计、人事、编制、外事、监察、城乡规划、人民武装工作。联系海安县。

陈照煌: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代市长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发展改革、服务业、国土资源管理、金融保险、政府法制、民政、信访、统计、物价、民

族宗教、税务、应急管理以及市政府机关建设工作。分管沿江沿海开发、经济体制改革。协助分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审计、编制、监察、人民武装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发改委(金融办)、民政局(老龄委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物价局、信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协助分管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