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0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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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政办发〔2009〕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全统计制度方法做好科学发展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4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07〕23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服务业统计制度和统计网络,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服务业全行业统计,经研究,决定建立市级部门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保局、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外经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广电局、房管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宗教局、港务局、档案局、铁路办、地震局、农机局、供销社,南通工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南通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气象局、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保险协会等4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的需要,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政府分管服务业的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局长,各成员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联席会议批准。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通政办发〔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7日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7〕30号)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依托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
除法律法规规定无法全程进行网上办理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服务,加快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目标。
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努力营造“企业创业受尊重、群众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19•【字号】通政办发〔2020〕079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执行者。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法治思维,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以深化公开促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化服务促政府效能提升,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创营商环境新优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增强公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0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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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正文:----------------------------------------------------------------------------------------------------------------------------------------------------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09〕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三日关于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质量兴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档次的重要抓手;是“扎实保增长、全面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抓转机、促发展”,提高全市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为深入开展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发动全市上下积极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全面提高我市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等方面的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向质量型、集约型、科技型和效益型方向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创建“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名牌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全面提升我市经济运行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是2009年通过江苏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督查验收,2010年迈入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行列。
具体目标如下:1.经济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的工业经济增长速度,财政收入、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利税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降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探索政务服务标准化 提升公共服务新水平——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

务 综 合 标 准 化 试 点 ” 正 式 获批 。项 目的 顺 利 开展
位 ,设 3 6 6个 办 事 窗 口 ,_ Y - 作人 员 7 0 0多名 , 另
设公 安 车 管、 房产 、口岸和人 民银 行 等 4个分 中心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纳入 行政 审批 事项 5 0 8项 ,年 业务 办理 量达 到 5 0 0
【 关键 词】 政 务服 务 标 准化
南通 市 政 务 中心
Ab s t r a c t : T ak i n g t h e i n t e gr a t e d s t a n d ar d i z a t i o n p i l o t i n Na n t on g Go v e r n me n t Af f ai r s Se r v i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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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1 4 8
探 索政 务 服 务标 准 化 提 升公 共 服 务 新 水 平
南 通 市 政 务 服 务综 合 标 准 化 试 点 解 析
文/ 黎 伟 马 娜 曹 玉妹 王晓 晖
[ 摘要】 随 着政 府职 能的 转 变 ,政务 服 务 标 准化 成为 摆在 各 级政 务 服务 机 构 面前 的 一项 重要
而 紧迫 的课题 。本 文 以剖析 江 苏省 南通 市政 务 中心 综合 标 准化 案 例 为基 础 ,介 绍 了政 务服 务标 准化 实施 过 程 、主要 内容 、取 得 的 成果 以及 南通 市政 务服 务 标 准化 实践 对在 全 国政 务 服务 机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5日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三章年度建设计划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4号)、《南通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政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市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包含市级智慧城市项目和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
市级智慧城市项目,是指列入市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大数据发展规划、促进部门之间信息整合共享、提升城市管理与发展水平的信息化项目;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是指市级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的业务信息系统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等项目。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质量强市促进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质量强市促进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08•【字号】通政发〔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质量强市促进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1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南通市质量强市促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8日南通市质量强市促进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促进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质量竞争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质量强市促进,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的促进活动。
第三条坚持质量为先,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为南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质量保证。
第四条南通市城市质量精神是:崇信致先,强企惠民。
第五条各级政府将质量强市促进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评价体系。
各级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担质量强市促进工作的计划安排、政策研究、统计分析和组织实施,创新质量推进工作机制、制度和方法。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做好质量强市促进工作,具体推进本行业、本系统的质量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促进体系,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技术和方法,加强质量攻关和比对提升,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用。
第七条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在技术标准、品牌建设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倡导行业自律,共守质量公约,引导和推动行业质量创新发展。
第八条加强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知识和质量文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公众质量素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公众参与质量监督。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通政发[2014]20号【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4.01【实施日期】2014.04.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通政发〔2014〕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31号),结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通办发﹝2013﹞70号),现就加强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努力构建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具有南通独特竞争力的科学政务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围绕“双创双争”,坚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健全政务服务平台,努力形成覆盖全市、上下联动、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的科学政务服务体系。
把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政务资源集聚平台、信息交互集成平台、业务协调贯通平台、民智民意汇集平台、行政效能监督平台、政府形象展示平台,不断提升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效能南通”新形象。
二、深化政务服务体制改革(一)完善市级政务服务体系。
成立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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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
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4]93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08
【实施日期】2014.07.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
知
(通政办发〔2014〕93号)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4年4月,我市被列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水平,加快建设综合政务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确定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行动计
划;研究分析我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形势任务,对标准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督查考核各部门、单位推进和实施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韩立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
召集人:王晓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辛鸿堂市政务中心主任
王庆煊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员:孙宝军市政务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
卢斌市财政局副局长、南通中国珠算博物馆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