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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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通政办发〔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0日南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

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9号)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奋力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勇当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化政策发布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一)加强重要政策发XXX政务信息管理。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主线,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完善政策公开制度,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江苏政府法制网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文本。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意见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13•【字号】•【施行日期】2004.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两年来,我市依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加强了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的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维护互联网上网服务业的经营秩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控制总量,合理布局。

市文化局要根据《条例》的规定,以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和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为原则,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科学确定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上网计算机的总量,合理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布局规划,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备案,并于每年年初向社会公布当年拟新增经营场所数量和布点范围。

二、依法准入,规范审批。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申请人,持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向文化部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文化部门在公布的年度增量计划和布点范围内,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同意筹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发给批准文件;文化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当年度已经批准(含同意筹建)的申请,方便公众查阅。

申请人持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向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审核合格后,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部门实地检查、审核合格后,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开业。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苏政办发[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政府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政府网站在服务社会公众、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有少数政府网站存在管理工作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安全防护不严密等问题。

最近,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

只有互动、解决问题,才能吸引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落实责任。

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政府网站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政府网站管好用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和各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工作的职责,真正将网站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二、加快建立政府网站日常巡检制度。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3•【字号】通政办发[2011]160号•【施行日期】2011.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1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做好“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切实发挥政府网站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75号)和《江苏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下同),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评内容(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网站的主要职能。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凡是可公开、不涉密的政府信息,都须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重点报送机构人事、重点项目、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资金等方面的信息。

被采用的,每条计3分。

(二)民生服务。

政府网站是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和服务的重要平台和窗口。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应主动报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服务类信息,重点报送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以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监管、民生价格、“三农”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社会公益、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信息。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5〕5号市各委、办、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后评估的原则和目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开、科学、实效的原则。

通过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评估,检验规范性文件中各项制度和程序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现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提供充实的依据,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实用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后评估主体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机关,负责开展后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实施评估和撰写评估报告等相关工作。

有两个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应当联合开展后评估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后评估对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后评估实施机关应当开展后评估工作:(一)实施满3年以上(含)未进行评估的;(二)列入规范性文件清理计划拟作重大修改或者废止的;(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较多意见的;(四)影响面广、关注度高、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01•【字号】通政办发[2010]216号•【施行日期】201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10〕216号)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在线访谈”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面向公众服务的互动性栏目,自开办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

为扩大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网上沟通机制,根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在线访谈”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亲和力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在线访谈”栏目建设成公布政府信息、联系和服务社会公众、展示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努力促进“在线访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要制订年度计划。

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访谈工作计划报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由市网管中心汇总,年底前制订出下一年度的全年访谈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市政府网站按季度公布访谈活动计划,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次访谈活动。

二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访谈活动前各单位应制定“在线访谈”方案,并提前一周报市网管中心。

访谈方案应包括访谈主题、时间、内容准备、参与领导等。

三要合理实施访谈流程。

访谈活动时间一般安排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采用主持人与嘉宾对话的方式,中间穿插网民的提问。

参与单位要本着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回答网民所提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提高答问数量。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1.28【实施日期】2014.1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滨海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研究决定,现将《“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办法第一条“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政府门户网站)是南通市政府及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和公众交流互动的综合平台。

为不断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其服务民生、服务发展、服务决策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

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门户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规划、管理、协调内容保障工作。

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作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内容保障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中国南通”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规定的内容保障工作,并做好本地、本部门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网管中心要建立信息采编、审核、报送、发布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规范格式和操作程序发布信息,确保网上发布信息格式规范、内容统一。

市网管中心制定信息上网发布审核单,涉及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在上网发布前须经市网管中心负责人审核;重要、敏感的信息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5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5日南通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三章年度建设计划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化集约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4号)、《南通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政发〔202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市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包含市级智慧城市项目和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

市级智慧城市项目,是指列入市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或大数据发展规划、促进部门之间信息整合共享、提升城市管理与发展水平的信息化项目;市级政府投入信息化项目,是指市级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的业务信息系统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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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0]216号
【发布部门】南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216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线访谈”是市政府门户网站中面向公众服务的互动性栏目,自开办以来,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

为扩大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网上沟通机制,根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在线访谈”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有利于增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市各部门、各单位
要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和亲和力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在线访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在线访谈”栏目建设成公布政府信息、联系和服务社会公众、展示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

二、努力促进“在线访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要制订年度计划。

市政府各部门必须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访谈工作计划报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网管中心),由市网管中心汇总,年底前制订出下一年度的全年访谈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市政府网站按季度公布访谈活动计划,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次访谈活动。

二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访谈活动前各单位应制定“在线访谈”方案,并提前一周报市网管中心。

访谈方案应包括访谈主题、时间、内容准备、参与领导等。

三要合理实施访谈流程。

访谈活动时间一般安排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采用主持人与嘉宾对话的方式,中间穿插网民的提问。

参与单位要本着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准确、迅速、有效地回答网民所提问题,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提高答问数量。

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要在访谈后抓紧回复并在网上发布。

四要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为扩大社会知晓面,市政府网站和南通电视台、南通电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主流媒体应同时发布访谈公告,积极报道访谈内容,扩大访谈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大力提高“在线访谈”活动质量。

要选准访谈主题。

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特点,结合各自职能,主动思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访谈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注重访谈效果。

各部门、单位要抓住访谈选题、发布预告、现场解答、访后总结等关键环节,做到访前准备充分、访中答复及时、访后整改落实,确保访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对“在线访谈”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领导每年至少在网上与市民群众沟通交流一次。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并参与访谈活动,明确相关处室和人员做好访谈方案、背景材料、现场问题答复等各项准备工作。

市网管中心要
认真制订并及时发布“在线访谈”活动计划,提供系统的技术保障、组织协调和相关服务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网管中心要按照《南通市政府各部门网站测评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在线访谈”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准备不充分、答复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011年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计划的征集工作已经开始。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填写《2011年度“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计划表》(见附件),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市网管中心。

联系人:薛明,电话:85216337,传真:85216333,电子邮箱:0513xm@。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2011年度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计划表
部门(或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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