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手术权限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术者必须是以获得相应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根据手术级别需要依次从二助、一助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手术3例;

(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较大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期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4)在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达不到50%;

(5)离职者、退休未被返聘人员予取消手术权限。

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审核程序

(一)手术医师提出申请

医师根据个人工作能力提出申请,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审批表》,资质发生变动的医师,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再授权审批表》。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国家卫计委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见: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讨论,结合申请者基本情况、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围手术期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初步认定其手术级别,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各手术科室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申请更高一级手术权限的各级医师,首先需符合

申请高一级手术权限的资历,在上级医师开展该项手术时担当手术一助三例,后在上级医师临床指导下(上级医师担任该项手术一或二助),自己能熟练主刀完成该项手术三例,经指导老师,科主任确认,院手术级别管理委员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授予相应手术权限。

(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上级指导医师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填写科室意见,提交医务科;

(五)医务科组织专家组(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院感科等相关专业),结合科室意见,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对资格准入或再授权申请进行审批。手术技术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沟通能力、术前准备、手术技能熟练程度、无菌操作等方面,提出已经同意开展手术级别和种类、已经开展手术级别和种类。

(六)审定后的手术医师资质表或再授权表下发手术室及麻醉科,并报医务科备案。

(七)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专家(包括本学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院感科等相关专业),对其技术能力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后,重新确定其手术操作级别,有医务科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八)特殊情况下的审批标准

1、因各种原因被降级处理的医师,可在降级半年后申请该类手术资质;

2、外院进修学习后拟开展的手术,建议邀请外院专家指导下进行;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按照医院有关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规定,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由科室成立手术专家组方可实施。

(九)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十)医务科备案。

(十一)特殊情况的处理

1、急诊手术时值班医师资质不够,若病情紧急,可以超越被审定的手术范围,应在准备手术的同时尽可能与上级医师联系,上级医师应在接到报告后指导并尽快参加手术。

2、由外院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手术,若由较低资质医师承担,必须在外院专家担任术者,本院医师担任第一助手,并完成一定手术量的基础上方可申请相应手术的资质准入。

3、神经内科、心内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介入室相关介入手术和内腔镜操作应参照获得资质准入后方可施行,并按本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三、手术医师资质准入管理制度

(一)科主任安排手术时应按手术准入制安排手术人员,由麻醉科负责监督执行,不符合手术准入资质的医师进行手术,麻醉科有权拒绝接受手术,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科室和当事医师负责。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延迟半年审定其手术资质。若发生同类手术技术事故,相应责任人应进行手术资质降级处理。若麻醉科监管不力,造成违规事件发生,由麻醉科和相应责任人负责。

(二)医院每二年调整一次手术分级标准,每年对手术医师资质认定一次。医务科定期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调整,对手术医师资质变动情况进行再授权,并将调整后的资质表及时送交麻醉科。

(三)报告制度

手术中出现异常情况,主刀医师不能继续胜任手术时,应及时要向上级医师报告,如不请示上级医师所造成的后果由手术医师负责。手术发生意外,手术医师应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要积极参与处理,严重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处理。

四、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手术权限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术者必须是以获得相应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根据手术级别需要依次从二助、一助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手术3例; (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较大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期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4)在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达不到50%; (5)离职者、退休未被返聘人员予取消手术权限。 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审核程序 (一)手术医师提出申请 医师根据个人工作能力提出申请,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审批表》,资质发生变动的医师,填写《手术医师资质再授权审批表》。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国家卫计委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见:我院《手术级别申请和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讨论,结合申请者基本情况、实际技术操作水平、围手术期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初步认定其手术级别,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各手术科室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申请更高一级手术权限的各级医师,首先需符合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实施手术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手术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考核组织 医务科具体负责制定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手术医师的技术考核、外科手术评价、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审定,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手术科室执行情况。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二、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周期为每年度评价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上,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者,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完成本级别手术80%以上条件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3)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以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

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5)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的,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6)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三、评价程序 (一)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评定,拟定新年度各级手术医师手术级别及手术范围并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提交医务科审核。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再次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三)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需书写述职报告,并填写《手术医师级别晋升审核表》,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医务科审核。 (四)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授予高一级别手术权限。 (五)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报医务科讨论通过,授予相应级别的手术权限。 (六)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七)医务科备案。 四、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2年2月2号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1、手术医师资格实行动态管理,评价周期为每两年一次,再授权时必须依照医师实际能力提升而变动,不能仅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2、评价标准 ⑴申请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评价周期内无医疗事故或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发生,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⑵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相应手术级别的职称及任职年限; ②评价周期内无医疗事故或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发生。 ③一年内内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需担任15例及以上该级别手术的一助,和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该级别手术≥5例。 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①评价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医疗事故或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 ②评价周期内,存在两次因医源性原因致非计划再次手术的,本年度不得晋升高一级别手术资质; ③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非紧急情况下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越级手术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高一级别手术资质; ⑷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在其降级期满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原级别手术≥5例,手术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时,可由本人申请,科室讨论上报审批后,方可获得该级别手术资质再次准入。 3、审批程序 ⑴具备各级手术权限资格的医师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审批表》,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填写《一年内高一级别手术完成情况汇总表》。 ⑵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根据申请医师手术能力、已开展手术效果、发生的手术并发症、围手术期管理、医德医风、患者投诉和纠纷发生情况等进行评估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 手术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点科室,手术资格准入评价再授权是医疗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为加强医院手术管理,把好科室和各级临床医师的各级各手级术审批授权资格关,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临床各科室手术分类(暂行)》,按三级医院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对医院各级手术已准入临床医师进行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确定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标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给予处罚。 医务科负责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周期为每 2 年度评价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上,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者,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完成本级别手术80%以上条件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3)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以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5),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的,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6),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三、评价程序 一)、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评定,拟定新年度各级手术医师手术级别及手术范围并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提交医务科审核。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再次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实施手术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手术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手术、介入、操作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考核组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及手术评价标准、手术医师的技术考核、外科手术质量评价、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审定,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手术科室执行情况。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二、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周期为每两年度评价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上,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完成本级别手术80%以上条件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3)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以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5)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2次以上的,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6)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实行手术操作权限化管理,是保证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手术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手术、介入、操作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行动态化管理。 一、考核组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及手术评价标准、手术医师的技术考核、外科手术质量评价、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审定,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手术科室执行情况。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估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二、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周期为每两年度评价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毕80%以上,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成完毕本级别手术80%以上条件外,尚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1)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3)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以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毕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减少其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毕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5)在实行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2次以上的,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6)在实行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三、评价程序 (一)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估小组由科主任和主诊组组长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组成,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评估,拟定新年度各级手术医师手术级别及手术范围并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提交医务科审核。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通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再次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三)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需书写述职报告,并填写《手术医师级别晋升审批表》,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估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医务科审核。 (四)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通过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授予高一级别手术权限。 (五)对取消或减少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估小组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报医务科讨论审核,通过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取消或减少其手术权限。 (六)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近年来,手术医师在医疗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手术医师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养,保障患者的安全与利益,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实施。本文将介绍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具体的程序。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的重要性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是对医师在手术技术、医学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它能够确保手术医师具备足够的实践经验和技术能力,从而有效地提升手术的安全性和成功率。手术是一项高风险的医疗操作,任何一丝的疏漏都可能对患者的生命造成威胁。通过对手术医师的能力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医师存在的不足之处,提高医师的专业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 二、手术医师再授权制度的意义 手术医师再授权制度是对已取得手术医师资格的医师进行再次授权的程序。再授权是对医师进行定期的监督与评估,确保其仍然具备适合从事手术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手术技术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发展的领域,医学知识和操作技巧也在不断推陈出新。通过再授权制度,可以及时跟进医学领域的最新发展,保证手术医师始终处于学习和进步的状态。 三、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的程序 1. 能力评价阶段

能力评价阶段是对医师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评价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手术技术评估:对医师的手术技术、操作规范性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其手术熟练度和操作的准确性。 (2)医学知识评估:对医师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 (3)职业道德评估:对医师的职业道德、伦理素养进行评估,包括对患者权益的尊重、保密工作的处理等方面。 2. 再授权阶段 再授权阶段是对已评估医师进行后续授权的程序。具体流程如下:(1)定期评估: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医师进行定期的能力评估,以确保其仍然具备从事手术工作的能力。 (2)继续教育:要求医师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跟进行业最新的技术和知识,保持与时俱进。 (3)跨科学习:鼓励医师参与跨科合作和交流,拓宽医疗视野,提高综合治疗水平。 (4)授权决策:根据医师的能力评估结果和继续教育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授权医师从事手术工作。 四、结论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实施手术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手术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考核组织 医务科具体负责制定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手术医师的技术考核、外科手术评价、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审定,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手术科室执行情况。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二、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周期为每年度评价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上,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者,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完成本级别手术80%以上条件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3)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以我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事故或过错的; (5)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的,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6)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三、评价程序 (一)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评定,拟定新年度各级手术医师手术级别及手术范围并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提交医务科审核.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再次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三)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需书写述职报告,并填写《手术医师级别晋升审核表》,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医务科审核. (四)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授予高一级别手术权限。 (五)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报医务科讨论通过,授予相应级别的手术权限。 (六)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七)医务科备案。 四、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2年2月2号 医院手术权限申请表 科室: 年度:

手术医师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手术医师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确保手术质量与安全,防范医疗纠纷与事故发生,加强各级手术医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确保手术治疗成功,依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授权与再授权程序 1、手术医师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手术工作年限和实际操作能力,填写《成都育才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申请表》交科室主任。 2、科主任召集全科医师级别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应回避),依据申请人填写的内容,进行评估分析,由科主任做出“同意本人授权申请”、“降低级别授权”或“不同意本人授权申请”的结论意见后交医务科。新进人员需经一段时间观察,在本院上级医师指导、监护下实际操作手术数台后方能递交《授权申请表》。ﻫ3、医务科接到手术科室上交的《手术医师授权申请表》后,向院长提出召开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集体审议,对每个申请授权的医师,相应作出“同意本人授权申请”、“降低级别授权”、“暂缓授权”或“不予授权”的意见,报院长审批后,由院办发文通知公布。ﻫ 4、授权有效期为二年。授权周期中,因本人技术职称变动,或技术水平提升,或受到党纪、政纪、法律处罚,可以作出“升级授权”、“降级授权”、“暂停授权”(需注明时间期限)和“取消授权”的决定。 5、授权周期满后,需对手术医师继续进行手术分级授权的为“再授权”,其评估和再授权程序同前款之规定。 6、手术医师不得擅自超越权限实施手术,否则给予通报批评或降低、暂停手术权限3个月至1年不等的处罚,由此造成的医疗纠纷甚或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手术科室要加强手术授权医师的管理,确保手术治疗质量与安全,积累必要的资料,为再授权和院级业务人员及时档案建立提供信息。 8、医务科应加强手术分级授权的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全院手术治疗质量与安全。建立医疗技术管理和手术医师个人档案,使手术治疗管理法制化、科学化。 二、手术分级: 1、一级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手术医师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手术医师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手术医师的分级授权和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手术医师的合理授权和再授权,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和高质量。本文将探讨手术医师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 一、手术医师分级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分级授权制度是指根据手术医师的资质和能力,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进行授权。这一制度可以确保手术医师在进行手术操作时所具备的实际能力与授权等级相匹配,减少手术风险和操作错误的可能性。 1. 制定授权等级 医疗机构应根据手术医师的职称、临床经验、继续教育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制定相应的授权等级。一般而言,手术医师可以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手术操作类型和难度。 2. 授权等级要求 每个授权等级应明确具体的手术操作类型和难度,并对手术医师在相关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提出要求。医疗机构可以参考相关专业指南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授权等级要求,确保手术医师能够胜任相应的手术操作。 3. 授权程序

手术医师分级授权的程序应该规范和透明。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评审和审核流程,确保授权程序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评审委员会应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手术医师的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授权决定。 二、手术医师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手术医师再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是指手术医师在获得初次授权后,经过一定时期的再评估和再授权,以确保其持续具备相应的手术操作能力和水平。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手术医师技术的更新和提高,提高手术患者的安全性和手术质量。 1. 再评估周期 医疗机构应制定明确的再评估周期,一般为一年或两年一次。手术医师在再评估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手术记录、病例资料以及继续教育和培训的证明材料,以便评估其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手术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 2. 再授权程序 再授权的程序应该与初次授权程序类似,包括申请、评审和审核环节。医疗机构应设立再评估委员会,负责对手术医师进行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再授权决定。再授权的结果可以是维持原有等级、提升等级或降低等级,具体根据手术医师在再评估中的表现来定。 三、手术医师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与程序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与程序 根据医院管理的有关要求,应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价,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动态化管理。 一、评价对象:已获得手术权限授权的手术医师。 二、评价周期:每两年一次。 三、评价结果及标准: (一)再授权 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例数≤3次,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低,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给予再授权。 (二)提高手术操作权限 拟申请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再授权”的要求项目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手术分级制度”中相应手术的医师级别。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 3.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作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并在上级医师现场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未发生与手术有直接关系的医疗过错或负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以XX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结果为准)。 5.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例数≤3次。 (三)取消或降低手术操作权限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的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4.完成本级别手术种类达不到80%。 5.评价周期内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例数>3次。 四、评价与授权程序:

(一)手术医师手术权限授权两年期满,科主任组织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其两年周期内手术操作表现进行评定,并填写《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审批表》提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讨论审批。 (三)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手术医师获得相应级别手术的主持资格,拟定并下发新一周期的手术权限授权相关文件至各手术科室、手术室。 (四)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在院内文件上公示。 (五)医务科将有关资料、文件备案。 五、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1.考核组织:医务部具体负责制定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手术医师的技术考核、外科手术评价、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审定,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手术科室执行情况。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2.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 (1)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周期至少为每 2 年度评价一次。 (2)评价标准 A.对本级别科室已经开展手术种类完成 80%以上,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者,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B.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完成本级别手术 80%以上条件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②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③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以医院医疗纠纷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④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 5 例以上者。 C.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①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②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③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④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 2 次或 2 次以上医疗事故或

过错的; ⑤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 2 次或 2 次以上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的,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⑥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3.评价程序 (1)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考评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开展的手术目录进行梳理、讨论,划定考核目录,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评定,拟定新年度各级手术医师手术级别及手术范围并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提交医务部审核。(2)医务部复核认定后,再次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3)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需在信息系统→医生工作站→业务处理栏→医生手术代码字典库→勾选申请开展的手术项目→提出申请;同时书写个人技术水平述职报告,并填写《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手术权限申请表》(见附件,表 1),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考评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医务部审核。 (4)医务部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视情况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授予高一级别手术权限。 (5)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考评小组讨论后,形成书面意见,报医务部讨论通过,授予相应级别的手术权限。 (6)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7)医务部备案。 4.监督管理

医院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医院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依据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和手术资格准入制度》的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1.手术医师能力评价 (1)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年度复评—次。 1)评价标准: ①本年度内开展本级别手术,能保障手术质量,无相关医疗差错或事故者,可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经本科室专家组讨论评估后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②欲申请高—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能胜任本级别手术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③具有高一级别手术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对部分需要专门技术准入资格的手术,必须获得该项技术准入的资格 ④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过程中,需要先从助手做起。至少已经担任过该手术第一助手10例以上。 ⑤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⑥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手术权限: ①达不到手术许可必须条件的。 ②手术并发症或非计划二次手术的发生率明显超过允许范围者。

③在手术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手术规范或诊疗常规的。 ④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有明确医疗差错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医疗事故主要以上责任。 ⑤因健康等原因主动要求降低手术级别者。 2.工作程序 (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 《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 (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部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医师手术分级及手术范围》,提交医务处。 (2)医务处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欲申请高—级手术权限的医师,书写“手术资质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4)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或考核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5)医务处复审相关材料。对有疑议的情况,可组织专家组(包括相应专科专家、麻醉科、手术室、药剂科、院感办等相关专业),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评。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6)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处。医务处组织专家对其技术能力

03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依据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评价对象:已获得手术权限授权的手术医师。 二、评价时间: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三、评价结果及标准: 1、再授权: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例数≦3次,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低,无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发生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给予再授权。 2、提高手术操作权限:预申请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上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术者必须是以获得相应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3)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根据手术级别需要做为一助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者;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5)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例数≦2次。 3、取消或降低手术操作权限。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须条件的; (2)对操作者实际完成质量评估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的; (4)在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达不到50%。 (5)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例数>3次。 四、评价与授权程序: 1、手术医师手术权限授权两年期满,科主任组织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其两年周期内手术操作表现进行评定,并填写《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审批表》及《手术权限授权(再授权)参考数据》(见附件一),提交医务科;职称已晋升者提供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2、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 3、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签发新一周期《手术权限授权证明》(附件二)。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及评价程序(含最新版完整授权表格)

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制度及评价程序 实施手术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手术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手术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制度》的规定,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考核组织 医务处具体负责制定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及手术评价标准、手术医师的技术考核、外科手术评价、手术医师的手术分级审定,监督管理手术医师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手术分类及手术医师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手术科室执行情况。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手术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二、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 (一)手术医师能力评价周期为每两年评价一次。 (二)评价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上,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事故者,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完成本级别手术80%以上条件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相应手术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2)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3)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发生;

(4)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发生2次或2次以上医疗纠纷或过错的; (5) 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存在非计划再次手术记录的,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6)在实施本级别手术期间,若发现有越级手术或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手术的案例者,当年度手术医师能力评价视为不合格,本年度不得晋升,上一级别手术资质。 三、评价程序 (一)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对手术医师资质进行评定,拟定新年度各级手术医师手术级别并填写《手术医师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表》,提交医务处审核。 (二)医务处复核认定后,再次授予相应手术级别。 (三)申请晋升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需书写述职报告,并填写《手术医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资格授权考评表》,经科室手术医师资质评定小

手术医师能力定期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手术医师能力定期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一、评价周期: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评价一次。 二、评价指标: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手术例数、手术并发症、非计划再次手术、围手术前死亡等。 三、评价程序: (一)个人自评:由各手术医师根据评价周期内手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手术及有创操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表》交科室讨论。 (二)科室质量控制小组考核:科室主任组织科室全体医师讨论,对科室每位手术医师进行考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审核:医务科对全院手术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医师定期能力评价表》进行备案,审核。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批:医务科审核后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 (五)反馈:医务科将医师授权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科室及个人。 四、评价标准: 1、对同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者,且未发生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手术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的手术,手术者必须

是已获得相应专项的准入资格者; (2)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成高一级别手术5例以上者; (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发生医源性非计划再次手术者,延迟半年授权;发生技术事故,则对手术资格降级处理。 (4)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五、监督与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手术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在审核与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的应给予取消手术权限 1 年的处理: 1.在手术与有创技术操作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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