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是现行的医院定编标准已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现阶段医院定编所依据的标准是省编办1986 年制定的《关于〈______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该标准已出台20 多年,3 家医院病床总数已达到张(市医院1200 张、市妇幼保健院400 张、市中医院400 张)。如果按照86 年标准来核定3家医院的编制,共需核定编制2900 —3100 名,在现有编制的.基础上要增加差额拨款编制1430 —1630 名。增加的近一倍的编制,而现阶段3 家医院超编与聘用人员总计872 人,这也说明依据该标准已不能充分合理的核定医院编制,已不适应现阶段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是医院进人渠道呈多样化。由于历史原因,医院进人的渠道较多,有调配、毕业生分配、政策性安置以及公开考取等多种方式。而有些人员进入医院以后,由于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如退伍战士的安置,由于对业务不熟悉,只能安排到后勤服务岗位工作,按照政策上编后,占用了医院的编制,使得真正需要解决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编制紧张而无法正常上编。

三是编制管理过程中做加法多减法少。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仪器不断出现,如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了省卫生厅批准开展试管婴儿技术,要求增加生殖遗传中心研究室,且在五年规划中预计增设妇科微创中心、妇科肿瘤科等科室,因此医院要求增加相应科室、增加编制开展相应的业务工作,从实际工作角度出发,这些科室的设置也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看病就医的需要,应该予以支持的;但新事物、新科技出现的同时,一些旧的事物也会逐渐被淘汰、原有的科室职能也会弱化会取消,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弱化的科室的职能和编制不能够做到及时的调整,使得在编制管理过程中,编制增加的需求多,编制减少的需求少,

基本上没有,这也造成医院的编制虽然在不断的调整,但在使用过程中总是达不到实际工作的需求。

四是医院科室设置不尽合理。 3 家医院共设置科室167 (市医院59 个、市妇幼保健院42 个、市中医院66个),平均每家医院设置科室为56 个,每个科室平均占用编制数为8 —9 名。其中非业务性科室设置偏多,总计有59 个(市医院13 个、市妇幼保健院21 个、市中医院25 个),占总科室数的35.33% ,非业务性科室占用编制数为519 名。上述数据说明,非业务性科室偏多,占用了医院35.33% 的编制,使医院的编制不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利用。另外医院之间科室设置也需要通盘考虑,有的医院有关科室就医人员少,不具有竞争性,职能已经萎缩,但是仍需要人员编制保障进行正常运转,这势必造成一种资源的浪费,编制得不到合理的利用。

五是医院从业人员总体文化水平不高。 3 家医院的博士学历共有6 人(市医院6 名),占总人数的0.36%;研究生学历共有73 人(市医院64 人、市妇幼保健院3 人、市中医院6 人),占总人数的4.19% ;本科学历共有835 人(市医院553 人、市妇幼保健院147 人、市中医院135 人),占总人数的46.48% ;大专学历共有504 人(市医院196 人、市妇幼保健院159 人、市中医院149 人),占总人数的27.99% ;中专以下学历共有375 人(市医院185 人、市妇幼保健院77 人、市中医院113 人),占总人数的20.98% 。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研究生学历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偏少,中专以下学历的人员偏多,相对于科技含量较高的医疗卫生系统来讲,从业人员的总体文化水平还达不到实际工作的需求,影响了医院的实际工作效率,使得医院对人员编制的需求加大。

三、解决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直医院的编制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的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医护人员都希望能够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聘用人员在思想上总是不稳定,存在后顾之忧,尤其是在退休后的各种待遇还存在差异。因此要想做到缓解编制紧张的压力,首先要转变医护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借鉴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解决好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做到即使是没有上编的人员也能够安心工作。在做好同工同酬的同时,解决好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这不仅仅是编制部门一家的问题,而是属于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

二是尽快制定医院新的定编标准。由于现行的定编标准是1986 年省编办制定下发的,时间过久,已失去其实际操作意义,我省各地市执行起来也不尽相同。特别是旧标准规定以床位数来核定编制已不尽合理,随着医院的不断发展,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床位数大量增加,床位数现已不能充分反应出与编制数的对应关系。如果仅以床位数作为依据,按照1986 年的定编标准进行核定医院的编制,编制数量都将大大增加,超出市财政的承受范围。建议上级部门可以先行出台一个原则性的核编标准,使各地按照原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核定医院的编制。在制定定编标准时也可以参照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定编的方法,以其所服务的人口数、医院的规模以及业务量进行核定编制,并对三甲与三乙医院、综合性与专科性医院进行区别对待,并具体细化。做到操作起来有据可以,有章可循。

三是坚持凡进必考,严格编制管理。为改变进人渠道多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进人的管理,办、市政府办印发了《____________ 市市直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统一参加竞聘考试。坚持做好进人核编制度,在进人核编时,把好入口关,我市三甲医院在公开招聘时,报考条件都要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他医院至少要大专以上学历才符合要求,进人重点向卫生技术人员倾斜,减少行政管理人员的用人核编,后勤人员尽可能的不再占用编制。如果条件允许在公开招聘核定编制时,同时对进人岗位进行把关,按岗位需要进人,确保高素质、高学历人员能够真正进入到用人单位,确实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编制的使用率。

四是加强动态调整。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充分挖掘现有机构编制潜力。对医院非业务性科室要进行撤并或整合,应把编制保障的重点放在业务科室上。同时要做好在卫生系统内各医院间科室进行横向整合,对就医人数少,已不具有竞争力的科室整合到优势科室中去。探索在卫生系统内各医院之间调剂编制的力度,重点保障三甲医院和业务量大的医院,把编制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实现机构编制效用最大化。

五是坚持上编与聘用相结合。要针对不同的岗位进行不同的编制管理,对行政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及后勤服务岗位要区别对待。结合各医院在实际操作的聘用人员的做法,进一步加以补充和完善,对于医院需要长期固定下来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要通过公开招聘后进行上编,成为医院正式上编人员。要积极向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建立向社会购买公益服务的“花钱养事”新机制,对于医院已经上编的后勤服务人员要采取自然减员、逐步消化,尽量不再占用医院的编制,采用聘用工作人员的办法进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合理的年龄比例,以保证医院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知识结构。医院人员群体应由不同专业的人才构成,同时使各专业人才在医院人员编制中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近年来,医学科学发展迅速,单一的医学专业人才已不能适应医院和医学科学发展的需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相关学科向医学的渗透,医院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正在增加;不远的将来,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也将成为医院工作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由于现代化的高级精密仪器设备和电子计算机在医院的广泛应用,对医院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在医院人员的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人才的组合,以使医院人员群体的知识结构适应医院及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4、精简高效原则医院人员编制也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即坚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精简冗员,使岗位与人员编制在配备上达到优化,在保证医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用较少的人员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医院工作效率,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

5、动态管理原则任何一种人员编制标准,都只能满足一定时空的客观需要。医院人员编制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和医院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因时因地制宜,实施动态管理,以满足医院发展的客观要求。

6、适度流动原则合理的人员编配,必须在人员的合理流动中才能实现。在人员编制管理过程中,要赋予医院在人事上的自主权,在医院内部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以保证医院人员队伍的活力。

(二)医院人员编制的特点

1、系统性

我国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床位规模,实行不同的人员编制标准,因而医院人员编制具有系统性。医院人员编制的系统性,满足了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医院发挥各自功能的要求,保证各级医院有机、和-谐地运行。

2、科学性

任何机构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配备和组合,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性,违反这种客观规律性,就会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医院人员编制也是如此。这就要

求医院编制管理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医院人员编制工作的客观规律,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使编制工作更具有科学性。

3、法规性

医院人员编制的确定,是根据客观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编制部门综合后,由上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的,其本身即具有法规的效力。编制一经确定,就必须坚决遵守,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增加或变相增加,更不允许转移编制,弄虚作假。

4、综合性

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组织、人事、财政等各个部门,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是医院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医院人员的职类和职称

我国医院人员的职类大体上可分为五类:即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一)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是医院人员的主体,是完成医疗保健任务的基本力量。目前我国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1、医疗预防人员。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各方面的医疗预防专业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卫生防疫员等。

2、药剂人员。包括中药、西药、药检等方面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药剂员等。

3、护理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等。

4、其他医技人员。包括检验、理疗、病理、口腔、放射、同位素、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等。

(二)工程技术人员

医院工程技术人员是随着医院现代化进程而发展的。目前我国医院工程技术人员大体上包括: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人员、机械工程人员、医疗设备工程人员、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激光医学技术人员、核医学技术人员、净化处理技术人员、供电供水技术人员、水暖制冷及空调技术人员等。其技术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三)党政管理人员

党政管理人员包括政工和行政管理人员。政工人员包括党委、总支、支部以及党委机关部门的专职人员。政工人员的职称为高级政工师、政工师等。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及其职能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等专职人员。

(四)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

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包括统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及情报人员。统计人员职称有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和统计员。档案管理人员和图书管理人员的职称全国同行业人员一致。医院经济管理人员包括经济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经济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财务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五)工勤人员

医院工勤人员种类繁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医院一些后勤工作也可委托社会有关部门进行。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在医院人员中还应设置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工作者。目前在国外,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已成为医院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医院中也会如此。

三、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

B——核定床位数;

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

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

Y——编制常数平均值;

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

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

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

(二)制定编制方案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

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

(四)进行人员配备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

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护理人员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

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

(1)科主任。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

(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

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M=(TwBR)/Ta15/P+A

式中: M——某职级医师数;

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

B——核定编制床位数;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

P——住院医师比例数;

A——机动数。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

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三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二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10%。

(1)病房护理人员承担的工作量不包括发药及治疗工作量在内,发药及治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2∶100。

(2)40~50张床位设护士3~4人。

(3)门诊护理人员与门诊医师之比为1∶2。

(4)住院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2∶100。 (5)急诊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5∶100。

(6)婴儿室护理人员与婴儿病床之比为1∶3~1∶6。 (7)注射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2∶100~1.4∶100。

(8)供应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2∶100~2.5∶100。

(9)设有观察床的护理人员与观察床之比为1∶2~1∶3。

(10)手术室护理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2∶1~3∶1。 (11)助产士与妇产科病床之比为:1∶8~1∶10。 (12)病房、门诊、住院处、急诊室、观察室、婴儿室、注射室、手术室、供应室等单位,每6名护理人员(助产士)增加替班1名。

4、医技人员的配备

(1)检验人员。检验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200,其他检验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30~1∶40。血库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20~1∶150。

(2)药剂人员。药剂师与病床之比为1∶80~1∶100,其他药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5~1∶18,中药炮制、制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60~1∶80。

(3)放射人员。放射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50~1∶60,技术人员与机器台数之比为1.3∶1~1.5∶1。

(4)理疗人员。理疗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150,其他理疗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50~1∶100。 (5)营养人员。营养人员与病床之比,三级综合医院为1∶200;二级综合医院为1∶250。

(6)病理人员。病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130。

(7)麻醉人员。麻醉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1∶1~1.5∶1。

(8)口腔科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配。

5、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的配备

(1)书记、院长及其副职。100~200张床位的医院设2~3人;300~400张床位的医院设3~5人;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设4~6人。

(2)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可根据医院科室设置和实际需要配备。

(3)病人厨工。与床位数之比为1∶25~1∶30。

(4)配餐人员。与床位数之比为1∶40~1∶50。

(5)病房卫生员。与床位数之比为1∶20~1∶25。 (6)洗衣工。与床位数之比为1∶25~1∶40。

(7)其他工勤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工勤人员编制内进行调配。

医院编制与人事制度

医院编制与人事制度 医院编制与人事制度是医院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医院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对于医院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院编制是指医院所拥有的各种人员类型和数量。医院编制要根据医院的规模、科室设置、病床数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配置,以确保医院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一般来说,医院编制应包括各类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医生是医院最核心的人员,他们的编制应根据各个科室的业务需求来确定。护士是医院重要的支持力量,护士编制应足够,以满足患者的护理需求。技术人员是医院的重要后勤支持人员,他们的编制应根据医院的技术设备和检验项目来确定。行政人员是医院的管理骨干,他们的编制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和管理层次来确定。 医院人事制度是对医院人员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医院人事制度要明确各类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保证医院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地进行。首先,医院人事制度应包括人员的录用和培训机制。录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录用的人员符合医院的业务需要。培训机制应确保医院的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其次,医院人事制度应包括人员的考核和晋升机制。考核应根据医院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进行,对于绩效优秀的人员应给予激励和晋升的机会。再次,医院人事制度应对人员的职业发展和保障进行规定。医院应为优秀的人员提供发展空间和晋升渠道,同时也要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的合理和健全,对于医院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医院编制要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配置,以适应医院的发展需求。医院人事制度要细化到每个具体岗位,确保人员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只有在编制和人事制度的规范下,医院才能有序地开展工作,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本文根据卫生部发出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下发的"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通知,以及卫生部下发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21版〕"通知,对医院人员配置、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和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进行规定。 一、医院人员配置 医院人员配置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 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 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应根据工作量和床位配比计算。具体规定如下: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 XXX医师:主治医师=1:2〔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1:1〔自定〕 4)婴儿床:医生=20:1〔90年〕 5)手术床:医师=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1:1〔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1医师接诊6人/小时〕 口腔医师:病人=1:16〔1医师接诊2人/小时〕

医院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 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我院目前实际2%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我院目前实际86% ;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我院目前实际7%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生占 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 放射技术人员占 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 占8%

2、医生:护士=1: 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 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二1 : 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二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二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二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二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二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 平均手术例数二1:1 (自定) 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 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 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医院的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制人员,包括科室主任、医生、护士、技师等。 三、聘用条件 1.职业资格:聘用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执业证书。 2.专业素质:聘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体检要求:聘用人员应接受医院指定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相关经验:聘用医生、护士等职位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 5.学历要求:不同岗位有不同的学历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人才招聘流程 1.编制招聘计划: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计划,并报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2.发布招聘公告:将招聘信息发布在医院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上。 3.接收简历:应聘者按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文件。

4.笔试面试:招聘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 5.终面考核:招聘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候选人。 6.工作合同:招聘部门与候选人签订工作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工作时间等。 五、聘用人员培养与考核 1.岗前培训:医院应根据岗位需求为新聘用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等。 2.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正式上岗。 3.岗位轮岗:医院鼓励职员进行岗位轮岗,提高综合能力和适应不同岗位的能力。 4.考核周期:医院将按照一定的周期对聘用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和个人能力。 5.奖惩措施:医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聘用人员相应的奖励或纪律处分。 六、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1.薪资福利:医院将按照岗位和职务设置相应的薪资水平,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五险一金:医院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保障聘用人员的权益。 3.节假日福利:医院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放假并发放相应的节假日补贴。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一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 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 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 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任 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第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 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

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料审查(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

医院编制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编制人员管理方法 市县公立医院编制标准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市县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有效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效劳水平和质量,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 号)和《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方法》(省政府令第54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市(州)和县(市区)两级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市县公立医院)。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效劳机构,按现行的机构编制标准执行。 第三条市县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应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坚持适度超前的原那么,市县公立医院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既能保证当前工作的需要,又能适应卫生事业改革开展的要求。(二)坚持精简高效的原那么,合理设置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坚持因地制宜的原那么,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层次医院的特点,实行总量控制、行业监管与自主调控相结合,提高医院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第四条机构编制部门是市县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县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审批核定和监视管理。 第五条市县公立医院的机构编制事项,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第六条市(州)、县(市区)人社、卫生计生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为市县公立医院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根据床位数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综合核拨相关经费。 第二章内设机构 第七条市县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临床医技机构和后勤效劳机构。 第八条综合管理机构。未评等级综合医院控制在6 个以内,中医医院控制在5 个以内,专科医院控制在4 个以内;二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0 个以内,中医医院控制在8 个以内,专科医院控制在6 个以内;三级综合医院控制在16 个以内,中医医院控制在12 个以内,专科医院控制在10 个以内。市(州)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6 个以内,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控制在4 个以内。 第九条临床医技机构。由市县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第十条后勤效劳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那么设置,逐步实行社会化。 第十一条市县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机构、基层党组织和群团机构,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第三章人员编制 第十二条市县公立医院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根据市县公立医院的等级层次和类型特点、床位数和门诊量等因素核定编制。床位数由同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共同核定,报上一级机构编制、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汇总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生占25%, 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1:2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1:1自定 (4)婴儿床:医生=20:190年 5手术床:医师=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1:1自定 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1医师接诊6人/小时 口腔医师:病人=1:161医师接诊2人/小时 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1:3,不符合1:3时,每增减门诊量100人次,增减医师5~7人; 2门诊手术医师:日门诊手术例数=1:5自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的管理,充分调动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2.范围:在职职工 3.定义:无 4.内容: 4.1 聘用条件 4.1.1 医疗(技)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及收费人员等第一学历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从事岗位相符合。 4.1.2 护理人员: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医学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4.1.3 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要求:初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中级职称人员不超过40周岁,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聘用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离退休不能少于15年。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1.4 遇特殊情况,由党政联席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2 聘用组织及程序 4.2.1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招聘报名、考试、考核、审核等工作。 4.2.2 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4.2.3 招聘考试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上半年进行。根据招聘计划完成情况,未完成岗位可申请继续实施招聘。 4.2.4 每年12月底前各科室根据岗位设置、工作需要向人事科书面提出下一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事科汇总后,提交医院会议同意后组织实施。 4.2.5 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选择考试、考核方式。初级职称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操作)结合方式,择优聘用;研究生、中高级职称人员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 4.3 工资及福利待遇 4.3.1 基本工资: 4.3.1.1 医院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区津贴等。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 2、能级对应原则 3、合理结构原则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 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合理的年龄比例,以保证医院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精简高效原则 5、动态管理原则 6、适度流动原则 (二)医院人员编制的特点 1、系统性

2、科学性 3、法规性 4、综合性 二、医院人员的职类和职称 (一)卫生技术人员 1、医疗预防人员。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各方面的医疗预防专业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卫生防疫员等。 3、护理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等。 (二)工程技术人员 (三)党政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及其职能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等专职人员。 (四)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 医院经济管理人员包括经济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经济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财务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五)工勤人员

医院事业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事业编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事业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事业编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事业 编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 争原则,注重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务人员的发展和医院的长远发展。 第三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管理采取人事、薪酬、考核、培训等 综合管理手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引进、使用、激励、考核和提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事业编人员的培训、评价、职称评审、晋升等制度,形成合理的激励机制。 第四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管理应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权益和劳 动权益,加强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促进医务人员的队伍稳定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员引进和岗位设置 第五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引进、选拔、任用工作应按照国家 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第六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岗位设置应根据医院的实际需要和 业务发展方向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分配各类人员,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各类医务人员的岗位及任职条件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确保岗位设置与人员选拔的相互匹配。

第八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引进、选拔、任用工作应建立健全 公开、透明、阳光的招聘制度,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录人员,做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第九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职位空缺应及时进行招聘和选聘, 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招聘和选聘应通过报纸、互联网、人才市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吸引优秀人才报名参加。第十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引进、选拔、任用程序应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高职务、高技术岗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公开竞聘,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人选。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薪酬待遇 第十一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 法规的规定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医务人员的劳动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薪酬待遇应根据医院事业编人员 的岗位、工作年限、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估,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按规定及时支付。 第十三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薪酬待遇应实行分类管理,制定 相应的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合理分配薪酬和绩效激励。 第十四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薪酬制度应采取激励导向的办法,充分考虑医务人员的贡献和成果,确保医务人员的合理薪酬水平和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医院事业编人员的薪酬管理应建立健全薪酬测算和 涨薪调资等制度,确保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与工作表现相匹配。 第四章职称评审和晋升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小时。 综合医院床位:门诊量 = 1:3,不符合1:3时,每增减门诊量100人次,增减医师5~7人。) (2)门诊手术医师:日门诊手术例数 = 1:5 (自定) (3)急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5人(管理年) (4)透析医师:透析床位 = 1:10 (自定) (5)教学科研机动职数:给到科室医师职数内 50张床一下1个职数、以上2个职数,有公共服务、公共事件、学系、重点科室等因素可适当增加1个职数。(自定)(二)护士 1、床位:病房护士 = 1:0.4 (管理年) 2、床位:重症监护室护士 = 1:2.5~3 (管理年) 3、妇产科助产士:妇产科病床 = 1:8~10 产房产床:护士 = 1:2 (管理年) 4、婴儿室护士:婴儿床 = 1:3~6 (90年,护士:婴儿床 = 1:3) 5、手术室护士:手术台 = 2~3:1 (管理年,要求〉 3:1) 6、注射室护士:总病床数 = 1.2~1.4:10

7、供应室护士:总病床数 = 2~2.5:100 8、急诊护士:总病床数 = 1~1.5:100 急诊流水病人:护士 = 10:1 (管理年) 急诊留观病人:护士 = 2:1 (管理年) 监护室病人:护士 = 1:2.5 (管理年) 抢救室病人:护士 = 1:2.5 (管理年) 9、门诊护:门诊医 = 1:2 三、医技科室人员 1、床位配比 (1)检验人员:占卫技4.6% 检验师:病床 = 1∶100~120, 其它检验人员:病床 = 1∶30~40。 血库人员:病床 = 1∶120~150。 (2)药剂人员:占卫技8% 药剂师:病床 = 1∶80~100, 其它药剂人员:病床 = 1∶15~18, 中药炮制、制剂人员;病床 = 1∶60~80。 (3)放射人员:放射医师:病床=1∶50~60。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与人才构成比例分析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与人才构成比例分析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及人员构成比例分析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 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 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 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 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 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人员聘用工作,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医院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人员聘用工作是指医院通过招聘、考核、聘任等 程序,确定并引进各类人才供医院相关职能岗位使用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人员聘用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法治、用人主体三位一体的配置人才的机制。 第四条医院人员聘用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医院对聘用人员的范围主要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科研人员等。 第六条医院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根据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4. 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5.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6. 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或者专业职称。 第七条医院对部分职位的聘用还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等。 第三章聘用程序 第八条医院聘用人员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招聘需求确定:根据医院的岗位需求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的数量和岗位要求; 2. 招聘公告发布:将聘用需求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招聘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告发布,明确招聘的职位、条件和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3. 材料筛选:对报名人员递交的简历、证书、学历、工作经历等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4. 面试评估: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材料筛选的人员进行面试评估,包括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等; 5. 聘用决策:根据面试评估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给医院领导审批,最终决策并通知拟聘用人员; 6. 签订聘用合同:对已确认拟聘用的人员进行相关的资格核验和劳动合同签订; 7. 培训和入职: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熟悉医院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完成相关手续后正式上岗。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汇总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汇总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 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o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医 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 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理疗、病

理、麻醉、营养等)占8%;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二1: 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二1: 0. 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二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二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二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1:1 (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二1: 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二L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 (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 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

医院编制与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编制与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编制与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统一医院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医院人员的行为举止、优化医院人员的组织结构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医院编制是指医院根据其规模、服务项目和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医疗、护理、行政等岗位,并确定每个岗位的编制数。人员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对医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调动、奖惩等进行管理的具体制度。 一、医院编制的确定 1. 医院编制的依据 医院编制的确定应根据医院的规模、服务项目、科室设置以及医院的发展需求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具体依据包括:国家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医院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医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2. 医院编制的划分 医院编制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和工作需求,一般分为医疗编制和非医疗编制两大类。医疗编制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在不同科室按需设定编制数。非医疗编制包括行政后勤、财务、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的编制数。 3. 医院编制的核定和调整 医院编制的核定和调整是在医院的规模、服务项目、科室设置

等发生变化时进行的。医院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编制的核定和调整,确保医院的编制与实际需求相符合。 二、人员招聘与入职管理 1. 人员招聘的程序 医院人员招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人事政策进行,包括岗位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医院应制定详细的招聘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 人员招聘的条件 医院人员招聘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和职责,制定相应的招聘条件和标准。一般包括学历要求、专业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职业资格等条件。 3. 人员入职管理 医院人员入职后,应进行入职培训,并了解和掌握医院的工作制度、规章制度以及职责和任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入职管理制度,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员档案、发放工作证、办理社会保险等程序。 三、人员晋升与职称评定 1. 人员晋升的条件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对于医院人的员编制要做好相应的管理,需要落实好哪些规定呢?下面就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吧! 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聘用人员,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地方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 第三条第三条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用、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用人员的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第四条除遵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用人员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第五条院党委确定医院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六条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机关三处一部有关人员组成,其工作职责为: (一)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二负责管理聘用人事档案资料; (三)三负责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四负责聘用人员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五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工作; (八)八协助各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十一根据医院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十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第七条部门主管的权限: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对 所属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第八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办公室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 报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第九条院党委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医院的投资、经营方案,确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十条第十条院党委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二从医院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员; (三)三到办公室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支部协理员、资源部领导、院首长审批;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院首长审批;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办公室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求职人员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报名;通过人才市场、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 符合聘用人员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 执业证书复印件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应聘学科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展开规划; (二)二考核;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和基本理论考试,由办公室会同聘用科室组织面试,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考核;学科带头人由医院组织专家 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三体检;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在本院进行体 检; (四)四录取;应聘人员考核、体检合格,经院办公会研究后, 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发放聘用人员录取通知书;

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院建设发展旳需要,进一步加强医院聘任人员旳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用范畴:本制度所称聘任人员,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从地方院校、人才市场及其他途径,聘任到本院工作旳人员(含医、药、护、技、工及其她类别)。 第三条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聘任、待遇、职级、档案管理等事项,使用科室具体负责聘任人员旳思想、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除遵循国家和军队旳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院聘任人员旳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权限 第五条院办拟定医院旳部门设立和人员编制、人员旳任免除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工旳待遇。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下设办公室(如下简称办公室),由机关三处一部有关人员构成,其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任及解雇手续。 (二)负责管理聘任人事档案资料。 (三)负责医院聘任人员管理制度旳建立、实行和修订。 (四)负责聘任人员薪资方案旳制定、实行和修订。 (五)负责平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组织医院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组织医院人事培训工作。

(八)协助各部门办理聘任人员旳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负责医院各项保险、福利制度旳办理。 (十)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阐明书旳编制。 (十一)根据医院旳经营目旳、岗位设立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负责劳动合同旳签订及劳工关系旳解决。 第七条部门主管旳权限:提出部门人员需求筹划;对所属职工旳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职工待遇方案。 第三章人员需求 第八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办公室将下一年度旳《人员需求筹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状况,认真填写后,上报院领导审批。 第九条院办根据各部门所上报旳人数,以及医院旳投资、经营方案,拟定医院下一年度人员旳规模和部门设立。 第十条院办所拟定旳人力资源筹划,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人员选聘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领导核定旳编制内增长人员,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进行内部调节,最大限度旳发挥既有人员旳潜力。 (二)从医院其她部门吸取适合该岗位需要旳人员。 (三)到办公室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依次报人事部、院长、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长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院长、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上述人员旳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办公室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四条求职人员旳应聘,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通过人才市场、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聘任人员基本条件者,持有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报名,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状况表》。应聘学科带头人旳应同步阐明学科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展开规划。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劳动人事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86.04.05 •【文号】 •【施行日期】1986.04.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全国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1986年4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为了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要把中医和西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的指示。坚持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医医院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中医医院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标准(试行)》。 本编制适用于各级中医医院、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中医科研单位附属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部及综合医院中医科的编制,可参照本编制执行。 一、机构设置 中医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行政体制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院、科两级制。业务科室应按照中医特点、医院规模、实际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设置。 表1:100张床中医医院机构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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