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 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二、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坚持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三、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审核职责。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四、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部门应明确规定药师的行为规范,培养药师职业道德,树立药师团队良好职业形象。药学部门可明确要求各班组长结合所分管岗位的具体要求,细化各岗位职业道德细则,并对在岗药师进行规范和管理。医疗机构一般制定《服务行为规范》或优质服务等文件;药学部门还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要求。例如面对患者服务制定的“窗口服务行为规范”、面对临床服务的“临床药师行为规范”面对供应商的“采购人员行为规范”等。 (一)药师为患者提供服务时,一定要尊重患者为患者安全用药负责 1.药师对待患者应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和地位,都一视同仁,尊重每一位患者,使患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2.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例如,对于信奉伊斯兰教的患者,药师在审核其中药处方时应特别注意处方组成中是否含有猪的相关成分,及时与医师沟通改用其他替代药物。 3.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配、发放处方药药师有责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但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发放。 4.药师应尽力向患者提供专业的、真实的、确的和全面的信息,并确保其被理解。药师应当用患者易于理解的文字向患者准确解释药

品说明书,注重对药品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并详尽回答患者的用药疑问;应当客观地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也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用药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5.对于儿童、孕妇、老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药品,或者具有禁忌、严重不良反应或服用不当可能影响疗效甚至危及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在发药时,药师应当要求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品并给予明确的提示信息。 6.不得调配、发放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给患者,更不能向患者宣传和推销药品。 7.严守专业记录中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在未获患者同意时公开这些记录给任何人。 (二)药师应提高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专业服务的意识,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促进合理用药 1.尊重同行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的价值和能力,勤于交流,尤其是审核处方时遇到问题更应积极沟通、互相协作,切记不得在患者面前相互推诿,共同为患者和公众提供最好的药学服务。 2.临床药师参与药物治疗团队工作中发现不合理用药时,不应只说不合理问题,而应提出合理的、可行的用药替代方案和建议,与临床团队人员共同讨论和学习,共同为患者药物治疗负责任。 3.药师应当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并注意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同时应主动发布国家药物警戒或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信息,与医护人员团

医务人员从业规范

医务人员从业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及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四)医技人员。指医疗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各种检验检查科室技术人员、口腔技师、康复理疗师、医学物理工程师和医疗器械检验、维护人员等。 (五)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六)其他职员。指除以上五类职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职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职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职员,既要遵照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照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职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良服务,医患协调。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医药职业道德培训 药学道德规范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职业道德理论和药学道德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是衡量和评价药学人员道德基本水平与行为道德的具体标准;是社会对药学人员基本要求。 药学道德的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是:遵守社会公德,我国宪法中规定的社会公德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当然也是药学人员首先应遵守的社会公德。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是高尚药学道德的表现。在科学实践中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热爱药学事业努力学习药学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掌握现代最进步的专业知识,是高尚药学道德的具体行为。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21世纪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是现代科技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这就是要发扬对科学技术精益求精的态度。为此药学人员首先要有刻苦学习的精神,不但要学习本学科国内外最新的发展动态、科研成果,而且努力学习掌握与本学科相关的其它学科知识,以加速药学学科的发展,推动我国制药式业研究开发和生产的现代化,提高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注重调动药学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经济效益不能靠减料投产,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高定价、坑害群众等违背药学道德原则的行为。创收与

反对浪费相结合,提倡节约,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注重经济效益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一、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含义 医药道德是社会道德在医药领域中的一种表现,它具有医药职业特征的行为规范。因为医药职业道德紧密联系医药实践,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悲欢离合,所以,医药职业道德在整个职业道德体系中工其特殊地位,为全社会亿关注。 二.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提高医药质量、保证医药安全有效、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一基本原则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医药工作领域普遍的道德要求,指明了它是衡量医药人员行为和品质的标准。 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是医药道德原则的具体表现。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我国广大医药人员生产、经营、储藏等实践活动强所遵循的处理个人与患者之间医药人员相互之间关系的和为准则,是衡量医药人员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也是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医药人员行为基本要求的概括。 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的内容有: 1.忠诚医药事业、立志献身。 2.尊重患者、一视同仁。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及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四)医技人员。指医疗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内各种检验检查科室技术人员、口腔技师、康复理疗师、医学物理工程师和医疗器械检验、维护人员等。 (五)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第三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执业管理规范

医技人员执业管理规范 医技人员执业管理规范 中国卫生部今日发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整合、细化了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要求和规定,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行为规范》共十章,六十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行为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此外,经注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也适用于《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等,根据其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类别,参照相应人员分类执行本规范。 二是规范内容。针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特点,《行为规范》在内容上设定了基本行为规范和每类人员的分类行为规范。《行为规范》第二章规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八条基本行为规范,即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这八条是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的第三至八章对每类人员在基本行为规范之外,需要根据其职业类别遵守的分类行为规范作了规定,分别详细列举了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其他人员等六类人员的具体分类行为规范。 三是实施与监督。为了保证《行为规范》的有效执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行为规范》明确由医疗机构行政领导班子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行政领导班子抓好规范落实,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行为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 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 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 人员。 药学技术人员.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 技术人员. 医技人员。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 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 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 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允许权和 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 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 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 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宏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 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赋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者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预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质,诚实 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之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 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第十二条坚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 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 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第十四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 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谈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 道德修养是个人自觉地将一定社会的道德要求转变为个人道德品质的内在过程。药德是调整和维护药剂人员与服务对象,药剂人员之间及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与总和,是一门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公德在药学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多举措强化医德建设,是实行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首要前提,是维护医疗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是医疗符合社会需要并得以顺利实施重要保证。 关键词药学,药德,建设 药学道德简称药德,它是调整和维护药剂人员与服务对象,药剂人员之间及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与总和,是一门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公德在药学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如果说医学处在对人类疾病和健康进行诊治的起始阶段,那么药学则是对疾病给予攻击和治愈的关键。它对提高治疗、护理质量,改进医院管理,发展医学、医学培养人才都有积极的影响。“凡大医治病,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见彼苦恼,若已有之,深心凄怆,勿避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药王”孙思邈这句有关药德重要性的论述被后世奉为悬壶济世的圭臬。医院药学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事关病人用药安全和生命安危,事关现代医院药学事业的发展和医院整体医疗质量的提高。近年来,随着医药经济的迅速繁荣,医药职业道德方面也出现了一些背离和失衡的问题。随着病人对医疗期盼值的增高,医患矛盾、医患纠纷时有发生,这当中有不少是由医生的职业素养低,思想职业道德不足引起的。因此,加强医药系统的医药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笔者将结合松阳县医德建设的实际情况,对药德的基本范畴、基本原则、重要意义、存在问题、如何建设等方面谈谈自己肤浅的看法。 一、药德的基本范畴、基本原则、重要意义。 (一)药德的基本范畴。 药德的基本范畴包括义务、良心、荣誉、责任、情感、保密等方面。义务表现为一种自觉的努力实践;良心则是药学人员在履行药德义务过程中各所形成的药德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意识;荣誉是得到被服务者的肯定评价时的满足感;责任体现了医院药学人员对病患者严肃负责的道义感;情感反映出医院药学人员为病人服条时表现出的真诚爱心与温暧。保密则是对医务人员独具的职业道德要求。 (二)药德的基本原则。 医院药学人员医药道德的基本原则广义来说,内容为: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有四个特征: 1、必须以社会最高道德原则和病人利益为最高标准; 2、以全心全意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3、以人道主义为主要医药道德原则;

药学职业道德

药学职业道德 药学的职业活动涉及公众的健康和生命,社会对药学职业活动的期望中的一部分逐渐形成为广泛的各种控制,这些控制一部分形成社会法规,一部分形成药学职业道德准则,简称药学道德。前者属国家对药学人员、药学职业、药品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惩罚。后者主要是通过职业活动教育培养,使之融入药学人员的个人意识,成为这个群体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即便没有被动的惩罚它也会自觉遵守。而其强制性仅反映在公众舆论和自我良心的谴责方面。 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在药学职业社会化的长期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并还在不断发展。我国古代药业中便有“地道药材”、“遵古炮炙”、“药真价实”、“对症下药”、“童叟无欺”等药学职业道德准则,反映了采购、生产和销售中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流传数千年,虽然内涵及表达方式有了变化,但仍不失言简意明,易化入自我意识的优点。 药学职业道德准则,是包括执业药师在内的所有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反映了对病人,对药学职业,对公众什么是最好的思想、行为,反映了药学职业活动中什么是“正确的”或“错误的”,它是指导药学人员,特别是执业药师与病人及公众之间关系的准则。 第一节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与规范 一、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药学职业道德原则,是从事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药学人员在药学领域活动和实践中应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它是调整人际关系的准则,它统帅着药学职业道德的一切规范和范畴,贯穿于药学职业道德发展过程的始终,是评价与衡量药学领域内所有人员的个人行为和思想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 药学领域的实践都与人民的健康紧密相关,这就决定了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是: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优质药品和药学服务,实行人道主义。 (一)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体现了继承性和时代性的统一 人道主义是古今中外药学职业道德传统的精华所在,它的核心是尊重人的生命,一视同仁地治愈人的疾病,保障身体及心理的健康,关心和同情病人的心理与道德观念。 人道主义作为一个道德观念,在各行各业的职业实践中都有重要的普遍意义。但这一道德观念,在药学人员职业活动中比其他职业更为重要,它不仅继承了古今中外药学职业道德传统的精华,而且赋有时代的特征。在我国提倡人道主义,是主张对个人的尊重,肯定人的价值,关心人的幸福,扩展到对社会全体人民健康的关怀,贯穿于整个药学事业之中,从各方面提供和保证优质的药学服务。 (二)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防病治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优质药品和药学服务,是药学领域各行业药学人员共同的根本任务,也是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药学领域各行业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健康。为此,药学人员的各项工作都必须要以病人为本,从治愈疾病和提高病人生活质量出发,改善、改革药学实践中的不足和问题,不断调整药学职业道德关系,保证每个药学人员具有高尚的思想品质,真心实意为病患者提供药学服务。 对药学职业道德来说,首先要有不断提供优质的各种药品的观念,以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药品是防病治病,与疾病斗争的武器,有疾病就有医学,有医就有药,否则防病治病又从何谈起,药学人员应从每个时期防病治病需要的实际出发,不断研究开发和生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行为规范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 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 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 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 术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 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 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允许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 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八条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宏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赋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者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预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九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质,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十一条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之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 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第十二条坚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第四节 药学职业道德

第四节药学职业道德 一、建立药业现代化的道德秩序 (一)道德与法 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对人们行为的制约具有强制性。 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和教育的力量,来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律侧重于惩治,而道德侧重于防范尚未发生的违法行为。 二、药学职业道德原则 (一)药学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定义:职业道德(professional ethics)是人们在职业活动、履行其职责和处理各种职业关系过程中,其思想和引为应遵循的特定的职业行为规范。 职业道德内容:职业道德主要由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良心、职业荣誉、职业作风所构成。 2.药学职业道德 从事药学事业的人们应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古代医药业合一,医学职业道德中包含了药德,药学职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药学职业道德。现代药学和医学虽然是不同的专业和职业,但它们都属于卫生保健职业,有共同的使命和目标——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维护人类的生存繁衍。因此药德和医德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具体原则和规范方面各有侧重。 (二) 药学职业道德原则 1.职业道德原则 职业道德原则定义:职业道德原则(principle of professional ethics)是指反映某一发展阶段及特定社会背景之中职业道德的基本精神,是调节各种职业道德关系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和最高要求。

职业道德原则形成:最早的萌芽形态——形成同行社会认可——形成基本精神和一系列职业道德/伦理基本原则。 2.药学职业道德原则 首先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性质和现代药学服务目的集中体现; 第二是:社会主义社会药学道德关系及其要求的高度概括; 第三是:药学领域中复杂利益关系所决定的药学行为的多种道德价值的价值导向,与每一位药学人员自己的价值取向的统一; 第四是:继承祖国传统医药学道德和借鉴世界医药学道德,推陈出新。 药学职业道德原则可以概括表述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们用药的合法权益,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3.药学职业道德具体原则 (1)质量第一的原则。 (2)不伤害原则。 (3)公正原则。 (4)尊重原则。 三、药学职业道德规范 (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及其特点、作用 1.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含义 药学道德规范(pharmaceutical morality code)是社会根据其道德原则提出的,要求人们在处理个人和他人、个人和社会关系时必须普遍遵循的具体的行为准则。 2.药学道德规范的形式 药学道德规范一般以药学人员的义务为主要内容,采用简明摘要,易于记忆、理解的“戒律”“宣言”“誓言”“誓词” “准则”“守则”等多种形式。 3.药学道德规范的特点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与医学伦理学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与医学伦理学(一)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主要内容: 谁来遵守?遵守哪些? 谁来遵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 包括: 管理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其他人员(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遵守哪些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主要内容: 宗旨、基本要求(守法、守德)、医患关系、廉洁自律、业务要求、医际关系、公益。 宗旨: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2)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歧视患者。 医患关系: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业务: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医际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公益: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第三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总要求: 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坚持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性,加强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章制度5篇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章制度5篇 第一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一、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三、尊重患者,关爱证明。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籍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力,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四、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务,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六、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 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 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八、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 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 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加强制度建设和文

化建设,与时俱进,创新进取,努力提升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二、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努力提高管理能力,依法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临床一线。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推进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力。 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人事招录、评审、聘任制度,不在人事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调配资源,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六、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管理机制。 七、尊重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和学术创新,建立完善科学的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不从事或包庇学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 八、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医师行为规范 一、遵循医学科学规律,不断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保证医疗技术应用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三、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与患者沟通。 四、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 五、依法履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报告职责。 六、认真履行医师职责,积极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

药学职业道德

药学职业道德 药剂科陈红燕 一、药学职业道德的涵义 (一)药学职业道德的概念及特点 药学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药事领域中的特殊表现。它是药学人员在药学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医务人员应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称为医德,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职业特点对药师和药品从业人员提出一些特殊的行为规范更可称为药德。 药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在药学领域中的特殊体现,是调整和维护药品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药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药德是社会公共道德在药学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包括药德意识和药德行为: 药德意识是药德的主体。它包括观念、态度、情感、信念和原则等。 药德行为是在药德意识支配下行为人的客观表现,是药德评价的依据。 药学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特点: 1.具有很强的专属性 2.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3.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二)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

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既是反映药学人员与服务对象关系的行为调节方面的一些基本概念,也是反映药学职业道德关系和本质的最基本概念,是药学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基础。 药德的基本范畴---义务 所谓义务,广义上讲是指作为社会成员对他人、对社会应该履行的法律、道德上的职责。道德义务的特点,就在于它不是以享受某种权利为前提的,而是以或多或少牺牲个人利益为前提的。道德义务是人们在道义上应尽的责任,即在人们内心信念的驱使下,自觉地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因此,药学人员对病人服务不是对病人的恩赐和施舍,而完全是应尽的道德义务,更不能要求病员给药剂人员什么回报。 我国药学前辈从来就有着为民尽义务的崇高药德:“施行业仁术以尽慈善之义务,依照药典以重病民生命”,他们一贯用善、恶、义、利的训戒约束自己的行为举止,“非义之利勿取,养成规矩的态度,非礼之心勿存,养成正当的行为”。 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前辈的这些崇高药德,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这是医院药学人员的根本的道德义务。这种道德义务要求我们在药学工作中,对病患者要视若亲人,极端负责,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仔细审查和调配处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①义务感加强,以解除病人的痛苦为自己的根本责任; ②把为防病治病做的一切工作视为无条件的,自觉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讲 1)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七条所讲的基本行为规范是: A.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B.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C.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D.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2)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是什么时间发布的: A. 40903 B. 41061 C. 41086 D. 41269 3)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有效执行,由下面哪个部门监督: A. 纪检监察纠风部门 B. 医疗机构行政领导班子 C. 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 4) 下面哪项不属于医学道德德基本原则: A. 不伤害 B. 博学 C. 尊重 D. 公正

5) 组织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部门不包括: A. 卫生部 B.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 C. 司法部 D.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二讲 1) 医疗机构从业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应: A.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B. 遵守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 C. 自觉接受监督,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D. 以上均是 2) 下面哪项不符合医师的规范行医要求: A. 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 B. 因病施治,合理医疗 C. 为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必要时可适度地夸大病情 D. 不过度医疗 3) 医疗机构从业管理人员在人事工作实践中应遵循的原则是: A. 重视人才,兼顾各级利害关系 B. 公平、公正、公开 4) 对药物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时:

A. 为了实验的客观性,应尽量对患者本人及其家属保密 B. 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5) 下面哪项是医疗机构从业管理人员正确的业绩观: A. 引进最先进的设备,聘请到最优秀的专家 B. 努力提升医疗质、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水平 C. 取得最高的经济效益 D. 发表最多的SCI论文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三讲 1) 护士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 A. 通知医师 B. 采取救治措施 2) 指导患者用药是谁的工作: A. 医生 B. 药师 C. 二者均是 3) 如医院药剂科缺少处方中的某种药品,药师是否可以用同一类药品临时代用: A. 可以 B. 不可以 4) 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医药技术人员应采取的措施是: A. 服从医师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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