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选修课论文

法律选修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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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 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生活与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法在身边这是我从这几堂法律课得来的最大感想。

在以前,我总会觉得法律是一件很遥远的事,认为只要自己做好,就不会接触到它,错觉的把法律局限在了刑事案件。因着这种想法,平时很是忽略了法律方面的知识。然而,这几堂课下来,经过马丽老师的讲解,那些鲜明的事例,让我明白了课上的口号——优质生活,与法同行。

我们无法否定的是,现代社会中仍然有许多法盲,他们即使是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全然不知,或知其然不知道怎么办,这是一种可悲的现象,由此我们健全自己的法律意识便显得迫在眉睫了!

我在此观点上也感同身受。一次奶奶生病时,亲友们送来的礼品中有几箱标有“伊利”字样的纯牛奶,打开后却令我愕然,是假冒伪劣产品!其奶质与真的“伊俐”相差甚远。这种幌人的“伊利”包装一眼看上去能以假冒真。我心里十分气愤,根据法律常识,若未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时,可向当地工商局举报。但当时我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只能干生气,将之放任自流。

这是件普通的小例子,没有复杂的案情、离奇的遭遇,但它却告警了一些还不知道该怎么办的人们:法就在身边,法在生活中,只有加强法律意识才能正确的保卫自己的权益,才能保证我们生活的质量!

可是有时候,明明知道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也知道通过法律途径的解决方法,但是真的有去维权了吗?有许许多多的人认为,日常生活中受到较小的侵

害时没必要提什么维权。的确,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如果采用上诉到法院,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将远远超过纠纷本身的费用。

这是我发生在一个同学身上的故事。他想找兼职。于是到一家在网上找到的家教中介公司找家教。一位负责人说明天正好有个家长想找一名学生,但条件要求比较高。出于求职心切,他马上自我推荐,后来负责人说他的条件还可以,让他先交80元钱的中介费用,第二天去见学生家长。他开始还在想可不要上当,但是看到在场的学生也比较多,竞争力也比较大,就把钱交了。可是第二天那个负责人却告诉他说,那家长不想找家教了,让他再等一等。当时他向负责人索要已交的80元介绍费,可那个人说如果现在想要只能给50元,其余的先预留,不能全部退还,并保证一定帮他找到。结果一个月下来也没有消息,催了几次都是要再等几天,后来也就没有再打听消息。由于只有80元,那位同学也就自认倒霉了。毕竟真要提起诉讼的话,他一没那个财力,二没那个时间。就当花钱长心眼了,以后注意点就是了。

这是个令人伤心而又无奈的事实。也许我们会为让这样的中介公司逍遥法外感到愤怒,不知还有多少人被他们欺骗,但是,法律有了,可本该维权的我们呢?又做了什么?法律是纯粹的,可我们并不纯粹!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的转帖我进一步肯定了法的作用,进一步感觉到了法就在我们身边。一次误会,小风(化名)被几个人打了,他气愤的找来几个同学,“宁可丢性命,不能丢面子”,准备报复,这一向是男生解决问题的办法,可经过商讨后,他做出了一个轰动全校的决定:告那个组织打架的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医疗费(轻伤)1500元!这是不同性质的一步,这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真正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在维护自身权利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同时,我却想到了一点,如果是我或是我们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遇到了同样的事情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忍气吞声或者是报复,而我们当中有好多人是有基础法律常识的,但我们没有想到运用法律手段,说明我们的法律意识仍然很淡薄,还没有深入人心,同时也说明了法的强有力的作用。毋庸置疑,优质生活,与法同行!

法律是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有利武器。目前社会治安虽然转好,但不可忽视的是,在我们的身边仍存在着大大小小的不遵守法律法规的现象。要实现治安状况的根本转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仅仅依靠政法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特别是我们大学生。由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光靠勇敢和良好的动机还不够,还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邓小平曾说过:“全党同志和全体干部要按照宪法、法律、法令

办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势力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我们作为大学生更要尽量掌握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同个中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能够保护自己及身边的人不受侵害。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我们国家——中国会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法治国家,而我们每个人都能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国家的法律也将会进一步得到完善。

法律课程心得体会

法律课程心得体会 法律课程心得体会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必须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文明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必须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应该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知道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择暴力、有的选择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学法的目的就是学以致用,明白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要在法律所限定的框架内做事。学习过程中认识到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要将普法学习落到实处 普法的学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要有所的有所获,对于个人来讲,在普法学习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不仅认识和纠正了自身所存在的一些法律盲区,同时通过学法可以很好的指导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对日常工作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是明显的。 因此,普法知识的学习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在提高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同时也提高了的自身业务素质,普法学习不能是三分钟的热度,今后一定要将普法学习坚持下去,树立终生学法的观念。 法律课程心得体会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中国法律的宗教性

中国古代法律的宗教性探析 摘要:在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备受关注的同时,中国法律是否也具有宗教性成了学界广泛讨论的话题。为此,本文通过宗教的定义和中国古代宗教所表现出的神明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在法权渊源、法律内容和司法程序方面具有的宗教性,旨在说明中国古代法律有宗教性,法律和宗教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 关键词:神明崇拜自然崇拜宗教性 众所周知,对于诸如法从何而来,其本身具有哪些属性这类的问题是法学研究必不可少的。西方近代一些法学家,如霍贝尔、马克思·韦伯、以及伯尔曼等人认为,当探讨法律的起源以及属性时,我们不能忽视宗教对法律的巨大影响。他们一致认为法律与宗教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特别是在西方,基督教作为西方人信仰的支柱,对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演化以及实在法的制订、在社会中的实际运行,具有极大的影响。然而,中国古代宗教与法律是否有关系?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否具有宗教性?学者谈到这个问题时,通常持否定意见。伯尔曼认为,“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对立在东方文化中间表现得最为明显。在那里,宗教基本上是神秘的、个人的,而官方的法律组织(也许部分是由于其宗教的这一特点)倾向于过分的形式主义和刻板。”①在其他外国学者的论述中也谈到“在中国,人们关于法律起源的观念与上述其他国家截然不同。有史以来,没有一个中国人认为任何一部成文法源于神的旨意,即使是最完备的成文法也不例外。”②即使是中国自己的一些学者,如近代瞿同祖先生,以及当代张中秋先生也将中国古代的法律定义为伦理化法律,认为宗教性为西方法律的特征。③李步云同样认为“历史上,

宗教对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影响,我国古代的法律很早就摆脱了法规和教规合为一体的阶段。”④那么,能否得出结论,中国古代的法律是世俗性质的伦理化法律,它不具有宗教的特性呢? 在作出结论前,我先对中国古代法与宗教的关系做一分析。 一、宗教的定义 与“法”一样,人们对于宗教的定义也不完全相同。“宗教”,(Religion)这个词在西方的语源,一是拉丁语religere,意思是敬仰神灵时的“集中”、“重视”和“小心翼翼”。另一是拉丁语的religare,意思是“联结”、“组合”和“固定”,包含着人与神、神与灵魂之间的联结之意。因此,可以推测,在西方拉丁语时代,宗教就是人对神的敬仰和祟拜以及神人之间存在着的某种沟通,它在当时泛指人对超自然神灵的崇拜,而并非只指基督教等一神教。《美国英语遗产词典》认为,宗教是“人们对超人力量的崇拜和信仰的表现”。《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宗教涉及人与神的关系,其中“包括尊敬、崇拜、服从和屈从超自然力量的命令和箴言”。⑤据《牛津法律大词典》的解释“宗教的宗旨在于对超自然力的信仰,并由此获得精神上的慰藉。根据宗教理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要受到超自然力的掌握和控制。宗教包括信仰、教义,以及抚慰、礼拜、宗教仪式等活动”。恩格斯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⑥我国古籍亦有类似说法:《礼记·祭义》说:“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意即对鬼神的信仰与崇拜,是教化人民的圣理,而《辞源》(旧版)言:“宗教以神道设教,而设立戒约,使人崇拜信仰者也”。也就是说,任何宗教都是以对超人间力量,即神灵的实在性信仰为基础和出发点的,对神灵的信仰是宗教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特征。 二、中国古代宗教的特点

法律心得体会作文800字

法律心得体会作文800字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以下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法律心得体会作文800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心得体会作文800字篇1 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通过学习,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的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

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学习理念,要想成为新型的教师必须不断学习,从而充实自己,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育手段,用规范的教育行为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常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为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着量和质的变化。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理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法律心得体会作文800字篇2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41006043 彭立宏 因为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来看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所以只是非常粗略的浏览了前三章(其中第一章是重点),也因此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读后感,我只能说是尽力表达自己看完之后的一些感受以及一些思考。 伯耳曼教授以西方社会面临的“整体性危机”为切入点,指出这种已临近的崩溃的一个主要征兆在于“法律信任的严重丧失与宗教信仰的丧失殆尽”并对西方社会法律与宗教完全分离的现实提出了严厉的批判,他指出“法律不只是一整套规则,他是人们进行立法、裁判、执法和谈判的活动。他是分配权利与义务,并据以解决纠纷、创造合作关系的活生生的程序。宗教也不只是一套信条和仪式;他是人们表明对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一种集体关切——它是一种对于超验价值的共同直觉与献身”。由此作者指出,为了解决现存的危机,必须改变自16世纪西方宗教改革以来对于宗教与法律截然分离的做法,唯有加强二者的紧密联系,才能解决西方社会面临的危机。随后,伯尔曼以法律中的宗教为题,指出仪式、传统、权威、普遍性是法律中与宗教共通的特征。而在历史上的基督教法学这一章里,作者实质上在表明一个观点:即西方的法学从基督教而来,西方法律中基本的诸如公民不服从原则、理性原则、良心原则与法律生长原则都来源于基督教。之后又讲述了法律对于宗教的巨大反作用。而这些,都是伯尔曼教授就西方文化进行的分析,如果以本书内容对照中国的实际,我们会发现,两者存在极大的差异。 要谈法律信仰与宗教信仰,首先应该具备法律与宗教。尽管中国存在着诸如佛教、道教、乃至于基督教。可都没有形成气候。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地方,不信仰宗教的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中国的宗教因素在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小到几乎可以忽略。正是因此,我关注地更多的是法律信仰。 伯尔曼在书中提到了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那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要想得到真正有效地实施,来自于人们的拥护,来源人们对于法律的信仰。 反观中国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我们已经拥有了大量法律法规,我们字面上的法律规则、乃至于法律体系都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可是法律难以得到有效的实施。这种难以实施不表现为在需要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场合(在这里我想说,我们中国的这架国家机器真是太强大了),而在于绝大多数需要社会公民需要自行实施法律要求的场合下,我们的法律软弱无力。这其中的原因值得人深思,也许对于法律信仰的缺失,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们会没有对法律的信仰? 看到这个问题,相比于对答案的思考,我更想先提出一个疑问:法律的信仰需要我们信仰法律的什么呢?相信大家都会告诉我是法律的公正,或者把它拆开来理解,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那么,我们又为什么没有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的信仰呢? 对中国而言,正义公平是我们以前没有的观念,我们需要挣脱以前的桎梏,新建这种观念。但我认为这不是能一蹴而就的,相反,这个过程非常漫长。之所

《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800字5篇

《民法典》学习心得体会800字5篇 篇一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不由让人畅想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

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篇二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就此诞生。中国人民终于拥有了一部真正属于自己的民法典,终于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民法典》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意愿。因为它完全来自于人民的生活和实践。无论是在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还是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无论是在出行中遇到的霸座、老人倒在地上不敢扶,还是游走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等,《民法典》都一一给了解答,丰富地展示了与人民相关的点点滴滴。

法制史&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法制史&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法律是对权利、义务进行分配并解决社会纠纷的一些行为规则和制度。它用于调节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但主要限于那些对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宗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确信,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直觉知识,以及对此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 二者的区别: 第一,产生的方式不同。法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而宗教规范则由宗教领袖假托神的名义而制定,它被视为神意的表现, 第二,实现的方式不同。法之所以为法在于它要由国家强制力来作为最后的保障。宗教规范的实现,则主要依靠教徒的自愿或自我强制 第三,制裁的程序不同。法的规范体系的存在与司法机构的存在是分不开的。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应当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都必须由特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而宗教规范体系则并不要求一定有这样一个唯一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 第四,作用的范围不同。首先,法的规范只调整那些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具有较高价值的社会关系;而宗教规范则覆盖了全部社会关系。其次,法的规范一般只规范人的外部行为,只要行为上无过错就不予追究,而不问主观上是否有恶意;宗教规范不但规范人的外部行为,而且更侧重于规范人的内心活动,行为上无过错而心存恶念仍然是不允许的。再次,法的规范无条件地约束全体社会成员;而宗教规范只能约束自己的教徒,对于没有选择该宗教信仰的人毫无约束力。 第五,规范的形式不同。法的规范通过规定出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来给人们的行动指明方向,它有权利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两种基本形式。宗教规范则以强调人对神的服从义务为主,因为人在神面前是没有权利可言的。故宗教规范大多是义务性规范。 二者的联系: 首先,法在起源阶段同宗教有着一致性关系,每一种法律体系确立之初.总是与宗教典礼和仪式密切相关; 其次,在人类早期阶段,公共权力借助于神的力量的支撑,君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把其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归结于神; 再次,宗教同法的价值有某些相通之处,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都包括“使人向善”,使社会有其秩序而不发生混乱,甚至使人们精神上有所依*与寄托; 最后,法和宗教都是实现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

最新学校法制教育心得体会5篇800字

学校法制教育心得体会5篇800字 通过法制教育讲座让学生们了解法律知识,让他们受益匪浅,一生受用。法制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下面给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教育心得体会,方便大家学习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 与法同行,我们的青春更加绚丽多彩。——题记 学校法制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次的法制教育活动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具体的课,活生生的例子给了我们最好的警示,让我们了解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让我们懂得了如何与人相处,如何与社会相融,如何去把握自己的生命。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迈过了十五六岁的雨季。在这青春的驿站里,我们的生活也悄然进行着格式化的创新。但在这火红的青春年华里,却述说着一起起斑斑点点的青春案例,令人痛心疾首。那一个个发人深省的实例,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初中生正处于血气方刚、自制力差的时期,有时难免缺乏冷静的态度,从而容易在人际交往中引起各种纠纷,处理不当容易升级为争吵斗嘴、相互攻击、谩骂,甚至大打出手、群体斗殴,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严重伤害。 既然纠纷容易引上严重后果,初中生就应该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怎样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恶语伤人,过份的开玩笑都是不可取的。要试着学会控制情绪,保持冷静,处变不惊,

人不知而不愠,无故加之而不怒。提高自身修养,相互宽容,相互谅解。 人生是个万花筒,开怎样的花,取决于花卉的结构,成就什么样的人生,取决于你最初的选择。人生的过程也像是一根链子,无论当中的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你的人生轨迹就会因之而彻底改变。因为生命是脆弱的,有的时候它脆弱的宛若那天使的羽翼,经不起那一触碰。 亲爱的朋友们,生命之花只开一次,千万不要等生命之花刚刚吐露芬芳时,就将它扼杀。在这个法制化的现代社会里,唯有懂得如何去选择自己的人生之路,通晓进退规则,用法律制度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与法同行,脚踏实地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才能让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得更加动人! 与法同行,我们在奋斗的路上!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2 今天下午两节课后,本校初二、初三全体学生在学校操场聆听了一场颇具教育意义的法制报告会。细细听来,于我心有戚戚焉。 我认为这场报告会开得很及时。在初三分流学生即将离校、初四学生即将参加会考之际,召开这次会议,让战斗在一线的法制工作者结合未成年学生校园犯罪的具体案例,给这些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学生来上一课,其效果远胜于老师家长每天苦口婆心、老生常谈。那些发人深省的案例其实离我们并不远,那些犯罪孩子的所作所为在我们身边也并不鲜见。我想,听到这场报告会,那些在校不学习,整天想着打架、砸钱、吓唬小孩的学生,该有所收敛了吧。 邓辉老师还给学生讲了面对校园威胁、校园暴力如何防范的问

宗教对法制的影响

中西方法律思想的共通之处 中西法律思想存在许多的共通之处,不管是两者的历史渊源还是思想价值体系,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我此次论述将着眼于中西法律思想形成和完善的过程,看这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都是怎样共同受到宗教的作用的。 说到中西法律思想的共通之处,宗教因素影响是不可或缺的。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这两种法律思想都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宗教思想观念的影响,但这影响结果又各不相同。所以我将从中国和西方不同时期宗教对法律思想的影响展开阐述,通过举例来说明我的观点。 首先,中国传统社会具有政教分离的特点,宗教在人民生活中也不如西方社会受到重视,所以宗教对法律的影响看似是不明显的。但实际上宗教与传统法律却有着深层的联系:中国法律原初形态与宗教不分,法律运行中神灵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而汉代提的出“则天立法”,使宗教成为历代政治中法律权威性和神圣性的合理来源;随着宗教的世俗发展,善恶报应的宗教信仰成为传统法律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中国古代早期法律的形成与发展,法律与宗教紧密结合,主要通过“神意裁判”表现出来,即为鬼神定罪的审判方式。在发生难以解决的是非争执又无力通过人的行为来查明事实真相时,人们便祷求于神,以图通过神的意志来辨明是非。夏以前就有獬豸断案的传说,獬豸作为一种神兽,是宗教初级的一种图腾崇拜,人们相信它代表着公平与公正。后来中国治狱官吏的法冠、法袍上都绣有獬豸图案,即表明人们对执法公正的期望。 春秋战国以来,法家提倡强权政治与控制,法律被视作统治者实行压迫的工具。汉初基于对秦亡的反思,统治者选择了从“天”那里获得法律神圣性、权威性来源,“则天立法”成为论证国家公权力和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与正当性的有效途径。董仲舒综合了阴阳五行家、道家和儒家等观点,从天人感应的角度系统地阐释了“则天立法”的内容,“天”不仅是宇宙世界的主宰神和缔造神,也是社会正义的创造神和仁义道德的化身。则天立法无疑是权力的宗教表达形式,其所象征的天人关系表明,天是人类行为的仲裁者、赏罚者。 随着佛道二教在唐宋以后的世俗化日渐深入,“善恶报应”的宗教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并成为国人普遍信仰,对中国人道德、法律生活发生深刻的影响。人们都相信有一个全知全能的神,他知晓人间的一切善恶、掌管着世间的正义与公平,在人类自身不能对善行与恶行进行相应的惩罚与奖赏时,神就担负起了赏善惩恶的功能以恢复人间的正义。因果报应信仰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人们的心理,成为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道心理防线,弥补了法律正义上的许多不足。 而在西方传统社会,宗教的影响是广泛而又深远的。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不仅触及规范层面、制度层面,更渗透到价值层面和精神层面。基督教为西方法律体系注入了神圣的信仰,同时多元的法律体系又为人们提供了法权的有力保障。宗教和法律相辅相成,共同维系和推动司法体系的健全、发展。 在西方社会早期阶段,公权力通常借助神的力量作为支撑,君主为了论证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往往把其统治的渊源归结于上帝和众神。宗教与法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二者都对社会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宗教仪式往往渗透在立法和司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主旨脉络:作者以西方所面临的所谓“整体性危机”,其实是法律与宗教过分绝缘化危机。这种绝缘化体现在:当代西方人认为法律 只不过是约束行为的规则,而宗教只不过是一种与道德相关的非常私 人的事情而已。而作者则认为法律不应仅仅是一整套的规则,也应该 同时一种信仰,而宗教也不仅是一套信条和仪式,是一种超验价值的 认同为起点。以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和宗教信仰的缺失开始了本篇 的论述。首先论证了法律中的宗教(亦即宗教的法律性);其次为了 论证法律的宗教性这一殊相,作者论述了基督教对西方法律发展对这 一殊相的影响;其三,作者转向了对法律与宗教共相的论述,其从法 律与爱、法律与信仰、法律与恩典、法律与青年文化等方面展开,最 后以对二元论的摒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东方的神秘主义和西方的实 践主义无助于法律与宗教关系应然化的实现,这种实现在于整体性危 机的克服、在于二元论的否弃,二元论的屏弃是新思维产生的途径, 法律与宗教的关系应从“非此即彼”转向为“亦此亦彼”。 几点思考:1、宗教与信仰的混用书中大部分的宗教,是我们一般所说的那种宗教,但从全书看,他所说的宗教并不局限于狭义的宗教,许多时候还扩及到其他信仰。论证主题是法律与宗教还是法律与信仰?如果仅仅只有狭义的宗教能为法律的正义提供支撑,难道只有宗教能够提供正意的支持吗?如果这样,缺乏宗教传统的民族来说,它的法治的前途就非常暗淡了。同时,法律与宗教的联系是必然的吗?我还想知道在作者心里,法律与道德关系是什么呢?宗教、道德与信仰的关系又是什么?对于缺乏宗教传统的我们民族来说,难道意味着

法治的前途渺茫? (2)纵观该书,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伯尔曼的命题并非是论证法律规则必然或必然为社会公众所信仰,而是在传统自然法的理论基点上,呼吁重视法律与宗教或传统的内在联系,并对宗教和传统的逐步失落给法律带来的正当性危机表现出深刻的忧虑。所谓法律信仰,不如说是对“法”的正义性的信仰,这种危机产生于法律与宗教(信仰)的分离,还是人们对正义认识的分裂?当代法律的危机是由于法律与宗教的分离,人们逐渐丧失了对于正义和信仰的追求,还是只不过因为大家对正义和信仰难以达成共识? 3、在我国是否可行???“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论作为一种神圣论述,与中国源远流长的缺乏神圣之维的思想文化不相协调,,梁治平教授在序中说到:“伯尔曼的思想无可指责的,他毕竟不是在谈论中国的问题。尽管中国存在着诸如佛教、道教、乃至于基督教。可都没有形成气候。在中国这片神奇的地方,不信仰宗教的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这一点也为大多数西方学者所困惑。15世纪当传教士利玛窦肩负着罗马教廷的使命,企图用基督教征服中国时,他第一个感受就是“中国所熟悉的唯一较高深的哲理科学就是道德哲学”。罗素在《中国问题》一书也曾指出,“中国文化的大部分内容可以从希腊文明中找到相似的内容,但是缺乏宗教与科学”。无论上述西方学者的论述是否正确,有一点总归是可以肯定的,中华文明有区别于西方文明的重大不同。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传统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所需要的,“不是综合,而是分析,不是克服二元论,而是破除一元论”。

法制教育专题个人心得体会800字五篇

法制教育专题个人心得体会800字五篇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法制教育专题心得体会800字有哪些?一起来看看法制教育专题个人心得体会800字五篇,欢迎查阅! #法制教育专题心得体会800字1#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们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

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震撼着我们的心灵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法制教育专题心得体会800字2#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是意义重大。

法律与宗教关系的法理分析

法律与宗教关系的法理分析 摘要:作为调整人类行为的规范,法律与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许多的法律思想都是来源于宗教,宗教也为对法律的信仰提供了内在的动力。法律与宗教在法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在内容上、信仰价值上和功能上都存着这一定的联系。本文从这三个方面简单阐述了法律与宗教两者关系的法理学分析。 关键词:法律;宗教;相互联系;法理分析 对比中西方法律制度的构建和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我们不难发现,其实目前国内的法制建设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我们的法律规范已经很详细并具有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是为什么在现实的运用仍有很多法律规范得不到执行。这与很多因素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这里,仅仅是从宗教的视野角度来分析一下西方法律制度的外在环境,简单的思考一下宗教与法律的法理关系。 一、宗教的概述 要想了解宗教与法律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宗教。宗教是人们的一种内心确信,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直觉知识,以及对此终极意义的个人信仰。宗教的作用其实并不仅仅是供众人所信仰那么简单。宗教是一种连接社会的力量。在早期社会,宗教为人类的共同生活提供了一套共享的知识体系,通过这一知识体系人们就可以了解社会上出现的善恶,快乐与苦难。同一宗教指引的人们的行为方式也或多或少的有着同一模式。 宗教是人类社会规范体系中的一种,它与其他社会规范处于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关系中。宗教的问题,不管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或者是从伦理学的角度,都是一个很深邃的问题。虽然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并不如西方社会中宗教信仰人数那么多。但是我们也可以了解一下西方社会中对宗教的信仰情况,思考作宗教是如何发挥他的社会规范作用的,进而为我国的社会规范建设事业提供一个侧面的借鉴。 二、宗教与法律 事实上,所有的宗教都包含着试图解释世界和人类起源的宇宙论。从更深层次来思考,人类的“起源”与“未来”的问题或多或少的都会涉及到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再观法律,法律同样会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之中。同样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法律与宗教之间有着怎样的法理联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法律与宗教在内容上的联系 在古代社会,法律与宗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开始宗教教义只是对教徒产生影响,并不是对所有的国民都起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宗教禁忌逐渐的演变为习惯法而为众人所遵从,至此,法律观就寓于教义之中。在阶级社会产生以

法律与道德宗教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与道德、宗教的区别与联系 一、什么是道德 一种,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从目前所承认的来说,道德即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 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 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

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 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二)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200字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200字 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心得体会200字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结业典礼的那天,学校又开展了法制教育的讲座,有更详细的说明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进一步为我们这群莘莘学子洗脑。 警官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 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 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 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 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 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 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又有谁替他想过?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

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 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 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然家庭教育也脱离不了干系。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 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 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 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 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 我们怎能忍心,让青少年的犯罪率像温室效应一样逐年增长呢,让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呢?最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要呼吁每个人来保护,关注青少年,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世人看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接班人。

2020年法制教育心得体会800字

2020年法制教育心得体会800字 我们是生长在法治社会的儿童,所以学校请了检察官从法律的概念开始,由浅入深,为学校的100余名师生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我国一切法律、法规的母法,足以让人民安居乐业。儿童有《未成年保护法》,让小孩生活更自由、快乐。 遵纪守法是一种人们公认的美德,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我一定好好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 但社会上有一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铤而走险,违反法纪。有的以为逃过一次就怀有侥幸心理,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不仅损毁了自己形象,还令家属经常提心吊胆。 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要懂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并防止校园欺凌的一种法律。

法治于心,就不会有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问题,化矛盾为友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法治于心,就能拥有自主的生活。有法必然治国,无法必然乱国;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法治于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律法,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也是自由的保障。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后来老师又讲了另一个关于毒品的内容。俗话说:“吸毒一口落入虎”。我刚开始疑惑不解,“吸毒一口”只不过出于好奇,怎会落入虎口呢? 老师似乎能看透我们的心思,给我们放了一个视频。 下面是一个花季少女的遭遇。 在戒毒所中,一个清秀的女孩,在人生青春的岁月里,她本该享受着父母春雨般

宗教对西方法律思想形成的影响

宗教对西方法律思想形成的影响 ——读《法律与宗教》有感 青田法院牛文军 现阶段中国把法治作为法律理想,希望逐步建立法治社会,然而法律在整个社会中却无法被很好地信仰,一次又一次地被人们所抛弃、忘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的理念告诉我们,法律一旦不被信仰,法治社会建立的理想将成为空中楼阁,终将无法实现。法律如何被人们信仰,如何使得每个人在内心中形成对法律虔诚的敬仰与信任?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追本溯源地看一下西方法治的发展以期从中得到借鉴和经验。 法律在中国没有很好地被信仰,在与西方法治发展的对比之下可以看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即为中国自古以来缺少一种类似于西方的宗教信仰即缺少法律信仰的宗教土壤。笔者认为宗教土壤在西方法治发展、法律传统的形成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本文将重点谈及西方法律传统的宗教背景。 关于西方法律传统的宗教背景,美国伯尔曼教授的《法律与宗教》中有详细和权威的论述。在《法律与宗教》中,伯尔曼教授详细谈及了法律中的宗教,基督教对西方法律发展的影响,并对受宗教影响的法律发展的未来展开了描述。首先,伯尔曼教授分析了法律与宗教在仪式、传统、权威、普遍性上的相似性进而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法律与宗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希望法律不衰,我们就不能不重兴师范类具有仪式、传统、权威和普遍性的本质上是宗教的献身激情”。2其次,他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基督教对西方法律发展的影响:从罗马皇帝们在公元四世纪皈依基督教开始到中世纪基督教占主导地位,再到启蒙运动时

期基督教的衰落,最后到近代基督教的重兴。从其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在西方的发展大致是这样一个过程:产生——兴盛——衰落——新生。再次,书中谈到了宗教中的法律,将宗教中的信义体现出来的法律进行了一一列举,如写到了法律与爱、法律与信仰、法律与恩典以及法律与青年文化。最后,伯尔曼教授对法律和宗教的未来进行了描绘,预测了“世界法”将会如何形成。 西方宗教对法律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可以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从纵向的历史的角度来看,不同历史时期的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是不同的,但无论在哪个历史阶段,宗教都在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其次,从横向的具体制度和原则来看,宗教对法律的作用和影响可以在近代法律中具体体现出来,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契约制度、权力制约以及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一、不同历史时期宗教对法律的影响 (一)古希腊、古罗马时期 西方的法律与宗教之间有着长期而紧密的联系,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联系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方文明的源头——古希腊、古罗马文明。自公元1世纪基督教从犹太教脱离发展为独立的宗教后,其对于整个罗马的影响就没有停止过,以至于在公元3世纪,希腊—罗马文明终于让位给了基督教文明。基督教对古罗马的法律有着很深的影响,基督教信仰是贯穿古代罗马当时立法的新精神中的基本要素。 西塞罗在对于法律与宗教的关系上认为法律来源于神,它的使命就是将神的法律世俗化。他说:“真正的法律是符合自然的理性。它是永恒不变的,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这个法的主人和统治者是支配我们的一切的神。因为

法律与道德 宗教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与道德、宗教的区别与联系一、?什么是道德 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然而,不同时代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从目前所承认的人性来说,道德即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 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 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

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 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二) 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社会有序化要求的道德,即社会要维系下去所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如不得暴力伤害他人、不得用欺诈手段谋取利益、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等;第二类包括那些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之间紧密关系的原则,如博爱、无私等。其中,第一类道德通常上升为法律,通过制裁或奖励的方法得以推行。而第二类道德是较高要求的道德,一般不宜转化为法律,否则就会混淆法律与道德,结果是“法将不法,德将不德”。[1]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因为法律作为一种国家评价,对于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

《法律与宗教》读后感

法律与宗教 “法律和宗教”是一个十分贴近生活的话题,不管是伯尔曼演讲的那个时代,还是如今,法律和宗教都是息息相关的存在。 在西方,宗教是个比较普遍的存在,各种宗教法也为日后的法律奠定了法律的基础。宗教给人的感觉是信条主义,是个人的信仰的一种自我约束,而法律则是给人的感觉就是以一种预防和惩罚犯罪的存在形式。正如书中所提到的:教会试图使道德法律化,而同样令法律道德化;它对各种罪孽实施法定管辖权。中国的宪政发展也是这样,总的宪法在那,但是很多法学家依旧在宪法的基础上,对于法律中的仁义继续进行探索。现代的法庭已经不再是封建社会官员垄断法律,而是有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者,使得法律做到公正,并且可以依据实情酌情减刑,现在的法律有着所谓的“人情味”,其中的“人情味”很大程度上则是宗教思想的体现。 伯尔曼在书中写到“作为一个民族,作为一种文明以及作为人类,我们将有忍受旧时代死亡痛苦的坚韧毅力,有着对重获新生的热烈期望”,伯尔曼想要突破对旧时代的迷思和困惑,他告诉我们日后的时代不再是一个非此即彼、非彼即此的时代了,宗教和法律是相互渗透的,没有宗教的法律将会失去人性的美,从而变得教条主义;没有法律的宗教信仰将会变的盲目,甚至错误的宗教信仰会产生更为严重的罪孽。 法律和宗教都有这4个共同的基本要素:仪式、传统、权威、普遍性。伯尔曼对基本要素进行了一定的阐述,个人主义、理想主义以及民主主义这样的法律自由与宗教有着颇深的渊源,伯尔曼所期望的是宗教与法律相结合的一种信仰,从他的演讲中我们学到的不仅仅的法律和宗教相辅相成的发展史,也可以学习一种辩证的二元论的世界观,可以从事物的2个不同的角度出发,进行探索,继而得出自己最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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